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清理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清理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清理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清理管理制度

第1条目的

为了确保工程竣工清理工作的顺利实施,保证工程项目能够如期进行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第2条相关定义

本制度所称竣工清理,是指工程竣工后对施工所产生的渣土、弃土、弃料、余泥、泥浆及其它废弃物的清理以及土地的平整、环境污染的治理,以最大限度的还原周边环境的原貌。

第3条责任单位

1.自建工程项目。

由项目部负责组织竣工清理工作,领导验收确认;需要雇佣、使用清理工作队或清理工人的需要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审核。

2.外包工程项目。

由工程部与承包商、分包商协商具体的清理事宜,并负责清理检查、清理验收工作,领导及相关部门审核确认。

第4条清理计划

在工程开工前,项目部应要求施工单位提交竣工清理计划,计划包括以下4个方面。

1.清理范围。

明确工程竣工清理的范围,根据政府有关管理制度及工程量的大

小规定竣工清理的范围;清理范围、责任事项一定要精确、严谨。

2.清理内容

①消除建筑垃圾,施工单位至少对建筑场地内集中堆放的建筑垃圾进行装车清运,按照相关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②场地平整,施工单位至少对因建筑施工而造成的场地变形进行处理,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平整恢复。

③修复损坏环境,施工单位至少对因进驻施工而损坏或污染的植被、设施进行修复,按照有关规定,如需赔偿,根据合同在结算款中扣除。

3.清理方法

①明确竣工清理方法,原则上集中处理建筑垃圾,在建筑垃圾运输、堆放过程中避免二次污染。可建议施工单位对混凝土垃圾、金属、塑料等物料进行分类清理,回收利用。

②采取适当方式平整、修复场地,需要回填或采土时应尤其注意避免对施工区域地下水的破坏。

③需要清洗被污染的绿化植物时,应注意清洗时机、用水、用药剂的选择,避免对植物造成伤害。

4.达标标准

工程竣工清理的标准以本地区政府机关下发的城市环境管理、卫生治理等相关规定为标准,项目部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

第5条检查批准程序

1.工程开工前由施工单位上交清理计划,明确竣工清理完成

的时间、期限。

2.竣工验收准备阶段,相关部门根据施工单位的清理计划进行监督和检查。

3.工程清理工作按计划完成后由项目经理验收并确认,向甲方相关部门提交《竣工清理完成报告》。

4.甲方负责人审批《竣工清理完成报告》后留存,作为竣工验收报告组成部分。

第6条本制度颁布之日起执行,由甲方负责解释。

竣工验收管理制度

竣工验收管理制 第一章总则 1.1为加工程项目强验收管理,规范竣工验收程序,保证工程质量,促进建设项目及时投产运营,并考核工程项目建设成果,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安装、重大的维修等项目。凡符合验收标准的建设项目,必须及时组织竣工验收,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1.3工程竣工验收实行三级验收,即:施工单位自行验收、竣工验收、政府部门专项验收;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须自行验收,合格后方能提请公司验收。 1.4各验收方及验收人员应遵循“严、实、细”的工作要求对工程项目验收,并对验收结论负责 第二章工程验收组织的职责 2.1项目部是竣工验收的组织协调部门,负责: 1)审核竣工验收申请(《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见附件),审查完工项目是否具备验收条件; 2)联络工程相关方,提请相关方抽派具有资质的人员组成竣工验收组,并对验收人员的资格审查; 3)配合协调竣工验收组编制竣工验收方案,配合并参与竣工验收; (4)根据项目特性,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专项验收,并组织现场人员、竣工验收组配合好专项验收,争取尽快通过验收;

5)办理工程竣工备案,组织使用部门与施工单位进行工程交接。 2.2现场工作组作为工程竣工验收的配合机构部门,负责竣工验收条件的核查,配合并参与竣工验收工作,配合专项验收及工程备案事宜;同时对于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 2.3竣工验收组是竣工验收的主导机构,由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具有相关资质人员和公司使用单位 人员及土建、设备、资料、财务、安全、审计人员、中介服务机构等专家构成,负责一下工作: (1)编制竣工验收方案,并根据合同、招标文件、工程变更文件及制定验收标准对工程质量、进度、功能、 安全性、技术性、环保性、外观等进行验收,并出具意见,形成竣工验收报告; 2)配合政府相关部门进行专项验收。 2.4项目领导小组审核确定竣工验收组的构成成员,审批竣工验收报告及专项验收申请、工程备案申请等事项。 2.5法务部负责监督竣工验收工作。 第三章工程验收的程序 3.1施工单位应在工程完工后,应及时编制竣工图和竣工报告,并组织施工单位内部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组织人员按照竣工清理计划对工程项目进行清理。 3.2施工单位自行验收合格后,编制《施工安全评价书》和《工程质量保修书》,在符合竣工验收条件后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并附验收所需的相关资料。

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规范工程竣工结算管理,确保结算的及时、公平、准确,特制度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所有施工类工程合同的结算,包括建安工程、装饰工程、环境配套工程、智能化工程及外网工程、零星工程等的合同结算。 三、职责 1、工程部负责汇总并确认合同结算资料,确保结算资料的真实准确齐全。 2、预算部负责审核结算资料、确定结算价款,并对结算数据及结算价款的准确性负责。 四、具体要求 1、合同履行完毕并验收合格后,工程部应要求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时间递交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 2、工程部将以下相关资料汇总后,填报《工程竣工结算申请单》: (2)竣工验收记录表; (3)竣工图(如有); (4)现场签证单、工程技术变更单; (5)施工单位上报的结算报告; (6)水、电费使用情况; (7)业主索赔资料的整理统计; (8)相关的技术资料; (9)合同或委托书。 3、工程部将核查完毕的结算资料及核查结果提交预算部。 4、工程部须对结算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预算部发现资料不全,审批手续不完整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在收到资料后7天内一次性发函给工程部;工程部自收到函件后7天内负责补齐资料重新提交。 5、同时采购部须提交有领用单位签章的甲供材一览表给预算部,采购部对数字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6、预算部审核、编制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工程竣工结算资料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2) 工程施工总、分包合同、补充合同或施工协议书、承诺书等; (3)工程竣工全套图纸(土建、安装等); (4) 工程技术变更和现场签证统计汇总表、审批表、结算表及变更签证的详细资料、图纸会审交底纪要; (5) 工程预(结)算书(加盖编制单位公章、预算员签章); (6)甲供材、甲控材清单; (7)工程验收记录; (8) 其他。

工程价款结算管理办法

工程价款结算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基本建设资金管理,规范工程价款结算工作程序,加强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纪律,明确各部门在合同价款结算支付中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价款结算是指对建设工程的发承包及有关服务委托合同价款进行约定和依据合同约定进行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的活动。 第二章工程价款结算支付的依据与方式 第三条合同价款结算支付管理的依据有: (1)国家、濮阳市有关工程价款结算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等政策性文件。 (2)合同的约定,包括:结算形式、结算价格的认定、已完工程量的认定、预付款的支付与抵扣、质量保证金的扣留及支付、违约责任、其他有关工程价款结算的条款等。 第四条除承包合同外,工程价款结算的其他资料为:

(一)招投标过程中形成的往来函件、承诺书、澄清函、谈判记录等; (二)经批准实施的施工图设计; (三)设计变更通知、签证、会议记录、会议备忘等有效文件; (四)其他与工程量及合同价款相关的文件和资料。 第五条工程价款支付的方式: (一)工程进度款按合同约定支付,竣工后清算。 (二)工程支付一律采用银行支票转账或汇兑支付,不支付现金。 (三)工程价款支付到合同约定的户名及账号,如收款单位要求改变收款户名、账号,必须出具盖有其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的书面证明。 第三章工程价款支付的程序 第六条工程价款支付的一般程序: (一)承包人申报:由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将支付申请并附本次结算工程量证明材料报项目监理工程师审核; (二)监理人审核:按照监理规划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依据合同约定,对本期完成的合格工程量及其价款进行审核; (三)工程部复核; (四)财务融资部复核;

竣工清理管理规定

11.6.3 竣工清理管理规定 为规范竣工清理,规避清理的风险,保证工程按时投入使用,企业应制定竣工清理管理制度。下面是某企业制定的竣工清理管理规定,供读者参考。 竣工清理管理规定 第1条目的 为了确保工程竣工清理工作的顺利实施,保证工程项目能够如期进行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相关定义 本规定所称竣工清理是指工程竣工后对施工所产生的渣土、弃土、弃料、余泥、泥浆及其他废弃物的清理以及土地的平整、环境污染的治理, 以最大限度地还原周边环境原貌。 第3条责任单位 1. 自建工程项目 由工程部负责组织竣工清理工作,总裁验收确认;需要雇佣、使用清理工作队或清理工人时需经人力资源部审核。 2. 外包工程项目 由工程部与承包商、分包商协商具体的清理事宜,并负责清理检查、清理验收工作,总裁审核确认。 第4条清理计划 在工程开工前工程部应要求施工单位提交竣工清理计划, 计划内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 清理范围 明确工竣工清理的范围,根据政府有关管理制度及工程量的大小规定竣工清理的范围;清理范围、责任事项的界定一定要精确、严谨。 2. 清理内容 (1)清除建筑垃圾,施工单位至少对建筑场地内集中堆放的建筑垃圾进行装车清运,按照相关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2)场地平整,施工单位至少对因建筑施工而造成的场地地形变化进行处理,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平整恢复。 (3)修复损坏环境,施工单位至少对因进驻施工而损坏或污染的植被、设施进行修复,按照有关规定如需赔偿,根据合同在结算款中扣除。

3. 清理方法 (1)明确竣工清理方法,原则上集中处理建筑垃圾,在建筑垃圾运输、堆放过程中避免二次污染。可建议施工单位对混凝土垃圾、金属、塑料等物料进行分类清理, 回收利用。 (2)采取适当方式平整、修复场地,需要回填或采土时应尤其注意避免对施工区域地下水造成破坏。 (3)需要清洗被污染的绿化植物时,应注意清洗时机、用水、用药剂的选择,避免对植物造成伤害。 4. 达标标准 工程竣工清理的达标标准以本地区政府机关下发的城市环境管理、卫生治理等相关规定为标准,工程部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 第5条检查批准程序 1. 工程开工前,由施工单位上交清理计划,明确竣工清理完成的相关事宜、期限。 2. 竣工验收准备阶段,工程部据施工单位的清理计划进行监督和检查。 3. 工程清理工作按计划完成后,由项目经理验收并确认,向工程部经理提交《竣工清理完成报告》。 4. 工程部经理审批《竣工清理完成报告》后留存,作为竣工验收报告的组成部分。 第6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工程部负责解释。

决算管理办法

部门决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部门决算管理工作,保证部门决算信息质量,为编制后续年度预算提供参考和依据,发挥部门决算在财政财务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等法律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年度终了,根据财政部门决算编审要求,在日常会计核算的基础上编制的、综合反映本单位预算执行结果和财务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第三条部门决算管理主要内容包括:部门决算的工作组织、报表设计、编制审核、汇总报送、批复、信息公开、分析利用、数据质量监督检查、数据资料管理以及对部门决算考核评价等方面。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纳入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应当与部门预算编报范围保持一致。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各级各类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事业单位等。 第五条通过建立部门决算管理制度,收集汇总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资金来源与运用、资产与负债、机构、人员与工资等方面的基本数据,全面、真实反映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和预算执行结果,满足国家财政财务会计监管、各项资金管理以及宏观经济决策等信息需要。

第二章部门决算工作组织 第六条部门决算工作按照“科学、规范、统一、高效”的原则,由财政部实施统一管理,各地区、各部门依据预算管理关系或财务管理关系分别组织实施。 第七条财政部是部门决算工作的主管部门。其职责主要是:(一)制定部门决算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制定全国统一的部门决算报表体系及部门决算软件,明确报表格式要求和填报口径,组织和指导全国部门决算报表及软件的布置与培训。 (三)组织和指导全国部门决算的收集、审核、汇总和报送工作。 (四)组织和指导全国部门决算批复工作,负责批复中央各部门决算。 (五)组织和指导全国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工作。 (六)组织和指导全国部门决算数据的分析利用。 (七)组织和指导全国部门决算数据质量监督检查。 (八)建立和管理全国部门决算数据库。 (九)组织和指导全国部门决算考核评价工作。 第八条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部门决算的管理工作。其职责主要是: (一)组织和指导本地区部门决算报表及软件的布置与培训。 (二)组织和指导本地区部门决算的收集、审核、汇总和报

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工程建设的管理水平,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联合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工程管理和造价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1、工程结算是指依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审核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变化,并确定最终解决办法、确定结算金额和工程结算文件的备案、归档等一系列管理活动的总称。 2、本制度适用于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材料及设备采购、甲分包工程等基本工程项目的结算管理工作。 3、工程结算管理原则 (1)廉洁奉公原则:工程结算工作中,应始终以公司利益为最高利益,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 (2)准确高效原则:工程结算中的各项计算应准确、清晰、合规,体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 (3)可复查性原则:工程结算工作的全过程应有详细、真实的记录及完善的资料管理制度,量价计算过程,审批记录等文件,资料应具备完全的可复查性; (4)合理低价原则:工程结算工作应以工程合同、客观事实等为依据,充分理解、灵活运用北京市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处理好质量、工期与成本的关系,以合理低价确定工程结算价格。 第二章各部门管理职责 1、物资部负责甲供材领用、退库、实际耗用数量的统计,单价、总价的核算,并负责与施工单位进行双方确认;负责依据合同对工程各类材料、设备帐目进行清理、核对;完善材料、设备台帐,配合成本工程师进行采购合同梳理,为确认设备购置费做好基础工作;对采购合同的执行情况、条款解释、扣款事由等向成本工程师反馈信息。 2、工程部专业工程师负责组织各方进行竣工验收,对工程竣工结算提出支付、索赔、扣款等项目提出意见。 工程部成本工程师负责各项工程造价的核算,对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核,对超损耗的甲供材进行扣减,并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报告书、工程款竣工结算审核表、单位工程结算书。 3、财务部负责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流动资产的计量确认、核算建帐,负责税务相关手续办理。 4、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商、甲分包单位负责编制工程竣工结算书,提交竣工结算资料。 5、监理单位负责工程竣工结算书及竣工结算资料的初审。 6、造价咨询单位负责审核竣工结算书及竣工结算资料,在审核过程

工程款结算及支付管理制度

工程款结算及支付管理制度(试行)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所有建设工程款结算、支付过程的监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的大、中、小型工程项目及零星工程的工程款结算及支付。 三、职责 (1)公司总经理负责工程款结算及支付的领导工作。工程部负责具体实施。 (2)工程部:组织对工程款进行结算,对结算文件的合理性、严密性负责。 (3)本制度的制定及主控为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负责本细则实施的监督、检查和维持。 四、工作程序 (一)进度款阶段计量结算 1、合同工程计量结算 (1)工程量计算方式和计价方式严格按公司与各承包商签订的承包合同执行; (2)承包商每月25日前上报本月实际已完成并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报表至监理单位; (3)监理单位应在7日内审核完毕(暂不开具支付证书),并报工程部;

(4)工程部经理根据本月完成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情况进行复审后,5日内上报给公司总工程师; (5)总工程师对上报的进度计量书进行审核,并传递至给公司分管副总经理; (6)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对进度计量书进行审批,计量的最终审批权为公司分管副总经理。经最终审批的进度计量报表发至监理工程师,进入支付程序。 2、零星工程的结算,按以下程序计量: (1)工程量计算方式和计价方式严格按公司与各承包商签订的承包合同执行; (2)工程完工后,由承包人上报实际已完成并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结算书至工程部; (3)工程部经理根据完成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情况进行审核后,5日内上报公司总工程师; (4)总工程师对上报的工程量结算书进行审查,并传递至给公司分管副总经理; (5)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对工程量结算书进行审批,计量的最终审批权为公司分管副总经理。经最终审批的工程量结算书发至工程部,进入支付程序。 (二)竣工验收计量结算 1、工程量计算方式和计价方式严格按公司与各承包单位签订的承包合同执行;

工程竣工清理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清理管理制度 第1条目的 为了确保工程竣工清理工作的顺利实施,保证工程项目能够如期进行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第2条相关定义 本制度所称竣工清理,是指工程竣工后对施工所产生的渣土、弃土、弃料、余泥、泥浆及其它废弃物的清理以及土地的平整、环境污染的治理,以最大限度的还原周边环境的原貌。 第3条责任单位 1.自建工程项目。 由项目部负责组织竣工清理工作,领导验收确认;需要雇佣、使用清理工作队或清理工人的需要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审核。 2.外包工程项目。 由工程部与承包商、分包商协商具体的清理事宜,并负责清理检查、清理验收工作,领导及相关部门审核确认。 第4条清理计划 在工程开工前,项目部应要求施工单位提交竣工清理计划,计划包括以下4个方面。 1.清理范围。 明确工程竣工清理的范围,根据政府有关管理制度及工程量的大

小规定竣工清理的范围;清理范围、责任事项一定要精确、严谨。 2.清理内容 ①消除建筑垃圾,施工单位至少对建筑场地内集中堆放的建筑垃圾进行装车清运,按照相关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②场地平整,施工单位至少对因建筑施工而造成的场地变形进行处理,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平整恢复。 ③修复损坏环境,施工单位至少对因进驻施工而损坏或污染的植被、设施进行修复,按照有关规定,如需赔偿,根据合同在结算款中扣除。 3.清理方法 ①明确竣工清理方法,原则上集中处理建筑垃圾,在建筑垃圾运输、堆放过程中避免二次污染。可建议施工单位对混凝土垃圾、金属、塑料等物料进行分类清理,回收利用。 ②采取适当方式平整、修复场地,需要回填或采土时应尤其注意避免对施工区域地下水的破坏。 ③需要清洗被污染的绿化植物时,应注意清洗时机、用水、用药剂的选择,避免对植物造成伤害。 4.达标标准 工程竣工清理的标准以本地区政府机关下发的城市环境管理、卫生治理等相关规定为标准,项目部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 第5条检查批准程序 1.工程开工前由施工单位上交清理计划,明确竣工清理完成的时

财务预算决算管理制度

财务预算决算管理 第一节财务预算管理 一、财务预算管理基本内容 第一条预算管理是利用预算对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单位的各种财务及非财务资源进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组织和协调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完成既定的经营目标。 第二条企业财务预算是企业全面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全面预算的中心。企业财务预算是在预测和决策的基础上,围绕企业战略目标,对一定时期内企业资金取得和投放、各项收入和支出、企业经营成果及其分配等资金运动所作的具体安排。财务预算与业务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共同构成企业的全面预算。 第三条企业财务预算应当围绕企业的战略要求和发展规划,以业务预算、资本预算为基础,以经营利润为目标,以现金流为核心进行编制,并主要以财务预算报表形式予以充分反映。 第四条企业法定代表人对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工作负总责,企业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财务预算管理的具体事宜,并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 第五条企业内部生产、投资、物流、人力资源等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部门业务涉及的财务预算的编制、执行、分析、控制等工作,并配合企业财务管理部门会做好企业总预算的综合平衡、协调、分析、控制、考核等工作。其主要负责人参与企业总财务预算的工作,并对本部门财务预算执行结果承担责任。 、财务预算的编制 第六条企业编制财务预算要按照内部经济活动的责任权限进行,并遵循以基本原则和要求: (一)坚持效益优先原则,实行总量平衡,进行全面预算管理; (二)坚持积极稳健原则,确保以收定支,加强财务风险控制; (三)坚持权责对等原则,确保切实可行,围绕经营战略实施。

第七条企业编制财务预算要按照先业务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后财务预算的流程进行,并按照各预算执行单位所承担经济业务的类型及其责任权限,编制不同形式的财务预算。 第八条业务预算是反映预算期内企业可能形成现金收付的生产经营活动 (或营业活动)的预算,一般包括销售或营业预算、生产预算、制造费用预算、产品成本预算、营业成本预算、采购预算、期间费用预算等,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并参照公司具体要求编制。 第九条资本预算是企业在预算期内进行资本性投资活动的预算,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投资预算、权益性资本投资预算和债券投资预算。 第十条筹资预算是企业在预算期内需要新借入的长短期借款以及对原有借款还本付息的预算,主要依据企业有关资金需求决策资料、期初借款余额及利率等编制。 第十一条财务预算主要以现金预算、预计资产负债表和预计损益表等形式反映。企业应当按照公司制定的财务预算编制基础表格和财务预算指标计算口径进行编制。 第十二条企业财务预算可以根据不同的预算项目,分别采用固定预算、弹性预算、滚动预算、零基预算、概率预算等方法进行编制。同时在编制时,为确保预算的可执行性,可设立一定的预备费作为预算外支出。 第十三条编制企业财务预算,应按照“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 的程序进行。按照下达目标、编制上报、审查平衡、审议批准、下达执行等编制程序进行编制,并制定详细的财务预算编制政策。 三、财务预算的执行、控制与差异分析 第十四条企业财务预算一经批复下达,各预算执行单位必须认真组织实施,并将财务预算指标层层分解,从横向和纵向落实到内部各部门、各单位、各环节和各岗位,形成全方位的财务预算执行责任体系。控制方法原则上依金额进行管理,同时运用项目管理、数量管理等方法。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将财务预算作为预算期内组织协调各项经营活动的基本依据,将年度预算细分为月份预算和季度预算,以通过分期预算控制确保年度财务预算目标的实现。 第十六条企业应强化现金流量的财务预算管理,按时组织预算资金的收入,严格控制预算资金的支付,调节资金收付平衡,控制支付风险。对于预算内的资金拨付,按照授权审批程序执行。对于预算外的项目支出,应当按财务预算管理 制度规范支付程序。对于无合同、无凭证、无手续的项目支出,不予支付。 第十七条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成本费用和期间费用预算,努力完成利润指标。

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管理制度教程文件

工程竣工接算审计管理制度 为规范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的工作程序,确保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的有效性、可执行性,使该项工作纳入常态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程决算审计报审资料收集。 1、工程招、投标资料(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书); 2、施工合同或协议(经建设局或招管办备案后的); 3、工程决算(报审稿、报审单位签字、盖章); 4、变更签证单(原件四份、符合我公司签字管理制度相关规定 要求的方可有效); 5、竣工图(竣工图应反映竣工真实状态,加施工单位竣工图章); 6、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及相关监理资料(经各方签字、单位法人 盖章认可的,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备案); 7、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核定、规费缴纳证明。 二、公司备案。资料收集完毕后,各项目部应将资料上报公司工程部(审计部)审核、备案。 三、项目初审。资料审核后,由公司工程部(审计部)向分管领导汇报,确定初审单位(中介机构)。 四、为保持报审结算书的准确性及减轻审计成本,要求施工单位在报审的同时应签署承诺:报审结算书总额不得高于最终核定额的10%(审计费,由我公司承担),按最终核减额为衡量原则;如超出10%,,超出部分带来的审计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可以在付款时直接从余款价

中扣除。上述审计单位,可以是审计局,也可以是我公司委托的初审单位,但最终以审计局审计结果为准! 五、初审结果出具后,由公司工程部(审计部)向分管领导汇报审计情况及结果,确定是否有县审计局进行终审。初审结果可作为预付工程款依据。 六、县审计局复审结果报告出具后,公司财务部、工程部(档案室)各执一份,作为结算工程价款依据。 淮安新港建设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七日

工程款支付管理制度

工程款支付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项目工程付款的管理,规范工程付款作业流程,提高项目资金管理能力。 二、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在建工程项目的工程付款管理作业。 三、操作方法及流程 1、付款满足的一般原则: 已经签订有效的工程合同; 满足合同中要求的付款条件; 所有请款工程内容及工程量需符合形象进度的要求。 2、付款时间要求: 承包商每月25日前向监理公司递交本月进度款申请资料(上月25日至本月24日的工程进度款申请)。 每月5日下班之前预算部向财务部申报本月资金计划。 原则上每月只办理一次工程款审批,如果需要在月初或月末支付,需要工程部向财务部负责人、主管领导报告,获审批同意后才可执行。 3、操作流程:

4、工程付款类别及相应资料组成: 工程进度款 承包商按照合同约定完成相关工程进度,承包商报送进度款申请资料到监理公司审核,进度款申请资料包括: 工程进度款申请表; 工程进度证明验收确认表; 合同复印件:首页、合同单价页、合同总价页、合同付款页、盖章页。 工程进度款产值汇总表及明细(连电子版本,适用用子目较多的项目); 帐号资料证明; 各类扣款单复印件; 形象进度照片; 对工期达到三个月以上、工人数量较多(如:总包单位、园林工程、装修工程、市政工程)须提供以下资料:上次实际付款明细凭证复印件、本次资金使用计划表。 甲供材料款(如有) 工程结算款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结算完成并确认造价后,承包商报送结算款申请资料予项目部经办工程师审核,结算款申请资料包括: 工程结算款申请报告; 工程竣工验收证明表; 经预算工程师确认的工程竣工结算书; 帐号资料证明; 其他需要提交的证明资料; 5、工程付款审核流程: 5.1工程部审核: 5.1.1对承包商提交的付款资料要求如下: 严格按照本制度要求的支持文件及最后附录表格来填写申请; 必须清楚打印,并按顺序装订好; 付款申请资料中的内容或数据必须保证在各份文件表格中皆保持一致; 对工程师及监理审核付款资料要求如下:

收尾和竣工阶段的管理配合措施

收尾和竣工阶段的管理配合措施 1宗旨 坚持贯彻我公司“质量第一,用户至上,文明施工,竭诚服务”的宗旨,贯彻国务院2000年1月30日颁发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相关内容,在该工程上将我公司施工的服务工作范围向前延伸到设计阶段,向后延伸到业主使用阶段,保证达到合同规定的各项指标和要求。 2竣工清理和调试 2.1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清运各种施工和生活垃圾、杂物,保持施工现场内的清洁整齐,努力建立一个花园式的施工现场。在竣工阶段,及时清运所有剩余材料,保证其他室外工程和绿化工程的顺利实施,达到合同中要求的内容。 2.2在竣工收尾阶段,及时拆除我方为保证施工生产顺利进行的所建立的各种临时用房,给其他室外工程和绿化工程的让路。在此前提下,协调各个施工队伍的人员住宿和材料堆放,使室外工程、绿化工程和主体工程同时交付甲方使用。 2.3清洁环境卫生如墙面、地面、楼面,清洗楼内的所有玻璃、瓷砖、厕浴间和所有金属表面,达到业主要求。 2.4加强成品保护措施,尽量使已施工完的项目和正在施工的项目不

遭到人为的破坏。如果发现有被我方人员破坏的项目,我方将无条件修缮一新。如果被其他分包方人员破坏,我方将尽量进行协调,组织人员进行修缮,使整个工程达到完整不留遗憾。 2.5严格按照工期按要求完成总包范围内的所有项目,如甲方有特殊要求,也可以进行其他项目的进行施工,并按甲方要求的如期完成。 2.6检查调试我方施工的所有门、窗等,用检测工具检测其使用拉力,并进行必要的修理,做到开启灵活,密闭严实,保证它们达到施工规范要求的程度。检查调试所有的五金件并上油,保证它们的使用功能。 2.7检查、调试我方安装的所有楼内服务系统、设施和设备,使其达到良好的运行状态和效果,保证甲方的使用。 2.8对所有的钥匙做上相应的标签,并做好钥匙排后,经甲方、项目管理公司和监理验收合格后,再交付甲方使用。 2.9我方将对所有的机电设备按照国家现有规范、规程和标准的规定进行调试,直到甲方和监理公司满意时在进行移交。 3施工后期为业主提供服务 3.1对拟进入的物业管理机构和人员需要培训时予以帮助,并详细介绍工程(特别是设备专业工程)的情况,总之要使工程从我方顺利过渡到业主方。 (1)提供业主需要进场的管理人员的工种、素质要求的建议。

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办法及工作流程制度

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工程建设的管理水平,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公司有关工程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工程管理和造价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竣工结算书是由施工方在工程按合同约定条件顺利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后,编制的工程实际造价文件。竣工结算书必须包含合同内造价及变更、签证等内容,并附带所有证明资料。凡是公司对外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项目,均应编制工程结算报告,并作为重要资料存档。 二、经营部是竣工结算的组织管理部门。 三、竣工结算审查程序 1、结算申请: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根据合同约定进行结算书的编制。编制完成后,出具书面结算申请书与结算书一并上报。该工作须在一个月内完成。 2、监理批准:监理公司核实工程是否通过验收,以及结算书中所附结算资料是否属实。并在结算申请书上书写意见,该工作在一周内完成。 3、项目部审查:监理公司将同意结算的批复意见报至公司后,项目部应对监理公司的意见进行审查,对于合同约定工作内容的现场实际完成情况提出意见。审核完毕后转给工程部,该部分工作须在一周之内完成。 4、工程部审查:工程部总工办对竣工图及结算资料等方面出具 意见。审核完毕后转给财务部,该部分工作须在一周之内完成。 5、财务部审查:财务部对结算合同的已付款情况以及涉及财务方面的

事宜进行复核,并出具意见。审核完毕后转给经营部,该部分工作须在一周之内完成。 6、经营部审核:经营部对结算书做初审后并进行最后复核,该部分工作原则上须在一个月之内完成。 7、复核审计完毕的结算书经公司经理审批通过后上报总经理,报请结算审计,该部分工作原则上须在15天之内完成。 8、结算书包括的内容 8.1编制依据 8.1.1经项目部、工程部确认的工程竣工图纸、图纸交底; 8.1.2工程施工合同; 8.1.3施工组织设计; 8.1.4招投标资料; 8.1.5经确认的各种经济签证; 8.1.6经确认的材料限价单; 8.1.7工程进度确认单; 8.1.8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8.2封面:有编制人、日期和经济指标数据; 8.3总目录; 8.4工程结算书;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价款结算,维护建设市场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活动,均适用本办法。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价款结算(以下简称“工程价款结算”),是指对建设工程的发承包合同价款进行约定和依据合同约定进行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的活动。 第四条国务院财政部门、各级地方政府财政部门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地方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工程价款结算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从事工程价款结算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平等、诚信的原则,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二章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 第六条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依据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发包人与承包人(以下简称“发、承包人”)订立书面合同约定。 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依据审定的工程预(概)算书由发、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 合同价款在合同中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第七条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工程价款结算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一)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限及抵扣方式; (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三)工程施工中发生变更时,工程价款的调整方法、索赔方式、时限要求及金额支付方式; (四)发生工程价款纠纷的解决方法; (五)约定承担风险的范围及幅度以及超出约定范围和幅度的调整办法; (六)工程竣工价款的结算与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七)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数额、预扣方式及时限; (八)安全措施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九)工期及工期提前或延后的奖惩办法; (十)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相关的担保事项。 第八条发、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对于工程价款的约定,可选用下列一种约定方式:(一)固定总价。合同工期较短且工程合同总价较低的工程,可以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 (二)固定单价。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综合单价调整方法,应当在合同中约定。 (三)可调价格。可调价格包括可调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等,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的调整方法,调整因素包括: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工程项目内控管理守则.doc

工程项目内控管理制度1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以下便是第1页的正文: *******公司控制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第1章工程项目岗位责任制度 第2章工程项目授权审批制度 第3章工程项目招标管理制度 第4章工程项目材料管理制度 第5章工程项目竣工决算管理制度 第6章工程项目竣工清理管理制度 第1章工程项目岗位责任制度 1.0 制度制定目的: 为了明确工程项目业务各相关岗位的任职要求,有效界定不同岗位的职责权限,根 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0 主题内容与范围: 本制度明确了工程项目业务岗位的不相容岗位和各岗位的主要职责,同时对重要岗 位的任职要求也做了相应的规定。

3.0 管理部门: 物业部 4.0 内容: 4.1 工程项目业务岗位设置中的不相容岗位包括: 4.1.1 项目建议、可行性研究与项目决策; 4.1.2 概预算编制与审核; 4.1.3 项目决策与项目实施; 4.1.4 项目实施与价款支付; 4.1.5 项目实施与项目验收; 4.1.6 竣工决算与竣工决算审计。 4.2 工程项目业务岗位设置和岗位主要职责如下表所示。工程项目业务岗位设置和岗位主要职责一览表 工程项目业务 主要职责 岗位 1.总经理(1)审批《项目建议书》 (2)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3)审批《工程项目概预算报告》(4)审批招标项目的中标单位 (5)审批《工程更改报告》 (6)审批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2.财务部部长(1)审核《工程项目付款计划》(2)审批工程项目的款项支付(3)审核工程项目《竣工决算书》 3.会计(1)核对工程项目业务相关原始凭证(2)进行工程项目业务的会计核算(3)登记、汇总工程项目业务相关账目 4.出纳(1)支付工程项目进度款(2)结算工程项目的剩余款项 5.物业部部长(1)提交《工程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2)负责组织重大工程项目的招标代理、监理单位选定等工作(3)组织成立工程项目组 (4)组织研究工程项目的实施方式和方法 (5)提交工程项目费用预算,并实施控制 (6)审批《工程进度报告》 (7)审核《工程更改报告》,上报总经理审批 (8)审核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工程预决算管理制度

预决算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加强工程项目成本管理,提高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通过实行项目成本核算制,有效控制项目成本,改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工程事业部负责执行的采购、施工及现场管理的工程项目。 三、职责 工程部公司工程项目建设的成本预决算管理部门,负责检查、管理、考核工作。 四、管理制度 (一)项目成本管理内容 项目成本管理是对工程项目成本运行的全过程管理,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 1、根据成本的预测和决策,制定工程项目的目标成本,编制成本计划,作为降低项目成本费用的努力方向,作为成本控制、分析和考核的依据。 2、根据成本计划、相应的消耗定额和有关制度,控制各项成本费用,防止浪费和损失,促使各项目部执行成本计划、节约费用、降低成本消耗。 3、正确及时地进行成本核算,反映各项目部成本计划的执行情况,为公司项目经营决策提供成本信息,并按规定为管理提供必要的成本数据。 4、针对各项目工程成本的形成进行监督并纠正发生的偏差,使工程成本限制在计划范围内,以实现降低成本的目标。 5、分析和考核各项消耗定额、成本计划的执行过程和结果,促使事业部及

项目部改进项目管理,挖掘降低费用的潜力,提高管理效率。 (二)制定项目成本计划 1、项目开始前,项目部应对照目标成本和计划成本,结合实际情况,预计各项费用的实际投入,编制成本计划,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成本控制措施。 2、项目部应结合项目工期要求,将总计划成本进行分解,并明确各作业层、各岗位的成本控制计划目标。 3、项目部必须按月(节点)编制月度(节点)成本计划。 4、事业部负责汇总各个项目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成本,编制工程完整的总成本计划。 5、事业部负责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平衡各项目成本计划,编制当月各项成本费用开支计划。 (三)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1、在材料(设备)供应商纳入信息库前,采购人员必须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考评,对其公司简介、生产能力、质量保证、付款要求、售后服务、产品特点等进行比较,并以报告形式上报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批准,方能入库。 2、公司所有员工均有权推荐优秀的供应商,经公司采购管理中心审核,由公司材料(设备)领导小组批准,可纳入公司材料设备信息库。 3、采购方式主要以邀请招标、议标、寻价采购、直接签订合同(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四种采购方式;必要时可以采用公开招标形式。 4、公司采购人员根据《材料(设备)采购实施办法》要求,必须提前做好《采购计划》和《单项材料(设备)请购单》。 5、公司采购人员制定的《单项材料(设备)请购单》无论金额大小,经公

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制度

XXXXXXXXXXXX有限公司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公司工程建设的管理水平,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联合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工程管理和造价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1、工程结算是指依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审核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变化,并确定最终解决办法、确定结算金额和工程结算文件的备案、归档等一系列管理活动的总称。 2、本制度适用于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材料及设备采购、甲分包工程等基本工程项目的结算管理工作。 3、工程结算管理原则 (1)廉洁奉公原则:工程结算工作中,应始终以公司利益为最高利益,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 (2)准确高效原则:工程结算中的各项计算应准确、清晰、合规,体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 (3)可复查性原则:工程结算工作的全过程应有详细、真实的记录及完善的资料管理制度,量价计算过程,审批记录等文件,资料应具备完全的可复查性; (4)合理低价原则:工程结算工作应以工程合同、客观事实等为依据,充分理解、灵活运用北京市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处理好质量、工期与成本的关系,以合理低价确定工程结算价格。 第二章各部门管理职责 1、物资部负责甲供材领用、退库、实际耗用数量的统计,单价、总价的核算,并负责与施工单位进行双方确认;负责依据合同对工程各类材料、设 1

备帐目进行清理、核对;完善材料、设备台帐,配合成本工程师进行采购合同梳理,为确认设备购置费做好基础工作;对采购合同的执行情况、条款解释、扣款事由等向成本工程师反馈信息。 2、工程部专业工程师负责组织各方进行竣工验收,对工程竣工结算提出支付、索赔、扣款等项目提出意见。 工程部成本工程师负责各项工程造价的核算,对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核,对超损耗的甲供材进行扣减,并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报告书、工程款竣工结算审核表、单位工程结算书。 3、财务部负责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流动资产的计量确认、核算建帐,负责税务相关手续办理。 4、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商、甲分包单位负责编制工程竣工结算书,提交竣工结算资料。 5、监理单位负责工程竣工结算书及竣工结算资料的初审。 6、造价咨询单位负责审核竣工结算书及竣工结算资料,在审核过程中与施工单位沟通,解决出现的各种问题,并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报告》、《工程竣工结算审核表》,上报建设单位复核。 第三章竣工结算审查程序 1、竣工验收 (1)竣工决算前提:建筑工程、安装工程通过质量监督站,且相关资料齐全;材料、设备供应商按合同约定完成供应并经过相关部门验收。 (2)竣工验收组织:由监理公司组织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各相关部门(工程部、物资部、财务部、总经理办公室),对单位工程进行竣工预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联系质量技术监督局、消防局、安监等部门,完成消防及

工程款支付管理制度范本

工程款支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款支付管理工作,强化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减少费用支出,提高资金效益,完善内控制度,使工程管理走上管理有序,良性循环的轨道。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主要规范工程项目款项的支付,包括勘察、测绘、设计、施工、工程材料供应、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等项目建设工程的预付款(备料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结算款、保修金等款项。 第二章工程款支付基本要求 第三条、工程款的支付,应依照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相关(补充)协议及相关工程审计报告为依据,确保工程款支付及时准确。 第四条、承包方应确定专人负责办理相关款项支付手续,如承包方变更工程款申请人时,应重新到我方办理备案手续。 第三章工程款支付审核程序 第五条、工程预付款(备料款)。工程预付款指为履行工程合同而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定金。因特殊原因在工程开工前,依据合同须向承包方支付预付款时,由承包方向我方提出付款申请,经监理单位签署意见后转我方审核,经我方审核完毕后,办理支付手续。工程预付款(备料款)按合同约定执行,不具备开工条件的工程项目不得支付工程预付款。

第六条、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在工程合同生效后,按照合同确定的比例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在承包方进场开始施工后,承包方应于每月25日上报当月的完成工程量及工程款价,报经监理单位出具审核意见后转报给我方进行审定。 (一)监理单位首先对承包方报来的进度报表进行认真审核。审核所报内容是否符合实际情况及合同规定,符合合同约定付款条件的,由总监理工程师开具工程款支付证书。 (二)监理单位对报表中的数据、资料有异议时应及时通知承包方,承包方对其进行修改后再报监理单位核签,若监理单位认为不具备支付当月进度款条件的,也应及时通知承包方。 (三)监理单位签署同意支付当月进度款的意见后,转报给我方进行再审核,以我方最终审核结果为准,我方审核完成后再把审核结果回复给承包方知晓,并以我方的审核结果走公司内部支付流程进行款额支付。工程进度款一般不得超过合同造价的80%,竣工验收后付至95%,质保期满后,再付尾款5%,或按合同具体付款条款执行,付款之前承包先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 第七条、工程结算。工程结算指工程竣工后,按照审定的结算金额扣除预付款、工程进度款、质保金等后向对方支付的工程尾款。工程竣工后,经各参建部门验收合格后,承包方按规定交齐竣工资料,并按要求编制工程竣工算书报我方进行竣工结算审核,竣工结算审核流程完成后,承包方再根据结算审计报告和合同相关规定,向我方提交结算款支付申请,我方按审计报告和合同规定,留足工程质保金,与承包方结算工程款。 第八条、工程质保金。工程保修期满后,经我方、监理单位、物业管理

工经部管理制度(终稿)

工经部管理制度 本制度依据公司文件共分为四部分,分别为:分包队伍管理、合同管理、责任成本管理、验工计价管理。 一、分包队伍管理 第一条部门职责 (一)负责收集、核准、上报分包队伍的准入资料。 (二)负责做好分包队伍招标的具体工作及合同文本的起草。 (三)负责分包合同履行过程管理,开展结算支付、过程评价等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分包队伍管理各种台帐。 (四)负责对分包队伍的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纳、人员工资支付等工作的监督管理。 (五)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反馈分包队伍日常管理出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建立登记和报告制度。 第二条分包队伍资格准入管理 项目部执行中铁九局分包队伍资格准入制度。在本工程范围内承接施工任务的分包队伍,必须持有中铁九局七公司颁发的准入证书及进入我公司分包队伍信息管理库。严禁分包队伍先进场再办理准入手续。 第三条招标选用与合同签订 (一)凡需对外分包的施工任务,原则上均需公开招标。对不具备招标条件的,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二)各项分包任务的备选队伍一般不得少于3支。

(三)招标选用程序:暂按《中铁九局工程分包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铁九局工经〔2014〕271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分包合同签订 (1)分包合同由项目经理部各部门进行评审,填写《合同评审表》,报公司各部门及项目分管领导主管审批后,形成正式签约文本。 (2)严禁未经公司评审就擅自签订分包合同;严禁分包队伍未签合同就进场施工。 (3)拟采取工程施工专业分包时,由子分公司提出专业分包工程申请书并出具建设单位意见书,报局工程经济部按照管理程序履行审批手续,严禁未经审批擅自选择专业分包单位。 (4)分包合同要按照项目成本核算单元划分进行签订。采用工程量清单形式进行分包的,分包合同中必须附有工程量清单及单价。 (5)分包合同签订后,项目经理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合同交底并形成记录。 (6)必须建立分包合同管理台帐,专人负责,对合同履行情况实行全过程动态管理。 (7)分包合同执行过程中需要变更时,经协商一致,及时订立补充合同或变更协议,审批及签订程序比照原合同办理。合同中止或履行完毕应及时签订清算协议,关闭履行完毕的分包合同。 (五)分包费用结算 (1)分包费用结算实行按月审批制度。分包合同价款内的费用结算由公司工经部审批;末次结算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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