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练习试题及答案

2017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练习试题及答案
2017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练习试题及答案

2017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练习试题

及答案

想要一举拿下国家司法考试,光看书还是不够的,无忧考网诚意整理2017年司法刑事诉讼法考点试题及答案,希望大家喜欢。

1.【中等难度】下列非法收集的证据应当予以排除的是:

A.办案人员采用刑讯逼供手段获取的被告人李某的辩解

B.侦查人员暴力逼取的证人证言

C.侦查人员威胁证人,证人不得已说出看到犯罪嫌疑人用布口袋装尸体后扔到某井里了,侦查人员据此找到布口袋装的尸体”

D.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

2.【简单】根据修订的刑诉法的规定,办案机关有义务保障在哪些案件中作证的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

A.危害国家安全

B.恐怖活动犯罪

C.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D.毒品犯罪中仅贩卖毒品犯罪

3.【真题难度】下列关于鉴定人与证人的说法错误的是:

A.鉴定人需要专门的知识和技能,而证人则不需要

B.鉴定人提供的鉴定意见是凭借鉴定人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作出

的判断,而证人提供证言则不需要判断,只需要所见所闻进行客观描述

C.证人因在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中作证,本人或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公检法有义务对其采取保护措施,但是鉴定人不享有此项权利

D.鉴定结论是实物证据,证人证言是言词证据

参考答案:

1.【答案】B

【解析】2012年修订《刑事诉讼法》第54条第1款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A选项不当选,因为对犯罪嫌疑人刑讯逼供,排除的只是供述,不包括辩解。

B 选项符合法条规定,当选。

C选项不当选,因为在刑讯逼供下取得的供述不可以作为定案根据,但根据此供述找到的赃款赃物、作案工具可以作为定案根据;在暴力、威胁下取得的证人证言不可作为定案根据,但根据此证人证言找到的款、物、作案工具等可以作为定案根据。

D选项不符合应当排除的条件,不当选。

【陷阱分析】刑诉中多次出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或辩解”,所以一般会认为二者适用相同的法律规定,故很多考生可能会误选A.

两个选项考查的是“毒树”和“毒树之果”理论,美国法认为是毒树之果,不能用,主张砍树弃果,这是为了纠正违法程序的做法。我国理论上是砍树食果,也就是在刑讯逼供下取得的供述不可以作为定案根据,但根据此供述找到的赃款赃物、作案工具可以作为定案根据;在暴力、威胁下取得的证人证言不可作为定案根据,但根据此证人证言找到的赃款赃物、作案工具等可以作为定案根据。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却是合法的,这也和人的正常思维不一致之处。如果知识掌握的不到位,一般考生都难逃虎穴。

D选项,关于排除物证、书证的前提条件有三个,D选项只涉及到了两个,所以不选。类似这样的命题在考试中也多次出现。

2.【答案】ABC.

【解析】2012年修订《刑事诉讼法》第62条第1款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一)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二)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等出庭作证措施;(三)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四)对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五)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

据此前三个选项都正确,只有D选项缩小了证人受保护的案件范围,所以错误。毒品犯罪在刑诉中打包处理的,无论是制造毒品还是贩卖毒品还是运输毒品等,适用相同的规定。

【陷阱分析】本题基本是对法条的直接考查,没有难度。

只是D选项要和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中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应当负刑事责任的那八种犯罪行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区别开。后者只对毒品犯罪中的贩卖毒品承担责任,不包括制造、运输毒品等。

3.【答案】CD

【解析】鉴定结论,是指专门机关或者当事人就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指派或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后作出的结论。

证人证言,是指当事人以外了解有关案件情况的第三人,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与案件有关的事实情况的陈述。鉴定人需要具备专门的知识和技能,还要作出意见性判断,而证人,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义务作证,不需要另外聘请也不需要特别的专业和技能,也不需要发表主观意见,只要把与案件有关的所见所闻向专门机关描述清楚即可。由此可知,AB正确,不当选。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62条第1款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采取以下一项

或者多项保护措施:……据此确定C选项错误……

鉴定结论虽然最终形成书面的形式,但是其内容主要还是一种结论,是对某个专门性问题通过鉴定作出的主观判断,属于言辞证据,证人证言也是言辞证据。所以,D项错误,当选。

【陷阱分析】本题是一个比较型的题目,这也是近几年考题越来越综合性的体现。四个选项往往涉及八个以上的知识点,一个知识点掌握不准确,本题的分就可能拿不到。

2017司法考试刑诉选择题

(D)22.关于我国刑事诉讼构造,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自诉案件审理程序适用当事人主义诉讼构造 B.被告人认罪案件审理程序中不存在控辩对抗 C.侦查程序已形成控辩审三方构造 D.审查起诉程序中只存在控辩关系 (B)23.1996年11月,某市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2017年3月,当地公安机关根据案发时现场物证中提取的抓获犯罪嫌疑人陆某。2017年7月,最高检察院对陆某涉嫌故意杀人案核准追诉。在最高检察院核准前,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不得侦查本案 B.可对陆某先行拘留 C.不得对陆某批准逮捕 D.可对陆某提起公诉 (B)24.齐某在A市B区利用网络捏造和散布虚假事实,宣称刘某系当地黑社会组织“大哥”,A市中级法院院长王某为其“保护伞”。刘某以齐某诽谤为由,向B区法院提起自诉。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区法院可以该案涉及王某为由裁定不予受理 区法院受理该案后应请求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区法院受理该案后,王某应自行回避 D.齐某可申请A市中级法院及其下辖的所有基层法院法官整体回避 (A)25.成年人钱甲教唆未成年人小沈实施诈骗犯罪,钱甲委托其在邻市检察院担任检察官助理的哥哥钱乙担任辩护人,小沈由法律援助律师武某担任辩护人。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钱甲被拘留后,钱乙可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B.本案移送审查起诉时,公安机关应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钱乙 C.检察院讯问小沈时,武某可在场 D.如检察院对钱甲和小沈分案起诉,法院可并案审理 (C)26.下列哪一证据规则属于调整证据证明力的规则? A.传闻证据规则 B.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2017年四川司法考试《刑法》模拟试题及答案(三)

2017年四川司法考试《刑法》模拟试题及答案(三) 1.关于犯罪集团首要分子承担刑事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A.黑社会组织的成员乙得知记者张某要揭发该黑社会组织的罪行,便自作主张杀害了张某。事后,黑社会组织首要分子甲极力夸奖乙的行为。甲不应对乙杀害张某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B.盗窃集团的首要分子甲指示其成员实施盗窃行为。该集团的三名成员在实施盗窃行为的过程中转化为抢劫。甲不应对三名成员的罪行承担责任 C.抢劫集团的首要分子甲,事先只是确定、指示其成员实施抢劫财物的行为。一段时间后,其成员乙、丙为了勒索财物,实施了绑架行为。事后,甲在集团内部“夸奖”乙、丙的行为。时隔不久,其他集团成员因为甲“赞成”绑架也实施了绑架行为。虽然首要分子甲对乙、丙的绑架罪不承担责任,但对于其他成员后来实施的绑架行为应当承担责任。 D.盗窃集团的首要分子指示成员实施盗窃行为,而没有限定盗窃的目标等内容,集团成员盗伐林木时,首要分子仍然对该盗伐林木的犯罪承担责任。同样,集团成员盗窃危险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首要分子也应对盗窃危险物质罪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CD 2.朱某、鹿某事先预谋杀人后勒索钱财。朱某、鹿某将女大学生陈某骗至某镇大沙河边,杀害后掩埋。后以陈女被绑架为由,向其家中索款5万元。之后,朱某找到姐姐张某,谎称其和鹿某绑架了一人,为便于要钱,要求用张某的身份证办理一张银行信用卡。张某便将本人的身份证交给了朱某。因银行要求本人亲自办理,张某又亲自去银行办理了信用卡。几天后,朱某再次找到张某,让其在信用卡里存一部分钱,以免索要来的钱数额太大存入空白卡上引起怀疑。张某便将自己的6000元存入了此卡。案发后三人被抓获。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朱某、鹿某、张某三人构成绑架罪共犯 B.朱某、鹿某、张某三人构成诈骗罪与敲诈勒索罪的想象竞合犯

2017年司法考试卷二真题及答案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 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关于刑事司法解释的时间效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司法解释也是刑法的渊源,故其时间效力与《刑法》完全一样,适用从旧兼从轻原则 B.行为时无相关司法解释,新司法解释实施时正在审理的案件,应当依新司法解释办理 C.行为时有相关司法解释,新司法解释实施时正在审理的案件,仍须按旧司法解释办理 D.依行为时司法解释已审结的案件,若适用新司法解释有利于被告人的,应依新司法解释改判 2.关于危害结果,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危害结果是所有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要素 B.抽象危险是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危害结果 C.以杀死被害人的方法当场劫取财物的,构成抢劫罪的结果加重犯 D.骗取他人财物致使被害人自杀身亡的,成立诈骗罪的结果加重犯 3.关于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先天双目失明,在大学读书期间因琐事致室友重伤。甲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B.乙是聋哑人,长期组织数名聋哑人在公共场所扒窃。乙属于相对有刑事责任能力 C.丙服用安眠药陷入熟睡,致同床的婴儿被压迫窒息死亡。丙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D.丁大醉后步行回家,嫌他人小汽车挡路,将车砸坏,事后毫无记忆。丁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4.关于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比较,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正当防卫中的不法“侵害”的范围,与紧急避险中的“危险”相同 B.对正当防卫中不法侵害是否“正在进行”的认定,与紧急避险中危险是否“正在发生”的认定相同 C.对正当防卫中防卫行为“必要限度”的认定,与紧急避险中避险行为“必要限度”的认定相同 D.若正当防卫需具有防卫意图,则紧急避险也须具有避险意图 5.甲冒充房主王某与乙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将王某的住房以220万元卖给乙,乙首付100万元给甲,待过户后再支付剩余的120万元。办理过户手续时,房管局工作人员识破甲的骗局并报警。根据司法解释,关于甲的刑事责任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以合同诈骗罪220万元未遂论处,酌情从重处罚 B.以合同诈骗罪100万元既遂论处,合同诈骗120万元作为未遂情节加以考虑 C.以合同诈骗罪120万元未遂论处,合同诈骗100万元既遂的情节不再单独处罚 D.以合同诈骗罪100万元既遂与合同诈骗罪120万元未遂并罚 6.甲欲前往张某家中盗窃。乙送甲一把擅自配制的张家房门钥匙,并告甲说,张家装有防盗设备,若钥匙打不开就必须放弃盗窃,不可入室。甲用钥匙开张家房门,无法打开,本欲依乙告诫离去,但又不甘心,思量后破窗进入张家窃走数额巨大的财物。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7年司法考试真题+答案(卷二)

试卷二 一、单项选择题。 1. A.司法解释也是刑法的渊源,故其时间效力与《刑法》完全一样,适用从旧兼从轻原则 B.行为时无相关司法解释,新司法解释实施时正在审理的案件,应当依新司法解释办理 C.行为时有相关司法解释,新司法解释实施时正在审理的案件,仍须按旧司法解释办理 D.依行为时司法解释已审结的案件,若适用新司法解释有利于被告人的,应依新司法解释改判 2. A.危害结果是所有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要素 B.抽象危险是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危害结果 C.以杀死被害人的方法当场劫取财物的,构成抢劫罪的结果加重犯 D.骗取他人财物致使被害人自杀身亡的,成立诈骗罪的结果加重犯 3. A.甲先天双目失明,在大学读书期间因琐事致室友重伤。甲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B.乙是聋哑人,长期组织数名聋哑人在公共场所扒窃。乙属于相对有刑事责任能力 C.丙服用安眠药陷入熟睡,致同床的婴儿被压迫窒息死亡。丙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D.丁大醉后步行回家,嫌他人小汽车挡路,将车砸坏,事后毫无记忆。丁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4. A.正当防卫中的不法“侵害”的范围,与紧急避险中的“危险”相同 B.对正当防卫中不法侵害是否“正在进行”的认定,与紧急避险中危险是否“正在发生”的认定相同 C.对正当防卫中防卫行为“必要限度”的认定,与紧急避险中避险行为“必要限度”的认定相同 D.若正当防卫需具有防卫意图,则紧急避险也须具有避险意图 5. A.以合同诈骗罪220万元未遂论处,酌情从重处罚 B.以合同诈骗罪100万元既遂论处,合同诈骗120万元作为未遂情节加以考虑C.以合同诈骗罪120万元未遂论处,合同诈骗100万元既遂的情节不再单独处罚 D.以合同诈骗罪100万元既遂与合同诈骗罪120万元未遂并罚 6. A.乙提供钥匙的行为对甲成功实施盗窃起到了促进作用,构成盗窃罪既遂的帮助犯 B.乙提供的钥匙虽未起作用,但对甲实施了心理上的帮助,构成盗窃罪既遂的帮助犯

2017年司法考试真题刑法部分

2017年司法测试真题(刑法部分) 一、单项选择题。(共50题,选取刑法、刑诉部分42题) 1.关于刑事司法解释的时间效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司法解释也是刑法的渊源,故其时间效力和《刑法》完全一样,适用从旧兼从轻原则 B.行为时无相关司法解释,新司法解释实施时正在审理的案件,应当依新司法解释办理 C.行为时有相关司法解释,新司法解释实施时正在审理的案件,仍须按旧司法解释办理 D.依行为时司法解释已审结的案件,若适用新司法解释有利于被告人的,应依新司法解释改判 2.关于危害结果,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危害结果是所有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要素 B.抽象危险是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危害结果 C.以杀死被害人的方法当场劫取财物的,构成抢劫罪的结果加重犯 D.骗取他人财物致使被害人自杀身亡的,成立诈骗罪的结果加重犯 3.关于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先天双目失明,在大学读书期间因琐事致室友重伤。甲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B.乙是聋哑人,长期组织数名聋哑人在公共场所扒窃。乙属于相对有刑事责任能力 C.丙服用安眠药陷入熟睡,致同床的婴儿被压迫窒息死亡。丙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D.丁大醉后步行回家,嫌他人小汽车挡路,将车砸坏,事后毫无记忆。丁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4.关于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比较,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正当防卫中的不法“侵害”的范围,和紧急避险中的“危险”相同 B.对正当防卫中不法侵害是否“正在进行”的认定,和紧急避险中危险是否“正在发生”的认定相同 C.对正当防卫中防卫行为“必要限度”的认定,和紧急避险中避险行为“必要限度”的认定相同 D.若正当防卫需具有防卫意图,则紧急避险也须具有避险意图 5.甲冒充房主王某和乙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将王某的住房以220万元卖给乙,乙首付100万元给甲,待过户后再支付剩余的120万元。办理过户手续时,房管局工作人员识破甲的骗局并报警。根据司法解释,关于甲的刑事责任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以合同诈骗罪220万元未遂论处,酌情从重处罚

2018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试题及答案(1)

2018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试题及答案(1) 2018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试题及答案(1) 一、单项选择题 1.传统纠问式诉讼与职权主义诉讼中的主要区别在于( C )。 A.国家在处理刑事诉讼案件方面的主动干预原则 B.法官主动依职权进行案件调查 C.国家的刑事追诉权分由两个各自独立的机关行使 D.检察机关与法官合署办公制度 2.下列案件属于人民检察院立案管辖的是( D )。 A.非法占有代为保管财物案 B.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 C.诈骗案 D.刑讯逼供案 3.下列案件属于公安机关立案管辖的是( D )。 A.遗弃案 B.挪用公款案 C.泄露国家机密案 D.组织卖淫案 4.下列案件属于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是( A )。 A.危害国家安全案 B.隐瞒不报境外存款案 C.非法拘禁案

D.侮辱诽谤案 5.下列案件中属于高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是( C )。 A.外国人犯罪案 B.军人违反职责案 C.全省性重大案件 D.省长贪污犯罪案 6.下列案件属于甲县人民法院审理的是( D )。 A.外国人在中国犯罪案 B.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普通刑事案件 C.现役军人犯罪案 D.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 7.王某在甲地犯有诽谤罪,在乙地犯有侮辱罪,在丙地犯有危害国家安全罪,在丁地犯有虐待罪,审理该案的应是( C )。 A.甲地甲县法院 B.乙地乙县法院 C.丙地中级法院 D.丁地中级法院 8.某县法院受理了不属自己管辖的一起刑事案件,应当( D )。 A.撤销案件 B.请求上级法院批准自己审判 C.通知控告者撤回起诉 D.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审判

9.级别管辖的权限划分是指( D )。 A.公安机关与法院之间 B.各地区法院之间 C.法院与检察院之间 D.各级人民法院之间 10.下列案件属于人民法院立案管辖的是( C )。 A.破坏选举案 B.报复陷害案 C.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D.走私案

年国家司法考试《刑法》试题及答案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刑法》试题及答案(4) 2017年司法考试已经结束,出国留学网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刑法》试题及答案,希望能帮到大家,想了解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刑法》试题及答案 1.侵犯他人民主权利的犯罪有。 A.破坏选举罪 B.杀人罪 C.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 D.非法管制罪 参考答案:AC 2.我国刑罚的目的是。 A.惩罚犯罪 B.预防犯罪分子再次犯罪 C.通过对罪犯适用刑罚以警戒社会上不稳定分子,防止他们走了犯罪的道路 D.教育人民群众,以增强其法制观念 参考答案:BC

3.甲将自家祖传的珍贵文物卖给外国人乙,甲的行为。 A.构成犯罪 B.应以窃运珍贵文件出口罪论处 C.应以走私罪论处 D.应以投机倒把罪论处 参考答案:AB 4.以下属于犯罪客体的是。 A.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关系 B.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 C.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D.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 参考答案:ABD 5.司法监督的主体是.。 A.法院 B.政法委 C.法制办

D.检察院 参考答案:AD 6.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能够成为犯罪的主体的有。 A.国家机关 B.任何自然人 C.中国共产党的常设机构 D.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参考答案:ACD 7.犯罪的特征有。 A.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B.刑事违法性 C.阶级性 D.应受刑罚处罚性答案: BCD 8.抢劫罪的犯罪特点是。 A.当着财产所有者的面非法夺取财物 B.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

C.采取欺骗的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D.犯罪分子的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 参考答案:ABD 题69.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的制裁包括。 A.判处徒刑 B.没收财产 C.剥夺政治权利 D.罚款 参考答案:ABC 10.不能适用假释的罪犯有。 A.累犯 B.无期徒刑犯 C.有期徒刑犯 D.因杀人、****、抢劫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参考答案:AD

【每日一练】2017年司考之刑法(1.3)

【问题】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2006-2-20,单) A.将强制猥亵妇女罪中的“妇女”解释为包括男性在内的人,属于扩大解释 B.将故意杀人罪中的“人”解释为“精神正常的人”,属于应当禁止的类推解释 C.将伪造货币罪中的“伪造”解释为包括变造货币,属于法律允许的类推解释 D.将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中的“情报”解释为“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尚未公开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不应公开的事项”,属于缩小解释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各种解释方法的区分,重点考查扩大解释与类推解释的区分。 A选项,“妇女”的一般文义中当然不能包括男性,并且,妇女与男性本质根本是对立的,将男性解释进“妇女”概念中,显然超出了其可能性的文义,也不为一般公众所接受。故此项解释属类推解释,而不是扩大解释。注意:《刑法修正案(九)》已将“强制猥亵妇女罪”修正为“强制猥亵、侮辱罪”,将强制猥亵的对象由原“妇女”扩大至“他人”。现在,强制猥亵男性的行为可构成强制猥亵、侮辱罪。 B选项,“人”的一般字义既包括精神正常的人,也包括精神异常的人;将“人”解释为“精神正常的人”,解释结论小于其一般文义,故属缩小解释。此处的缩小解释由于不当的限缩了刑法保护的利益范围,为刑法所不允许。 C选项,①对于“伪造”行为和“变造”行为而言,“伪造”的一般文义是“完全做假”,而“变造”指“部分有真”,故“伪造”的一般文义不能包括“变造”。但是,“伪造行为”

的最大文义是“做假”,“变造行为”也是一种“做假”,故“伪造”的最大文义可以包含“变造”。将“变造”解释进“伪造”中,一般情况下(刑法没有特别地将二者并列时)可认定为扩大解释。我国刑法中也存在这样的解释,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变造、倒卖变造邮票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将“变造或者倒卖变造的邮票”的行为解释进“伪造、倒卖伪造的票证罪”之中。②但是,在刑法特别地将“伪造”行为和“变造”行为并列时,将“变造”解释进“伪造”中,就属类推解释。由于我国对于伪造货币和变造货币行为分别规定了不同的罪名,即第170条的伪造货币罪和第173条的变造货币罪;由此,就“变造货币行为”与“伪造货币行为”而言,两者是完全对立的两种不同类行为,将“变造货币”解释进“伪造货币”之中,就属于法律禁止的类推解释。2013-2-3-C重复了该选项。 D选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第2项的规定,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中的“情报”,是指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尚未公开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不应公开的事项。此司法解释属缩小解释,理由是:“情报”的字面含义为“有用的信息”,无论公开已否、内容为何(如日常生活中的购销情报)。司法解释将其中的“情报”解释为“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尚未公开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不应公开的事项”,其解释结论显然小于其字面含义,故属缩小解释。2008延-2-1重复了该选项。

2017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试卷二

试卷二 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B)1.关于刑事司法解释的时间效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司法解释也是刑法的渊源,故其时间效力与《刑法》完全一样,适用从旧兼从轻原则 B.行为时无相关司法解释,新司法解释实施时正在审理的案件,应当依新司法解释办理 C.行为时有相关司法解释,新司法解释实施时正在审理的案件,仍须按旧司法解释办理 D.依行为时司法解释已审结的案件,若适用新司法解释有利于被告人的,应依新司法解释改判 (C)2.关于危害结果,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危害结果是所有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要素 B.抽象危险是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危害结果 C.以杀死被害人的方法当场劫取财物的,构成抢劫罪的结果加重犯 D.骗取他人财物致使被害人自杀身亡的,成立诈骗罪的结果加重犯 (D)3.关于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先天双目失明,在大学读书期间因琐事致室友重伤。甲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B.乙是聋哑人,长期组织数名聋哑人在公共场所扒窃。乙属于相对有刑事责任能力 C.丙服用安眠药陷入熟睡,致同床的婴儿被压迫窒息死亡。丙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D.丁大醉后步行回家,嫌他人小汽车挡路,将车砸坏,事后毫无记忆。丁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D)4.关于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比较,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正当防卫中的不法“侵害”的范围,与紧急避险中的“危险”相同 B.对正当防卫中不法侵害是否“正在进行”的认定,与紧急避险中危险是否“正在发生”的认定相同 C.对正当防卫中防卫行为“必要限度”的认定,与紧急避险中避险行为“必要限度”的认定相同 D.若正当防卫需具有防卫意图,则紧急避险也须具有避险意图 (B)5.甲冒充房主王某与乙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将王某的住房以220万元卖给乙,乙首付100万元给甲,待过户后再支付剩余的120万元。办理过户手续时,房管局工作人员识破甲的骗局并报警。根据司法解释,关于甲的刑事责任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以合同诈骗罪220万元未遂论处,酌情从重处罚 B.以合同诈骗罪100万元既遂论处,合同诈骗120万元作为未遂情节加以考虑 C.以合同诈骗罪120万元未遂论处,合同诈骗100万元既遂的情节不再单独处罚 D.以合同诈骗罪100万元既遂与合同诈骗罪120万元未遂并罚

2017年司法考试真题答案与解析卷二

2017年司法考试真题答案及解析卷二 1.关于刑事司法解释的时间效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司法解释也是刑法的渊源,故其时间效力与《刑法》完全一样,适用从旧兼从轻原则 B.行为时无相关司法解释,新司法解释实施时正在审理的案件,应当依新司法解释办理 C.行为时有相关司法解释,新司法解释实施时正在审理的案件,仍须按旧司法解释办理 D.依行为时司法解释已审结的案件,若适用新司法解释有利于被告人的,应依新司法解 释改判 试题答案: B 试题解析: 司法解释的时间效力具体包括三点: 1 、“司法解释自发布或者规定之日起施行,效力适用于法律的施行期间。”即,司法解释可能施行于其生效施行前发生的行为。 2 、“对于 司法解释施行前发生的行为,行为时没有相关司法解释,司法解释施行后尚未处理或者正在 处理的案件,依照司法解释的规定办理。”即,司法解释只适用于未决案。 3 、“对于新的 司法解释实施前发生的行为,行为时已有相关司法解释,依照行为时的司法解释办理,但适用新的司法解释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利的,适用新的司法解释。”,即,竞合时采取从 旧兼从轻原则处理。 A项错。因为司法解释不是刑法的渊源。此外,司法解释的时间效力也不是与《刑法》的时间效力完全一样。例如,刑法的生效时间有两种:一是公布之日起施行;二是公布一段 时间后施行。而“司法解释自发布或者规定之日起施行,效力适用于法律的施行期间。”这 个“法律”指被解释的法律。可见,司法解释的时间效力从属于被解释法律的时间效力。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00 年

11 月 21 日施行,该解释是对1997 年《刑法》第133 条交通肇事罪的解释,所以该解释 的时间效力与《刑法》第 133 条相同,适用于 1997 年 10 月 1 日之后发生的交通肇事行为。 B项正确。 C项错,太绝对。对于新的司法解释实施前发生的行为,行为时已有相关司法解释,依 照行为时的司法解释办理,但适用新的司法解释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利的,适用新的司法解释。 D项错。新的司法解释只能适用于未决案,不能适用于已决案。 2.关于危害结果,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危害结果是所有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要素 B.抽象危险是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危害结果 C.以杀死被害人的方法当场劫取财物的,构成抢劫罪的结果加重犯 D.骗取他人财物致使被害人自杀身亡的,成立诈骗罪的结果加重犯 试题答案 C 试题解析 “危害结果” 如何认定,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的危害结果包括对法益造成法定的 实害,以及具有对法益造成法定实害的危险(具体危险和抽象危险)。狭义的危害结果则仅 指造成法定的实害。如果采用广义说,则从“法益侵害说”的犯罪本质观来说,任何犯罪或 者对法益造成了法定的实害,或者具有造成法定实害的危险,因此,危害结果就是所有具体 犯罪的构成要件要素。如果采用狭义说,则危害结果并非所有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要素。我国刑法理论采用狭义说,因此, A 和 B 错。而且,如果采用广义说,则该单选题有多个正 确答案。

2020司法考试卷二刑法单选题及答案

2020司法考试卷二刑法单选题及答案 2017司法考试卷二刑法单选题及答案 1.关于刑法的解释,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刑法》第201条规定,“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构成偷税罪。甲据此认为,如果因为偷税被税务机 关给予三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构成偷税罪。甲的解释属于反对解 释 B.如果论理解释的结论合理,则没有必要采取文理解释的方法 C.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刑法禁止一切形式的类推解释 D.不利于被告人的扩大解释并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2.对于1997年刑法典第116条中的“汽车”一词,学理上往往 解释为包括作为交通工具使用的大型拖拉机,这一解释属于()。 A历史解释B当然解释C限制解释D扩张解释 3.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李与贾是高中同学,高中毕业之后有十多年后没有见面。某日在北京偶遇,两人均特别激动,李某一拳打向贾某以示哥们情谊, 不料贾某随即倒地昏迷不醒,在被送往医院的途中即死亡。经法医 鉴定,贾某患有严重的脾肿大。李某从来没有听说过贾某患有这种 疾病,李某的行为与贾某的死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B.高某花5000元新买的手机被一个小男孩宋某偷了,高某当场 发现并追赶,在抓住宋某以后,宋某丝毫没有悔改之意,并趁高某 不注意欲挣脱逃走,高某一气之下把宋某推到河中。宋某不会游泳,向高某呼救。高某是省二级游泳运动员,心想本来就是宋某偷东西 在先,自己是受害者,于是没有对宋某进行施救,宋某最终溺水身亡。高某的行为与宋某的死亡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C.王某与辛某积怨已久,王某经暗地调查得知辛某患有严重的心脏病。某日王某当众侮骂辛某,辛某受到刺激,心脏病发当场死亡。由于辛某是特殊体质,故王某的行为与辛某的死亡之间不具有刑法 上的因果关系 D.刘某扒窃了田某的钱包后夺路狂奔,田某在其后紧追不舍,刘某慌不择路,撞在了停在路边的挖掘机上,身受重伤。田某的行为 与刘某的重伤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4.下列关于犯罪主体的案例,说法正确的是() A.14周岁的甲抢劫了刑警的枪支,由于刑事责任年龄的原因, 不承担刑事责任 B.15周岁的乙参与走私、运输、制造毒品的,应承担刑事责任 C.14周岁的丙实施了绑架行为并杀害人质的,丙虽不构成绑架罪,但应对故意杀人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5.当我国的一辆国际列车行使到俄罗斯境内时,俄罗斯人维尔沙文与美国人查理发生激烈争执,维尔沙文将查理打成重伤。关于维 尔沙文的犯罪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应当适用俄罗斯刑法或者美国刑法 B.应当适用我国刑法 C.不能适用我国刑法 D.可能适用我国刑法 6.某甲是精神病人,一天突然持刀追杀某乙,将某乙逼到一间旧房子里,某乙无处可逃,顺手抓起一个花瓶打向某甲,致某甲的眼 睛受伤。某一点行为属于() A.故意伤害 B.正当防卫 C.防卫过当

2017年司法考试真题刑法部分

2017年司法考试真题(刑法部分) 一、单项选择题。(共50题,选取刑法、刑诉部分42题) 1.关于刑事司法解释的时间效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司法解释也是刑法的渊源,故其时间效力与《刑法》完全一样,适用从旧兼从轻原则 B.行为时无相关司法解释,新司法解释实施时正在审理的案件,应当依新司法解释办理 C.行为时有相关司法解释,新司法解释实施时正在审理的案件,仍须按旧司法解释办理 D.依行为时司法解释已审结的案件,若适用新司法解释有利于被告人的,应依新司法解释改判 2.关于危害结果,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危害结果是所有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要素 B.抽象危险是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危害结果 C.以杀死被害人的方法当场劫取财物的,构成抢劫罪的结果加重犯 D.骗取他人财物致使被害人自杀身亡的,成立诈骗罪的结果加重犯 3.关于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先天双目失明,在大学读书期间因琐事致室友重伤。甲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B.乙是聋哑人,长期组织数名聋哑人在公共场所扒窃。乙属于相对有刑事责任能力 C.丙服用安眠药陷入熟睡,致同床的婴儿被压迫窒息死亡。丙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D.丁大醉后步行回家,嫌他人小汽车挡路,将车砸坏,事后毫无记忆。丁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4.关于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比较,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正当防卫中的不法“侵害”的范围,与紧急避险中的“危险”相同 B.对正当防卫中不法侵害是否“正在进行”的认定,与紧急避险中危险是否“正在发生”的认定相同 C.对正当防卫中防卫行为“必要限度”的认定,与紧急避险中避险行为“必要限度”的认定相同

2017司法考试四卷刑法案例分析题解答

2017司法考试四卷刑法案例分析题解答 司法考试题库司法考试辅导司考一卷资料司考二卷资料司考三卷资料司考四卷资料司法考试的备考过程中充满着枯燥乏味的法律知识,每一位考生都承受着沉重的压力,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司法考试四卷刑法案例分析题解答”,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1.同殴打行为当中,数名行为人徒手殴打被害人,其中一人用木棒击打被害人头部致重伤,经法医鉴定,重伤系木棒击打所致,此种情况下,其他参与殴打行为的人应否对重伤的结果承担刑事责任? 答:具有伤害故意的行为人都去了现场,他们的行为都是共同实行行为,在刑事责任的承担上,按照共同正犯处理上的“部分实行全部责任”的原则,所有人都应当对死亡结果负责,对所有人量刑基准都应当是10年以上。不能把用木棒导致被害人重伤者与其他人在对结果的责任上分开评价,共同犯罪中各犯罪人的行为是相互配合的,所以,都要对行为结果共同负责。否则,就是把共犯当成单独犯罪看待。 当然,对其他参与殴打行为,但并未直接导致被害人死亡的人,在最后量刑时可以区别对待,例如,可以考虑引用从犯的规定减轻处罚。

2.在诈骗案件中,被告人用后次骗来的钱归还前次骗的事主,如何计算数额?1996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对于多次进行诈骗,并以后次诈骗财物归还前次诈骗财物,在计算诈骗数额时,应当将案发前已经归还的数额扣除,按实际未归还的数额认定,量刑时可将多次行骗的数额作为从重情节予以考虑。这一规定的被害人是否包括不同被害人的情况?该司法解释新刑法修改以后实施,是否还适用? 答:诈骗的被害人是同一个人还是不同的人,并不重要。关键看诈骗罪的法益侵害性到底表现在什么地方。诈骗罪的法益侵害性主要表现在对被害人财产权的侵害,任何人的财产占有、所有都受法律保护,因此,被害人是同一个人,还是不同的人,都对诈骗犯罪成立没有影响。 对于多次进行诈骗,并以后次诈骗财物归还前次诈骗财物,在计算诈骗数额时,应当将案发前已经归还的数额扣除,按实际未归还的数额认定,以此决定最后的定罪量刑,这是符合实践的需要。由于新旧刑法在普通诈骗罪方面的规定没有太大修改,所以1996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在新刑法实施之后,还可以适用。

湖南省2017年司法考试刑法事考试试题

湖南省2017年司法考试刑法事考试试题 本卷共分为2大题50小题,作答时间为180分钟,总分100分,60分及格。 一、单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 1.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部分地区实行紧急状态的机关是( B A.国家主席B.全国人大常委会C.国务院D.公安部 2.甲(15周岁)求乙(16周岁)为其抢夺作接应,乙同意。某夜,甲抢夺被害人的手提包(内有1万元现金),将包扔给乙,然后吸引被害人跑开。乙害怕坐牢,将包扔在草丛中,独自离去。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甲不满16周岁,不构成抢夺罪 B.甲与乙构成抢夺罪的共犯 C.乙不构成抢夺罪的间接正犯 D.乙成立抢夺罪的中止犯 3.关于中外法律制度中的习惯法,下列哪一表述是不正确的? A.中国西周时期的礼是对社会生活起着调整作用的习惯法 B.英国法的源头是盎格鲁·撒克逊时代的习惯法 C.法国公元九世纪至十三世纪是以习惯法为主的时期 D.德国学者萨维尼认为法律是分阶段发展的,最初是自然法或学术法阶段,接下来便形成了习惯法阶段 4.某监狱侦查人员崔某在审讯犯罪嫌疑人洪某时,因洪某拒不如实交代,随即起火,将洪某捆绑吊起来进行殴打,结果致洪某伤残,对崔某的行为应()。 A.按刑讯逼供罪和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B.按故意伤害罪从重处罚 C.按刑讯逼供罪从重处罚D.按过失致人重伤罪从重处罚 5. 下列哪项不属于《循环经济促进法》中规定的工业企业在节水方面应当采取的措施?( ) 。 A.海水淡化B.采用先进或者适用的节水技术 C.配备和使用合格的用水计量器具D.建立水耗统计 6.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 ),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 A、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 B、集体协商机制

司法考试刑法历年真题及解析

20KK 年刑法真题答案及解析试卷二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 题 1 分,共 50 分 1. 老板甲春节前转移资产,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劳动部门下达责令支付通知书后, 甲故意失踪。公安 机关接到报警 后,立即抽调警力,迅速将甲抓获。在侦查期间,甲主动 支付了所欠工资。起诉后,法院根据《刑 法修正案(八)》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认定甲的 行为,甲表示认罪。关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 《刑法修正案(八)》增设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体现了立法服务大局、保护民生 的理念 B. 公安机关积极破案解决社会问题,发挥了保障民生的作用 C. 依据《刑法修正案(八)》对欠薪案的审理,体现了惩教并举,引导公民守法、社 会向善的作用 D?甲已支付所欠工资,可不再追究甲的刑事责任,以利于实现良好的社会效果 【考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答案】D 解析】从题干信息需要判断:甲是否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甲有能力支付拒不 担赔偿责任;( 2)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对于第一点,从题干信息可以确认;对于第二点, 减轻或免除处罚与 不再追求刑事责任的用语是不同的,减轻或免除处罚是以定罪为前提, 而不追究刑事责任则是不构成犯罪。所以 D 项说法错误,为正确答案。 【辨析】解答本题主要还是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认定及处罚入手,法治理念只是 形式(不是直接考 查对象)。另:依 据题干信息,并未交代造成严重后果,根据刑事诉讼 法的相关规定属于自诉案件,如果考生从 这个角度分析,就与命题人设题思路岔开了,难 以得出正确结论。 2. 甲与乙女恋爱。乙因甲伤残提出分手,甲不同意,拉住乙不许离开,遭乙痛骂拒绝。 甲绝望大喊:“我 得不到你,别人 也休想”,连捅十几刀,致乙当场惨死。甲逃跑数日后, 投案自首,有悔罪表现。关于本案的死 刑适用,下列哪一说法符合法律实施中的公平正义 理念? A. 根据《刑法》规定,当甲的杀人行为被评价为“罪行极其严重”时,可判处甲死刑 B. 从维护《刑法》权威考虑,无论甲是否存在从轻情节,均应判处甲死刑 C?甲轻率杀人,为严防效尤,即使甲自首悔罪,也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D?应当充分考虑并尊重网民呼声,以此决定是否判处甲死刑立即执行 分含 1 — 50 题,每 支付且经劳动部门 责令支付后逃避,符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犯罪构成 AB 项从法治理 念的角度分析,均无不妥; C 项从法理学的角度分析,可以肯定结论正确 D 项,对于拒不 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法定从轻量刑情节把握两点: 1)必须是起诉前支付拖欠工资并依法承

2018年司法考试二卷《刑法》习题答案(9)

2018年司法考试二卷《刑法》习题答案(9) 2018年司法考试二卷《刑法》习题答案(9) 一、单项选择题 1.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下列( C ),应当负刑事责任。 A、杀人罪、伤害罪、抢劫罪、强奸罪 B、贩卖毒品罪、制造毒品罪、放火罪、投毒罪 C、故意杀人罪、爆炸罪、贩卖毒品罪 D、故意伤害罪、绑架罪、抢劫罪、强奸罪 2.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刑事责任,( D )。 A、但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B、但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C、并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D、视同正常人犯罪,并无特别的刑事责任规定 3.刑事责任能力是指( C )。 A、辨认自己实施的危害社会行为的能力 B、控制自己实施的危害社会行为的能力 C、辨认和控制自己实施的危害行为的能力 D、意识和意志能力 4.我国刑法规定的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是指( C )。 A、14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 B、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 C、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

D、不满14周岁 5.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 D )。 A、可以从轻处罚 B、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C、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D、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6.我国《刑法》第13条“但书",即“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可以理解为( C )。 A、是犯罪不以犯罪论处 B、是犯罪不以犯罪处罚 C、不构成犯罪 D、是缩小刑罚打击面的策略 7.甲因与别人勾搭成奸而欲杀夫另嫁。一日,甲听信巫婆教唆,将一张画有人形和写有其夫名字的纸符烧毁,取少许纸灰,拌入白糖中,让丈夫喝下,企图依靠神力将其杀死。奸情败露后,甲交待此事而案发。甲的行为( C )。 A、属于故意犯罪 B、属于事实认识错误 C、不构成犯罪 D、属于意外事件 8.朱某因婚外恋产生杀害妻子李某之念。某日晨,朱在给李某炸油饼时投放了可以致死的“毒鼠强”。朱某为防止其6岁的儿子吃饼中毒,

2017司法考试笔记整理(刑法)

2017年司法考试笔记整理 ——刑法宋杰 考点一:刑法的基本原则 命题要点一:罪行法定原则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关系 1.《刑法》第63条第2款规定,没有减轻处罚情节,但根据案情需要减轻处罚的,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才能减刑。 2. 寻衅滋事的行为只有造成了社会秩序眼中混乱的,才可能当做犯罪行为定罪处罚。 3. 对于“医闹”事件,如果医院过错在先,即使家属存在过激行为,也是情有可原,不能轻易将其认定为犯罪行为。 4. 刑法中禁止令仅适用于管制和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其适用不得妨碍犯罪分子的正常社会生活。 5.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属于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要求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否则不成立犯罪。 6.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行为在客观上不能危及公共安全,故不成立危害公共安全相关犯罪。 7.据不允许为了所谓的效率而突破司法程序规定。 8.社会主义法制的本质要求是执法为民,罪刑法定原则的思想基础民主主义、尊重人权主义正体现了执法为民这一本质要求。 9.作为刑法基本原则的罪行法定原则,其理念和内容不仅约束立法者,同样约束司法者。 10.刑法规范具有行为规范的性质,即通过立法、司法与执行,引导

公民守法、社会向善。 11.拒不支付劳动报酬,①尚未造成严重后果,②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③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12.刑法具有法益保护机能与权力保障机能。 命题要点2:罪行法定原则的内容 1.禁止溯及既往——事前的罪刑法定;排斥习惯法——成文的罪刑法定;禁止类推解释——严格的罪刑法定;刑罚法规的适当——确定的罪刑法定。 2.司法机关、立法机关都不得进行类推解释。 3.不同犯罪行为有不同的描述方式,而描述方式本身跟明确性与否并无直接关系。 4.刑法不溯及既往是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不是罪刑相适应原则的要求。 5.实现刑与罪的均衡协调;在行刑方面实现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注重犯罪人的人身危险程度的消长变化情况,合理地运用减刑、假释等制度。 命题要点3:刑法的解释 1.只有解释结论和解释方法的判断皆正确,该命题才正确 2.在“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规定中,“捏造事实”属于预备行为,

2016年司法考试刑法试题详解带答案和解析

1、我国宪法第六至十八条对经济制度作了专门规定。关于《宪法修正案》就我国经济制度规定所作的修改,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B.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C.除第九、十二、十八条外,其他各条都进行过修改 D.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 2、《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该条款规定了下列哪一类法律现象的处理原则? A.法律位阶的冲突 B.法律责任的免除 C.法律价值的冲突 D.法律责任的竞合 3、我国法律援助制度因其保障****而体现司法正义,因其救助贫困而体现社会公平。关于该制度,下列哪一表述是不正确的? A.我国法律援助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在性质上是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B.实施法律援助的既有律师、法援机构,也有社会组织,形式上包括诉讼法律援助、非诉讼法律援助及公证、法律咨询 C.对公民的法律援助申请和法院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由法援机构统一受理、审查、指派、监督,必要时可以委托慈善机构协助受理事宜 D.法援对象包括符合法定受援条件的经济困难者、残疾者、弱者,及符合规定的外国公民及无国籍人 4、下列哪些选项属于积极义务的范畴? A.子女赡养父母 B.严禁刑讯逼供 C.公民依法纳税 D.紧急避险

5、关于中外法律制度的发展演变,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西周“七出”、“三不去”、“六礼”等婚姻法律的原则和制度,多为后世法律所继承和采用 B.汉代“秋冬行刑”的死刑执行制度,对唐、明、清的法律制度有着深远影响 C.清末规定的法官和检察官考试任用制度、监狱及狱政管理的改良制度,是清末司法体制上的重大变化 D.法国国民会议于1787年8月26日通过《独立宣言》,这一划时代的历史性文件第一次明确而系统地提出了资产阶级民主和法制的基本原则 6、F公司是一家专营进口高档家具的企业。媒体曝光该公司有部分家具是在国内生产后,以“先出口,再进口”的方式取得进口报关凭证,在销售时标注为外国原产,以高于出厂价数倍的价格销售。此时,已经在F公司购买家具的顾客,可以行使下列哪些权利? A.顾客有权要求F公司提供所售商品的产地、制造商、采购价格、材料等真实信息并提供充分证明 B.如F公司不能提供所售商品的真实信息和充分证明,顾客有权要求退货 C.如能够确认F公司对所售商品的产地、材质等有虚假陈述,顾客有权要求双倍返还价款 D.即使F公司提供了所售商品的真实信息和充分证明,顾客仍有权以“对公司失去信任”为由要求退货 7、B公司与D公司就运输途中平板电脑的所有权产生了争议,D公司将争议诉诸中国某法院。根据我国有关法律适用的规定,关于平板电脑所有权的法律适用,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当事人有约定的,可以适用当事人选择的法律,也可以适用乙国法 B.当事人有约定的,应当适用当事人选择的法律 C.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应当适用甲国法 D.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应当适用乙国法 8、某高校司法研究中心的一项研究成果表明:处于大城市“陌生人社会”的人群会更多地强调程序公正,选择诉诸法律解决纠纷;处于乡村“熟人社会”的人群则会更看重实体公正,倾向以调解、和解等中国传统方式解决纠纷。据此,关于人们对“公平正义”的理解与接受方式,下列哪一说法是不准确的? A.对公平正义的理解具有一定的文化相对性、社会差异性 B.实现公平正义的方式既应符合法律规定,又要合于情理

2017年刑法真题解析++徐光华

2017年司法考试刑法真题解析 徐光华 本解析的全部内容,将会在《刑法真题解析(2010—2017年)》出版,同时,请及时关注徐光华新浪微博“徐光华law”,会有资料不断更新。2018年提前准备,加油!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关于刑事司法解释的时间效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B) A.司法解释也是刑法的渊源,故其时间效力与《刑法》完全一样,适用从旧兼从轻原则 B.行为时无相关司法解释,新司法解释实施时正在审理的案件,应当依新司法解释办理 C.行为时有相关司法解释,新司法解释实施时正在审理的案件,仍须按旧司法解释办理 D.依行为时司法解释已审结的案件,若适用新司法解释有利于被告人的,应依新司法解释改判 【解析】司法解释是对原有刑法条文含义的一种说明,并不是创设性的规定,其适用的时间应该可以追溯到刑法生效之时。因此,司法解释可以适用于其生效之前,刑法出台之后的行为。当然,更可以适用于司法解释生效之后的犯罪行为。 A错误。司法解释不属于刑法的渊源,刑法的渊源包括刑法典、单行刑法、附属刑法、变通规定。司法解释只是对刑法条文的说明,并不是创设的罪刑规范本身。其时间效力也与刑法不一样,刑法属于“创设型”规定,刑法原则上只能适用于生效之后的犯罪行为,只有对被告人更加有利的情况下,才可以适用于其生效之前的未经判决犯罪行为。而司法解释本来就可以适用于其生效之前的犯罪行为。换言之,司法解释的时间效力适用于刑法适用的全过程。“正式解释并不是刑法本身,既然是对刑法的解释(而且排除了类推解释),那么,对现行正式解释之前的行为,只要是在现行刑法施行后实施的,就得按正式解释适用刑法”。1也就是说,2016年司法解释对1997年刑法某条文进行了解释,该解释可以适用于1997年以后的犯罪行为,而不仅仅是2016年以后的犯罪行为。 B正确。即司法解释可以适用于其出台之前的行为,司法解释自发布或者规定之日起施1张明楷:《刑法学》,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7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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