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质拓展与学分认证体系

素质拓展与学分认证体系
素质拓展与学分认证体系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素质拓展教育学分实施办法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整合深化教学主渠道外有助于学生提高综合素质的各种活动和工作项目,帮助和引导学生完善知识结构,增强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培养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素质拓展学分化是根据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和大学生成长成才的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第二课堂培养计划,开展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活动,并将学生素质拓展状况全面纳入学分制管理和学生综合评价体系。

第三条素质拓展训练属于实践课程模块,是学校学分制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章素质拓展教育学分体系

第四条大学生素质拓展教育共计8个学分,其中4个为必修学分,4个为选修学分,与学校开设的其他课程学分效力相同。素质拓展学分包括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学分、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学分、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学分、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学分、学生服务与社团活动工作学分、职业技能训练学分六个个模块,学生可根据自身实际,至少在2个以上模块选修,且学生在同一模块所得学分累计不能超过4分(学生在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国家级一等奖的情形除外),要修满4个学分方可毕业,所修学分可以累计,但最高不超过8个学分。

第五条素质拓展学分原则上要求在第七个学期前修完。

第三章素质拓展教育学分评分标准

第六条学生通过参加各种思想教育活动获得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学分。思想教育活动主要包括理论学习教育活动、以“爱国、成才、奉献”为主线的主题教育活动及突出时代主旋律,针

对性、思想性强的特色团体活动。具体评定标准见表3-1。学生当年分别获得优秀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社团干部等荣誉称号者,可以累积加分,但获得同一荣誉的不同层次奖励只取最高项计分,不再累计加分;学生凡有违反校级校规等行为,被学校给予通报批评以上处分者,当年不得申请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学分。

表3-1 :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学分评分标准

与志愿服务学分。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活动包括大学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 、挂职锻炼、社区援助、法律援助、咨询服务、社会调查、勤工助学等社会实践活动和义务支教、赛会服务、学

雷锋等校内外的志愿服务活动。学生必须提供参加社会实践的记录证明和实践报告才能获得相应学分。具体评定标准见表3-2。学生参加不同项目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活动,所获学分可以累加,但同一活动获得多项奖励,取最高奖项计算相应学分,不得累加记分。

表3-2: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学分评分标准

第八条学生通过参加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活动获得科学技术与创新创业

学分。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活动包括校内外有关的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讲座、报告等,学校承认的各项校内外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竞赛,主持或参加各类科研项目,撰写和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申报获得国家专利,实现研究成果转让等活动。具体评定标准见表3-3。在同一学年中,同一名学生参加多项学科竞赛或学术科技活动所取得的素质拓展学分可以累加,同一件作品参加多项活

动所获学分按最高等级学分计算,不得累加学分。

表3-3: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学分评分标准

第九条学生通过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艺术和身心发展活动获得文化艺术

与身心发展选修学分。文化艺术和身心发展活动包括学校承认的校内外各类文化艺术讲座、各种文艺演出、演讲赛、辩论赛、歌手大赛、主持人大赛、舞蹈大赛、球类比赛等各项文化艺术体育竞赛。具体评定标准见表3-4。在一学年

中,同一名学生参加多项文化艺术和身心发展活动所得学分可以累加;同一项目参加多项评奖所获学分按最高奖项计算,不再累计。文化艺术和身心发展类活动是否设置奖励等级,由各组织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表3-4: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学分评分标准

第十条学生通过从事团学工作和参与组织团学活动获得学生服务与社团活动工作学分。学生服务与社团活动工作主要指学生在团委、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班级等组织中担任学生干部职务并能够按照岗位要求组织参与开展有关活动的情况。学生参加学生服务与社团活动工作,一学期任职超过4个月并按要求正常履行工作职责,即可获得相应学分。按照学生从事团学工作的分工和所开展活动的规模及承担责任的大小,学生服务与社团活动工作分为甲、乙、丙、丁四类。甲类指学生在校团委、校学生会、校学生社团联合会担任副书记、主席、副主席等职务从事工作的情况;乙类指学生在校团委、校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担任各部长、副部长从事工作情况或在各系团总支担任学生副书记、学生分会主席、副主席从事工作情况;丙类指学生在各系团总支、学生分会担任各部室负责人工作情况或担任各学生社团负责人、各班长、班团支部书记等职务的工作情况;丁类指除甲、乙、丙之外的各级各类学生正式组织中普通学生干部的工作情况。同一名学生同时从事多种岗位的,只根据其主要岗位的工作情况记学分。具体评定标准见表3-5。学生干部在任职期间不能正确履行工作职责,不得申请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学分。

学情景模拟三个方面。师范类学生的职业能力训练学分在第

7学期前不能少于

1个学分。非师范类学生的职业能力训练包括就业创业岗位见习、创新创业实 践训练、职业生涯规划训练及其它各类旨在培养和提高学生现代科技能力、创 新能力、实用技能的培训。具体评定标准见表

3-6。

本技能、班级活动组织与管理、教 第

十一条 师范类学生的职业能力训练主要包括从师基

企业培训学分制管理制度

一、目的:依据《培训考核控制程序》,为促进员工自身的成长,保证集团各岗位特别是骨干岗位的持续胜任能力,建立健全提升中大贝莱特人的各方面素质与能力机制,创建学习型组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集团所有人员的的在职提高培训(依据教材情况逐步推进)。 三、职责: 1、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为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建立健全集团培训系统、推进本制度的有效实施和执行。 2、各专业职能单位负责与其专业技术有关的作业规章及培训教案、试题库的编制、传授、答疑,以确保相关岗位任职人员掌握必须的专业技能。 3、各单位负责人负责本制度执行、实施及对下级专业技能的考核。 四、内容: (一)课程设置:课程大纲分为必修课(占75%学分)和选修课(占25%学分),按其岗位类别又分为基础课程、专业课程、素质课程、实践与活动及课程等,具体岗位考核大纲由本岗位所在单位负责人组织与本岗位相关的职能部门设计,经人力资源中心评审、行政总裁批准后生效执行。 (二)课程教案:依据岗位考核大纲由人力资源中心选定各门课程的讲师、讲师作为课程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制和更新维护教学大纲、教材(作业规范)、教参或讲义、试题库,经充分备课经人力资源评审通

过后发布培训计划开课。培训课件上传培训信息系统。 (三)学习机制:课件学习按照集团培训信息系统要求,以自主学习、专员跟踪、讲师答疑、考试测评和提交学以致用成果报告为主,除重要课程外一般不再采用集中讲授。所有员工必须通过入厂培训和新入职岗位的岗前培训合格的方能上岗。 (四)学员考评机制: 1、学员考评依据包括:1)学习记录包括信息系统记录、学习笔记和学习心得;2)学以致用成果;3)学习表现;4)闭卷、开卷、笔试、口试和实际操作等考试成绩;5)、创新性与建设性问题意见及建议,具体详见《学分考核要素表》。 2、学员依据岗位考核大纲及培训计划确定每门课程的学分标准,依据《学分考核要素表》确定各学员每门课程的实际学习要素得分。.实际学分=学分标准实际学习要素得分。×∑(考评期间所有课程的实际 学分数) 学分总成绩= ×100 ∑(考评期间所有课程标准学分数)59 -69 070-79 60-90学分成绩-100 80-89 待提高及格良好等级标准优秀不胜任、人力资源中心依据学分制学习培训计划组织定期(一般每季度,重3要专项培训及时总结通报)汇总通报学员学分,按《日常激励制度》给予《绩按每年汇总评定学员学分总成绩,用于年终绩效评定,及时奖优罚劣,效制度》进行激励,主要包括:与年终效益奖挂钩,与下年度职务技能津 60分以下的)。贴挂钩,与晋升和职位调整、调薪挂钩(80分以上的、(五)讲师考评机制:讲师专业课程学习记录包括信息系统记录、1) 1、

素质拓展学分加分项

机械工程学院2012级素质拓展学分加分项 模块活动名称(内容)加分数 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1 参加党校,校、院两级团校或社团骨干等培训,且培训合格 1天(0.5),2 天(1) 2 在国家公开刊物上发表有关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的文章1篇(2) 3 在校报、院报两级刊物上发表有关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的文章1篇(0.5) 4 参加有组织的志愿服务或公益劳动 4次或累计16学 时(1) 5 参加西部计划者,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者 2 6 在校内外有做好人好事、见义勇为等社会救助行为受到表彰 院级(1),校 级(2),省级 (3) 7 担任学生干部、辅导员助理且连续工作满一学年计1学分;满两学年计2 学分。(学生干部定义为:校院两级学生会、团委、社团联成员,班委和 党团支部成员、寝室长;艺术团、机关社团和校级青年志愿者协会副部级 以上学生干部,院级青年志愿者协会分会、其他注册社团主要负责人)。 本项累计计分不超过2分。担任多种学生干部职务的,不累计计分。 创业创新1 有组织地参加学校的学术报告(讲座)、阳光讲坛等,5次计1学分。 1次(0.2) 2 参加学校组织或认定的学术培训、创新创业培训 1天(0.5),2 天(1) 3 参与并完成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 校级(2),省 级(3),国家 (4) 4 参加各级各类学科竞赛,创业计划大赛、创业设计大赛、挑战杯大赛 校 级 一、二 等奖 2 三等 奖、优 秀奖 1 省 级 一、二 等奖 3 三等 奖、优 秀奖 2 国 家 一、二 等奖 4 三等 奖、优 秀奖 3 5 参加省级及以上竞赛没有获奖的 1 6 获得国家级注册资格证书 中高级(3), 初级(2)

培训积分制管理办法

1、目的 通过培训积分制管理规定,加强人力资源部的培训管理,确保培训实施的有效性; 2、范围 适用于南通诚信氨基酸有限公司所有培训活动的开展和各级管理人员的学分制要求; 3、权责 人力资源部负责培训的归口管理及培训体系和培训制度制定、完善等工作,并享有对所有的培 训制度的解释权。 4、内容 4.1积分制守则: 4.11培训科目按照公司拟定的培训计划执行,所有课程按必修和选修分类,必修课程是必须要 参加且必须要达到合格,不合格实施扣分,同时安排补考,补考按合格和不合格界定,不合格 追加扣分,合格不扣分不加分;选修课程根据各人员自身需要有选择性的参加,不及格不扣分。 4.12积分细则 课程考试后分数学分 低于80分(不含80分)—1分 80—85分+1分 86—90分+2分 91分以上+3分 参加公司安排的外训课程+3分 组织视频资料性质的授课+5分 内训主讲(部门内部)+5分/科目(主题) 内训主讲(公共课部分)+10分/科目(主题)说明: (1)“参加公司安排的外训课程”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参加,参加期间若迟到、早 退按“—3分”处理,确定参加培训的人员中途退场或擅自不参加按“—10分”处理; (2)企业“内部主讲(公共课部分)”当次课程参加人员优良率达到80%以上视为合格,按“+10”积分,若优良率不足80%,每低5个百分点按“—2分”递减; (3)培训结束后2日内,受训人员需提供培训小结一份,逾期或不按要求进行培训总结的 按“—3分”处理;内部讲师(含视频资料组织的培训)需提供当期讲义(书面+电子档)、培训考核试题(含答案卷、评分配分说明)、《培训签到表》等,缺一项按“—3分”处理。 (4)积分的有效依据: 学员:A、培训试卷;B、培训小结;C、培训签到表 内训师:A、讲义;B、试卷(答案卷、评分配分说明);C、培训签到表 4.2职责分工 4.2.1 公司层面的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经培训主讲人阅卷、人力资源部复卷后计入积 分系统,试卷进行封存,同时人力资源部负责培训效果的调查、培训有效性评估和阶段性培训 分析; 4.2.2 部门培训由各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人力资源部跟进和监督:

新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实施办法18号

新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实施办法18号

广石化院[2010]18号 关于印发《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院(系、部)、机关各处室: 现将《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向学校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反映。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 二○一○年七月十三日

第七条本科生素质拓展学分须在前三个学年(专科生在前两个学年)内修满,未修满规定学分的学生,须在第七学期(专科生第五学期)第五周前提出补修申请,由院(系)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报学校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审批同意后,继续补修未完成的学分。 第八条各院(系)须在第七学期(专科生第五学期)第10周前将累计修满规定学分的应届学生成绩,通过成绩录入系统输入学生成绩表并归档。 第九条本办法中三个模块的学分互相部分打通(专升本学生除外),学生在校期间必须修满学术科技与专业技能模块2学分(专科生1学分)中的1学分(专科生0.5学分),文化艺术与体育竞技模块1学分中的0.5学分(含专科生),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模块1学分中的0.5学分(含专科生),各模块余下的学分可以互相补充。 第十条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单位应本着严肃、认真、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学生的素质拓展学分进行记录、审批和登记,对不负责任、循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人员,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第十一条各院(系)应根据院(系)实际依据本办法制定本院(系)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实施细则。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学校授权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大学生素质教育工作委员会进行修订,并负责对本办法实施过程中的未尽事宜进行界定;由学校授权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进行解释。

企业培训学分制管理制度

企业培训学分制管理制度

一、目的:依据《培训考核控制程序》,为促进员工自身的成长,保证集团各岗位特别是骨干岗位的持续胜任能力,建立健全提升中大贝莱特人的各方面素质与能力机制,创建学习型组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集团所有人员的的在职提高培训(依据教材情况逐步推进)。 三、职责: 1、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为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建立健全集团培训系统、推进本制度的有效实施和执行。 2、各专业职能单位负责与其专业技术有关的作业规章及培训教案、试题库的编制、传授、答疑,以确保相关岗位任职人员掌握必须的专业技能。 3、各单位负责人负责本制度执行、实施及对下级专业技能的考核。 四、内容: (一)课程设置:课程大纲分为必修课(占75%学分)和选修课(占25%学分),按其岗位类别又分为基础课程、专业课程、素质课程、实践与活动及课程等,具体岗位考核大纲由本岗位所在单位负责人组织与本岗位相关的职能部门设计,经人力资源中心评审、行政总裁批准后生效执行。 (二)课程教案:依据岗位考核大纲由人力资源中心选定各门课程的讲师、讲师作为课程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制和更新维护教学大纲、教材(作业规范)、教参或讲义、试题库,经充分备课经人力资源评审通过后发布培训计划开课。培训课件上传培训信息系统。 (三)学习机制:课件学习按照集团培训信息系统要求,以自主学习、专员跟踪、讲师答疑、考试测评和提交学以致用成果报告为主,除重要课程外一般不再采用集中讲授。所有员工必须通过入厂培训和新入职岗位的岗前培训合格的方能上岗。 (四)学员考评机制: 1、学员考评依据包括:1)学习记录包括信息系统记录、学习笔记和学习心得;2)学以致用成果;3)学习表现;4)闭卷、开卷、笔试、口试和实际操作等考试成绩;5)、创新性与建设性问题意见及建议,具体详见《学分考核要素表》。 2、学员依据岗位考核大纲及培训计划确定每门课程的学分标准,依据

安师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证参照标准(LC特供)

附件1: 安徽师范大学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证参照标准 一、活动及获奖认证参照分值 国家级活动是指由国务院各部(委)、团中央、教育部各学科委员会主办的活动;国家级各社会团体举办的活动,原则上作为省级活动认证学分; 省级活动是指由安徽省各厅(委)、团省委、教育厅各有关部门等主办的活动;省级各社会团体举办的活动,原则上作为校级活动认证学分; 市级政府及主要党政部门和团市委主办的活动按校级活动认证学分;市级各社会团体举办的活动,原则上作为院级活动认证学分; 学生参加活动的级别认定以实际举办单位(表彰单位)所属级别为准;凡带有商业性质的评比竞赛活动,一律不予认证学分。 校内各级活动获奖占参与人数百分比一般为一等奖≤10%、二等奖≤15%、三等奖≤25%,通常不设特等奖和优秀奖。 Ⅰ类活动,主要是指活动时间超过1个月,活动难度大,以培养学生创新能力为主的拓展活动,如“挑战杯”课外学术作品竞赛、创业计划竞赛、科技发明大赛、数学建模比赛、电子设计大赛、科技论文写作等。 Ⅱ类活动,主要是指活动时间超过两周,活动难度较大,以培养学生实践能力为主的活动,如暑期社会实践、说课大赛、课件制作大赛、专业技能拓展活动、专业器具制作、舞蹈大赛、歌手大赛、读书报告会等。 Ⅲ类活动,主要是指活动时间在两周以内,活动难度一般,以培养学生基础性综合素质为主的活动,如诗文朗诵大赛、演讲比赛、征文比赛、知识竞赛、模拟招聘会、“三字”比赛等。 以上活动分类根据具体情况可有所调整,各类活动参照分值见下表。 Ⅰ类活动Ⅱ类活动Ⅲ类活动级别 参加者获奖者参加者获奖者参加者获奖者班级0.3 0.4-0.5 0.2 0.3-0.4 0.1 0.2-0.3 院级0.5 0.6-1.5 0.3 0.4-1.0 0.2 0.3-0.6 校级 1.0 1.1-2.0 0.8 0.9-1.5 0.5 0.6-1.0 省级 2.0 2.1-3.0 1.5 1.6-2.5 1.0 1.1-2.0 国家级 3.0 3.1-4.0 2.5 2.6-3.5 2.0 2.1-3.0

公司员工学分制培训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学分制培训管理制度 一、定义 学分制:培训模式的一种,以选学培训课程为核心,个人素质提升为辅助,通过学分制衡量本年度培训学习质和量的培训综合管理制度。 二、总则 1、为建立健全公司培训管理、考核及激励机制,以更加灵活的方式进行岗位素质提升培训,发挥员工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员工的学习意识,提升员工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2、学分制是为公司为适应广大员工的培训需求,保证培训正常教学秩序,确保实施效果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培训管理制度》共同对员工培训进行管理,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三、实施对象 公司全员 四、公司全员年基本学分标准 1、中层管理人员 主任、副主任(经理、副经理): 32分 主任工程师: 32分 主管工程师: 32分 2、生产操作人员 大班长: 40分 班组长: 40分 员工: 40分

3、职能部门人员: 30分 五、学分制管理细则 1、学分标准: 公司级培训: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的管理培训、技能培训、专项培训等,视频授课1分/小时,讲授授课1分/小时。 部门级培训:部门内根据需要及计划,自行组织的专业提升培训、现场技能培训等,在上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并由人力资源部监督执行的,1分/次。 班组级培训:班组根据员工需要自行组织的岗位操规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在本部门备案后、由部门主管培训人员监督执行的,0.5分/次。 特种作业/特种设备培训:由公司组织开展,取得相应合格证或相关考试合格3分/次。 2、加分项目:加分项人力资源部每个季度统计汇总一次 1)在人力资源部组织的培训项目中担任讲师,加1分/小时; 2)作为培训管理协助人力资源部开展或监督部门培训活动,加1分; 3)培训考试合格者,加0.5—1分/次,不合格为0分具体如下: 考试方式 不合格 合格 闭卷 成绩标准 60分以下 60-70分

员工培训学分管理办法

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员工的整体素质,建立学习型组织,并保障公司培训工作顺利进行,充分调动员工培训积极性,实现员工与企业同步发展,人事组特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 类学分为接受培训学分,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类学分为各级管理员对下属的培训学分,适用于公司管理层 各部门部长、项目经理、主办会计等 ; 类学分为内部讲师授课学分,适用于公司内部讲师。 学分的定义 学分是指员工成功地完成某项培训科目所获得的分值单位,用于表明员工获得某种资质、文凭、技术证明 或达到某个级别所需要的学习量,并掌握一定知识或技能。主讲人将获得相应时数的双倍学分,听课人员 将获得相应时数的学分。例如: 讲师主讲课程为 小时,则 讲师获得 小时 个学分, 为听 课学员,将都获得 小时 个学分。 学分要求和目标 不同职位的员工全年学习培训学分要求有所不同,职位越高,学习培训学分要求越高。 年度累计 类学分和 类学分的多少是员工晋级、晋升、年终奖金发放的参考依据之一。 中层管理人员在达到 类培训学分要求的同时还应达到 类学分要求,且 类学分中本部门培训分 数占比不得低于 。

讲师来源 内部讲师团队原则上由公司管理人员及各部门业务骨干组成,每个部门至少配备 名内部讲师。 选拔流程:讲师认证申请→安排《培训培训师》→培训课程试讲→评委会评分→总经理核准认证结果→颁发讲师资格; 讲师 类学分年度达标值为 分,如管理人员被公司选拔为内部讲师,在年度内授课可同时享受 、 类学分(具体讲师内部考核选拔细责见《内部讲师管理办法》 )。 全年学习培训学分目标: 职务 岗位 类学分达标值 (分 年) 类学分达标值 (分 年) 合计 (分 年)部长 组长 项目经理 专员 工程师 文员 生产人员

河海大学素质拓展学分的实施及认定办法

附件1: 河海大学素质拓展学分的实施及认定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要求,积极探索新的人才培养模式及其实现途径,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倡导学生个性发展,激发学生潜能,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等活动,以营造良好的校园科技文化氛围,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素质拓展学分”是指普通全日制学生在校期间结合专业理论学习、实践技能训练,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独立或在教师指导下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学科竞赛、文艺体育及各类社会实践,取得学术研究成果、具有一定意义的劳动成果,经学校审定批准给予确定的学分。 第三条学校对学生获得的素质拓展学分在学生学籍档案中给予记载。素质拓展学分含必修和选修两部分,其中必修项目为5学分,选修项目为5学分,两项总计10学分。选修学分为必修学分以外其他素质拓展活动所涵盖的学分。 第四条在同等条件下,素质拓展学分的多少作为优先推荐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保送研究生,以及各类奖学金评定等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学生单个项目获得的素质拓展学分超过5分的部分(不含5分),可以根据学生自己的选择用于冲抵培养计划中公共选修课程学分,但冲抵部分一般不超过3个选修课程学分。全日制本科生除修满专业计划学分外,还必须修满素质拓展的10学分。

第二章组织实施机构 第六条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的认定领导工作。校团委负责素质拓展学分实施及项目认定的组织工作,各院分团委是素质拓展学分的基层实施单位,负责本单位本科生素质拓展学分的规划指导、学分复核填写等工作。 第七条学校每学期初受理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的认定,由学生本人填写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申请表,并附相关证书原件等证明,由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审核,所在学院分团委复核,经校团委组织专家审定后,由教学秘书登记进学生学籍档案。 第三章素质拓展必修学分评定标准 第八条社会实践活动是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走向社会,参与学校管理,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参与社会经济文化建设,以宣传教育、社会调查、咨询辅导、科技服务、志愿服务等为基本容的实践活动。全日制本科生必须修满社会实践2个学分,具体容请参见《河海团联〔2006〕3号》。 第九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包括:参加国际级、国家级(以国家名义、部、委联办)、省(部、委)级、市级学科竞赛、科技竞赛、创新创业竞赛,参加校科技竞赛、创新创业竞赛,组织校科技活动,参加科技类展示会、交流会,参与学校认可的科研项目研究,发表学术论文,进行发明创造等。全日制本科生必须修满课外学术科技活动2个学分。 1、学校鼓励学生参加各类对创新能力培养和综合素质拓展有利的课外学术科技创新活动,并支持学生组织、学生社团组织等开展各种形式的学术科技创新探索活动。 2、学校鼓励学生参与科研活动。学生参与学校支持的科研项目可以申请学分。学校支持的科研项目负责单位或负责人应向校团委提出申请,获批准立项后开展研究并结项,方可组织学生申请相应科技创新学分。

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

员工培训积分管理办法 QB 攀钢集团西昌钢钒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G/XC1211—2012 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 2012年12月24日发布2013年1月1日实施

前言 为规范攀钢集团西昌钢钒有限公司培训学分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由攀钢集团西昌钢钒有限公司提出。 本办法由攀钢集团西昌钢钒有限公司委托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组织起草。本办法主要起草人:罗斌、刘学明、姚恒 本办法由攀钢集团西昌钢钒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 1 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攀钢集团西昌钢钒有限公司培训学分制的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办法适用于攀钢集团西昌钢钒有限公司。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办法引用而成为本办法条款,凡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办法。 《员工教育培训管理标准》 3 定义 3.1 培训学分制:是指以学分为计量单位,把员工在一年内参加教育培训的结果折算成学分,并在年末以学分累计方式进行考核的培训管理制度。 4 职责与机构 4.1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 4.1.1 负责培训学分制管理制度的制定; 4.1.2 负责年度培训学分制实施情况总结; 4.1.3 负责一类培训所产生学分的登记及管理; 4.1.4 负责检查各单位员工培训学分制年度考核情况。 4.2 各二级(厂)、中心,机关各部门 4.2.1 负责本单位二、三类培训所产生学分的登记及管理; 4.2.2 负责本单位员工年度培训学分累计; 4.2.3 负责本单位员工学分完成情况年度考核。 5 管理内容与要求 5.1 按组织培训的层次,共分三个类别,并实行学分考核制。 5.1.1 由公司安排的或选派参加外部办学机构的培训为一类培训;由各二级厂(中心)、部门组织的培训为二类培训;由作业区(室)组织的培训为三类培训。 5.1.2 一类培训为每一学时1学分;二类培训为每一学时0.8学分;三类培训为每一学时0.6学分。 5.2 各类人员培训的学分及时间规定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甘教师【2013】49号 各市、州教育局,有关培训机构: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师…2011? 1号),进一步完善我省教师培训管理制度,我厅制定了《甘肃省中小学培训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各地认真执行,本办法从印发之日起实行。本轮次学分认定从2011年开始,五年一周期。请各地教育局在完成本年度学分认定登记工作的同时,务必于2014年8月30日前完成本地教师2011年和2012年学分认定补登工作。 为了确保学分登记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地教育局指派专人进行学分登记工作,于2013年12月20日前将《甘肃省中小学教师学分登记工作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信息备案表》(见附件)报省教育厅师范处。 附件:甘肃省中小学教师学分登记工作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信息备案表.doc 甘肃省教育厅

2013年11月28日甘肃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我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适应新时期教师培训工作的需要,切实做好教师培训学分认定与管理工作,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和《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师…2011?1号)精神,结合我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取得教师资格、在我省学前教育机构、特殊教育机构、中小学校和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以下统称为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管理。 第三条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实行分年度登记、五年一周期(本周期为2011—2015年)核定的管理制度。 第四条中小学教师每年参加培训所获学分不得少于30学分。在五年一周内期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学分不少于30学分,累计学分不得少于360学分。新任教师须另需参加100学时以上的新教师适应性培训。 第五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法依规举办的各类培训,经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备案,具有资质的

茂名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计划

茂名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计划 宣 传 手 册 茂名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 2008年12月25日 第一部分 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实施背景、目的和意义 当今世界,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知识经济已见端倪,国力竞争日趋激烈。教育在综合国力的形成中处于基础地位,国力的强弱越来越取决于各类人才的质量和数量,这对培养和造就我国二十一世纪的一代新人提出了更加迫切的要求,而且中国在21世纪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华民族在21世纪中叶实现伟大复兴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在21世纪的蓬勃发展这三大历史使命的成败也取决于青年一代。为此,中共中央、国务院于1999年6月13日联合颁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根据此决定的精神,教育部、团中央、全国学联等中央有关部委联合推行了一项素质教育的重大举措--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并于2002年3月5日发出《关于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意见》(中青联发[2002]4号),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学联也颁发了《转发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关于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

的意见>的通知》(团粤联发[2002]26号)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是由教育部、团中央、全国学联等中央有关部委联合推行的一项素质教育的重大举措。2002年试点单位63个,目前已在100余所高校进行试点。 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旨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江泽民同志关于“四个统一”的要求,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以培养大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为核心,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普遍提高在校大学生的人文素质和科学素质,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作为统揽大学生课外业余学习教育活动的龙头工程,能够发挥作为大学生第二课堂教育计划的重要作用。 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是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是服务于素质教育的需要,是服务于青年学生成长成材的需要。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是在鼓励大学生参加课外时间活动的基础上,锻炼和提高大学生的综合能力。它有利于形成大学生自觉参与素质教育的积极性,有利于动员学校资源服务大学生素质教育,有利于增强大学生自主创业、就业的意识及能力。 第二部分 什么是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 教育部、团中央、全国学联等中央有关部委联合推行的《关于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意见》(中青联发[2002]4号)指出,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是以开发大学生人力资源为着力点,进一步整合并深化教学主渠道外有助于学生提高综合素质的各种活动和工作项目,在“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技能培训”等六个方面引导广大学生完善智能结构,帮助同学们全面成长成才的素质教育工程。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是一个完整的体系:从帮助同学

常熟理工学院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证细则

常熟理工学院 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证细则 (试行) “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是教育部、团中央、全国学联联合推行的一项关于素质教育的重大举措,旨在以培养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为核心,重点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普遍提高在校学生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主动适应广大青年学生成长成才与就业创业的迫切需求,更好地服务和促进高等学校素质教育的重要活动。为了贯彻落实我校人才培养方案,优化各部门工作规程,使我校学生素质拓展认证做到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现依据《常熟理工学院学生拓展学分认定办法》、《常熟理工学院素质拓展计划》及《虞山学院素质拓展学分评定标准》,特制定常熟理工学院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证细则。 一、素质拓展认证项目 (一)学科学术活动 本栏目主要记载学生参加学科活动、学科竞赛等方面取得的成绩,获得的证书等。 具体项目: 1)参与科研项目或自选实验; 2)发表论文; 3)小发明、小制作; 4)听取学术讲座; 5)国家、省、校、市级奖。 (二)文体活动 本栏目主要记载学生参加人文、艺术活动和文体竞赛等方面取得的成绩,获得的证书等。 具体项目: 1)参加各类社团(文艺、体育、美术、摄影、集邮)活动; 2)省、市、校级文体竞赛奖。 (三)职业技能 本栏目主要记载学生英语、计算机类等级考试取得的成绩及获取的各种职业技能证书。 具体项目: 1)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 2)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 3)其它职业技能。 (四)社会实践 本栏目主要记载学生组织或参加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及在活动中的表现及取得的结果。 具体项目: 1) 在校期间或假期组织或参加的社会实践活动; 2) 青年志愿者活动; 3) 其他公益性活动。 (五)学院自选项目

教育后备干部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文档

教育后备干部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文档 Document of credit system management measures for tr aining reserve cadres 编订:JinTai College

教育后备干部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文档 小泰温馨提示: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本文档根据规则制度书写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整修改及打印。 为贯彻落实《xx县教育后备干部培训方案》,切实提高 后备干部综合素质,进一步规范我县教育后备干部培训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制定本办法。 xx年资格过渡及公开考选的全部后备干部。 1.学时:按时参加各项培训活动并完成相关任务,每1 天为6个学时,每学时记1学分。请假不记学分,集体培训 时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勤双倍扣学分,不足1学时按照1学时扣。从个人所得总学分中扣除。 2.沙龙:每年完成规定的必读书目,参加读书交流、论 坛活动,以小组为单位捆绑式考核计分,每次活动抽取各组代表参加,按优秀(50%)良好(50%)分别记10分和7分,代 表得分即是该组成员每人得分。 3.教科研:积极撰写论文、出版专著、课题研究。在正 式刊物(增刊除外)发表一篇市级5分,省级及以上10分,

国家核心期刊发表记20分(与他人合作减半记分);主持课 题研究并圆满结题一项则县级3分,市级6分,省级10分, 国家级15分;出版有价值的教育教学专著记20分;上公开课或者优质课,县级3分,市级6分,省级10分;作经验介绍,县级3分,市级6分,省级10分。 4.考试:培训领导小组定期组织考试,考试采取百分制,每次按优秀(85分以上)、良好(70-84分)、合格(60—69分)分别记20分、15分、10分,不合格(60分下)不计分。 5.作业:根据培训实际内容布置作业,聘请评委对学员 作业评定,按优秀(85分以上)、良好(70-84分)、合格(60—69分)分别记20分、15分、10分,不合格(60分下)不计分。 6.其他:按相关规定计分。 1.加强对后备干部培训的考核,如实反映、登记培训情况;明确专人负责,如实记载培训学分,并将认证结果每年公示;严肃纪律,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一律取消违规登记的学分,并视情节予以通报批评,追究经办人的责任。 2.培训学分作为后备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

员工培训学分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员工的整体素质,建立学习型组织,并保障公司培训工作顺利进行,充分调动员工培训积极性,实现员工与企业同步发展,人事组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2.1 A 类学分为接受培训学分,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2 B 类学分为各级管理员对下属的培训学分,适用于公司管理层(各部门部长、项目经理、主办会计等); 2.3 C类学分为内部讲师授课学分,适用于公司内部讲师。 3.学分的定义 学分是指员工成功地完成某项培训科目所获得的分值单位,用于表明员工获得某种资质、文凭、技术证明或达到某个级别所需要的学习量,并掌握一定知识或技能。主讲人将获得相应时数的双倍学分,听课人员将获得相应时数的学分。例如:A讲师主讲课程为1小时,则A讲师获得1小时*2=2个学分,B/C/D为听课学员,将都获得1小时*1=1个学分。 4. 学分要求和目标 4.1 不同职位的员工全年学习培训学分要求有所不同,职位越高,学习培训学分要求越高。 4.2 年度累计A 类学分和B类学分的多少是员工晋级、晋升、年终奖金发放的参考依据之一。 4.3 中层管理人员在达到A类培训学分要求的同时还应达到B类学分要求,且B类学分中本部门培训分 数占比不得低于50%。 5.讲师来源 5.1内部讲师团队原则上由公司管理人员及各部门业务骨干组成,每个部门至少配备1名内部讲师。 5.2选拔流程:讲师认证申请→安排《培训培训师》→培训课程试讲→评委会评分→总经理核准认证结 果→颁发讲师资格; 5.3讲师C类学分年度达标值为20分,如管理人员被公司选拔为内部讲师,在年度内授课可同时享受 B、C类学分(具体讲师内部考核选拔细责见《内部讲师管理办法》CDTY-WIRS-11)。

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实施办法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水利职业学院 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更好发挥课外活动的育人功能,引导帮助学生完善智能结构,增强创新意识和动手能力,培养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水利职业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大学生素质拓展工作是学校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为必修学分。 第三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该获得10个以上素质拓展学分(在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职业资格与技能培训等3个方面分别获得2学分以上,在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学团活动与社会工作等2个方面分别获得1个学分以上)。学院将把此作为能否按时毕业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院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是学院施行素质拓展学分的领导机构,负责全院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的规划指导、认证监督等工作。 第五条各系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是素质拓展学分的基层组织实施单位,负责本系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的规划指导、学分认证填写等工作。 第六条学生在每学期初将个人上一学期素质拓展登记表(学分申请表)报班级大学生素质拓展小组,在系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指导下,班级素质拓展小组对学生个人学分申请进行审查,报院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核准后即可记入学分。 第七条素质拓展学分原则上应在前五个学期内修满,因特殊情况未修满10学分的学生,可以在第六学期初提出补修申请。补修需经系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审批,报院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备案。 第八条院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于每年的三月份对累计修满10个素质拓展学分的毕业生进行统一审核,确定无误后载入学生学籍档案,并通知学生本人。 第二章细则 第九条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学分评分细则 1.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在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方面应获得1学分及其以上。在此前提下,学院鼓励学生多修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学分。 2.参加党校和团校的各种培训班学习并结业者,根据结业证书分别记0.5、0.3学分。 3.在学院组织的思想教育或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竞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记2、1.5、1学分;集体项目获奖者,每人分别记1、0.8、0.5学分,参加正式比赛未获奖者,可记0.1学分。

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

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 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 **公司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讨论稿)一、总则“职工培训”和“研发创新”是我公司管理的两把利剑,是公司的文化标志。公司有义务开展各种形式的职工教育和培训。培训是提高职工思想素质和业务技能的重要方法。因此,经公司认真研讨,特制定本办法。 二、员工学分标准人力资源部作为公司职工教育的专门机构。公司所有员工执行教育培训积分制度,即:在一个年度内应修满100分,如不足100分,应补修,直到修满100为止,超过100分的可计入下一年度的培训学分,但转入下年度的最多不超过20分。 三、学分获得的方法及途径培训由人力资源培训部制定月度培训计划、聘用师资力量、协调培训 1、受训 按考试成绩60分以下不计分,60-80计3分,80-100计4分,100计5分。 3、其他学习分年度内获得与本职相关的证书(以证书原件到培训部登记为准,与第一项不重复计分(按高分计)),5分/证 4、从事项目研究的,研究成果分组织并完成项目取得专利、高新技术等相关证书,主要承担者5分/项目 5、带徒分本年度从事并完成带徒工作的,5分/徒 6、培训主讲分获得内部培训师资格,并担任公司或部门培训的主讲,按第1条同听课者享受相同分数。 四、奖惩措施培训学分与年终奖、升职、员工聘用、职称评定直接挂钩年终奖:培训学分的完成情况作为员工年终奖考核的一项指标,不足100分的,按差一分扣年终奖的1%作为处罚,超过120分,按多一分奖年终奖的1%作为奖励,最多不超过20%; 升职:年度未修满100分的不予升职,同等条件下历史培训学分高的优先考虑;

员工聘用:年度累计培训学分未达到80分的,原则上在下一年度不再续聘。 职称评定:年度培训学分未达到100分者,原则上不能参与下一年度的职称评定。 五、实施细则公司人力资源培训部应收集、汇总和保管公司全员的培训记录,完善培训资料,为每一位员工建立《员工个人培训学分档案》。新入职员工在入职时发放《个人培训学分记录表》,老员工在每年年终时发放下一年度《个人培训学分记录表》并回收本年度《个人培训学分记录表》。本《个人培训学分记录表》对每一员工是唯一的,年终时作为年度培训学分统计的依据。 参加公司及部门培训时需携带本《个人培训学分记录表》,在培训过程中由人力资源培训部人员进行登记填写(包括培训主讲)。 参与社会组织的经人力资源培训部认可的各类培训,外出前告知人力资源培训部做好备案,回来后需携带相关培训证明和《个人培训学分记录表》到人力资源培训部做好登记。 从事其他提高自身素质学习的在每年12月由本人携带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的《个人培训学分记录表》到人力资源培训部登记。 个人培训学分应按季公布,并在每年一月十日前由人力资源培训部对上一年度个人培训分数做好统计、整理,并全公司张贴公示,如有异议,应在公示后一周内提出。 年度个人培训学分记录表姓名: 档案号: 序号培训

员工培训学分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和完善培训管理体系,提高员工的培训积极性及参与度,进一步提升培训效果及其成效性,明确培训与员工个人业绩及其发展之间的关系,将怡和和儒龙打造成一个高效创新的学习型组织。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四川儒龙医药有限公司、四川省巴中怡和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所有正式员工。 三、管理规定 3.1课程设计 3.1.1课程分类:根据培训课程学习性质,将培训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二种; 3.1.2必修课:指该职位必须参加培训并获得学分的课程,课程内容为完成本职工作职责必备的工 作技能或素质要求; 3.1.3选修课:指与该职位工作内容或职责相关联的素质课程,并能更好地支持其完成本职工作或 扩大其知识面或作为今后晋升的条件而设计的培训课程内容; 3.2学分设计 3.2.1 以各岗位的素质模型要求设计培训课题,根据不同岗位或不同课程来确定每个课程的积分, 单个课程学分最高2分(核心素质课程),最低1分(其他课程),低层级职位可以修更高层次的课程并得学分,高层级职位可以修更低层次的课程,但不得学分; 3.2.2 素质课程不包括因企业文化或提升绩效所需要的临时性补充培训课程(如企业文化、制度或 流程讲解、日常工作案例分析、临时性课程等); 3.2.3 各岗位在每个课程培训后并经考核合格才能获得相应的学分,否则需要重新参加这个课程的 培训,直到考核或考试合格后方能积分; 3.2.4 门店员工的专业知识培训以季考中相应的专业知识考试成绩为依据,该专业知识考试得分在60%及以上者视为合格并得学分,得分在60%以下者视为不合格且不得学分; 3.2.5 各职能部门内部组织的本职能的专业知识或专业素质培训也可纳入积分范围,但必须提供完 整的培训讲义、培训记录及签到表、考试题目库等资料,并须经人力资源部审核,由人力资 员工培训学分管理制度 编 号 人管2011—001 版 次 01 ■ 通用 □衔接 □ 部门 □临时 编 制 周美军 复 核 唐平 陆富德 审 批 肖斌 签 发 李笃维 日 期 2011.10 日 期 2011.10 日 期 2011.10 日 期 2011.10 阅 文 范 围 ■ 全体员工 □ 店长级 □ 部长级 □ 经理 室 执行日期 2011.11.1 精品word 文档可以编辑(本页是封面) 【最新资料 Word 版 可自由编辑!!】

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

济宁学院附中高新区校区教师 校本培训学分计算和管理办法(试行) 为推动我校教师校本研修工作深入开展,全面提升教师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进一步规范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工作,按照《济宁市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工作实施细则学分折算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市、区教育部门关于开展校本培训、校本教研和校本研究的有关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为依据,立足本校发展实际,充分发挥教育信息技术的作用和优势,以解决学校教育教学中存在的现实问题和突出问题为突破口,以学习、研究和落实新课程理念为重点,以问题研究和课题研究为依托,以自我反思、同伴互助、专家引领为基本途径,全面提高教师综合素质,促进科研型骨干教师的成长,实现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和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二、学分认定对象 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对象为我校全体在职专任教师。 三、学分认定机构 成立校本培训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校本培训领导协调工作。 组长:张新宽 副组长:孔祥明 组员:教务处、教科室、人事处 四、学分认定流程 页脚内容1

教师校本研修学分认定,由学校统一管理,由教科室具体负责。学分登记人由学校信息管理员王文老师担任。学分管理小组负责对材料的审核和学分计算,教师学分按学年度进行登记。每年8月31日前完成上半年学分登记,12月31日前完成下半年学分登记。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教科室要发挥专业引领、业务推动的作用,创新校本研修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校本研修各项管理制度及考评办法,充分调动教师参与校本研修的积极性、主动性,构建教师继续教育长效机制。 (二)严格工作规程。教务处要加强指导,认真做好教师校本研修任务的审核认定,力争做到总体把握、客观评估、规范审核、科学认定。 (三)强化学分管理。教师培训的学分登记,实行信息化管理,由学校指定专人负责、集中登记。每年2月,教科室向全体教师公示上一年度教师研修学分登记情况。 (四)有关事项说明。教师在五年一个培训周期内,经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脱产参加相关学科领域(专业)学历(学位)教育学习二年以上,并取得国家认可的毕业(学位)证书者,视为完成本周期全部培训学分。教师参加连续2个月以上的国家级或省级脱产集中培训,经考核合格者,视为完成本周期内全部培训学分。新教师在试用期内须修完不少于120学时的岗前培训,培训学分从转正后计算并登记。 六、校本培训内容 1.师德教育 (1)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切实提高全市教师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精心打造一支师志坚、师品高、师风正、师学勤、师纪严的教师队伍。(2)以“学生心理”专题为主,开展以“关爱每一名学生”为工作主题的教育活动,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家校关系。用校本培训活动搭建平台,以问题为起点,在用心教书育人的过程中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提升职业素养和职业品位。 2.教师专业技能训练 (1)加强新课程标准的研究与学习,努力提高教师的理论水平。课程改革是实施素质教育的核心环节,要把推进课程改革作为重点工作,通过开展理论学习,使教师的教学水平有所提高。 页脚内容2

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办法

盐城工学院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要求,积极探索新的人才培养模式及其实现途径,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倡导学生个性发展,激发学生潜能,培养学生的主动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规范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素质拓展学分包括知识拓展学分和技能拓展学分。知识拓展学分是学校统一开设的校级选修课程;技能拓展学分是指学生结合理论学习、技能训练,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独立或在教师指导下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技能培训、学科竞赛、文艺体育及各类社会实践,取得具有一定意义的成果,经学校审定批准给予认定的学分。知识拓展选修学分不得少于2学分,由学生在第二至第六学期开学前参照培养方案要求自行上网选课,不足学分可以由技能拓展学分替代,成绩以合格计;技能拓展学分不得少于2学分。 本认定办法所指的素质拓展学分主要针对技能拓展学分部分。 第三条凡我校普通全日制学生在弹性学制年限内必须取得培养方案规定的最低素质拓展学分,方可向学校申请毕业,素质拓展学分与其他课程学分不重复计算,也不互换。 第二章认定机构 第四条学校成立校院两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委员会。学校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委员会由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任主任委员,教务处、学生处、团委等部门及各教学单位负责人为委员。学校认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教务处,办公室主任由校教务处处长兼任,负责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的指导、项目审核及学分认定检查工作。各学院成立由院长、党总支书记、教学副院长、党总支副书记、学生科长、教务科长、专业系(课程组、实验中心)主任组成的学院素质拓展认定分委会,负责本单位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的规划指导、审查登记与录入。分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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