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变更新增单价定价原则及范例

设计变更新增单价定价原则及范例
设计变更新增单价定价原则及范例

设计变更新增单价定价原则及范例

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确定应遵循以下原则,次序在前者优先:

1、本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应项目单价的,应直接采用合同单价。

2、本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应项目单价,但有工作内容相似、工作性质相同的项目单价,或者类似合同有相同项目单价的,可直接参照相应项目的合同单价作为变更工程项目单价,或在原相应项目的合同单价基础上,根据造价原理和变更工程的具体情况,经调整、修正后作为变更工程项目单价。

3、本合同工程量清单中原有项目单价不适用,且无类似项目单价的,应结合承包人投标报价水平按照有关规定编制新单价。合同文件中的单价组成分析表(已与中标工程量清单调整一致的)应优先作为编制依据;编制新单价应尽可能避免采用定额测算的办法,确需使用定额的,应优先采用公路工程预算定额,并参照清单中类似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水平适当下浮。

4、如果业主与承包人双方未能就变更工程项目单价或总额价达成一致,则总监办应根据情况暂定一个合理的单价或总额价(原则上以业主初步意见为准)进行支付,待达成一致后及时予以调整。

5、原合同清单项目单价一般不得调整,除非该工程量清单项目(单项)涉及的累计款额超过合同价格的2%,且该清单项目实际结算工程量超出或少于原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25%,同时原合同中该项目的单价确不合理时,方可进行单价调整,但仅调整增加后超出125%部分或减少后低于75%部分的工程量单价。

范例1:路基填筑土方掺灰设计变更后项目单价的确定

第一部分背景

某高速公路路基桥涵标段招标图纸中部分路基为借土掺3%消解石灰填筑,合同工程量清单中该项目单价为21元/m3,在施工前,设计单位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对掺灰设计进行了变更,现需确定变更后项目的单价。

情形1:将掺3%消解石灰变更为掺5%消解石灰,合同工程量清单中“增减1%消解石灰”项目单价为3元/m3。求“借土掺5%消解石灰填筑”项目单价。

情形2:将掺3%消解石灰变更为掺5%消解石灰,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无“增减1%消解石灰”项目,但有“借土掺6%消解石灰填筑”项目(取土运距相同),单价为30元/m3。求“借土掺5%消解石灰填筑”项目单价。

情形3:将掺3%消解石灰变更为掺5%消解石灰,本标段及其他价格水平相当标段中既无“增减1%消解石灰”项目,也没有剂量3%以外的掺消解石灰土填筑项目。求“借土掺5%消解石灰填筑”项目单价。

情形4:将掺3%消解石灰变更为掺3%消解石灰和2%水泥,本标段及其他价格水平相当标段中既无“增减1%水泥”项目,也没有其他剂量的借土掺水泥填筑项目。求“借土掺3%消解石灰和2%水泥填筑”项目单价。

第二部分施工工艺简述

路基掺石灰土施工流程如下:

取土坑取土清表→挖掘机挖装土方→自卸汽车运输→摊铺→掺消解石灰→拌合机拌合→整平→压实

路基掺石灰、水泥土施工流程如下:

取土坑取土清表→挖掘机挖装土方→自卸汽车运输→摊铺→掺消解石灰→拌合机拌合→整平→掺水泥→拌合机拌合→压实

第三部分组价方法选择

路基填筑土方掺灰设计变更,施工工艺和实施条件基本未发生变化,变更前后主要差别在于掺加材料品种和数量。根据不同情形,组价方法如下:情形1:本标段工程量清单中有可直接用于组价的项目单价,故应采用“现有单价计价法”。

情形2:本标段工程量清单中有可用于计算变更后项目单价的同类项目单价,故应采用“现有单价计价法”。

情形3:本合同清单外项目由现有项目变更而来,且变更前后项目差异极小,差异部分易于编制预算价,故应采用“预算定额计价法”中的“差额法”进行组价。

情形4:本合同清单外项目由现有项目变更而来,灰土增加掺水泥,材料上增加了水泥品种,施工工序上增加了布水泥、一次静压整平和一次路拌机拌和,总体而言,二者差异较小,且其差异可以施工定额为基础,参照预算定额原理进行测算。因此,该项目应采用“预算定额计价法”中的“差额法”进行组价。

范例2:由粉喷桩变更而来的湿喷桩项目单价的确定

第一部分背景

某标段招标图纸中有粉喷桩工程,粉喷桩桩径50cm,桩长8—10 m,水泥设计用量50kg/m,合同中粉喷桩项目的单价为26元/m。在施工前,设计变更为湿喷桩工程,桩径、桩长和水泥设计用量均不变。现需确定变更后的湿喷桩项目的单价。

第二部分施工工艺简述

粉喷桩施工流程如下:

搅拌机就位→搅拌机钻进→到达设计标高后停钻→提升喷粉使土体与粉体进行拌和→停喷→复搅→成桩

湿喷桩施工流程如下:

搅拌机就位→搅拌机钻进→到达设计标高后停钻→水泥浆制拌→提升喷浆使土体与水泥浆进行拌和→停喷→复搅→成桩

第三部分组价方法选择

由粉喷桩变更为湿喷桩,施工主要差别在水泥粉变成水泥浆液,相应喷粉设备变为制浆、喷浆设备,变更前后两个项目原材料、施工工艺等很接近。《公路工程预算定额》(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JTG/T B06-02-2007)中有粉喷桩预算定额,湿喷桩可在此预算定额基础上通过抽换相关设备较容易地得到适用的预算定额;粉喷桩项目与湿喷桩为同类专业工程,适合作为参照项目确定预算价下浮幅度。因此,本案例湿喷桩项目可采用“预算定额计价法”中的“整体下浮法”进行组价。

范例3:沥青砼中添加聚酯纤维后项目单价的确定

第一部分背景

某施工标段招标设计图纸中路面中面层采用60mm厚SUP-20改性沥青砼,合同工程量清单中“SUP20”项目单价为52.56元/m2。在工程实施前,设计变更为在沥青混凝土中添加聚酯纤维,纤维用量为沥青混合料重量的0.25%。施工配合比设计资料表明沥青混凝土比重为2.42t/m3。本标段无适用的变更后项目或类似项目的单价,现需确定变更后项目的单价。

第二部分施工工艺简介

沥青砼主要施工流程如下:

沥青下封层的检查与清扫→混合料拌制→混合料运输→混合料摊铺→混合料碾压成型→施工接缝处理→开放交通

第三部分组价方法选择

经调查和对比分析,仅在拌和阶段需要往混合料中加入聚酯纤维材料,在混合料摊铺时需使用植物油约0.04kg/ m3。变更前后其他材料、施工工艺和现场条件等未发生变化,人工数量和机械台班用量差异极小,可忽略不计,属于现有项目基础上的细微变更,而且变更前后项目的差异可根据上述数据和预算定额有关规定进行测算。因此,本项目应选用“预算定额计价法”中的“差额法”进行组价。

范例4:桩径由1.6米变更为1.8米后钻孔灌注桩单价的确定

第一部分背景

某桥梁项目招标图原设计桩基为φ1.6m陆上钻孔灌注桩,工程施工前,桩径由φ1.6m设计变更为φ1.8m。合同工程量清单中“φ1.6m陆上钻孔灌注桩”项目单价为1271.22元/m,无“φ1.8m陆上钻孔灌注桩”项目单价,现需确定其单价。

第二部分施工工艺简述

钻孔桩施工流程如下:

场地平整、桩位测量放样→钢护筒埋设→钻机安装就位→钻进成孔→清孔、换浆→安装钢筋笼→安装导管→灌注钻孔桩水下砼→拔除钢护筒→清理桩头、测桩、验收

第三部分组价方法选择

钻孔灌注桩桩径变化产生的合同清单外项目,虽然本标段无直接可套用的项目单价,也不能套用其他标段单价,但其地质结构、施工工艺不变。钻孔灌注桩项目单价一般由成孔、钢护筒、桩身混凝土、临时工程摊销、检测几个分部分项工程(工序)费用组成,前三项主要与直径线性相关,具体相关系数可通过几何计算和查看《公路工程预算定额》获得,后两项不变。因此,采用“现有单价计

价法”进行组价。

范例5:集水井项目单价的确定

第一部分背景

某高速公路施工标段,路肩排水工程新增了1座集水井,原合同和相邻标段清单中均无相同项目单价。现需确定此项目单价。

第二部分施工工艺简述

集水井施工流程如下:

开挖土方→排水→边坡支护→浇筑井底混凝土→集水井钢筋混凝土施工→集水井四周回填土方

第三部分组价方法选择

集水井项目基坑开挖、回填等工程数量与所在位臵的地形相关,其项目单价组价一般应首先按设计图纸拆分成细部构成,然后采用“现有单价计价法”进行组价,将拆分后细部工程项目套用同期施工的路基标段清单中土方、混凝土、钢筋等类似项目单价、分部分项工程或工序单价,计算得到集水井的全部工程造价。如果为规格相同的多座集水井,则应将全部工程费用平均分摊至每座集水井,即可得到每座集水井的综合单价。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实施细则

重庆XXXX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XX高速公路项目的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及 行为,合理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及财产 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交通部《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 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 年第 5 号)、《重庆市公路工程设计变更 管理办法》(渝交委路[2006]183 号)等有关规定,XX高速项目BOT加总承包实际情况制定本设计变更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条除紧急抢险工程外,所有变更均应变更方案成立 后,方可施工。 第三条设计变更为引起合同单价、工程数量、结构形式、 工艺标准等变化的变更。 第二章变更意向 第四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批准后,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 如经现场察勘、核对,或者在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下列情况,确有必要变更设计时,可提出设计变更要求: 1. 工程项目需补充设计的。 2. 设计文件存在明显错误、遗漏或违反相关技术标准及技术 -1-

规范,需修改完善的。 3. 勘察、设计文件不详或施工中因自然因素(地质、水文、 地形等)发生变化与设计不符,或设计图纸与实际状况不符,按原设计难以实施的。 4. 设计不合理,不能满足使用功能的。 5. 有利于农田、水利、工矿、地方交通及文物保护,须对工 程进行局部调整的。 6. 采用先进的技术或优化设计方案,能在不降低标准或提高标准的前提下,减少工程量、节省投资或降低工程成本、缩短工期、确保工程质量及工程安全,有利于环境保护、节省土地、改 善施工条件的。 7. 国家颁布新的技术标准和设计规范,以及上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建设提出新的要求的。 8. 通过变更能减少征地拆迁工作量、节省建设投资( 或降低施工成本) 、提高技术标准、缩短工期、确保工程安全、有利保 护环境、节省土地、改善施工条件等。 第五条业主、监理、承包人、设计及分包人任何一方根据 需要均可提出工程变更,无论哪一方提出的工程变更,理由必须充分,工程质量、工期必须得到保证,工程造价尽可能节省。 第三章变更的分类 第六条按照工程变更设计的金额、结构、性质,分为三类-2-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详细流程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详细流程 股权转让的一般程序 一、召开公司股东会议,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研究出售和 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二、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三、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断。 四、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 主管部门批准。 五、评估、验货(私营有限公司也可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六、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要到国有资产办进行 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其他类型企业可直接到会计事务所对变更后的资本进行验货。 七、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集体企业性质的企业需召开职工大会或 职工代表大会,按《工会法》条例形成职代会决议。有限公司性质的需召开股东( 部分)大会,并形成股东大会决议,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和表决方法通过并形 成书面的股东会决议。 八、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 九、出让方和受让方签定股权转让合同或股权转让协议。 十、由产权交易中心审理合同及附件,并办理交割手续(私营有限公司可不需 要)。 十一、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有限责任公司如何办理股权转让程序及所需文件 1. 股权变动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同意股权转让的决议 2. 出让和受让双方的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同意出让或同意受让的决议出让方是国有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到产权交易机构挂牌。 3. 出让方和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4. 到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需提交的文件资料:

单价调整申请报告

单价调整申请报告 篇一:单价调整申请报告 单价调整申请报告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工程部现请求贵公司领导,关于凤鸣南路—海航大道弃土石方的运输费及石方爆破和清表的单价调整申请如下: 一、为了该工程施工顺利进行,本工程部服从当地政 府和贵公司的领导安排和指导,弃土石方在运输中照顾当地群众的车队,便于施工进展顺利,但我工程部目前组织车队实际发生运费单价在6公里内运价达到15.5元/m3,贵公司给我部的单价是9元/m3,弃土场推平2.5元/m3,每天公路清扫卫生的费用0.5元/m3,洒水车 0.5元/m3,以上合计费用已达到19元/m3。 二、弃土场每车倒土费收90÷18m3=5元/m3。 三、石方爆破,如果用炸药爆破成本价9元/m3,用破 碎锤机械破碎成本价39元/m3。 四、原地面清表合同价是按立方计价,单价11.13元 /m3,该路段实际地形清表施工难度大,应按平方计价较合理。 以上成本的增加费用,请贵公司领导给予酌情解决为感! 申请单位:凤鸣南路—海航路工程部20XX年11月2日 篇二:调价申请书

调价申请书 尊敬的豪铭厨具有限公司: 首先感谢贵公司一直以来对我厂的大力支持和帮助。由于近期原材料的价格上涨而导致的生产成本上升。以及其它辅助材料上涨。 特别是原材的上升:玻璃片每平方米上涨3元,员工工价每年上涨,现经研究不得不对产品价格做出调整以缓解不断上涨的成本压力,特定于10月10号对产品每个型号/价格每片上涨0.1元,特请公司批准。希望贵公司能够理解和支持。非常感谢! 永康市金谷电器厂 20XX年10月5日 篇三:单价申请报告 贵州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谨致:贵阳市供水总公司、贵州正业工程技术投资有限公司发自:贵州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贵阳北郊水厂沙老河水库建设涉及阿所田村民组地质灾害整体搬迁临时抢险安置点(小坝山)房屋建设工程项目部 事由:贵阳北郊水厂沙老河水库建设涉及阿所田村民组地质灾害整体搬迁临时抢险安置点(小坝山)房屋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编号:) 关于申报变更项目造价的报告 尊敬的监理工程师: 根据业主对我部工程变更计价方式的申请报告单的回复,以及根据

最新-项目管理辅导资料: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下)及解析

项目管理辅导资料: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 (下)及解析 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的工程变更程序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处理工程变更。 1.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存在的缺陷提出的工程变更,应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提出的变更,应提交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审查同意后,应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当工程变更涉及安全、环保等内容时,应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定。 2.项目监理机构应了解实际情况和收集与工程变更有关的资料。 3.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变更文件和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施工合同的有关款项,在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完成下列工作后,对工程变更的费用和工期做出评估: (1)确定工程变更项目与原工程项目之间的类似程度和难易程度;(2)确定工程变更项目的工程量;

(3)确定工程变更的单价或总价。 4.总监理工程师应就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的评估情况与承包人和发包人进行协调。 5.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 工程变更单应包括工程变更要求、工程变更说明、工程变更费用和工期、必要的附件等内容,有设计变更文件的工程变更应附设计变更文件。 6.项目监理机构根据项目变更单监督承包人实施。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未能就工程变更的费用等方面达成协议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提出一个暂定的价格,作为临时支付工程款的依据。该工程款最终结算时,应以发包人和承包人达成的协议为依据。在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之前,承包人不得实施工程变更。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而实施的工程变更,项目监理机构不得予以计量。 1Z202032 掌握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方法

如何进行股权转让原值确认

遇到公司经营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db14012245.html, 如何进行股权转让原值确认 股权转让在交易类型中属于重大交易,股权转让的税收问题在税务机关看来是很重视的,因为涉及的金额不在少数,所以税收部门会积极征收。税务机关往往会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合作,从工商行政部门获取股权变更的信息。现实中如何对股权转让原值确认,赢了网小编将为您解答。 一、个人股东转让股权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于股权的原值依照以下方法确认: (一)以现金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二)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税务机关认可或核定的投资入股时非货币性资产价格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三)通过无偿让渡方式取得股权,具备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所列情形的,按取得股权发生的合理税费与原持有人的股权原值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四)被投资企业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个人股东已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奖励和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80号)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以转增额和相关税费之和确认其新转增股本的股权原值; (五)除以上情形外,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避免重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原则合理确认股权原值。 对于个人多次取得同一被投资企业股权的,转让部分股权时,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股权原值。 当然,按照上述方法确定股权原值需要个人股东提供完整、准确的股

综合单价计算范例

综合单价计算范例 清单项目:010*********现浇条形C20砼基础 定额编码:5-1现浇条形基础,毛石混凝土, 工作内容:混凝土搅拌、水平运输、浇捣、养护。 1、定额综合单价 (1) 人工费 人工含量:0.69工日, 人工单价(最新):二类工:67元/工日 所以:人工费=0.69*67=46.23元 (2) 材料费 毛石: 数量:0.449t 最新市场价: 16.12 元 塑料薄膜: 数量:0.92m 2 最新市场价: 0.90 元 水: 数量:0.82m 3 最新市场价: 3.20 元 现浇C20砼 数量:0.863m 3 最新市场价: 200元 所以材料费=0.449*16.12+0.92*0.9+0.82*3.2+0.863*200=7.24+0.83+2.62+172.6=183.29 元 (3)机械费 砼搅拌机400L 数量: 0.03台班 最新市场价: 92.25 元 砼震动器(插入式) 数量: 0.059台班 最新市场价: 19元 机动翻斗车 数量: 0.111台班 最新市场价: 99.24 元 所以机械费=0.03*92.25+0.059*19+0.111*99.24=2.77+1.12+11.02=14.91 元 (4) 管理费 管理费=(人工费 + 机械费)*25%=( 46.23+14.91)*25%=61.14*25%=15.29 元 (5) 利润 利润=(人工费 + 机械费)*12%=( 46.23+14.91)*12%=61.14*12%=7.34 元 所以,定额综合单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 3 =46.23+183.29+14.91+15.29+7.34=267.06元/m 2、清单综合单价 根据计价规则,假定算得:定额工程量 =4000m 3 清单工程量=3500m 3 注明:1本案例中的最新市场价,为假设的,学生们实际算的时候,应查看最新市场价。 2、每条清单中,一般配备有》1条定额,至于配备多少条定额,主要是查看清单规范 中的每条清单子目的工程内容 因此:清单综合单价= a 定额工程量定额综合单价 清单综合单价 4000 267.06 3500 =305.21 元/m 3

建筑工程变更价款该如何确定

建筑工程变更价款该如何确定 1.合同中综合单价因工程量变更需调整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应按照下列办法确定: (1)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的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2)由于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约定的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方法(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下工程变更的估价 FIDIC施工合同条件(1999年第一版)约定:各项工作.内容的适宜费率或价格,应为合同对此类工作内容规定的费率或价格,如合同中无某项内容,应取类似工作的费率或价格。但在以下情况下,宜对有关工作内容采用新的费率或价格。

(1)第一种情况: ①如果此项工作实际测量的工程量比工程量表或其他报表中规定的工程量的变动大于10%; ②工程量的变化与该项工作规定的费率的乘积超过了中标的合同金额的0.01%; ③此工程量的变化直接造成该项工作单位成本的变动超过1%; ④此项工作不是合同中规定的“固定费率项目”。 (2)第二种情况: ①此工作是根据变更与调整的指示进行的; ②合同没有规定此项工作的费率或价格; ③由于该项工作与合同中的任何工作没有类似的性质或不在类似的条件下进行,故没有一个规定的费率或价格适用。 每种新的费率或价格应考虑以上描述的有关事项对合同中相关费率或价格加以合理调整后得出。如果没有相关的费率或价格可供推算新的费率或价格,应根据实施该工作的合理成本和合理利润,并考虑其他相关事项后得出。工程师应在商定或确定适宜费率或价格前,确定用于期中付款证书的临时费率或价格。 4.采用合同中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价格合同中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价格由承包商投标时提供,用于变更工程,容易被业主、承包商及监理工程师所接受,从合同意义上讲也是比较公平的。 采用合同中工程量清单的单价或价格有几种情况:一是直接套用,即

变更设计单价确定原则

Ⅱ类变更设计单价确定原则及 工程量签认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根据合同中铁路工程合同条款和项目专用合同条款规定: ㈠变更设计分类 15.4.1(3)增减投资额为 200 万元及以上的非承包人原因Ⅱ类变更设计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即Ⅱa类变更设计) 15.4.2(7)增减投资额为 200 万元以内的Ⅱ类变更设计费用由承包人在总承包风险费支付。(即Ⅱb类变更设计)㈡变更设计单价确定原则 1、Ⅱa类变更设计:变更设计价值由设计院根据变更设计工程数量,逐份编制预算,报施工图审核单位、公司计财部审查,经公司分管领导、总经理签认后执行,并调整合同额。 2、Ⅱb类变更设计:根据铁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第15.4.4 条规定:因第15.4.2项(指由总承包风险费支付的内容)原因引起的费用计算按照以下约定处理,由总承包风险费支付:(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的,采用该子目的单价;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子目的单价,由监理人按

第3.5款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执行;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执行。 二、变更设计数量签认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1、签认的工程细目名称应尽量与合同清单项目相符,如确有工程项目不符的,应按照工程量计价规则,规范填写。如:新增涵洞、隧道辅助坑道等合同清单中以长度为单位的项目,不仅要列出细目工程量,还必须列出长度,以便于组价。 2、细目工程名称应填写规范,杜绝胡乱填写现象。如:在有的项目中:锚杆框架梁,有的以平方米为单位,无法确定锚杆重量和框架的圬工方数量;有的虽然将锚杆和框架梁分开,但锚杆以米为单位,也无法确定锚杆总量等等。 3、数量计算应规范准确。如:有的变更设计中格栅钢架,计算数量时纯粹按照长度除以间距,得出13.33榀、锚杆计算出1.56根等,不符合计价规则。 4、工程数量对比表填写时要分类明确。如:隧道工程变更设计,不同围岩级别的中同一工程项目不能相互抵消。同一围岩级别中辅助坑道数量与正洞数量不能相互抵消。 5、小数点有效位数应符合要求。根据铁路工程概预算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小数点有效位数按照以下规定取舍:(1)计量单位为“立方米”、“平方米”、“米”的取2位,

股权转让价格评估不合理被要求补税

股权转让价格评估不合理被要求补税 在股权交易中,股权价格是否反映了企业不动产实际价值,往往是判断股权交易涉税处理是否准确的主要关注点。实践中,企业通常需要聘请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不动产价格、股权价格作出评估。但是,企业在确定公允的资产评估价格时,除了以资产评估报告结果为基础外,也需考虑同类企业可比价格等因素。深圳市C公司境外股东就因未能准确确定跨境股权转让价格,最终补缴企业所得税179万元。 症状:股权转让价格偏低 税务人员在开展对外支付税务备案复核工作时发现,C公司于2018年12月发生了一笔跨境股权转让交易,其股东已发生变更。 具体交易情况为:房地产开发企业H公司,向C公司原唯一股东新加坡S公司收购其持有的全部股权,股权转让价格为7058万元。新加坡S公司股权成本为874万元,股权收购方H公司,于2019年2月申报扣缴非居民企业所得税618万元。 税务人员在日常管理工作中了解到,标的企业C公司主要经营五金制品的生产和销售,为从事简单进料加工的出口企业,每年均保持盈利,厂房为自有物业,占地不小,靠近行政区核心商圈。 C公司提交的《关于C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价值评估报告》显示,标的企业C公司在评估基准日2018年10月31日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7058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771万元,评估增值5287万元),其中,拥有的工业用地21205平方米,评估值为3515万元(账面价值为229万元);办公楼、厂房和宿舍等建筑物10151平方米,评估值为570万元(账面价值为399万元)。未发现C公司持有股权投资、无形资产等其他非流动资产。 税务人员结合实际情况和可比价格初步判断,被转让企业C公司拥有的不动产资产潜在利益巨大,不动产评估价格偏低。也就是说,股权转让价格未真实反映被投资企业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存在少缴税款的可能。 诊断:评估结果明显低于可比价格

工程量清单计价实例-百度文库.

1.某工程基础平面图及剖面图如图所示,土壤为三类土,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基槽和房心回填土在槽边堆放,余土外运,运距5km,编制平整场地、挖基础土方工程量清单。 基础平面图及基础详图 【解】(1平整场地工程量 S=(9+0.12×2×(5+0.12×2=9.24×5.24=48.42(m2 (2挖基础土方工程量 基槽长度:L外=(9+5×2=28.0m L内=(5-0.6×2×2=7.6m 垫层宽度:B=1.20m 挖土深度:h=1.90-0.30=1.60(m 清单工程量:V=(28+7.6×1.2×1.6=68.35(m3 (3编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如表所示。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工程名称:×××工程

2.例题1中,基础为C20钢筋混凝土条形基础,C10混凝土垫层,编制条形基础混凝土工程量清单。 【解】外墙基础长:L外=(9+5×2=28(m 内墙基础长:L内=(5-0.5×2×2=8.0(m 1—1剖面面积:S1=1×0.1=0.1(m2 S2=[1+0.24+(0.05+0.0625×2×2]×0.1+2=0.08(m2 内外墙基础混凝土:Vi=(S1+S2×(L外+L内=(0.1+0.08×(28+8=6.48m3 内外墙交接处混凝土:LD=0.5-0.12-0.0625×2-0.05=0.205(m b=0.24+0.0625×4+0.05×2=0.59(m VD=4LD×HD×(2b+B/6=4×0.205×0.1×(2×0.59+1=0.179(m3 条形基础混凝土工程量清单:V=V1+VD=6.48+0.179=6.66(m3 编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如下表所示。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工程名称:×××工程 3.在图中±0.00以下采用MUlO普通粘土砖,M5.0水泥砂浆砌筑,±0.00以上采用MUl0多孔砖,M5水泥石灰砂浆砌筑,-0.06m处设墙基防潮层为1:2.5水泥砂浆,编制砖基础的工程量清单计价。

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方法

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方法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3)约定的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方法 合同中综合单价因工程量变更需调整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应按照下列办法确定。 (1)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的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2)由于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约定的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方法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下工程变更的估价 FIDIC施工合同条件(1999年第一版)约定:各项工作.内容的适宜费率或价格,应为合同对此类工作内容规定的费率或价格,如合同中无某项

内容,应取类似工作的费率或价格。但在以下情况下,宜对有关工作内容采用新的费率或价格。 (1)第一种情况: ①如果此项工作实际测量的工程量比工程量表或其他报表中规定的工程量的变动大于10%; ②工程量的变化与该项工作规定的费率的乘积超过了中标的合同金额的0.01%; ③此工程量的变化直接造成该项工作单位成本的变动超过1%; ④此项工作不是合同中规定的“固定费率项目”。 (2)第二种情况: ①此工作是根据变更与调整的指示进行的; ②合同没有规定此项工作的费率或价格; ③由于该项工作与合同中的任何工作没有类似的性质或不在类似的条件下进行,故没有一个规定的费率或价格适用。 每种新的费率或价格应考虑以上描述的有关事项对合同中相关费率或价格加以合理调整后得出。如果没有相关的费率或价格可供推算新的费率或价格,应根据实施该工作的合理成本和合理利润,并考虑其他相关事项后得出。 工程师应在商定或确定适宜费率或价格前,确定用于期中付款证书的临时费率或价格。 4.采用合同中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价格 合同中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价格由承包商投标时提供,用于变更工程,

工程变更申请报告

(承包[周口水建]变更01 号) 合同名称:沈丘县2010年第二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1标合同编号:SQYS—2010—EPSG —01 致:周口市大地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机构) 由于周营供水厂厂址地形与原设计不符等原因,我方今提出工程变更。变更内容详见附件,请贵方审批。 附件:1. 工程变更建议书。 承包人:周口市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全称及盖章) 项目经理:(签名) 日期:2010年12月3日 监理机构 初步意见 监理机构:周口市大地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全称及盖章) 总监理工程师:(签名) 日期:2010年月日 设计单位 意见 设计单位:周口市水利勘测设计院(全称及盖章) 负责人:(签名) 日期:2010年月日发包人 意见发包人:沈丘县水利局(全称及盖章) 负责人:(签名) 日期:2010年月日 批复意见监理机构:周口市大地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全称及盖章) 总监理工程师:(签名) 日期:2010年月日说明:本表一式份,由承包人填写。监理机构、设计单位、发包人3方审签后,承包人、监理机构、发包人、设代机构各1份。

工程变更建议书 施工时发现周营供水厂厂址地形与原设计不符,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联合测量,厂区现状地面高程(平均值)比该村正常地面高程(以黄孟营村小学门前水泥路中心高程为准,假定该点高程40.00米)低2.6米左右。 经联合商议,确定以下调整方案: 1、清水池顶面高程确定为40.00米(以黄孟营村小学门前水泥路中心高程为40.00米计),与黄孟营小学门前水泥路高程持平,水厂内地面(即房屋室外地坪)确定为39.00米。水厂内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管道等的相对高差保持与原设计图纸一致。 2、外购土方将场内地面填筑至39.00米高程。 3、从水厂大门口至小学门前水泥路(长约55米),按设计要求需修建一条4米宽的进场道路(水泥路),该道路东西两端高差1.0米,修筑时平顺连接(即进场道路西侧高程与学校门前水泥路持平40.00米,东侧与水厂内水泥地面持平39.00米)。 4、管理房、门卫室、化验室、发电机房等房屋的基础样式、尺寸、基底高程经设计单位现场勘察、钻探后进行设计调整。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日

变更工程的单价确定

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毛旭 摘要:根据《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和《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把变更项目进行 分类,确定工程变更后作价的原则和顺序。 关键词:变更工程单价确定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新技术、新工艺的不断采用,在公路工程的建设过程中经常出现工程变更项目,变更工程的单价确定是困惑合同计量人员的一大难题。本文根据公路建设管理的经验提出变更工程单价确定的方法,以求抛砖引玉,请公路工程合同计量人员共同讨论,为公正、客观、合理地解决变更工程的单价确定提供理论支持。 一、工程变更的定义 工程变更是合同变更的表现形式,合同变更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在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时,当事人依法经过协商、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修订或调整所达成的协议。平时我们说的变更工程和新增工程或是清单缺项工程均应属于工程变更。 根据《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51.1条,监理工程师有权指令承包人进行下述变更、增加或取消:A、增加或减少本合同中的任何工程的数量;B、取消合同中的任何单项工程;C、改变合同中的任何工作的性质、质量或种类;D、改变本工程任何部分的标高、线形、位置和尺寸:E、完成本工程所必需的任何种类的附加工作;F、改变本工程任何分项工程规定的施工顺序或时间安排。上述变更均不应使本合同作废或无效。 二、工程变更后作价的种类 根据《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52.1条,变更工程价格的增加或减少额,应以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或总额价为依据。如果工程量清单中未包含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则采用工程量清单中监理工程师认为适合的单价用于作价的依据。如果不适合,则由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协议一个合适的单价或总额价并报业主批准。如果不能达成协议,则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情况在报业主批准后,定出他认为合理的单价或总额价,并通知承包人,抄送业主。52.2条,如果变更的工程的性质或数量,占整个工程的比例较大,使涉及的工程细目原有的单价或总额价因此而不合理或不适用时,由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议定一个合适的单价或总额价并报业主批准。如果合同的工程量清单中某一个支付细目所列的“金额”或“合价”超过签约时合同价格的2%,而且该支付细目变更后的工程实际数量超过或少于工程量清单中所列数量的25%,则该支付细目的单价或总额价应予以调整。 根据变更工程和投标时工程量清单的关系,可以把工程变更后作价进行分类。 1、工程量清单中有单价的项目:1)工程的性质和质量没有发生变化、数量变化不大,为可直接采用工程量清单单价的项目;2)工程的性质和质量发生变化、数量变化较大(合同价格的2%,而且该支付细目变更后的工程实际数量超过或少于工程量清单中所列数量的

公司股权转让30个必须注意的法律问题

公司股权转让30个必须注意的法律问题一、股东股权转让包括哪些权利的转让? 答: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因此股权转让所包括的权利是股东权的全部内容:比如1.发给股票或其他股权证明请求权;2.股份转让权;3.股息红利分配请求权:4.股东会临时召集请求权或自行召集权;5.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6.对公司财务的监督检查权;7.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记录的查阅权;8.股东优先认购权;9.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10.股东权利损害救济权;11.公司重整申请权;12.对公司经营的建议与质询权等。 二、股权的各项权利可以分开转让么? 答:不能。股权的实质是基于股东身份而对公司享有的一种综合性权利。股权的转让即是股东身份的转让,股东权利内容中的各项权利不能分开转让,在实践操作上也无法实现。 三、股东资格如何取得? 答:股东资格可以由以下几种方式取得:(1)、出资设立公司取得;(2)、受让股份取得;(3)、接受质押后依照约定取得;(4)、继承取得;(5)、接受赠与取得;(6)、法院强制执行债权取得等;在一般情形下股东资格的取得就等于股东身份的取得。但特殊情况下,比如公司章程有特别限制性约定,取得股东资格不等于就一定取得股东身份,要经过一定程序后才能最终确定。 四、股权转让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原股东是否有权主张转让之前的利润分红? 答:不能。股权转让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原股东即丧失股东资格,不得主张包括分红权在内的任何股东权利。但在股权转让合同中另有约定的除外。

五、公司可以回购公司股东的股权么? 答:公司只能在特定情况下收购股东的股权。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法第75条)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公司因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公司依照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另外,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六、公司股东可以退股么? 答:不能。公司成立后,股东不能退股只能依法转让。只有在几种法定情况下,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收购其股权。(公司法第75条)但这不属于退股,是特定意义的转让股权。 七、公司章程可以限制股权转让么? 答: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可以限制股权转让,但不得违反法律强制规定(公

综合单价的计算方法

建筑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记取的方法: 按照基价来组综合单价 单价中的人工费:基价中的人工费X(1+% 单价中的材料费:基价中的材料费x(1+% 单价中的机械费:基价中的机械费 管理费费率和利润率:按照工程类别记取(管理费费率+利润率) 合价中的人工费:单价中的人工费X数量 合价中的材料费:单价中的材料费X数量 合价中的机械费:单价中的机械费X数量 率+利润率) 人工费调整系数(30% 人工费调整:所有合价中的人工费合计X 要调差的材料的数量二该材料的消耗量X数量 价差二指导价-预算价或者暂估价-预算价 价差中的合价二要调差的材料的数量X价差 2)系数法调整价差

建筑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记取的方法: 计算基数二合价中的材料费合计 价差二计算基数X二类材差调整系数(根据题意给定) 按照市场价来组综合单价 单价中的人工费:人工消耗量X市场人工价 单价中的材料费:各种材料消耗量X材料的市场价X(1+%单价中的机械费:各种机械消耗量X机械的市场价 管理费费率和利润率:按照工程类别,查出管理费率和利润率, 管理费费率+利润率 合价中的人工费:单价中的人工费X数量 合价中的材料费:单价中的材料费X数量 合价中的机械费:单价中的机械费X数量 管理费和利润:(合价中的人工费+合价中的机械费)X(管理费费 率+利润率) 人工费调整:因采用市场价,所以人工费再不调整 材料费价差调整:因采用市场价,所以材料费再不调整

装饰装修项目的综合单价记取的方法: 按照基价来组综合单价 单价中的人工费:基价中的人工费X(1+% 单价中的材料费:基价中的材料费x(1+% 单价中的机械费:基价中的机械费 管理费费率和利润率:按照工程类别记取(管理费费率+利润率) 合价中的人工费:单价中的人工费X数量 合价中的材料费:单价中的材料费X数量 合价中的机械费:单价中的机械费X数量 管理费和利润:(合价中的人工费)X(管理费费率+利润率) 人工费调整:所有定额项目的人工消耗量X各自的数量X(市场人工单价—综合工日单价X) 2)实物法调整材料价差: 要调差的材料的数量二该材料的消耗量X数量 价差二指导价-预算价或者暂估价-预算价 价差中的合价二要调差的材料的数量X价差 2)系数法调整价差

关于变更及新增加项目的定价原则

关于变更及新增加项目的定价原则 在跟踪审计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一些变更及新增加项目,涉及到工程量的增减,那么处理这类变更的定价原则是什么呢?下面通过一个案例来具体说明一下。 本项目是我跟踪审计的一个项目,项目的概况是这样的:中标价是1.3亿,其中分部分项工程费是8000万,投标时的单价组成是人工、机械下浮20%,管理费、利润也下浮较大。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1)合同或投标文件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或投标文件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2)合同或投标文件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以此为基础确认变更合同价款;(3)合同或投标文件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参照《江苏省建筑与装饰计价表》、《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及相应文件规定计算。其中主材价格须经甲方确认,人工工资标准、机械、费率按投标报价时的优惠费率。下面我就本项目的情况,来说明如何对工程量的变化来进行处理的一些原则。 一、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清单工程量变化的处理: 在施工的过程中,建设方修改设计,客厅的天棚面由原来的只是玄关部分做石膏板吊顶变为整个房间全部做石膏板吊顶,清单中的石膏板吊顶单价是68.5元每平方,面积是2063.18平方米,修改后吊顶面积变为13466.18平方,那么增加了这么多面积,单价是否还能

套用投标时的单价呢?有人会说,合同中有这条:合同或投标文件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或投标文件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按这条款处理对不对呢?我们都知道,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应当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4.7.5条: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减,该项工程量变化在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该项工程量变化在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综合单价及措施费应予以调整。本项目中,引起吊顶工程量的大幅增加,是因为建设方要求的修改设计,是非承包方的原因,合同中未约定工程量的偏差幅度,按照清单计价规范对4.7.5条文的要点说明,1、当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在10%以内,其综合单价不作调整,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2、当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在10%以外,且其影响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0.1%时,其综合单价以及对应的措施费(如有)均应作调整。调整的方法是由承包人对增加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的工程量提出新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本项目中增加的石膏板吊顶增加了11403平方,远远超过了原有石膏板吊顶的工程量的10%,产生的造价为781105.5元,占分部分项工程费的0.97%,所以对新增加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可以由施工单位提出,由发包人确定,其综合单价组价可以采用最新的人工,各项费率可以不执行投标时的下浮率。(本条定价原则参考2008清单计价规范,在2013计价规范中解释有所不同) 二、清单中项目特征发生变化,新增项目的处理: 同样是这个工程,地面三千平方,原设计是填土夯实,由于建设

股权转让如何进行账务处理..(DOC)

股权转让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一是股权转让的有关法定手续。我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权转让有关法定手续的规定是:公司股权转让应召开股东会进行决议;当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其他人(包括法人、自然人)转让股份时,必须取得过半数的股东同意;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股权转让应获得政府审批机关同意;国有控股公司股权转让应经其政府主管部门和财政、国资主管部门的批准。另外,股权转让时,股东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就股权转让的价格、购股款的支付及交割时间、转让前的公司未分配利润的享受以及债权债务的责任等四个方面主要事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转让方、受让方其中一方是国有企业或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投资部门的,转让协议应经其政府主管部门、财政、国资部门的批准。 二是股权转让价格的确定。在以上股东会决议及股权转让协议中,难点也是容易忽略的问题之一是如何确定股份转让价格。实际工作中许多公司在进行股权转让时,只以原始投资价值来确定转让股份的价值。但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公司在进行股权转让时,股权转让价格的确定方法有以下几种:按实收资本账面价值(即原始投资价值)来确定;按公司所有者权益来确定;按法定评估机构评估的公司净资产价值来确定(评估报告一般应经公司董事会或主管财政、国资部门确认);转让、受让双方通过谈判来确定协议价。上述四种方法中,第三种方法提供了社会公允的股权转让价格,最为可取。并且我国有关国有资产管理法规也有明确规定,当转让方或受让方其中一方为国有企业的,股权转让时必须通过法定评估机构对公司净资产进行评估,且评估报告应由主管财政、国资部门确认。 三是股权转让的交割。实务工作中,股权转让成立日(即股权交割日)的条件一般包括以下几点:购买协议已获股东大会通过,并已获相关政府部门批准(如果需要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购买企业和被购买企业已办理必要的财产交接手续;购买企业已支付购买价款(指以现金和银行存款支付购股款)的大部分(一般应超过50%);购买企业实际上已经控制被购买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从其活动中获得利益或承担风险等。以上第三条是最重要也是最关键的股权交割标志。另外,按实际转让股款支付是否通过公司分为受让方先支付股款给公司,再由公司支付出让方;受让方直接将股款支付给出让方。以上方式中,第一种支付方式更规范、更可取,它既反映了股权受让方对公司的实际出资,又反映了出让方股份退出公司,收回原出资股份价值的整个过程,因此,股权转让是在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下进行的;同时,这一支付方式有利于主管税务机关对出让方因转让股权而应交纳个人所得税的监管。 四是股权转让的会计处理。 (1)受让方股款一次到位的公司会计处理。一种情况是受让方通过公司再支付给出让方股权款。股权转让交割,受让方汇入公司股款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应付款——出让方”;同时,借记“实收资本(或股本)——出让方”,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受让方”。公司汇给出让方股款时,借记“其他应付款——出让方”;贷记“银行存款”。如果出让方为自然人,且转让股款大于出让方原实际出资额时,应注意转让方应承担的个人所得税公司应予代扣代交,借记“其他应付款——出让方”,贷记“银行存款”(转让股款——应交个人所得税)、“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转让股款-出让方原出资额)×20%税率].

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组价示例

. 附件二: 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 组价示例 .

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组成公式及示例 一、当《计价规范》的工程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与《计价定额》一致,只与一个定额项目对应时,其计算公式如下: 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定额项目综合单价 例1:某工程现浇混凝土框架柱工程量清单如下: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工程名称:略 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及工程内容计量单位工程量 1 A.4混凝土及钢筋砼工程 2 010********* 现浇砼矩形柱混凝土强度等级C30 m 3 3.2 3 010********* 现浇混凝土钢筋φ10以园钢t 0.2 4 010********* 现浇混凝土钢筋φ10以上螺纹钢t 0.8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计算表 工程名称:略 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 单位 工程 数量 定额编号 综合单价 (元) 其中(元) 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综合费 1 010********* 现浇砼矩形柱C30 m3 3. 2 AD0065 246.39 53.38 161.89 4.89 26.23 2 010********* 现浇砼钢筋φ10以内园钢t 0.2 AD0897 3315.84 378.88 2735.64 21.26 180.06 3 010********* 现浇砼钢筋φ10以上螺纹钢t 0.8 AD0899 3088.41 190.16 2722.17 62.42 113.66 .

二、当《计价规范》的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与《计价定额》一致,工程内容不一致,需几个定额项目组成时,其计算公式如下: 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定额项目综合单价) 例2:某工程天棚抹灰工程量清单如下: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工程名称:略 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及工程内容计量单位工程量 020********* 天棚抹混合砂浆板底刷107胶水泥浆,面抹混合砂浆(细砂),刮滑石粉混合胶水腻子 二遍。 m210.8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计算表 项目编码:020********* 计量单位:m2 项目名称:天棚抹混合砂浆清单项目综合单价:17.18元/m2 序号定额编号工程内容单位数量综合单价 (元) 其中(元) 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综合费 1 BC0005 混合砂浆天棚面m 2 1 12.45 5.32 3.88 0.05 3.19 2 BE0289×2 满刮腻子二遍m2 1 4.7 3 1.75 1.8 4 1.13 3 清单项目综合单价17.18 7.07 5.72 0.05 4.32 三、当《计价规范》的工程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与《计价定额》不一致时,其计算公式为: 清单项目综合单价=(∑该清单项目所包含的各定额项目工程量×定额综合单价)÷该清单项目工程量 清单项目合价=(∑该清单项目所包含的各定额项目工程量×定额综合单价) .

工程量清单计价合同结算价款调整原则分析

工程量清单计价合同结算价款调整原则分析 作者:穆鹏 赔的特点,可操作性相对较好。我国大部分地区采用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但在合同管理和配套的政策方面还有待加强,特别是在合同条款的公平性方面急需规范。本文旨在就工程实施阶段与工程投标报价时,对合同价款调整应遵循的一般原则和做法进行探讨。 笔者认为应遵循公平合理和责权利对等原则,科学分配合同当事人双方的风险,借鉴国际惯例做法,特别是FIDIC合同条件的有关条款,结合我国工程建设管理的实际,合理地界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制订适合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供建设各方当事人参考使用。 工程价款主要取决于各工程项目的工程量和相应单价。投标时,投标人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清单项目单价的高低势必与项目包含的工作内容和费用范围以及工程量的大小有密切关系,因此,在合同中应明确由于工程量清单漏项或数量不准的情况下以及生产要素价格变化时结算价款调整的处理原则。 第一,工程结算价款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计算,因为工程量是由招标人提供的,招标人应承担工程量不准或漏项的责任。 第二,应在合同中合理约定清单项目单价不予调整的工程量变化的幅度范围(不宜过大),以使投标人能够对其承担的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并在报价时能够将有关风险费用考虑进去。 第三,当工期较长时,合同中应约定各生产要素如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变化较大时结算价款调整的办法。这种做法首先符合公平合理、权责对等的原则;其次,业主也不会得到投标人因风险难以评估或风险过大而提高风险准备金的高报价,对维护业主利益是有好处的;另外由于风险分配相对合理,也会减少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争议,有利于合同双方切实履行合同义务,保障工程实施的顺利进行。黑龙江省近几年在这个方面做得很好,每年的结算指导文件都明确说明人工日单价的调整办法(也许是感觉市场人工费突飞猛涨的原因吧),但是大庆地区对省文件是不支持的(因为我被审计的好多大大小小的项目从未给调整过人工费,审计单位的借口是,要想调整人工日单价,必须有发改委的书面通知,但是我也未看到市政府相关的文件。承包商看来是弱势啊。) 下面分别就由于工程量变化过大、新增清单未列项目及生产要素价格变动情况下,工程量清单计价合同结算价款调整应遵循的原则进行分析。 一、工程量变化较大时结算价款的调整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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