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系统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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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系统管理规定

永城市公路运输有限公司

卫星定位装置安装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国家交通部、公安部等四部委有关加强营运车辆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及省政府的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提高道路运输现代化管理水平,促进安全运输生产,加强营运客车的动态管理,充分发挥卫星定位系统(以下简称“”)的各项管理功能,实现对营运客车的全方位监管,有效制止违章行车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道路运输监控,带有卫星定位功能,能实时记录和传输车辆所在位置、行驶路线、行驶速度等;具有定位、监控、记录、警示、指挥调度、营运管理等综合功能的汽车行驶记录监控管理系统,包括车载终端、监管平台相关设备及监控管理软件系统。

第三条监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全面监控,突出重点,提前防控”的原则,进行监控管理和营运调度指挥。

第四条公司监控接受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监控平台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适用范围:公司内客运车辆和经营、从业人员,以及负责车辆安全监管的监控室和相关工作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监控管理机构设置

第六条为加强安全监控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公司成立安全监

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监控系统的管理和应用。

第七条领导小组构成:

组长:丁其中

副组长:黄传义

成员:李玉宝赵珊石晓玲阚浩杰第八条主要职责:

1、组织制定营运车辆监控管理制度及监控室的建设和管理,规定层级监控管理权限。

2、负责公司监控系统和监控管理终端的建设。

3、组织召开安全监控工作会议,分析和总结研讨安全监控管理工作,解决存在问题,布置监控工作任务。

4、对建立和完善监控管理系统所需人力、设备、资金投入进行决策,研究、处理安全监控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5、监督检查营运车辆安装使用和按规定安全运行监控管理情况。

6、研究、处理安全监控检查工作中,发现的监控管理工作和车辆违规问题。

第三章车载终端安装使用管理规定

第九条车载终端安装规定

1、车载终端附合以下技术指标

(1)交通行业标准794 和808 ;

(2)信息采集功能:具备定位通信、驾驶人身份、电子运单、车辆总线数据、图像信息、音频信息等;

(3)其他功能:行驶记录、监听、通话、警示、信息服务、多中心接

入等。

第十条车载终端为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它能提供企业平台所需要的信息,完成卫星定位系统对车辆的监控。其技术要求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794—2011)

第十一条车载终端程序

1、车载终端安装程序

(1)由终端使用人提出书面申请,交由公司主管副经理。

(2)公司主管副经理、终端使用人、车辆技术人员对车辆进行检查确认技术状况良好,上报公司。

(3)依据安装方案,公司与车辆经营者、驾驶人签订有效的监控安全管理协议书后,方可安装。

(4)车载终端安装完毕,分管车辆技术管理员、安全技术员会同安装人员对车载终端的工作情况、数据反馈等进行验收,调试合格后由公司经理在验收单上签字认可。

(5)车载终端安装后,由安装人员在主机接线口出用专用防拆塑封套牢,张贴封条,并拍原始图片留档。除监控中心负责人或车辆技术管理员和厂家维护人员外,任何人不得擅自拆除加固装置。

(6)转出或报废的车辆应拆除车载终端,由所有人自行处置或经公司检测合格后用于安装更新车辆。

2、车载终端维护程序

(1)由终端维护人,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技术维护。

(2)采用按月维护和日常维护相结合的方式。

第四章监控中心管理制度

第一节监控中心设置及职责

第十二条监控中心设在监控室,由监控室主任、监控人员具体负责,安全副经理监督考核。

第十三条监控中心监管平台,是对公司范围内的车载终端用户进行管理,并提供安全运营监控的系统平台,主要实现对平台中的车辆安全运营的实时监控。

第十四条监控中心职责:

1、负责认真贯彻执行《监控系统安装使用管理制度》。

2、负责协调车载终端的安装、售后服务和对监控人员、安装人员、数据采集人员和驾驶人的培训工作。

3、负责整理和总结管理使用经验,并与厂家协调售后服务工作,确保的正常使用,并提出修改性意见。

4、依据公安交通部门及运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根据车辆两运行路线的路况制定出相应路段的限速规定。

5、负责对全公司车辆运行情况的全程监控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做好台账记录,并报告公司分管领导,由其负责落实对违章驾驶员的处理情况。监控中心在每周五16:00 前上报一次公司驾驶员违章处理情况报表,有监控中心负责统计上报相关部门和领导。

6、负责每天16:00 前向分工安全的副经理汇报公司上报的车辆监控情况。

第二节监控平台安装使用要求

第十五条监控平台技术标准

1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监管系统平台技术要求》(7962011 ),标准管定了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中政府监控平台和企业监控平台的功能要求、平台性能与技术要求等内容:

2、《道路运输卫星定位动态监管系统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

(808 ),标准规定了道路运输车辆与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与监管、监控平台之间的通讯协议与数据格式,包括协议基础、通信连接、消息处理、协议分类与说明及数据格式。

3、《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动态监管系统平台数据交换》(809),标准规定了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监管、监控平台之间数据交换的技术要求,包括通讯方式、安全认证、功能实现流程、协议消息格式和数据实体格式等内容。

第十六条企业平台,是对服务范围内的车载终端用户进行管理,并提供安全运营监控的系统平台,主要实现对平台中的车辆安全运营的实时监控。

第十七条监控平台业务功能如下:

1、偏离路线报警:当车辆偏离预设的驾驶路线范围一定距离时报警。

2、线路关键点监控:当车辆未按照规定时间内到达或离开指定位置时,进行提示。

3、区域报警:可在平台上设定圆形或多边形的限制区域,实现车辆进出该区域后报警功能。

4、分路段限速控制:分路段设置限速范围,实现车辆超速报警功能。

5、疲劳驾驶报警:当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超过规定时间范围时报警,

并提供疲劳驾驶报警的记录和处理。

6、驾驶员身份识别:对终端上传的驾驶员身份信息识别,并将驾驶员身份有效性结果信息下传至终端,完成驾驶员身份识别过程。

7、班线客运特殊业务功能:提供班线客运线路查询;通过拍照或视频方式监控车辆超员情况。

第三节监控人员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配备要求:

1、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工作责任心强,熟练操作计算机。

2、接受过有关部门培训,熟知道路交通运输和安全生产相关知识,能够正确纠正驾驶人违规行为,指挥驾驶人按规定行车,指导驾驶人正确使用卫星定位车载终端设备。

3、熟悉卫星定位车载终端设备功能及使用要求,熟练掌握监控平台操作。

4、数值监控中心联系方式、监控人员配备情况,车辆技术状况,行驶线路、道路等级等具体情况。

5、熟知公司监控管理制度和驾驶人违规操作处罚标准,能够对驾驶人的违规操作做出合适的处罚意见。

6、具有亲和力,良好的沟通能力及构建和谐的人际关系。第十九条监

控人员岗位职责:

1、对公司所有营运车辆的运行状态进行全程全时监控,认真做好监控记录。

2、值班期间确保实时监控所有营运车辆的位置、速度,对出现

的车辆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及时进行信息提示、电话警告,对

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向领导汇报。

3、每日统计超速、疲劳驾驶情况,填制专项表格,保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4、核查在线车辆,对上传信息不正常的车辆及时进行电话联系,落实具体情况并做好记录,存在设备问题的,及时通知上级部门进行处理。

5、加强夜间运行车辆监控,适时向夜间运行车辆发送安全及中途休息提示信息。

6、收到并确认天气信息和封路、拥堵、限行、断路等道路信息后,及时向营运驾驶人发送信息进行安全提示。

7、及时答复或处理车辆求助信息,及时确认突发事件信息并上报。

第二十条监控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系统登录

(1)双击桌面上的图标或者打开“开始”一“程序”—“管理监控系统”即可启动。

( 2)在服务器名上输入该服务器地址,用户名,密码:输入完成后,请检查你输入的服务器名、用户名称和连接密码是否正确,单机“确定”系统连接数据库成功。

2、开启前(接班后)检查准备

( 1 )班前准备上班前值班员应对各类报表及当班情况进行检查询问,对当班重点问题及当前处理异常作全面了解,并检查系统运行正常。

(2)交接班

监控人员应提前15 分钟到刚接班,在交接班时,当班人员应将本版系

统存在的问题向接班人认真交代清楚,并对遗留问题处理情况进行记录汇报,是问题能够及时得到处理,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3、班中要求

(1)文明作业

衣冠整洁,随身携带上岗证,文明用语,接听外线来电用普通话,态度和善,待人友好。

(2)检查系统运行情况接班后认真检查监控平台系统运行情况,要保持监控平台在线,发现系统有问题立即通知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4、认真履行岗位职责(1)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文件规定,会处理日常机房主机故障,并负责打印规定的报表。

(2)必须严格执行手上交接班制度和填报签名制度。

(3)雷雨天气,防止雷击设备,打雷较严重时,立即请示分管领导停电,熟悉停送电秩序,停电顺序是主机T显示器、打印机等外围设备电源T 电源。送电顺序是电源T显示器、打印机等外围设备T 主机。送电前应将所有设备的电源开关置于停止位置,严禁带负荷送电。

(4)上班时间严禁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脱岗、假报、瞒报、不报、漏报。

(5)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主管领导进行处理。

5、做好汇报

(1)处理故障情况及时向相关部门及主要领导进行汇报、登记。

(2)当天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向直管领导汇报。

第五章监控人员奖惩制度

第二十一条奖励制度

1、每年年终经考评对管理岗位表现突出的人员给与奖励。

2、经考核,对一年内无超员、超速等违规行为却表现突出的终端使用人,结合公司其他考核指标综合评比后给与一定的奖励。

第二十二条处罚制度出现以下问题,公司将事情对所属单位作出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罚款等处理。

1、不监控平台脱岗,不在线的,给予200元/ 次的处罚。

2、对驾驶人、监控人员违规不处理的,给予200元/ 次的处罚。

3、不送周报表和处理结果的,给予100元/ 次的处罚。

4、重要的监控信息未及时处理的,给予200 元/ 次的处罚。

5、未按规定对车辆进行实时监控并记录或监控发现车辆异常隔日为及时报修的,给予500元/ 次的处罚。

6、未按规定安装、使用、维修车载终端的,给予500 元/ 次的处罚;

7、未按规定建立健全台账,未及时上报相关报表的,给予500元/ 次的处罚;

8、有其他违规行为的。

第四节值班制度

第二十三条日常监控管理制度

1、由监控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过程跟踪驾驶人安全行车行为,消除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私自包车等各类违章行为,提高安全生产过程预控能力。

2、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认真履行监控职责。

3、对监控过程中发现的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非正常线路营运、高速道路违法停车等违法违章行为,通知主管领导进行处理。

4、对监控情况应做好各项值班记录,记录填写应认真规范,内容详实、准确。

5、每天对监控情况进行分析、汇总,对监控中违法、违纪、违章行为按照监控管理规定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公司主管副经理。

6、监控人员发现,监控平台因系统原因不能正常运行时,应与厂方客服中心联系,并查找原因及上报监控主任。

7、监控人员承担恶劣天气的预警预报职责,遇有雨、雪、雾、冰冻、大风、冰雹等恶劣天气时,立即通知监控室主任,并做好值班记录。同时,应密切注意天气变化情况,随时按监控室主任指令启动应急预案。

8、对可以预见的恶劣天气,监控人员应提前一天通知到各监控中心,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四条疲劳驾驶的界定

客运车辆驾驶人连续驾驶车辆4个小时位停车休息20 分钟以上或者没有替换驾驶人的。

第五节信息处理及上报制度

第二十五条监控人员对信息的处理:监控人员应建立专门的文档保存,根据信息内容和要求,分类处理,及时向监控室主任汇报。

第二十六条监控人员每日必须认真填写相关监控记录,按照表格内容和要求详细记录。

1、每月5 日前,必须将月统计分析上报公司

2、每年12月25日前,将年度统计分析、车辆违规台账、维修台账、上报公司主管领导。

3、对违法驾驶信息及处理情况要留存在案,监控数据应当至少保存一个月。对违法驾驶信息及处理情况应当至少保存3 年。

永城市公路运输有限公司

二O—三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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