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劳动合同管理风险防范

关于公司劳动合同管理风险防范备忘录

近期,本团队受理了一起客户公司与离职高管劳动纠纷案件,目前本案处于仲裁裁决阶段。考虑到其他公司可能也存在类似法律风险,因此本团队律师基于本案案情制作本备忘录,望助益各客户公司完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劳动合同风险管理。

一、未与员工签订正式的书面劳动合同,存在支付二倍工资的风险

1.法规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2.分析及建议

根据上述法规依据,公司应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未签订则存在向员工支付双倍工资的风险,除非有强有力的证据证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过错在员工本人。根据司法判例,针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合同法》倾向于保护处于弱势一方的劳动者。因此,公司应确保及时与员工签订正式的书面劳动合同。具体建议如下:

(1)对于新入职员工

新员工入职一个月内,尤其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高薪员工,公司应及时与其签订正式书面劳动合同。如劳动者拒不签署,公司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

(2)对于老员工

全面梳理公司所有老员工的劳动合同状态,入职时员工未签订或虽签订但公司遗失的,公司应及时与该名员工补签劳动合同。

二、关于差额工资

1.法律法规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2.分析及建议

《劳动合同法》仅约定劳动合同中应明确体现劳动报酬,没有对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做出明确要求,因此公司制度可以对此作出约定,但制度的内容及制定程序应合法合规、员工应对该制度进行确认、并对绩效结果进行明确确认。否则,根据裁判习惯,仲裁员或审判员一般倾向考虑按照员工创造的价值按比例裁定向其补偿。建议如下:

(1)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薪酬条款及发放依据;

(2)进一步完善薪酬管理等配套制度,并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经员工本人签字认可;业绩目标、业绩完成情况需经双方书面确认。

三、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保障员工的年休假权利

1、法规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十一条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2、分析及建议

员工带薪年休假天数以累计工作年限计算,不是以员工现所在用人单位工作年限。用人单位有义务安排其休年假,无法安排的或员工自愿不休假的,应当取得员工的明确书面说明。因此建议:

(1)修改公司请休假制度中与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相冲突的条款;

(2)统筹安排员工年休假。公司确因经营需要,无法保障员工年休假的,要取得该员工的书面同意,并支付该员工日工资收入300%的工资报酬。

以上,供参考。

劳动合同管理风险防范

劳动合同管理风险防范 新劳动合同法出台以来,企业压力很大,同时有很多地方没有去参透.到底应该怎么做才能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风险呢.2008年最新劳动法的风险管理. 劳动合同管理风险防范 一、劳动合同基础 (一)劳动合同的签订 1、劳动合同签订的主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 劳动者:有民事行为能力,符合就业年龄 用人单位除《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的范围,还包括《条例》第三条的规定的范围,另外,《条例》第四条规定的内容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 2、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要求 《劳动合同法》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如果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其行为即不违法。(《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二款: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a、用人单位未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在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在此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上述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二款) b、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然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除在不足一年的违法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外,还应当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条例》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4、劳动者不愿签劳动合同的处理(条例第五、六条) 第五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

合同及风险防范管理规定模版

合同及风险防范管理办法 1.总则 1.1为保障公司及依法订立并履行经营活动中的各类合同,规范合同管理行为、防范经营管理风险,提高管理效能,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2公司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标的金额在人民币万元以上的合同及协议,适用本规定,包括房地产买卖类、房屋租赁类、建设工程类、中介类以及其他类型的合同。 标的金额不足人民币万元的上述合同及协议,可以参照执行本办法。 有关劳动人事合同不适用本办法。 1.3 公司及各子公司均应遵守本办法规定。 1.4公司内部职能部门、分支机构不得以部门和分支机构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各子公司内部职能部门、分支机构不得以部门和分支机构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1.5对于合同管理工作中接触到的商业秘密,公司员工负有保密义务,并按照《公司保密管理规定》执行。 2.合同管理相关部门的职责 2.1公司及各子公司实行合同主办部门负责制,即由合同主办部门负责合同的谈判、起草、签订、履行、变更解除、争议解决、统计归档等事务。 主办部门负责人可以指定专人作为合同的主办人员,合同主办人员应对合同业务全过程涉及的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主办部门负责人应当指定本部门的兼职合同管理人员,负责合同档案管理和合同情况统计工作。 对于重大合同,以及公司领导或主办部门负责人认为有必要组成项目小组的,应当组成以合同主办人员为主,吸收法律和财务等人员参加的项目小组,在主办部门负责人协调下开展工作。 2.2 合同主办部门主要职责为: 2.2.1负责合同前期准备工作(包括调查核实合同相对方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履约能力、公司背景等); 2.2.2主持合同谈判工作,负责撰写各类谈判纪要; 2.2.3拟定合同草案等相关文件,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完成合同的送审、会签手续; 2.2.4按照审核部门的意见完成合同的修改工作,如主办部门认为不应采用审核意见的,应作出书面说明; 2.2.5负责办理合同订立、变更、终止等手续以及督促合同相对方完成规定的合同登记、公证或备案等特定手续; 2.2.6负责合同履行,及时解决履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并进行合同履行情况的动态管理; 2.2.7建立部门合同管理台帐、统计、整理和收集合同资料、按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的档案管理规定保存移交合同档案和有关资料; 2.2.8配合法务部门处理因合同引发的相关诉讼或仲裁。 2.3 法务部门主要职责为: 1、参与重大合同的前期准备和合同谈判,就相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

合同和信息管理措施

第八章合同和信息管理措施 第一节合同管理保证措施 合同管理就是对与本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各类工程合同,从条件的拟定、协商、签署、执行情况的检查和分析等环节进行的科学管理工作,以期通过合同管理实现工程项目的控制目标,维护订立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一、管理目标 合同管理总目标是:在监督各项建设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工程质量符合工程建设规范和国家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施工进度和工程造价满足施工合同的相关要求,施工过程不发生重大施工安全事故,工程现场符合内蒙古自治区有关文明工地的标准。 二、管理方法 合同管理就是遵循业主与承包商或材料、构配件、设备供应商等订立的工程合同所约定的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工程造价和安全、文明施工目标,依据有关政策、法律、规章、技术标准和合同条款来解决处理各种合同问题。 ㈠、工程质量合同管理方法 运用科学管理方法和质量控制措施,依据有关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与管理,严格约束承包商按照图纸和技术规范中写明的试验项目、材料性能、施工要求和允许精度等有关规定进行施工,消除质量隐患,防患质量事故,严把质量关。 具体请见第七章第一节《工程质量控制措施》。 ㈡、施工进度合同管理方法 根据有关合同条款关于工期的要求,编制施工进度控制的监理计划,审查承包商

提交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并工程施工过程,经常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发现偏差,及时采取纠偏措施,确保工程进度全面受控,工程按期开工,顺利施工,如期竣工。 ㈢、工程造价合同管理方法 监理机构作为工程费用的监控主体,处于工程计划与支付环节的关键位置,除了加强对合同中所规定的工程量表,工程费用的计量与支付管理外,还应对合同中所规定的其它费用加强监督与管理。此外,还应根据合同条款,制定工程计量与支付、工程变更和施工索赔的程序,使工程费用监督与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具体请见第七章第三节《工程造价控制措施》。 ㈣、安全、文明施工合同管理方法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法令、法规,以及相关施工合同条款,对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与管理,严格约束承包商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法令、法规组织施工,消除施工安全隐患,防患施工安全事故,创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示范工地。 具体请见第九章第二节《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三、管理手段 ㈠、建立合同管理体系,打造合同管理基础 1.本工程监理中标后,立即根据本工程合同管理工作需要,组织制定本工程合同管理的目标标准,并建立有序的合同管理体系,以为组织协调合同各方全面履行合同的权利、义务,及时、妥善处理合同争议,确保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工程造价和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的顺利实现打下应有的基础。 2.建立工程合同管理数据系统,将所有合同文件的条款分门别类进行分解、组合、归纳、存储,形成计算机合同管理数据系统,使各种合同的时间概念、逻辑关系更

合同管理及风险防范

2020 合同管理及风险防范 一、单选题【本题型共3道题】 1.下列不属于书面形式的是() A.电话 B.电报 C.电子邮件 D.信件 用户答案:[A] 得分:12.00 2.施工单位因违反施工合同而支付违约金后,建设单位仍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则施工单位应()。 A.拒绝履行 B.继续履行

C.缓期履行 D.要求对方支付一定费用后履行 用户答案:[B] 得分:12.00 3.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 A.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 B.可以选择定金条款 C.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D.根据造成的损失赔偿 用户答案:[C] 得分:12.00 二、多选题【本题型共8道题】 1.保证的方式有()

A.一般保证 B.连带保证 C.补充保证 D.优先保证 用户答案:[AB] 得分:4.00 2.某借款合同债权人将合同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在合同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随之转移的其他权利有()。 A.担保权 B.任意撤销权 C.抗辩权 D.抵销权 用户答案:[AC] 得分:0.00

3.下列责任中,属于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的有()。 A.定金 B.罚金 C.违约金 D.罚款 用户答案:[CD] 得分:0.00 4.《合同法》规定,()为无效合同。 A.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 B.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 C.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D.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用户答案:[ABCD] 得分:0.00

5.合同订立可以采取()形式 A.口头 B.书面 C.沉默 D.其他 用户答案:[BD] 得分:0.00 6.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变更表述正确的有()。 A.变更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B.当事人可以将合同转让给他人 C.当事人经过协商可以改变某些条款的约定 D.必须以明确的新条款内容更换相应条款内容

合同风险防范分析报告

合同风险防范分析报告(共8篇) 合同风险防范分析报告(共8篇) 篇一:合同管理和风险防范第十第十七章《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6号——合同管理》讲解市场经济又称合同经济,合同是企业与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等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它起到维系市场主体,规范、约束市场交易行为,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作用。因此,加强企业合同管理技师企业内部控制的重要手段,又是企业维护合法权益、保证营运安全、控制财务风险、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基础。一、加强合同管理的意义(一)加强合同管理有助于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维护合法权益合同作为调节企业与其他组织或各人之间经济活动关系的依据,能够以法律形式规范企业在合同订立与履行过程中的行为,保护了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效的合同管理,一方面能培育企业信用,推动企业自觉履行合同义务,预防经济纠纷,防止招致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另一方面能在经济纠纷产生时,保护企业在合同中的预期利益和交易成果,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违约行为方侵害。对合同实施有效的内控管理,有助于企业增强应变、发展和竞争能力,促使企业在竞争中提高预见性、减少失误,使其管理活动符

合国家法律要求,从根本上维护企业在合同中的合法权益。(二)加强合同管理有助于降低企业运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一个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高和低,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在供、产、销或资金的筹集与运用等多环节的有效衔接上。合同是企业经营活动的先导,是计划安排的依据,是企业一系列互相衔接、互相监督、互相制衡、共同协调行动的经营活动的桥梁,合同管理贯穿于企业对一系列活动进行组织、监督和检查的全过程。有效利用合同管理能协调企业内部各方关系,有利于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提升企业竞争力,降低运营风险,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三)加强合同管理有助于控制企业财务风险,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在世界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金融正在赶超实体经济成为现代经济的核心,企业已经越来越多地参与到金融活动当中,能否通过合同管理有效控制金融和财务风险关系到企业的生死存亡。有效利用合同管理,对复杂金融合同制定风险对冲等应对策略,有效监控和计量财务风险,则能够保证合同目标与企业财务战略目标相协调,控制企业投融资风险。同时,有效的合同管理,能帮助企业节省交易时间,降低交易成本,保证交易正常进行,加速资金周转,减少费用,以最少的消耗获取最大的收益,提升企业资金使用效率。二、合同管理的总体要求合同管理总体上要求企业建立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实行统

完整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

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 一、合同管理目标 监理工程师在施工阶段实施合同管理的主要目标是约束合同各方共同遵守合同规则,避免各方因责任的分歧、不严格执行合同而出现的合同纠纷以及违约现象的发生,保证工程建设项目质量、进度、投资三大目标的实现。 二、合同管理内容 1.监理工程师按工程变更、洽商流程对工程变更、洽商进行管理。 2.定期按合同协议书及投标书中承诺的要求,对承包人的人员、机具设备的投入进行检查、管理。 3.按工程变更、洽商基本流程对因设计变更、洽商等原因造成的费用变更进行管理。 4.对工程停工及复工的管理。 5.对工程工程索赔(工期、费用)的管理。 6.对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争议进行调解。 7.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对违约事件进行处理。 8.违约事件的预控,及时提醒合同双方认真履约,避免不必要的合同纠纷发生。 三、合同管理方法 合同管理的基本方法采用协助建设单位订立施工合同、进行合同分析、合同履行跟踪与合同文档管理。监理中标后,将协助建设单位准备或审查施工合同的各项内容,力求使合同全面、完整,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防止或因合同条款的含糊不清或内容欠缺而带来的履行困难及索赔、延期的发生,充分理解合同内容,以便在履行中做出正确的解释。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施工合同与委托监理合同内容相互交叉,合同本身条款繁多,条款关系复杂,合同语言可能有歧义等特点,监理工程师在合同管理中对某些条款就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风险。合同分析通过对比分析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清晰地确定监理单位的服务范围、监理目标、监理单位与业主的义务权利、施工单位与业主的义务权利,分析各项工程活动的合同后果,并将其贯彻到各监理部和每个成员,依据合同开展监理工作。. 合同分析着重明晰以下问题: (1)工程概况以及工程范围;在各主要的合同事件中,监理、施工单位及业主之间的义务及责任,各主要合同事件之间的关系; (2)监理的工期控制目标,工程进度计划及各主要工程设备材料的进场计划;(3)监理的质量控制目标和所执行的规范标准、试验规程、验收流程。 (4)监理的投资控制目标,分析施工合同价格的种类、适用的范围、调整的条件、方式和流程; 监理如何处理业主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执问题,包括索赔与反索赔问题;在施工过程中还会遇到许多无法预见的干扰,所以必须对合同加强跟踪管理。在合同分析、履行跟踪的基础上,高度重视合同的文档管理,对涉及合同变更的各种文件,

合同管理系统建设方案

合同管理系统建设方案

北京思奈尔科技有限公司二○一一年十一月

1 系统架构设计 (3) 1.1 概述 (3) 1.2 应用架构设计 (4) 1.3 软件架构设计 (4) 1.4 产品特点 (6) 2 软件功能设计方案 (8) 2.1 系统功能概述 (8) 2.2 系统功能设计 (9) 1.1 基础数据维护 (9) 1.2 系统基础功能 (11) 1.3 业务合同管理 (12) 3 系统接口 (19) 4 系统软硬件配置需求 (20) 4.1 系统软硬件配置需求 (20) 4.2 系统部署方案 (20)

1系统架构设计 1.1概述 本系统基于开放的开发平台,B/S架构,具备无限扩展能力。不需要安装任何客户端,可以联网也可以单机使用,利用它您可以把繁多的合同管理的井井有条;同时系统具有较强的安全管理能力,从根本上保证了客户资料和合同信息等数据的安全。 系统采用了国际化的操作平台,符合现代企业员工的使用习惯。轻松全面的合同管理,功能强大的管理模块、简单易用的用户界面、完善周到的服务保障为众多企业用户提供人性化、智能化、网络化、规范化的软件服务。

合同管理系统提供基于WEB方式的应用界面,应用界面通过HTTP技术与WEB服务器通信。系统的业务逻辑通过应用服务实现,包括基础数据管理、基础功能操作、业务合同管理、业务报表呈现等。 系统通过专业的数据库技术,实现所有数据的统一管理。 系统通过将数据、功能和界面封装为服务,并统一发布到系统集成平台,供其他系统调用和访问,实现系统服务的共享。 1.3软件架构设计 系统在整体上采用J2EE面向服务的技术架构,系统在设计时注重对服务的提取和封装,对界面和业务进行了服务

合同风险管理与防范措施

合同风险管理与防范措施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安全、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是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表现,是保证项目建设顺利进行的关键。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投资形式的转变,合同风险不断扩大。本文从施工单位合同风险管理的角度出发,分析如何避免施工承包合同中的风险。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一方面投资形式在调整,私营项目、合资项目不断增多,项目管理模式不断出现。另一方面,由于施工单位完全进入买方市场,加上建筑市场管理的不规范,建筑市场处于无序竞争环境,施工单位生存环境恶劣。首先是,合同法律体系还不完善,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律意识淡薄,造成建筑市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时有发生,施工单位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其次是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建筑工程规模大、工期紧、三边工程多、施工生产流动性强等特点,造成施工难度加大。由于以上原因的存在,业主常常用苛刻的合同条款把风险转移给承包商,造成施工单位合同履约风险很高。面对现实情况,施工单位只有重视合同管理,了解施工合同风险的性质,准确判断并有效防范风险,完善管理制度,才能有效的降低施工合同风险,增加效益,保证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就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中的风险管理与防范措施进行分析。 第1页 工程承包合同的风险 合同风险的客观存在时由其合同特殊性、合同履行的长期性和合同履行的多样性、复杂性以及建筑工程的特点决定。合同的客观风险是法律法规、合同条件以及国际惯例规定,其风险责任是合同双方无法回避的。工程承包合同的风险主要分为两类,一是合同本身所带来的风险。二是合同履约过程的风险。 合同本身风险即合同条款形成的风险,主要包括,合同价格、结算方式、合同工期、工程

合同信息管理内容和措施

合同、信息管理内容和措施 一、合同管理内容 1、合同管理工作要求 施工合同管理是监理工作的中心任务。熟悉本工程的所有合同文件,能正确、准确地引用和解释合同文件。通过有效的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处理进行投资、进度和质量控制,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合理处理合同实施中可能发生的变更、索赔、风险、违约等问题,加强安全、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的管理。 2、合同管理目标 防范索赔、风险和其它损失,努力排除或减少合同争议,保证发包人在尽可能节省投资的情况下,按期或提前获得符合合同条件的工程。 3、合同结构 根据本工程的项目特性,初拟本工程的合同结构如图 3-3 所示。 图3-3 合同结构图 4、合同管理工作内容 (1)履行监理职责,落实合同管理责任 1)合同签订前协助业主检查合同条款,提出合理化建议。 2)进行合同投资、进度、质量管理;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跟踪,及时反馈;对未履约的发出监理通知单。 3)对发现的合同文件缺陷,及时向业主提出补救和澄清的建议。 4)对合同文件缺陷在必要时协调双方进行磋商,签订补充协议。 5)公正严格按合同内容处理承包商合同违约问题,维护业主利益。 6)对费用索赔、工程延期申请,在审批之前与业主及承包商进行协调。

7)通过定期召开工程监理例会,必要时召开专门的协调会,协调澄清双方主体对合同的异议。 8)对于合同争议,首先协调双方进行磋商,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妥善处理,避免事态扩大。 9)项目总监应经常组织项目监理部监理人员,熟悉施工合同条约内容和要求,了解掌握履约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在业主授权范围内,认真履行监理职责,搞好合同管理,依据合同,检查承包商履约情况,监督承包商认真履约,按照合同质量标准、工期要求和工程造价支付结算约定,完成合同约定的施工承包任务。 (2)施工质量控制的合同管理 1)督促承包商按合同约定质量要求进行施工。 2)根据合同规定材料要求,对建筑材料、构配件进行审查、不符合要求不得进场。 3)检查承包商是否违反合同肢解工程,合同约定可分包的工程,监理要审查分包单位资质及能力是否满足施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 4)对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监理工程师在检查验收时,应要求承包商按合同、设计和规范规定进行整改或必要处理。 5)工程竣工验收后,应监督承包商按合同要求签订质量保修书。 (3)施工进度控制的合同管理 1)监督各承包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保证工程按合同开工日期按时开工。 2)定期督促和检查承包商按已批准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控制施工任务在合同规定的合同工期内完成。 3)检查了解进度存在问题,如工期滞后应督促承包商提出改进补救措施,并审查是否符合合同规定。 4)在合同进度管理时,对确需暂停施工的,监理工程师要督促各方采取措施履行合同,承担合同责任,并要求承包商按合同规定向业主提交竣工图。 5)协助业主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工程竣工备案手续。 (4)施工投资控制的合同管理 1)根据合同规定,审查向承包商预付工程款的数额,并在每月审查进度款

劳动合同法与企业风险的防范

《劳动合同法》与企业风险防范 新的《劳动合同法》的颁布,无疑给企业增加了很大的隐形风险。如果不能做到防患于未然,在日后的纠纷中会十分被动。在此针对新的《劳动合同法》与企业如何规避风险浅谈几点看法: 一、招聘 如果劳动者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真实情况而导致企业违背真实意思而录用,此种合同应认定为无效。为了规避这种风险,用人单位招聘时应先从以下几个方面审查: 1、对劳动者年龄进行审查。 要求劳动者提供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核对无误后在身份证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一致,由某某提供”并要求劳动者签名确认。因为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使用未满16 周岁的员工为使用童工,要受到行政处罚甚至承担刑事责任。 2、要求劳动者提供身体健康证明。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在患病期享有医疗期,而且在医疗期满后,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者,用人单位应当为其调整工作岗位,如果劳动者经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岗位后仍然不能从事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合同,但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为规避这种风险,用人单位最好要求劳动者在入职时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有条件的话最好要求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3、对劳动者的学历、资格证书、及工作经历审查。

用人单位可以通过网站对劳动者提供的学历、资格证书进行验证,对劳动者工作经历的审查,则要求劳动者在入职登记表上进行登记并对其所提供的信息的真实性做出承诺,若其所提供的信息为虚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对劳动者是否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进行审查。 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入职时要求劳动者提供劳动关系解除(终止)的证明。因为如果用人单位录用了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对原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制定明确的录用条件,并对录用条件进行公示。因为录用条件约定不明的,用人单位就不能以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将其辞退。根据《劳动合同法》39 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但必须具备四个条件:A 、用人单位有录用条件。B、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C、用人单位解除劳 动合同通知书应当在试用期内做出。D、解除通知书要说明 理由,并在试用期内交劳动者签收。 录用条件可以从以下三类因素确定为录用条件。A、能 力因素,如学历、经历、资历、绩效以及试用期的考核成绩。B、态度因素,如是否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C、身体因素,如是否符合特定岗位对身体的特殊要求,无特殊疾病。但应当注意,未婚未育等侵权性条件或乙肝病毒携带者等歧视性条件,不能作为录用

合同管理风险点及控制

公司合同管理中的风险点及其控制 为规范公司合同在签订、履行过程中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依法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现对公司合同管理中的风险点作以下提示: 一、合同的签订 1、对方主体资格的审查 订立合同前,应当对对方单位的主体资格、相关业务资质、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如项目部、业务部、分支机构等)签订合同,不得与不具备履行合同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如房地产开发资质、建筑施工资质、广告经营资质等)的单位签订合同。为此,公司应在合同谈判前取得对方的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对方公章)。 公司一般不得与自然人签订经济合同,确有必要签订经济合同,应经公司法务部门同意。 2、对方履约能力的审查 公司不得与对方单位签订与该单位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经济合同。根据合同的性质,可以从对方单位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对方单位的员工总数、荣誉证书等方面,对其履约能力做出综合判断。 3、本方履约主体资格和履约能力的审查 签约前公司应审查自身作为相关合同方的主体资格是否符合,是否具备相关经营资质,是否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需要相关部门配合的是否已经协调妥善,如,合同拟约定的资金支付计划,是否已由财务部门认可可行。 4、合同的形式 公司订立合同,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订立正式的合同书。由于传真件的证据效力在法律上存在不确定性,有关书面合同签署后必须取得合同原件,并妥善保存。 5、合同的起草权

对于重大合同,公司应尽量争取合同起草权,并尽量使用公司拟定的合同示范文本。这样的话,可以在合同谈判过程中争取有利的谈判地位,并有利于公司合同管理和审批的效率。 6、签订合同前的批准和授权 按规定须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才能签订的合同,必须经批准后才能签订。按公司章程和法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定才能签署的合同,必须取得相关决议后才能签订。比如,《公司法》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7、合同签订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7.1 合同签署前应仔细检查、核对合同各条款,确保所签署版本是最后定稿版本。 7.2 在正式签署的合同文本中,应尽量避免过多空白,以避免少数不诚信的单位在合同签署过程中擅自增加合同的内容。 7.3 公司与对方单位拟签订的合同,一般应先交由对方单位签名盖章,然后再由公司签名盖章。本方应要求对方盖章时使用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不得接受其他形式的印章(如业务专用章、财务专用章、部门章)在合同上盖章。 7.4 为避免少数不诚信的单位在合同签署过程中擅自更换合同的内容,合同签署时双方都应盖骑缝章。 7.5 除非对方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合同,其他授权代表签署合同必须提供加盖公司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授权书。属重大合同的,即使是对方法定代表人签署,也应要求对方提供其董事会批准及授权的决议。 7.6 为防范经济合同诈骗的风险,对方代表在合同上签名时,应由本方经办人员见证其亲笔签名,签名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应留底备存。 7.7 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按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必须办理鉴证、

合同管理及风险防范咨询工程师继续教育考试

一、单选题【本题型共3道题】 1.下列变更中,属于应当经合同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情形的是()。 A.采购数量变更 B.公司名称变更 C.合同签约人员变更 D.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 用户答案:[A] 得分:12.00 2.下列不属于物的担保方式的是() A.抵押 B.质押 C.扣押 D.留置 用户答案:[C] 得分:12.00 3.施工单位因违反施工合同而支付违约金后,建设单位仍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则施工单位应()。 A.拒绝履行 B.继续履行 C.缓期履行 D.要求对方支付一定费用后履行 用户答案:[C] 得分:0.00 二、多选题【本题型共8道题】 1.出现()等情形,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A.不可抗力 B.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后,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C.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 D.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有其他违法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用户答案:[ACD] 得分:0.00 2.合同订立可以采取()形式

A.口头 B.书面 C.沉默 D.其他 用户答案:[ABD] 得分:4.00 3.保证的方式有() A.一般保证 B.连带保证 C.补充保证 D.优先保证 用户答案:[AB] 得分:4.00 4.选择合同对象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了解 A.真实性 B.合法性 C.履行能力 D.信用状况 用户答案:[ABCD] 得分:4.00 5.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变更表述正确的有()。 A.变更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B.当事人可以将合同转让给他人 C.当事人经过协商可以改变某些条款的约定 D.必须以明确的新条款内容更换相应条款内容 用户答案:[CD] 得分:4.00 6.《合同法》规定,()为无效合同。 A.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 B.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 C.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D.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用户答案:[AC] 得分:0.00

监理工程合同、信息管理方案

监理工程合同、信息管理方案 第一节、合同管理 一、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主要是通过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投资的有效控制,以达到工程建设项目按施工合同规定的约束条件,优质、按期、高效益的建成投产。从而有效地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同时也督促承包商认真地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合同管理是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建设全过程、全方位管理中一项综合性的管理工作。本施工项目,涉及的合同较多,监理、管理和协调如此多的工程合同需要采用严密的计划和管理技术,及依靠从类似规模和性质的项目获得的来之不易的经验。我公司将认真贯彻施工承包合同和施工监理合同,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充分发挥监理的控制作用与第三方的特殊地位,注意协调好业主、承包商及各协作部门的关系。 1、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和监理职责 (1)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 ①协助业主进行施工招标工作; ②协助业主监督施工单位全面履行施工承包合同; ③协助业主制定实施各项工程管理制度; ④协助业主处理与工程有关的索赔和合同纠纷事宜; ⑤分析合同执行情况和跟踪管理; ⑥处理工程变更、分包管理、工程延期事宜; ⑦争端与仲裁。 (2)合同管理监理职责 ①监理工程师从项目建设目标出发,根据《合同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章制度、工程技术标准、材料、工程招投标文件和各种合同条款,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行为,从合同的角度进行管理,处理合同问题。 ②监理工程师熟悉各类合同,包括设计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施工合同等应该包括的内容条款,尤其是建设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对主要合同条件:如施工组织设计及工期、工期延误、质量与检验、安全施工、合同价款与支付、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变更、工程分包、索赔、违约和争议、工

《劳动合同法》的应对技巧及风险防范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甲方: 乙方: 日期: 〈〈劳动合同法》的应对技巧及风险防范 〈〈劳动合同法》是喜还是忧? 共存!共进!共享!和谐! 一、劳动合同到底签还是不签? 案例1 吴某于2003年3月21月进入A公司上班,双方一直未签定劳动合同,吴某月平均工资为 500元。2006年7月1日,公司以吴某提供的报表经常出现错误,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雇吴 某,并要求吴某2日内办理离职手续且离开公司。公司未支付吴某任何经济补偿费用且告之 6月份的工资于2006年7月30日打入吴某的存折。吴某不服,于2006年7月15日向劳动部门提起仲裁 要求公司支付相关赔偿费用的申诉请求。2006年9月5日,劳动仲裁部门裁 决吴某胜诉。 按现在相关法律赔偿金额是: 1、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6000元=1500元X 4。 2、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3000元=6000 X 50%额外 3、未提前30日代通知金1500元 4、拖欠工资1500元及拖欠工资经济补偿金375元=1500元X 25% 共计:12375元 按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赔偿金额是 1、未提前30日代通知金1500元 2、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10500元(3年3个月)=1500元X 3.5年X 2倍 3、拖欠工资及50%或100%的加付赔偿金=1500元+1500 X 50%/100% =2250元 4、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补发工资:(2年3个月)=1500元X 27= 40500元 5、加付赔偿金(1+2+3+4)=54750 元X 50%/100%=27375 共计:82125元 思考:劳动合同签还是不签? 二、如何降企业用工风险 1、招聘环节 2、内部规章制度环节 3、社会保险环节 4、培训协议环节 5、工资环节 6、约定加班环节 7、对问题员工的证据环节 8、自动离职问题环节 < 一>招聘环节(第8条) 1、设计好招聘广告,保留广告刊登的原件 2、严格审核身份证,学历证明 3、对应聘者的应聘材料,要求应聘者签字确认 4、设计相应的承诺书,要求被录用者签署(要试工的,要明确考核实践操作的时间、地方) 5、明确试用期(对企业不认可的员工在试用期内处理) 1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风险防范

关于公司劳动合同管理风险防范备忘录 近期,本团队受理了一起客户公司与离职高管劳动纠纷案件,目前本案处于 仲裁裁决阶段。考虑到其他公司可能也存在类似法律风险,因此本团队律师基于 本案案情制作本备忘录,望助益各客户公司完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劳动合同风险管理。 一、未与员工签订正式的书面劳动合同,存在支付二倍工资的风险 1.法规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 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2.分析及建议 根据上述法规依据,公司应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未签订则存在向员工支付双倍工资的风险,除非有强有力的证据证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过错在员工本人。根据司法判例,针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合同法》倾向于保护处于弱 势一方的劳动者。因此,公司应确保及时与员工签订正式的书面劳动合同。具体建议如下: (1)对于新入职员工 新员工入职一个月内,尤其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高薪员工,公司应及时与其签订正式书面劳动合同。如劳动者拒不签署,公司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 (2)对于老员工 全面梳理公司所有老员工的劳动合同状态,入职时员工未签订或虽签订但公 司遗失的,公司应及时与该名员工补签劳动合同。

企业合同管理中的风险及防控措施

企业合同管理中的风险及防控措施 合同管理应该是全过程的、全方位的,合同管理应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具体内容。 一是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合同管理人员业务素质的高低影响着合同管理的质量,必须加强对合同管理人员的合同法律知识和签约技巧等方面的培训。 二是履行监督和结算管理。签约的目的主要是保障合同的及时有效履行,防止违约行为的发生。合同结算是合同履行的主要环节和内容,生产经营部门应同财务部门密切配合,做好合同的结算管理。 三是规章制度的建立。科学规范的合同管理必须有章可循,要建立管理层次清楚、职责明确、程序规范的合同管理制度。 四是合同的谈判与签订。在合同谈判前首先要对合同项目进行论证,调查了解对方当事人的资信;仔细斟酌合同中关于标的数量与质量、价款支付、违约等主要条款;在合同签订过程中最好是经营人员和法律顾问人员同时参与,确保避免合同漏洞。 五是违约纠纷的处理。违约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要承担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或强制履行等法律后果。如有违约发生应及时采用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积极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2 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风险 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风险主要由以下几方面。 一是不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在我国的经济生活中,书面合同是非常重要的,它是当事人之间约定的重要凭据。但是,有许多的企业对于合同的签订并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有的企业仅仅凭借对方的电话或是发货清单就进行交易,这给合同的履行带来了很大的隐患。 二是合同文本存在大量缺陷。一些企业由于合同管理整体水平不高,对合同内容的重视不够,自身没有统一的合同范本,因此在合同文本的选择上多比较被动,在合同签订过程中,习惯使用对方提供的合同文本,在合同关键条款上处于弱势一方,一旦出现合同纠纷,很容易陷入被动的局面。有些企业虽有合同文本,但其内容没有经过专业人员审核,关键条款缺失,或表述不清,缺乏可操作性,有的内容甚至存在重大误解,容易导致将来发生履行困难,责任难以界定的尴尬局面。有的大型项目合同,缺少招投标过程,导致合同存在重大缺陷。 三是对于合同履行情况的监控不够。在经济不断发展的形势下,合同已成为企业管理的必要手段。但是许多企业却并没有合同的监管意识,未建立相关的合同管理机构和制度,无法很好地规范企业的签约行为,也不能在企业履行合同的过程中起到很好的监督作用。

合同管理方案与信息管理方案

合同管理方案与信息管理方案 一、合同管理 1.合同管理要点 合同管理模块以合同资金管理为核心,围绕项目合同的整个生命周期,将合同签订、合同执行、合同变更、合同付款、合同结算以及合同提醒等纳入科学化、规范化管理。 在系统中为了方便多层级管理人员对合同的管理的需要建立了合同中心,即将各业务模块产生的所有合同按管理层级全部纳入合同中心中,各层级管理人员依据各自权限可以在合同中心中查询合同相关信息。 (1)合同管理体系 EPC项目涉及的合同较多,合同是与其它项目参与方实施项目的法律基础,在这些工程项目中,合同是分层级的,共同构成了“合同网络图”。 (2)合同管理流程 根据用户的合同审批、会签流程在系统中流转,并实现其流程管理。 (3)合同信息 记录合同基本信息以及相关的条款、附件和相关文件。 (4)合同执行信息 合同执行过程中信息包括:合同资金、合同变更、合同索赔等于资金相关的信息。 (5)资金信息 记录合同应收应付和实收实付信息。本系统作为甲方系统使用时,合同

中使用方主要为甲方。本模块主要记录的是应付和实付信息。 本模块提供了数据接口,可以从计量支付、材料结算等模块获取结算数据,形成应付信息。 (6)合同变更 记录合同变更信息。本模块可以从计量支付模块获取数据,从变更计价中获取合同变更信息的清单。 (7)合同索赔 记录合同索赔信息。 (8)合同结算 合同结算包括对业主的主合同结算及对分包商的分合同结算,结算方式有两种:按权重测量体系、按单价数量。 EPC项目主合同一般为总价合同,各项工作的权重比例在合同签订后由EPC承包商与业主反复商定。 EPC项目部与施工分包商一般签订的是单价合同,在合同结算时根据分包商完成的数量与分包合同单价确定结算金额。 (9)查询统计 ①合同台帐 从合同信息和合同执行模块提取数据,形成合同台帐。 ②统计报表和图表 自定义查询条件,从合同信息和合同执行模块提取数据,形成合同统计报表和图表。 (10)合同预警

《《劳动合同法》下员工入职、在职、离职管理操作实务及法律风险防范与应对》

提高HR管理工作技能—主要课程 《《劳动合同法》下员工入职、在职、离职管理操作实务及法律风险防范与应对》 课程目标: 1、帮助企业掌握常见用工风险的规避策略; 2、对劳动用工中的疑难法律问题解析; 3、帮助企业管理人力资源中最难处理的部分:跳槽员工和辞退、裁减员工。 4、劳动纠纷的预防和应对策略; 5、如何采取积极措施应对,以确保相关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授课风格: 老师首创在快乐中学习劳动法的理念,用“亲民化”语言诠释晦涩难懂的专业法律术语;用专业理论+案例互动+战略思维“三位一体”的教学方式,鼓励启发学员学习和思考;彻底颠覆了企业管理决策层对传统意义上风险预判的思维模式,带来的冲击和震撼,倍受企业与学员推崇。 被学员评价:“原来法律培训还能这么有意思”。 课程对象: 企业人力资源总监(经理)、行政总监(经理)、薪资福利主管(专

员)、绩效主管(专员)、社保主管(专员)、培训主管(专员)、培训师、招聘主管(专员),工会、企业法律顾问,各类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以及总经办、办公室、企管部、综合部、人事部、劳资部、销售部等部门相关人员参加。 授课建议时长:10-12h(两天) 课程内容: 一、廓清某些人力资源法律概念的误区 1、为什么劳动法与其他法律有所不同? 2、分析不同的用工模式 3、比较规范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与综合计算工时制 4、区分全日制用工与非全日制用工 5、劳动力派遣、项目外包与劳务工 6、实习生、外派人员与退休返聘 二、招聘入职中的法律风险 1、发布招聘广告风险预知 2、无心存在的“歧视招聘”带来的风险 3、面试过程中的技巧 4、招聘录用过程中的风险 5、体检真实性的至关重要 6、试用期管理的法律风险 三、员工在职管理中的法律风险 1、劳动合同必备条款设计风险(期限、薪酬、时间等) 2、劳动合同中约定送达地址的目的 3、如果劳动者不签劳动合同的风险如何规避 4、劳动关系建立的时间是否是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 5、合同签订其他注意细节

企业如何规避劳动合同风险

企业如何规避劳动合同风险?(2013-05-09 13:25:39) 转载▼ 分类:法律大讲堂 标签: 财经 近年来,随着《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实施,劳动纠纷案件不断增加,劳动者的维权意识逐渐提高,越来越多的劳动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提出民事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加之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法律优先保护劳动者的利益,可以说,企业所面临的劳动合同风险已成为企业经营中必须面对的重要风险之一。如何避免发生劳动纠纷,应该是企业经营中必须考虑的问题。 本文拟在劳动争议容易出现的环节就企业存在的风险作初步论述,以便企业在劳动合同履行、管理上做好风险防控。 一、签订劳动合同如何规避风险 1、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在实践中,很多企业不注重与劳动者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大部分劳动争议纠纷都与不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有关。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本条规定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企业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是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时间必须是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三是劳动关系的建立时间是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而不必定是签订劳动合同之日。 如果企业不按照《劳动合同法》上述第10条规定及时签订劳动合同有什么风险呢?风险在《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和第14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上述两条的意思即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承担两方面风险,一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满一年的,应按超过的时间按月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双倍工资的支付时间最高不超过11个月;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满一年的,则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如果是劳动者不愿意及时签订劳动合同,企业该怎么办?很多用人单位没办法只能让劳动者签一个自愿不签订劳动合同,并放弃因不签订劳动合同所享有的所有权利的承诺书。但在司法实践中,劳动者签的承诺书一般被认作无效,因为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缴交社保费等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具有强制性,不是劳资双方可以协商的范围,用人单位不能规避,劳动者也不能承诺放弃。此种办法无法规避上述风险。用人单位只能与拒绝签订劳动合同但仍要求保持劳动关系的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有关手续。 二、试用期如何规避风险 1、试用期的期限约定要符合法律规定 在实践中,很多企业不论劳动合同期限是多长都喜欢约定三个月或者六个月的试用期。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试用期的期限分以下几种情况:⑴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⑵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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