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聘任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的通知

教育局聘任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进一步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切实提高在校学生的法治意识、安全防范意识,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经研究决定,聘请X名同志兼任我县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为在校学生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现将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聘任期限

法治副校长实行聘任制,聘期为一年。聘任时间从X年X月到X年X月。

二、工作职责

X.帮助学校推进“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创建活动。了解校园治安状况和师生法律需求,帮助学校制订和完善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遵纪守法的规章制度,结合学生年龄特点和学校教学实际,开展防火、防盗、防交通事故等遵章守纪教育,帮助学生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X.指导和帮助学校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协助学校开设法治教育课,参与研究制定学校法治教育教学计划,每年开学季至少到兼职学校开展一次法治宣讲活动。

X.协助学校加强与镇、村(社区)、家庭及社会等有关方面的联系,促进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法治教育机制的完善,落实各项综合治理工作措施。

X.协助有关部门整治学校周边的治安环境,及时消除学校周边不良环境对学生的影响。配合妥善处理学生违法犯罪案件,严肃查处侵害学生和扰乱学校秩序的案件,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

X.认真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法治、安全及其他方面的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配合,切实担负起责任。

学校要高度重视青少年学生的法治教育工作,认真研究分析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的现状,把法治教育列入日常的教育教学内容,并针对青少年学生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法治教育活动。

要落实专人及时与挂钩单位和法治副校长进行联系沟通,大力支持、密切配合法治副校长的工作,对学生法治教育、校园治安管理及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等问题,及时、主动地与法治副校长和政法部门研究协商,共同做好学校法治教育和治安等工作。

(二)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与使命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