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中小学教师支教走教工作实施方案

XX县中小学教师支教走教工作实施方案
XX县中小学教师支教走教工作实施方案

XX县中小学教师支教走教工作

实施方案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教师交流轮教”的工作要求,落实好2014年全区教育发展大会和全区教师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整体素质,促进我县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高我县乡镇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及办学水平。根据教育部《大力推进城镇教师支教农村教育工作意见》(教人…2006?2号)和省教育厅、组织部、财政厅、人社厅、扶贫办《关于印发XX省中小学教师支教走教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X教人…2014?5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根据《关于印发XX省中小学教师支教走教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X教人…2014?51号)安排,教育局每年都要从城区中小学校选派优秀教师到乡镇中小学及以下学校支

教三年,从城区教育质量较好的学校选派紧缺学科教师到乡镇中小学及以下学校走教一年至三年。

通过组织教师支教走教,进一步促进中小学教师交流轮教,缓解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师资紧缺和无法开齐课程等压力,提高我县中小学教师队伍素质和学校教学质量,为推动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二、形式内容

(一)实行“对口帮扶”。

城区学校与乡镇学校结成“一帮一”或“一帮X”对子,进行对口帮扶。通过结对子,城区学校在智力、财力、物力、人力、教育教学信息资源等方面给予对口学校支教帮扶,达到“城区互动,城乡互动,取长补短,资源共享,共同提高,全面发展”。具体要求:

1.指导、帮扶对口受援学校改善和规范各项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2.指导、帮助对口受援学校健全和完善校本教研工作和学科教研组建设,使校本研修和学科教研活动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帮扶学校每学期至少派学科教研组长及骨干教师到受援学校开展2次帮扶或指导活动,如集体备课、示范课、说课、专题研讨活动、学科论坛、科研课题研讨、班主任经验交流活动及班级管理等方面的引领、指导和交流。

3.热心为对口受援学校服务,义务为对口受援学校提供教育教学信息资源、技术指导,培养骨干教师,实现资源共享,教育教学工作互动。

4.帮扶学校每学期至少为对口受援学校办好1至2件实事。如,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改善办学条件、控辍保学、扶贫济困,切实为对口受援学校解决实质性的困难和问题。

5.帮扶学校领导或骨干教师到乡镇学校支教走教。从城区学校学校选派思想政治过硬、教学业务强的骨干教师和学校二层机构领导到乡镇学校支教走教。

6.乡镇学校领导每学年到城区学校跟班学习1次,乡镇学校教师每学年到城区学校跟班学习2次。

7.城区学校领导每学期到对口受援学校检查和指导工

作1次,进行有关教育教学讲座1次。

(二)实行“轮教制”。

“轮教制”是指凡在城区学校、乡镇中心校工作满三年,且身体健康的在岗公办教师原则上都要接受教育行政主管

部门的统筹安排,轮流到乡镇学校任教;中心校教师轮流到村完小或教学点任教,周而复始。具体如下:

1.支教走教教师的任务。

一是承担受援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将新的教育教学理念带到受援学校,勇于创新,进行课堂教学改革。二是通过校本研修、示范课、听课、评课、说课、课题研究等形式,积极开展校本教研活动,促进教师专业成长。三是勤于钻研业务,确保所执教班级的教育教学质量有较大提高。四是每学期组织、策划一次校级的学科教学研讨活动,每学期给受授学校全体学科教师进行一次教育教学专题讲座。五是以身作则,努力工作,帮助受授学校培养骨干教师,充分发挥自身在受援学校教育教学的引领和指导作用。

2.支教走教教师的选派范围。

(1)超编或学科有富余专任教师的学校(含公路、铁路沿线村级学校)教师。

(2)未有在乡镇工作任教经历的年龄男55岁、女50周岁以下的县城中小学教师。

(3)未有在村级学校或校点工作经历的男55岁、女50周岁以下的乡镇中心校教师。

(4)新招聘的应历届毕业生。

(5)从外市、县调入XX县的教师。

(6)因患重大疾病正在治疗的教师可暂缓支教走教。

3.支教走教年限。

教师支教走教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学年,最长时间为六学年。

4.支教走教教师的选派原则。

遵循“积极稳妥,派其所需,注重实效,互动双赢”的原则。每年春季学期结束前,乡镇学校根据自身实际,确定需要支教走教的学科及名额,经校领导班子讨论,书面上报教育局;城区学校、乡镇中心校根据实际情况,经校班子讨论,确定选派支教走教教师名单。支教走教教师的选派由县教育局人事股根据各乡镇学校(含村完小或教学点)各学科教学的实际需要,统一安排到各有关受援学校支教走教。

5.支教走教教师工作的基本要求。做到“七有”:有读书笔记;有每学期的教育教学工作计划;有教案;有听课记录;有教学反思;有每学期的工作总结或教学体会或教学论文;有教育教学专题研究记录,这些资料将作为支教走教教师考核的备查依据。

三、保障措施

(一)政策保障。

教师在支教走教期间人事编制、工资和聘任岗位仍保留在原单位,期满后仍回原单位工作(除人事关系变动外)。各受援学校负责教师支教走教期间的住宿生活、工作岗位及日常管理,如实对教师支教走教期间的工作情況进行考核评价,并反馈给县教育局作为是否继续选派的重要依据。支教走教教师的年度考核与受援学校教师年度考核同步进行,考核结果由受援学校抄送支教学校。

具体措施如下:

1.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绩效工资由支教学校发放。在支教走教期间享受派出学校同类同级教师福利待遇。是党团员的,应将组织关系暂迁至受援学校,参加受援学校党团组织生活。

2.教师在支教走教期间,其评聘中级教师职务或高级教师职务,与受援学校正式教师的评聘条件等同。城区教

师任期内评聘中级或高级职务资格的,必须有在乡镇中小学工作一年以上的经历。

3.每学年度末由受援学校负责对支教走教教师进行年

度综合评价和奖励。评价和奖励分为三个等次。

4.对符合条件但不服从学校支教走教安排的教师,学校应给予批评教育,经教育仍不服从学校安排的,当年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并且当年不得参与各种评优评先活动。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支教走教教师继续留在受援学校支教走教,并且不得享受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经费保障。

支教和走教工作经费采用据实结算方式,主要用于向选派的支教走教教师发放工作补助、生活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具体发放标准按《XX县2017—2018学年度支教走教教师经费补助方案》的通知精神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XX县支教走教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县教育党工委书记、局党组书记、局长)副组长:XXX(县教育党工委副书记、副局长)

XXX(县教育局副局长、教研室主任)

XXX(县教育局副局长)

XXX(县教育局纪检组长)

成员:XXX(县教育局人事股股长)

XXX(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XXX(县教育局计财股股长)

XXX(县育局督导室主任)

XXX(县教育局教研室副主任)

领导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人事股,办公室主任由XXX同志担任,副主任由XXX、XXX同志担任。

2.XX县支教走教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的支教走教工作。

城区各中小学、乡镇中心校都应成立本校支教工作领导小组,校长负总责,并由一名副校长分管负责,按照省党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厅发…2006?133号)文件“支教走教队员是代表,支教单位作后盾,第一把手负总责,不改变面貌不脱钩”规定的精神,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支教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讲求支教工作质量。

(二)具体组织实施。

1.制定经费使用方案。由县教育局会同县财政局制定经费使用方案,明确资金发放和管理办法。

2.规范选派程序。县教育局按实际需求落实支教走教教师选派工作。及时组织支教学校、受援学校及支教走教教师本人三方应签订支教走教协议书以明确权责(三方协议内容和格式由县教育局印制),协议一式四份,支教走教教师本

人、支教学校、受援学校和县教育局各留存1份。签约后,各受援学校应该主动与支教学校对接,及时确定选派教师的出发方式、出发时间等派送事宜,确保支教走教教师按时到岗。

3.及时研究解決具体问题。县教育局要通过内部调剂、安排受援学校教师跟岗培训等多种方式,解决支教学校的教师缺口问题,要为支教走教教师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4.加强日常管理工作。各受援学校要切实加强教师支教走教期间的日常管理工作,要对支教走教教师进行跟踪管理,如实对教师支教走教期间的工作情況进行考核评价。

(1)教师支教走教任务完成后,由受援学校对其支教走教期间师德、工作等方面进行评鉴,评鉴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到支教走教教师派出学校并报区教育局支教办备案。

(2)在支教走教期间,支教走教教师每学期初、学期末要将每学期的支教走教工作计划和总结打印一式三份,分别交到区教育局支教办、支教学校和受援学校存档备案。教师在支教走教期间的各种材料,支教学校均应完整归入其个人业务档案袋。

(3)支教走教教师县区教育局、受援学校和支教学校共同管理,主要以受援学校管理为主,支教学校管理为辅。受援学校负责日常考勤、教育教学工作考核。

(4)受援学校要建立健全支教走教教师考勤制度、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定期检查支教走教工作开展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并向县教育局支教办汇报工作情况。支教走教教师在交流期间应坚守岗位,不得随意离岗、脱岗,遵守受援学校考勤制度,严格履行病事假请假制度。未经请假而随意离岗者或请假期满而未按时到岗者按旷工处理。受援学校每学年要将支教教师的考勤情况以书面形式向支教

学校进行通报,缺勤达到或超过相关规定的,由支教学校按规定扣除相应的工资和绩效工资。

(5)各支教学校要重视做好每学年支教走教工作的总结,积累经验,不断探索进取,力求本校支教工作质量不断提高。区教育局将把支教工作纳入学校的教育教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进行考核。县教育局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区支教工作总结大会,鼓励表彰支教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

(三)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调查摸底。(2018年6月20日至30日)

各校应按要求立即做好XX中小学教师支教走教政策宣传,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有关支教活动的文件精神,使广大教师明确建立这一制度的重要性,认识到实行城区学校教师到乡镇学校轮教(支教走教)的制度是形势发展的需要,是教育改革的需要,是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实现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需要,是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

举措,确保每一所学校、每一位教师都能充分掌握并理解有关政策。从而动员广大教师积极参与和支持这项工作。

2.下达指标,确定对象(2018年7月1日至10日)

县教育局研究决定受援学校具体名单,并按照受援学校紧缺学科需要进行登记,确定支教学科和支教名额,并下达给各城区学校。凡有支教任务的学校均要鼓励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报名参加,如自愿报名未能完成教育局下达的支教走教指标任务的,应采取组织选派的形式进行,以确保7月10日完成支教走教报名工作。各学校确定对象,审查、汇总后,将支教走教人员具体名单上报县教育局人事股。

3.组织实施,全面落实(2018年8月30日前)

县教育局对各学校上报的支教走教教师名单认真审定,落实支教走教教师和受援教学校,组织拟定参加支教走教的教师开展支教走教协议书签订工作。支教教师持通知书按时到受援学校报到。

4.总结计划(学期期末)

支教学校与受援学校共同负责支教走教教师每学期工

作情况的总结。学期结束前,支教走教教师要以书面形式向支教学校和受援学校报告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措施以及新学期工作计划。支教走教教师每学年的工作总结必须报县教育局备案。

秋季学期结束后,各支教学校和受援学校要上报本校支教走教计划实施情况总结及下一学年选派需求。(各中心学校上报本学年所辖村完小支教走教计划实施情况总结。)

五、本实施方案最终解释权属XX县教育局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