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城市规划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城市规划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城市规划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城市规划、城市设计、建筑设计等方面知识,能在城市规划设计、城市规划管理、房地产开发、建筑设计等部门从事城市规划设计与管理、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城市市政工程规划、城市生态规划、园林游憩系统规划、建筑设计等方面工作的城市规划学科高级应用型人才。

二、基本要求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具备良好的敬业精神、团队精神和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准;

2.掌握城市规划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3.掌握与城市规划学科相关的知识,具有综合分析城市问题、协调解决城市问题的能力;

4.掌握建筑设计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具有方案设计和建筑设计的能力;

5.具有城市规划管理的基本能力;

6.熟悉国家有关城市发展和城市规划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7.了解城市规划学科发展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8.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9.具有计算机运用的能力;

10.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人文综合素质。

三、修业年限

四年。

四、授予学位

工学学士。

五、主干学科

城市规划学、建筑学。

六、主要课程

建筑设计基础、美术、建筑构造、建筑力学、建筑结构、建筑设计、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设计、城市道路与交通、城市总体规划设计、城市设计、区域规划、小城镇规划、景观规划与设计。

七、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和主要专业实验

1.基础实践

基础实践包括军训、社会实践、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践。

2.专业实践

测量实习、构造实习、建筑设计课程设计、城市规划课程设计、城市总体规划实习、规划设计院综合实习等。

3. 综合实践

(1) 毕业实习;

(2) 毕业设计。

八、教学计划(见附表)附表:教学计划

(一)必修课

(二)选修课

(三)集中实践性教学环节

注:含括号的周数在假期进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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