堤防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堤防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一)基本安全规定

(1)堤防工程度汛、导流施工,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要求和工程需要编制方案报合同指定单位审批,并由建设单位报防汛主管部门批准。

(2)堤防施工操作人员应戴保护手套和其他必要的劳保用品。(3)度汛时如遇超标准洪水,应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4)施工船舶上的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水上作业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5)土料开采应保证坑壁稳定,立面开挖时,严禁掏底施工。(二)堤基处理安全技术要求

堤防地基开挖较深时,应制订防止边坡坍塌和滑坡的安全技术措施。对深基坑支护应进行专项设计,作业前应检查安全支撑和挡护设施是否良好,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施工。当地下水位较高或在黏性土、湿陷性黄土上进行强夯作业时,应在表面铺设一层厚约50~200cm 的砂、砂砾或碎石垫层,以保证强夯作业安全。

强夯夯击时应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现场施工人员应戴好安全防护用品。夯击时所有人员应退到安全线以外。应对强夯周围建筑物进行监测,以指导调整强夯参数。地基处理采用砂井排水固结法施工时,为加快堤基的排水固结,应在堤基上分级进行加载,加载时应加强现场

监测,防止出现滑动破坏等失稳事故的发生。

软弱地基处理采用抛石挤淤法施工时,应经常对机械作业部位进行安全检查。

(三)堤身施工安全技术要求

筑堤工作开始前,必须按设计要求对堤基进行清理,排除障碍物,保证堤基的稳定、牢固可靠,符合安全施工的要求。地基清理时,对于堤基内的井窖、墓穴、树坑、坑塘及动物巢穴应提高警惕,防止人员坠落伤亡,做好个人防护及设施防护等安全措施。

1.吹填筑堤施工

(1)新堤吹填应确保围堰安全,一次吹填厚度根据不同土质控制在0.5~1.5m,并采用间隙吹填方式,间隙时间根据土质排水性能和固结情况确定。

(2)吹填时管线应顺堤布置,需要时可敷设吹填支管;对有防渗要求的围堰,应在堰体内侧铺设防渗土工膜,并在围堰外围开挖截渗沟,以防渗水外溢危及周围农田与房屋。

(3)排泥管口或喷口位置离围堰应有一定安全距离,以免危及围堰安全。

2.抛石筑堤施工

(1)在深水域施工抛石棱体,应通过岸边架设的定位仪指挥船舶抛石。

(2)陆域软基段或浅水域抛石,可采用自卸汽车以端进法向前延伸立抛,重载与空载汽车应按照各自预定路线慢速行驶,不应超载与抢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