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资金审批权限管理制度

XX公司资金审批权限管理制度
XX公司资金审批权限管理制度

XX 有限公司

资金审批权限管理制度

一、联签制度各公司资金使用实行联签制度,即各公司在审批权限范围内的,由各公司总经理和各公司财务负责人联合审核签名(属子公司的,由子公司总经理、母公司指定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联合审核签名),超过审批权限的,按审批权限上报审批后,出纳方可支付,否则缺少任何一方签字,出纳均不得支付款项。对于总部派出的,行使控股公司权利的子公司副总,对子公司决策享有一票否决权,但任何个人不得单独进行决策或擅自改变集体决策。

二、审批权限

1、审批流程及权限详见《公司资金审批权限一览表》。

2、属于须整笔支付的,不得分拆,不得化整为零,否则按违规论处。

三、往来资金:对各下属公司超过规定额度的往来资金实行月清月结,所有需与总公司进行结算的超限额的往来款项都实行月清月结,对于确有资金周转困难的,经总公司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同意后可延缓支付,由财管中心财务核算部负责人负责安排每月的帐务核对、控制监督与情况汇报。

四、经常性固定支付项目房租等每月支付金额相对固定的项目,需

将签定的合同或协议等,经审批通过后,报一份总部财务部备案,在协议有效期内的后续付款不需经总部审批,但需按月明确上报。

五、经常性非固定支付项目按资金支付权限审批办理,通过OA 办公系统报批。大额及重要款项( 2 万元以上)的应提前2--3 天报批。

六、权限人外出的管理如经费开支审批人出差在外无法正常审批,则应由出差人签署指定代理人,交财务部备案,代理人可在期间行使相应的审批权力。审批人回来后 5 个工作日内,对代理审批事项进行补签。

如未指定代理人,则由财务主管电话请示,得到明确指示并做背面备注后,可以按电话指示办理,待返回后 5 日内补签。

七、相关责任

1、具有审批权限的责任人必须严格按本岗位权限范围内正确行使签字审批权,若有违规操作,则审批者必须担负起该单报销全额的罚款;

2、财务部相关责任人(主要是财务负责人和出纳)需对相关事宜负责,若发现本岗位有违规操作行为,谁违规谁承担,并记入相关岗位绩效考核。

3、对有重大违规行为的,必须点名通报批评,严重的可予

解雇处罚。情节特别严重并触及相关法律者,公司将通过司法机

关追究当事人相关法律责任。

八、奖惩政策

(一)、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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