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商村镇银行市场风险管理办法

某商村镇银行市场风险管理办法
某商村镇银行市场风险管理办法

某商村镇银行

市场风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某商村镇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市场风险管理,完善市场风险管理机制,提高市场风险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本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市场风险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包括黄金)、股票价格风险和商品价格风险。

市场风险根据表现形式与管理模式的不同可分为交易性市场风险和非交易性市场风险。

交易性市场风险是指因风险驱动因素的变化(如利率的变化、发行体信用的变化、期权等)导致投资组合或单笔交易的价格发生变化而产生损失的风险。

非交易性市场风险是指由于资产和负债结构(如期限结构、利率结构、币种结构等)的不完全匹配,当利率、汇率等发生变动时,银行收益产生损失的风险。

第三条通过实施本办法,达到将市场风险控制在本行可以承受的合理范围内,实现经风险调整的收益率最大化的

市场风险管理目标。具体表现为:

(一)提升本行的价值创造力,通过有效经营和管理各类市场风险,保持有竞争性的净利差和投资组合回报水平,进一步提升本行的市场竞争力。

(二)统一本行市场风险偏好,并将高级管理层确定的风险偏好转化为具体的管理指引,增进前中后台的协同意识和联动能力,有效落实平衡风险和收益的要求,提高风险管理能力。

(三)促进业务流程的持续优化,健全和梳理金融市场业务各项制度规范的依据,通过在业务领域有效配置市场风险管理资源,提高风险管理的效率,增强风险管理的业务敏感度,构建符合现代商业银行要求的交易业务流程。

(四)培育审慎稳健的风险文化。本办法作为本行风险文化的重要宣示载体,传导风险管理的核心理念和价值导向,促进审慎、稳健的风险文化的形成。

第四条本行在实施本办法的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市场风险管理应涵盖本行表内外、本外币、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的各类业务。

(二)平衡性原则。对各项业务、产品和经营管理活动所蕴含的市场风险应充分识别,制定适当的程序和方法有效管理风险,保持风险与收益的平衡。

(三)审慎性原则。本行所承担的市场风险应与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涉及市场风险的业务开展规模和市场风险敞口应与交易员和市场风险管理人员的能力相匹配。

(四)独立性原则。市场风险管理应融入业务操作流程,要建立相互独立的前中后台三道防线。市场风险管理体系应与业务经营体系保持相对独立。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范围为本行各级分支机构。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监管要求与本政策不一致时,应当按照较严规定执行。

第二章市场风险偏好

第六条市场风险偏好是在统一的风险偏好和整体风险容忍度范围内,为实现本行的最终目标,根据本行的发展战略、风险管理能力、外部市场环境变化、股东的价值回报要求等因素确定的愿意承担的市场风险水平。

第七条根据本行发展战略要求调整和市场环境的变化,市场风险偏好需要定期重检;风险合规部门原则上应每年开展一次市场风险偏好重检,并向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报告相关情况。

第八条本行实施稳健的投资策略,有效分散市场风险,确保极端市场状况下的投资组合安全。

第九条市场风险承担部门(机构)基于外部市场环境变化、风险管理能力提升或增加回报要求,提出风险偏好调整建议;风险合规部门对调整提议进行评估提出评估意见,经高级管理层审核后报董事会或其授权机构审批。

第三章市场风险管理组织架构

第十条本行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对市场风险管理体系实施有效监控。

第十一条董事会承担对市场风险管理实施监控的最终责任,确保本行有效地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项业务所承担的各类市场风险。董事会负责审批市场风险管理的战略、政策和程序,确定本行可以承受的市场风险水平,督促高级管理层采取必要的措施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市场风险,并定期获得关于市场风险性质和水平的报告,监控和评价市场风险管理的全面性、有效性以及高级管理层在市场风险管理方面的履职情况。董事会可以授权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行以上部分职能,风险管理委员会定期向董事会提交有关报告。

第十二条高级管理层负责制定、定期审查和监督执行市场风险管理的政策、程序以及具体的操作规程,及时了解市场风险水平及其管理状况,并确保本行具备足够的人力、物力以及恰当的组织结构、管理信息系统和技术水平来有效地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项业务所承担的各类市场风险。通过为重设各类产品利率及开发新产品调整资产负债组合

以管理银行账户利率风险。定期估值交易账户头寸、密切监测交易限额、止损限额及风险限额,同时通过压力测试等方法监测市场风险的内容。

第十三条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应对本行与市场风险

有关的业务、所承担的各类市场风险以及相应的风险识别、计量和控制方法有足够的了解。

第十四条监事会需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在市场风险管理方面的履职情况。

第十五条风险合规部为本行市场风险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订相应制度,明确相关部门的市场风险管理职责和业务流程,与市场风险承担部门(机构)保持相对独立,向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提供独立的市场风险报告。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拟定市场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提交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审查批准。

(二)识别、计量和监测市场风险。

(三)监测相关业务经营部门和分支机构对市场风险限额的遵守情况,报告超限额情况。

(四)设计、实施事后检验和压力测试。

(五)识别、评估新产品、新业务中所包含的市场风险,审核相应的操作和风险管理程序。

(六)及时向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提供独立的市场风险报告。

(七)其他有关职责。

第十六条业务经营部门(机构)必须充分了解并在业务决策中充分考虑所从事业务中包含的各类市场风险,以实现经风险调整后收益率的最大化。

第四章市场风险识别

第十七条市场风险识别、计量和监测要以单笔交易为基础,以组合风险为基本对象,通过建立有效的专业平台和工具,实现风险调整后收益的最大化。

第十八条市场风险管理部门应制订并完善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的划分标准,市场风险承担部门(机构)应制订划分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的操作规程。

第十九条市场风险承担部门(机构)在每笔业务发生之初即应根据交易目的将金融工具或商品头寸划入银行账户或交易账户,并根据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的性质和特点,采取相应的市场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方法。

第二十条交易账户头寸包括:

(一)从事自营而短期持有并旨在日后出售或计划从买卖的实际或预期价差、其他价格及利率变动中获利的金融工具头寸。

(二)为执行客户买卖委托及做市而持有的头寸。

(三)为规避交易账户其他项目风险而持有的头寸。银行账户由所有未划入交易账户的金融工具和商品头寸组成。

第二十一条市场风险承担部门(机构)和市场风险管理部门应对业务、产品、资产组合、资产负债表表内和表外的市场风险因素进行判断,及时、准确识别所有交易性和非交易性市场风险的类别和性质,分析其风险特征、传导机制、对损益及经济价值的影响方向与影响程度等。

第五章市场风险计量

第二十二条市场风险承担部门(机构)和市场风险管理部门应运用风险计量模型、方法和系统,对市场风险可能导致的损失进行定量计算。损失既包括正常市场状态和压力环境下市场风险因素的变化对当期收入、支出和净收入的负面影响,也包括对金融工具经济价值产生的负面影响。

第二十三条交易性市场风险方面,应对货币市场业务、外汇买卖业务、债券投资业务、债券交易业务、衍生产品业务等可开展的交易从单笔和组合层面进行敏感性、风险价值、公允价值、集中度、分散化效应等方面的计量。对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避险交易,除应对基础交易业务和避险交易业务分别进行风险计量外,还应对该基础交易业务和避险交易业务从组合角度进行风险计量。

第二十四条非交易性市场风险方面,应按照业务、产品、区域、币种、资产组合等维度,对全行资产负债业务中的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进行计量。除分别对利率风险因子和汇率风险因子的影响进行计量外,还应对各种风险因子组合后的综合影响进行计量。

第二十五条计量模型的引入与调整(包括重要参数的调整)须进行评估和论证,经高级管理层批准后方可应用。

计量模型所使用的假设前提、重要参数、开发过程、开发数据等,应有明晰、专门的文件记录以备查。

第二十六条市场风险承担部门应定期对所负责业务进行压力测试,以有效评估市场异常变化甚至极端情况下的市场风险承担水平。市场风险承担部门和市场风险管理部门共同负责确定压力测试流程及相关风险要素、设计压力情

景、执行压力测试并对测试内容与结果进行报告。压力情景、压力测试方案应报风险管理委员会审核。

第二十七条市场风险承担部门应适时增加风险对冲头寸,积极实施组合管理。在平衡风险和收益的前提下,综合运用保证金、期权、互换、信用衍生产品等工具来对冲资产负债表表内外的风险敞口;同时通过优化资产配置,实施分散化投资策略,有效防范集中度风险。

第二十八条市场风险承担部门应建立计提减值准备的制度办法,按照“统一标准、规范程序、科学谨慎、充分及时”的原则,谨慎、客观、合理地估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券以外的债券投资的减值损失,及时足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第六章市场风险监测

第二十九条市场风险承担部门负责所承担市场风险的日常监控。监控内容至少包括:

(一)市场风险限额、授权、发行体/交易对手授信额度的执行情况。

(二)事后检验和模型修正的落实情况。

(三)重大市场风险事件的处理情况。

第三十条市场风险承担部门应对市场风险有重大影响的情形制定应急处理方案,明确应急方案的实施目标、启动应急方案的触发标准、流程要求等内容,采取包括对冲、减少风险敞口等措施降低市场风险水平,并建立针对自然灾

害、银行系统故障和其他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或者备用系统、程序和措施,以减少银行可能发生的损失和银行声誉可能受到的损害。

重大风险事件发生后,基本应对环节包括:

(一)市场风险承担部门立即报告分管行领导和行长,并根据管理层意见报董事会或监事会。

(二)成立应急领导小组和应急处理小组,统一安排应急状态期间的工作,统一调度各方面资源。

(三)应急处理小组拟订分时间段的危机处理策略,报应急领导小组审批。处理策略包括:明确信息披露要求,建立公共关系管理策略;减少交易量,从严掌握风险敞口;从宽进行双边报价;暂停与某个交易对手的交易或削减额度;使用替代系统等。

(四)执行审批通过的危机处理策略,并将执行情况和下一步建议报告应急领导小组。

(五)应急领导小组定期开会研究讨论危机处理措施,提出要求。

(六)宣布应急状态结束。

市场风险承担部门牵头负责应急处理方案的制定与落实。

压力测试的结果应作为制定市场风险应急处理方案的重要依据。

市场风险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应急处理方案进行审查和测试,不断更新和完善应急处理方案。

第七章市场风险报告

第三十一条市场风险报告体系由交易性市场风险的日常报告、非交易性市场风险的定期报告、专题报告和全行总体市场风险的定期报告组成。

(一)交易性市场风险的日常报告

交易性市场风险的日常报告应包括分业务类别的资金交易业务市场风险头寸、市场风险水平、市场风险限额和投资策略执行情况、价值重估和损益情况、市场风险因子变动趋势预测、下一步投资建议等内容。

(二)非交易性市场风险的定期报告

非交易性市场风险的定期报告应包括全行总体非交易性市场风险敞口、细分风险类别的非交易性市场风险水平、非交易性市场风险限额的执行情况、利率和汇率等风险因子的变动趋势分析和预测、业务策略和管理政策建议等内容。

(三)专题风险报告

市场风险承担部门和市场风险管理部门应根据管理层要求、风险状况或经营管理情况不定期就特定产品、特定金融市场和特定风险类别进行专门分析,向高级管理层提交专题风险报告。

(四)全行总体市场风险报告

全行总体市场风险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全行总体市场风险头寸和市场风险水平;按业务、部门、风险类别等纬度细分的市场风险头寸和市场风险水平;交易性市场风险头寸损益;市场风险限额的执行情况;事后检验、压力测试情况;

市场风险因子的变动趋势分析和预测;市场风险资本计量和经济资本分配情况;市场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的遵守情况;市场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程序的变更情况;内外部审计情况;业务策略和市场风险管理政策建议等内容。

第三十二条各类市场风险报告,应报送分管行领导、或其他高级管理层,并抄送相关部门。全行总体市场风险报告经主管领导审核后按季报董事会或风险管理委员会,同时抄报监事会。

第三十三条本行需按照内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外部监管要求,向外部监管机构、投资者、公众、外部审计或评级机构等披露所承担的市场风险种类、水平、资本充足率及市场风险管理状况等信息。总行各主要业务部门负责对披露信息进行审核,确保披露信息的准确完整。

第八章市场风险限额

第三十四条本行对市场风险实施限额管理,总行市场风险管理部门负责拟订限额管理制度,并根据全行市场风险偏好提出全行市场风险限额方案,市场风险承担部门负责限额的分解和执行。

第三十五条市场风险限额包括交易性市场风险限额和非交易性市场风险限额两大类。

交易性市场风险限额包括交易限额、风险限额、止损限额、集中度限额和压力测试限额等。

各类限额要按地区、资产组合、业务类别、产品、账户等层面和纬度进行细分,形成多层次、多角度、适时预警和刚性控制相结合的限额体系。

第三十六条制定市场风险限额应考虑以下因素:

(一)全行市场风险偏好。

(二)各类别业务实际承担的市场风险水平。

(三)未来市场风险趋势。

(四)业务开展情况和综合经营计划。

(五)其他因素。

第三十七条市场风险承担部门应依据全行市场风险偏好,在审批通过的限额框架内制订投资指引,并将限额逐层分解传导至部门、交易台和交易员,同时对限额进行有效控制。

第三十八条市场风险承担部门应加强限额使用情况的监测。如发生超指令性限额的情形,应于当日向主管领导报告超限情况,并抄送市场风险管理部门;特殊情况下确需超指令性限额开展业务的,需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展。超预警性限额时,应及时报告超限情况并开展投资组合和市场走势的分析研判,提出超限应对建议。

第三十九条市场风险限额的调整分定期调整和不定期调整两种。

定期调整是在年初或限额执行的年度中期,市场风险管理部门在对市场风险政策偏好、市场环境变化、限额执行情况等进行分析的基础上,酌情提出调整市场风险限额的建议并报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

不定期调整是市场风险承担部门根据市场变化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充分理由认为需要调整市场风险限额时,向市场风险管理部门提出调整限额的建议,市场风险管理部门在进行风险评估和测算后,提出调整市场风险限额的意见,报主管领导签批。

第九章产品、业务拓展的市场风险管理

第四十条本办法中所指拓展的产品、业务包括涉及市场风险的拟投资或交易的金融工具、拟推出的创新型产品或业务模式,并至少具有下列特征之一:

(一)该产品/业务类型以前从未被包括在本行各类资产组合和账户中。

(二)该产品/业务类型未包括在现有的产品和服务中。

(三)该产品包含至少一种目前没有定义过或定量过的新型风险。

(四)该产品需要在未经批准的市场或使用未经批准的币种进行交易;该产品针对具有独立特性或风险状况的市场。

(五)该产品或服务尚未经过批准,或尚未按已被建议的方式执行过。

第四十一条市场风险承担部门在开展新产品、新业务之前应当审慎进行可行性研究,充分识别和评估其中包含的各类风险,撰写风险评估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新产品、新业务的特点与收益、潜在风险、拟采取的市场风险控

制措施与方法、操作和风险管理程序、交易系统改造以及后台管理要求等。

第四十二条风险合规部门、计财运营部门、营业部等相关部门应参与对产品及业务拓展的审核。市场风险承担部门负责将经相关部门审核后的风险评估报告报高管层审签。

第四十三条审批通过后,市场风险承担部门应针对拓展的产品、业务的风险特征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内控程序,没有建立相应的市场风险管理内控程序的新产品和新业务不能推行。

第四十四条市场风险管理部门应对拓展的产品、业务的开展状况进行跟踪分析,对风险控制效果进行评价,提出新产品、新业务的风险控制改进建议,实现新产品、新业务风险管理流程的持续优化。

第十章市场风险资本管理

第四十五条市场风险监管资本的计量方法包括标准法和内部模型法。

第四十六条市场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市场风险经济资本管理,负责建立完善的程序和流程,确保所承担的市场风险水平与分配的经济资本相适应。经济资本管理程序至少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监督。

(二)健全的经济资本评估。

(三)客观准确评估市场风险。

(四)市场风险的监测和报告。

(五)内部控制的检查。

第四十七条风险管理部门应制定市场风险经济资本计量方案,完善市场风险经济资本计量的信息系统。市场风险经济资本计量结果应当作为绩效考核的基础。

第四十八条市场风险经济资本的分配应当体现以下要求:

(一)与全行总体的业务发展战略和市场风险管理能力相一致,体现市场风险偏好。

(二)通过经济资本的配置约束全行所承担的市场风险水平。

(三)市场风险经济资本应在合理考虑相关性和分散化效应的基础上逐级分配至市场风险承担部门和交易台,并逐步实现交易员层面的经济资本分配,用以反映不同层面所承担的市场风险水平。

(四)运用经风险调整的收益率进行内部经济资本配置和业绩考核,在全行、业务经营部门等各个层面实现市场风险和收益的平衡。

第十一章市场风险的内部管理与外部监管

第四十九条内部控制基本要求:

(一)要从内控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和整改反馈等五个方面建立市场风险内部控制体系。

(二)市场风险管理要融入业务操作流程,建立覆盖全流程、全产品、全业务的市场风险管理和内控机制。

(三)市场风险管理职能与业务经营职能应保持分离,投资和交易业务应逐步实现前、中、后台职能的严格分离。

第五十条风险管理部门牵头对全行市场风险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结合检查所发现的问题对内控状况进行评价,向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报告,并督促市场风险承担部门和市场风险管理部门及时整改。

第五十一条风险合规部应该按照监管当局的有关要求,定期对本行市场风险管理体系各组成部分和环节的可靠性、有效性进行独立审计。审计范围既包括市场风险承担部门,也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部门。审计报告应按照有关规定分别向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提交。被审计机构应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落实整改。

在引入对市场风险承担水平有重大影响的新产品和新业务、市场风险管理体系出现重大变动或者存在严重缺陷的情况下,应当扩大市场风险内部审计的范围,增加内部审计的频率。

第五十二条市场风险管理部门、市场风险承担部门应将外部审计结果、监管机构的检查报告及时报告分管行领导和行长,高级管理层认为必要时,应向董事会或风险管理委员会报告。市场风险管理部门和市场风险承担部门应配合风险合规部做好审计、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管理层。

第五十三条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应体现激励与约束的平衡,风险与回报的平衡,避免与市场风险管理目标产生利益冲突,不应鼓励过度冒险投资,防止绩效管理过于注重短期投资收益表现。

第五十四条应建立全行市场风险的问责制,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风险责任:前台承担越权交易、虚假交易等主观责任,并对未执行止损规定形成的损失负责;中台人员对风险管理职责的落实执行情况负责;后台部门和人员对结算的操作性风险及管理职责的落实执行情况负责;市场风险管理部门对政策和限额制订的合理性和有效性负责。

第十二章市场风险的系统支持与数据管理

第五十五条风险管理功能的实现方式、与相关系统的接口、数据流程和标准等要求。市场风险管理系统正式运行前须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各相关部门、机构的职责和权限。

第五十六条市场风险管理系统除应满足本行有关系统开发管理的要求外,还要满足如下要求:

(一)系统所使用的计量模型可靠,有明确的假设条件、参数设定等文档记录,并能逐步具备压力测试、事后检验等功能。

(二)系统具备完善的额度设置和控管功能,能实时监控限额、授权等遵守状况,对超出权限额度的业务具有自动报警或自动阻止功能。

第五十七条应建立全行统一的市场风险数据集市,自动记录和存储业务数据和市场风险管理数据。

第五十八条市场风险承担部门和市场风险管理部门应对进入数据集市和市场风险管理系统的业务数据和市场风险管理数据提出需求,明确其定义、指标设计、时效要求和计算方法,并收集整理与本部门职责范围相关的市场风险信息,支持信息系统运行。

第五十九条市场风险管理系统所使用的数据必须及时、准确、完整,符合数据标准管理的要求。来自多个业务系统的源数据或外部数据,牵头开发部门应遵循数据管控相关要求建立相应程序,确保各项数据的一致性和完整性。

第六十条在进行市场风险计量分析和验证计算时,若缺乏可靠的市场数据,应确定代用数据的质量标准、获取途径和计算方法,并进行代用数据的标记以备内外部审计检查所需。为确保数据的有效性,外部数据的引进必须经过业务部门和市场风险管理部门的共同验证。

第六十一条系统的技术管理和支持维护人员应当对系统技术漏洞、安全隐患等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应不定期更改系统密码,并对用户名和密码的使用情况定期进行监控。

第六十二条应对核心交易系统建立备用系统,并定期进行数据测试。应对业务数据、市场数据等重要信息进行备份,并明确各类数据的保管期限。

第十三章附则

第六十三条本办法由某商村镇银行负责制定、解释和修改。

第六十四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美国中小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经验的启示

内容提要:美国是世界上中小银行数量较多市场化运作较为成熟的国家。因为市场竞争的残酷性,美国中小银行为了生存和发展,对风险管理极为重视,特别是在信贷风险管理上形成了一系列较为成熟的经验。这些经验对我国中小银行尤其是城市商业银行具有很大的借鉴意义。美国是世界上中小银行数量较多、市场化运作较为成熟的国家。在美国约8 000家商业银行中,资产超过100亿美元的还不足10%,资产不超过10亿美元的银行,在全美共有5 000多家。在美国,由于银行业市场的激烈竞争,每年都有一些中小银行被兼并重组,一些中小银行被关闭,但同时也会新增一些中小银行。目前,信贷业务依然是美国中小银行的主要资产业务。因为市场竞争的残酷性,美国中小银行为了生存和发展,对风险管理极为重视,特别是在信贷风险管理上形成了一系列较为成熟的经验。这些经验对我国中小银行尤其是城市商业银行具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1 ?中国城市商业银行与美国社区银行对比 中国城市商业银行与美国的社区银行相似,规模普遍较小(多数资产不足10亿美元),在所属的 区域内通过低成本的分销工具为客户提供基本简单的金融服务。专门为低收入的个人消费者 提供小额贷款;支持小型企业以为本地经济发展提供便利;将存款作为贷款资金;并致力于提高个人客户和企业客户的生活质量。但是,它们又有着不同点。美国的社区银行既不是开发 银行,也不是政府的福利机构。因此,它们不会提供有政府导向性的业务;不会在政府机构的影响下经营;不会优先运作基础设施的项目;不提供特许的利率;也不会把社会的目标置于银行 的财务目标之上。一般来说,虽然规模在一定程度上起着决定性的影响作用,然而一家银行的规模大小并不是银行赢利的最主要因素。因此社区银行仍然可以是一种赢利性很高且具有长 期稳定性的商业模型。根据美国的情况,赢利性最好的是那些资产在10亿~100亿美元的银行(相当于国内杭州、南京以及大连等的城市商业银行资产规模)以及资产在3亿~5亿美元的银 行(相当于葫芦岛、焦作以及马鞍山等的城市商业银行资产规模)。令人惊讶的是,最稳定(亏损企业百分比最小)的银行仍然是资产在3亿~5亿美元的那些小型银行。 2?美国中小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特征 2?1美国中小商业银行普遍建立了完善的信贷风险管理 组织构架美国的中小商业银行实行董事会、高级管理层相互独立的、立体的风险管理体系。 董事会通过下设的风险审计委员会对全行的风险进行全面监测,尤其是高级管理层的道德风险。银行的高级管理层也建立另一套风险体制框架,实行风险的自我控制与管理:设立对业务风险进行控制的管理部门,对业务部门、管理部门的各类风险进行全面管理,这些部门对首席执行官负责。美国中小商业银行银行实行风险集中管理体制,风险控制在总行层面实现集中化管理,总行对所有风险都具有强大的监控能力。即使像住房抵押贷款一类的零售贷款也实现了由总行集中审批。美国各中小商业银行都设有风险管理部。风险管理部门负责日常风险 管理工作,对所有风险管理人员实行“垂直管理”,业务部门所需要的风险管理人员由风险管 理部派驻,派驻人员可参与业务经营的整个过程,并与业务部门共同承担责任。贷款风险管理 委员会不负责审批贷款,只负责贷款风险监测。贷款的审批按照相互制约的原则进行,单人无法对贷款业务进行决策。对信贷审批的授权主要考虑两个因素:职务高低、业务性质(如批发 业务与零售业务就不同)和个人经验。风险管理派驻人员具体负责各业务条线的风险管理,这 些人员直接向风险管理部门报告,但对与风险有关的业务决策有发言权,可对风险进行实时控制,寓风险管理于业务经营过程之中。 2?2美国中小商业银行拥有先进的风险管理工具和监测 技术科学的分析是做好风险管理工作的前提,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中的分析工作必须依赖 于一定的管理工具。普遍使用的信用分析系统为中小商业银行提供了在线信贷文件系统,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理论概述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理论概述 一.信贷风险的定义: 1.信贷。 银行信贷是商业银行为保证贷款业务而从事的与之相关的经营活动,是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银行信贷是商品货币关系的产物,是以偿还为条件,并且收取利息为获取报酬的借贷行为.它的运行方式为:吸收来自个体储户的存款,然后将之发放给信用可靠的贷款人.在这个过程中,银行向储户支付利息,贷款人向银行支付利息.银行通过利息的不同来获取收益.银行信贷具有聚集,分配社会资金,调节社会经济活动,反映和监督国民经济活动的职能. 2.信贷风险的含义。 风险在经济领域中,一般将之理解为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损失的发生因为影响因素的大量性,无规则性和随机性而具有多种可能性或不确定性.商业银行在经营与信贷活动中因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存在损失发生的可能性或不确定性,就是商业银行风险.信贷风险作为商业银行的主要风险,在广义上它指因客户违约引发的风险,在狭义上指银行不能如期收回贷款本金和利息的不确定性,也即银行在信贷活动中预期收益不能实现的可能性.(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张淼) 3.信贷风险的特征。 (1)客观性。 只要银行经营信贷活动,就不可能完全规避信贷风险,信贷风险在信贷活动中是客观且肯定存在的。换句话说,没有信贷风险的信贷活动是不存咋的。 (2)隐蔽性。 信贷活动中各种影响因素的大量性、随机性和不确定性决定了信贷风险难以直接的、精确的被观察和度量。 (3)可控性。 虽然信贷风险具有隐蔽性,但银行可以通过一定的方法提前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 二.信贷风险形成的原因. 从一般意义上考察,任何经济活动风险的存在都与其所处的自然环境,社会和政

治环境,经济形势的变化和人的行为等诸多因素的影响.银行信贷作为社会经济活动的组成部分,同样受到这些因素的影响.银行风险的形成原因是错综复杂的,既有客观原因,又有主观原因;既有外部原因,又有内部原因.这些因素的大量性,随机性,不确定性以及不同因素之间相互交错,使得信贷风险的评估与管理变得复杂化. 1.主要表现形式。 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主要体现在巨额不良债权上。债权是指商业银行(债权人)按信用原则和交易准则,以贷款为形式、以契约承诺为载体,让渡信贷资金使用权给借款人(债务人),并藉此拥有向借款人追索贷款本金和利息的一种经济权利。根据贷款契约的履行情况,商业银行的债权可分为正常债权和不良债权。就一笔贷款而言,如果该贷款能够按贷款契约规定的期限要求按时偿还本金和利息,那么该项债权就属于正常债权。否则,就属于不良债权范畴。“不良债权”是指按期很难收回或无法收回的贷款,即通常所说的呆账、坏账。(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形成原因分析—王红夏) 2.产生原因。 不良债权的产生主要来自于商业银行信贷经营管理水平低,其体现在以下方面:(1)银行对经营对象了解不深入,分析不透彻.信贷风险的产生与银行工作人员对贷款对象的了解程度有很大关系,在发放贷款前,没有对贷款对象进行深入调查,没有对其资产状况和偿还能力进行评估,就像对方贷款.这样做的后果是某些贷款人信用低,不具有偿还能力.而一些贷款单位管理水平低,经济效益差,导致其不具有偿还能力. (2)缺乏科学的可行性分析和项目评估.无论哪一种业务,事先都应进行可行性评估.对于银行来说,在贷款之前,应结合所掌握的资料进行科学的可行性评估.如果凭借决策者的主观经验进行决策贷款,无疑会产生信贷风险. (3)信息不灵.银行的任何一项决策,都应该建立在及时,可靠的信息上,并且贷款之后,也应跟踪调查贷款对象的最新信息,确保其具有偿还贷款的能力. (4)国家体制原因。我国的特殊的经济体制也会对银行的信贷风险的产生有一定影响.如行政干预,指令贷款会形成贷款风险.由于在计划经济下形成的政企不分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银行的资金流向,投量的掌握在一定的程度上还政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风险管理制度模版

23 xxx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市场风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x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我行”)市场风险管理,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确保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法所指的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银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市场风险存在于银行的交易和非交易业务中。 第三条市场风险可以分为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包括黄金)、股票价格风险和商品价格风险,分别是指由于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所带来的风险。利率风险按照来源的不同,可以分为重新定价风险、收益率曲线风险、基准风险和期权性风险。

第四条市场风险管理是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市场风险的全过程。市场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将市场风险控制在我行可以承受的合理范围内,实现经风险调整的收益率的最大化。 各部门要充分识别、准确计量、持续监测和适当控制所有交易和非交易业务中的市场风险,确保在合理的市场风险水平下安全、稳健经营。确保所承担的市场风险水平与其市场风险管理能力和资本实力相匹配。 为了确保有效实施市场风险管理,将市场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与我行的战略规划、业务决策和财务预算等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有机结合。 第二章市场风险管理 第五条我行建立与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完善的、可靠的市场风险管理体系。市场风险管理体系包括如下基本要素: (一)股东会和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控; (二)完善的市场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 (三)完善的市场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程序; (四)完善的内部控制和独立的外部审计; (五)适当的市场风险资本分配机制。 第六条实施市场风险管理过程中,要适当考虑市场风险与其他风险类别,如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

银行信用风险的现状和应对措施

银行信用风险的现状和应对措施银行信用风险的现状和应对措施 林洁交通银行绍兴分行312000 【摘要】本文分析了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而提出了降低我国银行信用 风险的对策和措施. 【关键词】银行信用风险不良资产信用评级 中图分类号:F8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4067(2010)03-0179一O1 一 ,前言 现代金融业的竞争与其说是资产规模的竞争,不如说是金融风险管 理的竞争.在我国目前的金融体系下,由于资本市场起步较晚,以商业 银行贷款为主的间接融资方式仍占主导地位.这就决定了我国的金融 风险主要表现为信用风险,同时信用风险主要集中在商业银行.因此, 对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进行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目前已逐步建立起风险管理体系,但与发达国家商业银行相比 较,我国信用风险管理仍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一)信息系 统建设滞后.从对信用风险管理决策提供支持的角度来看,我国与发达 国家的差距还较大,主要表现为系统的开发与应用水平不高以及由此带 来的信息传递效率较低,从而带来信息失真现象,加大了管理中的操作 风险,难以实现与风险评估和管理的统一性.(二)基础数据库不完善. 由于我国商业银行在信息系统开发上缺乏前瞻性和不连续性,造成信息

之间冗余,数据之间的一致性差.基础数据不统一和准确性不足,这使 得即便是简单的分析工具也由于数据的质量问题,导致分析结果缺乏可信度,从而无法建立各种信用风险的管理模型,无法把先进的信用风险管理技术运用到银行实际的信用风险管理中去.(三)风险管理的体制 性差异.我国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还不够健全,一是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还不完善.我国商业银行控制权垄断很难避免”所有者缺位”和内部人控制,决策执行体系构造不合理,监督机构有效性不足,从而使得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基础薄弱;二是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制还不完善.现代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制的最大特征是纵向的,而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是以分行为经营单位的体制,这种横向体制造成了金融效率低.(四),监管机构不完善.由于缺乏必要的监管信息化工具 与手段,无法实现对被监管对象进行持续,全面,有效监管.随着信息技术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广泛应用,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 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品种与交易量大增,交易信息电子化,无纸化,业务的复杂性,风险的隐蔽性也越来越高,单靠手工方式,以有限的人力资源按照传统方式翻阅账本,传票等,难以有效识别金融机构风险. 三,降低我国银行信用风险的对策分析 (一)加强银行信用建设 依据《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个人信用报告的 生成完全是由征信服务中心和商业银行双方完成,个人客户是被排除在外的,个人客户仅在信用报告生成后发现有误时才可以提出异议.很明显,这种制度设计是以商业银行能真实,明晰,完整地征集个人信息为前提的.但是,在现实中,情况却往往相反.从目前的实际看,”办法”赋 予个人客户的四种权利,有点名存实亡.对于使用同意权,银行可以在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研究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研究 摘要 中国经济的发展与资金密不可分,银行业为中国经济发展提供了持续的动力。作为经营货币资金的特殊公司,风险管理是行业中永恒的话题。本文以杭州发展农村商业银行作为研究对象,结合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以及当前我国商业银行信贷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采用观察和调查法对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信贷业务进行调查。通过观察和分析,探究影响信贷业务的主要因素,结合信贷业务管理理论和当前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环境,为杭州发展农村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管理提供一套风险管理的新思路和一套全面控制管理银行风险的衡量标准、制度和技术方法要求,旨在对信贷风险管理水平不太发达的我国农村商业银行提供策略和发展建议。 关键词:农村商业银行,巴塞尔新协议,信贷风险管理

Abstract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economy is closely related to capital, and banking industry provides a sustained impetus for China's economic development. As a special company operating monetary capital, risk management is an eternal topic in the industry. In this paper, the development of rural commercial banks in Hangzhou as the research object, combined with the New Basel Capital Accord and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the development of credit business of commercial banks in China, using the observation and investigation method to investigate the development of rural commercial banks in Changchun. Through observation and analysis, this paper explores the main factors affecting the credit business, combines the credit business management theory with the current credit business environment of Changchun rural commercial bank, and provides a set of new ideas of risk management and a set of measurement standards, systems and technical method requirements for the comprehensive control and management of Bank risk for the development of credit business management of Hangzhou Rural Commercial Bank, aiming at the credit risk Rural commercial banks in China with underdeveloped insurance management provide strategies and development suggestions Key word:Rural commercial banks, Basel II, credit risk management

银行保险机构声誉风险管理办法

银行保险机构声誉风险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银行保险机构声誉风险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化解声誉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和市场信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银行保险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商独资银行、信托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声誉风险,是指由银行保险机构行为、从业人员行为或外部事件等,导致利益相关方、社会公众、媒体等对银行保险机构形成负面评价,从而损害其品牌价值,不利其正常经营,甚至影响到市场稳定和社会稳定的风险。 声誉事件是指引发银行保险机构声誉明显受损的相关行为或活动。 第三条银行保险机构声誉风险管理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前瞻性原则。银行保险机构应坚持预防为主的声誉风险管理理念,加强研究,防控源头,定期对声誉风险管理情况及潜在风险进行审视,提升声誉风险管理预见性。 (二)匹配性原则。银行保险机构应进行多层次、差异化的声誉风险管理,与自身规模、经营状况、风险状况及系统重要性相匹配,并结合外部环境和内部管理变化适时调整。 (三)全覆盖原则。银行保险机构应以公司治理为着力点,将声誉风险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覆盖各业务条线、所有分支机构和子公司,覆盖各部门、岗位、人员和产品,覆盖决策、执行和监督全部管理环节,同时应防范第三方合作机构可能引发的对本机构不利的声誉风险,充分考量其他内外部风险的相关性和传染性。 (四)有效性原则。银行保险机构应以防控风险、有效处置、修复形象为声誉风险管理最终标准,建立科学合理、及时高效的风险防范及应对处置机制,确保能够快速响应、协同应对、高效处置声誉事件,及时修复机构受损声誉和社会形象。 第四条银行保险机构承担声誉风险管理的主体责任,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银行保险机构声誉风险管理实施监管。 第二章治理架构 第五条国有、国有控股的银行保险机构,要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充分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把党的领导融入声誉风险管理各个环节。已建立党组织的民营资本或社会资本占主体的银行保险机构,要

XX农商行银行市场风险压力测试管理办法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市场风险压力测试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市场风险压力测试管理,根据《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压力测试指引》、《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风险管理政策》等有关政策法规及本行相关制度规定,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压力测试是指市场风险压力测试,是一种以定量分析为主的风险分析方法,通过测算银行在遇到假定小概率事件等极端不利情况下可能发生的损失,为采取必要措施提供量化支持。 第三条市场风险压力测试的主要目的: (一)损失分析:分析个别风险因子或某些风险因子集合发生极端不利变化对市场风险投资组合造成的潜在损失,测算极端历史情景下市场风险投资组合可能遭受的重大损失,本办法中,如无特殊说明,市场风险投资组合指的是交易账户投资组合; (二)监管沟通:为监管机构提供必要的监管信息,协助监管机构了解银行的市场风险状况和市场风险抵御能力。 第四条市场风险压力测试是本行风险治理的有机组成部分。为充分发挥压力测试在评估本行风险承受能力和制定风险缓释策

略方面的作用,本行压力测试应遵循以下方面: (一)董事会及其风险管理委员会、高级管理层及其风险控制委员会应定期审查压力测试方法及结果; (二)应在人才配备和IT基础设施方面投入足够的资源; (三)应建立压力测试方法和实践的完整文档记录。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五条高级管理层及其下设风险控制委员会履行市场风险压力测试管理职责,主要职责包括: (一)市场风险压力测试的管控; (二)确定市场风险压力测试管理办法; (三)确定市场风险压力测试方案; (四)审阅市场风险压力测试报告; (五)确定压力测试重大影响指标; (六)高级管理层权限内的其他相关事项。 第六条本行风险管理部作为市场风险压力测试牵头管理实施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一)牵头管理全行市场风险压力测试,负责定期和不定期对交易账户进行压力测试; (二)拟定市场风险压力测试管理办法; (三)拟定市场风险压力测试方案; (四)整理汇总市场风险压力测试报告; (五)拟定压力测试重大影响指标; (六)高级管理层要求完成的其他有关市场风险压力测试事

某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方案计划政策

XX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政策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XX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市场风险管理体制和机制,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保证本行市场风险管理的有效实行,依据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并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政策。 第二条本政策所称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银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第三条市场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将市场风险控制在本行可以承受的合理范围内,实现经风险调整的收益率的最大化。 第二章市场风险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本行应当充分识别、准确计量、持续监测和适当控制所有交易和非交易业务中的市场风险,确保在合理的市场风险水平之下安全、稳健经营。 第五条本行所承担的市场风险水平应当与本行的市场风险管理能力和资本实力相匹配。 第六条为确保有效实施市场风险管理,本行将市场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与全行的战略规划、业务决策和财务预算等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有机结合,并与本行总体资产负债管理策略相匹配。 第七条本行的资本分配应根据董事会确定的资本总额及分配办法,

核定市场风险的资本分配总量,并在本行承担市场风险的业务中进行合理分配。 第三章市场风险管理的治理结构 第八条本行应建立与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完善的、可靠的市场风险管理体系。 本行市场风险管理组织机构包括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和相关实施部门。 第九条董事会承担对市场风险管理实施监控的最终责任,确保全行有效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项业务所承担的各类市场风险。具体职责包括: (一)审批市场风险管理战略、政策和程序,确定全行可以承受的市场风险水平; (二)督促高级管理层采取必要的措施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市场风险; (三)定期获得并审阅关于市场风险性质和水平的报告; (四)监控和评价市场风险管理的全面性、有效性以及高级管理层在市场风险管理方面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可授权其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行以上全部或部分职能。风险管理委员会应就承担的相关职能定期向董事会报告。 第十条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在市场风险管理方面的履职情况。

信用风险管理办法

XXX制度 信用风险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XXXXXXXXX-XXXX 编制部门: 审核: 批准: 版次号:A/0 生效日期:年月日

目录 修改记录 (3) 第一章总则 (4) 第二章组织和职责 (7) 第三章信用风险的识别和计量 (11) 第四章信用风险的监测和控制 (15) 第五章信用风险的报告 (23) 第六章授信政策 (24) 第七章附则 (28)

修改记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和健全XXX(以下简称“我行”)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提高信用风险管理水平,有效管理信用风险并降低信用风险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以及《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信用风险是指债务人或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信用质量发生变化,影响金融产品价值,从而给我行造成损失的可能性。 第三条信用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将信用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而获得最高的经风险调整收益: (一)提高资产健全性,以特定的借款人、企业集团、行业、地区、产品等类似的风险特征对信用风险进行分类并管理,防止信用风险向某一方面偏重,把信用风险可能导致的非预期损失控制在适当的水平内。 (二)在可承受的范围内管理因交易对手不履行债务而导致的一定时间内可能发生的预期损失(Expected Loss)及非预期损失(Unexpected Loss)。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损失指对我行的价值、财务状况、声誉、客户或员工造成的不利影响。

第五条本办法所指信用风险管理指对信用风险进行主动识别、计量、监测、控制或化解、报告的过程。 第六条本办法管理对象包括除交易类账户和衍生产品外的所有银行账户表内外资产,主要包含计量信用风险暴露项目,即各项贷款、拆放同业和买入返售资产、存放同业、银行账户债券投资、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不可撤销承诺及或有负债。 第七条信用风险管理理念: (一)全面管理。信用风险管理制度渗透到各项业务中,覆盖所有部门、各个支行和岗位,并由全体人员执行。 (二)及时调整。信用风险管理与我行面临内外部环境相适应,并根据经营战略、理念、外部经济、政治即监管环境变化及时调整和完善。 (三)成本与收益匹配。信用风险管理措施与具体业务规模、复杂程度和特点相适应,并在风险管理成本和收益之间寻求合理平衡。 第八条为有效改进和提高信用风险管理,必须建立科学的信用风险管理模式: (一)加强对不良资产的管理,切实提高资产质量; (二)树立全面风险管理的观念,将信用风险和其它风险以

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历史及现状

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历史、现状与成因分析 王斐 (河南平高东芝高压开关有限公司河南郑州 450000) 摘要:信贷风险管理是现代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核心内容。长期以来,信贷和存款是我国商业银行的主营业务,由此,信贷风险也就成为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在强化信贷风险管理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上取得显著的工作成绩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信贷资产质量明显提高。但是,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问题突出和信贷管理机制弊端显著,现行信贷风险管理制度中仍然存在着不少问题。因此,了解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历史和现状,分析信贷风险产生的原因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关键词:信贷风险历史现状成因分析 作者简介: 王斐,男,1979年7月16日,河南南阳人,中共党员,现任河南平高东芝高压开关有限公司财务部长。 一、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历史 (一)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发展历程 从风险管理手段变迁的视角分析,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经历了限额管理、风险计量与分析、风险调整后的资本回报率以及积极的资产组合管理阶段。 1.限额管理阶段 限额管理是现代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发展的初级阶段。由于风险测量技术并不成熟,因此,风险限额是一个固定数值,该数值一般由信贷专家根据市场和企业情况,通过定性分析和简单的定量分析来设定,如“5C”法、“5P”法等1。 2.风险计量与分析阶段 随着风险测量技术的发展,在限额管理的基础上,风险管理迈入了风险计量与分析阶段。在此阶段中,风险管理的目标是给出各项信贷业务风险的定量值,在此基础上控制风险。 3.风险调整后的资本回报率阶段 风险管理的更高阶段是风险调整后的资本回报率管理。以风险调整后的资本回报率(RAROC)为核心的管理技术的应用,可以让商业银行逐步建立注重风险与收益之间的平衡关系的管理文化,让这种管理文化渗透到每个员工的思想和日 1“5C”要素分析法主要集中从借款人的道德品质(Character)、还款能力(Capacity)、资本实力(Capital)、担保(Collateral)和经营环境条件(Condition)五个方面进行全面的定性分析,以判别借款人的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5P”要素分析法即个人因素(Personal)、借款目的(Purpose)、偿还(Payment)、保障(Protection)和前景(prospect)。

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规定

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规定

**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提升风险管理水平,依据境内外有关监管指引、本行《章程》,并借鉴国际银行业风险管理的经验做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风险,是指对本行实现既定目标可能产生影响的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既可能带来损失也可能带来收益。本办法主要关注带来损失的不确定性。 (一)信用风险。是指因借款人或交易对手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从而使本行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二)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本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三)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策略风险和声誉风险。 (四)流动性风险。是指因本行无法以合理的成本及时筹集到客户和交易对手当前和未来所需资金而对本行经营所产生的风险。 除上述风险外,本行还关注外部监管部门或本行董事会要求-2-

关注的其他风险。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全面风险管理是指本行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全行员工各自履行相应职责,有效控制涵盖全行各个业务层次的全部风险,进而为本行各项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第四条本行风险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收益与风险匹配 制定风险管理战略和进行风险管理决策,必须考虑承担的风险是在本行的风险容忍度以内,并有预期的收益覆盖风险,经风险调整的资本收益率能够满足股东的最低要求或符合本行的经营目标。 (二)内部制衡与效率兼顾 本行在风险管理规章制度中明确界定各部门、各级机构和各层级风险管理人员的具体权责,实行前中后台职能相对分离的管理机制。各部门、境内外分支机构和全体员工之间要有效沟通与协调,优化管理流程,不断提高管理效率。 (三)风险分散 本行实现信用风险敞口在国家、地区、行业、产品、期限和币种等维度上的适度分散,防范集中风险。严格遵循监管标准,审慎核定单一客户和关联客户授信额度,有效控制客户信用风险集中度。 本行实现市场风险敞口在国家、地区、市场、产品、期限和 -3-

商业银行市场风险资本计量内部模型法监管指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市场风险资本计量内部模型法监管指引》的通知 (银监发[2010]13号) 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现将《商业银行市场风险资本计量内部模型法监管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印发给你们,请《中国银行业实施新资本协议指导意见》确定的新资本协议银行和自愿实施新资本协议的其他商业银行遵照执行。银监会鼓励暂不准备实施新资本协议的银行参照本《指引》改进风险管理。 请各银监局将本《指引》转发至辖内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和外资法人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0一0年二月二十七日 商业银行市场风险资本计量内部模型法监管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商业银行提高市场风险管理水平,保障商业银行安全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中国银行业实施新资本协议指导意见》确定的新资本协议银行和自愿实施新资本协议的其他商业银行。 第三条本指引的目的在于,明确商业银行使用内部模型法计量市场风险资本时应达到的基本标准,以及监管机构的审批程序和监管要求。 本指引所称的内部模型(或模型)指商业银行用于计量市场风险资本的

风险价值(VaR)模型。 本指引所要求的市场风险资本计量范围包括商业银行交易账户的利率风险和股票风险、交易账户和银行账户的汇率风险和商品风险等四大类别市场风险。商业银行的结构外汇敞口不在计算范围之内。 商业银行开展代客理财业务所产生的交易活动,应按其性质计入交易账户,并按本指引的要求计提市场风险资本。 第四条任何拟使用内部模型法计量市场风险资本的商业银行,都必须向监管机构提出申请,并取得监管机构的书面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二章风险因素 第五条内部模型在计量不同类别市场风险时,必须包含足够的、能够准确反映可能对商业银行市场风险暴露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风险因素。 四大类别市场风险所包含的风险因素应分别满足如下基本要求: (一)利率风险。 1.每一种计价货币的利率所对应的一系列风险因素都应包含在内部模型中。 2.商业银行应采用业内普遍接受的方法构建内部模型中的收益率曲线。该收益率曲线应划分为不同的到期时间,以反映收益率的波动性沿到期时间的变化;每一个到期时间都应对应一个风险因素。 3.对于主要货币和主要市场的利率变化所产生的较大风险暴露,商业银行应采用至少六个风险因素构建收益率曲线。风险因素的数量应最终由商业银行交易策略的复杂程度决定。 4.风险因素必须能反映主要的利差风险。 (二)股票风险。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论文

摘要 信贷风险历来是银行业乃至整个金融业最主要的风险形式,是金融机构和监管部门防范与控制的主要对象和核心内容。银行信贷业务所带来的信用风险及其控制也一直是商业银行最为关注和棘手的问题。随着国际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特别是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的爆发,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质量恶化,不良贷款比重较高,国有商业银行信用风险暴露尚不充分,且面临的风险有加大的趋势。在经营中出现了资本充足率下降,银行的抗风险能力降低。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随着改革开放程度的加深,国内商业银行将受到更多的国际国内因素冲击,承受更多的内外风险,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问题突出导致商业银行经营风险增大,影响我国经济金融的稳定发展.再加上国有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体制存在的一些缺陷,导致金融抑制现象长期伴随中国经济生活的现实之中. 要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胜,强化全面信贷风险防范已成为当务之急。因此,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防范策略研究既有理论探讨价值,又有实际现实意义。 在这种严峻的形式下,是否能很好的处理信贷风险,关系到商业银行的长远发展。但只要各家商业银行树立稳健经营理念,坚持"三性"有机统一;构筑以人为本工程,健全贷款责任制度;实施客户授信管理,不断优化贷款结构;完善信贷内控制度,防范业务运作风险;建立风险预警机制,促使质量关口前移,将很好的促进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防范和商业银行的健康发展。 本文根据金融发展理论和银行信贷管理的实践,对当前建设银行信贷风险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一系列信贷风险管理对策。 关键词:商业银行;信贷风险; 防范措施 一、商业银行信贷风险概述 1.银行信贷风险的含义 银行信贷风险是指由于各种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在银行的经营与管理过程中,实际收益结果与预期收益目标发生背离,有遭受资产损失的可能性。信贷风险是指借款企业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时归还信贷本息而使银行资金遭受损失的可能性。主要以三种常见形态存在于商业银行中:一是赔本风险;二是赔息的风险;三是赔利风险。 2. 信贷风险的特征 (1)客观性 只要有信贷活动存在,信贷风险就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客观存在,确切地说,无风险的信贷活动在现实的银行业务工作中根本不存在。 (2)隐蔽性 信贷本身的不确定性损失很可能因信用特点而一直为其表象所掩盖。 (3)扩散性。信贷风险发生所造成银行资金的损失,不仅影响银行自身的生存和发展,更多是引起关联的链式反映。 (4)可控性 指银行依照一定的方法、制度可以对风险进行事前识别、预测,事中防范和事后化解。 3.信贷风险存在的原因 (1)环境中的不确定性。一般来说,银企双方都要对借贷行为的经济前景进行预测,只有预计借入的和贷出的资金会在将来某一时刻得到清偿,并且双方均可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借贷行为才会发生。只要银企双方中任何一方对经济前景的预测出现偏差,就会出现风险。在市场经济不确定因素众多的情况下,这种偏差的可能性也不断扩大。 (2)双方信息不对称。在一般意义上,如果契约双方所掌握的信息不对称,这种关系可以被认为属于委托人-代理人关系。贷方在贷款协议签订前后无法完全了解企业信息而成为委托人,借方则因对自身状况更加明了而成为代理人。代理人会利用委托人的信息不足力图使合同条款对自己更加有利,而委托人则由于信息劣势而处于不利地位,形成逆向选择,从而干扰市场的有效运行,甚至导致市场失灵。银行信贷活动的收益取决于借方和投资项目的赢利能力和偿付能力,而企业为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

银行信用风险管理 一、比较分析现代信用风险度量模型的异同点及应用时注意事项。(一)模型概述 1.信用监测模型(Credit Monitor Model) 1993年,KMV公司利用布莱克—斯科尔斯-莫顿模型(BSM Model)提出了著名的信用监测模型(Credit Monitor Model),并经Longstaff和Schwarz (1995)、Dsa(1995)和Zhou(1997)对此作了进一步的发展,现已基本成熟并成为当今世界最为著名的信用风险度量模型之一。 由于该模型是在BSM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因而有满足BSM模型的基本假设,即公司股票价格是个随机过程、允许卖空、没有交易费用和税收、证券可分性、不存在套利机会、证券交易的连续性、无风险利率在借款人还清债务前保持不变。KMV模型认为上市公司持有的资产分布及其资本结构特征决定了借款人的信用质量特征,并且借款人资本结构只有所有者权益、短期债务、长期债务和可转化的优先股。当借款人资产价值小于违约点就可能违约,并认为违约点在数量上是短期债务与半倍的长期债务之和。由于假设上市公司市场价值服从布朗运动,并且借款人资产收益服从正态分布,这样可以应用到期权理论求出预期违约率,因为银行发放贷款所获得的收益与卖出一份借款人企业资产的看跌期权是同构的,因而还可以计算贷款的价差。显然,该模型是用解析式来计算违约率的,它不像信用度量术和死亡模型是用统计的方法得出来的。 该模型的主要优势在于:它拥有强大的理论基础,即现代公司理财和期权理论的“结构性模型”;它采用的主要是股票市场的数据,因此,数据和结果更新很快,具有前瞻性;由于该模型将股权视为企业资产的看涨期权,所以它可以用于任何公开招股公司。然而,该模型也存在缺点:假设比较苛刻,尤其是资产收益分布实际上存在“肥尾”(fat-tailedness)现象,并不满足正态分布假设;对于非上市公司,不得不采用历史财务数据,数据的时效性大打折扣;没有根据借款人信用品质、担保情况、可转换性等区分长期债券;它是违约式(Default-Mode, DM)模型,对企业的杠杆比率捕捉钝化,具有静态性;不能处理非线性产品,如期权、外币掉期。 2.信用度量术(CreditMetrics) 1997年,J.P.摩根联合当时世界一流银行和KMV公司共同开发出信用度量术(CreditMetrics),采用二阶段法度量信用风险,此后,A. Nyfeler(2000)、Lawrece R. Forest和Kpmecpeat Marwick(2000),David Jones和John Mingo (2001)对此作了进一步解释和拓展,现已基本成熟并成为当今世界最为著名的信用风险度量模型之一。 该模型计算起来比较复杂,也有很多假设:债券未来市场价值和风险完全由其远期利率分布曲线决定(相同信用等级的远期利率分布曲线是相同的),在模型中,唯一的变量是信用等级;信用等级是离散的,在同一级别的债券具有相同的迁移矩阵和违约率,迁移概率遵循马尔可夫过程(Markov Process),同

银行市场风险限额管理办法模版

x银行市场风险限额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银行市场风险的全面管理,有效提高市场风险管理能力,根据人民银行、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以及x银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是x银行市场风险限额管理的基本依据,是规范市场风险限额管理行为的基本准则。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市场风险限额,是指x银行根据自身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对具体承担市场风险的业务组合或者产品组合,按照关键风险指标设置的风险暴露上限或下限。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市场风险限额管理,是指x银行运用市场风险限额管理工具,将市场风险承担水平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并对限额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监测、报告、调整和处理的全过程。 第五条x银行进行市场风险限额管理,要遵循“合理设定、严格执行、动态管理、及时报告”的原则: (一)“合理设定”原则,即要兼顾风险承受能力和业务的发展需要,设定市场风险限额。 (二)“严格执行”原则,即要严格遵守限额管理的要求,保证限额管理的严肃性。 (三)“动态管理”原则,即要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和限额的执行情况,对市场风险限额进行动态管理和适时调整。 (四)“及时报告”原则,即要及时将限额执行的情况向风险管理部门、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报告。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x银行总行和经总行授权开展本外币资金交易和投资业务的一级分行及境外分行。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七条总行高级管理层承担市场风险限额管理的直接责任,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提请董事会或其授权的有权审批人审批全行市场风险限额管理政策、全行市场风险限额。 (二)监督全行市场风险限额的管理情况和执行情况。 (三)每年向董事会报告全行市场风险限额的管理情况和执行情况。 (四)批准全行市场风险限额调整建议。 (五)批准新产品、新业务市场风险限额建议。 第八条总行风险管理部承担市场风险限额管理职责,包括:(一)拟定全行市场风险限额管理政策,包括:具体办法、流程、计量标准等。 (二)拟定全行市场风险限额。 (三)提出、审查全行市场风险限额的调整建议。 (四)审查新产品、新业务市场风险限额建议。 (五)监测全行市场风险限额的执行情况。 (六)向总行高级管理层报告全行市场风险限额的执行情况。 (七)组织实施市场风险限额管理的尽职监督工作。 第九条承担市场风险的相关部门(以下简称“市场风险承担部门”)包括总行金融市场部、资产负债管理部。 市场风险承担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监测本部门限额的执行情况。 (二)在本部门限额内,设定和管理部门市场风险子限额。 (三)定期向同级风险管理部门报告部门限额、部门子限额的执行情况。

信用风险管理方法(一)

信用风险管理方法(一) 一、信用风险的界定 20世纪90年代,在全球经济、政治、技术快速变化的背景下,信用风险正以指数形式增长着。从居民个人来看,消费信贷的发展使得居民个人作为一个重要的信用提供者出现。万事达卡的一份报告这样写道:“1995年,万事达信用卡的发行增长率(以美元为记价单位)为:欧洲25%,亚洲22%,拉美36%,中东和非洲22%。”从公司企业的角度来看,几乎所有的公司帐户上都有应收、应付款项,还有很多企业发行大量的公司债券。从国家的角度来看,各国的债务都在不断的上升。这一切都说明了信用的巨大发展。 毋庸质疑,信用的可获得性以及人们从观念上对信用的接纳促进了现代社会的发展。信用使得一个人即使收入菲薄也能买得起房子、汽车和其他消费品。这样反过来又创造出新的就业机会,促进经济增长。信用能促使企业快速地增长,如果没有信用的存在,企业仅凭自有资金的积累很难发展成国际性的大企业。信用还使得国家和地方政府能够满足公众对一些公共产品的需求。 但另一方面,随着信用的迅速发展,各种信用风险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注意。从借款人个人不能按时还钱,到银行呆帐、坏帐的增多,一直到债务国不能偿还债务本息。这一切已经影响到了社会的正常经济秩序。 信用风险指的是因交易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交收责任而造成

的风险,这种无力履行交收责任的原因往往是破产或其他严重的财务问题。信用风险可进一步分为本金风险和重置风险。如当一方不足额交收时,另一方有可能收不到或不能全部收到应得证券或价款,造成以交付的价款或证券的损失,这就是本金风险;违约方违约造成交易不能实现,未违约方为购得股票或变现需再次交易,因此可能遭受因市场价格变化不利而带来的损失,这就是重置风险。 信用风险的来源是多方面的,主要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借款人的履约能力出现了问题。贷款的偿还一般通过取得经营收入、出售某项资产,或者通过其他的途径借入资金而实现。不过,最主要的还是通过生产经营,由其经营所得来偿还。因此,衡量借款人的履约能力最主要还要看其生产经营能力的大小、获利情况如何。这一点无论是对个人、企业还是国家而言都是如此。第二类是借款人的履约意愿出现了问题,这主要是借款人的品格决定的。借款人品格是指借款人不仅要有偿还债务的意愿,而且具备在负债期间能够主动承担各种义务的责任感。这就要求借款人(不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必须是诚实可信的,并且能够努力经营。对于国家而言,一般不存在这方面的问题。不过,借款人品格是难以用科学方法加以计量的,一般只能根据过去的记录和经验对借款人进行评价。如果存在完备的信用档案,那么借款人在过去时间里违约的次数基本上可以反应出借款人的品格。 二、信用风险管理方法的演变 近20年来,国际银行业信用风险管理的发展历程,大致经历了以下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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