洛阳市劳动能力鉴定确认审批表

洛阳市劳动能力鉴定确认审批表
洛阳市劳动能力鉴定确认审批表

洛阳市劳动能力鉴定确认(审批)表

2、此表所有空格必须由申请人填写,无内容的填写“无”;

3、此表用于病退劳动能力鉴定,一式一份,由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存档。

病退休(职)鉴定个人诚信承诺书

申请人姓名:张三,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 ,我已仔细阅读《洛阳市职工病退鉴定告知书》及有关鉴定标准,理解其内容,符合申报条件。我郑重承诺:本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证件、病历复印件、诊断证明等材料真实、准确,并自觉遵守劳动能力鉴定的各项规定,诚实守信、严守纪律,绝不弄虚作假。对因提供有关病历材料不实或违反劳动能力鉴定纪律规定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年内不再申请病退鉴定。

申请人签名(指印):张三

XXXX年XX 月XX 日

病退休(职)鉴定告知书

1、病退鉴定是执行国家标准的技术性行为,不属于行政审批。病退鉴定依据标准为《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

2、因病停止工作医疗期满或非因工致残医疗终结,病情符合《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职工可以申请病退鉴定。

3、因为病退鉴定标准规定较高,只有少数人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恳请您在报名参加鉴定前一定要认真了解鉴定标准,必要时咨询有关医疗专家,真正理解其内容。谨慎报名,以免给您带来经济损失。

4、请您保证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证件、病历复印件、诊断证明等材料真实、准确,并自觉遵守病退鉴定的各项规定,诚实守信、遵守纪律。对因提供有关病历材料不实或违反鉴定纪律规定,弄虚作假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请您按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安排的时间准时到达指定地点接受检查和鉴定。在鉴定时携带身份证、鉴定费收据、病历资料和检查费备用。

6、鉴定前可以申请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工作人员和鉴定专家回避,但不允许挑选鉴定专家为自己鉴定。

7、服从工作人员引导,凭身份证领取鉴定档案,按顺序参加鉴定,在鉴定现场不得拥挤、吵闹。

8、鉴定体检时应如实向鉴定专家陈述病情,主动配合专家检查,按专家要求做必要的辅助检查,缺少辅助检查结果将会影响您的鉴定结论。

9、请申请人亲笔抄录以下文字:“本人已经仔细阅读以上告知,自愿报名参加病退鉴定,承担由于本人行为造成的一切后果”。

本人已经仔细阅读以上告知,自愿报名参加病退鉴定,承担由于本人行为造成的一切后果。

告知人:申请人签名:张三

时间:时间:XXXX年XX月XX日

病退休(职)鉴定单位诚信承诺书

洛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我单位按照《洛阳市关于加强职工因病退休(退职)鉴定工作管理的通知》要求,已对我单位职工申请因病退休(退职)鉴定,提交的病历资料和患病情况进行了审核,按规定进行了公示。并对该职工告知了《劳动能力鉴定须知》及有关鉴定标准。我单位郑重承诺:所提供的该职工个人信息、证件、病历复印件、诊断证明等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病历材料不实所造成的后果,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单位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月日

附件5:

洛阳市病退休(职)劳动能力鉴定人员申报花名册

申报单位地址:责任人:联系电话:是否公示:□是□否填表人:报送时间:

《劳动标准》最新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 GB/T 16180—2006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内容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参考了世界卫生组织有关“损害、功能障碍与残疾”的国际分类,以及美国、英国、日本等国家残疾分级原则和基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75号令)制定本标准。本标准代替GB/T 16180 —1996《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 本标准参考与协调的国家文件、医学技术标准与相关评残标准有:残疾人标准,革命伤残军人评定标准等。 为使劳动能力鉴定适应我国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劳动者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对工伤或患职业病劳动者的伤残程度做出更加客观、科学的技术鉴定,在总结分析10余年工伤评残实践经验基础上,对GB/T 16180 —1996进行了修订与完善,并与我国劳动能力鉴定法规制度相配套,将原标准更名为《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并对以下技术原则作了调整: ——增加了总则中4. 1. 3医疗依赖的分级判定; ——取消了总则中关于工伤、职业病证明的规定; ——取消了总则中关于重新鉴定的规定; ——伤残类别增加了十二指肠的损伤,同时取消了单列的耳廓缺损; ——智能减退改为智能损伤,增加记忆商(MQ)判定指标; ——取消了利手与非利手的表述; ——增加了低氧血症的判断标准; ——增加了活动性肺结核诊断要点的判定; ——增加了大血管的界定; ——增加了瘢痕诊断的界定; ——增加了贫血诊断标准与分级; ——修订了6. 4. 1肝功能损害的判定与分级; ——修订了6. 5. 4中毒性肾病和6. 5. 5肾功能不全的判定指标; ——取消了辅助器具如安装假肢的表述; ——修订了人格改变的判定基准指标; ——全身瘢痕的最低下限由≤30%修改为<5%,但≥1%; ——对附录A判定基准补充的A. 1智能损伤表述内容作了调整; ——取消了判定基准补充的A. 3人格障碍与人格改变的表述,同时增加了“与工伤、职业病相关的精神障碍的认定”的表述; ——伤残条目由470条调整为572条; ——根据国家工伤保险法规及有关文件精神,对“于国家社会保险法规所规定的医疗期满后……”的表述改为“于国家工伤保险法规所规定的停工留薪期满……”,达到与相关法规相衔接,以便于判断与执行。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是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C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共同提出。 本标准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伤保险司归口。

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范本)

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范本) 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范本) 相片 身份证粘贴(申报单位加盖绮缝章) 昆明市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 填报单位: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职别 工种 参加工作时间 离、退休 时间 病休或 受伤时间 转入长病休时间 病情及医疗经过: 医师: 年月日 鉴定目的及所在单位劳鉴会意见: 公章: 年月日 主管单位人事劳动部门意见: 公章: 年月日 送鉴科别: 说明:1、本表一式三份,由用人单位填报; 2、“送鉴科别”一栏及表背面各栏由市劳鉴办填写,其余各栏由填报单位及主管单位填写。专家(检查)鉴定结论(劳鉴委留档)

专家签名(三): 年月日 市劳鉴委意见: 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工非工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国家标准GB/T16180-2006《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经组织专家鉴定,该同志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标准。 详见昆劳鉴()号文件。 身份证粘贴(申报单位加盖绮缝章) 相片 昆明市职工因工伤残等级鉴定表 填报单位: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职别 工种 参加工作时间 原伤残等级 受伤时间 医疗时间 受伤简要情及职业病接触史: 医生: 年月日 鉴定目的及所在单位意见: 公章: 年月日 主管单位人事劳动部门意见: 公章:

年月日 送鉴科别: 说明:1、本表一式三份,由用人单位填报; 2、“送鉴科别”一栏及表背面各栏由市劳鉴办填写,其余各栏由填报单位及主管单位填写。专家(检查)鉴定结论(劳鉴委留档) 劳动功能障碍程度: 生活自理障碍程度: 专家签名(三) 年月日 市劳鉴委意见: 根据国务院第375号令《工伤保险条例》、《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经组织专家鉴定,该同志伤残达级,护理依赖程度为。发给《云南省职工因工残废证》号。详见昆劳鉴()号文件。

劳动能力鉴定新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B. I分级系列 a)一级 1)极重度智能损伤; 2)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 3)颈4以上截瘫,肌力≤2级; 4)重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 5)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 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 6)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 7)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8)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 9)双下肢及一上肢严重瘢痕畸形,活动功能丧失; 10)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11)肺功能重度损伤和呼吸困难Ⅳ级,需终生依赖机械通气; 12)双肺或心肺联合移植术, 13)小肠切除≥90%; 14)肝切除后原位肝移植; 15)胆道损伤原位肝移植; 16)全胰切除; 17)双侧肾切除或孤肾切除术后,用透析维持或同种肾移植术后肾功

能不全尿毒症期, 18)尘肺Ⅲ期伴肺功能重度损伤及/或重度低氧血症[po2<5.3 kPa(40 mmHg)]; 19)其他职业性肺部疾患,伴肺功能重度损伤及/或重度低氧血症〔PO2<5.3 kPa(40 mmHg)]; 20)放射性肺炎后,两叶以上肺纤维化伴重度低氧血症[po2<5.3 kPa(40 mmHg)]; 21)职业性肺癌伴肺功能重度损伤; 22)职业性肝血管肉瘤,重度肝功能损害; 23)肝硬化伴食道静脉破裂出血,肝功能重度损害; 24)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内生肌酐清除率持续< 10 mL/min,或血浆肌酐水平持续>707 }imal/L(8 mg/dL)。 注:PO2中的2是下角 b)二级 1)重度智能损伤; 2)三肢瘫肌力3级; 3)偏瘫肌力≤2级; 4)截瘫肌力≤2级; 5)双手全肌瘫肌力≤3级; 6)完全感觉性或混合性失语; 7)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80%,伴有四肢大关节中3个以

《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接受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协助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开展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负责受理用人单位及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组织医疗卫生专家开展劳动能力鉴定;制作、送达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管理劳动能力鉴定文书档案,管理劳动能力鉴定专家库;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授权或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承担贵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机构职责。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认定申请工作;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工作,并组织鉴定,出具结论;负责工伤保险法规的宣传,协助相关部门开展预防和控制工伤事故等工作。 办公地址:莘北路168号2号楼101室 联系电话:5151977051519779 负责人:孔建华 日前,区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组织鉴定专家上门为瘫痪在床的老工伤人员进行鉴定,解决了因劳动者的无法行动前往鉴定现场的困难。 劳动者冯先生,男,50岁,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职工,鉴定材料《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xx年,老冯被高空坠落的“工”字钢砸伤腰部,造成腰椎骨折伴脱位,从此双腿瘫痪了。老冯曾是单位的技术骨干,被授予过“厂级先进工作者”的荣誉,受伤时,他的孩子年仅一岁半。26年来,他的妻子为了照顾瘫痪在床的他,放弃了自己的工作,全家人的生活仅靠单位给老冯的伤残补贴,生活十分

艰难。 今年3月,为切实保障老工伤人员的合法权益,减轻用人单位负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监察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工作的通知》。老冯的单位在得知这一消息后,经过对单位老工伤人员的排摸,向我区劳动能力鉴定中心提交了一批老工伤人员纳入本市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的申请,中心按照《通知》的精神及操作细则给予办理,大大减轻了单位的经济负担。 在这一批老工伤人员中,冯先生最先申请做劳动能力鉴定,中心领导在得知他的实际情况后,非常关心他的生活情况,立即指示组织专家上门鉴定。从单位交齐鉴定申请材料后,仅仅过了一周,中心即组织专家上门为冯先生鉴定。鉴定后,中心将以最短的办案时间出具《鉴定结论书》和《辅助器具确认意见书》,让他能尽快得到赔偿,可以购买轮椅等器具,改善自己的生活环境。 今年,鉴定中心已将老工伤人员鉴定纳入了正常的渠道,对具有特殊困难的人员,将继续为他们开通上门鉴定等绿色通道。这些举措切实解决了劳动者的实际困难,减轻了单位的负担,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内容仅供参考

2017年最新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2017年最新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2017年最新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是什么呢?或许很多人对此都不太了解,其实不仅是专门机构根据这个鉴定工伤,我们劳动者自己也可以根据这个标准对自己属于哪级工伤作出一个大概的认定。本文由律伴小编为大家整理编辑,欢迎您的阅读!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6180-2014 代替GB/T 16180-2006 2014--09--03发布 2016-01--01实施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目次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总则 5、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 5.1 一级 5.2 二级 5.3 三级 5.4 四级 5.5 五级 5.6 六级

5.7 七级 5.8 八级 5.9 九级 5.10 十级 附录A 各门类工伤、职业病致残分级判定基准 附录B(资料性附录) 正确使用本标准的说明 附录C(规范性附录)职工工伤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表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16180—2006《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与GB/T16180—2006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将总则中的分级原则写入相应等级标准头条; ———对总则中4.1.4护理依赖的分级进一步予以明确; ———删除总则4.1.5心理障碍的描述; ———将附录中有明确定义的内容直接写进标准条款; ———在具体条款中取消年龄和是否生育的表述; ———附录B中增加手、足功能缺损评估参考图表; ———附录A中增加视力减弱补偿率的使用说明; ———对附录中外伤性椎间盘突出症的诊断要求做了调整; ———完善了对癫痫和智能障碍的综合评判要求; ———归并胸、腹腔脏器损伤部分条款; ———增加系统治疗的界定; ———增加四肢长管状骨的界定; ———增加了脊椎骨折的分型界定;

2017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及赔偿

2017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及赔偿 我们都知道发生工伤之后需要对员工的劳动能力进行鉴定,很多人对此都不太了解,其实不仅是专门机构根据这个鉴定工伤,我们劳动者自己也可以根据这个标准对自己属于哪级工伤作出一个大概的认定,接下来由律伴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2017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及赔偿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治疗无效者: 1、植物状态或去皮层状态。 2、真性或假性延髓麻痹。 3、四肢瘫肌力4级以下(含4级)。 4、三肢瘫或二肢瘫肌力3级以下(含3级)。 5、中度(含中度)以上非肢体瘫的运动障碍。 6、严重肌肉疾病(全身型重症肌无力、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等)。 7、单肢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 8、完全性混合性失语。 9、智能障碍,iq测试≤45。 二、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治疗无效者: 1、三肢瘫或二肢瘫肌力4级。 2、单肢瘫肌力3级。 3、完全性运动性失语。 4、智能障碍,iq测试46~54。 5、癫痫大发作每月3次以上(含3次)。 三、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治疗无效者: 1、轻度非肢体瘫的运动障碍。 2、肌肉疾病影响工作。 3、不完全性失语。 4、智能障碍,iq测试55~84。 说明 (1)引起肢体瘫痪的各种神经系统疾病,原则上须经半年以上(含半年)系统治疗。 (2)植物状态是昏迷后遗留的一种特殊意识障碍,表现为: ①智能活动丧失。 ②不会说话,也不理解他人语言。 ③不能随意运动,但对刺激可有屈曲逃避反应。 ④觉醒时睁眼,眼球无目的地游动。 ⑤主动饮食能力丧失,但可有吞咽或咀嚼动作。 ⑥大小便失禁。 ⑦脑电图平坦,后期可有高幅慢波。 (3)去皮层状态是双侧大脑广泛损害造成的一种特殊意识障碍,表现为: ①睁眼昏迷,保持觉醒与睡眠的周期节律,觉醒时睁眼凝视或双目无目的地游动,其实对自身及周围环境一无所知。 ②缺乏有目的运动,但可有咀嚼、吞咽动作和对刺激的逃避动作,常可引出双侧病理反射。 ③去皮层强直,即前臂屈曲、内收,下肢直伸、四肢腱反射亢进。 ④植物神经障碍,可因身体内外不同原因的刺激而诱发瞳孔散大、大汗和呼吸、脉搏的改变。 (4)失语是一种病灶性皮层功能障碍,是在没有精神障碍、感觉缺失和肌肉瘫痪的条件下,患者失去用言语或文字去理解和思维表达能力,前者为感觉性失语,后者为运动性失语,二者兼而有之则为混合性失语。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2012-12-18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GB/T 16180-2006 ) B. 1分级系列 a)一级 1)极重度智能损伤; 2)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 3)颈4以上截瘫,肌力≤2级; 4)重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 5)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 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 6)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 7)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8)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 9)双下肢及一上肢严重瘢痕畸形,活动功能丧失; 10)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11)肺功能重度损伤和呼吸困难Ⅳ级,需终生依赖机械通气; 12)双肺或心肺联合移植术, 13)小肠切除≥90%; 14)肝切除后原位肝移植; 15)胆道损伤原位肝移植; 16)全胰切除;

17)双侧肾切除或孤肾切除术后,用透析维持或同种肾移植术后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 18)尘肺Ⅲ期伴肺功能重度损伤及/或重度低氧血症[po2<5.3 kPa(40 mmHg)]; 19)其他职业性肺部疾患,伴肺功能重度损伤及/或重度低氧血症〔PO2<5.3 kPa(40 mmHg)]; 20)放射性肺炎后,两叶以上肺纤维化伴重度低氧血症[po2<5.3 kPa(40 mmHg)]; 21)职业性肺癌伴肺功能重度损伤; 22)职业性肝血管肉瘤,重度肝功能损害; 23)肝硬化伴食道静脉破裂出血,肝功能重度损害; 24)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内生肌酐清除率持续< 10 mL/min,或血浆肌酐水平持续>707 }imal/L(8 mg/dL)。 注:PO2中的2是下角。 b)二级 1)重度智能损伤; 2)三肢瘫肌力3级; 3)偏瘫肌力≤2级; 4)截瘫肌力≤2级; 5)双手全肌瘫肌力≤3级; 6)完全感觉性或混合性失语; 7)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80%,伴有四肢大关节中3个以上活动功能受限; 8)全面部瘢痕痕或植皮伴有重度毁容; 9)双侧前臂缺失或双手功能完全丧失; 10)双下肢高位缺失; 11)双下肢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确认申请表(云南专用)(可编辑).doc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确认申请表(云南专用)(可编辑) 编号:云南省国家(市)劳动鉴定工伤职工劳动能力确认申请表申请人:工伤职工:申请人与工伤职工的关系:亲爱的一月朋友,我们对您的工伤表示诚挚的慰问,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祝您早日康复!请仔细阅读以下提示,以确保您能够顺利工作。 如果您遇到困难和问题,请随时联系工伤保险服务人员。 温馨提示:申请工作能力确认需提交以下材料:《工伤认定决定书》(视情况而定)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诊断证明、复印件或复检等完整有效的病历材料、符合医疗机构病历管理相关规定的检查报告(工伤康复申请需提供约定的机构康复计划)。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要求的居民身份证或劳动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请用钢笔、签字笔填写表格。申请人只需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的第一页。请准确填写所有信息。如果您有任何问题,请咨询相关人员。 员工工作能力确认申请表工伤员工信息栏工伤员工姓名:1英寸近期裸头彩色照片工伤确认决定号。: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号码。□其他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雇主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确认选型申请确认栏(请在□)辅助器具配置申请表□工伤康复治疗确认□工伤复发确认□停工留薪期延长确认□疾病与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关联确认。 申请人(请选择□)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社会保

险机构。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申请人盖章:伤害情况介绍:协议(医疗或康复或辅助器具配置)组织意见(请填写或输入radic、X in □):辅助器具名称及项目编号。 □需要数月的康复期□不需要康复期。 □工伤直接导致的疾病□与工伤相关的疾病□与工伤直接导致的疾病无关。 将停工留薪期延长几个月。 □疾病直接导致意外伤害或职业病□疾病可能导致意外伤害或职业病□疾病可能不导致意外伤害或职业病。 协议机构签字或盖章:1月份的康复计划(仅限工伤康复、另附),以及职工劳动能力的确认(结论)。伤害情况介绍:确认依据:专家组意见(请填写或输入radic、X in □):确认:辅助器具配置名称的项目编号。 □需要数月的康复期□不需要康复期。 □工伤直接导致的疾病□与工伤相关的疾病□与工伤直接导致的疾病无关。 将停工留薪期延长几个月。 □疾病直接导致意外伤害或职业病□疾病可能导致意外伤害或职业病□疾病可能不导致意外伤害或职业病。 确认专家签字:专家:专家:专家:专家:专家: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结论(请填写或输入radic、X in □):批准:附件配置名称项目编号。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年月日

亲爱的朋友: 对您受到的工伤我们致以诚挚的慰问,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祝您早日康复! 为使您能够顺利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请您仔细阅读以下提示。如遇到困难与问题,请随时与工伤保险服务人员联系。 温馨提示: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需提交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2、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有效的病历材料; 3、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申请再次鉴定的,还需提交劳动能力初次(或者复查)鉴定结论的原件和复印件; 5、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意事项: 1、填表请用钢笔、签字笔,字迹工整; 2、申请人只需要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第一页,请准确填写各项信息; 3、如有疑问,请咨询有关工作人员。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表 (注:本页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留存)

初次(复查)鉴定结论书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区)劳鉴年号 被鉴定人 身份证号 居住地址 用人单位 伤残情况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经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组鉴定,你目前的伤残情况,符合。 鉴定结论为。 对本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本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XXXX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年月日 注:本鉴定结论书一式四份,工伤职工、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各一份。

再次鉴定结论书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区)劳鉴年号 被鉴定人 身份证号 居住地址 用人单位 伤残情况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经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组鉴定,你目前的伤残情况,符合。 鉴定结论为。 本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XXXX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年月日 注:本鉴定结论书一式四份,工伤职工、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各一份。

2020年最新的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一、2020年最新的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1)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这种人虽然因伤、病导致身体衰弱、器官功能障碍或肢体残废,但仍能从事一些轻微或力所能及的工作。 (2)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这种人因伤、病已经不能从事任何强度的工作,甚至连日常生活都需要他人照顾。对劳动能力的鉴定是一项复杂而困难的工作,它涉及医学,伦理学等有关的知识,并依照国家的有关政策性规定,是在明确的鉴定标准的基础上,综合分析被鉴定人的病情后做出的。它要求鉴定人员在鉴定过程中要实事求是,客观地做出鉴定,这关系到我国对丧失劳动能力者的优惠政策。 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 (1)提出申请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同时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提交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2)审查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人申报劳动能力鉴定的资料后,应当进行初审,看有关材料是否齐备、有效。如果提交的资料欠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则应要求申请人补充相关材料。 (3)组织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从医疗专家库内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进行有关的诊断。专家组或者受委托的医疗机构鉴定后应当出具鉴定意见并由参与鉴定的专家签署。 (4)作出鉴定结论并送达当事人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如果有必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三、劳动能力鉴定的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或工伤人员对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再次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2、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提出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

全市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公示

全市劳动能力鉴定结果 公示 2017年12月30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召开鉴定工作会议,对全市申报的165人依据《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及有关文件规定进行鉴定。现将鉴定结论及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非因工伤残或因病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有130名,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有35名。 二、公示时间。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将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进行公示(各县区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1月3日至2018年1月9日共7天,公示期内,如存在与公示内容不符现象,请予以举报,逾时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欢迎社会监督。公示举报电话为:83665697,83665187。 三、结论发放及时效。公示期满后,申请

鉴定的单位或个人到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协调领取相关材料(县区统一申报的,由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领取)。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凭鉴定结论在三个月内(2018年1月10日至2018年4月9日),向参加养老保险统筹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办理退休、退职等手续,逾期者,本次鉴定结论失效。 附件:2017年第5次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条件鉴定结论 淮安市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18年1月3日

淮安市2017年第5次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条件鉴定结论公示 (2017年12月30日) 一、市直及开发区(41人) 非因工伤残或因病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有32名,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有9名。其中:单位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3人,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有2名,符合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有1名。 1.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32人) 汪长波陈梅香杨金来周文杨志刚吴自育 沈彬王霞蒋学东费宝耕韩宁萍胡明勇 左桂亮杜君黄国银孙宝珠张宁梅薛苏怀 陈坚张翠芹桂宏俊索利娟胡亚芹严立松 卢涛张青王军沈继明吏国建张丽 黄兵杜家荣 2.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9人) 杨局兵李光华沈春保张爱莉张金龙徐鸿进 刘庆钰房芳田洪奇 其中:符合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1人,张爱莉 二、清江浦区(12人) 非因工伤残或因病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有10名,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有2名。

2019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2019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工伤鉴定标准又可以叫做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是对工伤事故当中的受伤职工进行伤残程度的一种确认。其中,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内容,下面,小编就来为您做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a)一级 1)极重度智能损伤; 2)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 3)颈4以上截瘫,肌力≤2级; 4)重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 5)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 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 6)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 7)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8)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 9)双下肢及一上肢严重瘢痕畸形,活动功能丧失; 10)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11)肺功能重度损伤和呼吸困难Ⅳ级,需终生依赖机械通气; 12)双肺或心肺联合移植术, 13)小肠切除≥90%; 14)肝切除后原位肝移植; 15)胆道损伤原位肝移植; 16)全胰切除; 17)双侧肾切除或孤肾切除术后,用透析维持或同种肾移植术后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 18)尘肺Ⅲ期伴肺功能重度损伤及/或重度低氧血症[po2 19)其他职业性肺部疾患,伴肺功能重度损伤及/或重度低氧血症〔PO2 20)放射性肺炎后,两叶以上肺纤维化伴重度低氧血症〔po2 21)职业性肺癌伴肺功能重度损伤; 22)职业性肝血管肉瘤,重度肝功能损害; 23)肝硬化伴食道静脉破裂出血,肝功能重度损害; 24)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内生肌酐清除率持续 707 }imal/L(8 mg/dL)。 注:PO2中的2是下角

▲b)二级 1)重度智能损伤; 2)三肢瘫肌力3级; 3)偏瘫肌力≤2级; 4)截瘫肌力≤2级; 5)双手全肌瘫肌力≤3级; 6)完全感觉性或混合性失语; 7)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80%,伴有四肢大关节中3个以上活动功能受限; 8)全面部瘢痕痕或植皮伴有重度毁容; 9)双侧前臂缺失或双手功能完全丧失; 10)双下肢高位缺失; 11)双下肢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12)双膝双踝僵直于非功能位; 13)双膝以上缺失; 14)双膝、踝关节功能完全丧失; 15)同侧上、下肢瘢痕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16)四肢大关节(肩、髋、膝、肘)中四个以上关节功能完全丧失者; 17)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或半径≤5°) ; 18)无吞咽功能,完全依赖胃管进食;

劳动能力鉴定流程

劳动能力鉴定流程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即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 门等部门制定。关于劳动者是否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必须由专门机构进行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的流程如下:一、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 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人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 3.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三、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

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四、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应当客观、公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五、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治疗无效者: 1、植物状态或去皮层状态。 2、真性或假性延髓麻痹。 3、四肢瘫肌力4级以下(含4级)。 4、三肢瘫或二肢瘫肌力3级以下(含3级)。 5、中度(含中度)以上非肢体瘫的运动障碍。 6、严重肌肉疾病(全身型重症肌无力、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等)。 7、单肢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 8、完全性混合性失语。

9、智能障碍,IQ测试≤45。 二、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治疗无效者: 1、三肢瘫或二肢瘫肌力4级。 2、单肢瘫肌力3级。 3、完全性运动性失语。 4、智能障碍,IQ测试46~54。 5、癫痫大发作每月3次以上(含3次)。 三、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治疗无效者: 1、轻度非肢体瘫的运动障碍。

2、肌肉疾病影响工作。 3、不完全性失语。 4、智能障碍,IQ测试55~84。 说明 (1)引起肢体瘫痪的各种神经系统疾病,原则上须经半年以上(含半年)系统治疗。 (2)植物状态是昏迷后遗留的一种特殊意识障碍,表现为: ①智能活动丧失。 ②不会说话,也不理解他人语言。 ③不能随意运动,但对刺激可有屈曲逃避反应。 ④觉醒时睁眼,眼球无目的地游动。

⑤主动饮食能力丧失,但可有吞咽或咀嚼动作。 ⑥大小便失禁。 ⑦脑电图平坦,后期可有高幅慢波。 (3)去皮层状态是双侧大脑广泛损害造成的一种特殊意识障碍,表现为: ①睁眼昏迷,保持觉醒与睡眠的周期节律,觉醒时睁眼凝视或双目无目的地游动,其实对自身及周围环境一无所知。 ②缺乏有目的运动,但可有咀嚼、吞咽动作和对刺激的逃避动作,常可引出双侧病理反射。 ③去皮层强直,即前臂屈曲、内收,下肢直伸、四肢腱反射亢进。 ④植物神经障碍,可因身体内外不同原因的刺激而诱发瞳孔散大、大汗和呼吸、脉搏的改变。 (4)失语是一种病灶性皮层功能障碍,是在没有精神障碍、感觉缺失和肌肉瘫痪的条件下,患者失去用言语或文字去理解和思维表达能力,前者为感觉性失语,后者为运动性失语,二者兼而有之则为混合性失语。

贵阳2019年工伤鉴定标准2019是什么

贵阳2019年工伤鉴定标准2019是什 么 一级:器官缺失或完全丧失功能,其它器官不能代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者;二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三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 工伤是职工在工作时受到的无法避免的意外伤害,而工伤自然就有赔偿,但不管什么级别的工伤都有鉴定标准,由医疗机构做出鉴定标准之后职工就可以去向用人单位申请赔偿了,那么你知道工伤的鉴定标准是什么吗?下面小编就贵阳2018年工伤鉴定标准2018年度这一问题整理了一些相关内容。 一、贵阳2018年工伤鉴定标准 以下内容都是根据《2017年最新贵阳市工伤保险条例,贵阳市工伤鉴定等级赔偿标准》

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本办法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简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条市、区(市、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市、区(市、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业务。 财政、审计、工商、安全监管、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等行政部门以及工会,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工伤保险管理工作。 第四条工伤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规定的银行建立统一的工伤保险基金收入户、支出户和财政专户;区(市、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规定的银行设立工伤保险基金收入过渡户、支出分户,不设财政专户。 工伤保险费由市和区(市、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分别征收。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全文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全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的有关规定,工伤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首先,应该经过治疗后,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这样便于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聘请的医疗专家对伤情进行鉴定;第二是职工经工伤治疗后,发现因工伤的原因造成职工身体上的残疾;第三是工伤职工的残疾影响到职工本人的劳动能力,在这种情况下,工伤职工应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的标准是劳动能力鉴定时所依据的的尺度,是确定工伤职工伤残等级的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我国目前实施的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是1996年国家发布的《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1996),这是工伤鉴定的国家标准,标准共分十级,其中,符合标准一级至四级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的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的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对于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后的劳动能力鉴定,是以《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作为劳动能力鉴定的标准。 最新最新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全文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内容为推荐性的。[2] 本标准参考了世界卫生组织有关“损害、功能障碍与残疾”的国际分类,以及美国、英国、日本等国家残疾分级原则和基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75号令)制定本标准。本标准代替GB/T 16180 —1996《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 本标准参考与协调的国家文件、医学技术标准与相关评残标准有:残疾人标准,革命伤残军人评定标准等。 为使劳动能力鉴定适应我国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劳动者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对工伤或患职业病劳动者的伤残程度做出更加客观、科学的技术鉴定,在总结分析10余年工伤评残实践经验基础上,对GB/T 16180 —1996进行了修订与完善,并与我国劳动能力鉴定法规制度相配套,将原标准更名为《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并对以下技术原则作了调整: ——增加了总则中4. 1. 3医疗依赖的分级判定; ——取消了总则中关于工伤、职业病证明的规定; ——取消了总则中关于重新鉴定的规定; ——伤残类别增加了十二指肠的损伤,同时取消了单列的耳廓缺损; ——智能减退改为智能损伤,增加记忆商(MQ)判定指标; ——取消了利手与非利手的表述; ——增加了低氧血症的判断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因病非因工)须知

劳动能力鉴定(因病非因工)须知 【申报资料】 一、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病史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医疗机构印章); 申报资料经受理后,不再返申请人,如需他用,请自行复印备存后再申报。 关于病史资料的说明:(1)慢性器质性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难治性的情感障碍以及难治性强迫障碍者,提供5年以上的系统治疗资料。(2)瘫痪、肌力减退、视力减退、听力减退、智力障碍、精神障碍人员需携带身份证由鉴定中心出具检查联系函到指定医院进一步检查后再申请鉴定。 以上提供的原始病史材料和复印件均需加盖医院公章方可有效。盖章后再复印无效。 【填表说明】 填报此表时,须用蓝色或黑色钢笔、水性笔填写,要求内容真实、完整,字迹工整、清晰。 单位性质、个人身份、鉴定缘由在相应项目后打“√”或涂黑“■”,选“其他”请在后面进一步用文字说明。 身份证复印件请裁剪后粘贴到指定位置。 单位职工或职工遗属由用人单位出具审核意见。参加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由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审核意见。 【鉴定须知】 鉴定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原诊治时医学影像资料(X光片、CT等)。鉴定申请资料递交后按鉴定中心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鉴定。 因病或非因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分为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未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机关事业单位鉴定结论为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或未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劳动能力鉴定应客观、公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工作人员或参加鉴定的医疗卫生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鉴定体检前注意事项】 做X线检查时,勿穿带有金属钮扣的衣服,请摘去项链、手机、钢笔、钥匙等金属物品。怀孕及可能怀孕妇女请先告之医生,慎做X线检查。 抽血及肝、胆B超须空腹进行;做膀胱、前列腺、子宫、附件B超时请勿排尿,需饮水至膀胱充盈。编号: 毕节市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因病非因工) 被鉴定人姓名: 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 填表日期: 毕节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制

《劳动标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治疗无效者: 1、植物状态或去皮层状态。 2、真性或假性延髓麻痹。 3、四肢瘫肌力4 级以下(含4 级)。 4、三肢瘫或二肢瘫肌力3级以下(含3级)。 5、中度(含中度)以上非肢体瘫的运动障碍。 6、严重肌肉疾病(全身型重症肌无力、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等)。 7、单肢瘫肌力2 级以下(含2 级)。 8、完全性混合性失语。 9、智能障碍,IQ 测试≤45。 二、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治疗无效者: 1、三肢瘫或二肢瘫肌力4 级。 2、单肢瘫肌力3 级。 3、完全性运动性失语。 4、智能障碍,IQ 测试46~54。 5、癫痫大发作每月3次以上(含3次)。 三、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治疗无效者: 1、轻度非肢体瘫的运动障碍。 2、肌肉疾病影响工作。

3、不完全性失语。 4、智能障碍,IQ 测试55~84。 说明 (1) 引起肢体瘫痪的各种神经系统疾病,原则上须经半年以上(含半年) 系统治疗。 (2) 植物状态是昏迷后遗留的一种特殊意识障碍,表现为: ①智能活动丧失。 ②不会说话,也不理解他人语言。 ③不能随意运动,但对刺激可有屈曲逃避反应。 ④觉醒时睁眼,眼球无目的地游动。 ⑤主动饮食能力丧失,但可有吞咽或咀嚼动作。 ⑥大小便失禁。 ⑦脑电图平坦,后期可有高幅慢波。 (3) 去皮层状态是双侧大脑广泛损害造成的一种特殊意识障碍,表现为: ①睁眼昏迷,保持觉醒与睡眠的周期节律,觉醒时睁眼凝视或双目无目的地游动,其实对自身及周围环境一无所知。 ②缺乏有目的运动,但可有咀嚼、吞咽动作和对刺激的逃避动作,常可引出双侧病理反射。 ③去皮层强直,即前臂屈曲、内收,下肢直伸、四肢腱反射亢进。 ④植物神经障碍,可因身体内外不同原因的刺激而诱发瞳孔散大、大汗和呼吸、脉搏的改变。 (4) 失语是一种病灶性皮层功能障碍,是在没有精神障碍、感觉缺失和肌肉瘫痪的条件下,患者失去用言语或文字去理解和思维表达能力,前者为感觉性失语,后者为运动性失语,二者兼而有之则为混合性失语。 (5) 非肢体瘫的运动障碍包括肌张力增高、共济失调、不自主运动或震颤等,根据其对生活自理的影响程度划分为轻、中、重三度: ①重度运动障碍不能自行进食、大小便、洗漱和穿衣,需由他人护理。

贵阳市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1

贵阳市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被鉴定人姓名: 联系电话: 单位: 经办人姓名: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年月日 申请鉴定类别:初次鉴定□ 复查鉴定□ 1.职工因工或患职业病劳动能力、护理依赖程度的鉴定() 2.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鉴定() 3.供养亲属劳动能力程度的鉴定() 4.老工伤委托劳动能力鉴定() 5.医疗期延长的鉴定() 6.辅助器具配置鉴定() 7.旧伤复发鉴定() 8.其他委托的参照因工标准劳动能力程度的鉴定() 9.其他委托的参照非因工标准劳动能力程度的鉴定() (请根据需要在相应栏目后打勾) 贵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制

被鉴定人姓名 性 别 男 相 片 年 龄 社 保 号 身份证号 参加工作时间 是否在职 用工形式 伤害部位或疾病 名 称 事故时间 诊断 时间 接触职业病危害 时 间 接触职业病危害 岗 位 职业病 名称 单位地址 贵阳市油榨街282号 邮 编 550005 联系电话 被鉴定人家庭 地 址 邮 编 550005 联系电话 申请鉴定主要原因及伤病情况简介: 被鉴定人或直系亲属签名: 年 月 日 用人单位(或社保经办机构) 签章: 年 月 日

(以下由贵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填写) 伤病 和护 理等 级鉴定医学专家意见达到《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06) 级项护理等级项或《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第条 鉴定专家签名: 年月日

贵阳市劳动能力鉴定须知 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用人单位、个人或其直系亲属填报此表时,需 用蓝色或黑色钢笔、水性笔填写,要求内容真实、字迹工整; 二、因工伤或职业病申请鉴定的,需要提供工伤认定结论书复印件一 总裁份以及工伤医疗的有关材料或职业病防治机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诊断结论),非因工或因病申请鉴定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三、其他需要委托申请鉴定的需提供有效委托函原件一份; 四、鉴定时需提供相关详细医学材料复印件一份包括X光片、CT片等; 五、因工致残或患职业病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分为十个等级,最重的为 一级,最轻为十级; 六、因工或非因工致残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分为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 力或未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七、劳动能力鉴定应客观、公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工作人员或参 加鉴定的医学卫生专家与当事人有厉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八、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自收到正式结论之日起15天内向贵州省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所作出的 鉴定为最终鉴定: 九、自本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用人单位、个人或其 直系亲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病)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向 原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十、本表由贵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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