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制度汇编(个办法)

(管理制度)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制度汇编(个办法)
(管理制度)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制度汇编(个办法)

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制度汇编

甘肃省国土资源厅

二O—三年十月

1、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从业单位登记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2)

2、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6)

3、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监理管理暂行办法 (13)

4、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管理暂行办法 (27)

5、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 (27)

6、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 (37)

7、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移交与管护管理暂行办法 (50)

&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办法 (56)

9、甘肃省土地整治重大项目监督检查暂行办法 (60)

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从业单位登记备案

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从业单位管理,依据国

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土地整治项目从业单位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土地整治登记备案的从业单位包括:勘测单位,可研、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单位。

第二章登记备案的条件

i

第三条申请从事土地整治项目的单位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甘肃省内设立有专门的服务机构。

第四条申请单位应提供具有履行合同、项目执行保障能力承诺书;近2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重大经济纠纷,无商业贿赂、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的相关资料。

第五条勘测单位申请单位应具备丙级(含丙级)以上《测绘资质证书》,测绘资质的专业范围应含有包括下列之一:大地测量、工程测量或地籍测绘。

第六条可研、设计与预算编制单位:

(一)申请单位应具备国家和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乙级(含乙级)以上土地规划资质;工程咨询、工程设计丙级(含丙级)以上综合资质、水利、农林行业工程设计、水利工程或农业综合开发工程丙级(含丙级)以上工程设计专业资质;

(二)具有稳定的能承担项目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任务的土地管理、农田水利、工程预算、工程造价、工程制图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各类专业技术人员配置齐全,总人数不少于10 人,其中高级职称技术人员不少于 2 人,中级职称不少于 4 人。

第七条招标代理单位:申请单位应具备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或者省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乙级(含乙级)以上《工程招标代理资格证书》。

第八条工程监理单位:申请单位应具备国家和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丙级(含丙级)以上专业资质;专业资质

的专业工程类别应包括下列之一,包括:水利水电工程、农林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

第九条施工单位:

(一)申请单位须是甘肃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具备 3 级以上(含 3 级)房屋建筑、水利水电、农林工程、市政公用等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和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交通工程、水利水电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等专业承包资质等级;

(三)企业年检结论为合格或基本合格。

第十条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单位:

(一)申请单位应具备《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格证书》、《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证书》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资质证书》。

(二)具有稳定的能承担项目土地复垦方案编制任务的土地管理、地质矿产、水土保持、环境工程、农田水利、工程预算、工程造价、工程制图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总人数不少于10 人,其中高级职称技术人员不少于 3 人,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4 人。

第三章登记备案的程序

第十一条登记备案的程序

(一)备案公告。在甘肃省国土资源厅网站上发布登记备案公告。

(二)备案申请。申请备案单位按备案时限要求,向甘肃省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提交备案申请。

(三)备案受理。对申请备案资料进行初审,核实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资格和资质证书原件与复印件的一致性,备案资料齐全、合格的予以受理。

(四)备案审查甘肃省国土资源厅组织相关单位、专家对申请备案资料进行审查,厅纪检监察室进行全程监督。审查结果提交厅长办公会审

五)备案公示

审查结束后,在甘肃省国土资源厅网站上对审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从业单位予以登记备案,并在甘肃省国土资源厅网站公告。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二条登记备案工作2年开展一次。在备案期间内,备案单位变更名称的,从备案名单中剔除;符合条件的,可重新提出备案申请。

第十三条被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和有关单位列入黑名单的,

2年内不予受理登记备案。

第十四条甘肃省国土资源厅每年对登记备案单位进行考

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从备案名单中剔除。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甘肃省国土资源厅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规范土地整治项目施工招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土地整治项目的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及设备购置等由项目承担单位组织通过招标方式确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招标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它方式规避招标。

第三条招投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第四条勘测、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等机构实行省级准入备案和年度考核制。在省国土资源厅登记备案通过年度考核的单位方可从事相关业务工作。

第五条招标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项目招投标活动;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或提出与招标项目实际要求不符的过高的资质等级要求及其他要求。对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可向省国土资源厅举报、投诉。

第二章招标、投标

第六条项目招标由项目承担单位委托代理机构按程序组织实施。

第七条招标原则上采用公开招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项目批准单位同意可进行邀请招标:

(一)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

(二)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潜在投标人数量达不到公开招标规定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

第八条土地整治项目的勘测、设计、监理等合同金额不超过50万元的,项目建设的相关单位可采取竞争性谈判形式委托确

第十一条招标代理机构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委托代理合同;

(二)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向他人转让招标代理业务;

(三)不得从事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咨询服务;

(四)不得向他人透露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信息和资料;

(五)不得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执行招投标法有关招标代理机构的其他规定。

第九条工程施工、监理项目招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规划设计和投资预算已下达;

(二)招标方案经项目承担单位批准;

《湖北省土地整治项目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

附件9. 湖北省土地整治 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土地整治项目施工招投标活动,保证项目建设工程的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湖北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开发整理施工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土资发〔2009〕6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招投标工作的通知》(鄂土资发〔2008〕62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湖北省辖区内从事的土地整治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施工招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项目施工招投标范围主要包括土地平整、田间道路、灌溉与排水、其他工程等。可以组织项目区农民群众完成的简单、零星工程不在招投标范围之列。 招标人不得将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 招标。 第四条项目施工招投标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平等的条件下,各投标人之间就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合理造价和企业信誉等开展竞争。

第五条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 项目招投标活动进行指导、协调和行业监管,对过程中的违法违纪活动进行监督执法。 第六条项目施工招投标按分级管理原则进入各级综 合招投标中心操作。预算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原则上要进入湖北省综合招投标中心开标和评标。 第七条招标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项目施工招投标活动。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或提出与招标项目实际要求不符的过高的资 质等级要求及其他要求。 第二章招标 第八条项目施工招投标工作由项目承担单位(或委托法人)组织(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规划设计与预算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后,招标人应根据实际情况编制招投标方案,并报市(州)国土资源局审批。项目预算批复下达后,招标人应在市(州)国土资源局的监督指导下,按照批准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投标,并将招投标结果报省国土整治局备案。 招投标方案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工期、投资规模、建设规模、招标方式、公告日期、划分标段的方式和数量、标段金额、开标日期、组织形式、计划开

乡镇土地整理项目工作实施方案

乡镇土地整理项目工作实施方案 土地整理是指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土地整理专项规划,对田、水、路、林、村等实行综合整治。下面是有乡镇土地整理项目工作实施方案,欢迎参阅。 乡镇土地整理项目工作实施方案范文1 1.建设任务目标 1.1项目范围 项目区位于定远县东部,距县城约16km,地理位置为东经1175046〃~1175307〃,北纬323205〃~323412〃,项目区东接池河至练铺碎石路,南邻青春河,西为在建的京沪高速铁路,北为刘铺至青岗碎石路。涉及高刘村、刘铺村、青岗村三个行政村23个村民组,土地总面积1024.3780公顷。 1.2 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 根据安徽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皖国土资〔20xx〕1358号文件《关于下达20xx年省级投资土地整理开发项目计划的通知》,项目区土地总面积1024.3780公顷。采取的主要措施是平整土地,归并零星田块,水塘挖深加固,小塘并大塘,合理布局灌排沟渠、

田间道路和防护林带等,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完善基本农田建设,建设成高产农田区。 项目总投资3553.35万元,平均每公顷投资3.4688万元。项目实施后新增耕地面积31.9231公顷,新增耕地率3.12%。 1.3 项目工期 根据项目区气候和农时等条件,项目计划总工期16个月,跨2个年度,初步安排20xx年9开工,20xx年12月全面完成。 1.4项目主要工程建设内容 1.4.1土地平整建设工程 从总体上讲,土地平整应尽量满足项目区内自流灌溉、自流排水的要求:从细部来看,以规划田块为单位对项目区内的坑塘、废弃河道等零星地块统一平整,重新规划田、沟、路、林、平整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 土地平整拟采用机械整平,按照划分的田块,就近推填土方,尽可能减少土方的运输距离。土地平整土方分两部分,一是表土剥离回填土方,为了使平整后的耕地土质适合种植作物,对平整深度较大的田块需采取表层熟土剥离,临时堆放,待平整完成后再回填,在充分听取当地土地部门和农户的意见后,拟对于挖深超过0.6m的田块采取表土剥离,根据项目区现有土壤质地分布

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制度汇编

土地整治项目管理 制度汇编 1

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制度汇编 甘肃省国土资源厅 二○一三年十月

目录 1、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从业单位登记备案管理暂行办法错误!未定义书签。 2、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监理管理暂行办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管理暂行办法错误!未定义书签。 5、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错误!未定义书签。 6、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7、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移交与管护管理暂行办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8、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办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9、甘肃省土地整治重大项目监督检查暂行办法 (60) 1

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从业单位登记备案 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从业单位管理,依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土地整治项目从业单位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土地整治登记备案的从业单位包括: 勘测单位,可研、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单位。 第二章登记备案的条件 第三条申请从事土地整治项目的单位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甘肃省内设立有专门的服务机构。 第四条申请单位应提供具有履行合同、项目执行保障能力承诺书;近2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重大经济纠纷,无商业贿赂、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的相关资料。 第五条勘测单位申请单位应具备丙级(含丙级)以上<测绘资质证书>,测绘资质的专业范围应含有包括下列之一:大地测量、工程测量或地籍测绘。 第六条可研、设计与预算编制单位: 2

土地整理项目监理规划范本

第一章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xxxxxx土地整理项目工程。 项目业主:xxxx国土资源局。 建设地址:xxxxxx村、xxxxx村。 建设期限:150个日历天。 建设规模:项目区整理面积xxx亩。 主要工程容: 1、改建条石浆砌排灌渠xxxx米 2、新建U型槽排灌渠xxx米 3、蓄水池xxx口 4、改建村道、田间道xxxx米 5、新建中心村xx个、聚居点xxx个(基础建设) 第二章监理依据 1、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工程建设及建设监理的法律、政策、规及标准; 2、政策批准的建设计划、规划许可证及其它有关文件; 3、监理合同及业主认可的其它监理工作文件; 4、正式的设计文件、图纸、说明及设计变更; 5、依法成立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合同或协议。

第三章监理工作围、目标 第一节监理工作围 对土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中心村聚居点工程施工阶段进行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生产监理、合同、信息管理及组织协调。 第二节监理工作目标 监理工作总目标:我公司将以优质的服务使本工程建设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目标,并尽力使业主在整个建设过程中感到满意、放心。 质量目标:工程质量达到《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质量标准,在工程预定的投资围及预期的工期,实现最佳的质量效果。 进度目标:做好进度控制,实现7个月合同工期要求,确保项目在预定的期限交付使用。 投资目标:按照《施工图设计》确定工程量和招标单位发出的工程量变更通知所明确的工程量,严格制订现场计量及技术经济签证制度,以不突破《施工合同》中所约定的工程价款总额为投资控制目标。 安全、文明施工目标:以控制工程项目安全目标为中心任务,通过预控、规、科学、有序的管理,严格执行省、市行政主管部门对安全文明施工颁发的有关规定,实现施工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重大伤亡事故,创文明施工现场。 第四章项目监理组织机构

农村土地整理项目实施方案

农村土地整理项目实施方案 标准格式与编写、报送要求 A、封面格式 ×××项目实施方案 编制单位: 推荐单位: 编制时间: B、目录 第一章总论 第二章项目业主 第三章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第四章整理土地的价值分析 第五章建设内容与建设规模 第六章规划方案 第七章建设地点、建设条件与环境保护第八章实施计划 第九章招标方案

第十章总投资估算及投资使用计划 第十一章资金筹措方式及融资方案分析 第十二章经济评价 第十三章项目风险分析 附件与附表 C、正文编写要求 第一章总论 主要内容包括: 一、项目概要 二、项目范围与编制依据 三、主要的技术和经济指标(用表格的方式进行描述) 第二章项目业主 主要内容包括: 一、有效营业执照涵盖的全部内容 二、基本情况介绍 三、最近三年的资产情况、债务情况、经营情况以及在建工程情况 四、附件:营业执照、银行信用证明、最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及其他与项目业主相关的附件等。

第三章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主要内容包括: 一、项目的由来 二、建设的必要性 第四章整理土地的价值分析 主要内容包括: 一、整理土地的位置 二、区域总体规划 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四、整理土地的价值分析 第五章建设内容与建设规模 主要内容包括: 一、建设内容 二、建设规模 第六章规划方案 以经过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第七章建设地点、建设条件与环境保护主要内容包括: 一、建设地点

二、建设条件 三、环境保护 第八章实施计划 一、拆迁安置方案 (一)整理土地及人口现状 (二)拆迁安置方案 二、前期工作计划 三、建设工作计划 第九章招标方案 一、招标的内容 二、招标方案 第十章总投资估算及投资使用计划 一、估算的范围 二、估算的依据 三、总投资估算 四、投资使用计划 第十一章资金筹措方式及融资方案分析 一、资金筹措方式 二、融资方案分析

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制度汇编(9个办法).

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制度汇编 甘肃省国土资源厅 二○一三年十月

目录 1、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从业单位登记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2) 2、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6) 3、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监理管理暂行办法 (13) 4、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管理暂行办法 (27) 5、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 (27) 6、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 (37) 7、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移交与管护管理暂行办法 (49) 8、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办法 (55) 9、甘肃省土地整治重大项目监督检查暂行办法 (60)

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从业单位登记备案 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从业单位管理,依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土地整治项目从业单位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土地整治登记备案的从业单位包括:勘测单位,可研、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单位。 第二章登记备案的条件 第三条申请从事土地整治项目的单位须是国内注册的独 立法人,并在甘肃省内设立有专门的服务机构。 第四条申请单位应提供具有履行合同、项目执行保障能力承诺书;近2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重大经济纠纷,无商业贿赂、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的相关资料。 第五条勘测单位申请单位应具备丙级(含丙级)以上《测绘资质证书》,测绘资质的专业范围应含有包括下列之一:大地测量、工程测量或地籍测绘。 第六条可研、设计与预算编制单位: (一)申请单位应具备国家和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乙级(含乙级)以上土地规划资质;工程咨询、工

土地整理监理细则(新版).

昆明市寻甸县联合乡北河等2村土地整治项目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内容提要: 专业工作特点 监理工作流程 安全监理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 监理的工作方法及措施 项目监理机构(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云南易通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目录 一、总则 二、工程概况及工程特点 三,参建单位 四,监理工作流程 五、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六、监理工作的方法与措施 一、总则

1、编写目的,为了指导监理人员有效地控制本工程质量,实现监理规划目标;同时也为施工人员了解工程施工程序及工程质量要求,相互勾通信息,减少失误而编制。 2、编写依据: (1)业主和承包签订的施工合同; (2)设计图纸、文件、资料。 (3)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4)施工组织设计 (5)与本工程施工内容相关的质量标准。技术条款、规程、规范,《土地开发整理施工规范》,《公路工程施工规范》GL260-98,《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GB50203-98;《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1999。《建筑工程质量评定标准》GBJ301-88等编制。 3、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土地整理项目工程的监理,本细则根据项目土地平整项目、及生产田间道路工程、水利设施中农渠、沟渠、涵、及机井等配套设施工程。 二、工程概况及工程特点 1、土地平整工程 项目区地形较为平坦,比较好整。按规程要求,按照“田成方、林成行、路成框、渠相连”的要求,考虑当地机械化耕作的需要,规划对项目区土地分块进行土地平整。耕作田块的长度按照耕作机械工作效率、田块平整度、灌溉均匀程度、灌排水畅通度及防止风害等要求。 2、农田水利工程 2.1农沟开挖 项目区周边均有数条排水沟存在,所以项目区内只规划排水农沟,与其周边斗沟相连,共同组成项目区的排灌体系。项目区排水开挖农沟37972 米, 2.2田间道路工程

实施方案:县旱地改水田土地整治项目实施方案

××县旱地改水田土地整治项目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县旱地改水田(以下简称“旱改水”)工作,进一步落实耕地“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制度,有效缓解我县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压力。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4号)、原国土资源部《关于补足耕地数量与提升耕地质量相结合落实占补平衡的指导意见》(国土资规〔××〕8号)、《关于改进管理方式切实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通知》(国土资规〔××〕13号)和《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推进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目标任务 根据市下达我县××—××每年新增水田1700亩的任务,××年度全县计划实施“旱改水”土地整治项目新增水田2000亩。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从自然条件和生态建设要求出发,科学合理安排“旱改水”土地整治项目建设;

坚持尊重土地权属人意愿,在项目实施前充分征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等土地权属人意见; 二、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措施。为确保我县旱改水土地整治项目有效开展,成立旱改水土地整治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协调解决旱改水土地整治工作有关重大事宜,指导督促旱改水土地整治工作的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农村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旱改水综合土地整治日常工作。 (二)工作流程 接受年度下达任务→开展前期调查与选址→规划设计→方案评 审→项目规划批复→项目资金批复→组织实施→初级验收→项目审 计→竣工验收→落实移交管护→新增耕地指标管理→地类资料报备。 (三)职责分工

土地整理项目管理制度两篇

土地整理项目管理制度两篇 篇一:土地整理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XX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申报、入库审批、工程施工、竣工验收、设施管护、资金使用及管理等工作,根据《XX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XX省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财务管理暂行办法》、XX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XX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使用方式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XX省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XX省使用中央或地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部分等省级以上财政性资金安排实施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省国土资源厅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国家和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入库、实施、竣工验收等行政管理工作。所属土地整理机构具体负责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组织实施,受委托进行项目踏勘复核、入库材料和规划设计初审、项目实施监督及成果初验等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州(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行政区域内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监督管理,所属相关事业单位负责项目踏勘、材料初审等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实施管理,所属土地开发整理机构是项目实施的承担单位。

第四条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认真履行职能,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申报入库、项目实施、竣工验收、设施管护、资金使用等监督管理并提供技术服务,对拟上报的基本农田面积、灌溉水田面积、项目资金安排明细等有关情况进行核查。所需经费由省财政厅会同省国土资源厅在省级收取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中解决,按不超过当年国家和省级项目投资预算的2%安排,不得截留、挪用、挤占项目经费。 第五条项目管理坚持下列基本原则: (一)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的原则; (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的原则; (四)、实行统一组织,分级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项目内容 第六条国家投资项目是指国家以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和提高耕地质量为主要目的,集中资金成规模进行耕地开发整理的项目。建设期1-3年,建设规模和新增耕地率要求如下: 土地开发:丘陵山地100-600公顷(1500-9000亩),坝区平地400-20XX公顷(6000-30000亩),新增耕地率60%以上; 土地整理:丘陵山地100-1000公顷(1500-15000亩),坝区平地400-20XX公顷(6000-30000亩),耕地率3%以上; 土地复垦:丘陵土地60-400公顷(900-6000亩),坝区平地200-1000公顷(3000-15000亩),新增耕地率40%以上。 第七条省级投资项目是指以有效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或增加耕地面积为主要

土地整治项目监理

一土地整治工程监理概述 1.1 土地整治工程的概念和特点 1.1.1土地整治工程监理的概念 土地整治工程监理单位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企业,接受实施单位的委托,承担其项目工程管理,并代表实施单位对施工单位的建设行为进行监控的专业化服务活动。 1.1.2 监理工作目标 (1)监理工作的总目标:土地整治工程监理目标控制是根据业主方提出的监理委托要求,通过目标规划、风险管理和动态控制、使监理工程项目的实际投资不超过合同投资,实际建设周期不超过合同建设周期,确保净增耕地面积达到规划设计数量;各类单体工程通过当地质检机构的合格验收;同时保证业主所要求的使用功能得以圆满实现,最终一次通过专家组的验收;尽可能好地实现项目的社会效益目标、投资目标、进度目标、质量目标的四者统一。 (2)工期控制目标:以合同工期为控制目标。 (3)质量控制目标:施工承包合同所规定的质量目标。 (4)投资控制目标:以合同价为控制目标,确保工程总的造价不突破业主的投资计划。 1.1.3 监理工作范围 土地整治工程监理范围包括工程项目开工前期工作、施工全过程监理及保修期间的监理,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四控制,对工程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业主、施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协调等。 1.1.4 监理工作依据 (1)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规、标准、规范, (2)经批准的规划设计和工程的设计文件

(3)委托人与建设相关方签订的合同 如:(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3)《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4) 工程监理委托合同,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工程施工图纸,规划设计变更,其他相关设计文件,工程招投标文件。 (5) 项目所在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6) 相关技术规范: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土地开发整理标准》(TD/T1011-1013-2000)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1-2000)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J021-89)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99)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92) 《泵站安装及验收规范》(SL317-2004) 《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SL18-91)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

土地整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总结

2013年内蒙古农村土地整治重点工程 克什克腾旗土城子镇子项目第四标段 施工管理工作总结报告 华北有色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2015年6月 我公司承担的《2011年内蒙古农村土地整治重点工程克什克腾旗土城子镇

子项目第四标段》施工于2014年5月4日正式开工,在项目相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经过12个多月的紧张施工,至2015年5月18日,完成了如下任务工程,具体汇报如下。 一、工程概况 (一)项目地点:土城子镇天保同号村的大营子组、炒蛋房组、书声组。 (二)本标段设计主要工程内容:1、土地平整74252m3;2、机井工程:机井成孔(50m)15眼,750m;3、井房工程:18座;4、管道工程:φ160PVC-M 管道铺设安装30675m,排水井36座;5、田间道路工程:改建田间道 (路面宽4m)5500m,改建生产路(路面宽 2.6m)550m;6、农田防护工程:推土机推树根2000株;7、采购设备:水泵及附属设备(200QJ80-55-5)15套,减压起动器15套,井房门(2000×900)18套。 (三)工程中标情况 根据《招投标法》,克什克腾旗国土资源局委托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2014年4月1日,我公司以2560237.27元中标。 二、工程进度及工程量完成情况 1、土地平整工程:2014年10月26日至11月16日、2015年3月 30日至至4月15日完成土地平整分部工程全部施工任务,项目设计平整田块8个,应项目区群众的建议,克旗国土局土地整理中心和监理同意,对设计的8个田块工作量进行了适当调整,同时新增56号、68号、69号3个田块,共完成工程量为73937m3。 2、机电井工程:2014年5月4日至2014年8月30日,新打机电井15眼,完成机电井全部施工任务,设计工程量750m,完成总工程量为919m,较设计工程量增加229m。 3、井房工程:2014年7月27日至2014年11月6日,完成井房工程全部施工任务,按设计变更要求共修建井房18座。 4、管道工程:2014年10月24日至2014年11月20日,完成管道工程全部施工任务,设计工程量30675m,完成(φ160PVC-M)28017m,较设计工程量减少2658m。 5、排水井工程:2015年4月7日至2015年4月30日,完成排水井工程全

2020年土地整理项目实施方案5篇

2020年土地整理项目实施方案5篇Implementation plan of land consolidation project in 20 20

2020年土地整理项目实施方案5篇 小泰温馨提示:报告是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 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 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等,以取得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本文档根据申请报告内容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 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整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 1、篇章1:20xx年土地整理项目实施方案范文 2、篇章2:20xx年土地整理项目实施方案范文 3、篇章3:20xx年土地整理项目实施方案范文 4、篇章4:土地整理实施方案 5、篇章5:土地整理项目实施方案 我国土地利用目前正面临人口增长和经济建设的双重压力,开展土地整理是协调人地关系的一个重要途径,应该怎样 实施呢?下面是小泰整理的一些关于20xx年土地整理项目实施方案,供您参阅。 篇章1:20xx年土地整理项目实施方案范文

项目区位于定远县东部,距县城约16km,地理位置为东 经117°50′46〃~117°53′07〃,北纬32°32′05〃 ~32°34′12〃,项目区东接池河至练铺碎石路,南邻青春河,西为在建的京沪高速铁路,北为刘铺至青岗碎石路。涉及高刘村、刘铺村、青岗村三个行政村23个村民组,土地总面积1024.3780公顷。 1.2 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 根据安徽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皖国土资〔20xx〕1358 号文件《关于下达20xx年省级投资土地整理开发项目计划的 通知》,项目区土地总面积1024.3780公顷。采取的主要措施是平整土地,归并零星田块,水塘挖深加固,小塘并大塘,合理布局灌排沟渠、田间道路和防护林带等,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完善基本农田建设,建设成高产农田区。 项目总投资3553.35万元,平均每公顷投资3.4688万元。项目实施后新增耕地面积31.9231公顷,新增耕地率3.12%。 根据项目区气候和农时等条件,项目计划总工期16个月,跨2个年度,初步安排20xx年9开工,20xx年12月全面完成。 1.4项目主要工程建设内容

湖北省土地整治项目土地权属调整管理办法

湖北省土地整治项目土地权属调整管 理办法

整。土地使用权调整包括土地使用权或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调整、土地整治后新增耕地使用权的调整。土地她项权利调整包括土地整治过程中因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调整而产生的她项权利的调整。 第四条权属调整管理的主要内容 (一)土地权属现状调查; (二)土地权属现状调整意愿调查; (三)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四)地籍测量; (五)土地质量评价; (六)权属调整方案编制; (七)方案公告和异议处理; (八)分配土地; (九)地籍档案整理。 第五条权属调整管理应遵循的原则 (一)公开、公平、自愿的原则; (二)参与土地整治各方原有位置基本不变的原则; (三)与农业现代化建设相适应的原则。 第六条权属调整管理的基本要求 (一)土地权属现状确认应该与土地登记、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土地变更调查、整治土地面积、地

类、地力等级、耕作状况、耕地质量及整治潜力等相结合; (二)土地权属调整应该注重对项目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和竣工验收三个阶段土地权属调整工作的管理,确保权属调整方案的合理性与可行性; (三)土地权属调整实施过程中必须做到公告、检查和指导到位,确保土地权属调整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章土地权属调整方式 第七条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之间土地所有权调整方式 (一)为使整治后的田块连片规则,应在原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之间边界不规则处,按等量或等价、并使调整范围尽可能小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后进行土地所有权调整。 (二)土地整治过程中,新建主干道路、主干沟渠建设用地应经过土地征收的方式将集体土地调整为国有土地。 第八条集体土地与集体土地之间土地所有权调整方式 (一)村界两侧,可按等量或等价原则进行调

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监理规范(试行)

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监理规范 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监理规范(试行) 2012—11—10发布2013—01—01实施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发布 [电子邮件地址]

1 总则 1.0.1 为提高云南省土地整治项目施工监理水平,规范云南省土地整治项目施工监理行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 监理单位必须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合同中应包括监理工作的范围、服务周期、酬金、合同双方的职责和权利等。项目承担单位应将工程监理合同的相关授权内容,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项目承担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在工程监理合同范围内的联系活动应当通过监理单位进行。 1.0.3 云南省土地整治项目施工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1.0.4 监理单位应公平、独立地开展监理工作。 1.0.5 云南省土地整治项目施工监理在遵循本规范的同时,还应符合国家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相关规范、国土资源部管理制度及办法。 1.0.6 本规范适用于云南省土地整治项目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2 术语 项目承担单位相应的土地整治项目实施机构。 监理单位具备相应监理资质,并在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登记备案的监理单位。承包单位具备相应施工资质,承担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建设的施工单位。 监理机构监理单位依据监理合同约定,派驻项目现场全面履行监理合同的组织机构。 监理工程师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同时持有云南省土地整治项目监理培训证书,并在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登记备案的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负责履行工程监理合同、主持监理机构工作的监理工程师。 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监理规范 副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代表总监理工程师行使其部分职责和权力的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监理机构岗位职责分工和总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负责实施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的监理工作,具有相应监理文件签发权的监理工程师。 监理员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具有同类工程相关专业知识,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从事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 监理规划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并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用以指导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监理实施细则根据监理规划,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用于实施某一专项监理工作的操作性文件 巡视监理人员在现场对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进行的定期或随机的监控活动。 旁站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对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施工过程进行的监控活动。 平行检验监理机构利用一定的检验手段,在承包单位自检的基础上独立进行的检验活动。 工程变更在施工过程中,按照规定程序对规划设计做出的改变。 工程计量根据设计文件及承包合同中关于工程量计算的规定,监理机构对承包单位申报的完成工程量进行的核验。 工地例会在施工过程中,针对工程质量、进度、造价、安全、合同管理等事宜定期召开的,由有关单位参加的会议。

土地整治项目工程质量施工管理研究

土地整治项目工程质量施工管理研究 发表时间:2019-09-10T15:31:34.733Z 来源:《城镇建设》2019年第14期作者:李霞 [导读] 尤其是近年来,我国在土地整改方面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大大提升了土地的集约利用力,使生态环境变得更为优质,同时还促使土地的结构发生了变化。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建设管理局 830002 摘要:现阶段,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的土地整治工程的发展也越来越迅速,人们的生活水平也逐渐的提高,对环境的要求也越来也高土地整改工作的进行有如下优势:(1)可以起到保护耕地的作用,最大限度地提升土地资源的利用率,促进生态系统的改善;(2)可以改善人们的生存环境,使之朝着可持续的方向发展变化。尤其是近年来,我国在土地整改方面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大大提升了土地的集约利用力,使生态环境变得更为优质,同时还促使土地的结构发生了变化。 关键词:土地整治项目工程;质量施工管理;研究 引言 加强土地整改项目施工,是推动国土资源开发、促进基础建设的重要途径。建立较为可行的土地整治项目施工管理体系,通过体系的理论来指导土地整治项目工程质量施工,能够取得更高质量的土地整治效果。文章将重点研究土地整治项目工程质量施工管理,从不同管理角度探讨关键因素的处理,为构建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管理体系提供新思路。 1土地整治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1.1对土壤的影响 在土地整治的环节中,会对土壤造成一定的影响。影响主要包括造成土壤养分迁移,改变土壤结构。对土壤环境进行影响,主要是通过整治土壤的方式将土壤内部的理化性质、有机碳储量以及养分循环进行改变所产生的影响。土地的利用方式将土地的结构改变,让土壤的养分循环、生态过程、微生物以及土壤碳库收到影响,会进一步导致土壤沙漠化、土壤污染、土壤中水分流失以及土壤肥力变化的情况发生。土地的整治会对土壤带来众多的影响,基于此我们在进行土地整治工作时,首先需要对土壤进行深耕深松,从而提高土壤的有效耕层;其次需要对耕地的面积进行扩充,在丘陵地区可以修建梯田等措施,从而降低水土的流失;最后可以增加土壤的肥力,改善土壤的结构。 1.2对气候的影响 土地整治对于气候环境的影响主要通过两个途径,首先是改变土地使用方式,这使得植被的覆盖面积减少、地表粗糙程度增加,使得土壤的性质发生改变,从而使得整个区域的降雨、温度、湿度以及风速发生变化。其中,最为明显的例子便是在城市化背景下,土地使用方式的改变所带来的城市热岛效应;其次,由于土地利用方式的改变使得森林等生态用地减少,而工业用地与农业用地增加,使得空气中的CO2气体增加,导致全球变暖的情况发生,影响了整个区域气候。因此,在进行土地整治的过程中,需要增加生态用地,建设农田防护林带,以此来降低风速、净化空气、储存水分以及改善农田气候。 2土地开发整治 土地开发整治指的是在某些地域或者范围内,根据土地利用相关规划中所确立的不同任务,在不违背规划的前提下,按照土地所具有的特征,利用多种措施对土地利用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改造等整治工作,最大限度地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和使用价值,进而促进生产、生活、环境提升的一个过程。土地开发整治不是简单完成的,而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作,开展整治活动的内容也会随着政治、经济、环境等因素的变化而不断调整。目前,我国开展土地整治活动的主要内容有:(1)进一步优化土地结构;(2)平整土地,进一步提升土地的集约利用效率;(3)对道路沟渠等网络的规划建设;(4)改革农村居民用地;(5)将废弃用地做到最大化的重新利用;(6)明确土地的规模及所属权;(7)在保证生态环境不被破坏的基础上,进行合理的农土用地开发。1)3S技术也就是RS、GIS和GPS-RTK测量技术,在土地整治信息化的构建中主要通过3S技术进行开展。2)GIS就是地理信息系统,这种软件主要是获取了大量的地理空间数据后,通过相应的技术及理论对数据进行综合分析、管理,然后向人们提供管理所需的相关信息。该系统的优势就是能对数据进行高效的整理、分析并加以应用。3)RS是指遥感技术,主要是借助一种探测仪器,即使不与目标接触也能准确记录目标反射出的电磁波,然后经过计算机分析出目标的相关特征。该系统最大的作用就是能准确提取目标物的相关信息。 3土地整治项目工程质量施工管理 3.1加强项目资金管理 项目使用资金虽然是由国家报批,但在进行使用时需要加强对其应用和回报效益的管理,并科学合理的对资金应用加以控制,切实降低土地整治工程管理成本,规避资金管理风险。我国应当加强对国外先进理念与机制的借鉴,建立完善的资金管理机制,加强对报审批用流程的控制,以保证资金专款专用。在此基础上,企业财务部门也要加强建设完善相关的管理规范,确保项目资金预算管理制度能够得到有效的落实,资金实际使用情况需要定期进行上报,接受上级的检查与监督。各个区域也要充分发挥政府职能部门的主观能动效应,积极构建土地整治组织管理机构,由组员到组长全员承担起个人责任,明确进行职能划分,避免出现问题时存在责任推诿情况;同时也要针对传统模式下专业人才匮乏的情况建立完善的技术指导小组,根据区域内实际情况从农业、水利、交通、土地管理等部门抽调专业人才为土地整治工程项目管理奠定人才基础。 3.2成本管理质量影响因素的控制 对于土地整治项目工程施工管理中的成本管理,应首先明确施工成本目标并非独立概念,而是应时刻与整体项目的工程施工质量目标、进度目标等关联,同时还需要体现一定的工作效率、资源消耗等高价值内容。在控制成本管理质量影响因素时,应积极关注施工成本控制周期,该期限不能延续过长时间,原则上可实行月度性核算,并基于标准算法完成对比分析,对于短期内需要完成的成本控制,不易选用过长期限中的成本数据,而应坚持以近期成本为主,主动优化控制准度,完善控制的详实内容。现阶段的土地整治项目工程成本管理中,应建立清晰的管理思路,构建完整的管理体系。技术上研究创新更科学、更精细化的方案。在材料供应方面,积极对比市场中具有较高资质的合作方建立商务往来关系。对于项目管理中不同组织结构编排下的职能人员要进行岗位考核,适时急性调整,且要关注组织管理

云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

云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云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申报、入库审批、工程施工、竣工验收、设施管护、资金使用及管理等工作,根据《云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使用方式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云南省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云南省使用中央或地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部分等省级以上财政性资金安排实施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省国土资源厅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国家和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入库、实施、竣工验收等行政管理工作。所属土地整理机构具体负责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组织实施,受委托进行项目踏勘复核、入库材料和规划设计初审、项目实施监督及成果初验等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州(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行政区域内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监督管理,所属相关事业单位负责项目踏勘、材料初审等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实施管理,所属土地开发整理机构是项目实施的承担单位。 第四条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认真履行职能,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申报入库、项目实施、竣工验收、设施管护、资金使用等监督管理并提供技术服务,对拟上报的基本农田面积、灌溉水田面积、项目资金安排明细等有关情况进行核查。所需经费由省财政厅会同省国土资源厅在省级收取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中解决,按不超过当年国家和省级项目投资预算的2%安排,不得截留、挪用、挤占项目经费。 第五条项目管理坚持下列基本原则: (一)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的原则; (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的原则; (四)、实行统一组织,分级管理的原则。

大理州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办法

云府登331号 大政办发〔2007〕29号 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州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办法等 四个文件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司行社区): 《州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州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试行)》、《州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州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州人民政府研究通过,并经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登记(云府规登准〔2007〕30号),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五月九日州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切实做好补充耕地工作,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省土地管理条例》、《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州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是指州级(含州本级)以下所有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包括政府投资、用地单位和个人履行耕地占补平衡或土地复垦义务以及社会投资从事土地开发整理的活动。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包括: (一)重点项目:以增加耕地面积为主要目的,集中资金成规模进行耕地开发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二)补助项目:指对特定地区耕地开发给予适当资金支持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第三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申报立项、评审论证、计划下达、项目实施及竣工验收,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州级国土资源部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年度开发计划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库,负责组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审定、年度项目计划与项目投资编制、项目实施监督及项目初验。 县(市)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申报、实施、自查等工作。 第五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由县(市)国土资源部门于每年4月30日前集中申报。新建项目实行年度申报和审定,续建项目实行年度核定。 第六条申报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应符合以下原则: (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并已列入县(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库; (二)以开发未利用土地和复垦损毁耕地为主; (三)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水土流失; (四)增加有效耕地面积,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显著; (五)土地权属清楚无争议,县乡政府和当地人民群众积极性高,后续利用措施可行; (六)项目投资标准不超过该类工程国土资源行业预算定额标准。 第七条申报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础条件:项目所在区位具备土地开发整理所必需的水、电、路等配套基础设施;或已经拟定相关的道路、水利、电力工程、村庄改造等建设方案,有关措施与资金已经落实,拟同步规划、同步实施或正在实施。 (二)建设规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面积原则上在20~200公顷之间,可不集中连片,单片面积不少于3公顷,片块不超过10片。 (三)项目净增耕地面积比例:土地开发净增耕地面积不低于项目区总面积的60%;土地复垦净增耕地面积不低于项目区总面积的40%。 (四)建设期限: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建设期限原则不得 第八条申报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程序: (一)县(市)国土资源部门于每年4月30日前将申报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报州级国土资源部门; (二)州级国土资源部门从州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专家库中组织部分专家现场踏勘、论证和审查,根据项目条件进行筛选入库(占补库);

(完整版)土地整理项目监理规划

第一章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县***乡***村土地整治项目 项目业主:***县土地整理中心 建设地址:***县***镇***村 建设规模:项目区整理面积98.7482公顷。 主要工程内容: 1、土地平整工程 土地平整工程动土方43886立方米。 2、农田水利工程 清淤沟渠0.37千米,共计动土方0.0891万方;新建农桥1座;埋设PVC125mm地下防渗管道7.816千米,阀门井18个,泄水井3个;扬水点10座,扬水点房10座;打机井3眼、建井房3座、安装潜水泵3台/套、并配套安装100KV A变压器2台/套、50KV A变压器1台/套、架设高压线路0.69千米、低压线路1.362千米; 3、路、田、林网化建设 砖面田间道2.44千米,新修生产路0.808千米,整修生产路1.804千米;布置农田防护林2440株。 第二章监理依据 1、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工程建设及建设监理的法律、政策、规范及标准;

2、政策批准的建设计划、规划许可证及其它有关文件; 3、监理合同及业主认可的其它监理工作文件; 4、正式的设计文件、图纸、说明及设计变更; 5、依法成立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合同或协议。 第三章监理工作范围、目标 第一节监理工作范围 对土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中心村聚居点工程施工阶段进行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生产监理、合同、信息管理及组织协调。 第二节监理工作目标 监理工作总目标:我公司将以优质的服务使本工程建设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目标,并尽力使业主在整个建设过程中感到满意、放心。 质量目标:工程质量达到《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质量标准,在工程预定的投资范围内及预期的工期内,实现最佳的质量效果。 进度目标:做好进度控制,实现7个月合同工期要求,确保项目在预定的期限内交付使用。 投资目标:按照《施工图设计》确定工程量和招标单位发出的工程量变更通知所明确的工程量,严格制订现场计量及技术经济签证制度,以不突破《施工合同》中所约定的工程价款总额为投资控制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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