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城镇化

农村城镇化
农村城镇化

农村城镇化的概念,是指各种要素不断在农村城镇中集聚,农村城镇人口不断增多,城镇数量、规模不断增大,质量不断提高的过程。它是以工业为主体的非农产业集聚发展的必然结果,是农村社会演进并通往现代化的一个重要过程,是传统农村向现代城市文明的一种变迁,是统筹城乡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并把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和要求概括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新农村建设涵盖了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诸多领域,内容丰富,含义深刻,是新时期“三农”工作的行动纲领。由于农村城镇化过程中涵盖了以上诸多领域的内容,因此,加速农村城镇化建设,便成为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效途径。

合理布局城镇化,核心是实现“以城带镇”的发展模式;要使“中心城市”有较强的集聚和辐射带动能力,其城区人口规模应在200万以上(才能以合理的税费,提供较好的公共服务,否则服务不足或腐败),最好是300万以上(才能支撑较发达的公共交通业,比如地铁和航空等);而“城”辐射带动“镇”的合理半径以不大于200公里为宜,人员到城区(或乡镇)办事能当天来回);所以,现有特大城市200公里之外,如果有较大的区域)和较多人口),均应培育新的中心城市(比如增设为新省的省会、建设交通干线枢纽、建设综合性的研究型大学等),以实现全国城镇的均衡合理分布,从根本上防止全国的人口只集聚在现有的省会或直辖市。其中,以徐州、宜昌、赣州、桂林和宜宾等城市为中心的区域均是培育新城镇的理想区域。

从2004年中国统计年鉴的这张表中可以看出从1978年到2003年城镇总人口比重在逐渐增加,从17.92%增加到40.53%,而乡村总人口比重在逐渐减少。1984年,国务院批转了民政部关于调整建制镇的报告,大大降低了城镇建制标准,建制镇增加到7186个,人口城镇化率上升到23%,城镇化进程大大加快。

35年来,中国城镇化进程取得巨大成就。数据显示,1978年中国的城镇化率是17.9%,2012年达到52.6%。这意味着,在过去34年中,中国的城镇化率提高34.7个百分点,平均每年都要达到1个百分点以上。

中国实际城镇化率已达51%,但按户籍人口计算,实际城镇化率仅35%左右;计算公式,以“城镇非就业人口”加上“全国非农就业人口”除以“全国总人口来估算城镇化率”,2011年中国城镇化率已达60%。

西部地区城镇化率

《西部蓝皮书:中国西部发展报告(2013)》预计,2013年西部地区经济将呈现继续快速增长态势,城镇化将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预计城镇化水平将达到46%以上。

数据显示,2012年西部地区城镇化率为44.93%,比上年提高1.94个百分点,其中内蒙古、重庆、宁夏、陕西的城镇化率均在50%以上。但是,西部地区省际之间城市化率差异较大,最高的重庆城市化率为56.98%,而最低的贵州仅为36.4%,云南和甘肃的城市化率均在40%以下。

意义:加速农村城镇化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础。

第一,促进城乡之间的良性互动。城乡差别越大,农民就越会为了短期的收入增加而过量使用农药化肥,既难以形成城市的食品安全供给,也破坏农村生态环境。因此,推进新农村建设,就要改变以往简单化地加快城市化的倾向,全社会都来更加关注并致力于农村的综合发展。

第二,帮助农村社会制度的完善和农村和谐社会的构建。与农业经济问题相比,农村的社会问题显得更为严峻。一些地方不仅生产靠中老年人,而且出现了许多“留守儿童”,家庭内部的很多矛盾很难协调,再加上一些基层组织管理松懈、工作制度涣散、使农村文化生活缺失,增加了农村治安的不稳定因素、同时由于农村社会保障体制的不完善,也使养老、

救助、治病等问题日趋复杂。我们应逐步建立起比较符合农村实际的社会保障体制,逐渐把在城市中已经相对过剩的社会文化资源引向农村,适当地引入外来志愿者为农民提供一些卫生、文艺知识等,帮助农民把各种社会文化组织发展起来,这样才能为新农村建设提供物质和精神保障。

第三,促进农村人文传统和自然环境的全面恢复。在很多市场经济体制相对完善的国家,农村大都是风光秀美、景色宜人的地方,很多城里人有向农村回流的意愿。在欧美发达国家,在日韩甚至出现了逆城市化趋向。我国的新农村建设也应该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应该重新恢复农村本来就拥有的田园风光,农民应该生活在一种相对比较和缓、比较和谐的社会人文环境之中,让一些精神紧张、不堪污染的城里人被田园诗般的农村所吸引。这一系列的举措的实施都有待于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农村城镇化的发展。

第四,适当减少农民数量,使农民更加富裕。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劳动力持续或长期地从农业转入其他生产部门,是工业化过程的主要特征,而工业化过程必须推动城镇化过程。所以,减少农民的主要途径是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到非农行业,必须在大力推进工业化的同时推进城镇化,并使城乡社会经济协调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第五,加快农村城镇化,使农村向现代化的转变。城镇化是人类生产和生活活动聚集的过程,而聚集必然落脚在具体的地点上,这些地点就是各级各类城镇。在区域经济发展、特别是欠发达地区发展中,人们更注重选择有发展潜力的城镇作为新的增长点,形成生产力的聚集。正是这些增长极所产生的聚集和辐射效应,才能刺激落后地区的经济发展尤其是农村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从而突出发展小城镇、推进农村城镇化和现代化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这也是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

第六,优化产业结构,支撑城镇化发展的持续繁荣。要根据小城镇的特点,以市场为导向,以产业为依托,大力发展特色经济,着力培育各类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龙头企业,形成农副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基地。要发挥小城镇功能和连接大中城市的区位优势,兴办各种服务行业,因地制宜地发展各类综合性商品批发市场。要通过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服务,减轻企业负担等措施,正确引导乡镇企业发展。要抓住国有企业战略改组的机遇,吸引技术、人才和相关产业向城镇转移。鼓励大中城市的工商企业到小城镇开展产品开发、商业连锁、物资配送、旧货调剂、农副产品批发等经营活动,从而促进小城镇带动农村的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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