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绵城市建设管控流程
海绵城市建设管控流程
一、立项和用地出让阶段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提供以下材料:
1、建设项目是否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
2、建设项目是否产生特殊污染源
3、建设项目开展海绵设施建设的限制性因素与有利条件
4、明确建设项目是否建设海绵设施,建设海绵设施的标准
5、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明确海绵城市建设的措施,对技术和经济可行性进行全面分析,并明确建设规模、内容及投资估算。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阶段
土地局将海绵城市作为要点写入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方案设计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阶段
项目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应提供以下材料:
1、区域排水系统图
2、项目汇水分区及模型设施布局图
3、项目目标及设计方案自评表
4、计算书
规划局和国土局根据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报送材料和施工图审查意见进行形式性审查,并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核查意见中列入审查结论。
四、竣工验收阶段
城建局组织工程综合验收和备案时,对于未按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时,竣工验收应当定为不合格。
规划局和国土局组织规划专项验收时,对于未按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的时,规划验收应当定为不合格。
竣工验收定为不合格的项目,应限期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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