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字规范知识(打印)

语言文字规范知识问答

1.主管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是哪个机构?

2.我国宪法对语言文字工作有何规定?

3.根据宪法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何时开始施行?

4.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有何意义?

5.什么是国家通用的语言文字?

6.什么是普通话与规范汉字?

7.当前,我国推广普通话的方针是什么?

8.语言文字规范化的重点在哪些领域?

9.推广普通话是促使公民普遍具备普通话应用能力,在哪些场合说普通话?

10.推广普通话是否要人为地消灭方言?

11.普通话水平等级标准有哪些规定?

12.以普通话为工作语言的人员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要求是什么?

13.哪些行业实行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制度?

14.每年什么时候是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

15.学校语言文字工作“三纳入一渗透”是指什么?

16.《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主要规范的是哪些领域的用语用字?

17.《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所称的“公共服务行业”主要是指哪些行业?

18.公共服务行业应在哪些范围内必须使用规范汉字?

19.什么是不规范汉字呢?

20.国家推行规范汉字是否要废止或者消灭繁体字、异体字?

1.主管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是哪个机构?

主管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是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我国宪法对语言文字工作有何规定?

我国宪法总纲第十九条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3.根据宪法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何时开始施行?

由九届人大十八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经江泽民主席签发于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4.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有何意义?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应当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有利于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有利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5.什么是国家通用的语言文字?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6.什么是普通话与规范汉字?

普通话是全国通用的语言。普通话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

规范汉字是指经过整理简化的字和未经整理简化的字。

7.当前,我国推广普通话的方针是什么?

当前我国推广普通话的方针是:“大力推行、积极普及、逐步提高。”

8.语言文字规范化的重点在哪些领域?

推广普通话的四个重点领域是:国家机关、教育系统、广播影视、公共服务行业。当普通话成为学校教学语言、成为机关工作语言、成为宣传语言、成为社会交际语言时,便是基本普及了普通话。

国家推行规范汉字的重点是:学校教育教学用字,机关公务用字,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媒体用字,公共场所的标牌、宣传标语、广告等用字。

9.推广普通话是促使公民普遍具备普通话应用能力,在哪些场合说普通话?

推广普通话是促使公民普遍具备普通话应用能力,在正式场合和公共交际场合说普通话。

10.推广普通话是否要人为地消灭方言?

推广普通话并不是要人为地消灭方言,主要是为了消除方言隔阂,以利社会交际。推广普通话是要求会说方言的公民,还要会说普通话。而且也并不要求公民在所有场合都讲普通话,只是在一些正式场合,如学校、机关、服务场所等讲普通话。从语言发展来讲,普通话和方言也处于不断丰富、融合的过程中,方言在语音、词汇等方面逐渐向普通话靠拢,普通话也不断从方言中吸纳词汇,以丰富自己。在推广普通话的同时,方言还将在一定领域和特定地区长期存在。

11.普通话水平等级标准有哪些规定?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于1997年12月5日发布了《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试行)》,将普通话水平划分为三个级别,每个级别内再划分两个等次。语音、词汇、语法总失分率不超过百分之三的为一级甲等,不超过百分之八的为一级乙等,不超过百分之十二的为二级甲等,不超过百分之二十的为二级乙等,不超过百分之三十的为三级甲等,不超过百分之四十的为三级乙等。

12.以普通话为工作语言的人员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要求是什么?

国家级和省级电台电视台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应达到一级甲等,其他电台电视台播音员、节目主持人不低与一级乙等,一般教师不低于二级乙等,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普通话教师和语音教师不低于一级乙等,

国家公务员不低于三级甲等。面向公众服务的人员的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三级甲等;公共服务行业播音人员的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甲等。

13.哪些行业实行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制度?

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必须使用普通话进行教学,而且还要接受测试并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1954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教师,应当鼓励他们使用普通话进行教学,并不断提高普通话水平。广播电台、电视台实行播音员、节目主持人持证上岗制度。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公务员达到普通话三级甲等以上水平;对1954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公务员不作达标的硬性要求,但鼓励努力提高普通话水平。

14.每年什么时候是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

为了更持久更广泛地开展推广普通话的社会宣传,1997年国务院第134次总理办公室会议批准国家语委的请示,决定自1998年起,每年9月份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

15.学校语言文字工作“三纳入一渗透”是指什么?

各级各类学校在全国普及普通话事业中承担着重要的历史责任。全社会普及普通话的基础在学校教育,特别是基础教育。所谓“三纳入一渗透”就是要求学校“把普及普通话的要求纳入培养目标,纳入管理常规,纳入教师基本功训练,渗透到德智体美和社会实践等各项教育活动中”。

16.《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主要规范的是哪些领域的用语用字?

本法主要规范的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中的政府行为和大众传媒、公共场合的用语用字,针对的是国家机关、学校、出版物、广播电台、电视台、影视屏幕、公共设施及招牌、广告、商品包装和说明、企事业组织名称、公共服务行业和信息技术产品中的用语用字,对个人使用语言文字只做引导,不予干涉,并不要求每个公民在任何场合都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17.《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所称的“公共服务行业”主要是指哪些行业?

主要是指:商业、邮电、文化、铁路、交通、民航、旅游、银行、保险、医院等行业。公共服务行业的职工在工作中应当以规范汉字为服务用字,提倡以普通话为服务用语,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贯彻执行。

18.公共服务行业应在哪些范围内必须使用规范汉字?

公共服务行业的公文、公章、名称牌、票据、报表、标牌、指示牌、说明书、电子屏幕、广告、宣传材料、公共场所设施的标志牌以及企事业组织名称等必须使用规范汉字。需要加注汉语拼音的,应书写在规范汉字的下方,汉语拼音的拼写要符合《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的规定。

19.什么是不规范汉字呢?

所谓不规范的汉字是指书写已经淘汰的异体字,已经简化的繁体字,已经废止的“二简字”和错字、别字。

20.国家推行规范汉字是否要废止或者消灭繁体字、异体字?

汉字规范化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国家推行规范汉字,并不是要废止或者消灭繁体字、异体字,也不是要求在所有的场合都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而是把繁体字、异体字的使用限制在一定的范围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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