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7201

In Terms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It Is Necessary To Form A Certain Guiding And Planning Executable Plan, So As To Help Decision-Makers To Carry Out Better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正式样

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

作方案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解决方案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划性的可执行计划,从而实现多角度地帮助决策人员进行更好的生产与管理。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市食品安全

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全市农村集体聚餐

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

聚餐食品安全管理,提高农村餐饮卫生水平,有效预

防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

身体健康,决定在全镇开展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专

项整顿,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整顿,强化村(社区)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

全管理,增强聚餐举办者和乡村厨师的食品安全责任

意识,提高乡村厨师承办聚餐以及餐饮管理的食品安全知识,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农村居民食品安全意识,消除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隐患,有效预防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管理网络。各单位必须将农村集体聚餐的管理作为食品安全工作的大事来抓,并纳入到各单位的年度绩效考核。各单位负责农村聚餐食品安全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指导、督促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做到有机构、有人员、有措施、有经费、有制度、有台帐、有宣传、有检查;镇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分片包干责任村、社区的食品安全工作,统筹包干负责村、社区的农村集体聚餐信息收集、食品安全指导和管理;村委会、社区居委会要设立食品安

全信息员,及时收集上报村(社区)内集体聚餐信息,上门入户对集体聚餐进行食品安全现场指导。

(二)落实申报备案制度。各单位要全面落实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备案制度,镇食安办要建立农村集体聚餐台账,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登记申报备案的农村集体聚餐情况,对于超过20-50人集体聚餐的要向村民组长报告,50人到100人的集体聚餐要向村委会主任报告,100到200人的聚餐要向镇政府报告,200人以上集体聚餐的要及时向县政府指定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报告。村(社区)食品安全信息员要督促集体聚餐的举办者及时进行申报备案。

(三)强化农村集体聚餐现场食品安全指导、督导。各单位要加强对镇食品安全管理员、村(社区)食品安全信息员的食品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基本知识培训,使其具备农村集体聚餐现场指导、

督导的基本能力。食品安全管理员、信息员要上门入户对集体聚餐进行检查指导,并与举办者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或责任书。超过200人的集体聚餐,镇政府要提请县有关餐饮监管部门指导,做到事前进行指导,事中进行现场食品安全检查,事后进行跟踪掌握情况。督促举办者和承办的乡村厨师把好食品进货渠道关,把好菜谱、食品的选配关,把好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关。对大型的农村集体聚餐如庙会、民间宗教活动聚餐,镇政府以及有关监管部门要进行监督,确保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

(四)加强乡村厨师队伍的培训和管理。各单位要把乡村厨师队伍纳入管理范畴,要掌握乡村厨师的基本情况,要建立乡村厨师的管理档案,及时掌握乡村厨师从事农村集体聚餐餐饮服务的动态。要定期组织乡村厨师进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基本

知识的培训,并发放培训证明,每年要组织乡村厨师进行健康体检。禁止未经培训或患有不宜从事餐饮服务的传染病的乡村厨师承办、参与农村集体聚餐饮服务。

(五)落实大型农村聚餐食品留样制度。各单位要建立大型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留样制度,5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应报告镇食品安全管理员、村(社区)食品安全信息员,要督促聚餐举办者和宴席的承办厨师对食品原材料、食品、饮品留样,冷藏保鲜备查。

(六)建立农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各单位要加强经常性检查、指导,组织农村集体聚餐食物中毒应急处置演练,增强镇、村(社区)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乡村厨师的食物中毒知识及应急意识,提高其应急处置食品中毒事件的能力。要健全农村食品安

全信息报告系统,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除按相关部门要求上报信息外,必须在第一时间内迅速逐级上报镇、县、市食品安全管理部门,以确保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能够及时、高效、有序开展。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7月至8月):各单位要进行宣传发动,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对本方案提出的任务、目标进行分解,落实本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确定工作进度。

(二)摸底培训阶段( 20xx年8月至9月):各单位要组织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进行摸底排查,切实掌握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现状。要对辖区内乡村厨师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和登记造册,并组织对乡村厨师进行集

中培训和统一考核,与责任人签订预防食物中毒责任书。

(三)全面整顿阶段(20xx年9月至10月):各单位对农村集体聚餐监管网络建设、聚餐申报和备案管理、乡村厨师建档备案、宣传培训等开展专项检查。对管理制度不完善和落实不到位的村(社区),应督促其抓好整改,确保整顿效果。

(四)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11月至12月):各单位对整顿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归纳、分析和研究,拿出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整改,建立、完善各项管理措施和制度,健全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实现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常态化、规范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对此次农村集体聚餐整顿工

作,各单位应成立由相关负责人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督促指导。落实各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专项整顿工作任务。

(二)完善监管体系。各单位要健全农村集体聚餐的监管体系,保障农村集体聚餐监管的经费投入,要依托辖区现有的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整合食品安全的监管资源,确保农村集体聚餐的监管网络反应灵敏、运转有效。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农村集体聚餐管理主体责任,督促农村聚餐的举办者和承办厨师履行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责任;有关部门要积极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对各单位农村集体聚餐和餐饮业管理,全力抓好农村食品安全工作。

(四)加强督导检查。各单位在整顿工作中要注重实效,坚决杜绝工作不落实、走过场的现象发生,要

认真查阅相关制度及资料,及时对存在问题或工作未到位的人员进行督促指导。镇里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单位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考核之一。

(五)严格责任追究。各单位要严格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对不按照《食品安全法》落实管理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追究责任。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暴发的,依法依纪给予行政处分直至开除公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强化宣传教育。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短信等宣传媒介,通过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农民的食品安全知识水平。要印制食品安全宣传资料和农村聚餐指导资料并发放到户,切实指导农村聚餐举办者按照餐饮业

xx县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长沙县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有效预防食物中毒及 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食品安全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管理坚持县、乡镇、村(社 区)三级负责,以乡镇、村(社区)为主,部门指导的工作原则,实行申报登记备案与现场审查指导相结合的管理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一切在长沙县行政区域内就餐人数 100人以上(含100人)家庭集体聚餐举办人和承接家庭集体聚餐的流动餐馆,也适用于参与流动餐馆服务的个人。 第二章申报备案和卫生指导 第四条家庭集体聚餐实行申报、登记制度。家庭集体聚餐的 举办者应提前将家庭集体聚餐日期、规模、地点、主要聚餐食谱及 承办流动餐馆人员资质情况以书面形式报村委会(社区)登记,村委会(社区)应积极主动对辖区内家庭集体聚餐进行登记备案,细填写家庭集体聚餐登记表。 第五条各乡(镇)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接到家庭集 体聚餐报告后,对就餐人数400人以下的应指派乡镇或村(社区) 食品安全专干提前一天进行现场核实和提供卫生指导,制作现场指 导意见;对就餐人数400人以上800人以下的指派乡镇食品安全

专干进行现场卫生指导;对就餐人数800人以上(含800人)的 应及时上报县食安办,由县食安办负责备案受理和指派人员进行现 场卫生指导。 第六条流动餐馆工作人员实行登记、备案制度。流动餐馆负责人及其从业人员健康证培训合格证是承接家庭集体聚餐的资格 证明。流动餐馆负责人及临时聘请的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 查,临时参加餐饮制作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流动餐馆负责人及 其从业人员每两年接受一次食品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培 训,取得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健康体检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流动餐馆负责人不得聘请未经体检、培训取得有效健康证、培训合格证明的人员从事流动餐馆服务工作。 第七条村(社区)协管员接受乡镇食安办的领导和业务检查 指导,将行政村(社区)内聚餐登记资料及时收集归档,统一建立备案台帐,每月汇总后以月报表形式报送乡(镇)食安办。 第八条乡(镇)食安办接受县食安办的领导和业务检查指导, 将辖区内聚餐备案资料和流动餐馆备案资料及时收集归档,统一建立备案台帐,每月汇总后以月报表形式报送县食安办。 第三章食品安全管理 第九条家庭集体聚餐举办者与承接家庭集体聚餐的流动餐 馆负责人,应以书面形式签定有关协定,明确各自食品安全义务和 责 任。 第十条申报地有传染病正在流行的禁止举办集体聚餐;申报

农村家庭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农村家庭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农村家庭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示 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家庭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管理,预防 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患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XX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结合 XX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农村家庭自办宴席(以下简称农村 家宴)系指农村家庭举办婚庆、丧事、乔迁、祝寿、满 月、年猪客等群体聚餐制作的各种宴席。 第三条本州行政区域内农村家庭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管

理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领导小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家宴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村(居)委会承担本区域内农村家宴的申报受理、备案登记、情况收集、报告及现场监督指导等工作,并建立登记台帐档案。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领导小组)负责食品安全监督员、信息员的聘用和培训,对从事农村家宴的主厨实行登记备案。厨师必须经过卫生行政部门食品安全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及健康体检,持合格证和当年《健康证》,方可上岗。卫生部门应加强对农村家庭自办宴席人员食品卫生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做好卫生技

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高碑店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月”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切实做好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九月底,在全区集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这次排查整治活动,要以创建“食品安全区”为主线,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联动,全区共同行动”的工作思路,针对食品安全薄弱环节和重点区域,硬化有力措施,实施重点突破,解决突出问题,净化全区饮食环境,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吃得健康、吃得安全、吃得放心的问题。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使我区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经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食品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食品安全隐患得到消除,努力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不发生由食品安全问题引发的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事件。 二、内容及重点 在巩固和深化“打非治滥”专项整治、“地沟油”整治、“瘦肉精”整治、打击假劣酒专项整治和打击私屠滥宰专项整治等五大专项整治行动的基础上,结合食品消费特点,全

面开展监督检查,重点对关键环节以及区域性、特色食品产业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集中开展整治。 (一)突出特点,开展拉网式大排查。重点加强酒类、肉类、乳制品、禽蛋、食用油、米面制品、速冻食品、蔬菜、饮料、水产品、保健食品、调味品及地方特产等热销食品种类的执法检查,强化质量监管,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 (二)突出敏感时期,全力保障校园食品安全。围绕暑期开学前后这段时间,加大对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市场的检查,重点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资格和内部管理的检查。查是否有销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三无”、五QS或虚假QS标识食品等违法行为,全力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突出薄弱环节,全力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重点加强中小餐馆、季节性餐饮大排档、建筑工地食堂和企业内部食堂、城乡结合部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学校、幼儿园周边小餐桌和接送站等重点部位和特色区域性食品的集中整治,依法查处各类违法生产经营活动。 (四)突出风险监测,全力排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加强饭店、夜市、大排档和集体食堂等群众聚餐场所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学校和幼儿园食堂的监督检查,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加强消费市场的巡查和各类食品展销、促销活动的检查,防止借机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仿冒、掺杂

农村集体聚餐注意事项

农村集体聚餐注意事项 随着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动辄上百人的“流水席”在我镇农村已不是什么稀奇事。“农家宴”是我们民间的一个传统习俗,谁家有喜事,都会在家热闹一翻。但农家宴目前还没有一个规范的管理,在管理手段上还是一个新鲜事物,一个新模式。为切实加强我镇农村集体性聚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我镇农村集体性聚餐行为,预防集体性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切实保障我镇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针对乡村厨师流动性大,没有接受过从业体检等情况,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集体宴席食品安全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及时组织展开强化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确保我镇、乡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什么是集体聚餐? 集体聚餐俗称一条龙,是指城乡居民(村民)在非经营性场所举办的各种集体集餐活动。主要有三种形式:(1)流动餐桌(主家采购原材料,流动厨师提供棚、桌椅、碗筷等);(2)家庭自办;(3)饭店等级餐饮单位送餐。 农村集体聚餐第一责任人是谁? 农村聚餐的举办者和承办厨师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举办集体聚餐活动注意的事项:

1、农村集体聚餐申报时间。在举办集体聚餐活动48小时前,宴席举办者或承办厨师,应填写《集体聚餐活动申报表》,向所在食品监督管所或村(社区)备案。 2、填写《集体聚餐登记表》。城乡居民(村民)无论举办何种宴席,一次性聚餐人数超过50人的必须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村委会、社区)申报登记,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村委会、社区)登记备案并与宴请户和操办厨师签订《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承诺书》之后方能举办。 3、报告基本情况。向本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及时、如实报告聚餐基本情况。 4、接受指导。集体聚餐人数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原则上由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进行现场指导,必要时可报告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派人进行现场指导。集体聚餐活动人数100人以上,原则上由乡镇(街道)食品安全监督管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必要时可报告县(市)区食品药监管部门派人进行现场指导。 后期工作中,我们将成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小组,大力发展食品安全监督协管员,不断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加大对流动厨师的培训力度,以此来提高村(居)民举办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的食品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教育和引导村(居)民到条件设施好、管理规范的饭店、宾馆举办集体聚餐活动。确实需要举办集体聚餐的,要合理控制集体聚餐参与人数,选择聘请食品安全意

农村聚餐管理办法

农村聚餐管理办法

中江县农村聚餐活动食品安全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我县农村聚餐活动食品安全管理,预防食物中毒和其它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参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卫生部71号令)、《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国食药监食〔〕395号)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聚餐活动是指因婚丧嫁娶、节日庆典、乔迁贺喜、亲友聚会等事由在非经营性餐饮服务场所举办的在本办法规定规模以上的各种宴席活动。 凡在中江县行政区域内举办农村聚餐活动的,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农村聚餐活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实行报告登记和分级食品安全技术指导服务制度。 第四条农村聚餐活动食品安全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县人民政府对全县范围内的农村聚餐活动食品安全负总责,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内农村聚餐活动食品安全负责。 第五条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食安办)负责全县农村聚餐活动食品安全的综合协调工作,县药监局负责全县农村聚餐活动食品安全的教育培训和指导服务等监督管理工作,县卫生、农业、畜牧、水务、工商、质量监督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农村聚

餐活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第六条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成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落实人员职责,健全管理制度,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组织实施辖区农村聚餐活动报告登记、食品安全技术指导服务、农村流动厨师登记培训体检等工作。 第七条村民委员会应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员,具体实施农村聚餐活动报告登记、食品安全技术指导服务工作。 第八条农村聚餐活动的举办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及本办法的有关要求举办聚餐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承担聚餐活动的食品安全责任。 因农村聚餐活动发生食物中毒导致聚餐人员人身受到损害的,农村聚餐活动的举办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章环境与设施 第九条农村聚餐活动举办者应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加工、聚餐场所。 农村聚餐活动加工场所应当布局合理,按流程划分相对独立的原料清洗整理、餐具清洗消毒、烹调、原辅料储存区域等。 农村聚餐活动举办场所事先应进行环境清扫、消毒,消除老鼠、蟑螂、蚊蝇及其孳生条件,保持环境整洁。 第十条贮存食品(含食品原料,下同)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实行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农村家庭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农村家庭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保证农村家庭自办宴席的食品安全,预防食物中毒和其他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嘉禾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农村家庭自办宴席是指在婚丧嫁娶、乔迁、做寿、节日庆典等聚餐人数较多的活动,为保证和满足集体聚餐需要,不在餐饮服务单位中举办,而由举办者自行负责举办和制作的各种宴席。 第三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对农村家庭自办宴席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分类指导,并加强对农村食品药品监督员、协管员的管理和培训工作。 第四条各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家庭自办宴席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乡、村食品药品监督网络聘用的食品药品监督员、协管员具体负责督促所辖村委会、村民小组和宴席举办者具体落实本制度及举办宴席的监督检查和备案工作。 第五条各乡镇和行政村分别由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员、协管员具体负责,承担家庭自办宴席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并参与实施农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第六条村民举办50人以上宴席的,举办人应提前3天将就餐时间、人数、场地、厨师等情况向村食品药品协管员报告,村食品药品协管员应及时向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员进行申报。由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员负责登记备案,不收取任何费用。 举办50-100人宴席的,举办者应向村食品药品协管员申报,由乡镇食品药品监督员和村食品药品协管员负责到实地检查。 举办100人以上宴席的,举办者应向所在地乡镇申报,由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派出执法人员和乡镇食品药品监督员负责到实地检查。 第七条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乡镇食品药品监督员、协管员接到申报后,应在宴席举办前开展实地检查,并如实填写《***农村家庭自办宴席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指导举办者进行整改并达到要求。《检查记录》一式三份,一份交宴席举办人,一份报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一份留存备查。

2021年全县食品安全工作整治方案

全县食品安全工作整治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继续深化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切实解决影响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坚决遏制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多发态势,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努力消除监管盲区、死角,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促进食品安全水平的不断提高。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局成立工作领导组。 三、重点工作 (一)完善“三项体系”建设,强化日常监管,确保流通环节食品安全。2021年是食品安全监管改革之年,各工商所要克服麻痹思想,要一如既往地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提高监管水平,确保流通环节食品安全。 (二)开展六项专项整治,进一步深化食品安全治理整顿 1、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各工商所要集中力量,全面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深挖带有行业共性的隐患和“潜规则”。重点排查列入《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的物质。对易发的恶性犯罪行为要严密防控、重点

防治,对新品种、新领域要部署到位、组织到位。要在广泛排查的基础上,建立风险隐患清单,实施治理督办制度,坚决清理整顿不符合食品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坚决取缔“黑工厂”、“黑作坊”和“黑窝点”,切实净化食品市场和消费环境,有效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2、开展饲料农药兽药专项整治。要继续深化食用农产品、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全面加强对饲料、农药、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严格行政许可、登记、准入等规定,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行为。 3、开展私屠滥宰和“注水肉”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各工商所加强对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等生鲜肉经营场所和肉制品加工企业等生鲜肉采购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其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加大对销售无检验检疫合格证(章)或检验检疫不合格肉品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整治中发现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开展保健品专项整治。严厉查处一个批准文号用于多个产品、一个产品的批准名称加贴其他商标等套用、冒用批准文号行为以及发布违法广告、制假售假等违法经营行为。 5、开展食品标签标识专项整治。进一步细化完善食品标签标识

农村集体聚餐及流动厨师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 农村自办宴席集体聚餐食品安全 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保障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有效预防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自办宴席集体聚餐,是指农村家庭或者单位因婚庆、丧事、祝寿、生子、升学、建房等活动以家庭、单位或个人名义宴请亲朋好友在非经营性场所举办宴席提供餐饮食品。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流动厨师是指备有餐具(或租用餐具),无固定加工场所和服务对象,为他人加工烹饪各类宴席的厨师。 第四条建立农村流动厨师登记备案管理制度。农村流动厨师及所带帮厨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及食品安全岗位培训合格证明后,到所在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申请办理《农村流动厨师登记备案证明》,符合条件的方可承接农村自办宴席加工制作。 第五条农村自办宴席50人以上集体聚餐活动实行申报和

登记备案管理。承办者应在提供自办宴席3日前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所提出登记备案申请,如实填写《农村自办宴席集体聚餐申报备案表》。 第六条农村自办宴席资料审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审查举办者申请的自办宴席时间、地点是否会影响当地政治、经济、文化等重大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审查承办厨师是否取得《流动厨师登记备案证明》; (三)审查其他帮厨人员是否患有有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疾病; (四)审查举办者宴席菜单是否提供野生菇类、自制酱腌菜、河豚、生食海产品等影响餐饮安全的高危食品。 第七条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可组织人员对农村自办宴席进行现场检查或抽查,主要包括: (一)加工场所是否与宴席规模相适应。是否远离禽畜圈舍、开放式厕所、垃圾堆及其它污染源; (二)卫生条件是否达到宴席加工制作要求。是否有相应的照明、通风装置和有效的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及存放废弃物等设施,宴席场所和加工场所是否有鸡、鸭、猪、狗、猫等家禽家畜进入; (三)食品原料是否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要求。是否采购农药

中秋节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中秋节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为迎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xxx 周年大庆和中秋节到来,确保辖区两个 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根据县局要求,结合当前食品安全状况,特制定国庆、 中秋节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指导思想: 在当地政府的协调下,和各有关部门统一思想,加强沟通,密切配合,进步提高对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建设和谐社会 的高度,全力以赴抓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重点抓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 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生产环节、食品流通环节、餐饮消 费环节、保健食品、食品包装袋和塑料杯和餐具环节等七个方面的整顿,推动 食品市场秩序持续好转,把食品安全工作做实做好,保证人民群众节日安全。 工作步骤: 、成立“国庆”、中秋”两节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范孝明所长:组长李汝生副所长:副组长杨金刚副所长、朱文迪为成员 、国庆中秋节前联系由各当地政府组织一次食品市场联合专项执法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突出三个重点”:一是重点内容检查;以月饼、食用油、蔬菜、猪肉、粮食、禽蛋、乳制品、糕点、儿童食品、保健食品、酒类、酱油、食醋、小食品等节日消费量大、消费者申诉举报多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为重点品种。二是重点区域的检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节日市场聚集处、农村各类集市的检查;三是重点规范经营行为检查;强化食品经营户、小摊点、小卖店的管理,特别要严格检查食品的保质期和食品质量,严防发生销售过期霉变食品和“三无”食品、不合格食品违法行为,及其他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根据各乡镇政府安排检查时间如下:土桥镇xxxx 年10 月21 日到xxxx 年10月24日濠头乡XX年10月25日到XX年10月26日永丰乡XX年10月28 日至U XX年10月29日 三、预防和日常巡查相结合

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登记表

附件1 —1 —

附件2 —2 —

附件3 农村聚餐厨师备案登记表 —3 —

附件4 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告知书 为有效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举办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的具体要求告知如下: 1.食品加工场所应远离垃圾堆、禽畜圈养地及其它污染源,要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并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不得有鸡、鸭、猪、狗、猫等家禽家畜进入。 2.农村聚餐厨师及服务人员应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并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严禁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甲型、戊型)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拟在集体聚餐期间供应的食谱,应提前报送指导人员进行食品安全风险审查;不提倡食用凉菜和外购的散装直接入口熟食制品。严禁使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杂使假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严禁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超过保质期、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及其它有毒有害的食品或非食用物质;严禁使用亚硝酸盐或其他违规添加剂,严禁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慎用四季豆、扁豆、白果、豆浆、鲜黄花菜等,如需用,必须烧熟煮透。要保证有足够的、符合卫生要求的饮用水。 4.采购食品原料要选择证照齐全的商户,索要票据并妥善保存。 —4 —

5.食品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应分开存放;需冷藏条件下保存的食品应及时冷藏;加强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严防有毒有害物品污染或被误食误用。 6.动物性、植物性和水产品必须分类清洗分类切配;餐用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洗净消毒,做到分类使用、生熟分开,严防交叉污染。 7.需加热的食品应烧熟煮透,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不低于70℃;烹调后至食用前超过2小时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并注意防尘、防蝇;隔餐或隔夜的熟食制品必须再次充分加热后方可食用。 8.对每餐宴席使用的高风险食品如凉菜等必须留存100克以上样品,冷藏保存48小时以上。 9.就餐后如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不良反应,举办者、承办者应及时将病人送当地医疗机构就诊,并立即报告当地行政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同时保护好现场。 —5 —

最新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总结

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总结 为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省局《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甘食药监食〔2018〕358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及时组织开展强化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确保我镇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全镇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开展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和流动厨师的摸底建档工作。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集体宴席食品安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对各村食品安全联络员、协管员、信息员和流动厨师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对基本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建立档案,为申报工作打好基础。以正式文件的形式明确了各村食品安全联络员、协管员、信息员岗位职责,配合做好全镇食品药品安全的日常监管工作和信息报送工作。截止目前,镇食品药品安全整治领导小组召开食品药品安全专题会议4次,召开食品药品一专三员培训会1期,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农村厨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会1期。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了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进一步规范了餐饮服务经营秩序。 二、实行农村流动厨师持证上岗制度。各村对辖区内的流动厨师进行建档立卡,并要求到当地具有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并组织流动厨师参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取得健康证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凡患有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疾病的农村厨师不得上岗。

三、加强对农村自办宴席餐饮食品安全的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各村切实做好食品安全联络员、协管员、信息员的职责,积极向本村家庭聚餐的举办者和流动厨师宣传农村自办宴席的重要性,对农村自办宴席的加工场地,卫生条件、食品原料采购查验、索证索票、厨师健康状况、用水等进行监督检查,严禁采购过期变质和三无食品,严禁采购和使用亚硝酸盐等。农村自办宴席的菜肴实行每种菜品100克以上48小时留样制度。 四、落实加工场所和用具清洁消毒制度。农村自办宴席要具备基本餐饮食品安全条件,各村食品安全协管员负责督促农村自办宴席举办者搞好宴席场所卫生清洁工作,做好刀具、砧板、桶、筐、抹布、锅碗瓢盆用具的消毒工作,加工用容器、工具做到生熟分开,原料与成品、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厨房要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和冷藏设施。宴席场所不得有鸡、鸭、猪、狗、猫等家禽家畜进入。 五、落实农村自办宴席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制度,完善农村集体聚餐报告制度。在针对农村家庭自办宴席(就餐人数50人以上)的餐饮环节检查工作中,我镇要求各村食品安全协管员,深入村、户调查了解农户集体聚餐自办宴席实情,据实上报。截至目前,全镇已有登记备案集体聚餐自办宴席42家,登记农村集体聚餐申报表42份,签订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承诺书42份,现场验收并填写农村集体聚餐现场检查指导记录表42份。要求各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发现疑似食物中毒事故以及其他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时,应立即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关于印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为深入推进《食品安全法》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积极预防和控制夏季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在全市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铁力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切实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健全地方政府对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有关部门按照分工各负其责的监管体系,加强农产品、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畜禽屠宰、保健食品等监管工作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突出重点,依法整治,解决我市存在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保障市民身体健康和消费安全,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二)总体目标,通过整治,使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行业自律显著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二、整治工作具体目标和任务 加强餐饮服务专项检查,使广大从业者的食品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诚信意识得到增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得到全面落实;举办大型集体聚餐活动申报制度、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食品留样制度、餐饮具消毒

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等各项制度得到全面实施;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得到遏制,有效地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的发生。 1、严格执行大型集体聚餐申报制度,重点检查大型集体聚餐申报制度落实情况。凡承办100人以上集体聚餐宴席的餐饮单位,必须提前3天将大型聚餐活动名称、举办时间、地点、就餐人数、主办人、联系人、通讯方式、就餐菜肴清单,报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经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餐饮服务接待活动。 2、严把食品原料采购关,重点检查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包括进货台账、供货商资质、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和证明文件等。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原辅料,加大对采购的畜禽及其制品、食用油等重点品种检查,严肃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加大对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处理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使用劣质食用油和废弃餐厨油脂等行为。 3、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行为,依法诚信经营,重点检查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检查餐饮单位是否在食品加工中使用非食用物质,对发现的可疑非食用物质,按照《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附件3)和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的品种、使用范围、使用量进行判断;是否利用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掺杂掺假,掩盖食

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通用版

解决方案编号:YTO-FS-PD171 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方案通用版 The Problems, Defects, Requirements, Etc. That Have Been Reflected Or Can Be Expected, And A Solution Proposed T o Solve The Overall Problem Can Ensure The Rapid And Effective Implementation.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 作方案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解决方案文件可用于已经体现出的,或者可以预期的问题、不足、缺陷、需求等等,所提出的一个解决整体问题的方案(建议书、计划表),同时能够确保加以快速有效的执行。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全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提高农村餐饮卫生水平,有效预防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决定在全镇开展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专项整顿,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整顿,强化村(社区)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增强聚餐举办者和乡村厨师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提高乡村厨师承办聚餐以及餐饮管理的食品安全知识,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农村居民食品安全意识,消除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隐患,有效预防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管理网络。各单位必须将农村集体聚餐的管理

农村集体聚餐监督管理工作意见

农村集体聚餐监督管理工作意见 镇范围内举办集体聚餐的活动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但卫生设备设施和食品安全意识一时难以达到规范制作的要求,从而成为当前引发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事故的重大隐患。食安办、安办、公卫中心和各村民委员会要充分认识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把加强集体聚餐活动监管作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全力抓好抓实。 二、健全机制,完善网络 镇食安办、公卫中心和各村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要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指导工作,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镇人民政府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村级考核内容,村支两委要切实负起责任,。村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负责对本村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和报送。 三、健全制度,强化管理 (一)建立健全申报管理制度。就餐人数达100人以上的农村婚丧嫁娶等集体聚餐活动,承办者要提前48小时向所在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报告,并签定《县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承诺书》然后由村(社区)协管员填写《县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申报备案登记表》,向镇公卫中心报告。镇公卫中心按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要求,及时予以上报。 (二)建立健全现场指导制度。要建立健全现场指导制度,对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实行分类现场指导,指导人员必须

对承办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现场进行认真考察,对加工场所环境卫生、场所建筑布局、卫生设备设施、食品及原料感观、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聚餐食谱、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状况以及用水情况进行认真检查、指导,同时填写《县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指导意见书》。 (二)建立餐饮服务人员备案管理制度。对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的流动厨师及餐饮服务人员须经镇人民政府备案登记,并填写《县农村集体聚餐流动厨师备案登记表》后,才能在该行政区域内从事农村集体聚餐服务活动,全面加强对流动厨师及餐饮服务人员的监管。 (三)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要建立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试尝留样制度,食品安全现场指导人员要在开餐30分钟前对将供餐的食品进行试尝留样,无异常反应后可提供食用,同时食品要留样100克并冷藏保存48小时,若无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可按程序处理食品留样。要切实建立食品索证检验制度,严把原料采购关,要严格检验销售者是否具有食品生产或流通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经销资质,查看食品的感观性状和标签标识,索取销售发票并保存至聚餐结束后十天,做好环境清洁、生活饮用水消毒和餐饮具消毒保洁工作,防止污染。要切实建立食物中毒报告制度,发现可疑食物中毒时,要立即向镇公卫中心报告,妥善保存可疑中毒食品,及时控制可疑中毒现场,并立即组织医务人员对患者进行救治。 四、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制度

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卫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农村集体聚餐是指农村(农民)在非经营性场所举办的婚嫁、丧事等各种宴席。 第三条各村、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障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卫生安全。 第四条农村集体聚餐的管理坚持部门指导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实行申报备案与现场指导相结合的管理制度。 第二章环境与设施卫生要求 第五条宴席举办人应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农村集体聚餐加工、聚餐场所,选用有资质的乡村厨师承办宴席。承办厨师对举办人应提出卫生菜谱和卫生指导意见。 第六条加工场所周围20米内无粪坑、猪圈、垃圾堆场、有毒有害企业等污染源。 第七条加工场所布局合理,按流程划分相对独立的原

料清洗整理、餐具清洗消毒、烹调、待菜、仓贮区域等。 第八条用于加工的场所预先进行环境清扫,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孳生条件。 第九条宴席厨房应设于固定用房内,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排污及存放废弃物的设施,有冷冻冷藏、清洗水池和餐具保洁设施等。 第十条因原料清洗、整理、餐具清洗消毒需要临时搭建的简易棚,应选择地势较高的地方,地面平坦、硬化,四周设围护。 第十一条用于加工的刀、墩、板、桶、盒、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应当按原料、半成品、成品区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第十二条承办厨师自备餐具在存放、运输过程中应使用专用的密封保洁柜,餐具保洁设施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第十三条宴席用水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不得直接使用河水和未经检验合格的井水。 第三章食品的采购和贮存 第十四条承办厨师应对举办人采购食品提出指导性意见,禁止采购下列食品: (一)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污秽不洁、混有异物和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食品;

市XX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市XX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有关文件精神,XX市食品安全质量,XX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食品卫生法〉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带动全面的方针,紧紧围绕群众关注的食品卫生热点问题,统一时间,集中整治,分步实施,进一步强化对食品卫生监管力度,保证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工作目标 各地要在XX年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针对目前存在的中小型餐饮业后厨卫生环境差、部分学校食堂硬件设施不足、卫生管理不到位、小饭桌安全隐患多和节日大众食品消费高峰季节制售假劣食品的违法违规等行为,统一组织、统一人力、统一时间,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坚决取缔无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保证专项整治工作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要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分级管理、加强督查、整体推进”的原则,XX市场秩序,明确部门、单位、业主及生产经营者的职责,落实各部门的监管责任,加

强督促检查,探索长效管理机制,解决食品卫生安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卫生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三、时间安排 从XX年1月16日开始至XX年5月31日结束。XX市统一时间、统一行动、统一步骤、统一整治内容。教育、卫生、质监、工商、农牧、商务、公安、药监、宣传、城管、街道和社区等相关部门要一起行动,有分有合,把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得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本次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1月16日-2月16日为准备阶段,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大造声势、大造舆论,在全社会营造一个良好的整治氛围。采取分级分类培训和在新闻媒体宣传及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大张旗鼓的开展宣传活动。 第二阶段:2月17日-5月15日为实施阶段,开展(本文来自范文大全***转载请注明)督促、检查、整改工作。XX县市区为单位对所属的学校食堂、中小型餐饮业进行拉网式检查,落实部门、业主管理责任和监督人员的责任,市政府将不定期组织抽查两次以上。 第三阶段:5月16日-5月31日为总结、验收、评比阶段。16日至20日为各地自查验收,17日至月底,市政府统

[农村集体聚餐制度]农村集体聚餐注意事项

[农村集体聚餐制度]农村集体聚餐注意事 项 集体聚餐一、报告制度:农村集体聚餐由举办者和承办者实行双报告,须提前3天向监管部门报告,自行举办的集体聚餐活动由举办者报告。 二、流动厨师和帮厨人员基本要求: 1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方可上岗; 2有发热、腹泻症状或患有化脓性、渗出性皮肤病、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帮厨; 3操作过程中应保持手部清洁,手部受到污染后应及时清洗; 4不得有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行为。 5操作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外露,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佩戴饰物。 流动厨师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承担主体责任,及时履行聚餐活动报告义务,对采购的食品、食品原料及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查验收,对帮厨人员的健康体检及身体状况进行审查核实,对加工环境和设施设备进行现场勘验,对食品贮存和加工操作进行规范管理,积极

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做好食品留样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环境与设施要求: 1聚餐加工和就餐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附近无开放式厕所、化粪池、污水池、家禽家畜圈(舍)、垃圾场(站)等污染源。 2聚餐活动举办场所应事先进行环境清扫,消除老鼠、蟑螂、蚊 蝇及其孳生条件,保持环境清洁。 3需要临时搭建的简易棚,应选择地势较高的地方,地面平坦、 硬化,四周设围护,并设防蝇、防尘、防鼠等设施。 4用于加工的刀、墩、板、桶、盒、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应当按原料、半成品、成品区分开使用,用后洗净,保持清洁。采取 自行清洗消毒的聚餐活动,使用的餐饮具必须按规定洗净、消毒、保洁。 5无法满足清洗消毒要求的聚餐活动,原则上应使用合格的集中 消毒餐饮具或一次性餐饮具。体聚餐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 用水卫生标准。 三、采购与贮存要求: 1聚餐举办者或承办者应从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或市场采 购符合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的食品,并索取有效购货凭证(大肉还须 索取非洲猪瘟检测报告)。 2禁止采购和使用下列食品: (1)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2)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

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培训资料(1)

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培训资料 一、食品卫生“五四” 1、四不:采购员不进,保管员不收,食品加工员不做,服务员不卖腐败变质的食物。 2、四隔离:生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食品与天然冰隔离。 3、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4、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划片分工、包工负责。 5、四勤:勤洗手、勤俭治家、勤洗澡理发、勤洗已脏工作服。 二、清除蔬菜上残留农药的几种简易方法 1、浸泡水洗法:蔬菜污染的农药品种主要有机磷类杀虫剂,有机磷杀虫剂难溶于水,此种方法仅能除去部分污染的农药,但水洗是清除蔬菜水果上其他污物和去除残留农药的基础方法。主要用于叶类蔬菜。一般先用水冲洗掉表面污物,然后用清水浸泡,浸泡不少于10 分钟,果蔬清洗剂可增加农药的溶出,所以浸泡时可以加入少量果蔬清洗剂,浸泡后要用流水冲洗2—3 篇。 2、碱水浸泡法:有机磷杀虫剂在碱性环境下分解迅速,所以此方法是有效地去除农药污染的措施,可用于各类蔬菜瓜果。方法是先将表面污物冲洗干净,浸泡到碱水中(一般500m1 水中加入碱面5g —10g)5 —15分钟,然后用清水冲洗3—5遍。 3、去皮法:蔬菜瓜果表面农药相对较多,所以削去外皮是一种较好的去除残留农药的方法。 4、储存法:农药随着时间能缓慢地分解为对人体无害的物质,以对易于保存的瓜果蔬菜可以通过一定时间的存放,减少农药残留量。一般应存放 15天以上,同时建议不要立即食用新采摘的未削皮 的瓜果

5、加热法: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随着温度升高,分解加快,所以对一些其他方法难以处理的蔬菜瓜果可通过加热去除部分农药。此法常用于芹菜、菠菜、小白菜、圆白菜、青椒、菜花、豆角等,先用清水将表面污染物洗净,放入沸水中2—5 分钟捞出,然后用清水冲洗l 一2 遍。 在具体处理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将以上几种方法联合使用会起到更好的效果。 三、部分食品适宜低温贮存条件表 四、造成食物中毒的危害因素 1、食品本身有害有毒:如毒草、莽草、发芽的马铃薯、木薯、苦杏仁、河豚鱼、湟鱼、毒蚌等。 2、食品被有毒有害物污染,如化学毒物、有害生物污染。 3、不卫生的设备,容器或用具。 4、生熟食品交叉污染。 5、使用了腐败变质的原料。 6、剩余食物未重新加热。 7、误用有毒有害物。 8、不适当的贮存。 9、食品加工烹调不当。10、个人卫生素质差。1 I、投毒。 五、食物中毒分类 1、微生物性食物中毒(1)细菌性食物中毒,特点:以胃肠道症状为主,常伴有发热,其潜伏期相对于化学性的较大。(2)真菌毒素与真菌食品中毒,特点:中毒发生主要通过被真菌污染的食品;用一般的烹调方法加热处理不能破坏食物中的真菌毒素;没有传染性和免疫性,真菌毒素,一般都是小分子化学物,对机体不产生抗体;真菌生长繁殖及产生毒素需要一定的温度和湿度,因此中毒往往有较明确的季节性和地区性。 2、化学性食物中毒,特点:发病与进食时时,食用量有关;发病快,潜伏期短,多在数分钟至数小时;常有群体性,病人有相同的临床表现;中毒程度严重,病程长,发病充及死亡率高;季节性和地区性均不明显,中毒食物无特异性;剩余食品、呕吐物、血和尿等样品中可以检测出有关化学毒物;误食混有强毒的化学物质或食入被有毒化学物污染的食物;临床表现因毒性物质不同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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