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至民国时期漳台文化艺术交流

晚清至民国时期漳台文化艺术交流
晚清至民国时期漳台文化艺术交流

群众文化艺术团体章程

群众文化艺术团体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庆阳市西峰区中老年红歌演唱团是群众性的自发组织,局登记备案,在区文化局的领导下,大力开展群众文化艺术活动,为创建和谐社区做积极贡献。 第二条群众文化艺术团体的宗旨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繁荣社区文化艺术生活,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营造社区社会和谐稳定氛围。 第三条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完善、自我服务为方针,广泛开展生动活泼、健康向上的文化艺术活动。 第四条群众文化艺术团体的共同理念是:培育文明时尚精神,创造快乐健康生活。 第二章任务 第五条团结和带领热爱文化艺术,追崇健康文明的社区居民成立各类团队,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日常文化艺术活动,形成规模化、制度化和多元化。 第六条主动宣传市区新形势、新任务、新成就,创编展示市区风貌,赞美社会发展,体现百姓生活,倡导文明行为的文艺艺术作品,进行经常性的宣传演出。 第七条将团队建设成学习型团队,让每个成员,在学习中成长自我,体现人生价值,在快乐中生活,展示社区精神。 第八条开展与周边对外文化艺术交流与参赛活动,为庆阳市树立外部形象和区域文化共建做出不懈努力。 第三章演员义务 第九条经自愿申请,经面试通过,填写演员表,可成为团队演员。参加团队后接爱团队组织的领导,承认本团队章程,遵守团队纪律,服从组织决议,树立强烈的团队精神和责任意识。 第十条演员有参加本团队组织的学习、培训、交流等活动的权利,必须严格自律,自觉维护团队荣誉,尊重团队负责人及指导老师。

第十一条演员有权提建议,推动本团队工作,在团队内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群众文化艺术团体在区文化区的指导下,实行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设团长一名,副团长二名,艺术总监一名。 第十三条团队组织机构成员的任职条件,热爱团队,甘愿付出,任劳任怨,不计报酬,有相当的工作能力和群众基础,树立“职能就是服务,责任就是付出”的思想意识,全心合意为本团队服务。 第十四条团队组织负责人带领广大成员,团结友爱、相互尊重、顾全大局、促进和谐,把团队建设成为一个潜力无限,不断发展壮大,充满亲情温暖的成功团队。 第五章经费 第十五条本着自筹自管自用的原则,自交资金。主要是购置服装、道具、乐器及开展活动的其他费用。 第十六条无论是上级部门提供的扶持费用、社会各界的赞助费用,进行商业演出的合法收入,都不作为个人分配,全部用于团队发展和集体福利。 第十七条各团队的经费使用方向由团队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其收支由主要负责人签字,专人进行管理,定期公布财务收支情况。 第十八条本章程自2014提7月1日起实行。

法考《中国法律史》复习题集(第2882篇)

2019年国家法考《中国法律史》职业资格考前练习 一、单选题 1.1948年国民政府颁布《特种刑事法庭组织条例》,下列表述错误的有:( ) A、分中央、高等特种刑事法庭二级 B、中央特种刑事法庭隶属最高法院 C、高等特种刑事法庭受理《戡乱时期危害国家紧急治罪条例》所规定的案件 D、中央特种刑事法庭复判高等特种刑事法庭判决的案件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5章>第4节>司法制度 【答案】:B 【解析】: 1948年国民政府颁布《特种刑事法庭组织条例》,设特种刑事法庭,分中央、高等特种刑事法庭二级。前者设于首都,隶属司法院。因此,B项正确。 2.有关《钦定宪法大纲》,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由清廷宪政编查馆编订 B、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宪法性文件 C、分正文“君上大权”和附录“臣民权利义务”两部分 D、形式上被迫缩小皇帝权力,相对扩大议会和总理权力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4章>第2节>清末的法律思想与“预备立宪”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钦定宪法大纲》相关知识。《钦定宪法大纲》由宪政编查馆编订,于1908年8月颁布,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宪法性文件。分正文“君上大权”和附录“臣民权利义务”两部分。《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是清政府于武昌起义爆发后抛出的应急性宪法文件,形式上被迫缩小皇帝权力,相对扩大议会和总理权力。因此,D项错误。 3.以下对周礼的基本原则表述正确的是:( ) A、“亲亲”“君君” B、“亲亲”“尊尊” C、“亲君”“君尊” D、“君君”“尊尊”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章>第1节>西周以降的法律思想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西周的“礼”。西周时期的“礼”可以归纳为“亲亲”与“尊尊”两个方面。“亲亲”,要求在家族范围内,按自己身份行事,不能以下凌上、以疏压亲;而且“亲亲父为首”,全体亲族成员都应以父家长为中心。“尊尊”,要在社会范围内,尊敬一切应该尊敬的人,君臣、上下、贵贱都应恪守名分;而且“尊尊君为首”,一切臣民都应以君主为中心。在“亲亲”“尊尊”两大原则下,又形成了“忠”“孝…‘义”等具体精神规范。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为B项。 4.对民国北京政府时期制定的《暂行新刑律》,说法错误的是:( ) A、该律在《大清新刑律》的基础上修订而成 B、该律仍包含许多带有明显帝制性质的名词概念以及与“民国国体”相抵触的条文 C、该律与《大清新刑律》少有实质区别 D、该律从1912年施行,直至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刑法典颁布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5章>第3节>北京政府法律的主要内容与特点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暂行新刑律》的相关知识。民国北京政府成立后,袁世凯令法部对《大清新刑律》进行删修。将该律中与“民国国体”抵触各条,如“侵犯皇室罪”“伪造制书罪”“伪造御玺国宝罪”等加以删除。将律文中带有明显帝制性质的名词概念加以修改。取消了附加《暂行章程》5条,更名为《暂行新刑律》,实与《大清新刑律》少有实质区别。该律从1912年施行,直到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刑法典颁布。因此,B项错误。 5.西周时期在审判中判断当事人陈述真伪的方式“五听”中的“气听”指:( ) A、分析当事人的陈述内容 B、观察当事人陈述时的气色 C、观察当事人陈述时的呼吸 D、观察当事人陈述时的眼睛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章>第1节>西周以降的主要法制内容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西周的诉讼审判制度。通过对长期司法经验的总结和提炼,西周时期形成了审理案件的“五听”制度。所谓“五听”即辞听、色听、气听、耳听和目听。这是审判案件时,判断当事人陈述真伪的五种观察方式。《周礼·秋官·小司寇》中载:辞听,听当事人的陈述,理屈则言语错乱;色听,观察当事人的表情,如理亏就会面红耳赤;气听,听当事人陈述时的呼吸,如无理就会紧张得喘息;耳听,审查当事人听觉反应。如无理就会紧张得听不清话;

英语学习与跨文化交流活动策划书

英语学习与跨文化交流活动策划书 一活动背景 文化是具有独特性的,不同国家的文化是互不相同的。这就要求外语教学与学习能够起到跨文化交际的作用。“跨文化交际”指的是不同文化背景的个人之间的交际,也就是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之间所发生的相互作用。人们用语言进行交际,不但要讲究言语的正确性,而且要讲究得体性、可行性以及可接受性。语音、语法、词汇都正确的言语不一定得体,甚至可能不被接受。在交际中,应根据交际的目的、对象和场合结合其文化背景、语言习惯对所用词汇、句式等做出正确的选择。 跨文化交际与外语教学是密不可分的。在教学生学习英语语言的同时,也应向学生讲解相应的社会背景与文化知识。这样才能真正使语言知识成为帮助他们交流的工具,使他们学有所用,真正体会到学习英语的乐趣。 二活动目地 (1)使同学们了解英语,提高学习英语的兴趣 (2)在学院里盈造良好的学习英语的气氛 (3)让同学了解英语的重要性,做好充分准备面对英语a、b级四、六级考试 三、活动主题:英语学习与跨文化交流 四、活动地点:学院礼堂 五、活动时间:xx年11月03日下午19点到21点 六、活动对象: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全院师生 七、主办单位:学院团委

社团联合会英语沙龙协会 八、活动方式:以讲座的方式进行 九、活动流程 (一)前期工作: 1:策划书的跟进(策划部) 2:提前五天做好横幅(10.5m) 宣传海报(3张,本部两张、羊城一张) 宣传单 300份(宣传部负责) 3:提前一周申请礼堂与讲座所需的设备、物品、主持台(秘书部)4:提前一天通知英语沙龙全体会员(秘书部) 5:礼仪八个、服装向团委借(文娱部) 6:相机二部(策划部) 7:邀请函(秘书部) 8:准备五个问题(口语部) 9:邀请社联督导处监督(外联部) 10:拉赞助(外联部) 11:维持秩序八个人(外联部) 12:邀请函提前三天发给王贤老师审批 13:主持人:王贤老师

探究晚清与民国时期的教育

探究晚清与民国时期的教育 一个国家在国际上的竞争力取决于这个国家的科技实力,而科技实力的高低在于人才,人才取决于教育,科学教育对于科技人才的培养具有关键作用。 清朝建立后,教育制度更多地沿袭明朝,以教化和育才为两大宗旨。学校是育才的基础,科举考试是选拔人才的途径,入仕做官是培养人才的目标。由于清朝是少数民族建立的大一统国家,教化和育才又有着不同的含义。教化的目的是利用汉文化来统治人口众多的汉人,育才的目的是培养一批统治汉人的官员。因此,清初迫切需要充实官员队伍,教育第一宗旨是培养官员即育才优先教化。 清朝后期以来,洋务运动期间,洋务派为适应洋务运动的需要创办了一些新式学堂,选派留学生出国深造;戊戌变法期间,维新派创办了一些新式学堂;20世纪初,青年学生中出现了赴日留学高潮;由于国内形势巨变,旧有的科举制度不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清政府被迫制定新学制,废除科举制度。清末教育事业的发展突破了传统的办学模式,改变了过去以经学为主的教学内容,培养了大批从事实际事务的有用人才,使中国教育逐渐走向近代化,便于西方科技和新思想的传入,为推动中国社会的进步起了重要作用。 与现在学校课程相比较,清末教育事业的发展也突破了传统的办学模式,改变了以经学为主的教育内容,增加了一些新课程,为培养大批从事实际业务的人才,引进了西方的一些科技和新思想,为推动中国社会的进步起了重要作用。 民国时期的教育是中国近代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教育近代化的进程中起到承上启下的历史作用。我国近代以来科学技术比较落后,民国时期为了发展社会经济,振兴国家,曾经出现“教育救国”和“科学救国”的爱国思潮与实践。 中华民国成立后,孙中山立即强调在中国实行免费义务教育,高等教育也有了很大的发展。民国几十年,中国战事频繁,论教育的规模、基础教育等肯定是不及现在的。但当时教育的态度,以及教育的制度都很完善。民国时期受西方影响很大,学校提倡培养人的独立人格,更是出现了很多大教育家,远非现在的当代教育所能比。中国现在经过几十年发展,经济规模有了很大提高,教育无论从规模还是从影响肯定也会有所改善,但教育的灵魂却不复存在。当年的民国教育是一种很大的格局,既仰仗了典雅、古朴的民初之风和波澜壮阔的“五四”之风,又有赖于一大批民国学人的风度、气质、胸襟、学识和情趣,非靠一日之功、非毕一日之力可以抵达,当代教育任重而道远。教育乃千秋之大业,民国办教育的很多做法都值得今天借鉴和学习。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教育是事关一个民族兴亡的千秋大业,我们必须从清末以及民国时期的教育反观当今的教育制度,取其精华,弃其糟粕,继承民国时期教育的灵魂。少年强则国强,唯有将教育发展壮大,才能使国家繁荣兴盛。

民国时期地方行政机构与职权

民国时期地方行政机构与职权 民国时期地方行政机构与职权 清末民初,地方各省的管理秩序比较混乱,大多是各自为政。1913年1月北洋政府颁布了《划一现行各省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划一现行顺天府属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划一现行各县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划一现行中央特别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试图将各类机构和称谓统一起来,实现逐步的规范化。但是,整个民国时期的地方行政机构和职权的局部,一直处在不断调整变化的过程之中。 第一,省级行政机构与职权。 根据地方实行军民分治的规定,各省设立划一的“行政公署”,设民政长一人,为全省最高行政长官,由大总统任命,职掌全省行政政务。省行政公署下设内务、财政、教育、实业四个司和一个总务处,各司置司长一人,由民政长提名,报经国务总理呈总统简任,掌管本司事务。1914年颁布《省官制》后,省民政长改称为省巡按使,省行政公署改称为巡按使公署。公署设置也改为政务厅和财政厅,政务厅下设总务、内务、教育、实业四科,财政厅所掌事务 “则合以前各省国税厅筹备处之职掌”,[1]管理全省财政。

1916年袁世凯死后,北洋政府下令改行政长官名称为省长,省行政机关为省长公署。并又先后颁布了《教育厅暂行条例》、《实业厅暂行条例》、《各省区警务处组织章程》,在省长公 署设立教育厅、实业厅和警务处,主持全省的教育、实业和警察行政,同时调整内政厅职能,撤销其原来下设的教育科和实业科。 1921年6月,北洋政府颁行《省参事会条例》,于是,各省相继建立起“省参事会”。作为省行政的辅助性机构,由会长和省参事员12人组成,省行政长官担任会长,由会长任命秘书若干,负责办理有关会务事宜。参事员分为委任、聘任、和选任三种,待遇分为专任和兼任两种。依照规定,参事会会议形成的决议,交由省行政长官执行,但是,省行政长官如有异议,条例并未规定是否可以行使享有否决权。 1928年国民政府在全国确立统治地位后,以省政府作为地 方行政最高机关,负责综理全省行政事务。根据《修正省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省政府采用“合议制”,又国民政府任命委员若干人组成省政府委员会(人数屡变), 设省政府主席一人。省政府主席的主要职权,有负责召集省政府委员会,代表省政府执行委员会形成的有关决议,负责监督全省行政机关的职责履行,处理日常或紧急事务。省政府委员会的主要职权是,通过会议讨论处理全省政务,制订

青海文华文化艺术交流中心简介

青海文华文化艺术交流中心 文华书院 情况简介

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 为往圣继绝学为天下开太平 ---文华书院愿景 青海文华书院创办于2007年,其全称为“青海文华文化艺术交流中心”(以下简称文华书院)。文华书院以弘扬传统文化、促进文化交流为目标,过去几年间始终坚持以传播传统文化、宣传传统礼仪、提升人文素养为己任,经过几年的发展,书院已形成了拥有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社会机构,也形成了以“有理想、有激情、能坚持”为理念的文华精神。书院现有固定成员125名,并在青海省西宁市东关女子回族小学、西宁市观门街小学等基地拥有学生、家长、老师会员2500余人,现书院正致力于国民传统文化的普及、人文素质提升工程的建设。 书院最初的成立目的,是基于以下原因: 社会在不断发展,但人们对中华传统文化的认识却过于淡薄,教育方面,国学经典知之甚少成为当代公民普遍存在的问题。对于博大精深的中国传统文化,在如今一个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下的时代,我们更应该发掘传统文化的魅力,解决全体公民国学经典知识缺乏、古典文化水平受限、文学素养低等关系中国未来良好发展的问题。挖掘传统文化的精髓,结合新时代的文化服务,真正寻求一条能够塑造国民人格品德、培养时代能人的文化道路。

除此,中心一直致力于建设提升学生(中小学生、大学生)的人文素质工程,在中心举办的各项活动中,提高学生的道德、独立、自信、勇敢、自强、主动、团队等良好意识,现已形成了几个在社会拥有良好影响的品牌项目。 (以下例举) 书院自创办以来,不但在社会上拥有良好的口碑,在我们实践基地青海民族大学、东关回族小学、观门街小学等也深受市民的欢迎。几年来,书院组织了多起爱心下乡活动,先后深入到青海省民和县、大通县、互助县、祁连县等多所贫困小学开展了爱心捐赠活动,也受到了青海省多家媒体机构的关注,在社会上也赢得了良好的声誉。 通过书院每位成员的不懈努力与付出,文华书院已发展成涵盖三个管理职能的部门、四个具有文化特色的活动领域,以及数十项精品活动的文化机构。现将各个领域的情况介绍如下: 一、管理机构 秘书部:秘书部主要负责书院文件的草拟、制作、收发、存档等工作,并管理好书院财务,做好收支明细。另外还要做好办公室的建设、维护、使用,书院物品管理等,并组织好各项会议,做好会议的记录、会议整理等。 宣传部:宣传部是书院的宣传部门,主要做好各项活

简述中国近代司法改革刍议(一)

简述中国近代司法改革刍议(一) 论文关键词:近代司法制度改革 论文摘要:清末民国时期是中国法制现代化的重要阶段。本文主要考察中国近代司法制度改革的历史进程,总结中国近代司法改革的基本特点,探讨中国近代司法改革的意义及历史启示。 一、中国近代司法制度改革与司法近代化之进程 中国从国家产生之日起,就确立了君主制。从秦朝开始,又建立了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政体,直到清朝灭亡,这种君主专制政体在中国存在了2000多年。在这种政体下,皇帝的“金口玉言”即为法律;而司法权附属于行政权,各级行政官吏兼办司法案件。中国的法律在世界法律中也自成系统,俗称“中华法系”。这种状况随着1840年鸦片战争的隆隆炮声而日渐改变。由于清政府的腐败无能,中国的司法主权遭到破坏。外国侵略者通过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在中国获得了领事裁判权,通称“治外法权”。领事裁判权制度一方面是对中国独立司法主权的践踏,但另一方面,它也使近代西方先进的司法制度开始引入中国,从而给传统的司法制度带来巨大的冲击。 1898年,康有为、梁启超等发起戊戌变法运动,以图变法强国,无奈以失败告终。然而,它却揭开了变法的序幕,中华法系大一统的局面也难以为继。1902年,张之洞以兼办通商大臣身份与各国修订商约,英、日、美、葡等国表示,在清政府改良司法“皆臻完善”以后,可以放弃领事裁判权。为此,清廷下诏:“现在通商交涉事宜益繁多,着派沈家本、伍廷芳将一切现行律例按照交涉情形,参酌各国法律,悉心考订,妥为拟改,务期中外通行,有裨治理。”从而揭开了清末法制改革的序幕。 1906年,清廷宣布预备仿行宪政,并着手进行官制改革。拟定的新官制称:“首分权以定限,立法、行政、司法三者,立法当属议院……行政之事,则专属之内阁各部大臣……合之皆为政府……。司法之权,则属之法部,以大理院任审判,而法部监督之,均与政府相对峙,而不为所节。”在近代西方“三权分立”思想的冲击和影响下,清廷开始了司法体制的改革。 1906年11月6日,清政府下谕,将刑部改为法部,掌管全国司法行政事务,不再具有审判职能;改大理寺为大理院,作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在法部设置总检察厅,作为最高检察机关,独立行使检察权。1906年底在京师设立高等审判厅、城内外地方审判厅和城谳局,形成四级三审制度。1907年开始,又仿照日本法院体制决定在各省设高等审判厅。府(直属州)设地方审判厅,州县设初级审判厅,将四级三审制推向全国。此外,各省的按察使改为提法司,作为地方司法行政机关。至此,中国近现代司法机关体系初步确立。 同时,清政府还先后仿照德、法设立独立的检察机关,开始参照德国置于法部,后来仿照法国,尤其是日本的体制,将总检察厅置于大理院内,实行审检合署。它一改中国古代监察机关兼掌监察和审判职能的旧观,明确规定检察机关和检察官专司法律监督之责,建立了检察权与审判权分离的近代司法制度。 清政府还初步引进了西方近现代诉讼制度、审判原则等。如在诉讼程序上实行四级三审制。在一些诉讼法规或法律草案中规定了刑事案件公诉制度、附带民事诉讼制度、民事案件的自诉及代理制度、证据制度、保释制度等中国旧法所没有的新式制度,并承认律师制度的合法性。在审判制度方面,规定了审判公开、允许辩论等原则,并明确了预审、合议、公判、复审等程序。初步规定了法官、检察官考试任用制度。由于清王朝很快就覆灭了,因此清末的司法改革的成果很多仅停留在纸面上而没有发挥多大的作用,甚至连形式意义上的从中央到地方的独立司法机构也未来得及完全建立起来。另外,我们也看到清末司法制度改革只是以皇权和纲常礼教为依归,在清末皇权统治和君主专制没有崩溃,封建传统法律文化尚未荡涤的背景下,以自由、平等、人权为价值取向的西方近代司法制度是不可能在中国有所建树的。例如,律师制度和陪审制度就因受到礼教派的责难被搁置不用。此外,清末修律、进行司法变革的直接动因是要西方列强放弃在中国的领事裁判权,收回中国的司法主权,但这一目的远未实

文化交流活动执行方案20120825

2012中韩建交20周年 成都文化交流系列活动 执行方案 2012?中国?成都 成都新闻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2012-8-17

一、活动目的: 2012年适逢中韩两国建交20周年,由成都市对外文化交流协会、韩国驻华大使馆、韩国驻成都总领事馆主办,成都传媒集团承办的“中韩建交20周年成都文化交流系列活动”,将于2012年9月20日——10月12日在成都举办。本次活动的举办将本着增进成都与韩国各地区间相互了解、互动交流、深入合作的精神,进一步拉近成都与世界的距离,为海外了解成都、走进成都提供了一个形式多样的连接纽带。据悉,此次交流活动将陆续推出具有两国浓厚地域特色的“韩国美食节”以及具有韩国特色的“韩国文化展”、“韩国电影展”等系列内容;可搭建起成都与韩国之间相互引申交流的桥梁,在文化、旅游方面可进行深度合作。 二、活动时间: 2012年9月20日——10月8日 三、活动地点:成都东区音乐公园 四、活动主题:“文化让我们交流,相聚让我们快乐” 五、活动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成都市对外文化交流协会 大韩民国驻成都总领事馆 承办单位:成都传媒集团 特别协办:成都新闻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全程执行运营机构:成都新闻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成都新闻国际旅行社成都东区音乐公园

媒体支持:成都日报成都广播电视台成都商报成都晚报 六,活动意义 1、形象拉动效应,通过中韩系列活动的成功举办,可以塑造和传播成都全新的城市形象,大大提高成都的知名度,增强其形象影响力和竞争力。 2、开放拉动效应,全新的形象拉动效应,必将大大增强城市吸引力,进一步扩大和推进成都的整体开放。 3、会展拉动效应,同时举办的各种会展活动也将吸引八方来宾,既繁荣了会展经济,又将使现有的园区得到利用,发挥作用,创造价值。 4、旅游拉动效应,有创意、有影响力的活动本身既是独具魅力的旅游吸引物,同时又是宣传推介旅游资源的重要形式和载体,促进旅游设施和服务改进的重要动力,以活动拉动旅游发展早已成为许多旅游发达地区的成功之举。 5、品牌拉动效应,品牌已成为现代城市经营的核心竞争力。通过系列活动和后期有效的整合营销传播,将使成都全新的城市形象转化为品牌价值,品牌的聚集效应和扩散效应不断释放,品牌真正成为成都发展的核动力。 6、综合拉动效应,大型活动的拉动效应往往是多方面的,它是全方位、持经性的,相互作用、交替放大,整体提升。如对文化、工业、旅游、通讯、交通的发展,乃至市民素质的及服务水平的提高,精神

晚清到民国时期混合经济的发展与演变

晚清到民国时期混合经济的发展与演变 中国的现代企业制度起源于晚清的洋务运动时期。最初的企业组织形式是官督商办,以后逐渐向官商合办转变。这都是混合经济的组织形式。到国民政府时期,政府给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划出了界限,同时也鼓励混合企业的发展。我们可以从历史上的混合经济企业的产生、发展和变迁过程中吸取某些有益的经验或教训。 洋务时期混合所有制企业:官督商办,政府推进 在洋务时期,由于洋务官员普遍不相信商人能有对此等重要事业的创始能力,更没有对国计民生负责的精神,更重要的是,他们不愿轻易放松对新兴企业的控制权。所以官商结合企业的早期形式就是官督商办。经营“官督商办”企业的具体措施是,先由官方提供部分官款作为垫借资本,同时指定与官方有一定联系的“商人”出面,向社会招募资本,然后由该企业以其经营所得,陆续归还官方前期垫借的款项。甲午战争之前,中国近代企业中大型的航运、煤矿、电讯和纺织企业几乎都采取官督商办形式。当时一些著名的近代企业,如轮船招商局、开平矿务局、上海机器织布局、天津电报总局、中国铁路公司、漠河金矿、华盛纺织总厂等,大多数都采用了官督商办的组织形式。官督商办企业在集资经营方面确实采取了许多西方股份有限公司的做法,诸如发行股票,公布企业章程,并在章程中规定了公司的运作程式和股东的权利与义务等,是中国近代企业的初步尝试。 官督商办企业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洋务派官僚意识到发展民族工业有利于“求富”,“求富”又有利于“图强”,用李鸿章的话说就是,“欲自强必先裕饷,欲浚饷源莫如振兴商务”,而且通过发展民族工业还可以“稍分洋商之利”。正是由于这种出发点的矛盾,导致在官督商办企业发展过程中的一系列弊端。如产权不清导致治理结构混乱;政府的干预导致官商矛盾;市场垄断导致自身效率低下也限制其他企业发展;政府对企业无限制地索取加重了企业负担,使商民对“公司”产生恐惧感,严重影响了民间资本的投资热情。

可行性研究报告集锦:中俄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意义

附件1 举办中俄文化艺术交流项目的意义 俄罗斯列宾美术学院简介 圣彼得堡列宾美术学院是俄罗斯美术教育的最高学府,培养出了许多世界知名美术家。她与佛罗伦萨美术学院,巴黎美术学院,英国伦敦皇家美术学院齐名,是世界著名的四大美术学院之一,主要培养大师级的美术人才。该校在世界有较广泛的知名度。它的教学成就早就被广泛认可。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我国选派出多批学有所成的青年学子到该院学习、深造。这些深受俄罗斯绘画艺术影响的画家回国后,成为中国画坛和美术教育的中坚力量,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中俄文化艺术交流项目的意义 延续中俄艺术文化交流,对深圳市及坪山新区有很大意义,对俄罗斯也是种重要的国际合作,当中蕴含许多机遇。以艺术交流为平台,以创作展览为推动力,对中俄艺术家而言,异国文化会给带来深刻的创作影响,对中俄两国来讲,不同艺术形式的碰撞更将促进双方的全方位了解和往来。同时,深圳市民更可以足不出户,就欣赏到全世界最高规格的油画作品。其主要意义有如下三点: 1.进一步巩固发展中俄友谊传承。 2012年8月24日,列宾美术学院艺术家一行8人来我

新区进行创作活动10天,并由新区美术馆负责接待活动及行程安排,此次国际文化交流活动取得实质性意义,并给俄方友人留下深刻印象。2013年5月,坪山新区美术馆举办《感动中国--俄罗斯名家作品展》,展览展出俄罗斯著名艺术家的80幅作品,参展画家均来自俄罗斯列宾美术学院,他们的作品在世界上都具有相当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开展时,俄罗斯联邦功勋画家、列宾美术学院秋文教授和祝波夫教授受邀访问新区。2014年底,坪山新区杨绪松书记等领导带队考察俄罗斯,带去了坪山人民的问候,进一步加深了新区政府与列宾美术学院的相互了解和友谊。上述成功的交流活动已经极大缩短了深圳坪山与俄罗斯圣彼得堡的时空距离,为新区与列宾美术学院的交流合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以艺术交流为平台,以创作展览为推动力,对中俄艺术家而言,异国文化会给带来深刻的创作影响,对中俄两国来讲,不同艺术形式的碰撞更将促进双方的全方位了解和往来。进一步加强深圳市与列宾美术学院艺术交流与互动,加深友谊,奠定日后长久合作的基础。旨在通过中俄艺术家交流互访互动,写生创作,油画展览等一系列活动创建中俄两国文化艺术交流对话的平台,为中俄友谊传承发展增添绚丽的色彩,为坪山新区打造国际化艺术氛围。 2.促进中俄双方在绘画、研究领域的互动学习。 俄罗斯美术对中国油画创作和教学的影响可谓巨大,无

中国海峡两岸文化艺术交流国语大赛策划书

. . 中国海峡两岸文化艺术交流 “黎明”杯国语演讲大赛 策 划 实 施 方 案 策划方:黎明职业技术学院 策划:国栋

一活动背景 为推进“文化强市”战略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和谐”,推动社区文化建设,提升市群众文化整体水平,促 进两岸大学生的友好往来,促进两岸和平。黎明职业技术学院举办 即将举办中国两岸大学生交流“黎明“杯国语演讲大赛。 二活动目的 中文演讲比赛是为了锻炼同学们的表达能力和实践能力的比赛。开展中文演讲比赛是为了提高同学们的口才和上台演说的才能。在现代社会中,演讲和自我表达是一种重要的技能,在生活和工作中都需要这种能力,这样才能让你在社会中更成功地表达自己,展示自己。 我们都是中国人,普通话是我们的国语。身为国民,学好母语使我们的义务与荣幸。在日趋激烈的现代社会中,我们要紧跟时代的步伐,所以我们在大学的学习中要更加专业化,我们要掌握更多的职业技能。举办中文演讲比赛就是为了给同学们提供锻炼职业技能的平台,让同学们自己表达自己心中的爱国情操。在演讲中提高,在学习中成长。 本次大赛的主题是“和平中国,我的爱国心”,让两岸同学畅谈一下自己的爱国心,以及对祖国的想法和了解。在大赛初赛之前,学生会学习部会邀请专业老师对所有参赛选手的中文演讲能力进行培训,让同学们从本次演讲比赛中学到的更多。让参赛选手和老师来一次思想上的碰撞。让同学们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畅所欲言,让这一次中文演讲比赛成为一场爱国、和平交流的盛会。 三活动主题

发扬国粹,和平发展 四活动宗旨 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公民自身素质,活跃社会气氛。五时间安排 初赛9月15日上午10点(周六) 黎明职业技术学院 决赛9月15日下午3点(周六) 黎明职业技术学院 六参赛对象 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大学生,各个社会人士。 七指导单位 教育局 八主办单位 黎明职业技术学院 九承办单位 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团委 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 十协办单位 教育局 教育局 十一策划单位 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团委 十三赞助单位:

民国时期女子警察

民国时期的女子警察警察制度在清末传入中国之后,警界一直是男子的天下,其中绝无女性之身影。1927 年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开始创设女子警察,警界由男子一统天下的局面逐渐被打破,中国出现了第一代女子警察。一、创设女警之由来20 世纪二三十年代,设有女警的国家为数并不多。1923 年,国际联盟妇孺贩卖防止委员会为便于侦查拐卖妇孺案件起见,号召各国选用女子充任警察。1925 年,又函请各国设置女子警官,并督促那些未设女警的国家从速试办。对于国联的倡导,当时的北京政府作出了一些反应:1923 年9 月,内务部伤令京师警察厅拟具设置女警详细办法。该警察厅经过调查,草拟了一个办法,主要内容有:招募妇女4D 名,设立教练所,施以警察教育,毕业后分配各处服务,若行之无弊,再行扩充。由于经费问题,此办法未付诸实施。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继续筹设女警。1930 年9 月,首都警察厅已有增设女警之拟议,内政部则制定了正式筹设女警的计划。1931 年秋,内政部又命令首都警察厅试办女警,并令警官高等学校于第十五期招考时,酌收女生,以造就女警人才。1932 年冬,第二次全国内政会议召开,会上通过了一个关于推行女警的提案,该案要点为:(一)各省警官学校、警士教练所,于每次招收学员时,应考取女性十分之一;(二)考取女警资格,除各依警官学校及警士教练所章程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在18 岁以上、25 岁以下未婚嫁者;身高在四尺五寸以上者,未受一年以上徒刑者;(三)所授课程,除侦探学应较男警所授较详外,余各按各级警察教育课本教授;(四)毕业后,除特别事项(如侦探要案等)外,其任务为:调查户籍,检查行李,救护妇孺,维持风化;(五)女警除执行特殊任务着便衣外,所穿制服与男警同,惟应着黑裙以示区别而免民众误会。1933 年1 月,内政部即通咨各省市政府转伤所属各级警察机关,体察各地情形,酌量试办。这样,在南京国民政府的倡议下,创设女警正式提上日程,逐步付诸实施,并取得了一些成效。纵观创设女警之经过由来,我们可以看出,民国创设女警,是外部动力和内在需要共同作用下的产物,而尤以内在需要为主。国际联盟的倡议虽推动了中国创办女警的步伐,但南京国民政府之所以能办理女警,主要还是因为社会对女警的需要。如1929 年,上海市公安局即以“沪上户口殷繁,华洋杂处,轮轨四达,奸民易生,匪徒往往假妇女为护符,携带违禁物品,滋生不法事端”为由,设置了协同男警执行检查职务的女检查员,以满足这种需要。二、南京、上海、北平办理女警之概况第二次全国内政会议后,内政部虽通令全国推行女警,但许多省(市)均以“现在尚无设立之必要”为由,没有举办:在已办理女警的省(市)中,以南京、上海、北平三市成效最著:这三个城市不但女警人数最多,而且还在内政会议议案的基础上,制定了专门的关于女警的法规,女警办理已趋于制度化。因此,本文主要介绍南京、上海、北平三市办理女警的情形:(一)南京办理女警之情形南京为当时国民政府的首都,地位特殊,设有首都警察厅,直辖于内政部统领全市警政:1931 年秋,根据内政部的命令,首都警察厅开始先行试办女警,并以内政会议推行女警议案为基础,结合南京的实际情况,先后制定了《首都警察厅试办女警暂行办法》(简称《办法)) )及《首都警察厅修正试办女警暂行办法》(简称《修正办法》)。这两个办法对办理女警事宜进行了详细的规定:首先,对女警人数进行了规定。在《办法》中,明确“每届警士教练所招考学警时,得收女警十分之一”,后来,为了进一步落实女警人数,在其后的《修正办法》中又规定,“于警士教练所中附设女警班,暂定学额为30 名”。这两个《办法》对女警人数作了硬性规定,明显透露出首都警察厅力图推行女警的意图。其次,对女警的招考资格做了规定。在《办法》中,女警的报考资格为:高级小学毕业或有同等程度者;年龄在18 岁以上、25 岁以下未婚嫁者;体力及视听力均健全者;身高在四尺五寸以上者;未受一年以上徒刑之宣告者在其后的《修正办法》中,对女警的投考资格又有所放宽,如对投考者的婚姻状况不再加以限制,已婚、未婚皆可报名:再次,对女警的培养方法作了规定:与男警相比,女警之训练科目减了军事科目,增加了社会科学、体操、国术、使用手枪、驾驶汽车等;女警的训练以

传统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主持词

传统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主持词导语:中国是有着五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经过积淀的中国传统文化显得博大而又精深。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中国传统文化活动主持词,仅供参考。 S:进入21世纪的中国,无论是经济还是文化已经与世界逐渐融为一体,世界渴望了解中国,中国更需要把自己优秀的文化介绍给世界。中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孕育了底蕴深厚的民族文化,今天的主题班会,我们便以中国的传统文化为主题。 W:下面我宣布,x年级x班“中华传统文化”主题班会现在开始。 S:首先离开了解一下我国的两个核心思想,儒家思想和道家思想。 S:说起中国的传统文化,我们便不得不说中国的古诗词, W:不管在哪个朝代,都有无数名人佳作源远流长,它们是文化艺苑中经久不衰的瑰宝。 S:而写出千古佳句的诗人们也同样有着我们的民族精神 W:下面有请同学们阅读关于刘禹锡的资料,去感受他的情思。 (ppt打到刘禹锡)

S:现在,让大家放松一下自己的耳朵,来听一曲长笛演奏的传统歌曲《江南好》,请xx同学上台 W:动听的乐曲,为我们展现了美丽的江南画卷,令我们听后意犹未尽。你是否联想到了中华民族的锦绣词赋?在词赋中,我们同样能了解到美丽的自然风光、荒芜的战乱时代,那么,词赋诗人的情思有哪些值得我们学习呢?下面请看屈原的故事。 (PPT打到屈原) S:了解了屈原,让我们听一听他的作品《离骚》的节选,这一段是离骚的前部分,表达了表达屈原对祖国对君王的赤诚忠心,并痛惜楚王毁约和反复多变。请xxx同学上台为大家诵读。 (xxx朗诵《离骚》) W:下面请欣赏xxx带来的古筝曲《秦桑曲》。《秦桑曲》是根据李白的乐府诗《春诗》所创作的。乐曲描写一个女子怀念远方的亲人和盼望早日团聚的急切心情,引用了“燕草如碧丝、秦桑低绿枝”这两句诗。作者长期居于秦筝的祖地西安地区,运用秦筝的韵律加以创新发展,古意盎然而富有新声。它是近年来筝曲创作中不可多得的佳作。 W:一曲古筝将情感发挥的淋漓尽致,在以上的内容中,我们感受着古诗词的魅丽与文化。同时更深的了解了中华的传统文化,可是对于发展迅速的现代,我们是否应该继续学

民国,司法制度

民国,司法制度 篇一:中外新约与民国涉外司法审判制度的变革 中外新约与民国涉外司法审判制度的变革作者:曾代伟樊钒 来源:《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XX年第02期 基金项目:20XX年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抗战大后方司法审判制度的改革与实践”(11BFX014) 作者简介:曾代伟(1947-),男,重庆人,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西南民族法文化研究中心主任;樊钒(1981-),女,四川成都人,西南政法大学20XX级法律史学专业博士生。中外新约与民国涉外司法审判制度的变革 摘要: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列强通过不平等条约攫取在华领事裁判权,严重破坏了中国独立的的司法主权。自清末以降,政府和民众为争取国家司法主权的完整进行了不懈的努力。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尤其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中国加大了维护司法主权的外交斗争力度。以1943年与美英两国订立新约为标志,最终实现了百年来废除中外不平等条约的愿望,终结了外国人在华领事裁判权及相关特权。以此为契机,我国涉外司法审判制度也发生了重大变革。对于中国而言,这无疑是分享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成果,融入战后国际新秩序的开端。 关键词:近代中外不平等条约;领事裁判权;民国时期;涉外司法审

判制度 中图分类号:dF092文献标识码:adoi:10.3969/j.issn.1008-4355.20XX.02.02 国际秩序是指在一定世界格局基础上形成的国际行为规则和相应的保障机制,通常包括国际规则、国际协议、国际惯例和国家组织等。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列强通过武力胁迫强加给中国一系列不平等条约,攫取了在华的种种特权,其中尤以领事裁判权危害最烈。正如1929年5月民国外交部致行政院《为办理废除不平等条约交涉情形的呈文》中指出:“查中外间所订条约,内容繁复,综其不平等之要点,不外片面关税协定、领事裁判权、租界租借地、内河航行权、陆海军驻屯权五种。而其中最关重要、足制吾国命脉、损害吾国主权者,则尤在协定税则与领事裁判权。……领判权一经撤废,租界之收回即不成问题,其余不平等各点自更迎刃而解矣。”[1] 国际法规定,“主权国家对于本国境内的居民,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行使属地最高权,国家能自主地为外国人规定法律权利和义务,外国人必须服从所在国的管辖,遵守所在国的法律命令。”[2]即国家拥有属地管辖权。清末以来列强在华领事裁判权的设立,显然是对中国属地管辖权的粗暴侵害,作为主权国家的政府和民众对此难以容忍。清政府在《辛丑条约》签订之后与各国重订商约时,即要求列入撤废领事裁判权条款。如1902年《中英马凯条约》第12款:“中国深欲整齐本国律例,以期与各西国律例改同一律,英国允愿尽力协助以成此举,

海峡两岸交流策划方案范文doc

海峡两岸交流策划方案范文 篇一:海峡两岸交流会活动策划书 海峡两岸交流会活动策划书 一、活动背景: 台湾大学的学生来我们辽宁对外经贸学院进行交流与学习。我们作为活动的直接者,更应该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来使他们感受到我们的温暖与热情。 二、活动目的: 台湾的大学与内地的大学进行友好往来,相互借鉴与学习。 三、活动地点:辽宁对外经贸学院 四、活动开展: 1. 提前一周进行活动人员的安排。为保证活动的有效进行。 2. 用短信等方式通知参与活动的人员活动的时间和地点。 3. 活动前对会场进行布置。 4. 准备一些小礼品,送给从台湾来的学生。 5. 安排好领导们的接待与出场。 五、活动流程 1. 首先是带领台湾的学生参观校园,特别是有特别的意义的地方,简单的进行介绍,同时可以把我们学校的成功

卓著的贡献和他们讲述。 2. 在讲座楼的会议室召开座谈会,双方交流自己的看法,以及相互对如何让学校变得更加美好进行借鉴。在这过程中穿插一些比较精彩的活动,如歌曲与舞蹈、演讲、小品等。能够充分的 展现我们学校学生的多才多艺。 3. 座谈会完毕,到国际交流中心进行用餐,这期间应该准备一些台湾菜以及内地的特色菜。排场尽量做到不铺张浪费。这样更能体现热情又相对的友好节俭。 4. 下午,安排他们进行简单的休息。 5. 晚上举行大型的校园招待晚会,初步设想是领导们的讲话,来表达对他们的欢迎之情。其次是放映我们学校从办学以来到现在的艰辛历程与所有的成就。然后是安排学校的优秀社团进行演出,让整台晚会热闹非凡。最后邀请他们每个人都上台,一起做游戏,调动气氛又使他们感到亲切。 6. 活动的最后,是所有的领导登台献祝福词,然后演出的所有人员一起唱一个歌。初步设想是《祖国你好》。 六、安排简单的晚宴。 七、安排他们休息。 八、校车送他们到飞机场。欢送他们回台湾。 翟晓玉 办公室副主任 XX年 12月1日

清末民国时期珍稀银币大全

清末与民国时期的珍稀银币 光绪十六年(公元1890年)广东用机器自铸银币,广泛流通,各省纷纷仿效开铸,但这些银币标明重量仍未完全脱离银两制。宣统二年(公元1910年)清政府进行币制改革,以货币单位名称取代原先的货币重量名称,彻底抛弃繁琐复杂的银两制而采用银元制。 这里介绍广东省博物馆近期展出的“馆藏古钱币稀品展”中的清末与民国时期的珍稀银币。 中国试铸的第一套机制银币——光绪十年吉林厂平银币 吉林省因长期缺乏制钱,许多商贾、钱庄的钱票在市场上流通,造成银价高昂,物价上涨。光绪十年(公元1884年),吉林机器局制造了中国第套机制银币。这套银币有厂平壹两、柒钱、半两、叁钱、壹钱5等币值,但没有发行流通,传世甚少。在满洲语中“吉林”是“船厂”的意思,当地的平砝习用厂平。光绪十年吉林厂平壹两、柒钱、半两三种银币正面方格内有“光绪十年吉林机器官局监制”三行篆书共十二个字,上有圆状篆书“寿”字,两旁有狭长的龙纹,边饰连珠纹。背面方格内标明重量,外有满文对照,地饰卷云纹,边饰圈点纹。叁钱、壹钱银币正面方格内有“光绪十年吉林官局制”三行篆书共九个字,纹饰与上述三种银币相同。背面除纪值不同外,其余样式也相同。 广东铸造的第一套机制银币——广东省造光绪元宝“七三反版” 光绪年间,全国各地广泛行使外国银元,为了抑制外国银元的大量流通,两广总督张之洞向朝廷奏请在广东设立钱局,用机器铸币。奏折中提到铸银钱“广东华洋交错,通省皆用外洋银钱,波及广西至闽台、浙江、皖、鄂、烟台、天津所有通商口岸,以及湖南长沙、湘潭,四川打箭炉,前后藏无不通行,以致利归外洋,漏卮无底,窃惟铸币便民及国家自有之权利,铜钱银钱,理无二致,皆应我行我法,方为得体。”“外洋银圆每圆重漕平七钱三分,今拟每元加重一分五厘有奇,定为库平七钱三分。”清光绪十五年(公元1889年),广东钱局使用机器铸制第一套银币,有库平“七钱三分”、“三钱六分五厘”、“一钱四分六厘”、“七分三厘”、“三分六厘五”5等币值。这套机制银币为中英文对照,但把英文置于银币正面不符合清朝的币制(俗称“七三反版”或“七三番版”)。而且这套银币份量偏重,原意为驱逐外币,但被民间收藏或熔毁以牟利,反而不能正常流通,因此停铸。这套“七三反版”银币正面铸“光绪元宝”四字,满汉文对照,外列英文。背面正中饰蟠龙纹,上有“广东省造”四个字,下方标明重量。 为慈禧太后祝寿而铸制的银币——广东“寿”字壹两银币 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广东钱局铸“寿”字双龙银币为慈禧七旬祝寿。近年有人引证清末王无生《述庵秘录》记载,认为应该是光绪二十年(公元1894年)广东巡抚刚毅为慈禧六十寿辰铸造的纪念币。这种银币正面铸“光绪元宝”四字,满

中国警察历史沿革

中国警察历史沿革 一、中国古代的司法部门 警察及其职务最早可追朔到距今2500年前的西周时期。当时就曾出现过具有类似现代警察性质的职业。朝廷分别设置了司民(主管人口户籍)、司稽(主管防盗)和司寇(主管监狱、刑罚及监察事务)等职,行使治安管理职能。但严格说来,中国古代并没有专门的警察制度,地方行政、司法不分,由府、县行政长官兼管社会治安和司法审判等事宜,只是在府、县衙门内设有巡守、捕快等类似现代警察职能的人员,负责社会一线维持治安、抓捕人犯等工作。 二、近代中国警察的前身 中国,最早的现代警察制度的引进,首推清末的改良派湖南巡抚陈宝箴、黄遵宪等人参照西方及日本的警察机关,在湖南建立的“保卫局”,这是中国现代警察的雏形,并第一个提出了警政理论——“警视之职,以备不虞,以检非为。总局以外,分区置署。大凡户数二万以上。设一分署。六十户巡以一人。司者持棒巡行,计科受代。皆有手札,录报于局长。余考其职,盖兼周官司救、司市、司暴……修闾氏数官之职。后世惟北魏时设候官,名曰白鹭,略类此官。西法之至善者也。” 三、民国时期的警察 辛亥革命后,建立了中华民国政府,在这段时间,中国近代警察制度得到了发展,不但进一步完备了从中央到地方的警察网,使之更加趋于严密,而且逐步完善了警察的内部管理体制,还不断健全警察的社会管理职能。但国民党统治时期,警察制度的建设是畸形的。全国警察总署是一个庞大的警察机构,但没有

文化宣传机构,仅设了对内的教育部门,而且片面地发展和强化警察执行社会镇压的职能。 四、抗战时期解放区的警察 1937年初,毛泽东率中共中央机关从保安进驻延安。当时,敌特活动十分猖獗,土匪地痞也经常出没。为保证中央和地方党政军机关的安全,维护当地社会治安秩序,1937年,我党在延安正式成立公安局,称为延安市公安局。1938年5月,党中央决定成立延安市警察队,隶属市公安局。从1938年至1947年,延安市警察队与正规部队密切协作,共建钢铁长城,赢来了边区人民长达10年的幸福安宁,保证了边区军民整风学习及大生产运动的正常进行,并维护了工、农、商、贸各业和文化教育事业的全面发展。 五、建国初期的警察 新中国成立后,警察被正式命名为“人民警察”。这是世界上首个在警察名称前附带“人民”二字的警察队伍。1949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一届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正式确定了人民公安管理体制。1949年11月1日,公安部正式成立。解放后的第一任公安部长是罗瑞卿大将。这支队伍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创造了中外治安史上的“黄金时代”——犯罪率控制在万分之五;彻底消灭了吸毒、贩毒和娼妓。 六、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警察的发展 70年代末,这个时期的公安工作任务空前艰巨,既要拨乱反正,又要整顿整个社会的治安秩序。1983年,在全国范围内公安机关开始了历史上第一次“严打”,这场斗争的实际效果,已经远远超出社会治安的范围,它对于党风、社会风气的转变,对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都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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