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家语言文字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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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语言文字相关法律法规

(高年级学生学习材料)

第一部分法律摘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第十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通过汉语文课程教授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使用的汉语文课程教授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使用的汉语文教材,应当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标准。

初等教育应当进行汉语拼音教学。以普通话作为工作语言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和影视话剧演员、教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当分别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对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的,分别情况进行培训。

第二十条对外汉语教学应当教授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二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教学,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六条学校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可以用少数民话通用的语言文字教学。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第三十七条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有条件的应当采取少数民族文字的课本,并用少数民族语言讲课;小学高年级或者中学设汉文课程,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五)《扫除文盲条例》

第六条扫除文盲教学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六)《幼儿园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幼儿园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七)《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

第十四条民族乡的中小学可以使用当地少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教学,同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第二部分文件摘录

(一)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重视培养学生收集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以及团结协作和社会活动的能力。

(二)全面推进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各级种类学校特别是中小学、师范院校要继续把说好普通话、写好规范字、提高语言文字能力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

(三)《国务院要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1]21号):

实现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是普及教育、提高文化水平、发展科学技术的一项基础工程,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

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推广普通话,学校是基础。学校用语一律使用普通话。学校和社会的推广普通话工作要互相结合,互相促进。

学校推广普通话,必须列入学校工作计划,提出明确的目标和要求,建立必析规章制度。学校推广普通话的重点是各级师范院校,初等和中等学校各级各类师范院校和职业高中的幼师类、文秘类、公共服务类专业都要开设普通话课程,要把普通话作为一项重要基本功,认真训练,严格考核;普通话不合格的毕业生必须进行补课和补考,补考合格后方可发给毕业证书。用普通话教学是合格教师的一项必备条件,应当成为评估教学质量、评选优秀教师、评聘教师职务的一个内容。对语文教师说普通话的能力和水平应有理高的要求。

少数民族地区要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教育和语言文字基本功训练。初等、中等学校语文学科和大专院校中文系的有关课程,要讲授新时期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任务和语言文字规范化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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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相关法律法规都有哪些? 在讲医疗相关法律法规都有哪些?之前先解释一下什么是法律、什么是法规 那么医疗相关法律法规都有哪些呢?中 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法律有5部,行政法规有8部,部门规章有15部 这里我们简单的介绍一下,它包括:《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母婴保健法、

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等相关法律发规一、《执业医师法》1998年6月26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1999年5月1日起施行) 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适用本法。包括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二)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 (三)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四)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五)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他的第二十三条指出: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4年8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布,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三条本法规定的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 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三、母婴保健法 (1994年10月2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1994年10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三号公布自1995年6月1日起

语言文字法律法规

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知识 1.什么时候普通话写进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答: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国家推广全国通用普通话”。 2.《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是从哪年开始颁布实施的? 答:2000年10月31日颁布,从2001年1月1日起实施。 3.国家通用的语言文字是什么? 答: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4.《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哪些情形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 答:①文物古迹;②姓氏中的异体字;③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④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⑤出版、教学、研究中需要使用的;⑥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 5.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教育教学用语用字是什么? 答: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6.什么是普通话? 答:普通话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着作为语法规范的现代汉民族共同语。 7.什么是规范汉字?

答:规范汉字是指经过整理简化并由国家以字表形式正式公布的正 体字、简化字和未经整理简化的传承字。 8.国务院规定从哪年起什么时间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 答:从1998年起,每年9月份第三周为推广普通话宣传周。 9.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的形象代言人是谁? 答:央视节目主持人王小丫和着名演员王刚。 11.哪些岗位人员应以普通话为工作语言? 答:教师、公务员、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影视话剧演员。 12.普通话水平测试的等级标准是怎样的? 答:普通话水平分为3级。每一级别内部再划分为甲、乙两个等次,共三级六等。 13.推广普通话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 普通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教育法》等多部法律都提出要推广、使用普通话。更重要的是《中 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于2001年1月l日起施行。这 是我国第一部有关语言文字的专门法律,规定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律地位,并对国家机关、学校、新闻媒 体和公共服务行业等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出了明确规定。 14.新时期我国推广普通话工作的12字方针是什么? 答:大力推行积极普及逐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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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相关法律法规都有哪些? 在讲医疗相关法律法规都有哪些?之前先解释一下什么是法律、什么是法规 法律:法律(Law)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 法规:法规指制定的。如我国制定和颁布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和公布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国务院批准的的人大及其常委会,也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批准后施行。法规也具有。 那么医疗相关法律法规都有哪些呢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法律有5部,行政法规有8部,部门规章有15部 这里我们简单的介绍一下,它包括:《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母婴保健法、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

止妊娠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医疗事 故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等相关法律发规 一、《执业医师法》1998年6月26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1999年5月1日起施行) 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适用本 法。包括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二)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 (三)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四)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五)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他的第二十三条指出: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 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 及有关资料。 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静配中心护士长述职报告

静配中心护士长述职报告 篇一:静配中心工作总结 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工作总结 静脉用药调配中心是医院依据药物特性而集中配置的无菌操作机构,主要承担医院静脉用药、肠外营养液药物等的配置工作,是医院药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XX年静配中心的各项工作在院领导的高度关注下,在药剂科X主任的大力支持和相关科室的密切配合下,静配中心工作开展顺利。现中心工作人员有药师6人,护士4人,已开展科室有神经内科、呼吸一科、呼吸二科、肾内科、消化科、血液科等6个科室,同时普外一科的肠外静脉营养液也在中心摆药、调配。在即将过去的一年中共调配238809袋,平均每天的配置数为700袋左右。现把XX年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 中心从开始运营到如今实现了“零差率”出门,同时随着药师队伍的壮大,中心进一步规范和细化工作流程。按照上级要求及规范部署,在院领导和X主任的带领和亲自指导下,中心把六大病区的抗生素和普通药品分开调配,最大程度的加强调配人员的职业防护工作。护理人员承担全部抗生素、普外一化疗药物及血液科病区一半的调配工作。药师承担全部病区的把关、复核及对数工作,严格执行双人复核制度。

二、内部管理的优化 “把时间还给护士,为了更好的实现PIVAS的服务宗旨: 把护士还给患儿”,下午摆药、贴签、复核工作全部由中心人员承担。在工 作量激增、人员相对不足的情况下,打破以往的药、护一体的“大锅饭”模式,实行药、护各负其责,岗位明确的工作模式。实现了“流水线”型的工作模式,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科室每月定期召开会议,商论存在的问题,针对经常出现的问题寻求解决方法,并将新方法、新设想通过实践进一步完善、优化。 三、加强外部交流 在配置输液过程中发现问题如药品颜色变化、冲配注意事项等护士及时反映,药师及时解决。在一些药品即将缺少的情况下,积极主动的告知病区。同时在一些药品补足的情况下,电话通知病区。在病区水多的情况下,药师辅助护工及时送水到病区,保证患儿的用药安全。定期参加科室和医院举办的讲座及继续教育工作。保持室内清洁、整洁、干燥,定期作菌落计数,对净化设备定期检查净化级别,保证环境符合要求。 四、以规范化创收为契机,规范静配中心管理 中心在启动创建示范静配中心工作以来,在分管院长和X主任的带领下,克服各种困难,齐心协力,积极投入到迎

最新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培训内容

全体教师: 为了更好熟悉党和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普通话水平达标,汉字应用规范、书写优美,具有一定的朗诵水平和书法鉴赏能力,熟练掌握相关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总体目标是打造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的示范标杆,培养学生的“一种能力两种意 识”。“一种能力”即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两种意识” 即自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的意识。 二、培训对象 全体教师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2018年9月 三年级教室 XXX小学 2018年

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培训内容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大力推进我校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我校教师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培训内容。 一、指导思想 通过有计划的培养提高活动,进一步提高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在全校教师学生中的认知度,增强全校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提高语言文字应用能力。让普通话和规范字成为教师教学的基本用语用字,实现普通话成为校园语言,推动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二、工作目标 通过培训,使普通话不仅成为我校的教学语言,即师生在教学和学习活动中普遍使用普通话,更成为校园语言,即师生员工在教学、会议、宣传和其他集体活动中使用普通话。校园公共场合用字规范率100%,教师的板书、备课等书写规范,不出现异体字、错别字。 三、主要工作及措施 (一)健全机构,完善制度管理。 1.建立学校语言文字领导小组及管理网络,加强领导。 2.加紧制度建设,坚持制度管理。如教师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晋级、评先制度,“推普周”开展系列活动的制度,校内规范用字制度,师生课堂用语督查制度,学生课余用语督查制度等。力争通过制度化管理,将语言文字工作渗透到学校工作的方方面面。着重在学生常规管理,学生评先评优,教职员工聘用、考核、评优评先等各项工作中落实语言文字工作目标。 (二)做好普通话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校园网和校刊、黑板报等阵地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法规政策;学校橱窗、班级黑板报开辟“辨析易读错字”专栏,定期展示易读错字供全校师生学习;在校园教学区设立宣传语言文字规范化标语牌,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 (三)做好教师普通话培训、考核工作。 将普通话水平作为新进教师的基本条件之一。对在职教师的要求是:教师普通话考核必须必须达标(语文教师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教师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若不能达标,将视为不合格教师,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不得评优。 将“说好普通话,写好规范字”列入教师继续教育的内容,教师语言文字能力培训主要有以下要求:1.普通话成为教师教学用语和校园语言;语文教师能能用普通话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2.板书、备课等书写认真、规范,不出现异体字、错别字。3.能指导学生进行口语交际。4.能对学生进行书写指导。 5.对学生朗读、口语交际、书写等具有评价鉴赏能力。 (四)注重日常渗透,开展系列活动。 1.组织好每年的“推普周”系列活动,如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各班级举办手抄报,推普专题广播讲话等活动。

国家相关电力法律法规

国家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7-10-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2005-03-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5-02-28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2005-02-28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5-02-2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5-02-28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5-02-28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5-02-28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05-02-2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5-02-28 ·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2005-02-28 ·中华人民共和国复议法2005-02-28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05-02-28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05-02-28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2005-02-28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5-02-28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005-02-28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02-28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05-02-2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2005-02-28 ·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功能规范(试行)2003-08-04

·电力市场监管办法(试行)2003-07-31 ·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试行)2003-07-31 ·关于区域电力市场建设的指导意见2003-07-31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1995)2003-07-19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1998)2003-07-16 ·电网调度管理条例(1993)2003-07-15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1996) 行业法规 ·电力监管条例(国务院第432号令)2005-02-28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部门规章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行政复议办法(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29号)2011-01-04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28号)2011-01-04 ·供电监管办法(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27号)2011-01-04 ·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25号)2011-01-04 ·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24号)2011-01-04 ·电力监管报告编制发布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23号)2011-01-04 ·电网运行规则(试行)(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22号)2011-01-04 ·电力并网互联争议处理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21号)2011-01-04 ·电力监管机构现场检查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20号)2011-01-04 ·电力监管执法证管理办法(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19号)2011-01-04

1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知识解读

第一次3月7日 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知识解读 语言文字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和信息载体,是文化的基础要素和鲜明标志,是促进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语言文字事业具有基础性、全局性、社会性和全民性特点,是国家文化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历史文化传承和经济社会发展,事关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事关国民素质提高和人的全面发展,在国家发展战略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语言文字法制建设为语言文字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基础保障,为推进语言文字工作提供了总依据。准确理解和把握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可以更好地指导人们的日常工作和生活。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新中国的第四部宪法,即1982年宪法,也是迄今一直在实施中的宪法。这部宪法的第十九条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从此,推广普通话这项工作被纳入国家根本大法,上升为国家意志,也强调了普通话具有了全国通用的性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1995年3月18日颁布的这部法律第十二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教学,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教育法》实施后,使用普通话和规范字进行教学成为学校及其

他教育机构应尽的义务,而且在教学中推广普通话和规范字也成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尽的义务。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2000年10月31日颁布的这部法律,第一次以法律形式确定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律地位,是中国第一部语言文字方面的专门法律。这部法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中国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工作开始走上法制轨道。 立法目的:1.用法律的形式确定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我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地位。 2.用法律形式确定公民在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方面的权利,以及部分行业从业人员在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方面的义务。 3.对语言文字的社会应用进行管理。 适用范围:规范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即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使用依据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及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主要内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共四章二十八条。主要包括:立法目的;适用范围;语言政策;公民的语言权利;政府在语言文字工作方面的职责和主要工作;语言文字应用的总原则;奖励;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语言文字的管理体制;法律责任;附则。 主要调整对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主要调整对象是语言文字使用中的政府行为和大众传媒、公共场合的用语用字,

关于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的学习

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关于安全学习内容主要是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情况,从安全标准化评审的要求来看,最重要强调的是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学习,因为你懂得领会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知道了有关重要性,违章违法的后果,就会自觉地约束自身的行动,自觉地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就好自然地加强自身的安全防护措施,提升自己的安全技能,应变能力。在影响交通安全的各种因素中,主要有人、车、路及其环境。人的不安全状态依然是主体,是最主要的因素。虽然造成人为过失的原因很多:有驾驶员驾驶技术不过硬、有遇行人突然横穿公路处理不当、有道路条件不好、气候状况恶劣、交通管理不善、有对车辆日常维护工作不到位造成机件失灵等等。最主要原因还是由于驾驶员的驾驶技能基本素质低、安全意识不强、麻痹大意、心存侥幸等(而其中的素质低、安全意识不强、麻痹大意、心存侥幸都违法违规、 法律知识淡弱引起的。)所以大家不要觉得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枯燥乏味,学得理解得一点就一点,积小成多,对自己的职业生涯总是好的。更何况是新安全法例法例很强调要如实记录安全生产学习的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安法第二十五条)。以后上面的检查就是要看这些,好似这次LNG学习培训,大家都明白是什么回事,老师都讲得好明白,你坐下给他影了相,证明你已经学习过了,至于学习的质量效果,对工作的启发帮助,就看各人的悟性,努力和际遇了。 如果讲安全技术的操作技能,应变能力,我想在座的工程车驾驶员都比我们熟练,但是我们必须要做是:不断的安全提醒工作,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输、规程规范的贯输、职业道德的贯输,安全意识、守法意识贯输,事故教训提醒,安全操作的提醒。 法律法规代表国家意志,国家制定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是为了维护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而制定的,是对驾驶员最基本、最起码的约束和要求,驾驶员必须无条件遵守。公司制定

最新医疗相关法律法规资料

医疗相关法律法规 当前医疗形势特点:规范、紧张、竞争、严峻、法治 随着科学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以及人民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已逐渐成为人们的共识,这就要求护理工作者必须增强法律意识,规范护理行为,同时也要学会用法律维护病人的利益和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确保护理安全。 涉及卫生方面的法律共十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涉及卫生方面的行政法规二十四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麻醉药品管理办法、艾滋病监测管理的若干规定、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精神药品管理办法、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等。 我们应掌握以下法律法规: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 第四条以人为本,践行宗旨。坚持救死扶伤、防病治病的宗旨,发扬大医精诚理念和人道主义精神,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

为人民健康服务。 第五条遵纪守法,依法执业。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医疗卫生行业规章和纪律,严格执行所在医疗机构各项制度规定。 第六条尊重患者,关爱生命。遵守医学伦理道德,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和健康隐私,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尊重患者被救治的权利,不因种族、宗教、地域、贫富、地位、残疾、疾病等歧视患者。 第七条优质服务,医患和谐。言语文明,举止端庄,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与沟通,自觉维护行业形象。 第八条廉洁自律,恪守医德。 第九条严谨求实,精益求精。 第十条爱岗敬业,团结协作。 第十一条乐于奉献,热心公益。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三十三条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①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②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③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④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⑤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在医疗活动中,患者可享有以下权利:患者有知道自己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医疗费用的知情权;有获得及时诊治的

静配中心的工作制度

静配中心的工作制度 为本院各病区肠外营养药物及静脉化疗药物进行加药配置操作,思想应集中,工作认真负责,避免差错,静配中心个人总结。调配中心所有工作人员均应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二.操作人员应身体健康,对有疾病或割伤,尤其是患有消化系统或呼吸系统疾病时,应立即通知部门主管进行人员调整。 三.操作前必须开启紫外线灯和净化设施,待消毒30min后再行操作。如实记录紫外线灯消毒时间登记表。 四.对排好的药品先仔细核对,无误后方可加药,一旦发现错误应及时与摆药药师联系,更改后再加药。 五.遵守各项操作规程,进入配置间必须清洗双手,穿戴无菌隔离衣、帽、口罩等,严格按照无菌操作技术加药,不得违背。 六.操作完毕,必须立即对工作环境、所用容器及用具等进行清洗消毒。按清场要求进行清场,不得遗留药物、药液、空瓶及安瓿等。 七.如实填写各项记录,并签字。 八.保持室内清洁、整齐、干燥,定期进行空气培养做菌落计数,对净化设备定期检查净化级别,必要时更新。 九.下班前关闭水、电、门窗,并检查无误方可离开,防止事故,保证安全。

十.每天要进行洁净室内温湿度登记。 十一.每天下班前应填写好当天的各项设备(包括生物安全柜,洁净层流台,紫外灯,三氧消毒机等)的使用登记本。 静脉用药调配中心洁净区管理制度 一、静配中心洁净区域的人员管理 1.静配中心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体检,患有传染病者需要调离该工作岗位。 2.抗菌药物配置间与普配药物配置间工作人员相对固定,一个季度或半年调换一次,选任2位工作人员分别协助抗菌药物配置间、细胞毒药物配置间与普配药物配置间环境卫生管理,不定期进行检查评定,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留卫生死角,杜绝安全隐患,保证静脉用药集中调配环境的质量。 二、洁净区人流与物流的管理 1.人流管理 静配中心有严格的人流通道管理,非洁净区域工作人员严禁入内。严格控制参观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静配中心的,在各区域应当更换各区域的工作鞋、工作帽、工作服,在中心工作人员的带领下进行参观,一次参观人员不可超过5人,每位进入人员应当严格按六步洗手法洗手,并且随手关门。 2.物流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中有关语言文字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中有关语言文字的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 第4条第4款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第19条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第121条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执行职务的时候,依照本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的规定,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语言文字。 第134条各民族公民都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对于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应当为他们翻译。 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应当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审理;起诉书、判决书、布告和其他文书应当根据实际需要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文字。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1984) 第10条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保障本地方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第21条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执行职务的时候,依照本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的规定,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语言文字;同时使用几种通用的语言文字执行职务的,可以以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语言文字为主。第36条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根据国家的教育方针,依照法律规定,决定本地方的教育规划,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学制、办学形式、教学内容、教学用语和招生办法。 第37条第3款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有条件的应当采用少数民族文字的课本,并用少数民族语言讲课;小学高年级或者中学设汉文课程,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第47条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应当用当地通用的语言检察和审理案件。保障各民族公民都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对于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应当为他们翻译。

国家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法规相关要求

国家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法规相关要求 为进一步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国家先后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以下简称《网安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以下简称《修正案(九)》)等一系列法律法规。 这些法律法规解释了个人信息的定义,提出了个人信息收集、使用、传输、存储的相关要求,并明确了个人信息泄露后的罚则,其中主要条款有: 1、《解释》定义了公民个人信息,第一条指出公民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 2、《网安法》对网络运营者提出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管理要求,第四十条指出“应当对其收集的用户信息严格保密,并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网安法》对网络运营者提出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技术要求,第四十二条指出“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其收集的个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毁损、丢失”。 3、《网安法》明确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需经被收集者同意,第四十一条指出“网络运营者应当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

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收集与其提供的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 4、《网安法》明确了网络安全实名制要求,第二十四条指出“网络运营者在与用户签订协议或者确认提供服务时,应当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网络运营者不得为其提供相关服务。” 5、《网安法》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个人信息出境提出安全评估要求,第三十七条指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在境内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应当在境内存储。因业务需要,确需向境外提供的,应当按照有关部门制定的办法进行安全评估”。 6、《修正案(九)》对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个人信息泄露情形提出量刑标准,指出“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致使用户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解释》定义了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第九条指出“网络服务提供者拒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致使用户的公民个人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以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定罪处罚”。 7、《解释》中提出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采集或生成的公民个人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征信信息、财产交易信息等,如员工以出售、交换等方式故意征信信息、泄露财产信息超过50条的,交易信息超过500条的,其他信息超过5000条的,或者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将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

法律法规培训记录

2016年法律法规培训记录 培训时间:2016年6月30日 培训地点:会议室 参加人员:全院医务人员 主讲人:院长黄回春 培训主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侵权责任法(第七章医疗损害责任)》、《护士条例》、《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 培训内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一)适用主体 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 (二)授权性规定 1、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 2、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 3、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 5、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4、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 6、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7、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 (三)义务性规定 1、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2、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 3、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医师的告知义务,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4、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5、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6、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医师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7、医师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所在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师发现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四)禁止性规定

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测试题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测试题目 选择题:(每题只有一个选项是正确的,请将正确的选项填在题目后相应的括号内) 1.2000年10月31日,九届全国人大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从起施行。() A 2000年11月1日 B 2000年12月1日 C 2001年1月1日 2.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是。() A 国家法定语言文字 B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C 国家通行语言文字 3.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 A 规范汉字 B 通用汉字 C 标准汉字 4.公民有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 A 义务 B 权利 C 责任 5.国家为公民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供。() A.便利 B.条件 C.培训 6.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应当采取措施,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 A 语言文字工作部门 B 教育行政部门 C 有关部门 7.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应当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有利于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有利于社会主义。() A 法制建设 B 现代化建设 C 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8.国家奖励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事业作出的组织和个人。() A 重大贡献 B 突出贡献 C特殊贡献 9.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规定,各民族都有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 A 使用 B 发展 C 使用和发展 10.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使用依据及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A 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 B宪法 C民族区域自治法 11.国家机关以为公务用语用字。() A汉语和汉字 B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C中文 12.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通过教授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A汉语文课程 B语文课程 C各种课程 13.汉语文出版物以及信息处理和信息技术产品中使用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当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 A法律和规定 B方针和政策 C规范和标准 14.广播电台、电视台以普通话为基本的播音用语。需要使用外国语言为播音用语的,须经批准。() A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 B国务院广播电视部门 C国务院外事工作部门 15.公共服务行为以为基本的服务用字。() A规范汉字 B通用汉字 C常用汉字 16.提倡公共服务行业以为服务用语。() A普通话 B普通话和当地方言 C普通话和外国语 17.因公共服务需要,招牌、广告、告示、标志牌等使用外国文字并同时使用中文的,应当使用。()

静配中心实习自我鉴定

静配中心工作总结 为适应国际卫生事业的趋势发展,我院拟开建静脉用药调配中心,从去年开始筹建,今年7月份,医院派出药剂科副主任药师麦毅忠、药师李健荣、门诊护师陈少妮等3人远赴云南昆明延安医院学习一个月。今年8月份,医院静脉用药调配中心装修完毕,其无论是建设布局还是硬件设施都具备国内一流的水平,配备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洁净层流台7台,用于普通药物的调配;生物安全柜7台,其中6台用于抗生素药物的调配,1台用于细胞毒性药物的调配,可为全院1200余张病床提供静脉用药调配服务。 静脉用药调配中心是医院依据药物特性而集中配置的无菌操作机构,主要承担医院静脉用药、肠外营养液药物等的配置工作,是医院药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意义为⑴、静脉输液配置中心能提高医院的管理水平,向医院现代化管理制度靠拢。⑵、减少药品浪费,增加医院收入。⑶、静脉输液配置中心能保证溶液的无菌性,最大限度降低由于输液反应引起的医疗纠纷。⑷、推动临床药学发展,推广合理用药,减少人为大处方,减少用药错误。⑸、防止医务人员受到细胞毒性药物,抗病毒药物对正常人体的伤害,达到有效地职业暴露保护,体现医院管理的人文关怀。(6)、pivas优化人力资源调配:节约了护理人员,“把时间还给护士,把护士还给病人”。 2011年9月,在医院领导和科室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静脉用药调配中心终于开始运行了。现中心工作人员有药师4人,护士3人,已开展科室有神经内科、神经外科、呼吸内科、心血管内科、骨二科等5个科室。在开始运行的这几个月中,配置中心的总输液配置数为34809袋,平均每天的配置数为500袋左右。 一、工作进展自运行以来,从刚开始的2个科室逐步开展到现在的5个科室,系统程序在慢慢成熟完善的同时,工作量也在逐渐增大。工作量增加后,各个工作环节压力随之增大,因此作时间上也做了相应的调整,尽可能合理安排好每一个环节,质量安全问题在每次的会议上也被一再重申。同时,配置中心的工作人员积极与临床沟通,及时获取临床的反馈意见,如用药次序、送药批次、每批数量等,尽量与各病区做好协调。病区用药咨询日益增多,对有些存在配伍、理化性质等争议的处方,药师们实事求是,查资料,翻手册,把好用药关,减少潜在风险,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及时通知,及时更改。 药师下临床工作也在进一步开展之中,临床用药指导与不良反应的收集成为药师下临床的主要工作。在审方过程中,发现医嘱中有配伍上的问题时,药师及时与医生沟通,减少了病区医生和护士的重复工作;在用药方面,医生能通过药师及时了解药物的最佳用途,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对于医嘱的制定也有积极的意义。 二、内部管理的优化科室每个月定期召开会议,商论存在的问题,针对经常出现的问题寻求解决方法,将新方法、新设想通过实践进一步完善、优化。对于处方审查、药品核对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互相交流,把可能出现的差错降至最低;在日常排班上进行了一些改善,在工作量激增、人员相对不足的情况下,团队合作精神也成了每次开会的重要内容,配置中心形成岗位明确,互相协作,团结合作的氛围。 加强与本中心护士的沟通,在配置输液过程中发现问题如药品颜色变化、冲配注意事项等,护士及时反映,药师及时解决。重视卫生工作,严格洁净度控制标准。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强化质量、风险意识,把差错、日损耗降至最低,做到“零”出门差错;作息时间改变带来的审方上的问题,也亟待解决。基于目前临床上各个科室用药时间不一致的情况,我们已与科室协调,也将尽量满足科室要求。计划在下一年中争取开展全院临床科室,届时,配置中心每天输液配置总量约为每天3000组左右,可为医院节省大量耗材及药物,使配置中心更好的服务于临床及医院。待广东省物价局批准收取配置费用后,预计可为医院带来巨大经济效益。 (一)完善管理体制1、完善目标责任制管理体系,通过目标责任书,加强对科室的管

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以下简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公布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关于语言文字的法律。这部法律确定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通用语言文字的地位,科学地总结了新中国成立以来语言文字工作的经验。它的颁布,有利于促进现代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有利于各民族之间的交往。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多语言的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工作已经走过了四十多年的历程,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尤其是1986年以来,语言文字工作进入了新的时期,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有关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推动了语言文字健康地向前发展。但是,在语言文字的应用中,还存在着许多混乱的现象,如有的地方方言盛行,社会上乱写不规范字的现象比比皆是,语言文字工作无法可依的状况亟待改变。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颁布,正是顺应了社会发展的需要,标志着我国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将全面走上法制的轨道。这对于进一步普及文化教育特别是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国民素质,促进祖国的统一、民族的团结、社会的进步,有着重要的作用,也将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社会生活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2.《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是由什么部门起草的?由谁公布的?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教科文卫委员会起草的。起草工作于1997年二月正式启动,2000年4月完成。 这部法律是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江泽民主席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七号)”正式公布的。 3.《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是何时公布的?自何时起施行?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于2000年10月31日公布,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4.制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制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指导思想是: (1)与宪法等有关法律保持一致; (2)坚持新时期语言文字的方针、政策,促进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使语言文字在社会生活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3)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中,要体现主权意识,坚持从实际出发的实事求是的原则。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所称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指的什么?5.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6.《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适用于哪些范围? 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全国范围内通用,包括民族自治地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本法第二章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做出了规定,明确规定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场合。具体地说,《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适用于国家机关、学校、出版物、广播电台、电视台、影视屏幕、公共场所的设施及招牌、广告、商品包装和说明、企业事业组织名称、公共服务行业和信息技术产品等范围,对个人使用语言文字只作引导,不予干涉。 7.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基本政策是什么?

法律法规培训学习内容

法律法规培训学习内容培训时间: 培训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全文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1993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5号公布) 第一条为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保进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第三条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保障

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全社会都应当尊重教师。 第五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教师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师工作。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根据国家规自主进行教育管理工作定,第六条每年九月十日为教师节。 义务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 教育法_义务教育法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的根本大法。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86年4月12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86年7月1日起施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6年6月29 日修订通过,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明确了我国义务教育的公益性、统一性和义务性。这是义务教育的三个基本性质。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第一部分法律摘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第十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通过汉语文课程教授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使用的汉语文教材,应当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标准。 第十八条初等教育应当进行汉语拼音教学。 第十九条以普通话作为工作语言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和影视话剧演员、教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当分别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对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的,分别情况进行培训。 第二十条对外汉语教学应当教授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二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教学,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六条学校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可以用少数民话通用的语言文字教学。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第三十七条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有条件的应当采取少数民族文字的课本,并用少数民族语言讲课;小学高年级或者中学设汉文课程,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五)《扫除文盲条例》: 第六条扫除文盲教学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六)《幼儿园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幼儿园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七)《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 第十四条民族乡的中小学可以使用当地少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教学,同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第二部分文件摘录 (一)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 重视培养学生收集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以及团结协作和社会活动的能力。 (二)全面推进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各级种类学校特别是中小学、师范院校要继续把说好普通话、写好规范字、提高语言文字能力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 (三)《国务院要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1]21号): 要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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