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危儿管理制度

高危儿管理制度
高危儿管理制度

高危儿专案管理制度

高危儿专案管理是指对在胎儿期、新生儿期以及日后发育期(一般指婴幼儿期)内,存在对生长发育和机体功能有高度危险因素(高危因素)的小儿列入专案管理,加强访视、重点治疗,护理,这是降低婴幼儿死亡率,提高儿童素质的重要措施,是儿童系统保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高危儿范围:

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消瘦、严重慢性营养不良、生长监测曲线连续二次平坦或向下倾斜、中度以上肥胖症、中度以上贫血,活动期佝偻病、先天性心脏病、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症、苯丙酮尿症、听力障碍和精神发育迟滞的患儿,均属高危儿范畴。

二、立案:

一经发现高危儿均应及时专册登记,列入专案管理,同时在儿童保健手册的封面做好高危儿的标识。根据每个高危儿的具体情况,制定治疗方案,并做好管理和治疗记录。

三、管理方法:

(一)预约:约定时间来保健门诊诊治。

(二)随访:因患儿病情或其它原因未按预约时间前来诊治的,要上门进行随访、治疗,并指导家长进行正确的护理和喂养。

凡属消瘦、严重慢性营养不良、生长监测曲线连续二次平坦或向下倾斜、活动期佝偻病患儿,每月至少随访一次。中度以上肥胖症患儿每1~3个月随访一次。其它高危儿视病情而定。

对确诊为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症、苯丙酮尿症、听力障碍和精神发育迟滞的患儿,应督促其家长带患儿到医疗保健机构接受正规、系统的治疗和调理。

(三)信访:必要时可采取信访的方式,以了解患儿病情,并给予指导。

(四)转诊:高危儿经治疗后病情无明显好转,要及时转诊到上一级医疗保健部门做进一步的诊断和治疗,并做好追踪随访工作。

(五)结案:高危儿经系统治疗后,疾病痊愈或达到结案标准时,要及时结案,转为健

康儿童管理,并在儿童保健手册的封面做好高危儿结案的标识。

附一: 部分高危儿结案标准:

(一)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

1.按年龄别体重或按身高别体重达到均值(中位数)减去1个标准差以内,并维持2个月无变化。

2.生活能力明显增强、吸吮能力增强、体温保持正常、大小便正常等。

(二)营养不良(消瘦、严重慢性营养不良):

1.按年龄别体重达到均值(中位数)减去1个标准差以内,且症状体征消失,并维持2个月。

2.虽然症状体征消失,但按年龄别体重仍未达到均值(中位数)减去1个标准差以内者,可采取按身高别体重已达到均值(中位数)减去1个标准差以内者。

(三) 生长监测曲线连续二次平坦或向下倾斜者:

生长监测曲线连续二次上升。

(四)肥胖(中度以上):

身高别体重大于同性别同身高组均值(中位数)的15%以下或中位数加上2个标准差以下。

(五)营养性缺铁性贫血(中度以上):

1.血红蛋白上升至正常,并维持8周不下降。

2.贫血症状及体征消失。

(六)佝偻病:

1.症状消失、体征减轻或消失2个月。

2.血生化检查指标恢复正常。

3.X线检查正常或仅有临时钙化带增宽、密度加厚。

附二:《低体重儿、早产儿专案管理》

(一)管理范围:

对出生体重小于2500g的低体重儿及妊娠37周前出生的早产儿要建立专案管理,重点护理。

(二)访视时间:

早产儿生命力弱,体温极不稳定,因此必须加强访视。初生后每天随访一次,至体温上升,吸吮力增强后可改为每周随访一次,直至生后2个月。

(三)护理:

1.保暖:低体重儿和早产儿的一般体温都偏低,尤其是冬季出生者体温更低下,有条件的医院可置保暖箱保暖,在缺少条件的农村可因地制宜,使用热水袋等加以保暖(需用布包好置于包被外患儿躯体两侧及足底,要避免烫伤),使体温维持在36℃~37℃(肛温)。

2.测体温:为了及时掌握患儿的体温变化,必要时每4~6小时测量体温一次,至体温保持正常范围为止。

3.磅体重:体重增长是患儿生长发育的重要指标之一。因此至少每周磅体重2~3次,为了减少误差,应在固定的时间进行(如喂奶前或排便后)。

4.预防感染:患儿抵抗力十分低下,为预防感染,应杜绝与上呼吸道感染,腹泻、化脓性病灶等患者接触。

5.喂养:

(1)开奶时间:一般在生后半小时内开始吸吮母乳,指导勤吸吮,按需喂哺,如遇体重过低、出生窒息、吞咽与呼吸不协调、吸吮力过弱者,可适当延长开奶时间。

(2)喂养方式:

母乳喂养者:吸吮能力强者可按正常新生儿的喂养方法进行,吸吮能力很差者,可用吸奶器吸出乳汁,放置于奶杯中喂养,吃奶会呛的婴儿,必要时用滴管喂养。

人工喂养奶质以1:1或2:1为宜(即1份或2份牛奶加1份水和5%糖),或用早产儿配方奶粉。

6.维生素及铁剂补充:

维生素K1:生后每日1~3mg,连用3天。

维生素D制剂:生后2周开始补充维生素D800~1000μ∕d,3个月龄后改为400μ∕d直至2岁。(该补充量包括食物、日光照射、维生素D制剂)。

铁剂:生后2周开始补充元素铁2~4mg∕kg.d直至校正年龄1岁。(包括强化铁配方奶粉、母乳强化剂、食物和铁制剂中铁元素含量)。

学生就业工作管理实施办法

宁德财经学校 学生就业工作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我校学生就业服务体系,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更好的贯彻“全程化”、“全员化”就业服务理念,确保国家和省的毕业生就业工作政策和要求落到实处,维护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各系调动学工主任及参与就业工作相关人员工作积极性,正确激励先进,合理实施奖惩,推动我校学生就业工作在持续发展中不断提高,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成立学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统管全校学生就业工作。学校招生就业处为学校学生就业工作管理、协调和服务专门机构,在学校学生就业领导小组领导下归口管理全校学生就业工作。各系成立学生就业工作小组,切实落实“一把手”工程,负责本系学生的就业工作。招生就业处和各系围绕学校工作中心,以服务学生和用人单位为目标,共同为学生就业做好服务工作。 第二章就业工作主要内容 第三条做好就业工作计划的制定和总结,毕业生生源汇总整理和统计上报工作。 第四条组织开展就业指导课、开展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和职业能力提升活动、开展就业指导讲座、开展创业教育和创业咨询并做好创业典型毕业生的宣传工作,开展就业指导工作人员的培训服务工作。 第五条负责加强与用人单位的联系,努力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收集、审核需求信息并向毕业生发布,积极推荐学生就业,加强学校就业工作信息化建设,为毕业生、用人单位提供优质服务。 第六条组织、指导学生参加就业“双选”活动,负责举办校内大型毕业生供需洽谈会和组织校园各种小型专场招聘会。 第七条落实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和就业困难毕业生的帮扶工作。 第八条负责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发放和审核,就业审批表、单位接收函等材料的签订或收集工作,负责毕业生报到证发放、档案整理转递工作。 第九条及时统计、上报学校初次就业率、年度就业率、专业对口率,撰写就业情况统计分析报告。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目的 为加强危险作业风险管理,正确识别、评估和分析与作业相关的危险因素,以采取有效的预防和应急措施,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员工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危险区域动火作业、高处作业、大型吊装作业等过程的控制。 三、职责 1、公司办公室、生产部是本程序归口管理单位; 2、办公室负责危险作业许可审批和现场监督及其作业票存档管理; 3、办公室、生产部负责人负责组织本单位特殊施工作业区域进行勘察,识别和评价可能的风险,制订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控制和应急措施; 4、施工作业单位根据相关规定、操作规程和作业票内容、要求组织施工,并做好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的落实。 四、控制程序 1 、危险作业许可的申请、审批、执行和关闭 1.1各类危险作业许可实施分类管理,实行危险作业许可审批。同一地点的同一作业项目可能同时涉及到多种类别的危险作业情况,应满足每种作业许可的要求。 1.2作业前的准备 办公室、生产部负责组织本单位特殊施工作业区域进行勘察,识

别和评价可能的风险,制订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控制和应急措施。 1.3作业许可的申请 由作业单位向安全生产管理管理部提交危险作业许可申请,填写 相应的危险作业票证。 1.4 作业票应明确以下内容: 1.4.1作业项目名称、地点(部位)、作业时间,作业内容、作业目的; 142作业的步骤、需要的工器具和动力资源等; 143与相关方的协商、技术交底或要求; 144主要危害及风险评价结果;作业现场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需要监测的项目及监测结果; 1.4.5拟采用的防护措施、应急措施及应急设施; 1.4.6作业人员、现场监护人员的能力和资质; 1.4.7明确劳防用品的配备和穿戴规定; 1.4.8作业结束后的许可终止活动等。 1.5危险作业许可的审批 危险作业工作票由办公室、生产部等相关人员对危险作业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审批人员应对危险作业内容、相应的风险进行分析,对该危险作业采取的安全措施有效性进行审核,同时对危险作业及监护人员资质(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并有定期复 审记录)等情况进行详细审查,经确认后签字,作业票一式两份,审批人员与作业人员各持一份,定期归档。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内部文件)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控制和消除生产作业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实现安全生产,确保企业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及生产作业环境安全,制订本制度。2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工厂、车间各类危险作业。 2.2申办厂内安全作业许可证的项目 2.2.1厂内动火作业:在作业区域内进行的电焊、气焊、气割、切割、磨光等产生明火的作业。 2.2.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进入设备内部;进入专用管道、地沟、地井、烟道;进入专用贮料池等,进行检验、检测、维修、养护等。 2.2.3设备检修作业:工厂、车间所有设备进行的检修,维护,保养等作业2.2.4临时用电作业:工厂、车间内进行一切临时用电的作业。 2.2.5高处作业:按照《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93)标准规定的各种作业。 2.2.6抽堵盲板作业:因检修或其他作业需要抽堵盲板的作业。 2.2.7企业内部规定的其他需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的项目。 3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 生产管理部:负责公司内各项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监督执行。 相关部门: 各生产工厂、车间;负责规定职责内的各项安全作业工作,协助主管部门监督各项作业中的安全工作。各工厂、车间。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保障各项

作业安全实施。 4内容与要求 4.1各项作业必须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 4.1.1申办厂内安全作业许可证的程序 4.1.1.1由作业或被作业部门提出指定专人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 4.1.1.2安全作业许可证由相关部门签发并进行监督,注重时效性。 4.1.2安全作业许可证的内容 4.1.2.1安全作业许可证应注明作业内容和作业的起止时间。 4.1.2.2应规定具体的防范措施和作业区域。 4.1.2.3需通知的相关部门和具体的防护要求。 4.1.2.4作业负责人和作业监护人。 4.1.3安全作业许可证的使用要求 4.1.3.1严格遵守作业的起止时间,如超时应及时补办相应手续。 4.1.3.2对作业区域应有明确的警戒标识。 4.1.3.3防范措施应告知所有作业人员,并按规定穿戴和使用防护用品。 4.1.3.4作业监护人应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和做其他工作。 4.1.3.5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按防范标准清理作业现场,通知相关部门撤除警戒标识,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作业完毕。 4.1.4作业涉及到企业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时应进行风险评价和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4.2动火作业 4.2.1.1正在运转的生产设备以及盛有易燃易爆物体的容器、管线与设备,严禁进行动火作业。

毕业生跟踪调查制度

毕业生跟踪调查制度 为全面、准确地了解我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和社会对人才需求的情况,为我校的教育教学改革提供详实、完备的参考意见,使我校的就业管理工作走向科学化、制度化、系统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建立健全毕业生跟踪调查制度,是实现完善办学特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必然要求。毕业生的质量不仅关系到学校的教育质量、信誉和知名度,更重要的是社会衡量学校办学好坏的标准。建立毕业生跟踪调查制度,目的是动态掌握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对我校在人才培养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达到了解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水平,及时调整专业设置和课程体系,有针对性地改进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其宗旨是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了解情况,反映情况,结合学校实际,为教育教学的改革提供真实、可靠的反馈信息。 通过调查了解用人单位对我校毕业生思想状况和工作表现等情况,跟踪学校教学和管理的效果,检验办学的整体水平,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素质的培养要求,为进一步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提供依据,推动我校教学改革和发展顺利进行。 二、调查内容 (一)毕业生综合素质分析 1.毕业生在校期间素质分析; 2.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综合素质(包括思想道德品质、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素质及技能、一次性就业率、专业对口率等)的评价; (二)毕业生就业状况分析 1.毕业生就业单位情况分析; 2.毕业生工作环境、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分析; 3.毕业生工作能力、工作职称情况分析; 4.毕业生待遇及各种福利情况分析; (三)毕业生跟踪调查内容 1.对毕业生在校期间的表现及目前就业状况的调查 2.毕业生对我校专业课程设置、基础课程设置、就业工作的评价及建议 3.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评价,对我就业工作的评价和建议 三、调查范围 每届毕业生跟踪调查三年,每年调查一次,第一次调查覆盖率要达到毕业生人数90%以上,第二次调查覆盖率要达到毕业生人数70%以上,第三次调查覆盖率要达到毕业生人数50%以上。 四、途径和方法 学校每年组织一次由外联处组成的调查组调查,由实习处教师走访毕业生比较集中的地区和行业的人事部门、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同时各系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把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并使之制度化。

共用生产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共用生产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标 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共用生产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 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项目部: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各施工部门在交叉作业中的各自安全责任,提高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避免因交叉作业引发事故,保证工程项目和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保障机械、设备免受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交叉作业的定义及所涉范围 1、凡一项作业可能对其他作业造成危害或对其他作业人员造成伤害的作业均构成交叉作业。交叉作业包括立体交叉作业和平面交叉作业。 2、交叉作业的范围是指在通一施工区域内进行的有关作业,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和干扰其工作的问题,本工程涉及的交叉作业有:土方开挖与基坑支护,起重吊装,脚手架搭拆,模板安拆,焊接作业,拆除作业等等。

二、交叉作业的特点和危害 两个以上作业活动在同一区域内进行,因作业空间受限制,人员多,工序多,秩序严,机械设备复杂,联络不畅等,故作业干扰多,需配合、协调事项多,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不良等因素动态性强,造成隐患多而不确定,造成后果严重(涉及多方),可能发生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火灾、触电等事故。 三、交叉作业的管理要求 为保证双方或多方的施工安全,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各参建分包单位进场施工时,除与公司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外,还需根据各自作业区内的实际情况,与可能危及自己或自己可能危及对方的分包单位签订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制定专门人员进行安全监督与协调,通过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协议互相告知本单位生产的特点、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以使各个单位对该作业区域的安全生产状况有一个整体上的把握。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规范作业现场安全行为,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作业活动。 3引用标准 AQ3021-2008~AQ3028-2008 4职责 4.1各单位对本单位安全作业负责。落实作业证制度;按规定设置警示标识;贯彻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按规定配置劳动防护用品;贯彻落实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公布职业危害检测结果;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对承包商进行安全管理;现场检查安全作业措施落实情况。 4.2安全环保科负责作业证的审批、安全警示标识的设置管理、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和检查现场安全作业情况,发现问题立即通知生产单位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 5内容 5.1作业证管理 公司对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设备检修作业、盲板抽堵作业、吊装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断路作业等危险性作业实施作业证管理。 5.1.1各单位在进行以上作业之前,必须对作业进行风险分析,填写作业证,作业证应有针对作业活动的安全措施和有效期、责任人、监护人等内容。填写完的作业证报安全环保科审批。 5.1.2未办理作业许可证,不得进行危险性作业。 6.对违反安全作业证规定的处罚: 6.1、未确定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安全负责人的,给予项目单位主要负责人100-200元处罚,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

6.2、未办理相关安全作业证的,对该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安全负责人分别罚款100-200元,直接作业者罚款50-100元,并扣除相关人员的当月安全奖及当月效益工资的10-50%,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 6.3、对项目单位已经办理了安全作业证,但直接作业者未持证而进行作业的,对直接作业者罚款50-100元,并扣除当月安全奖; 6.4、未进行安全防护处理和设立安全防护设施,没有悬挂牢固、明显的警示标牌而进行作业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分别罚款50-100元,并扣除相关人员当月安全奖、当月效益工资的10-50%,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主要责任者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6.5、对未办理相关安全作业证而进行作业的外协施工单位,罚款500-1000元,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主要责任者赔偿全部经济损失,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警示标志管理 7.1各单位应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和其它危险作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告知牌,警示标识的设置要符合《安全标志使用及其导则》 (GB2894-2008)、和其他有关要求,告知牌要载明危险物品的名称、危害后果、预防措施、应急措施等。 7.2进行检维修、施工、破土、断路、吊装等作业的单位要在现场设置相应的警戒区和警示标志。 7.3产生职业危害作业的单位要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内容包括:相关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现场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7.4作业单位要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内容包括: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应急救治措施及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8.直接作业环节 8.1危险性作业 8.1.1对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盲板抽堵作业、断路作业、高处作业、起重作业、设备检修作业等直接作业环节,作业单位必须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控制措施,配备、使用安全防护用品,配备安全监护人员等,作业单位对作业过程和结果负责。作业证未经安全环保科批准,不得进行作业。 8.1.2对监护人的技能和能力的要求。

应届高校毕业生跟踪培养计划

应届高校毕业生跟踪培养计划 为了进一步贯彻集团公司的人才强企战略,完善我司可持续发展的人才梯队建设,为集团公司战略性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新生后备力量,我司于2017年12 月由集团公司领导带队赴全国15座城市20所重点高校进行巡回校园招聘活动。经过层层选拔、严格录用考核及封闭式培训考核,于6月28日共有522名优秀毕业生正式报到上岗。 为了帮助毕业生尽快融入XX,实现身份和角色的转变,同时培养符合公司发展要求的复合型人才。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总结往届毕业生的培养经验成果,特制定了《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跟踪培养计划》,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养目标 通过对毕业生的精心培养,储备符合公司发展的复合型人才,选拔优秀毕业生成为各部门的技术业务骨干和管理干部。 二、培养原则 主要采取在基层单位及基层岗位锻炼培养的方式,要求最大限度发现毕业生的各方面潜质,考察毕业生的工作作风、敬业精神、业务水平等方面,有针对性予以重点培养,帮助毕业生做好个人职业生涯发展规划。 三、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房地产开发建设系统所有18届毕业生 四、培养措施 在总结大学生跟踪培养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特针对2018届高校毕业生制定四项阶段性培养措施,即:见习培养、导师制、挂职锻炼和考核激励机制。 1、见习培养:根据公司的整体工作需要,结合毕业生所学专业及个人特点,公司将安排毕业生在基层单位及基层岗位进行为期一年的见习培养锻炼(含试用期)。 2、导师制:通过指定导师,专人负责向毕业生宣导优秀企业文化,帮助他们掌握工作技能,实现心理转型,尽快融入企业。 3、挂职锻炼:物业管理中心、酒店管理集团、材料设备公司、园林公司及部分特殊岗位见习锻炼培养期间,根据毕业生工作表现、综合素质等各方面进行

现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021版)

现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021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797

现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021版) 1目的 为了规范安全作业行为,消除安全隐患,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厂各部门的现场安全作业工作。 3职责 3.1本规定由安全领导小组制定。 3.2安全领导小组对厂各单位的现场安全作业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3.3各单位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据本规定实施监督管理和落实。

4规定要求 4.1特殊岗位操作人员必须持《特殊工种安全作业证》,方可上岗独立作业。学徒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安全作业证》不得独立作业,特殊情况需经过安全环保科认定许可,在老师的的监督指导下方可作业。 4.2凡属高处作业、动火作业、入罐作业、带电作业、吊装作业、抽堵盲板、设备检修等作业都要依据《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措施,并办理相应的安全操作票证。各类安全作业票证要有完整的签字审批手续,不准代签代填。 4.3动火作业 4.3.1在厂动火作业区(氢站、还原车间、碳化车间等)内动火必须到综合管理部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 4.3.2在固定动火区可不办理动火作业证,但必须落实安全措施。 4.3.3在使用气焊时,乙炔瓶与氧气瓶要分开放,其距离不少于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审批制度

编号:SM-ZD-70990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审批制 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审批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总则 1.1.为加强公司危险作业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各类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生命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结合公司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2.本规定所称危险作业项目,是指在安装、生产、工作中具有较高危险性,可能对作业人员造成人身伤害和各类事故的作业或任务。如检维修设备设施高处作业,易燃易爆场所动火、高压带电作业等。 1.3.各单位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高度重视危险作业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坚持“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对危险作业项目实施“全员参与,全面受控”的安全管理,创造良好的作业条件,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 1.4.不得将危险作业项目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企业或个人。

毕业生跟踪服务管理制度

毕业生跟踪服务管理制度 为了解毕业生就业现状,把握就业市场发展动向,为毕业生提供更为有效的服务,进一步为我校的教育教学、招生就业等工作提供更有效的服务,使我校职业教育走向科学化、制度化、系统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应往届毕业班的班主任 二、跟踪服务对象 应往届本校毕业生(本校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 三、跟踪服务时间 每年的10-11月份。 四、跟踪服务途径及方法 1、通过电话、实地走访、信函沟通、班级QQ群、班级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回访毕业生、毕业生家庭或其工作单位,了解毕业生目前就业现状,同时要收集各个班级的优秀就业典型事迹,及时汇总上报,导入我校毕业生人才基本信息库。 2、此项工作由就业处牵头组织,一部一人,督导检查,各个教学部具体操作落实。

五、跟踪服务工作的组织及开展 1、跟踪服务工作由学校统一安排、协调,各个教学部分工负责,对应往届毕业生、毕业生家庭或其工作单位进行回访。 2、就业处负责《毕业生人才基本信息库》的建立和《毕业生毕业去向统计表》的制定,各个教学部也可根据本部各个专业的特点,增加跟踪服务内容。 3、由于回访量逐年增大,跟踪回访工作开展期间,学校要建立专门的组织机构,成立跟踪服务团队,安排专人负责人才基本信息库这项工作。 4、参与跟踪服务人员要严格按照跟踪服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跟踪服务具体操作流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该项工作。对《毕业生毕业去向统计表》、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材料交于就业处存档,同时以备检查。 5、就业处要针对各个专业优秀毕业生的典型事迹,进行逐一核实。要到毕业生所在单位进行实地采访。进一步搜集优秀毕业生的视频、照片、文字等相关资料,整理并存档,为我校的教育教学、招生就业等工作提供参考。 6、就业处根据当年的跟踪服务回访资料,写出当年的毕业生就业分析报告。 7、针对回访中搜集的向学校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学校要高度重视,研究制定解决方案,并逐项落实。针对回访中需要学校在工作、再次就业等方面提供帮助和服务的毕业生,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1.为加强公司危险作业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各类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生命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结合公司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2.本规定所称危险作业项目,是指在安装、工作中具有较高危险性,可能对作业人员造成人身伤害和各类事故的作业或任务。如检维修设备设施高处作业,易燃易爆场所动火、高压带电作业等。 1.3.各单位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高度重视危险作业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坚持“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对危险作业项目实施“全员参与,全面受控”的安全管理,创造良好的作业条件,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 1.4.不得将危险作业项目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企业或个人。 1.5.危险作业项目,实行“谁组织生产,谁制定安全措施”、“谁批准方案实施,谁负责措施落实”的管理体制,并明确各方责任。 1.6.重大危险作业项目的安全交底,应履行层层签字后交底书应存档备案。 1.7.危险作业项目未经审批不得施工作业(特殊紧急情况除外)。 1.8 凡属从事危险作业范围内工作的单位,必须填写《危险作业许可证》一式二份(动火作业按《动火安全消防管理规定》执行),由安全部门和相关部门审查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后,主管厂长或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施工。

1.9 特殊情况无法履行审批手续时,现场应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并有具体的安全措施,在情况允许后立即到安全部补办审批手续。 1.10安全部及有关部门应及时对危险作业点进行现场全面检查,作业中应布置安全人员和相关部门人员做重点监督监护。 2.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2.1高处作业的定义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为高处作业。或者虽然在2米以下,但在作业地段坡度大于45°的斜坡下面、四口、机械振动(转动)、毒害物质及其他易伤害的物体等,应视为高处作业。 2.1.1一般高处作业分级: 2.1.1.1高处作业高度在2-5米时,为一级高处作业。 2.1.1.2高处作业高度在5-15米时,为二级高处作业。 2.1.1.3高处作业高度在15-30米时,为三级高处作业。 2.1.1.4高处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2.1.2特殊高处作业 2.1.2.1在阵风风力六级(风速10.8m/s)以上的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强力风高处作业。 2.1.2.2在高温或低温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异温高处作业。 2.1.2.3降雨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雨天高处作业。 2.1.2.4降雪时进行的高处作业,成为雪天高处作业。 2.1.2.5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夜间高处作

高危儿筛查管理方案

高危儿筛查及管理实施方案 高危儿是指在出生前、产时及出生后存在影响儿童生长发育的各种危险因素(包括生物、社会及环境危险因素),或在常规儿童保健检查时发现心理行为发育偏离正常轨迹(如某个能区的发育落后)的特殊儿童。大量研究结果表明高危儿各种发育障碍如脑瘫、学习困难、视听障碍等的发生率明显高于正常儿童。为降低高危儿的伤残发生率或减轻伤残程度,改善预后,提高存活高危儿的生命质量。依据《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试行)》、《江苏省高危新生儿分类分级管理规定》及相关技术规范,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徐州市高危儿筛查及管理实施方案》 一、要高度重视高危儿筛查与管理工作,将高危儿筛查与管理纳入妇幼卫生年度工作指标内容。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高危儿筛查与管理工作,将高危儿筛查与管理纳入妇幼卫生年度工作指标及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切实推进辖区内高危儿筛查与管理工作进程。 二、建立健全高危儿筛查与管理网络,做到广覆盖,早筛查。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辖区内高危儿筛查网络,各妇幼保健机构指定专人负责高危儿筛查及管理工作。各提供妇幼保健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均应开展高危儿筛查与管理工作,具体涉及产科、新生儿科、儿科、儿童保健科、儿童康复科等学科。 (二)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及各县(市)、区妇幼保健机构要设立

高危儿干预专科门诊,按照《高危儿筛查及管理常规》(见附件三)、《高危儿分类分级管理规定》(附件六),开展辖区内相应类别的高危新生儿、发育偏移儿童的管理工作。 三、明确职责,规范开展高危儿筛查与管理工作。 各相关人员在提供妇幼保健服务的同时,要按照《高危儿筛查与管理各级人员职责》(见附件五)《高危儿筛查及转诊流程》(见附件四)、《高危儿分类分级管理规定》(见附件六)要求履行职责,开展高危儿筛查及管理工作。 四、要成立高危儿筛查质量及安全管理小组,建立多学科联动机制,协调开展辖区内高危儿筛查与管理工作。 各地要依托当地妇幼保健机构及相关医疗机构,成立由产科、新生儿科、儿科、儿童保健科及康复科人员构成的高危儿筛查质量及安全管理小组,负责辖区内高危儿筛查与管理及相关业务培训、指导、考核工作。 五、强化高危儿早期筛查及早期干预的知识宣传,提升服务对象对高危儿相关知识的知晓率。 各有关医疗保健机构在提供妇幼保健服务的同时,要加强高危孕产妇、高危儿潜在风险及早期干预的知识宣传,提升服务对象的保健意识、以及接受高危儿筛查筛查及管理的依从性。力求做到对每一个高危儿都能够的做到早期筛查、早期诊断、早期干预,切实提升高危儿的生命质量,减少脑瘫和智力低下的发生。

八大高危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八八大大高高危危作作业业安安全全管管理理制制度度 第一节 用火作业的管理 第一条 用火作业系指采用以下方式的作业: 1.各种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 2.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 3.烧(烤、煨)管线、铁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喷砂和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 4.生产装置和罐区联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 第二条 用火作业涉及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第三条 用火作业的危害识别: 1.用火作业前,针对作业内容,应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2.将安全措施填入“用火作业许可证”内。 第四条 用火作业分级 用火作业分三级: 1. 特级用火,指在处于运行状态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和罐区等重要部位的具有特殊危险的用火作业。 2. 一级用火,指在易燃、易爆场所(即:甲、乙类火灾危险区域)的用火作业。 3. 二级用火,指在一级用火及特殊危险用火以外的用火作业。 4. 凡全厂、一个车间或单独厂房内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取隔离措施后的用火作业,可根据其火灾危险性大小,全部或局部降为二级用火管理。

5. 遇节、假日或生产不正常情况下的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第五条“用火作业许可证”的办理 用火作业许可证应填写用火等级、用火有效期、申请办证单位、用火详细位置、工作内容(含用火手段)、安全措施、用火分析的取样时间、取样地点、分析结果、每次开始用火时间以及各项责任人和各级审批人的签名及意见。 第六条用火作业安全措施 1.凡在生产、储存、输送可燃物料的设备、容器及管道上用火,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并加好盲板;经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后,打开人孔,通风换气;打开人孔时,应自上而下依次打开,并经分析合格,方可用火;若间隔时间超过1小时继续用火,应再次进行用火分析,或在管线、容器中充满水后,方可用火。 2.在正常运行生产区域内,凡可用可不用的用火一律不用火,凡能拆下来的设备、管线都应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用火,严格控制特级用火。 3.用火审批人应亲临现场检查,落实防火措施后,方可签发“用火作业许可证”。 4.一张用火作业许可证只限一处用火,实行一处(一个用火地点)、一证(用火作业许可证)、一人(用火监护人),不应用一张“用火作业许可证”进行多处用火。 5.“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为一个作业周期,但最多不超过5天;一级“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8小时,二级“用火作业许可证”不超过3天,特级“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4小时。若中断作业超过1小时继续用火,监护人、用火人和现场负责人应重新确认。固定用火点,每半年检查认定一次。 6.用火分析。凡需要用火的塔、罐、容器等设备和管线,应进行内部和环境气体化验分析,应有分析数据,并填入“用火作业许可证”中,分析单附在“用火作业许可证”的存根上,以备存查和落实防火措施。当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大于4%时,分析检测数据小于0.5%为合格;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小于4%时,分析检测数据小于0.2%为合格。

毕业生跟踪调查报告

毕业生跟踪调查报告 一、调查背景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大学生就业体系发生巨大的变化,就业制度也由过去的“统包统分”到“供需见面、双向选择”、再发展到目前的“双向选择、不包分配、竞争上岗、择优录用”的就业模式。“一次性就业率”已成为考核高校工作优劣的重要指标,毕业生的就业状况将直接关系到学校的招生质量和生源,高校间的竞争日趋激烈;同时高校招生规模不断扩大带来的就业人数剧增等也给学校的就业工作带来巨大的压力。另一方面,旧的用人机制、人才评价机制的藩篱在一次次的革新中被逐渐拆除,人才的价值为市场所发现,人才的潜力为市场所解放。大学生从过去的凤毛麟角成为现在的“寻常人家”。 面对日益严峻的就业形势和巨大的就业压力,学校各相关职能部门积极行动,主动出击,开拓创新,采取了许多灵活的就业措施,提供了多样化的就业渠道,完善了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的水平,在就业工作中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二、调查目的 进一步完善和改进我院的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推动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以准确数据反馈我校毕业生的就业状态及对我院人才培养方式的评价。了解毕业生的就业状况,以及他们对学校教育教学环境、专业课程设置和教育教学内容、教学资源、教学方式、管理模式及学习支持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了解用人单位对我院毕

业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等方面的总体评价和要求,以及对学校教学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三、调查方法 (一)抽样调查法 (二)主要调查方法 1.问卷法;2.访问法;3.座谈法;4.电话访谈法。 四、调查结果及分析 (一)毕业生所在用人单位对我院学生的评价 在对毕业生所在单位的调查中,调查组共发出问卷近300份,目前回收的有效问卷201份,具体统计结果如下:

八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八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建立动火证办理和使用,落实动火证中的安全措施程序,确保动火作业中的人身和设备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厂内一切动火作业。 3.职责 3.1安全部负责动火证的办理,以及监督检查动火单位在动火作业中对动火证上要求的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3.2动火单位负责在动火前对作业证上的安全措施进行落实,确保动火安全。 4.工作程序 4.1禁火区的划分 公司安全部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在禁火区动火,必须办理动火证制度。 4.2动火许可证的办理、使用 4.2.1在禁火区,除生产工艺用火外,其他可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作业均属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手续,严禁无动火证动火,否则从严论处,电工必须持有效动火证后,接电焊机,否则从严论处。 4.2.2申请动火单位,应根据动火安全规定落实动火中的各项动火措施,安排好动火监护人(不得少于2人且至少有一名男职工)后方可申请动火。 4.2.3动火证由申请动火单位指定专人或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动火证由公司安全部门审批,特别危险区动火,报分管生产副总审批。 4.2.4安全部门向动火负责人及其了解动火前准备工作情况时,都必须如实回答,否则,从严处理。 4.2.5必须在动火证批准有效时间和区域内进行动火工作,凡延期或补充动火都有必须重新办理“动火证”。 4.2.6动火人到达动火地点后,首先要检查动火证中的各项措施是否落实,如有

一项不落实,有权拒绝动火。 4.2.7“动火证”由动火人随身携带,不得转让,不得涂改或转移动火地点。4.2.8动火证审查批准,必须到现场审查,确认安全,可靠,方能开具“动火证”。 4.3动火中落实的安全措施 4.3.1将动火设备内的可燃、易燃物质彻底清理干净,然后用蒸气或空气吹扫或水洗,并保持足够的时间和次数,保证容器内无可燃、爆气体或液体,最后还要放满清水。 4.3.2切断动火容器设备相连管道,并加设备盲板,进行彻底隔绝动火,车间易燃易爆物料必须清理干净。 4.3.3进入塔、油罐容器动火,应作爆炸分析和含氧量测定,合格后方可动火,并必须到安全部门开具罐内安全审批单,方可进入容器。 4.3.4能拆下的管道,阀门、水容器等应尽量拆下,拿到安全地带动火,更换下的设备、仪表、配件如需重新使用,在动火期间安装的,应清洗干净后方可进行。 4.3.5动火前应整体考虑,与制造部门联系,如有威胁的动火安全的相邻部门及其他,制造部门应通知采取安全措施。 4.3.6动火前动火负责人应定出应急措施,备好监火灭火器材,监火一律使用指定专用灭火器,如需动用其他灭火器,需经安保科同意。 4.3.7动火工具必须完好,安全附件齐全良好,符合安全要求,氧气瓶和乙炔瓶离明火10米以上,乙炔瓶与氧气瓶应距在5米以上,如违反规定出现事故,由动火人员负责。 4.3.8动火附近的下水井、水沟、电缆沟、排水沟应清除易燃、易爆物或予封闭隔离,5级以上大风不准室外高处作业。 4.3.9电焊回路线应接在焊件上,如不能直接接在焊件上,应尽量缩短回路线距离。动火过程中跑、冒、滴、漏易燃物等其他紧急情况时,应停止动火。恢复正常,且应批准后方可继续动火。 4.3.10室内动火应将门窗打开,周围设备遮盖,附近不准有石油醚、酒精等挥发性强的易燃物,用于生产或敞开存放,擦洗设备等,同时易燃易爆物料在动火期间不得通过动火现场。一个车间动火,相邻车间需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火灾蔓延。 4.3.11非特殊情况,严禁带料,带压和开车动火。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内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控制和消除生产作业过程中的潜在风险,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与健康,实现安全生产,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及全体员工,以及在本公司生产区域内作业的相关方单位与人员。 3、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指南》 《水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 《水泥工厂筒型储存库人工清库安全规程》 4、术语和定义 4.1危险作业:是指作业过程中可能造成人身伤害事故或财产损失的、具有较大风险和需采取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才能进行的作业活动。一般指危险区域动火作业、进入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大型吊装作业、预热器清堵作业、篦冷机清大块作业、水泥生产筒型库清库作业、交叉作业、高温作业。 4.2责任主体:是指对作业负有主要责任的单位或者人员。 5、职责 5.1安全生产部的职责 5.1.1负责监督《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 5.1.2负责《危险作业审批表》的审核、监督执行,并在签字前检查危险作业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是否与《危险作业审批表》内的安全防护措施相一致。签字确认后方可允许进行危险作业。 5.1.3对各级危险作业现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落实三级以上危险作业监督检查。 5.2危险作业部门的职责

5.2.1部门是本部门人员进行危险作业的责任主体。 5.2.2负责向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5.2.3负责危险作业各项安全措施的准备、实施工作。明确作业人员、许可范围、作业风险,指定人员申请办理《危险作业审批表》,严格执行《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危险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5.2.4明确人员对危险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 5.2.5部门安全管理干部和安全员确保落实二级以上危险作业监督检查。 5.3审批人员的职责 5.3.1审查《危险作业审批表》办理是否符合要求。 5.3.2应赴危险作业现场,检查确认采取的安全措施符合所进行的危险作业要求后,方可批准危险作业。 5.3.3作业部门(车间)负责危险作业票填写以及报安全生产部审核备案。 5.3.4部门(车间)分管干部负责一级危险作业审批,部门(车间)负责人或部门分管安全干部负责二级危险作业审批;安全生产部负责人或分管安全员负责三级危险作业审批;公司安全主管领导或指定代理人负责对四级危险作业审批。 5.4监督检查人员的职责 5.4.1经常巡检作业现场,及时制止和纠正违章“三违”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5.4.2危险作业监督检查人员设定在一般情况下,一级为班组长,二级为部门分管干部、部门安全员,三级为部门负责人或安全部安全员,四级为公司分管作业部门的领导和安全部负责人。 5.4.3安全部人员、危险作业属地部门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干部和安全员应当对各级危险作业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 5.5危险作业现场负责人的职责 5.5.1对危险作业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严禁违章指挥。 5.5.2从人、物、环境、管理方面全面辨识评价安全风险,制定安全措施,在危险作业作业环境、作业方案和防护设施及用品达到安全要求,并全部参与危险作业人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安排人员进行危险作业。 5.5.3在危险作业区域及其附近发生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

(广告传媒)广播电视大学远程开放教育毕业生追踪调查实施方案

附件一: 广播电视大学远程开放教育毕业生追踪调查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以下简称“试点”)项目,自1999年开始实施以来,试点专业从最初试点的4个发展到39个,试点的学生从最初试点的5万多人发展到170余万,毕业生已近30万人。这4年多来,在电大系统的共同努力下,不断进行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和教学结构、教学过程、教学方法的改革,以及学习支持服务体系、质量保证体系、网络技术平台和多媒体教学环境的建设,努力探索并构建广播电视大学在现代远程教育条件下专科教育和本科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基本框架以及相应的教学模式、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已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其改革效果如何,特别是人才培养的质量如何,正是电大系统内外普遍关注的问题。目前,教育部将在电大系统进行试点项目的总结性评估,其核心也是教育质量的评价。 为了对试点项目的教育质量和效果作出客观、科学的评价,除了电大系统对学生的知识水平和实践能力通过形成性考核、终结性考试、操作技能和综合能力测试以外,对学生实际行为表现进行测评,即进行毕业生社会及其社会用人单位追踪调查是必不可少的。教育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高全民素质,同时要为社会培养大量合格人才。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效果最终只能由学生本人和社会用人单位(即用户)作出评价。因此,进行电大毕业生和社会用人单位追踪调查,一是了解毕业生实际的信息反馈和遇到的知识和技术问题,以及他们对开放教育教学环境、试点专业课程设置和教育教学内容、教学资源、教学方式、管理模式及学习支持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二是了解用人单位对电大开放教

育试点毕业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等方面的总体评价和要求;三是检验“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研究项目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程度;四是为逐步建立经常性的反馈渠道和评价制度,为教学改革提供依据。这对改进我们教学和管理工作,提高教育质量和服务水平,顺利完成“试点”项目,培养出适应学生个性发展和社会用人单位实际需要的应用型高等专门人才,服务于社会和国家的经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二、调查对象 在全国电大系统中,选择招生规模大且具有代表性的法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英语、金融学、会计学、工商管理6个本科专业,水利水电、小学教育、金融3个专科专业为调查专业。并以在2002、2003、2004三年毕业的学生及相应的社会用人单位为主要调查对象。 三、调查内容 共分为两个方面:电大毕业生调查和社会用人单位调查。 1.电大毕业生调查:评价人才培养方式的课程设置和内容、教学资源、教学组织形式、学习支持服务、教学效果以及毕业生的基本情况、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等。 2.社会用人单位调查:毕业生的基本情况、思想品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等。 四、调查方法(具体见本文附件4) 五、数据统计与分析 由于数据量比较大,计算繁杂,需借助计算机软件进行数据的统计分析。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动火作业分级、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职责要求及《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禁火区的动火作业。 本制度不适用于固定动火区作业和固定用火作业。 2 术语和定义 本制度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2.1 动火作业 hot work 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2.2 易燃易爆场所 inflammable and explosive area 本制度是指生产和储存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物品的场所和区域。 3 动火作业分级 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级。 3.1 特殊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 3.2 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3.3 二级动火作业 3.3.1 除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禁火区的动火作业。 3.3.2 凡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公司安全分管总经理助理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3.4 遇节日、假日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4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4.1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基本要求 4.1.1 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以下简称《作业证》),进入受限空间、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时,还须执行《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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