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

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
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

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结合我省实际,就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按照“整合项目、聚集资金、集中投放、精准扶持”的总体思路,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改革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方式,赋予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自主权,保障贫困县集中资源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试点目标。通过试点,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激发贫困县内生动力,支持贫困县围绕突出问题,以摘帽销号为目标,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扶贫开发,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确保如期完成“两不愁、三保障”、“四个好”的脱贫攻坚任务。

(三)基本原则。

——渠道不变,充分授权。对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仍按照原渠道下达,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贫困县,实行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四到县”制度。

——县级主体,上下联动。省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制定政策、下达资金、完善制度和监督考核等工作。市(州)人民政府重点抓好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贫困县人民政府作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主体,根据本地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并承担资金安全、规范管理、有效使用的主体责任。

——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坚决把脱贫攻坚放在重中之重位置,优先保障脱贫攻坚支出,兼顾农业农村发展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

——精准发力,注重实效。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要与脱贫成效紧密挂钩,精确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贫困村,着力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提升贫困村可持续发展水平。

二、试点范围

2016年,在我省的国家连片特困地区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2016年计划摘帽的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总计70个县(市、区):叙永县、古蔺县、平武县、北川县、广元市昭化区、旺苍县、广元市朝天区、剑阁县、青川县、苍溪县、沐川县、马边县、南充市嘉陵区、阆中市、南部县、仪陇县、蓬安县、屏山县、广安市广安区、广安市前锋区、华蓥市、万源市、宣汉县、巴中市巴州区、巴中市恩阳区、南江县、通江县、平昌县、汶川县、理县、茂县、松潘县、九寨沟县、金川县、小金县、黑水县、马尔康市、壤塘县、阿坝县、若尔盖县、红原县、康定市、泸定县、丹巴县、九龙县、雅江县、道孚县、炉霍县、甘孜县、新龙县、德格县、白玉县、石渠县、色达县、理塘县、巴塘县、乡城县、稻城县、得荣县、木里县、盐源县、普格县、布拖县、金阳县、昭觉县、喜德县、越西县、甘洛县、美姑县、雷波县。

2017年,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三、资金范围

统筹整合使用资金的范围是各级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

根据国办发〔2016〕22号文件规定,中央层面主要有: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林业补助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资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扶贫资金、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部分)、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对农民的直接补贴除外)、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部分)、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资金、全国山洪灾害防治经费、旅游发展基金,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不包括重大引调水工程、重点水源工程、江河湖泊治理骨干重大工程、跨界河流开发治理工程、新建大型灌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生态建设方面的支出)。

省级层面主要有:上述中央资金的省级配套资金和与上述中央资金共同承担支出责任的省级资金;现代农业推进工程资金、粮食生产能力提升工程资金、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培育专项资金、林业重点生态建设工程专项资金(不包括直接补贴部分)、现代林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水资源节约和保护专项资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专项资金、新农村成片推进示范县建设专项资金、幸福美丽新村建设专项资金、涉农资金整合以奖代补专项资金、产粮大县(市)奖励资金、交通建设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三州”开发资金(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部分)、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

各级财政安排用于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方面资金,也要结合脱贫攻

坚任务和贫困人口变化情况,完善资金安排使用机制,精准有效使用资金。有关市(州)要结合本地实际,明确本级财政安排的涉农资金中贫困县可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范围。贫困县要按照统筹整合资金范围,统筹整合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和本级财力,优先解决贫困村、贫困户的突出问题,全力支持脱贫攻坚。

四、工作措施

(一)增强贫困县财政保障能力。

1.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力度。优化转移支付结构,扩大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实行贫困地区均衡性转移支付单列单算,加大对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提高贫困县财政保障能力。

2.整合归并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资金。清理整合目标接近、资金投入方向类同、资金管理方式相近的专项转移支付,推进部门内部资金的统筹整合使用,将涉农资金整合为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发展、农业生产发展、水利发展、农村公路发展、林业改革发展、农村社会发展等七类。

3.加大专项转移支付倾斜支持力度。按照政府扶贫投入力度要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的要求,省、市(州)财政在切实增加扶贫投入的基础上,进一步向贫困县倾斜,将脱贫攻坚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因素。分配相关转移支付资金时,尽可能采取因素法,便于统筹安排使用。原则上补助贫困县的资金增幅不低于该项资金的平均增幅。

4.加快转移支付预算下达进度。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提高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比例。在提前下达各项转移支付资金时,尽可能地将补助贫困县的该项转移支付资金予以全额下达,便于统筹编制预算,科学编制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进一步加快转移支付预算下达进度,省直有关部门接到中央转移支付后,应在30日内正式下达到市、县级政府。省级预算安排对下级政府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应分别在省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后的30日和60日内正式下达。

(二)围绕规划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1.有效衔接规划。贫困县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编制好本地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好与上级脱贫攻坚规划、各级部门专项规划的衔接,以规划和年度计划引领投入,凝聚扶贫合力。贫困县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计划经县级人民政府审定后,不得随意调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脱贫攻坚要求,及时调整完善相关专项规划,实现脱贫攻坚规划与部门专项规划的有效衔接,保障按计划完成脱贫任务。部门专项规划与脱贫攻坚规划不一致的,应当区分具体情况研究处理,原则上以脱贫攻坚规划为准。

2.编制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贫困县要围绕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计划,结合部门专项规划,在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即统筹整合使用的

财政涉农资金用途)内,提出包括主要目标任务、具体建设内容在内的年度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原则上不再一个项目编制一个方案。已下达贫困县的2016年涉农资金,由其按照统筹整合使用资金的范围,视项目开工建设情况,统筹整合使用。纳入年度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的相关资金按上述办法调整用途,各相关部门应予以认可。贫困县年度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要明确每个项目和每笔资金的管理部门,特别是要把项目资金调整用途后的管理部门予以明确落实,并相应承担管理责任。有关部门和地方不得限定资金在贫困县的具体用途,不得干扰资金的统筹整合使用。贫困县年度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确定后,于每年4月底前报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备案(2016年的方案,于2016年7月底前报送)。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将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情况分别通报省直有关部门;根据统筹整合使用资金的来源级次,属于省级资金的,省级各资金管理部门应予以认可;属于中央资金的,由省级有关资金管理部门向中央对口部门报告,并抄送财政部驻四川专员办。贫困县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将作为上级部门加强指导、考核评价、审计检查、监督问责的重要依据。

3.组织项目加快实施。贫困县要按照年度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区分轻重缓急,确定好重点扶贫项目和建设任务,统筹安排相关涉农资金。在选择扶贫项目时,要充分尊重贫困群众意愿,优先安排贫困人口参与积极性高、意愿强烈的扶贫项目。加强扶贫项目储备,及时安排项目资金,项目成熟一个资金到位一个,年度计划的建设任务应在接到上级转移支付后一年内完成,确保不出现资金滞留问题。

(三)创新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机制。

1.推行民办公助、村民自建方式。积极推广群众民主议事决策机制,吸收贫困村、贫困户代表参与项目评选和建设管理。在严格履行民主程序、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采取农民自行建设、自主招标(比选)等方式实施项目,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

2.实行到村到户到人精准扶持。按照规划到村、帮扶到户、兑现到人的要求,强化资金安排使用与建档立卡结果相衔接,优先安排资金到贫困村、贫困户和贫困人口,做到扶持对象精准、扶贫项目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扶贫措施精准、脱贫成效精准。

3.探索财政支农项目资产收益扶贫。积极探索以“股权量化、按股分红、收益保底”为主要内容的财政支农项目资产收益扶贫机制,拓宽贫困人口收入渠道。加大对培育带动主体的支持力度,创造条件帮助带动主体承接各类支农项目,鼓励带动主体吸收贫困户为其成员,扩大覆盖范围,规范操作程序,确保贫困户真正受益。

4.转变财政涉农资金支持方式。探索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新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放大作用,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贷款贴息、农业担保、设立产业发展基金等有效方式,撬动更多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参与脱贫攻坚。

(四)加强财政涉农资金监督管理。

1.完善制度体系。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及时修订完善各项制度,取消限制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相关规定。贫困县要制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具体办法,明确部门分工、操作程序、公开办法、监管措施等。

2.规范项目资金管理。贫困县要加快构建协调配合的项目资金管理机制。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组、村委会要深度参与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对贫困村、贫困户、贫困人口的扶持措施和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要由所在贫困村的第一书记签字确认。贫困县不得将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用于脱贫攻坚规划以外的支出;不得用于平衡预算、修建楼堂馆所、改善办公条件、购置车辆、发放人员工作补贴、弥补单位公用经费等支出;不得用于建设农民群众不满意、没有推广价值的“示范园区”等形象工程。

3.健全公告公示。坚持和完善从省到村五级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提高财政涉农资金的分配、使用透明程度。省级、市(州)应将政策规定、资金安排下达等情况向社会公开。贫困县要在本地政府门户网站和主要媒体公开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贫困村要建立公告公示制度,公告公示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资金规模、实施地点、建设内容、预期目标、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举报电话等。

4.开展绩效评价。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要与脱贫任务挂钩,按照脱贫效益最大化原则配置资源,将脱贫成效作为衡量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工作主要标准。各级扶贫、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单位)要加强对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绩效评价,并将其纳入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以本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名义通报。

5.加强监督检查。全省各级政府要把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作为监管重点。实施多元监督检查,发挥乡镇财政就近就地优势,让其充分参与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工作。组织和引导贫困群众主动参与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管理,建立健全举报受理、反馈机制。探索第三方监督机制。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要加大对贫困县的审计和监督检查力度,并对监管职责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对探索实践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给予大力支持。

五、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沟通协调。在各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确定部门职责分工,研究纳入统筹整合使用的具体资金范围,明确对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倾斜支持政策,取消限制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管理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交流情况,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工作的协调。

(二)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手机信息、党务政务村务公

开栏、宣传手册等途径,确保扶贫政策、资金安排宣传到村、到组、到户。注重引导,激发贫困群众干事创业热情,苦干实干,攻坚克难,艰苦奋斗,脱贫奔康。

(三)实施激励约束。强化考核评价和监督检查结果运用,对试点工作成效好、资金使用效益高的地方,在分配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时给予奖励和倾斜;对试点工作成效不明显、违规使用资金的地方,取消试点资格;对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注重总结提升。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贫困县要及时研究处理具体操作层面遇到的问题,注意积累可借鉴的经验,发掘可复制的典型,并及时向上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报告。

2019年财政涉农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汇报

20XX年财政涉农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汇 报 财政涉农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汇报 我县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以扶贫开发工作为目标,以扶贫开发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为抓手,结合脱贫攻坚规划,通过整合各部门财政涉农资金,改革财政涉农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机制,提高涉农资金整体使用效益,形成了“多个渠道来水、一个池子蓄水,大类间打通、跨类别使用、一个龙头放水”的涉农资金投入、使用新格局,实现了项目资金“真整合、真能用”。 一、资金整合使用情况 18年,我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105940.4万元,安排脱贫攻坚项目4222个,其中:安排在130个贫困村项目3058个资金58880.5万元;安排用于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直补、贴息、易地搬迁、健康扶贫等全县性项目6个23804万元;安排在非贫困村项目1158个资金23255.9万元。18年整合资金项目的实施,有效保障建档立卡对象“两不愁、三保障”,如:安排了贫困户房屋改造、保障房建设、改水改厕等住房保障项目;以产业扶贫作为脱贫攻坚主抓手,有力破解了发展难题,切实增强了扶贫“造血”功能,加快了贫困户增收脱贫致富步伐;产业直补、贴息项目精准到户,扶持贫困户发展产业,增强贫困户产业发展信心;易地搬迁项目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目标;同时根据我县出台的《健康扶贫提升工作的补充意见》扫除健康扶贫保障盲区,充分利用整合涉农扶贫资金,安排

1500万元用于扩大慢性病报账范围,提高慢性病报账比例,精神病患者治疗及监护,长期卧病在床需长期护理、照料的失能病人医疗及药物补助,爱国卫生到村到户,贫困户产检、疾病筛查;安排1346万元按120元/人的标准为全县贫困户购买大病商业补充保险,为贫困户提供人身保障;项目的实施紧扣贫困村退出、贫困户脱贫,为我县“脱贫摘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依照“乡村提需求,责任单位管项目,财政管资金,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督跟着资金走”的原则。以贫困村和贫困户“脱贫摘帽”为标靶,以扶贫项目为着力点,以项目整合达到资金整合的目标,以扶贫攻坚项目调度资金。 1、设立资金核算专户。在县扶移办设立“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核算专户”,将统筹整合范围内的各级财政涉农扶贫资金统一归并至该核算专户,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项目统一在该核算专户进行拨付、使用、核算管理。 2、资金归集拨付。县财政局将整合范围内的各级资金按来源建立指标备查账簿,根据实际使用和用途列报支出,对需要调整预算科目的,在指标备查账簿中做好指标来源科目变更记录后,从“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核算专户”中直接拔付至项目主体责任单位账户。 3、实行资金使用审批。各乡镇区、项目主体责任单位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提交项目资金申拨单,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涉农专项资金监管方法和经验

涉农专项资金监管方法和经验 近年来,在加强涉农资金管理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了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一、建立科学的项目立项程序。根据上级的要求,严格立项程序、立项条件。由农业业务部门严格把关上报的项目单位和项目建设的内容,经财政和相关单位的有关人员实地勘察后,对项目建设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的,才具文联合上报,要求立项和给予资金补助。 二、健全审批和支付管理制度。对上级下达的财政支农专项资金严格按照上级资金预算文件要求、通过规范的审批程序后拨付。较大的支农资金项目,县财政会同农业部门实地察看后按工程进度拨付资金。还切实加大财政直接支付的范围,对建设安装工程、大宗物资、材料和设备等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支出,严格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直接补贴农民的资金,基本实现“一本通”支付,确保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兑现给农民。 三、健全镇级报账制管理。对农业综合开发、扶贫、造福工程等支农项目,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管理,严格按规定履行报账职责并实行专账核算。同时严格审核各种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对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不予报账或拨付资金。并按规定完整保存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报账资料,确保相关账簿、记账凭证、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完整。 四、实行资金动态监管。建立大额资金支付动态跟踪制度,协同农业部门加强对大额支农专项资金使用跟踪、监控,并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及时对重点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建设情况开展检查,先后组织对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特大防汛抗旱、财政扶贫等专项资金开展检查,并督促整改落实。牵头成立由纪检、农业、民政等部门为成员的惠民政策督查工作协调小组,采取

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实施方案

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意见》(国办发〔X〕22号)、《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X政办发〔X〕84号)、《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市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X政办发〔X〕13号)等文件精神,统筹推进财政涉农项目整合,不断提X 金使用效益,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根据中省市涉农项目资金整合有关政策和要求,针对目前涉农资金存在种类繁多、交叉重复、多头管理、分散使用等问题,按照“制度一个笼子、资金一个盘子、项目一个单子”的办法,以项目为支撑,以规划整合、区域整合为突破口,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开创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新局面,积极应对财政困难现状,助推农业农村追赶超越发展和脱贫攻坚。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划,突出重点。立足规划先行、重点突破,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现状和产业特色,制定农业经济和农村社会发展规划,确定阶段性工作目标,谋划好年度重点项目实施计划。 (二)集中使用,注重实效。以政府为主体,将部门分散管理使用的涉农项目资金,通过规划整合、板块整合、区域整合、项目整合捆绑

使用,发挥好资金的集聚效应和使用效益。 (三)先易后难,稳步推进。按照“清理到期、归并相近、统筹谋划、分步实施”的要求,选择便于整合的行业、领域和项目,先行突破,积累经验,稳步推进,提高项目资金整合精准性。 三、项目和资金整合范围 (一)项目整合范围。财政涉农项目资金按用途分为生产生活补贴、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和社会公共服务四大类。除防灾救灾、保基本运转、社会保障及个人生活补贴等中省市财政有严格要求、具有特殊用途外的所有涉农项目资金全部纳入整合范围。具体包括: 1.区农业局负责实施的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省级现代农业园区项目、设施农业建设补助资金、果业发展专项、旱作农业项目,畜牧业发展专项、合作社及农庭农场补助项目,一村一品项目,百库工程、农业科技示范推广、优势农产品营销补助、农机深松耕地项目,农业技术推广及培训项目等。 2.区水务局负责实施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及维修养护、水库及小型於地坝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工程、水土保持、山洪灾害防治、渔业专项等。 3.区财政局负责实施的农村转移支付项目(一事一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革命老区转移支付项目、山水田林湖项目等。 4.区林业局负责实施的重点区域绿化、林业补助、“三化一片林项目、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天然林保护工程、三北防护林建设项目等。

2018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

XX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 1.编制依据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和《XX市财政局 XX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转发省财政厅、省扶贫办< 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进一步推进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通过整合涉农财政资金,确保贫困户发展增收产业的财政投入,按照产业项目支撑、财政资金支持、基地龙头带动、配套服务跟进的思路,大力扶持贫困户发展增收产业,实现贫困户稳定增收脱贫。为管好用好部门整合资金,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让贫困户真正受益,实现增收脱贫,保证集中资源打赢脱贫攻坚战,结合我县深度贫困脱贫攻坚规划和10个深度贫困村脱贫攻坚规划的相关内容,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2.指导思想和主要措施 2.1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主要思路 根据中省的相关要求,我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总体思路:围绕“源头不变、渠道不乱、统筹部署、合力推进”的工作方向,按照“大类间打通、跨类别使用”,“渠道不乱、用途可变”的原则,把资金投向类同、资金管理方式相近的

资金,全部统筹合并,用到脱贫攻坚任务中;坚持统筹资金投向服从整体规划的原则,资金整合以项目整合为前提,整合各类财政涉农资金,集中财力投向贫困村和脱贫人口;对所有财政涉农专项资金实行整合使用,坚持“统一规划、统一协调、统一安排、统一实施、统一标准、统一考核”的六统一原则。按照产业发展先行、基础设施配套跟进、人居环境改善、生活水平提高的思路,以县深度贫困脱贫攻坚规划为引领,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搭建资金整合使用管理平台,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脱贫攻坚新格局。 2.2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主要措施 ——制定规划。各镇(街道办)、各部门要紧紧围绕我县深度贫困脱贫攻坚规划,制定区域和行业发展规划,各涉农部门依据区域和行业规划向县整合领导小组申报项目,安排使用整合资金。 ——建立动态项目库。各镇(街道办)、各部门根据区域、行业发展规划和精准扶贫工作需求,制定年度实施规划和动态项目库。凡需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必须是进入“项目库”储存的项目,纳入“项目库”管理的项目一般要履行前期论证、评审、立项、申报、审核等程序;“项目库”由县财政局与各涉农部门共同管理,所有进入“项目库”的项目必须严格按照项目指南的要求申报,须注明项目名称、申

(专项资金、强农惠农)资金在线监管平台

1.项目名称 (专项资金、强农惠农)资金在线监管平台 2.项目背景 财政专项资金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近年来,广东省省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都在400亿元以上,分配至50多个省级部门管理使用,由于传统的监管模式力度小、盲点多、效果差,以致出现了一些跑冒滴漏甚至是腐败问题。目前,虽然我省财政专项资金在线监管有了一定的基础,但也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顶层设计滞后。基于监察、审计、财政和资金管理使用部门“四位一体”的在线监督框架仍未形成,标准尚未制定。二是建设进度滞后。50多个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部门基本未有相应的在线监督系统,建成的也没有一个与省财政厅对接,处于“孤岛”状态。三是应用效果一般。现有的在线监督系统仍然处于探索阶段,大部分服务于内部业务需求,未真正实现实时在线监督。 专项资金与项目管理遵循统一调控、专款专用、权责分明和程序规范的原则。 广东省农业厅畜牧兽医局、发展计划处、财务与审计处、农机办、种子管理总站、种植业处、农业投资项目中心等多个部门需要对专项资金进行统一监管,包括来自国家级农业项目和省级农业项目等。 国家级农业项目指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等有关部委安排的农业基本建设方面的基建项目、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省级农业项目主要指省有关单位安排的省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和农业基本建设项目。 因此建设一个健全的资金监管平台以支撑现有业务,从而确保各处室在申报、审核、拨付资金、资金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管理与跟踪,以加强风险控制及政府廉政建设。

3.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专项资金:建设延伸到基层的专项基金使用监管平台,将项目审批立项、投资概算、建设实施、资金拨付、资金使用、竣工验收、资金沉淀统一纳入平台管理,围绕资金流进行项目与资金全过程监管。 强农惠农资金:资金监管覆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农民直接补贴类、农业农村生产发展类、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类共四大项,通过对资金的申报、拨付、使用、分析、评价等一系列流程的监控,实现资金监管“关口前移、全程监控、动态监管” 需求提出单位:畜牧兽医局、发展计划处、财务与审计处、农机办、种子管理总站、种植业处、农业投资项目中心等。 主要建设的模块包括:项目管理、项目申报指南管理、项目申报管理、项目资金管理、项目验收管理、绩效评价、项目监督管理、项目公示、项目综合查询与统计。 3.1.项目管理 主要进行项目的基本信息管理、项目的状态变更管理等。 3.1.1.基本信息管理 基本信息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申报单位、单位编码、专项资金名称、设立年限、申报责任人、联系电话、设立依据、设立金额、专项资金设立原因及背景、年限内每年资金安排计划、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和方向、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等信息。 3.1.2.审批管理 主要是进行项目的审核与发布管理、项目的状态变更等。 审批由业务处室组织或委托有资质的评审机构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在系统中填写相关审核意见。审批的结果再通过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公示。

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

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精准扶贫工作相关精神,优化扶贫资金管理机制,不断创新财政投入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集中财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根据《省 __、省 __转发 __》(**财农【xx】14号)、《 __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 __》(财农【xx】8号)和《**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意见》,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和省精准扶贫统筹精神为指导,以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坚持改革创新,通过整合使用各级财政专项资金,建立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新机制。 二、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范围 按照《**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意见》明确的统筹整合资金范围:xx年县财政涉农资金共计12351.7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占比79.39%、省级资金占比18.18%、县级资金占比2.43%。整合率100%。 (一)整合涉农资金规模 1、中央资金:9805.73万元

包括中共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654万元(**财农[xx]154号),水利发展资金261万元(**财农[xx]186号),林业改革资金70万元(**财农[xx]203号),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2277万元(**财农[xx]19号),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576万元(**财农改[xx]17号),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2155万元(**财资环[xx]123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48.73万元(**财社[xx]141号),产粮大县奖励资金1764万元(**财建[xx]277号)。 2、省级资金:2246万元 包括省级财政扶贫资金822万元(**财农[xx]181号),省级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35万元(**财农[xx]19号),省级林业补助资金(不包括世行贷款项目部分、xx年已下达的**绿化项目补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国有林场改革资金)10万元(**财农[xx]169号),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482万元(其中**财预[xx]162号469万元,**财农改[xx]1号13万元),省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带动项目补助资金55万元(**财农[xx]184号),省级农村新民居建设专项资金100万元(**财预[xx]161号),农业综合开发省级配套资金742万元(**财农发[xx]20号)。

涉农资金监管工作总结

涉农资金备案系统监管工作总结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三农”问题是党和政府十分关注的重点与热点问题。近几年以来,为解决“三农”问题,党中央、国务院连续出台四个一号文件,党的十六大又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城乡发展的目标和要求。各级政府都加大了对“三农”的投入,有力地促进了当前我乡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对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条件都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监管中发现,我乡涉农资金的投入管理和使用方面还存在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 今年以来,乡为进一步确保涉农资金的安全运行和有效使用,从源头上遏制截留、挪用、挤占、套取、贪污涉农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采取多项措施,进一步加强对涉农资金的监管,有效确保了上级惠民利民政策落到实处,切实服务全乡新农村建设。 一、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 自接到县纪委、县监察局、县纠风办联合下文要求强农惠农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理的任务。为切实加强我乡强农惠农资金清查工作的落实,我乡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强农惠农专项资金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对我乡强农惠农资金落实情况自查自纠,有力地促进了自查自纠工作的顺利开展。真正做到清查项目应清尽清、应查尽查,同时完善了本乡涉农资金的管理使用制度,建立健全了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设立专户,专款专用,保证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用在指定的用途上,不存在虚报、套取、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现象;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实行报账制;能按照施工进度及时拨付工程款,配套资金足额落实到位,不存在资金滞留现象;能严格按照工程建设

程序规范实施,从县到乡、村层层把关,严格工程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通过此次自查,我乡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方面未发现任何违规违纪违法现象。为使管理职责更加清晰、资金监管体系更加完备、资金统筹安排更加合理、资金使用效益更加显著,我乡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研究制定推动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的配套措施,并积极创新强农惠农资金管理工作机制,完善各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制度,做到有章可循,依法理财,不断提高强农惠农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强化社会监督。一是在乡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二是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员、村民代表等人担任监督员,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三是推行政务、村务公开,把涉农资金项目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让群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和参与权,了解涉农资金管理使用各个环节的工作,接受群众监督。 三、抓好重点监察。除了加强面上监督外,将农业、水利、畜牧、扶贫、农机、民政、计生、卫生、中小学等部门定为重点监察对象,乡纪委除了重视群众举报外,还经常到重点监察对象“查、看、测、评”,对其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履行工作职责、工作效率等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从中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组织措施进行处理。 四、严查违纪行为。乡纪委通过加强与县纪委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检察院等部门的沟通配合,注意在工作督查中,发现问题,纠正问题,查处问题,实施责任追究。对管理不到位、整改不得力以及其他违规违纪问题,除责令将资金归还原有渠道或收回财政外,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的纪律责任和主要责任人的责任。截

怀安县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

怀安县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冀政办发〔2016〕21号)、《河北省财政扶贫资金支付监控暂行办法》(冀财规〔2018〕1号)、《河北省扶贫资金监督管理追责办法》(冀扶贫脱贫〔2018〕2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涉农整合资金是指中央、省、市下达应纳入整合范围的专项资金,以及县级预算安排专项扶贫配套资金。 第三条财政涉农整合资金要围绕脱贫攻坚的总体目标和要求,坚持因需而整、统筹使用、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资金整体效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第二章整合资金范围 第四条按照脱贫攻坚总体规划和年度脱贫攻坚方案。纳入本办法统筹整合使用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范围是: (一)中央财政资金范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扶贫资金。 (二)省级财政资金范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 (三)市级整合资金范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四)县级整合资金范围: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前年度涉农整合范围内存量资金。 (五)贷款担保金:2017年投入政银企户保中的贷款担保金。 第三章整合资金使用 第五条财政涉农整合资金的使用范围: (一)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生产和转移就业。通过资金扶持,促进生产发展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提高扶贫对象生产和就业能力。 (二)用于脱贫攻坚的农业基础设施、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建设。 (三)对扶贫贷款实行贴息,帮助扶贫对象和带动贫困户的家庭农场、合作社、扶贫龙头企业缓解资金困难;建立扶贫开发投融资平台,充分发挥“政银企户保”机制和扶农公司、绿扶公司的作用;解决雨露计划所需资金等。 (四)用于县、乡(镇)、村脱贫攻坚政策和业务培训、致富带头人培训等与脱贫攻坚有

乡镇涉农资金监管调研报告

关于涉农资金监管调研报告 近年来,随着中央、省、市、县不断加大财政涉农资金投入力度,农村的基本生活条件有了明显改善,农民纯收入逐年增长,特别对基础设施建设、种粮直补、农产品品种改良等方面的资金投入均有很大提高,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为了确保越来越大的涉农资金板块能更行之有效地应用于推进“三农”发展,各级财政部门加强了对涉农资金使用、分配、管理等方面监督,我县更率先创新包村干部监管涉农资金新模式,为涉农资金安全良好运行打下坚实基础。而不可否认的是,当前涉农资金名目种类繁多,来源渠道广泛,资金性质复杂,资金监管往往存在薄弱地带,需要引起高度重视予以解决。现结合斑竹园镇涉农资金监管工作实际,就监管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一一罗列,形成报告。 一、斑竹园镇涉农资金监管日常工作开展情况 XXX年,XXX镇财政补贴惠民资金投入XXX万元,用于保障农民群众基本经济利益,投入涉农项目类资金达XXX万元,主要强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针对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镇政府及职能部门通过区分资金来源、性质、用途,实施分类监管,从资金流向、到位情况等方面严格把关,多项举措确保涉农资金平稳运行。 一是建章立制注重强化执行。一方面,建立和完善涉农资金监管制度体系,针对存在的缺失和漏洞,完善项目招投

标、审计验收、资金直达、公示公开、责任追究等制度,大力推进包村干部监管涉农资金制度实施。另一方面,利用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横幅标语、电视媒体等多种形式,对涉农专项资金的名称、来源、数量、项目安排等情况进行广泛宣传,并实施不定期抽查巡查,化制度为行动,确保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真正实现以制度管人、理事,源头防范涉农资金领域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二是加大宣传引导社会监督。结合镇、村公开公示、抽查巡查和走访调查,重点对资金拨付、直达、去向情况进行掌握和核实,以村组会议、村民代表大会、入户宣传、公开宣传等方式,引导农户及其他社会人士参与涉农资金监管,并畅通监督渠道,设立群众举报电话,做好群众来访接待,针对其所反映的情况及时进行核实和反馈。 三是电子平台实时监督反馈。注重运用现代化手段为涉农资金运行保驾护航,在资金支付上,实行账户直达,财政补贴惠民资金利用“一卡通”及时足额打卡发放到享受对象,项目类资金细化分解到人,通过银行代发系统打卡发放,减少资金传达中间环节;在监督管理上,强化乡镇资金监管系统维护,及时录入项目类、补贴类、“三资”类资金监管信息,落实监管信息通达和反馈机制。 四是创新方式落实包干监管。把包村干部涉农资金监管作为构建多层次、立体式的监管模式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落

规范涉农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规范涉农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摘要: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继续把涉农领域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并适度加强对农业农村的投入,采取适当措施优化投入结构,进一步提升支农成效。规范涉农资金管理,提高涉农资金使用的效益,对提升支农成效具有重要意义。现结合工作对发现的相关涉农资金管理中存在问题提出建议措施,以切实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 关键词:规范涉农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 一、存在的问题 (一)涉农资金管理重要性认识不够 随着城市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各县区、乡镇部门的重点工作越来越多,如征地拆迁、招商引资、民生工程等,各地虽成立了专门的财政监督机构或是设立了涉农专项资金管理部门,但因为非当前主要中心考核工作,逐步弱化了涉农资金管理重要性认识,在具体管理涉农资金项目时,对其重要性认识不够责任心不强。同时,由于目前涉农资金发放多为各级财政国库支付集中打卡发放,有项目多、工作量大等特点的,财务人员没有空余的时间针对涉农财政及时监督。在上级单位下发各项涉农专项检察工作任务或考核时,只是当作一项临时性的工作,只能疲于应付,不能深入的开展专

项检查和经验总结。 (二)涉农资金监管平台利用率低 目前本区域使用的涉农资金监管平台,是惠民直达工程动态管理信息网络平台。该监管平台于1998年底开始在区域内逐步实施,是以“金财工程”为支撑,建立集信息采集、录入、变更、监管、查询等功能于一体的惠民直达工程动态管理系统。该系统信息涉及政府多个部门使用,信息量大、内容涉及面广泛,当基础信息变动更新,需要基层人员投入大量的工作量,往往不能及时更新信息。该系统作为专门的涉农管理系统,各部门端口无法对接,网络数据利用效率低。同时,对涉农企业项目又有相关的财政涉企软件系统来管理,各部门也有独立的行业系统,如社会救助工作信息系统、全国优抚管理系统等,这些系统功能皆有重复的地方,逐步弱化了该系统的使用。 (三)涉农资金财务管理需进一步规范 涉农资金项目多,且由各个部门分别归口管理,资金由国库支付中心依据各部门审核的发放清册进行统一发放,但有的项目因为各种原因不是打卡发放,而是发放现金,出现同一人代领或冒领现象发生。各部门涉农管理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人员岗位变动时不能对资金发放情况进行很好的移交,财政支付依据的各个部门上报清册,出现漏发、错发情况时就很难查找。涉农资金财务记账人员,有时未能掌握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以涉农涉牧资金整合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以涉农涉牧资金整合 和统筹为抓手加快推进财政支农支牧资金 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以涉农涉牧资金整合和统筹为着力点,加快推进财政支农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意义 深入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是党中央、国务院、财政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为有效解决当前涉农涉牧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提高涉农涉牧资金管理使用效益而作出的重大决策。近年来,各级财政部门围绕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探索并实施了一系列有利于推进整合和统筹的工作机制;包括从预算编制、分配、执行等环节进行整合,开展了支农支牧资金整合试点,打造涉农涉牧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平台,建立健全涉农涉牧资金协商使用机制,强化涉农涉牧政策制度衔接配合,完善涉农资金管理基础等等。这些举措有利于理顺资金管理的权责关系,促进资金科学安排和统筹使用;有利于细化和规范资金管理流程,完善资金管理制度体系;有利于增强和优化资金管理效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进一步加快推进财政“两基"建设,提高涉农涉牧资金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发挥积极作用。实践证明,深入推进涉农涉牧资金整合和统筹,既是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有效手段,也是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必然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坚定不移地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作为切入点和主要抓手,创新完善涉农涉牧金整合和统筹工作机制,积极强化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工作基础,不断提高财政支农支牧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环节的整合,不断提高涉农涉牧资金预算安排水平 (一)对涉农涉牧资金项目安排情况进行全面清理。以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结果为基础,着力构建涉农资金项目安排使用情况的动态掌控机制,为涉农涉牧资金预算安排提供基础支撑。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重不漏”的原则,对涉农资金项目进行梳理,重点把握有关涉农涉牧专项的设立依据、来源渠道、资金规模、执行期限、支持对象、资金用途、使用管理部门、使用管理方式等内容。 (二)整合和统筹安排涉农涉牧项目。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根据职责分工、业务归口、政策目标、管理方式等有关情况,进一步加大涉农资金项目整合力度,特别是农牧业生产类和农牧民补贴类项目,以促进涉农资金年度预算的科学合理安排。对性

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交流汇报

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交流汇报 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交流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就我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作如下交流发言,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领会政策、强化领导,夯实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基础 为切实解决财政资金投入不足、多头管理、效益不高的问题,都兰县在整合涉农资金试点工作中,坚持突出“一领会、三明确”,推行一体化管理。一是领会掌握政策。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工作开展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政府及时召开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学习,各相关部门、各乡镇积极组织传达领会政策,县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专门邀请省财政厅领导为全县辅导讲解统筹整合政策,为全县开展好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提供了政策支持。二

是明确组织领导。成立以县委书记、县长任双组长、分管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别从县经发局、农牧林业和扶贫开发局、财政局、政府办、各金融单位抽调7名工作人员集中办公,安排专门办公场所,单列专项经费等。各乡镇成立了相应组织机构。同时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协调配合抓的工作机制,形成了“政府主导、财政牵头、部门配合”工作格局。三是明确整合机制。坚持制度先行,在完善政策配套上下功夫,先后研究制定了《XX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XX县涉农整合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使整合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同时,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县政府定期、不定期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召开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涉农资金整合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从而在制度层面有效保障了工作的有序开展。四是明确整合范围。除农牧民补贴资金、救灾资金外,将中央、省、州、县四级财政安排列入“农林水事务支出”科目专项,以及与农牧业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资金全部纳入整合范围。并按照“渠道不变、用途不变、集中投入、形成合力”的原则,统筹整合项目资金,用于涉农项目建设,从而有效改善了过去财政涉农资金渠道多,分类不合理的状况。

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工作总结

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工作总结 近年来,上级不断加大民生投入,涉农资金投入大幅增加,20××年至今年7月,全县共投入农林水、教育、文化、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方面涉农资金89592万元,为确保涉农资金发挥长期效益,我县严格按照涉农资金有关规定和用途,规范使用和管理涉农专项资金,做到财务报表、凭证、账簿清楚,去向明确,资金拨付及时到位,实现专款专用,未出现虚报、套取、截留、挤占、挪用等不良现象,有效改善了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和生产环境,提升了群众生活质量,为全县2018年全部脱贫摘帽和2020年与全国全省同步进入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主要做法: 一是规范管理,确保安全。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和办法强化涉农资金管理,对涉农专项资金账务实行专户存储,专账核算,封闭运行,并采取统一会计科目、统一会计账簿、统一记账方法、统一会计报表的“四统一”管理办法,严禁虚报、套取、截留、挤占、挪用涉农专项资金,确保涉农专项资金安全运行。 二是科学分类,合理安排。将涉农专项资金分为农业、扶贫、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资金以及其他涉农项目资金,科学合理分类管理。 三是严格程序,发挥效益。涉农补贴资金兑现严格由乡镇统计审核相关表册,经县农科局、林业局、民政局、扶贫办、发改局、财政局等涉农资金管理部门再次审核后,严格按审批内容、金额拨付资金,确保涉农专项资金及时兑现到受益农户,确保涉农专项资金真正发挥最大效益。

四是加强监管,严防腐败。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进行资金管理的同时,积极组织县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对支农专项资金的拨付、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检查,坚决杜绝各种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县在加强涉农资金管理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县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发展起步晚,财困民贫,涉农资金整合难度大,基础设施滞后,农业产业规模化发展尚未形成,涉农企业和农户自身抗风险能力弱,项目实施对带动当地农民增收成效不够明显,影响了项目实施成效。 二是上级下达项目较晚,资金到位迟,项目不能按时启动,错过了实施的最佳时间,项目大多要跨年度实施,不能及时发挥效益。 三是部分单位和乡镇会计工作基础薄弱,财政涉农资金核算管理不规范,资金报账不及时,使部分涉农专项资金长时间滞留在专户上,项目建设进度缓慢,不能及时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四是涉农扶贫贷款时间和贴息时间较短,贴息规模和企业贷款规模还有差距,不利于扶贫企业和群众持续发展。 五是××县大部分贫困村寨和贫困人口分布在边境一线、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石漠化山区、岩溶地区、高寒冷凉地区,大多远离集镇、居住分散,交

脱贫攻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意见

脱贫攻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为进一步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我县脱贫攻坚步伐,保障我县集中资源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改革财政涉农资金管理机制,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二、目标任务 通过整合涉农资金,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激发扶贫对象的内生动力,支持省、市扶贫工作重点村围绕突出问题,以摘帽销号为目标,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帮扶资金

投入扶贫开发,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确保贫困户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贫困村实现“五通十有”。 三、基本原则 ——县抓落实,权责匹配。县政府作为实施主体,根据我县脱贫攻坚规划,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并承担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的具体责任。 ——充分整合,强化监督。对能够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全部进行整合。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上下衔接、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 ——精准发力,注重实效。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要与脱贫成效紧密挂钩,精确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着力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 四、统筹整合资金范围 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范围为各级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资金,全部用于脱贫攻坚。资金涉及农业局、林业局、水务局、民政局、教育局、卫计局、人社局、住建局、交通局、国土局、畜牧局、粮食局、农机局、水产局、文体局、残联、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等单位。 (一)中央资金。除国家部委直接分配到项目的资金外,凡是切块分配的,原则上纳入整合使用范围。中央资金主要

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现状及建议

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现状及建议 一、统筹整合及资金使用情况 **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整合涉农资金推进精准扶贫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各项决策部署,把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保障,紧紧围绕当年减贫目标,立足自身实际,创新工作方法,强化资金整合,优化供给机制,全力做好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用于精准扶贫工作。 (一)统筹整合情况 严格执行上级的有关文件规定,不乱开口子,不草率行事,切实做到应整尽整,应合尽合。对于上级财政下达到**县的各种专项资金指标,凡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或注明“精准扶贫”字样的所有涉农资金,不论资金性质怎样,资金规模大小如何,一律统筹整合用于精准扶贫工作。**年**县共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万元、省级财政资金**万元、市级财政资金**万元、县级资金**万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万元,统筹整合其他涉农专项资金**万元。 (二)资金分配情况 **县在统筹整合资金分配过程中,坚持规划引领、量力而行的原则,重点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人口,和年度贫困人口脱贫和贫困村退出任务紧密挂钩。统筹整合资金的安排严格履行报批程序,先由县**拟定初步计划,商**会审同意后,报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和

县委常委会通过后实施。**年统筹整合的**万元财政涉农资金全县共分**批次下达到县直行业主管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其中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万元(安全饮水**万元、农村道路建设**万元、农田水利**万元、新能源建设**万元、危房改造**万元、人居环境**万元、其它基础设施**万元),产业发展资金**万元,其他项目**万元。 (三)资金使用成效 **年,**县共完成贫困村公路提质改造“窄改宽”**公里,村组道通畅工程**公里,通达工程**公里,饮水工程建设**处、“五小”水利项目**个、修复水毁工程**处。通过扶贫项目的实施和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使用,完善了农田基础设施,改善了生产生活条件,新增了有效灌溉面积,降低了农业产业风险,增加了农民收入,确保了**县**年**名贫困人口稳定脱贫、**个贫困村平稳退出,完成了本年度的脱贫攻坚任务。 二、统筹整合工作开展情况 (一)精心组织 为保障统筹整合工作的顺利进行,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有序推进,成立了由**任组长、**、**、**任副组长,县扶贫、发改、财政、民政、水务、交通、国土、农业、林业、住建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统筹整合的各项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县**,从县直相关部门抽调精干力量集中办公,专门负责部门间的沟通协调、整合政策的宣传

九江涉农项目资金监管平台建设

九江市涉农项目资金监管平台建设 工作简报 第4期 (总第12期) 九江市涉农项目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2日 都昌、湖口、修水三县提早谋划 大力开展监管平台宣传工作 为切实加强涉农项目资金监管工作,进一步扩大涉农项目资金监管平台的影响力,提高群众对监管平台的知晓率与参与度,真正发挥监管平台作用,近期,都昌、湖口、修水三县提早主动谋划,多形式、多渠道大力开展监管平台宣传工作。 都昌县:3月30日上午都昌县世纪广场,县纪委监委以举办《国家监察法》宣传暨“开门大接访”活动为契机,通过展板、播放广播、发放宣传单、设立咨询台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了涉农项目资金监管平台,切实提高了监管

平台群众知晓度和参与率。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与群众进行面对面的交流,“零距离”指导群众如何在监管平台上查询惠农补贴和涉农项目资金信息、如何在线投举报、如何扫描二维码安装手机APP、关注监管平台微信公众号。 湖口县:4月17日,县涉农项目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了第二次联席会议,会上下发了《湖口县涉农项目资金监管平台宣传方案》,确定4月为湖口县涉农项目资金监管平台宣传月。会议要求,一是营造氛围上再加力,党员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当好宣传的主力军,把涉农项目资金监管平台宣传到家家户户,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使用率;二是通过电视台、报纸、湖口发布、清廉湖口等新闻媒体对监管平台进行广泛宣传;三是各涉农项目资金主管单位、乡(镇、场)、行政村在单位公开栏、人流密集处张贴一封信、宣传海报,组织宣传队伍下乡对群众宣讲政策、推广微信公众号及APP等应用,掀起全县宣传热潮。 会后,在鄱阳湖大市场举行了涉农项目资金监管平台暨脱贫攻坚宣传月活动。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史文,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查忠平,各涉农项目主管部门及各乡(镇、场)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宣传活动。通过监管办工作人员的现场讲解、一体机查询演示、宣传板展览和《致广大农民朋友一封信》的发放等多种形式对监管平台

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最新)

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 为推进全县贫困户和贫困村如期脱贫目标,今年我县计划整合涉农资金2.2亿元。截止年末整合涉农资金31005.5万元,现就年末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方案制定如下: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两年集中攻坚、三年巩固提升”的总体安排,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扶贫规划为统领,抓紧抓实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权力下放和制度松绑的政策机遇,建立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的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体制机制,加大统筹整合力度,加强资金捆绑使用,探索解决长期以来资金使用“碎片化”的问题,逐步形成“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口子放水”的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机制,切实增强我县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能力,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中的主导作用,统筹整合资金方式分为跨部门同类资金统筹与部门内统筹投入两种,精准扶贫工作使用资金向贫困村、贫困户倾斜。 (二)坚持多渠道整合,统筹使用原则。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过程中,做到“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口子放水”,力争

整合所有能整合的涉农资金,建立健全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机制,改变涉农资金“撒胡椒面”的现状,集“零钱”为“整钱”,优化财政涉农资金配置,全力推进精准扶贫。 (三)坚持因地制宜,重点突出原则。根据各贫困村自然条件、人文特点、资源优势等,确定建设重点。 (四)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原则。结合本级财政状况和贫困村所需建设项目的规模、内容等,每年确定建设资金额度,实行总量控制,量力而行。 (五)坚持分工负责,落实责任原则。在资金整合中,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各司其责、形成合力”的原则,形成部门协调配合、良性互动的工作机制,集中支持29个贫困村的重点项目。 三、整合资金范围 整合资金的范围包括中央、省、州及县本级除保基本运转、民生保障、惠农补贴等资金以外的各类涉农专项资金(基本运转主要是指县、乡镇正常运转的本级预算支出和上级经费补助;民生保障主要指有明确政策规定、使用方向或具体补助对象的民生资金;应急救灾主要指用于应急救援和生产救济的资金;惠农补贴主要指直接补贴到农户的资金)。 (一)中央资金:包括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林业补助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

关于加强涉农惠民资金监管的工作方案

关于加强涉农惠民资金监管的工作方案 关于加强涉农惠民资金监管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涉农惠民资金监督管理,切实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坚决遏制截留、挤占、挪用甚至贪污、私分涉农资金的违纪违规行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促进涉农资金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解决我市危房改造等涉农资金使用存在不规范、拨付不及时、绩效发挥不明显,个别地方甚至出现截留、挤占、挪用涉农资金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等问题,进一步健全制度、明确责任、科学管理、落实措施,通过加强监管,切实提高涉农资金的使用绩效,防止虚假立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涉农资金等行为的发生,确保涉农资金安全运行,保证群众利益不受侵害。 二、工作内容 (一)严格项目管理制度。对危房改造、农村改厕等涉农项目,原则上都要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政府采购制、合同管理制。同时,项目实施单位要建立完善的项目财务、资产等各项内部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形成规范有序的权力制衡体系。住建局、财政局要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全程监管,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和整改。财政、审计、监察等监管部门要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确保项目管理制度执行到位。 (二)推行项目公示制度。对危房改造、农村改厕等涉农项目,要充分利用相关媒体或镇(街道)、村公共场所和公开栏,对项目立项、实施进度、自筹配套、资金补助、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提高涉农项目管理和涉农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三)严格规范项目实施。对危房改造、农村改厕等涉农项目的组织实施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实施”。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各项审批手续,并严格依照批准的初步设计和概算拟定项目具体实施方案,报市财政局和住建局备案。若需变更项目建设地点、建设性质、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的,应按规定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严格项目竣工决算验收。对危房改造、农村改厕等涉农项目,住建局要会同市财政局做好项目的竣工决算工作,对财务资料不健全、报账手续不规范、支出内容不合规、项目建设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不得通过验收。对验收后的属于工程性质的涉农项目,要完善项目后续管护制度,及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明确产权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和经费,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同时,委托市审计局或聘请第三方对项目决算进行审计,确保项目支出合法、真实、有效。 (五)严格按照规定审核、拨付资金。按照“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的原则,加强对涉农资金的管理,涉农资金主管部门和财政局要按照涉农资金管理规定,及时按项目实施进度审核、拨付资金,进一步完善资金拨付程序。 (六)加强补助性涉农资金的管理。各镇(街道)要积极主动配合市财政局,加强对补助性涉农资金的监管,重点要加强对补助对象、人数等情况的抽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农民得实惠。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审计监督。市财政、审计、住建、监察等部门要将涉农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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