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工程进度的因素

1.影响工程进度的因素
影响工程进度的因素较多,有人为因素、技术因素、材料和设备因素、施工机具因素、水文地质因素、资金因素、气候因素、环境因素等等,由于送变电建筑分部工程项目的施工特点,尤其是22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工程较大的施工项目和变电站改、扩建等较为复杂施工项目,牵涉面广、影响进度因素错综复杂。主要影响工程进度的因素归纳如下:“人机料法环”
1.1参建单位的因素
送变电建筑分部工程的施工单位对施工进度起决定性作用,但是建设单位或业主或业主与业主、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商及政府主管部门都可能给工程某些方面造成困难而影响施工进度,其中设计单位图纸不及时和有误、建设单位或业主或业主或业主对设计方案的变动是影响施工进度重要的因素。
1.1.1源于建设单位或与业主的因素
1.1.1.1提供勘察资料不准确,特别是水文地质资料错误或遗漏而引起的未能预料的施工技术障碍。
1.1.1.2 提供的控制性坐标点、高程点资料不准确或错误。
1.1.1.3 临时供水、供电工程相关手续办理和实施不及时或供应量不足。
1.1.1.4 办理临时占道、施工占地手续不及时。
1.1.1.5 地上、地下构筑物及各种管线搬迁工作拖延,不能及时向施工单位移交施工场地或施工作业面。
1.1.1.6施工场地内树木的移植、更新、砍伐工作不能及时完成。
1.1.1.7提供的图纸设计深度不能满足实际需要或不及时、不配套。
1.1.1.8建设单位或业主或业主与业主依据电力供需市场的变化及经营需要修改、调整设计。
1.1.1.9 因采用不成熟的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或技术方案不当而修改设计。
1.1.1.10 因市政配套、公共设施配套条件的变化而修改设计。
1.1.1.11建设单位或业主或业主与业主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供货不及时,数量、型号、技术参数与实际所需不符,货物产品质量不合格。
1.1.1.12建设单位或业主或业主与业主单位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不足,工程组织不利,致使施工单位、分包商、材料设备供应商、各工种、各专业、各工序的配合上出现矛盾,出现的问题亦得不到及时解决,无法按进度计划执行,打乱正常的施工秩序。
1.1.1.13建设单位或业主或业主与业主的主要管理者和工程管理人员流动或工作岗位调整使有关工作出现无人管或无人知道从而影响问题的解决。
1.1.1.14建设单位或业主或业主与业主对监理单位授权不明确,致使监理工程师不能发挥其应起的管理职能。
1.1.1.15向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各种申请审批、审核手续的延误。
1.1.1.16建设单位或业主或业主与业主资金不足,不能按合同约定支

付合同款。
1.1.1.17 合同纠纷引起的仲裁或诉讼。
1.1.1.18 不可预见事件的发生,如施工中遇到超标的地下水、流砂、地质断层、溶洞,发现地下埋藏文物、古化石、古钱币、古墓,发现战争遗留的弹药等。
1.1.1.19建设单位或业主对工程项目“献礼情结”、“政绩需求”及人性中的“能力和权力傲慢”等不良社会风气影响,致使合同工期目标弹性过大或合同工期压缩过小,违背基本建设的客观规律。
1.1.2源于设计单位的因素
1.1.2.1不能按设计合同的约定时间及时提供施工所需的图纸。
1.1.2.2为项目设计配置的设计人员不合理,各专业之间缺乏协调配合,致使各专业之间出现设计矛盾。
1.1.2.3设计内容不足、设计深度不够。
1.1.2.4设计质量管理体系欠缺,施工图的“缺、漏、碰、错”现象严重,导致设计变更大量增加。
1.1.2.5与各专业设计协调配合工作不及时、不到位,造成施工中出现边施工、边设计、边修改的局面。
1.1.2.6设计工代不到位,不能按建设单位或业主或业主与业主的要求及时解决在施工过程出现的设计问题。
1.1.2.7不能按时参加施工阶段的各种验收工作。
1.1.3源于监理单位的因素
1.1.3.1监理项目部配置的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学历、专业、资质、资格、经验、水平、数量、年龄、健康状况不能满足工程监理需要。
1.1.3.2责任心不强、管理协调能力薄弱,不能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工程按计划实施。
1.1.4源于施工单位(分包商)的因素
1.1.4.1项目部配置的管理人员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管理水平低、施工经验不足,管理人员人浮于事、重关系轻能力现象严重、执行能力差,最终致使工程组织混乱不能按预定进度计划完成。
1.1.4.2 施工人员资质、资格、经验、水平及人数不能满足施工需要。
1.1.4.3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不合理、施工进度计划不合理、采用施工方案不恰当。
1.1.4.4 施工工序安排不合理,不能解决工序之间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先后和搭接问题,难以达到保证质量、充分利用空间、争取时间,实现合理安排工期的目的。
1.1.4.5 不能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及时调配劳动力和施工机具。
1.1.4.6 施工用机械设备配置不合理不能满足施工需要。
1.1.4.7 施工用供水、供电设施及施工用机械设备出现故障。
1.1.4.8 材料供应不及时,材料的数量、型号及技术参数错误,供货质量不合格。
1.1.4.9 施工单位协调分包商能力不足,相互配合工作不及时、不到位。对分包商缺乏有效的监督、激励、考核机制,目标分解不够明确。
1.1.4.10施工单位与分包商发生合同纠纷引起仲裁或诉讼。
1.1.4.11施工单位

(分包商)自有资金不足或资金安排不合理,无法支付相关应付费用。
1.1.4.12安全事故、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1.1.4.13关键材料、设备、机具被盗和破坏。
1.1.4.14施工现场管理不善出现特别情况,如瘟疫、传染病及施工人员食物中毒。
1.2外部突发事件因素
1.2.1源于自然条件的因素
自然灾害如恶劣天气、地震、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因素。
1.2.2源于社会意外事件的因素
1.2.2.1各种突发刑事案件。
1.2.2.2重大政治活动、社会活动、工人罢工等。
1.2.2.3供水、供电、供气系统发生故障或重大工程事故而停止供应。
1.2.2.4交通管制、交通中断。
1.3源于管理的因素
1.3.1施工进度控制目标确定不科学
施工项目从决策阶段开始没能按项目管理的客观规律要求运作,对施工前准备阶段缺乏控制、无序状态、缺少管理或在极其宽松状态下进行,耗用时间过长,当进入施工阶段时所剩时间不多,因此在明确进度时,不顾施工规模的大小、施工复杂程度、施工工艺条件、气候、地质等条件及相关施工的配合、装备情况及必要的工序时间影响而确定施工总进度。由此确定的施工总进度由于缺乏科学性而造成先天缺陷,实施过程中必然引发一系列施工问题从而导致项目施工进度目标不能实现。
1.3.2施工进度控制依据编制不科学
施工进度控制依据编制不科学主要表现在工作排序、确定工作间的逻辑组织关系时,对资源的合理使用、施工期间的合理安排考虑欠缺,而使施工进度计划在某一时间内工作安排过于集中,即高峰期安排得过于“狭窄”,资源配置不合理,使施工进度控制不理想。
1.3.3施工进度计划编排不周全
1.3.3.1整个进度控制过程中普遍认为难度最大的是工程施工阶段,多数项目只在施工阶段考虑进度计划管理,编制的进度计划也多以施工安排为主,施工进度计划编制时没能包涵所有工作,漏项过多,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编外工作大量增加,突发性工作人为增多,对计划中的施工进度产生冲击,影响工作计划的实行。
1.3.3.2施工进度计划编制时往往抓住了主要的工作而疏忽了次要工作,导致出现主体如期完成,但辅助设施久拖不决,最终影响送变电建筑分部工程功能的发挥,使送变电整体工程工期延误。
1.3.4施工进度计划与资源配备计划不协调
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完成应该说取决于资源上合理及时配置,人力资源、动力资源、设备、半成品供应、施工机械配备、环境条件要求、施工方法的及时跟进等的资源配备计划应该与施工进度计划一同出台、一同送审,才能使施工进度计划有基本保证,否则施工计划只是一纸空文。在目前的施工项

目管理中受体制的影响,施工管理者的意识没有根本转变过来,资源配备凭经验、临时拚凑,资源配备计划与施工进度计划不同步、不协调,注定导致施工进度被拖延。
1.3.5施工进度计划检查跟踪不够
管理不到位会导致“你不管,他不理”这样一种局面,对施工进度计划检查不到位,会使施工进度实施变成计划与实际表里不一,出现“计划管计划,施工管施工”的无序局面,完全失去了施工进度计划的作用和严肃性,使工程施工进度控制陷入放任自流的无序状态,最终导致送变电建筑分部工程施工进度失控,导致整体送变电工程不能如期完成。
1.3.6施工进度计划不能及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施工进度计划在编制过程不可避免会因为掌握信息的局限性、编制人的经验及实施过程环境、现场情况变化使施工时实施情况与计划不符,那么就必须将计划根据实施实际情况进行切合实际的纠编、调整。只有在实施中不断发现问题,不断调整计划,才能使施工项目总进度目标得以实现,才能保证施工进度计划的指导性,从而树立其权威性。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