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试行)

贵州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试行)
贵州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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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事故的发生,控制和减少事故发生所带来的危害。为提高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提升安全管理的专业性和科学性,实现对实验室风险的有效管控,确保实验室安全,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实验室”是指全校开展教学、科研活动的实验场所,学校所有院属实验室(实验中心)、校直科研机构及各级各类重点实验室(中心)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中所称的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人员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因素。危险源辨识指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风险评价指对危险源导致的风险进行评价,对现有控制措施的充分性加以考虑以及对风险是否可接受予以确定的过程。

第二章组织与领导

第四条 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指导实验室分类分级管理工作,包括对分类分级管理办法的审

定和对执行情况的监督。

第五条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作为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实验室分类分级管理办法,实施对全校实验室进行安全风险等级评估,依据评估结果对实验室进行类别和级别的划分与管理。

第六条 各学院、校直科研机构及重点实验室(中心)负责按照本办法要求对所属实验室开展自我危险源识别和风险评价,对不同风险级别的实验室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加强对高风险实验室的重点管理。

第三章分类管理

第七条 实验室分类主要依据实验室所属学科专业类别及实验室存在的危险源类别,将全校实验室分为化学类、生物类、机械类、电子类、其他类五种形式。

(一)化学类实验室

化学类实验室包括从事有机化学、无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生物化学、生物工程、制药工程、化学工程、环境工程、材料科学、酿酒与食品工程、矿物加工等专业方向中较多涉及化学反应、化学试剂的实验室。这类实验室的危险源分为两类,一类是易燃、易爆、有毒、易制毒化学药品可能带来的化学性危险源;另一类是高压、高温及设备设施缺陷或防护缺陷所带来的物理性危险源。

(二)生物类实验室

生物类实验室包括从事人类医学、动物医学、动物科学

(含水产养殖)、农学(含草学、茶学、烟草等)、林学、植物保护等方面教学与科研的实验室。其危险源主要包括:(1)病原微生物,包括病毒、细菌、真菌、寄生虫等;(2)生物材料,包括转基因生物、实验动物、实验用传代细胞等;(3)有毒有害易燃药品,包括强酸强碱类试剂、生物分子提取试剂、生物染料等;(4)特种仪器设备,包括高压灭菌器、高速离心机、电热式烘箱、双蒸馏水器等。这些危险源的释放、扩散可能引起实验室内和外部环境空气、水、物体表面的污染或人体感染,即可对实验室人员、内外部环境造成危害。

(三)机械类实验室

机械类实验室包括从事机械设计与制造、过程装备与控制、土木工程、材料科学等专业方向中较多涉及传动、带压等机械设备的实验室;这类实验室的主要危险源包括机械设备与工具引起的绞、碾、碰、割、戳、切等伤害,如工具或刀具飞出伤人、切削伤人、手或身体被卷入、手或其他部位被刀具碰伤、被转动的机具缠压等伤害。

(四)电子类实验室

电子类实验室包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通讯工程、测控技术等专业方向中较多涉及的计算机、电路板等实验室,也包括各专业设立的机房,语音室;这类实验室主要危险源是带电导体上的电能,如人员触电、电路短路、焊接灼伤等。

(五)其他类实验室

其他类实验室主要包括社科类、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等

相关专业的实验室或实训室,危险源主要是少量的用电设备可能带来的用电安全风险。

第四章分级管理

第八条 根据不同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差异,实行实验室安全风险分级管理机制。实验室分级主要依据实验室存放或实验时所使用的试剂耗材、仪器设备、反应过程(检测过程)、废弃物等方面产生潜在风险的高低,将实验室安全风险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相应的安全风险程度分别为高度危险、危险、较危险、一般危险。

(一)一级安全风险实验室

涉及下列情况之一者,直接定为一级安全风险实验室:易制毒易制爆化学药品库房、活体实验动物房、实验动物尸体暂存库房、废弃化学药品暂存库房;存在人间传染的第一类和第二类病原微生物、转基因生物、放射性物品、高致病性生物材料废弃物的实验室,存在有毒及易燃易爆气体钢瓶、大型特种设备、单台功率超10Kw加热设备或单间实验室加热设备总功率超15Kw、压力等级大于20MPa的高压容器的实验室;使用高毒农药、剧毒药品的实验室;

风险评价达到第“十四条”一级安全风险分值的实验室。

(二)二级安全风险实验室

化学类、生物类实验室参照附件“化学类风险评价表”、“生物类风险评价表”综合评价达到二级安全风险分值的实验室;

机械类、电子类实验室如涉及下列情况之一者,直接定为二级安全风险实验室:使用马弗炉等加热设备,使用机械加工类高速设备、全天候不断电设备和不间断电源、大型仪器设备、激光设备。

(三)三级安全风险实验室

化学类、生物类实验室参照附件“化学类风险评价表”、“生物类风险评价表”综合评价达到三级安全风险分值的实验室;机械类、电子类实验室如涉及下列情况之一者,直接定为三级安全风险实验室:仪器仪表类设备、机电类设备、电子类设备、印刷机械类设备、常规医疗器械类设备、体育器械类设备、电动工具。

(四)四级安全风险实验室

文科类、艺术类相关专业的计算机机房、语音室等实验室及实训室。

第九条 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价分级按照危险源就高原则。达到直接定级标准的,不纳入综合评分。

第十条 在实验室分类管理的基础上,对全校每一间实验室全覆盖(包括实验准备室、仪器室、库房)进行安全风险定级,一、二、三级安全风险实验室参照第“十五条”“十六条”分级管理办法进行安全管理;四级安全风险实验室由各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管理办法。学校归口管理部门全面履行各级实验室管理职能,重点对“一级”和“二级”安全风险实验室进行监管。各学院(单位)“一级”和“二级”安全风险实验室按照自身危险源特性认

真做好安全管理控制措施和方案并报归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化学类、生物类实验室内的危险源种类多,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大,学校重点对此两类实验室实行量化分级管理。此两类除参照第四章第八条第一款直接定级外,还要参照“化学类风险评价表”“生物类风险评价表”,通过对所从事的教学科研项目属性、所使用实验材料、仪器设备种类、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的品种与数量等关键因素的量化评分、综合评价后进行定级。

第十二条 化学类实验室风险评价指标主要包括:实验室所从事的教学科研项目的反应过程的风险;存放或使用危险化学品及产生危险废物产生的风险;实验室射线装置、钢瓶、压力容器、烘箱、马弗炉、冰箱等设备产生的风险。风险评价表详见附表1。

第十三条 生物类实验室风险评价指标主要包括:实验室保存或实验过程所用病原微生物的风险;实验室保存或实验过程所用生物材料的风险;实验室保存或实验过程所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药品的风险;实验室存放或实验过程所用特种仪器设备的风险。风险评价表见附表2。

第十四条 依据风险评价得分情况,对化学类、生物类实验室进行安全风险等级划分:

评分≥60的为一级风险实验室,危险源最多,风险最大;

30≤评分<60的为二级风险实验室,危险源中等,风险中等;

评分<30的为三级风险实验室,危险源较少,风险程度

较低。

第十五条 化学类实验室分级管理方式遵循以下原则: (一)化学类一级实验室

1.在实验室外张贴一级危险级别警示标志,注明实验

室具体责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并明示主要风险源及教学、科研实验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

2.实验室必须进行危险源辨识,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

施和应急预案,完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并报归口管理

部门备案;

3.实验室必须制定符合该实验室特点的安全培训计划,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所涉人员除通过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统一组织的安全准入考试合格外,还必须经所属实验室专业培训,培训过程、结果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核后发放合格证并佩戴证件方可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

4.对有风险的特种仪器设备的运行与管理,要制定并张贴详实的使用及操作规程,并指定实验室专人进行管理;

5.学生不能独自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必须有导师现场指导,实验过程中必须全程值守;

6.实验室必须每天进行自查,学院(单位)每周例行检查,认真填写记录。学校归口管理部门、实验室安全督导组至少每半月对实验室进行一次督查,检查、督查情况由归口管理部门定期向全校通报。

(二)化学类二、三级实验室

1.在实验室外张贴二、三级危险级别警示标志,注明实

验室具体责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

2.实验室必须进行危险源辨识,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完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并报所属学院(单位)备案;

3.实验室必须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过程、结果报所属学院(单位)审核备案。所涉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并通过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统一组织的安全准入

考试后发放合格证并佩戴证件方可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

4.学生不能独自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必须有导师现场指导或一个以上同学陪同,实验过程中必须全程值守;

5.实验室必须每周进行自查,学院(单位)每两周例行检查,认真填写记录。学校归口管理部门、实验室安全督导组至少每月对实验室进行一次督查。检查、督查情况由学院(单位)定期向全院(单位)通报。

第十六条 生物类实验室分级管理方式遵循以下原则: (一)生物类一级实验室

1.实验室外张贴一级安全风险级别警示标志,注明实验室具体责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并明示主要风险源及教学、科研实验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注明主要风险源。存放病原微生物、生物材料等的药品柜,也必须张贴警示标志;

2.实验室必须进行危险源辨识,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完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并报归口管理部门备案;

3.对病原微生物、生物材料、危险物品等的保存、使用,

对具风险的特种仪器设备的运行与管理,要制定并张贴详实的使用及操作规程,并指定实验室专人进行管理;

4.实验室必须制定符合该实验室特点的安全培训计划,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所涉人员除通过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统一组织的安全准入考试合格外,还必须经所属实验室专业培训,培训过程、结果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核后发放合格证并佩戴证件方可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

5.学生不能独自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必须有导师现场指导,实验过程中必须全程值守。开展实验必须在限定的专业实验室和专业设备中进行,不能将实验材料带出实验室。使用的生物材料、实验试剂等,需高压灭菌处理后,放入指定位置待学校统一回收处理。对实验动物尸体等,需采用无污染无扩散措施运至指定地点暂存,由专业公司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置;

6.实验室必须每天进行自查,学院(单位)每周例行检查,认真填写记录。学校归口管理部门、实验室安全督导组至少每半月对实验室进行一次督查,检查、督查情况由归口管理部门定期向全校通报。

(二)生物类二、三级实验室

1.实验室外张贴二、三级安全风险级别警示标志,注明实验室具体责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

2.实验室必须进行危险源辨识,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完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并报学院备案;

3.实验室必须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

过程、结果报所属学院(单位)审核备案。所涉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并通过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统一组织的安全准入考试后发放合格证并佩戴证件方可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

4.学生不能独自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必须有导师现场指导或一个以上同学陪同,实验过程中必须全程值守;

5.实验室必须每周进行安全自查,学院(单位)每两周例行检查,认真填写记录。学校归口管理部门、实验室安全督导组至少每月对实验室进行一次督查。检查、督查情况由学院(单位)定期向全院(单位)通报。

第五章监督实施

第十七条 当实验室的使用方向、研究内容或设备数量等关键因素发生改变时,实验室应当重新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并将结果及时向学院(单位)报备,学院(单位)应及时报归口管理部门进行风险级别的调整。

第十八条 归口管理部门对实验室分类分级实行年检制度,每年年末对使用方向调整的实验室及时修正分类分级结果,以便准确地实施安全监管。

第十九条 学校根据实验室安全定级情况,对高风险等级实验室较多,承担安全管理任务较重的学院(单位),在实验室安全建设投入、实验人员安全培训及目标绩效考核等方面优先给予支持和倾斜。

第二十条 各单位应严格按本办法做好实验室分类及风险评估分级工作,若出现漏评或高风险等级低评等情况,学

校将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理。对未纳入本办法的其它实验室风险源,各学院(单位)参照本办法分类定级并报归口管理部门备案。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表1 化学类实验室风险评价参照表

项目权重评价指标给分情况

1 教学科研

研究方向

25

所从事的实验是否

涉及合成放热、压

力实验、持续高温

加热、制备有毒中

间品或产品等危险

程度较高的因素。

●涉及合成放热实验+5分

●涉及压力实验+10分

●涉及持续高温加热实验或有毒中间品或产品

+10分

2 危险化学

品和危险

废物

20

实验室是否存有使

用剧毒化学品、易

制毒化学品、易燃

易爆化学品;实验

室每月危险废弃物

的产量

●有剧毒化学品直接定位一级

●有易制毒化学品(非库房) +10分

●有易燃易爆化学品(非库房) +5分

●每月废弃物产量≤1kg, +1分; 1kg<产量≤

10kg, +3分;> 10kg, +5分

3 射线装置15 射线装置数量●有射线装置 1台, +10分;有射线装置 2~ 3台, +12分;有射线装置 3台以上, +15分

4 钢瓶(非有

毒、易燃易

爆)

10

钢瓶种类及数量,

气体检测报警装置

安装情况

●钢瓶数量 1~3个, +2分; 4~6个,+3分; 7

个及以上, +4分

●有混放容易产生危险的不同种钢瓶+3分

●实验室有钢瓶,但无气体检测报警装置 +3分

5 压力容器

(20MPa以下)

10

一般压力容器数

量,质监局管控的

压力容器数量

●一般压力容器数量 1~ 2个, +2分;3个及以

上, +4分

●质监局管控的压力容器数量 1~ 2个, +4分;

3个及以上, +6分

6 烘箱、马弗

炉(10KW以下)

10 烘箱、马弗炉数量

●烘箱、马弗炉数量 1~ 2台, +5分;3~ 5台,

+8分; 6台及以上, +10分

7 冰箱10 冰箱数量,是否为

防爆冰箱或者已改

造成符合防爆要求

的冰箱,冰箱内是

否存放危险化学品

●冰箱数量 1~ 3台, +2分; 4台及以上, +3

●有冰箱,但不是防爆冰箱,并且没有进行防爆

改造, +3分

●有冰箱,并且存放危险化学品, +4分

附表2 生物类实验室风险评价参照表

项目权重评分指标给分情况

1 病原微生物25 一类病原微生物

二类病原微生物

三类病原微生物

四类病原微生物

●保存有一、二类病原微生物直

接定位一级

●保存有三类病原微生物

+15分

●保存有四类病原微生物

+10分

2 生物材料20 转基因生物

实验动物

传代细胞

细菌质粒等

●存在转基因生物直接定位一级

●其余类型有3种以上+20分

●其余类型有2种 +15分

●其余类型有1种 +10分

3 危险物品20 易燃物品

易爆物品

有毒物品

危险废弃物等

●有剧毒化学品直接定位一级

●有易制毒化学品(非库房) +10

●有易燃易爆化学品(非库房)

+5分

●每月废弃物产量(非动物房及

动物尸体暂存库)≤1kg, +1分;

1kg<产量≤10kg, +3分;>

10kg, +5分

4 钢瓶(非有

毒、易燃易

爆)

10

钢瓶种类及数

量,气体检测报

警装置安装情况

●钢瓶数量 1~3个, +2分; 4~

6个,+3分; 7个及以上, +4

●有混放容易产生危险的不同种

钢瓶+3分

●实验室有钢瓶,但无气体检测

报警装置 +3分

5 压力容器

(20MPa以

下)

10

一般压力容器数

量,质监局管控

的压力容器数量

●一般压力容器数量 1~ 2个,

+2分;3个及以上, +4分

●质监局管控的压力容器数量

1~ 2个, +4分; 3个及以上,

+6分

6 特殊仪器设

15

高压灭菌器、

超/高速离心机、

双蒸水器、

烘箱、马弗炉

(10KW以下)、

超低温冰箱

●有3件以上+15分

●有2件+13分

●有1件 +10分

贵州大学明德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贵州大学明德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管理,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及生活秩序,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合法权益,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教育和促进广大青年大学生严于律己,自觉遵纪守法,使他们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有关精神,结合《贵州大学明德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贵州大学明德学院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生。 第三条给予学生的纪律处分,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程序正当、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分适当。 第二章纪律处分的种类及运用 第四条纪律处分的种类: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记过; (四)留校察看; (五)开除学籍。 第五条违反校规校纪者,有下列情节之一,可从轻处分或免予处分: (一)主动承认错误,态度诚恳、积极弥补违纪造成的损失,并取得效果; (二)检查深刻并得到他人谅解者; (三)主动检举、揭发他人违纪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在共同违纪中起次要的或辅助作用者; (五)违纪行为尚未被发现且主动向学校交代者;在学校调查违纪行为过程中主动报告学校尚未掌握的情况者。 第六条违反校规校纪者,有下列情节之一,应从重处分: (一)违纪后认错态度不好,拒不承认错误者; (二)各种违纪行为的组织者; (三)对相关人员打击报复者;

(四)在校外违纪、损害学校声誉者; (五)违纪性质恶劣者; (六)胁迫、诱骗他人或者教唆他人违纪者; (七)伪造、销毁、藏匿证据或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者。 第七条受处分者,自处分公布之日起,同时给予下列处理: (一)一学年内取消评优评奖资格; (二)担任学生干部者,免去相应职务; (三)一年内不得申领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等学生资助,已获助学生停发资助剩余款项。 (四)需按《贵州大学明德学院违规违纪学生校园公益服务实施办法》规定参加校园公益服务活动。 第八条留校察看期一般为一年。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保留学籍,以观后效,学院可根据学生的实际表现,提前或延后解除“留校察看期”,延期解除的,学院做出延长“留校察看期”的决定,到期末做出延期解除规定的,应视为自动解除;学生在留校察看期间表现突出者,可申请提前解除留校察看期;学生在留校察看期间又有违纪行为的,给予开除学籍。学生毕业时未解除留校察看期者,离校时作结业处理,待留校察看期满后,由本人提出申请,学院可给予换发毕业证。 第三章纪律处分机构与权限 第九条“贵州大学明德学院院长办公会”是学院给予学生纪律处分的最高机构,负责学生受留校察看、开除学籍处分的审批。 第十条“贵州大学明德学院学生违纪处分领导小组”是学院给予学生纪律处分的领导机构,负责学生受留校察看、开除学籍处分的意见审核、上报,记过处分审批及组织有关人员对违纪事件开展调查、处理等具体工作。 “贵州大学明德学院学生违纪处分领导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院领导担任组长,由分管教学工作、分管保卫工作的院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学生科、教务科、团委、保卫科等学院职能部门负责同志组成。 第十一条学生科是学院给予学生纪律处分的日常机构,在违纪处分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学生受记过以上处分的意见审核、上报,警告、严重警告处分审批、违纪处分决定书的制作及对违纪事件开展调查、处理等具体工作。 第十二条各系成立学生违纪处理工作小组,由各系部党总支书记、系主任、学生辅导员、学生代表组成。配合学生科对违纪事件开展调查,并提出处分的初步意见上报。

企业分类管理制度

企业分类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认证监管有效性,构建良好的认证认可秩序,切实做到对企业实行分类管理和分类监管,特制定本制度。一、企业分类的依据 1、企业产品质量抽查情况; 2、企业遵守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的情况; 3、企业产品特点; 4、企业的管理水平和设备水平; 5、投诉、举报情况; 6、企业获证情况; 7、其他部门对该企业的信用评价。二、企业分类及标准根据上述分类依据把企业分为A、B、C、D四类。 A类企业: 1、企业积极主动申请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体系运行有效,顺利通过年度监督审核; 2、产品质量长期稳定合格,连续2年以上监督抽查合格; 3、连续2年以上无因违反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行为被处罚; 4、企业建立了完善的计量保障体系、标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且有效运行; 5、获得国家、省级名牌产品或国家免检产品的生产企业; 6、连续2年以上没有被投诉、举报的或投诉、举报不属实的。 B类企业: 1、企业申请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体系运行基本有效,通过年度监督审核; 2、产品质量较稳定,产品质量连续2年以上无严重质量问题; 3、连续2年以上无因违反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的行为被处罚; 4、企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计量保证体系、标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且能较为有效运行; 5、连续2年以上没有被投诉、举报的或投诉、举报不属实的。 C类企业: 1、企业存在无证生产的现象,经督促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或在年度监督审核中存在严重问题; 2、产品质量基本稳定,连续1年以上监督抽查合格; 3、连续1年以上无因严重违反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的行为被处罚; 4、企业基本建立了计量保证体系、标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且能够组织运行; 5、连续1年以上没有被投诉、举报或投诉、举报不属实的; 6、生产涉及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产品,并且容易引起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企业; 7、开业投产时间在1年内的企业。 D类企业:除上述企业外的其余企业归入D类企业。主要特征是:企业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水平低,生产工艺落后,产品质量不稳定;经常被投诉、举报或违反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被处罚;屡罚屡犯,整改不力。三、企业分类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在当年的元月份完成。四、企业分类由所在辖区监管小组提出初步意见,报局监管领导小组确认。五、企业分类情况应记入企业档案。

设备分类分级管理办法

设备分类分级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设备的精细化管理,明确设备管理的责任目标,提高重点关键设备的受控力度,提高管理效率,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主要对设备的分类分级管理进行了具体的要求,油田所有设备均应按本办法进行分类分级管理。 设备的分类 油田设备按A、B、C三类进行分类,分类的方法是根据该设备的重要性和对生产系统的影响。分类原则如下: (1)、A类设备是指该设备损坏后,对人员、生产系统、机组或其他重要设备的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或直接导致环境严重污染的设备。 (2)、B类设备是指该设备损坏或在自身和备用设备均失去作用的情况下,会直接导致机组的可用性、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降低或导致环境污染的设备;本身价值昂贵且故障检修周期或备件采购(或制造)周期较长的设备。 (3)、C类设备是指不属于A类、B类的设备。 分类的方法:可采用直接指定法和公式判定法两种方法。 直接指定法:依据设备对油田生产影响的重要程度和设备价值直接进行指定。A类设备的确定应主要依据该方法,可参考附件(《设备分类分级标准及范围》)。 公式判定法: 对单位所属的设备进行综合分析,按照规定的项目进行打分评类。规定的项目包括:生产影响程度、价值大小、设备利用率、设备保有量、维修难度、检修频次、配件供应及关联风险(工艺、安全、环保)。B类、C类设

备的划分应主要依据该办法。 具体评定方法如下: 采用百分制进行评定,通过评价,计算设备分值,总分值在75分以上的设备评为A类设备,40~75分为B类设备,40分以下为C类设备。评定时依据下表项目和内容进行评定。 评定项目所占 分值 评定内容 评分 值 备注 合计100 生产影响程 度25 对生产有直接影响且影响到停产,作 用处于关键地位的评为16-25分;对 生产没有直接影响且不影响到停产, 作用处于一般地位的设备评为11-15 分;辅助生产设备评为2-10分。 设备原值15 设备原值在100万元以上评为11-15分;设备原值在50万~100万评为6-10分;50万元以下评为2-5分。 设备利用率10 设备利用率在85%以上评为6-10分;设备利用率在50%~85%评为2-5分;设备利用率在50%以下评为1分。 设备保有量 5 设备发生事故、故障后没有备用设备

贵州大学机动车出入证办理办法(暂行)

贵州大学机动车出入证办理办法 (暂行) 第一条 为更好地规范校园机动车辆管理,控制机动车入校数量,保障学校公共安全和师生员工人身安全,方便师生员工工作、学习和生活,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进出花溪校区的机动车辆适用本《办法》,并在校保卫处办理《贵州大学机动车出入证》。 第三条 学校机动车出入证系进出校门的凭证,不作他用,不得转借、涂改,遗失作废。机动车出入证丢失后,可向校保卫处出示相关证明后申请补办。持本出入证的车辆可以在花溪各校区通行;进出其他各校区,应按各校区的停车管理规定执行;进入家属宿舍区,应按社区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机动车所有人应按照本《办法》规定,向校保卫处登记申请办理机动车出入证,填写《机动车出入证登记申请表》,提交有效资料后由校保卫处集中统一办理出入证。机动车所有人应持下列资料向校保卫处申请填写《机动车出入证登记申请表》: (一)校内各单位的公用车辆,凭单位证明和行驶证复印件集中统一办理机动车出入证;

(二)学校教职工私车、外聘教师及合同工私车凭本人身份证、车辆行驶证原件或复印件办理机动车出入证(如车主为本人配偶的,还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 (三)学校教职工家属、子女、租户、购校内住房者以及周边村民的私车,凭相关户口薄(或车主身份证)、租赁合同、房产证及村委会证明、车辆行驶证原件或复印件办理机动车出入证; (四)学校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以及非全日制研究生,凭本人学生证、车辆行驶证原件或复印件办理机动车出入证; (五)校内经营户、各类培训机构、外聘教师、校内各合作科研机构和企业等工作人员凭相关经营证照与校方所签合同、车主身份证和车辆行驶证原件或复印件办理机动车出入证。 第五条申请办理出入证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校保卫处不予办理: (一)申请办理机动车出入证的车辆属被盗车辆; (二)申请办理机动车出入证的车辆从事校内非法营运; (三)属于超大型、重型的校外车辆; (四)校保卫处认为应当不予办理机动车出入证的其他车辆。

集团公司分级管理办法

桑德(天津)再生资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子公司分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明确桑德(天津)再生资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桑德再生” )子公司级别划分标准,设定桑德再生对子公司重大事项管理权限,实现股东及其他相关方利益最大化,防范经营管理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子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桑德再生管理的控股子公司(“子公司” )。桑德再生管理的参股子公司可以参照执行。 第三条桑德再生作为子公司主要出资人,依法对子公司享有参与重大事项决策、资产收益等权利,有责任对子公司实施分级管理和重大事项管理。 第四条子公司按照规定建立高效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自身经营领域和地域特点等不断完善经营决策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自主履行正常的管理和经营职责。 第五条子公司根据核定的级别享有相应的管理权限。子公司级别越高,自主管理权限越大。 第二章分级管理 第一节分级标准 第六条根据企业规模、经营成果、管理团队和企业文化等因素将子公司分为特级、一级、二级和三级。 第七条特级子公司具备规模优势,经营业绩突出,管理团队具有优秀的综合素质和实际管理水平、责任意识很强,发展前景良好,在桑德再生资源板块至关重要, 年度综合评估超过90分以上。 第八条一级子公司颇具规模,经营业绩较好,管理团队综合素质和实际管理水平较高、责任意识较强,发展前景较好,市场竞争力较强,在桑德再生资源板块比较重要,年度综合评估达到75-90 分。 第九条二级子公司经营规模和经营业绩一般,管理团队综合素质和实际管理水平正在不断提升、责任意识较强,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和发展前景,年度综合评估达到60-75 分。 第十条三级子公司规模较小,经营业绩较差甚至亏损,管理团队综合素质和实际管理水平需要大幅提升,市场竞争力较弱,发展前景黯淡,企业存在较多 问题,年度综合评估60 分以下

客户分类和分级管理制度

客户分类和分级管理制度 为准确把握客户的价值贡献,做好客户的开发与管理工作, 在遵循公司的销售管理制度下制定本制度,供部门人员参考学习。 本部门根据客户的具体情况,通过对客户经营性质和业务合作方 式等不同,将本部门客户分门别类进行管理,另外根据对业务合 作量、应收款情况、经营信誉等方面结合考评,将客户类别中重 要等划分A、B、C三个等级。 客户按照经营方式的不同,分为:建筑工程公司、贸易公司、运 营中心、建筑工程方零售(商场、店铺、工厂、办公楼等)四类 客户群体,(销售合同模板) 建筑工程公司,指建筑公司和装修公司,有间断持续性订单的合作方。 客户开发:通过公司资源或个人业务开展进行开发,与建筑工程公司达成共识并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让我司成为供应商的一类客户群体。 运营中心,通过公司前期的努力开发并签订合作合同长期合作的客户群体,享受公司商品货物的特供单价,以便更好的拓展业务。 贸易公司:主要就是商品的买与卖,没有生产商品,贸易公司最重要的是信息和业务渠道。通过业务人员努力开发的客户,属长期合作对象,部分享受公司商品的特供单价,具体根据合作的紧密度而定。 工程方零售:是单个项目工程合作,由终端店方直接采购,此类单一般为小型的店铺、办公室等; 以上对象是本部门的主要客户群体。

客户分级主要根据销售指标来界定:

职责: 针对本部门客户群体分级指标的评定和确认,主要是通过各业务人员对接的客户进行分类管理与服务、维护与提升工作;业务人员要切实做好客户管理工作与基本文件定时定点的记录与确认,以便更好的开展业务工作。 业务人员要求制作的表格: 《客户信息表》; 《客户单价系数确认表》;

贵州大学北校区大礼堂使用及管理规定

贵州大学北校区大礼堂使用及管理规定 贵州大学大礼堂是我校开展校园文化以及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重要场所,现在可容纳692人。为了加强贵州大学北校区大礼堂(以下统一简称礼堂)的管理,为学校开展大型活动提供方便场所,促进礼堂管理的规范化,确保礼堂使用安全、有效、合理、文明、特制定本规定。具体细则如下: 第一条管理部门 1.贵州大学大礼堂隶属于贵州大学,由共青团贵州大学委员会具体管理,负责礼堂的调配使用、日常的管理、设备维护及卫生保洁。 第二条礼堂服务范围 2.学校组织的大型会议以及各类学术讲座等活动。 3.学校或各学院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组织的文艺汇演。 4.经学校批准的其他活动。 第三条礼堂管理范围 5.演出舞台和观众席。 6.共5间公共办公室:接待室、贵州大学学生会办公室、贵州大学学生会网络科技部办公室、保安人员休息室、配电室(含礼堂正后门仓库、舞台两侧小仓库)。 7.礼堂正门及及正门二楼共6间办公室及会议室,由贵

州大学工会使用及维护;经由大礼堂后方南门进入,上楼梯二楼共4间办公室,由校党委宣传部使用及维护。 第四条礼堂使用原则 8.凡申请礼堂开展活动,必须坚持活动主题积极向上、健康有益以及弘扬社会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的原则。并严格遵照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贵州大学相关规定及贵州大学北校区大礼堂使用管理规定,严禁从事违法违纪相关活动。 9.礼堂使用遵循校内活动优先、同时兼顾校外活动的原则,校内活动原则上按申请先后顺序调配礼堂使用时间,若校内活动发生时间冲突,但校级活动优先。 10.礼堂使用遵循先申请后使用、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第五条申请程序及相关要求 11.凡需使用礼堂的单位(或部门),应向校团委提出申请,时间应提前十个工作日,但不能提前超过30天。 12.申请单位(或部门)应填写《贵州大学北校区大礼堂使用申请表》(附件1)及《贵州大学北校区大礼堂使用安全协议书》(附件2),经单位(或部门)负责人签字签字盖章后,交校团委审批签字后方可使用。 13.校内各部门或学院使用礼堂,由各部门或学院直接提出申请,经批准后,需填写礼堂使用经费拨款单,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交到校团委负责老师处;校内学生组织(或社团)使用礼堂,需要指导老师签字并盖指导单位章。校外单位一

企业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企业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政府令 第124号 《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已经20xx年5月25日市政府第14届16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市长建华 20xx年6月20日 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单位和个人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以及法律、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弃物。 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市政污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废弃物、医疗废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危险废物等废弃物的管理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粪便、动物尸骸、居民家庭装饰装修废弃物、绿化垃圾、餐饮垃圾(含废弃食用油脂)等废弃物的管理规定另行制定。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以及相关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应当遵循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市场运作的原则,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步骤推进,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全流程体系建设,逐步实现资源回收全利用、原生垃圾零填埋。第五条各级政府应当把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回收利用、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等政策措施,保障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人员配置和资金投入,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目标。第六条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市商务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建立本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制定相关技术规和再生资源回收目录,提高资源回收利用率。 教育、来穗人员服务管理、环境保护、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卫生计生、质量技术监督、旅游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

北京市公园分类分级管理办法

各区园林绿化局: 为进一步推进本市公园精细化、差异化管理,依据《北京市公园条例》相关规定,特印发《北京市公园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2016 年3 月 2 日 北京市公园分类分级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本市公园精细化、差异化管理,依据《北京市公园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符合标准的公园应申请登记注册, 由市园林绿化局予以确认并公布。 第三条本市公园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第四条依据《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 ),结合公园管理工作实际,按照公园所承担的主要功能,本市公园分为五类:(一)综合公园:设施齐全、内容丰富,具有游览、休憩、科研、文体及健身活动等多种功能,可为大多数入园人群的不同需求提供服务的公园,包括市域性综合公园和区域性综合公园。最低控制规模》5公顷,适宜规模》10公顷。 (二)社区公园:主要是为一定居住用地范围内的居民服务,侧重开展儿童游乐、老人休憩健身活动的公园。最低控制规模》0.5公顷,适宜规模》1公顷。 (三)历史名园: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化价值,在一定历史时期或北京某一区域内,对城市变迁或文化艺术发展产生影响, 能体现传统造园技艺且已列入历史名园名录的公园。 (四)主题文化公园:以特色主题或文化为核心内容的公园,包括主题公园、植物园、动物园和游乐园等。 (五)生态公园:以原生态或低人为干扰的自然环境为特色,侧重满足市民亲近大自然的需求,兼具科普生态教育功能的公园。包括森林公园、郊野公园、湿地公园等。最低控制规模》20公顷,适宜规模》50公顷。 第五条按照公园品质及管理水平,本市公园分为三级公园品质优 秀, 管理水平高的公园定为一级公园。

贵州大学2010届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贵州大学2010届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贵州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例》、《贵州大学2009届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的基础上,结合本届毕业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科门类 根据本届毕业生的学科专业,可按下列学科门类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 二、学士学位授予对象及基本条件 学士学位的授予工作必须坚持德、智、体、美等全面考核的原则。符合下列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可授予学士学位。 1、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 2、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行为修养。 3、修满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学分,达到本专业培养规格与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其历年课程学习、毕业论文(设计)或其他毕业教学环节的成绩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本专业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担任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4、非外语专业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大学英语(或其他语种)四级考试成绩达355分以上,或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证书。

5、外语各专业的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英语或日语专业四级考试达到60分以上。 三、不授予学士学位的情况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般不授予学士学位: 1、违反宪法、法律、法规者。 2、违反学校管理制度受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者。 3、考试舞弊者。 四、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具下列情况之一者,可授予学士学位 (一)因第二条之第5、6款之规定(外语条件限制)而不能正常授予学位者,若有下列情况之一,可授予学士学位。 1、在校期间各科平均成绩75分以上或在本专业综合排名75%以内,且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达到中等以上(含中等)者(计算平均成绩时,重修、补考科目一律以60分计算)。 2、毕业前参加与本学科相关的地市级以上学术竞赛获奖者,或科研成果获得地市级以上奖励者,或获得国家专利授权者,或以第一作者在正式出版的学术性期刊(中文核心期刊、普通高等学校学报、CSCD源刊、CSSCI源刊,其它刊物论文须提交学院学位分委员会认定,教务处复核,并在网上公示,无异议后生效)发表本专业相关论文者(艺术类可为作品),或在由学校组织参加的省级体育竞赛中获得冠军者及全国体育竞赛中获前八名的运动员。 3、非计算机和电子信息类的毕业生,毕业前通过全国计算机等级水平考试二级以上,计算机和电子信息类的毕业生,毕业前通过全国程序员水平以上考试。 4、学生入学取得学籍后,响应祖国号召应征入伍,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

企业分类管理

企业分类管理办理须知 一.AA类企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AA类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适用A类管理1年以上; (二)上一年度进出口总值3000万美元(中西部1000万美元)以上; (三)经海关验证稽查,符合海关管理、企业经营管理和贸易安全的要求; (四)每年报送《经营管理状况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每半年报送《进出口业务情况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AA 类报关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适用A类管理1年以上; (二)上一年度代理申报的进出口报关单及进出境备案清单总量在2万票(中西部5000票)以上; (三)经海关验证稽查,符合海关管理、企业经营管理和贸易安全的要求; (四)每年报送《经营管理状况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每半年报送《报关代理业务情况表》。 3.企业向注册地海关提出申请,需提交如下资料: (一)《适用AA类管理申请书》; (二)《经营管理状况报告》; (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 (四)《适用A类管理决定书》复印件; (五)《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A类企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A类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适用B类管理1年以上; (二)连续1年无走私罪、走私行为、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

(三)连续1年未因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而被海关行政处罚; (四)连续1年无拖欠应纳税款、应缴罚没款项情事; (五)上一年度进出口总值50万美元以上; (六)上一年度进出口报关差错率3%以下; (七)会计制度完善,业务记录真实、完整; (八)主动配合海关管理,及时办理各项海关手续,向海关提供的单据、证件真实、齐全、有效; (九)每年报送《经营管理状况报告》; (十)按照规定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的换证手续和相关变更手续; (十一)在商务、人民银行、工商、税务、质检、外汇等行政管理部门无不良记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A 类报关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适用B类管理1年以上; (二)企业以及所属执业报关员连续1年无走私罪、走私行为、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 (三)1年内代理报关的货物未因侵犯知识产权而被海关没收; (四)连续1年无拖欠应纳税款、应缴罚没款项情事; (五)上一年度代理申报的进出口报关单及进出境备案清单等总量在3000票以上; (六)上一年度代理申报的进出口报关差错率在3%以下; (七)依法建立账簿和营业记录,真实、正确、完整地记录受委托办理报关业务的所有活动; (八)每年报送《经营管理状况报告》; (九)按照规定办理注册登记许可延续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企业报关注册登记证书》的换证手续和相关变更手续; (十)在商务、人民银行、工商、税务、质检、外汇等行政管理部门无不良记录。 3.企业向注册地海关提出申请,需提交如下资料: (一)《适用A类管理申请书》; (二)《经营管理状况报告》;

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规定讲课教案

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规定 为规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搞好安全隐患的整治,实现*******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根据?关于印发〖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煤矿字〔2005〕133号和?关于印发〖加强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把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当作事故管理的意见〗的通知?(黔安办〔2013〕30号,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安全生产隐患分类 安全隐患分重大隐患(A、B级和一般隐患(C级两大类,重大隐患:A级是指危害严重,治理难度大,需要全部或者局部停产整顿的,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煤矿自身难以排除,需要集团公司解决才能排除的隐患;B级是指危害比较严重,或有一定的工程量,需由矿限期解决的隐患;一般隐患(C级: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对矿安全有一定影响,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二、安全隐患分级 按照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处理难易分为A、B、C三个等级: A级:难度大,矿解决不了,须集团公司解决的重大隐患。B级:难度较大,须由本单位解决的重大隐患。C级:由本单位业务部门、各级施工单位或区队能够且必须解决的隐患。 三、重大隐患类型 1.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2.瓦斯涌出异常区域、瓦斯超限作业的; 3.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措施的; 4.高瓦斯、突出矿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瓦斯监控系统不能正;

监控系统及断电装置不完善的,常运行 5.矿井通风能力不足,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不合理的; 6.采面形不成全风压通风进行采煤的; 7.巷道严重失修,进回风巷断面不足而未及时处理的;风量不足的采区、工作地点强行组织生产的; 8.局扇安设位置不当喝循环风的 9.不按规定配齐瓦斯检查员、各类通防仪器未按规定配齐的; 10.综合防尘系统不完善,不按规定进行粉尘检测、采掘工作面及主要运输巷道未安设防尘管路的; 11.不按规定建立井上、井下消防材料库或消防器材不按规定配备的; 12.自燃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13.采区或工作面存有火区、巷道未按防火要求布置施工的; 14.相邻矿井有突水可能或矿井之间的隔水煤岩柱被破坏、 未建水闸墙隔离的; 15.开采受高承压水严重威胁的煤层未采取综合防治水措施的; 16.提高开采上限未经主管部门批准的,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17.在水淹区积水面以下的煤、岩层中采掘隔水煤岩柱达不到 规定要求的; 18.受承压水威胁的采区工作面未按规程规定设置防水设施,未完成防治水工程; 而强行生产的. 19.受老空水威胁的采、掘工作面进入警戒线、探水线未按规定探放水、掘进回采超出批准范围的;

贵州大学本科生选课管理暂行办法

贵州大学本科生选课管理暂行办法 (2009年11月修订) 选课制是学分制的核心和基础,为了进一步完善以选课制为核心的学分制教学改革,根据《贵州大学学生学籍管理(学分制)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选课原则 1、学生应全面了解本专业的培养方案和指导性教学计划,在导师的指导下,合理安排学习进程。学生应根据自己的学习情况及能力,在听取导师意见后,决定每学期选修的课程。选课前应充分了解选课手册和学期推荐课表,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选课。原则上每学期选修学分最低不能少于16学分,最高不超过35学分。 2、学生必须缴清学费并进行有效注册后才能选课,未注册、未交费者不予选课。有特殊困难的学生,应先向学生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校学生处审核,出具证明,并到校计财处办理相关手续后,才能取得选课资格。 3、学生凭选课账号及密码,在连接Internet网上的任何计算机上进行选课。学生必须妥善保管选课密码,认真对待选课,对自己的选课行为负责,不得代替他人选课,不得借用、盗用他人账号及密码选课。 4、新生入学第一学期不选课,教务处根据各专业的培养方案和指导性教学计划排出推荐课表发给学生。 5、学生选课首先要保证修完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程,对于有先修课要求的课程,应先选先修课。考试时间不冲突的课程,原则上都可以选

择。 6、学生无故不参加选课或错过选课机会,一般不再另行安排同一轮次的补选。对于休学、复学和转专业的学生,教务处集中安排补、退选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和注意事项以综合教务系统网上选课的通知为准。 7、对于有不同层次的课程,学生可选修比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层次高的课程,不能选修比教学计划层次低的课程。 8、上课时间冲突的课程选课原则:(1)开课时间完全冲突的只能选一门,优先保证选择必修课;(2)开课时间局部冲突的课程,经学院审核批准后,可以减免其中一门课程的部分听课时间,但每周冲突时间不得多于4学时,实验课、体育课、实习、实训等实践类课程的听课时间不得减免。 9、学生未办理选课手续,不能参加该课程的学习和考核。选课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退选手续而不参加考核者,该课程成绩以“0”分或“缺考”记录。 10、对选课人数过少的选修课,原则上专业课少于20人,公共课少于30人时,该课程停开。 二、选课方法 1、在每一个选课周期,教务处将在网上公布下学期的开课目录、任课教师、上课时间及教室容量,学生应认真阅读选课系统中公布的《XXX学期选课安排的通知》,并根据主修专业培养方案和本人学习进度,及时查询本类(专业)推荐课表及相关选课信息,为正式选课作好准备。 2、学生选课分为预选、正选及补退选三个阶段,每个阶段有不同的任务。学生应按各阶段选课顺序和课程性质,通过选、补、退等环节,形成自己

项目分级管理规定

项目分类(级)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更好的推行公司项目化管理,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利用合理的资源解决当前重要紧急的问题,特制订本办法。 二、范围 适用于2019年度推进的项目化管理工作中的项目 三、职责 1、项目化委员会:负责对本办法及项目分类、分级结果的最终审批与决策。 2、项目化办公室:制订项目分类办法,负责本办法的落实与推进。 四、内容 1、项目定义及选择 1.1定义:企业中需要跨部门协作的,为创造独特的产品、服务或成果而进行的临时性工作就是项目。 1.2选择标准:项目选择主要考虑以下4个维度 1.2.1财务指标:是否能够扩大企业的直接成果、能够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或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提升企业产品质量等 1.2.2内部运营指标:是否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并具有重要意义,能够强化企业的存在价值、有利于提高企业声誉、能够改善公司组织运行效率等。 1.2.3学习与成长指标:是否能够培养企业未来需要的人才,有助于企业建立竞争优势,构筑核心竞争力等 1.2.4客户指标:是否关注外部,有利于满足客户、政府的需要或期望; 2、项目来源 1.1为满足公司战略目标要求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1.2来源于公司及部门年度计划重要事项的目标分解。 1.3来源于改善局部工作绩效、持续提升经营绩效的工作。 3、项目分类 项目分类是公司后续对项目进行管控与跟进的基础,有利于公司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利用合理的资源解决当前重要紧急的问题,根据公司重要事项类型,项目可同等分为Ⅰ、Ⅱ、Ⅲ类

4、项目分级 项目分级主要是与项目激励模式进行挂钩,项目级别评定主要基于“项目资源、项目效果、项目难度”三个维度,采用累加计分制确定项目等级,项目级别与评估分数对应表如下,详细评估表见附件1 5、项目等级评估程序 项目立项阶段,由项目办推进小组参考项目评估标准,对项目等级进行判定,最后加权平均各评审人员的综合评分确定最终的项目等级,并给出建议激励标准。所有项目需经过项目委员会讨论并确定最终结果,C级以上项目需委员会主任签字纸质版审批存档,D、E级项目办审批存档即可。 五、附则 (1)本方案由项目办制定并附则解释。 (2)本方案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3)本方案仅适用于2019年项目化。 六、附件 1、附件1:《项目等级评估表》 编制:审核:审批:

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分类

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分类 一、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分类: ◇决策指挥系统制度; ◇督察预警管理制度; ◇行政办公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员工手册示范文本; ◇生产作业管理制度; ◇生产设备管理制度; ◇技术研发管理制度; ◇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后勤事务管理制度; ◇物流控制管理制度; ◇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市场营销管理制度; ◇企业全面形象管理制度 二、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是什么? 现代企业制度是指以市场经济为基础,以完善的企业法人制度为主体,以有限责任制度为核心,以公司企业为主要形式,以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条件

的新型企业制度,其主要内容包括:企业法人制度、企业自负盈亏制度、出资者有限责任制度、科学的领导体制与组织管理制度。 三、现代企业制度的主要内容 根据以上分析,在较为具体的层面,现代企业制度大体可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资产具有明确的实物边界和价值边界,具有确定的政府机构代表国家行使所有者职能,切实承担起相应的出资者责任。 2、企业通常实行公司制度,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制度,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形成由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经理人员组成的相互依赖又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并有效运转。 3、企业以生产经营为主要职能,有明确的盈利目标,各级管理人员和一般职工按经营业绩和劳动贡献获取收益,住房分配、养老、医疗及其他福利事业由市场、社会或政府机构承担。 4、企业具有合理的组织结构,在生产、供销、财务、研究开发、质量控制、劳动人事等方面形成了行之有效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和机制。 5、企业有着刚性的预算约束和合理的财务结构,可以通过收购、兼并、联合等方式谋求企业的扩展,经营不善难以

ISO27001:2013信息资产分类分级管理制度

XXXXXX软件有限公司人性化科技提升业绩 信息资产分类分级管理程序 目录 1.目的和范围 (2) 2.引用文件 (2) 3.职责和权限 (3) 4.信息资产的分类分级 (3) 4.1信息资产的分类 (3) 4.2信息资产的分级管理 (4) 4.3信息资产分类指导 (5) 5.信息分级标识 (5) 5.1分级标识编号 (5) 5.2公司绝密、机密信息定义 (6) 5.3各密级知晓范围 (6) 5.4分级标识编号可作为分级标识使用 (7) 6.公司秘密信息使用管理 (8) 6.1涉密信息的保管 (8) 6.2涉密信息的访问限制 (9) 6.3涉密信息的使用 (10) 6.4涉密信息发送 (12) 6.5涉密信息的废弃处置 (13) 7.保密原则 (14)

1.目的和范围 为降低公司重要资产因遗失、损坏、篡改、外泄等事件带来的潜在风险,这些风险将对公司的信誉、经营活动、经济利益等造成较大或重大损失,需要规范信息资产保护方法和管理要求,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信息资产的安全管理,适用对象为本公司员工和所有外来人员。特殊岗位或特殊人员,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信息资产是指一切关系公司安全和利益,在保护期内只限一定范围内人员知悉、操作、维护的事物、文档、项目、数据等资源。 2.引用文件 1)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定的引用而成为本规定的条款。凡是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 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各部门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2)GB/T 22080-2016/ISO/IEC 27001:2013 信息技术-安全技术-信息安 全管理体系要求 3)GB/T 22081-2016/ISO/IEC 27002:2013 信息技术-安全技术-信息安 全管理实施细则 4)《备份管理规定》 5)《访问控制程序》 6)《文件控制程序》

贵州大学明德学院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贵州大学明德学院 2015届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贵州大学明德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毕业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科门类 根据本届毕业生所学专业归属的学科门类,学院有权在下列学科门类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文学、工学和管理学。 二、学士学位授予对象及基本条件 学士学位的授予工作必须坚持德、智、体等全面考核的原则。符合下列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可正常授予学士学位。 1、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行为修养,在校期间未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 3、修满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达到本专业培养规格与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其历年课程学习、毕业论文(设计)及其它毕业教学环节的成绩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本专业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担任专门技术工作的基本能力。 4、学业水平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在校期间平均成绩75分及以上,或平均成绩专业排名75%及以内,且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达到中等及以上者(计算平均成绩时,重修、补考通过的科目一律以60分计算)。 (2)非外语专业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355分及以上,或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证书的;英语专业毕业生,在校期间获得专业四级合格证书的。 (3)在校期间参加与本学科相关的地市级学术竞赛(含贵州大学校级学科专业竞赛)获一、二、三奖,或省级以上学科专业竞赛获奖者;或科研(含贵州大学SRT、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成果获得地市级(含贵州大学校级)以上奖励者;或获得国家专利授权者;或以第一作者在正式出版的学术性期刊(北图收录的中文核心期刊、普通高等学校学报、CSCD源刊、CSSCI源刊、EI源刊)发表本专业相关论文者;其它刊物论文须提交学院学位委员会审核和认定(艺术类可为作品)。 (4)非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毕业生,在校期间通过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毕业生,在校期间通过全国程序员水平考试中级及以上、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及以上或网络工程师考试的。 (5)在毕业前参加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达到全国最低录取线。 三、学生具下列情况之一者,可放宽授予学士学位。 (一)因第二条第4款学业水平未能满足正常授予学士学位条件,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 1、学生入学取得学籍后,响应祖国号召应征入伍,在部队服役期间

东风汽车员工薪酬分级分类管理办法

东风汽车有限公司薪酬分级分类管理办法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薪酬管理模式,明确公司各级单位薪酬管理职责,结合公司各单位产权性质、地域和薪酬管理现状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分级分类管理原则 (一)支持发展与防范风险相结合 (二)合理授权与加强监管相结合 (三)贯彻指导与服务相结合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单位。 第二章分级管理 第四条按照公司、事业部、工厂(子公司)各自履行的管理职责,实行公司、事业部、工厂(子公司)三级薪酬管理体制。 第五条公司薪酬管理职责 (一)负责建立公司薪酬制度体系 (二)负责制定公司人工成本总量管理办法 (三)负责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四)负责审定授权事业部薪酬分配办法 人力资源总部作为公司薪酬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组织制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相关办法;审定公司直接管理单位制订的薪酬实施细则;负责审核非直接管理单位制订的薪酬分配办法;负责监督、检查各事业部薪酬制度实施情况。 第六条事业部薪酬管理职责

(一)按照分类管理体制,负责执行公司薪酬制度或按照公司薪酬制度制订薪酬管理办法。 (二)负责审定或审核所属工厂/子公司薪酬分配办法。 事业部人事部门作为事业部薪酬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审定所属工厂/子公司薪酬实施细则;负责审核授权子公司制订的薪酬分配办法;负责监督、检查所属各单位薪酬制度执行情况。 第七条工厂/子公司薪酬管理职责 根据薪酬管理方式分类不同,负责按照公司薪酬制度制订薪酬分配办法或按照事业部薪酬分配办法制订实施细则。 工厂/子公司人事部门作为工厂/子公司薪酬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监督、检查下属单位的薪酬分配办法执行情况。 第八条各单位在按照分级管理流程制订薪酬分配办法时,必须提交上级单位审批或审核。未经审批或审核擅自执行的,公司将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第三章分类管理 第九条依据各单位产权关系、地域和薪酬管理现状,公司实行薪酬分类管理体制,将薪酬管理方式分为三类(对应单位明细见附件1)。 A类:由公司直接管理,执行公司的基本薪酬制度。 B类:由公司授权,自行设计薪酬制度,公司HRC批准后执行C类:按照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要求,自行设计薪酬制度,经公司审核,本单位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公司将根据各类单位的产权关系和薪酬管理状况变化,适时调整对有关单位的薪酬管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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