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西蜂业质量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

莱西市蜂业质量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

为扎实做好蜂业质量提升工作,促进蜂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青岛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青岛市蜂业质量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农字〔2019〕2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战略,紧扣农业增产增收和绿色生态发展任务,以良种化、标准化、组织化、产业化为重点,转变蜂业发展方式,强化科技支撑,推进新旧动能转换,提升蜂业发展和蜂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发挥其对绿色生态农业、农民增收的作用,全面提升我市蜂业发展质量,探索建立蜂业提质增效、产业融合发展的长效机制。

二、主要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引进推广蜜蜂良种,培育蜜蜂标准化养殖典型,培树蜜蜂休闲观光示范园,推进蜂业与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健全全市蜜蜂养殖监管系统。全市引进推广良种蜂王240只以上,培育蜜蜂养殖标准化示范场1个,打造休闲观光蜂业园区(农庄)1处,提升蜜蜂良种繁育、标准化饲养和信息化管理水平,促进三产融合发展。

三、实施内容

(一)支持种蜂育繁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种蜂育繁推

体系,支持引进优质中华蜜蜂(简称“中蜂”)和西方蜜蜂(简称“西蜂”)蜂王,提高蜜蜂良种化水平。

(二)支持蜜蜂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建设。在我市蜜蜂养殖优势区域,提倡饲养强群,加强疫病防控,建立健全养殖档案和养蜂日志,推行养蜂生产各环节的标准化操作。根据蜂场布局合理、品种优良、养殖设施设备齐全、生产规范、防疫制度健全的原则,支持蜜蜂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建设。

(三)支持休闲观光蜂业发展。鼓励各镇街利用地域优势,发展以蜂业为依托的蜂文化宣传、休闲观光、科普教育、蜜蜂养殖、产品体验等休闲观光蜂业,构建田园综合体、现代农业庄园等,支持观光、体验式蜂业发展,推进蜂业与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

(四)支持蜜蜂授粉产业发展。在果蔬生产优势区域,支持蜜蜂授粉产业发展。鼓励各镇街扩大蜜源植物种植面积,推广和普及大田、设施作物使用蜜蜂授粉技术,提升蜜蜂授粉覆盖率,促进农业提质增效,构建蜜蜂参与的农业生态体系。

(五)提升蜂业信息化水平。将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与蜜蜂养殖及蜂产品加工、流通等进行融合,充分发挥其在蜂业生产和管理中的作用。良种场、标准化示范场蜂箱应统一电子标识;个别标准化示范场统一安装视频监控,并接入青岛市畜牧业安全监管信息平台。通过补贴标准蜂箱(配备电子标识)、巢础等,将养蜂场(户)逐步纳入全市蜜蜂养殖监管系统。

四、资金用途和补贴范围

项目资金主要包括青岛市财政拨付给我市的2019年畜禽良种繁育推广项目资金24万元和2018年畜禽良种繁育推广项目结余资金约20万元。

(一)良种扩繁。安排4万元用于引进蜜蜂良种蜂王,每只西蜂良种蜂王补贴100元,每只中蜂良种蜂王补贴300元。补贴蜂王必须是从取得省级颁发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一级以上种蜂场购进,种蜂供应单位应取得省级颁发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申报项目的蜜蜂养殖场户应取得《养蜂证》,要提供购买蜂王的发票、蜂王来源场的生产许可证、合格证等证明材料。超过上限资金的,按申报时间先后依次确定补助名单和金额。

(二)蜜蜂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安排4万元用于培育1个蜜蜂养殖标准化示范场。项目申报单位应取得《养蜂证》,存续经营二年以上,中蜂蜂群规模100群以上或西蜂蜂群规模150群以上。按照《蜜蜂标准化示范场验收评价表》组织验收,根据评分结果(不低于70分),采取竞争性比选方式择优确定1个标准化示范场,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

(三)休闲观光蜂业园区(农庄)。安排30万元用于打造1处以蜂文化宣传、休闲观光、蜜蜂知识科普、养蜂生产及产品展示等为内容的休闲观光蜂业园区(农庄),促进蜂业多元融合发展。按照《休闲观光蜂业园区(农庄)验收评价表》组织验收,根据评分结果(不低于70分),采取竞争性比选方式择优确定1个休闲观光蜂业园区(农庄),给予

一次性财政补贴。

(四)蜜蜂授粉场户。安排1万元用于提高蜜蜂授粉效率和普及率。对为莱西区域设施作物授粉100个大棚以上或大田作物授粉500亩以上,且自愿纳入青岛市蜜蜂养殖监管系统的蜜蜂授粉场户,按合同授粉每蜂群享受补助100元(合同授粉蜂群超过饲养蜂群数量,按饲养蜂群数量计算),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申报项目的蜜蜂授粉场户应取得《养蜂证》,且中蜂蜂群规模50群以上或西蜂蜂群规模100群以上。超过上限资金的,按申报时间先后依次确定补助名单和金额。

(五)专用材料。安排1万元用于购置标准蜂箱(配备电子标识)、巢框、巢础等。对自愿纳入青岛市蜜蜂养殖监管系统的养蜂场户按每群蜂享受补助专用材料费用150元进行补贴。申报项目的蜜蜂养殖场户应取得《养蜂证》,西蜂蜂群规模100群以上,中蜂土法养殖可不受蜂群规模限制。超过上限资金的,按申报时间先后依次确定补助名单和金额。

上述补贴范围,除良种蜂王补贴外,同一法人主体不重复补贴。单个项目资金可根据具体申报实施情况作适当调剂。

(六)信息化建设。可用于提升蜂业信息化水平。享受财政补贴的保种场、标准化示范场,蜂箱必须统一采用无线射频识别(RFID)标识方式,配备RFID扫码装备;自愿进行蜂箱标识的养蜂场(户)做好标识相关工作;保种场、部

分标准化示范场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应用统一RFID标识的养蜂场(户)受青岛市蜜蜂养殖监管系统监管,并纳入青岛市畜牧业安全监管信息平台。

(七)运行经费。安排4万元主要用于蜜蜂数量摸底、调研、培训、考察、指导及项目评审、验收等基础性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结合我市实际,编制项目任务书和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资金补贴对象、补贴数量、使用方向、实施步骤、进度安排等内容),于2019年6月底前报青岛市农业农村局备案,并在市农业农村局网站等公开媒体发布。

(二)项目申报及评审。符合条件的蜜蜂养殖场户要在项目实施方案公开发布后2个月内进行申报。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要坚持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组织开展项目申报、评审,对评审筛选后确定的拟补贴名单在市农业农村局网站等公开媒体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青岛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三)项目验收及公示。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于2019年10月组织项目验收,将验收结果在市农业农村局网站等公开媒体公示5个工作日,在11月份将项目实施总结报告报青岛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四)拨付资金。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及时为验收合格、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申请拨付项目资金。用于蜂业质量提升行动的项目资金执行期(从资金下达起)为一年。

项目单位应做好项目自查,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对项目具体实施单位做好监督检查。

附件:1.蜜蜂标准化示范场验收评价表

2.休闲观光蜂业示范园(农庄)验收评价表

附件1

蜜蜂标准化示范场验收评价表

附件2

休闲蜂业园区(农庄)验收评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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