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验的内容及要求

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验的内容及要求
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验的内容及要求

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验的内容及要求

、抹灰工程质量检验 1

表1一般抹灰工程的检验项目、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

、二

门窗工程质量检验钢门窗安装瓤轿总搞褐依咀轻碑失饱的留缝限值、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2吊顶工程质量工程暗龙骨吊顶工程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产品检验规程.doc

产品检验规程 1、目的 为确保产品的符合性,满足顾客对产品质量要求,特制定本检验规程,对产品的检验实施有效控制。 2、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采购产品,在制品和成品的检验。 3、职责 3.1技质部为产品检验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他部门配合。 3.2技术厂长为产品检验的主管领导。 3.3产品检验由兼职质检员进行,并对检验结果负法律责任。 4、控制规程 4.1本规程依据国家标准,企业标准和产品特点制定。 4.2技质部负责制定本公司主要采购产品的验证规范、在制品检验规范、最终产 品检验规范; 4.3进货检验:依据“采购产品验证与确认规程”进行严整; 4.4过程检验 根据在制品的重要程度和加工的难易程度,过程检验采用:产品工序流程纪录卡、自/互检、巡检、首件检验方式; 4.4.1“产品工序流程纪录卡”随在制品流程,每道工序完成后,由此工序责 任人于“纪录卡”上标印。任务单下达后,确立关键工序,流程时下道工序人员对上道工序进行例行检验,并将结果纪录于“纪录卡”上: 4.4.2每道工序的操作人员,都必须对生产的半成品进行自检。下道工序人员, 对上道工序的在制品进行常规检查,如发现轻微质量问题,报请所在部门处理; 4.4.3巡检方式是质检员按《工艺手册》、“图纸”不定时的对每道工序进行例行 检验,及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处理。对确认不合格的在制品,出具“不合格通知单”。送责任部门、技质部: 4.4.4产品数量大于50樘:或结构过于复杂(技质部视情形而定),投入批量生 产前,应进行首件检验,检验人员按《工艺手册》、《钢质防火门检验标准》规程进行,检验后填写《产品首件检验纪录单》; 4.4.5对例行检验不合格的在制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大全98077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大全98077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与表格释义大全详细介绍 第一部分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及强制性标准条文 盾构法隧道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446—2008) 盾构法隧道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446—2008)条文说明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CJ94—2008)条文说明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一2008)条文说明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08)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08)条文说明 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JGJ103—2008) 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JGJ103—2008)条文说明 早期推定混凝土强度试验方法标准(JGJ,T15——2008) 早期推定混凝土强度试验方法标准(JGJ,T15—2008)条文说明 地面辐射供暖木质地板铺设技术和验收规范(WB,T1037—2008) 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 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条文说明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01一2007)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01一2007)条文说明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条文说明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CB50300—200下)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条文说明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条文说明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一2002)条文说明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Q4—20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条文说明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条文说明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条文说明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条文说明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条文说明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条文说明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暧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暧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条文说明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条文说明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产品质量检验规范

产品质量检验规范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1.目的:规定与产品有关的采购物资(如原材料、包材、外加工品、采购物品等)进货检验的方式和标准,确保产品质量达到预期要求。 2.适用范围:适用于对外购、外协的原材料、辅助物料、包材及外加工品、表面处理、热处理件等的检验过程。 3.职责:采购人员提供到货清单及有关质量证明资料(说明书、合格证、材质报告、热处理报告、型式试验报告、图纸及合同约定的文件)。仓管员依据采购计划对供方来料的规格,数量等进行接收,做好待检标识,并按规定填好《产品报检单》附带有关质量证明资料进行送检。 进货检检员(IQC):根据仓管员的报检信息,对照《国家、行业标准》、《检验作业指导书》、技术图纸和相关附表进行验收作业。 4.缺陷定义: A类为致命缺陷:预计能引起产品功能丧失的或会造成安全事故的,顾客会索赔的。如:功能性能,抗拉强度不良,化学成份不达标、错装,漏装等。 B类为严重缺陷:可能严重影响产品功能或引起产品局部功能失效。如:特殊特性,主要尺寸不良等。 C类轻微缺陷:符合产品标准,不影响产品的使用功能,但不符合产品特性内控标准,影响产品外观或整体观赏。如:外观不良、产品标识不良、包装不良等。 5. 操作流程:

6.进货检验不合格处理流程:

7.验收原则:进货检验员接仓管员的《产品报检单》应对待检物料及时进行检验。(1)正常情况,接报检通知后1小时至3个工作日内应完成检验。(除相关试验有时间规定以外) (2)紧急情况,进货到货后质量部应首先安排急需物料的检验。 (3)异常情况,不超过7个工作日应完成验证工作。(除相关试验有时间规定以外) (4)特殊情况下,如:晚班无检验员或检验条件不具备等,可由生产部以《紧急放行申请单》提出,经上报批准后先上线试用,试用不合格退回仓库,通知质量部按不良品处理。 8.外协配件原材料检验和试验: (1)对原材料的性能试验按《检验作业指导书》、《国家、行业标准》,且要求原材料供方在每批交货中提供对应的检测报告及材质证明书,检验员对照产品原材料的标准核查各项实测结果及有效性。对金属配件每年至少两次对原材料机械性能及化学成份进行抽查(公司不能检测时可委外),试棒至少3根,按AC=0接收准则。 (2)对配件的毛坯件抽样按GB/T-2828.II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见附表。 (3)对外购、外协加工件的相关尺寸检测按《检验作业指导书》、技术图纸执行,抽样标准GB/T-2828.II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见附表。 (4)表面热处理工序的测试抽样判定:按附表1中接收执行。 (5)抽检的结果记录按5.3执行。 9.相关文件: 《国家、行业标准》《检验作业指导书》《控制计划》《设备操作规程》 《生产作业指导书》《产品质量检验规范》《包装规范》《不合格品控制程序》10.相关表单:

常规产品外观质量检查标准

沈阳世润重工有限公司 产品外观检查标准 铸铁铸钢件: 1、表面粗糙度(铸铁铸钢)RZVm600样块。 2、铸钢尺寸偏差 3、铸铁铸钢壁厚、筋厚尺寸偏差 铸铁、铸钢件表面应平整洁净,对粘沙、氧化皮、多肉等清砂时修平打光。

铸钢件表面缺陷,符合下列条件可以修补: 1、铸件存在缺陷大小部位在图纸技术条件或订货合同协议中规定允许范围之内; 2、机械加工面上铸造缺陷确认机加后能除去; 3、铸件毛坯表面存在缺陷可按表3验收。 表3 冒口切割痕迹验收标准,冒口切割余量如表4。 铸铁件加工余量标准如表5。

铸钢件加工余量如表6。 注:1、孔的高度大于直径时取上面; 2、孔的高度小于直径取下面; 3、测量尺寸是指零件尺寸或加工工艺补正量拔摸斜度加上加工余量。 铸铁表面外观检查标准 1、铸件铸造表面粗糙度应合Ra25要求。 2、除另有规定外,铸件均以不加工状态交货,但应清理干净,修整多肉,去除浇冒口残余芯骨、粘砂及内腔残砂等。 3、铸件加工面上允许存在加余量内表面缺陷,非加工面允许有不超过壁厚(缺陷所在处的壁厚)1/3的孔存在,但须经修补,但同一个件上此缺陷不许有3处。 4、在地脚等不重要处允许有缺肉,浇铸不足存在,须经焊补修理、打光检查,不允许有裂纹,同一件上只允许有一处缺陷。 铸铁硬度检查标准 无特殊要求常规灰铸铁按GB231-84(布氏硬度检验标准)

HT200 171-241HB 铸钢产品硬度检查标准 一、正火 注:以上标准为常规正火硬度标准,有图纸工艺和用户要求按图纸工艺、用户要求执行。 二、调质 注:以上产品如有图纸工艺和用户要求硬度,按图纸工艺和用户要求执行。

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20200522205905)

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公司产品质量保证工作,明确质量检验工作任务、范围、职责,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包含:产品质量检验制度、质量状态标识、不合格品管理制度、钢材质量检验制度、外协件质量检验制度、检验员的考核标准等规定。 一、质检的基本职责 1、负责原材料外购、外协件、毛坯、半成品,直至成品出厂整个生产过程的质量检验工作。 2、执行不合格产品不出厂的原则,保证出厂产品符合规定的标准和技术要求,负责签发产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 3、检验工作应严格贯彻质量标准、严格执行检验制度,检验人员应按产品图纸,技术文件进行检验,做出正确判断,做好废品管理工作。 4、检验工作做到“预防为主”坚持首件检验,重视中间检验,严格完工检验,实行专群结合,充分发挥操作者自检的积极作用。加强关键工序、关键零件,关键产品的质量检验,关键零件,关键产品要建立质量记录档案。 5、检验信息传递和可追溯性。要求原始记录齐全,填写清晰、整洁,保存完整;统计报表内容完整、真实、准确,具有可追溯性并及时报送。 二、检验员的岗位职责 1,严格按标准、图纸、工艺技术要求、检验规程的规定进行检验。 2,按公司的规定做好检验状态的标识。 3,做好检验记录。 4,签发不合格通知单,按规定发送有关部门。 5,对返修,返工后产品进行再检验,并重新进行检验状态的标识。 6,做好不合格率的统计,并参与分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并参与跟踪落实。 7,对操作人员执行工艺进行监督,参加工艺纪律的考察。

8,努力学习,积极运用检验的新技术,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检验成本。 8,不断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努力降低错检和漏检率。 三、原材料、外购件进厂检验: 1、凡进厂原材料、外购件须附有合格证或质保书,检验人员按规定进行检验 并将检验结果通知采购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并作好记录。 2、凡不合格的原材料、外购件,检验人员应拒签入库单,财务处则不予结算。 3、凡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外购件,若需让步,须办理让步手续,在未办妥 手续前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 4、外购件在签订供货合同时要明确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和验收方案作为供需 双方生产、验收的依据。 5、原材料、外购件代用,应由采购部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会签,研究所长签 字批准后,方可投产使用,代用单位在投入使用前递交各有关部门。关键零件的代 用须经研究所长批准后报总工程师审批。 四、生产过程的质量检验 1、各生产环节的检验人员,应按产品图纸,技术标准和工艺规程的要求进行 检验。合格产品,由检验人员签章后转入下道工序,不合格产品开具不合格品通知 单交生产部门返修,废品或不是操作者原因导致的废品开具不合格处置单上报技术 质量部处理。 2、成熟的产品和工艺出现批量不合格品或废品时,应24内以书面形式报技术质量部。 3、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均须强调“首检”,加强“巡检”,严格“终检”。 (1)、首检:凡加工改变后的首件,均须进行检查,首件检查应由操作者自检 合格后交首检,首检合格,方准成批加工生产,检验员应对首检后的零件负责。 (2)、巡检:在生产过程中反复进行、检验员每班至少巡检两次,做好巡检记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第一章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一、总则 1、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统一准则。 3、本标准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编制。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全使用。 二、术语 1、建筑工程: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2、建筑工程质量:反映建筑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 3、验收:建筑工程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以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4、进场验收: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产品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5、检验批: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理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6、检验: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生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第项性能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7、见证取样检测: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测。 8、交接检验:由施工的承接方与完成方经双方检查并对可否继续施工做出确认的活动。 9、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的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10、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11、抽样检验: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建筑工程检验项目中,按检验批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外观检验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國統加湿器产品的外观品质检验规则。 2 术语和定义 2.1 污垢 其它物质在产品的表面形成污垢,如润滑油,油漆等物质。 2.2 亮面 局部表面光泽变亮,粗度不明显的现象。 2.3 拉白 成型品脱模时,由于钩料杆的压力大于预料杆的顶出力,而使某部位所产生的白化。 2.4 段差 上下部件之间本应在同一平面或曲面之内光滑连接,但由于生产制造过程中的误差使其产生前或后不同面。 2.5 刮伤、碰伤 产品在生产和搬运过程中未注意碰撞或被利器刮到的痕迹。 2.6 弯曲 膠件因内应力或受外力影響而造成的平面变形。 2.7 缩水 膠件于冷却后由于收缩量不一致导致表面低下。当塑料熔体通过一个叫薄的截面后,其压力损失很大,很难继续保持很高的压力来填充在较厚截面而形成的凹坑。 2.8 间隙 二个或二个以上零件装配在一起后,边面之间形成的可见缝隙,单位为mm。 2.9 台阶 二个或二个以上零件装配在一起后,相对于某平面的凸出或者凹进的高低差,单位为mm。 2.10 色差 产品中不同零部件颜色的差异。色坐标值即识别并标识颜色的特殊的L*、a*、b*坐标值;色差值即以L*、a*、b*坐标值为基础,使用专门的色差仪测量两个色板(或实物)之间的颜色差别的数值,按国标规定用ΔE表示; 2.11 熔接痕

塑料熔体在型腔中流动并遇到阻碍物时,熔体在绕过阻碍物后不能很好的融合而在在塑料件的表面形成一条明显的线。 2.12 气纹、色纹、银纹 外观件表面存在放射性条纹、斑驳以及浑浊不清的纹理状缺陷。 2.13 点状缺陷 外观件表面存在黑点、亮点、其它与本体颜色不同的点状物、类似点状物的圈状物等。 2.14 长条收缩痕 模具表面有热裂纹的伤痕时使得部件表面产生同样形状的收缩伤痕。 2.15 顶白/顶凸 由于塑料的包紧力大,顶杆区域受到前大的顶出力所产生的白印或凸起。 2.16 毛边 塑料件边缘或分型面处产生的塑料废边。 2.17 烧焦 塑料件在最后填充区和空气聚集区出现的黑斑。 2.18 龟裂 胶件由于环境老化而产品表面上有裂纹。 2.19 缺料 塑料件在某些部位存在塑料空缺的现象。 2.20 控制面板 安装产品各种开关、按钮和显示屏的区域。 3 分类 3.1 外观面分类 根据国际通用外观检验标准及习惯,通常将外观面按客户接触的频度分为A、B、C面,其重要性依次降低,具体如下(外观面的分类): A面:产品的正面、上面; B面:产品的左面、右面、背面; C面:产品的底面和拆开可拆卸部件后的可见面。

产品质量检验规程

产品质量检验制度 一、总则; 1、为加强公司产品质量保证工作,明确质量检验工作任务、范围、职责, 由品质管理部在公司范围内负责对此制度的监督及执行。 2、本制度包含:产品质量检验制度及控制程序、计量管理制度,各种标 识的用途和定义以及对不良品德管理制度。 二、产品质量检验制度及控制程序 1、品质管理不的基本职责: a/ 负责对原材料、外协件(外协加工件、外协毛坯件)、毛坯、半成品、制成品,直至成品出厂整个过程的质量检验工作。 b/ 执行不良品不流出之原则,保证出货产品符合规定的标准、技术要求。c/ 负责各种量、检具、仪器的校正及管理。 d/ 负责客户之抱怨、不良反馈等情况的分析处理。 e/ 负责统计技术只运用及各类检验报告的整理。 f/ 负责员工对产品品质的教育规划与培训。 g/ 制定各类产品检验标准。 h/ 对各类进料制程的品质保证、检验执行以及理化分析记录。 2、检验工作应严格贯彻质量标准、严格执行检验制度,检验人员应按产 品图纸,技术文件要求进行检验,作出正确判断,做好不良品的管理工作。 3、检验工作应做到“预防为主”坚持首件检验,重视制程检验,严格完 工检验,机加操作人员须做到“三字”。(即:看、做、量;a/上机之前

先看一下代加工件有无不良;b/确认后再上机;c/下机后测量一下是否符合要求。)加强关键工序、关键零件、关键产品的质量检验,并须建立质量记录存档。 4、检验人员要努力做好“三员”(质量检验员、质量宣传员、质量分析员) 检查工艺操作规程,贯彻执行情况,遇到违规操作情况应及时劝阻,必要时向该部门负责人反映,迅速采取措施。 5、不定期组织抽查库存、合格半成品、成品,考核检验工作的质量。 6、做好计量理化工作、严格量检具,周期检定维护。 7、生产过程的质量检验; a/ 各环节检验人员,应按产品图纸,技术标准和工艺规程的要求进行检验,合格产品,由检验人员签字后随《产品QC工程表》流入下道工序,不良品应开具《不良品通知单》交品管部办理手续处理。检验员在检验前,须先做到了解产品,了解工序,确定责任区内的检验量,灵活检验方式。 b/ 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均须强调“首检”,加强“巡检”,严格“终检”,操作者“自检”。 (1)、首检:凡设计变更、量产、试做的首件均须进行检查,首件检查应有操作者自检合格后交首检,首检合格后,检验员在《产品QC工程表》及《检验日报表》上签字并加盖产品专属章,以此方准成批加工生产,检验员应对首检后的产品负责。 (2)、巡检:在生产过程中反复进行,检验员2小时/次,做好巡检记录,并对巡检的产品负责。原则上,批量产品实行抽检,比率不少于10%,

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标准

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 1、新版标准规编制提出“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十六字方针。 2、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了《建 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3、检验批: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 验体。 4、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共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5、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6、抽样检查:按照规定的抽样检查,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建筑工程检验项 目中,按检验批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7、抽样方案:根据检测项目的特性所确定的抽样数量和方法。 8、观感质量:通过观测和必要的测量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 9、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 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 10、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11、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测,并应共同确认。 12、检验批的质量检验,应根据检测项目的特点在下列抽样方案中进行选择:对重要的检测项目当(尚)可采用简易快速的检测方法时,可选用全数检验方案。经实践检测的有效的抽样方案。 13、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14、分项工程应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 15、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 16、室外工程可根据专业类别和工程规模划分单位(子单位)工程。 17、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18、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19、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部(子分部)所包含的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完整。3、地基和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20、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包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21、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2、经由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3、经由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4、经返修或加固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够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22、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23、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

外观质量验收规范

温州瑞锦机车部件有限公司 手册编号: 版本/修订状态: 外观质量验收规范(机加工件、发动机配件) 发放号: 受控状态: 编制: 批准: 发布日期:2011-7-24 实施日期:2011-7-25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进入公司的外购零部件和自制件的外观质量要求、等级划分、验收标准和判定原则。 本规范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 2职责 由质量部监督,各部门执行检验 3.检验方法 目视检查外观质量,以通用量具检测其它要求 4 检验规定准则 产品逐批检验,本厂以每次入库为一批。若其中一项有不合格,则判定整批不合格,当不合格数大于或等于下表规定的不合格判定数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对合格批次应整批接收,对不合格批由所需部门或外协返工或重新送样后重新检测,抽样方案按下表规定加严一次抽样方案进行,若修复后任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不合格。 表1 抽验方案 表2 机加工件质量等级 注:A: 致命(不可接收) B:重(不可接收) C:轻(可接收)

表3 表面处理件外观质量验收标准 表4 冲压件质量等级 注:A: 致命(不可接收) B:重(不可接收) C:轻(可接收)

5 验收标准和判定原则 5.1关键项目:外螺纹件100%目视螺纹牙尖是否磕碰,螺纹通止规无问题,有规定的按照要求实行全检制,没有规定的按照表1抽验方案。 在等级表中没有尺寸要求的缺陷项目均使用目视; 5.2 一般零部件采用C级精度,如果在检查过程中,如有一个或多个项目超出C级精度要求的零部件均判定为不合格; 5.3 影响到零部件安全、性能的部位,其外观质量采用C级精度验收。如果有一个或多个项目超出规定级精度要求的零部件均判定为不合格; 5.4 对于“A”“B”级精度,公司生产的零部件所有项目一般都不采用; 5.5 公司所有零部件,若无特殊要求说明,全部按照表1,表2……表5,执行100%目视检验;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目录 关于发布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通知 (2) 前言 (3) 1 总则 (4) 2 术语 (5) 3 基本规定 (7) 4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 (9) 5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 (10) 6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 (14) 本标准用词说明 (32)

关于发布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通知 建标[2001]157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有关协: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00-2001,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基中,3.03、5.04、5.07、6.0.3、6.0.4、6.0.7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1年7月20日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通知,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分会等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实践经验,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并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由我部于2000年10月进行审查定稿。 本标准的修订是将有关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并,组成新年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体系,以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程序。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和单位工程验收质量标准、内容和程序等;增加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提出了检验批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要求;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中子单位和子分部工程的划分、涉及建筑工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见证取样及抽样检测。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合使用。 本标准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为了提高标准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参加单位: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分会 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北京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总结 北京市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 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总站 四川省华西集团总公司 陕西省建筑工程总公司 中国人民解放军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主要起草人:吴松勤高小旺何星华白生翔徐有邻葛恒岳刘国琦王惠明 朱明德杨南方李子新张鸿勋刘俭 建设部

质量检验规范标准

华隆机械制造 质量检验规 1、外购物资的检验 1.1. 交检 外购物资进入公司后,由采购人员填写交检单连同该物资的质量证明书或合格证及时向质检员进行交检。大宗物资交检人员必须协助质检员进行检验。 1.2. 检验标准 1.2.1 原材料的检验标准为技术部提供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1.2.2 外购件、标准件的检验标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技术部提供的采购技术资料。 1.3. 检验方法 1.3.1 电机、减速机 a) 验证是否为合格供方提供的产品、合格证明书或检验报告。 b) 检验其安装配合尺寸及外观质量。 1.3.2 传动件:包括轴承、紧定套、退卸套、胀套、联轴器、轴承座、传动带、链条等。 a) 验证是否为合格供方提供的产品、合格证明书或检验报告。 b) 检验其基本尺寸、外观质量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1.3.3 型材:包括各种圆钢、方钢、角钢、槽钢、工字钢及钢管、钢丝等。 a) 验证是否为合格供方提供的物资、质量证明书或检验报告。 b) 检验其外形尺寸及外观质量。 c) 需要做理化检验的,由交检人协助化验员取样进行检验。 1.3.4 焊材:焊条、焊丝 a) 验证是否为合格供方提供的物资、合格证明书或检验报告。 b) 验证其规格、牌号、生产日期等。 1.3.5 筛鼓、筛板、滤板、玻璃锥管等 a)验证是否为合格供方提供。 b)检验其基本尺寸,外观质量是否符合标准及图纸要求。 1.3.6 筛网 a)验证是否为合格供方提供的产品、合格证明书。 b)检验其基本尺寸,外观质量是否符合标准及图纸要求。 1.3.7 橡胶滤带 a) 验证是否为合格供方提供的产品、合格证明书或检验报告。 c)检验其基本配合尺寸、外观质量、表面硬度等。 1.3.8 压力表、控制柜、变频器 a) 验证是否为合格供方提供的产品、合格证明书。 b) 验证其基准读数位置及其有效性。 c)检验其基本配合尺寸、外观质量等。 1.3.9 机械密封 a) 验证是否为合格供方提供的产品、合格证明书。

焊缝外观质量检验标准

焊缝外观质量检验标准 GE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GEIHUA16H-GEIHUA GEIHUA8Q8-

1.目的 指导焊工及焊接检验人员工作,确保焊接质量。 2.适用范围 本基准适用于所有安徽山河矿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钢结构件焊缝外观检测。 3.焊接部外观检查项目 3.1 焊接缺陷:

3.1.1咬边:由于焊接参数选择不当,或操作工艺不正确,沿焊趾的母材部位产生的沟槽或凹陷。 3.1.2焊缝表面气孔:焊接时,熔池中的气泡在凝固时未能逸出而残留下来形成的空穴叫气孔。表面气孔指露在表面的气孔。 3.1.3未熔合:熔焊时,焊道与母材之间或焊道与焊道之间,未完全熔化结合的部分;点焊时母材与母材之间未完全熔化结合的部分。 3.1.4未焊透:焊接时接头根部未完全熔透的现象。 3.1.5裂纹:在焊接应力及其它致脆因素共同作用下,焊接接头中局部地区的金属原子结合力遭到破坏而形成的新界面而产生的缝隙,它具有尖锐的缺口和大的长宽比的特征。 3.1.6未焊满:由于填充金属不足,在焊缝表面形成的连续或断续的沟槽。 3.1.7焊瘤:焊接过程中,熔化金属流淌到焊缝之外未熔化的母材上所形成的金属瘤。 3.1.8烧穿:焊接过程中,熔化金属自坡口背面流出,形成穿孔的缺陷。 3.2焊缝形状缺陷: 3.2.1焊缝成形差:熔焊时,液态焊缝金属冷凝后形成的焊缝外形叫焊缝成形,焊缝成形差是指焊缝外观上,焊缝高低、宽窄不一,焊缝波纹不整齐甚至没有等。 3.2.6 漏装:结构件中某一个或一个以上的零件未组焊上去。

3.3 复合缺陷:同一条焊缝或同一条焊缝同一处同时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缺陷。 3.4 焊缝打磨。 焊缝打磨要求:打磨后焊缝符合本检验标准,焊缝圆滑过渡或焊缝与母材圆滑过渡,不允许破坏母材。 4.Ⅰ、Ⅱ级焊缝的划分。 4.1掘进机所有需要超声波探伤的焊缝外观质量按Ⅰ级验收,其它焊缝按二级焊缝验收。 4.4不允许存在Ⅲ、Ⅳ级焊缝,否则返工甚至报废,若报废须由焊接工程师确认。 5.检验方法。 5.1本标准只作为焊接部位外观检查的标准,对焊缝内部质量进行评定时,不适用本标准,焊缝内部质量要跟据相应的其它检查方法评定。检验方法包括以下三种:5.1.1 肉眼观察。 5.1.2可使用放大镜检验,放大倍数应以五倍为限。 5.2复合缺陷的判定以最差的级别判定。 5.3缺陷判定后应作好标识,标明缺陷性质。 5.4标明的缺陷必须返工,缺陷返工后应重新对缺陷位置进行检验。 6、检验标准(单位为mm)

产品质量检验标准..

一、目的: 工厂产品及产品用料检验工作,规范检验过程的判定标准和判定等级,使产品出货的品质满足顾求,确保本工厂产品和产品用料品质检验工作的有效性。 二、本标准的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采妮工厂所有生产的产品及产品用料的品质检验。 三、权责: 1、品质部:检验标准及检验样本的制定,产品检验及判定、放行。 2、生产车间、物控部:所有产品及产品用料报检和产品品质异常的处理。 3、总经理:特采出货及特采用料的核准。 四、定义 1、首饰类: A、项链/手链/腰链B、耳环C、胸针D、介子E、手镯 F、发夹 G、手表带 H、领夹 I、袖口钮/鞋扣钮 J、皮带扣 K、其他配件类(服装、皮包、眼镜等等) 2、产品用料: A、铝质料类B、铜料类C、铅锡合金D、锌合金E、铁质料类 F、钛金属 G、皮革类 H、不锈钢类 I、水晶胶类 J、包装用料类 K、硅料类(玻璃珠、玻璃石、宝石、珍珠、玛瑙) 3、客户品质等级分类及说明: 1)客户品质等级分类: 品质部根据客户订单注明的: “AAA ”、“AA”、“A”三个等级分别对客户品质标准进 行分类。 2)客户品质等级说明: A、“AAA”: 品质标准要求比较严格,偏高于正常标准和行业标准。 B、“AA”: 品质标准要求通用国际化标准和行业标准吻合。 C、“A”: 品质要求为一般市场通用品质标准。

4、原材料及产品检验准则与判定标准: 1)不合格判定等级、判定标准的定义: A、严重缺陷(Critical 简称为CR): 产品不良项目危害到消费者健康或安全,或者是影响产 品设计或产品使用寿命的不良项目。 B、主要缺陷(Major 简称为MA): 产品不良项目直接影响产品功能,产品尺寸规格异常,产 品的设计不符合客人要求等。 C、轻微缺陷(Minor 简称为MI):产品不良项目为轻微的瑕疵,但不影响产品使用价值、功能、 和经济效益。 D、允收(Accept简称为Ac)、拒收(Reject简称为Re)。 E、抽样标准和允收水平:MIL-STD-105D、Ⅱ、正常单次抽样水平,进料抽检为:AQL 值CR:0, MAJ:2.5,MIN4.0,出货抽检为: AQL 值CR:0,MAJ:1.5,MIN4.0。 F、制程检验由品质部根据产品生产工艺和客人品质要求合理给予安排抽检或全检。 2)产品品质控制方式: A、产品品质控制分三步策划:进料品质控制、制程品质控制、出货品质控制。 B、检验方式:检验方式是根据生产车间规划和产品加工工艺特性确定,具体安排如下: a、抽检的环节有: 原材料入仓,合金压铸和五金啤件,合金倒模出装配/抛光,成品装 配,成品包装环节入库。 b、全检的环节有: 合金粘石环节、滴油环节,合金装配直接下电镀、打磨后直接下电镀 加工的,各环节样板出货,铜产品打磨直下电镀,电后出包装的货全检。 c、首件检验: 合金装配/粘石/滴油/包装,各环节,根据各货品的结构的复杂程度自行决定, 结构简单的货品不做首件,结构复杂的款式,需提供首件确认. C、检验标准来源:客人订单资料、客人要求、工程相关资料、生产做货指引、相关法律法规 要求、行业标准、国际标准、工厂内部品质管理规定的品质检验标准。 D、所有经过检验的产品无论良品或不良品都要有明确的标识和记录。 E、检验过程不良率以品检日报的形式通报,批量不良率超过30%视情况记入重大品质异常 跟踪处理,所有重大品质异常责任单位必须以月份为单位原因分析、改善对策,发出 异常的单位定期跟踪其改善效果的确认。 3 ) 原材料检验标准及相关要求: 倒模用的铜料类、铅锡合金、锌合金检验标准和品质要求: A、用料以客人订单要求为准,成份含量参考供应商自检报告。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_201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13 2014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是对2001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后修订的新《统一标准》。统一标准是对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验收中的共性要求作出的统一准则,起到协调各专业验收规范的作用。所以学习《统一标准》掌握工程验收的划分方式、单位工程的验收要求、验收的程序和组织形式、重要的原则规定、检验批抽样方案、常用验收表的基本格式和遇到质量问题、资料缺少、使用新技术等如何处理是提高监理工程师实务工作能力的基本功。 为了学好新《统一标准》公司总工办、工程部对新标准对原统一标准修改补充的内容进行介绍,供大学习时参考。与原《统一标准》修改不大的条款,并对原统一标准不熟悉的同志应逐条认真学习。 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 (1)适当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的规定; (2)增加制定专项验收要求的规定; (3)增加检验批最小抽样数量的规定; (4)增加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增加铝合金结构、可再生能源、太阳能供暖空调系统、土壤源热泵换热系统等子分部工程;

(5)修改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通风与空调等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划分; (6)增加计数抽样方案的正常检验一次、二次抽样判定方法; (7)增加工程竣工预验收的规定; (8)增加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缺失时,应进行相应实体检验或抽样试验的规定; (9)增加检验批验收应具有现场验收检查原始记录的要求。 一、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的规定,《统一标准》第3.0.4条是新增条款,规定符合条件之一时,可按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适当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调整后的抽样复验、试验方案由施工单位编制,并经监理单位审核确认后实施。 符合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才能按规定作适当调整。 第一种,对同一项目中由相同施工单位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使用同一生产厂家的同品种、同规格、同批次的材料、构配件、设备; 第二种,对同一施工单位在现场加工的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用于同一项目中的多个单位工程; 第三种,在同一项目中,针对同一抽样对象已有检验成果可以重复利用。 执行本条规定时,必须严格控制,避免随意。监理工程师应掌握以下几点: 1、必须符合专业验收规范要求,《统一标准》只提出允许调整

质量检验标准

荣成市中绣工艺制品有限公司 产品检验标准 1.原料采购 a)必须依据工艺要求,检验标准选择合适的供应厂家。 b)原料必须从经过供应部评审的合乎要求的厂家进行采购。 c)采购材料前必须让供应厂商明确我公司的检验标准。 d)对有特殊要求的原料要求,必须落实供应厂家是否能满足要求,方可进行采购。 e)采购要求必须明确采购产品、规格、数量、交货日期、质量要求、采购单号、包装标 识等。 2.原料检验标准 a)色差检验: ①从每卷(包)原料中取一块小样贴于色差检验卡上,并做好标记。 ②取确认样一小块贴于检验卡上进行肉眼比较,应无明显的色差。 ③将色差检验卡放于专门制作的灯箱内进行比较确认色差差别程度。 ④将比较完成的色差检验卡,交于部门主管进行核准。 ⑤填写色差检验记录(材料检验单),做出结论。色差明显的应禁止入库。 ⑥将检验结果存档。 ⑦将辅料与已经确认的原料进行色差比较(肉眼、灯箱),应无明显色差,否则 禁止入库。 b)尺寸、数量、疵点检验: ①将原料放置验布机平台上,用量尺测量原料幅宽尺寸应不小于采购要求尺寸。 ②启动验布机,检验布匹表面有无疵点,料缺,并做好标记,根据工艺安排在使 用中剔除。 ③检验布匹表面是否有明显的色班、色差等。 ④检验布匹表面是否均匀、平滑。 ⑤检验布匹数量是否符合标识数量。 ⑥对布匹表面出现大的缺陷,及时汇报车间质检人员。 ⑦做好检验记录。 ⑧根据产品工艺要求和布匹表面的缺陷程度,填写检验单。 c)缩水程度检验: ①从来料布匹裁2m长,布匹进行缩水实验,填写实验记录。 3.下料工艺检验标准 a),填写检 验记录。 b)检查排料安排是否符合工艺要求,布匹表面的疵点是否影响产品的外观质量。

外观检验规范

管理规定 文件名称:外观检验规范 文件编号:FY/WI-QA-05 生效日期:2018-06-18 受控状态: 版次号:A.0 分发号: 发放部门:综合部□开发部□生产部□质量部□

1.目的: 明确了产品部件的外观验收准则,对来料及成品外观检验提供作业方法指导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产品金属部件的检验,生产外观检验时按本规范执行。 3.工作职责: 进料检验员负责按照本规范对相关来料外观进行检验,出货检验员参照本规范进行外观检验,质量部主管负责监督执行。 4.外观缺陷检查条件 4.1距离:目视距离一般30~40cm左右; 4.2角度:15-90度范围旋转; 4.3照明:40W日光灯下; 4.4视力要求:视力1.0以上,弱视和色肓者不宜进行外观检验。 5.产品缺陷定义 5.1A级缺陷---致命缺陷(criticaldefect) 可能导致危及生命或造成非安全状态的缺陷,或可能损坏重要的最终产品的基本功能的缺陷(产品的极重要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或质量特性极严重不符合规定)。 5.2B级缺陷---严重缺陷(majoydefect) 不构成致命缺陷,但可能导致功能失误或降低原有使用功能的缺陷(产品的重要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或质量特性严重不符合规定)。 5.3C级缺陷---轻微缺陷(minordefect) 对产品的使用性能没有影响或只有轻微影响的缺陷(产品的一般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或质量特性轻微不符合规定)。 6.表面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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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产品外观不良示例 9.1起泡---电镀件表面出现小泡点或凸起现象: 9.2脏污---产品表面有手印、油污或其它脏污:` 9.3划伤、刮花----产品表面有明显的纹路或划痕: C 面水渍水印面积≤10mm 2,40cm 处观察不明显 √ 发黑 发白 产品表面不能有明显的异色斑迹 电镀件表面有明显的白印或黑印,面积≥2.0mm 2 √ 白印或黑印面积<2.0mm 2,40cm 处观察不明显 √ 漏镀 产品表面及 内腔均不允许有镀层未 镀上的情况 产品A 面或B 面有漏底材现象,不可接受 √ 产品A 面或B 面有相关镀层未镀上,不可接受 √ 电极点周围有未镀上痕迹,电镀件凹位或阴角位明显发黄,组装后又不能够遮盖的,不可接受 √ 电镀件内部有未镀上的地方,不能接受 √ 尺寸 符合产品标准规定 控制尺寸稍超出公差,但不影响装配 √ 控制尺寸超出公差,现场无法装配 √ 闪缝 产品外观无 闪缝、无翘起 盖板与腔体配合后缝隙≥0.2mm ,不可接受 √ 压块与内腔安装后缝隙≥0.5mm ,不可接受 √ 耐腐蚀 防腐能力达到规定要求 产品各部位镀层均需覆盖到位,盐雾测试不通过,不可接受, √ 标识附件 符合产品设计要求 产品标印、位置图、标识符不符合设计要求,不可接受 √ 产品各外部连接附件(锁紧装置、连接器等)不牢固、不一致, √ 电镀层表面凸 镀层表面脏污呈云状块,面积过 正面刮花明显, 正面有划伤花现象,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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