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城黑臭水体治理实施方案

全县城黑臭水体治理实施方案
全县城黑臭水体治理实施方案

全县城黑臭水体治理实施方案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X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有关要求,进一步保护和优化县城水体环境,改善人居环境质量,结合县城内水污染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生态改善,标本兼治,长效保持。科学识别县城黑臭水体的形成机理与特征,针对县城水体黑臭的成因和区域环境,结合污染源和水系分布、补水来源等情况,综合应用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等措施,修复水生态系统,提升水体自然净化能力,实现县城水生态环境持续修复改善、长效保持。

(二)明确目标,部门联动,公众参与。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分工,完善政策体系,鼓励多渠道融资,健全县城水体日常监测、维护机制,建立水体水质监测、预警机制等,强化全过程监管。施行县城黑臭水体整治信息公开制度,鼓励公众参与、接受社会监督。

二、治理范围

县城及纳入县城规划范围的X村、X镇、X乡、X场周边察渠、工业渠等干渠,所有城区范围内的渠道、小沟、水塘、河面、水域。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县黑臭水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

体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X同志兼任,具体负责统筹协调、计划编排、工作推进、督查考核和总结上报等日常工作。

(二)强化资金保障。县住建局将黑臭水体整治建设资金列为保障重点;同时,吸引社会资本、拓宽融资渠道,建立可持续的黑臭水体整治资金保障机制。

(三)深入宣传培训。县住建局、环保局等部门要广泛宣传县城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的良好氛围;结合工作实际,做好县城黑臭水体整治的技术服务,组织开展专业技术知识培训,提升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和能力。

(四)严格考核问责。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对部门的绩效考核内容,对未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的责任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

四、工作任务

(一)严格控制点源污染。加强对污水直排企业和单位的巡查、执法力度,对违规排污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予以关停或取缔;按照排水防涝和污水处理相关工作部署,解决雨污合流管线雨季溢流问题,明确工程措施和完成时限,强化日常监管。

(二)科学处理面源污染。针对畜禽养殖污水排放、村队污水散

排以及市政管线未覆盖的偏远、独立小区污水排放等问题,科学施策,采取建设污水小型处理站等措施,确保污水达标排放。

(三)加强宣传教育,杜绝乱排乱倒、偷排偷倒等违法排污行为。强化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参与黑臭水体整治的管理和监督工作,不向河道倾倒垃圾、排放污水,对破坏水体及周边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五、部门职责及分工

县住建局:统筹协调全县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对各社区(管委会)实施黑臭水体整治进行技术指导,督查推进整治工作;负责全县县城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的情况收集,信息综合和发布,并及时报送县人民政府;配合县环保局、水利局做好黑臭水体整治效果的综合评估工作;负责协助提供黑臭水体相关水体清单及水文条件资料;做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程涉及的规划手续办理。

南工业园区管委会:配合县环保局、住建局等部门对园区内实施黑臭水体整治进行技术指导,督查推进整治工作;负责南工业园区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的情况收集,信息综合和发布,并及时报送住建局;配合县环保局、水利局做好黑臭水体整治效果的综合评估工作。

县环保局:配合县住建局、水利局做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方案计划的编制工作;牵头组织各乡镇(场)、园区及时关闭、取缔非法排污企业;对县城各黑臭水体的整治效果进行综合评估审查;负责城市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后水体水质的监督监测。

县水利局:配合县住建局、环保局做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方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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