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单质押贷款管理办法

仓单质押贷款管理办法
仓单质押贷款管理办法

昆明市东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仓单质押

贷款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信贷业务管理,顺应市场形势,保障东川区联社仓单质押贷款业务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合同法》、《贷款通则》、《云南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等法律法规,经区联社研究审议,根据东川实际情况制定了《昆明市东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仓单质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及时上报区联社。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昆明市东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仓单质押

贷款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顺应市场形势,大力开展新业务,保障东川区联社仓单质押贷款业务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合同法》、《贷款通则》、《云南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区联社营业部及各信用社所开展的仓单质押贷款业务。

第二章仓单质押的设定

第三条标准仓单是指:指定仓库在完成入库商品验收、确认合格并签发《货物存储证明》后,按统一格式制定并经有关部门注册可以在市场上流通的实物所有权凭证。标准仓单的表现形式为《标准仓单持有凭证》,有关部门依据《货物存储证明》代为开具。

第四条仓单质押业务是指现货市场上原材料的生产、加工、销售的工业、商贸等企业以其仓单所有权为质押向农村信用社申请短期借款的行为。

第五条仓单质押的种类和含义。

本办法规定的仓单质押贷款业务主要有两大形式。

一是现有存货的仓单质押贷款,其基本要点是:货主企业把货物存放在仓储企业中,然后凭货物仓储凭证——仓单向信用社申请贷款,信用社根据货物的价值向货主提供一定比例的贷款,而由仓库代理监管货物。

二是拟购买货物的仓单质押贷款,即保兑仓业务,它相

对于前者的特点是先票后货,即信用社在买方客户交纳一定的保证金后开出承兑汇票,收票人为生产企业,生产企业在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后按银行指定的仓库发货,货到仓库后转为仓单质押。

第六条用于仓单质押贷款的货物必须满足的条件。

质押仓单项下的货物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所有权明确,无形损耗小,不易变质,易于长期保管,市场价格稳定,波动小,不易过时,适应用途广,易变现,规格明确,便于计量,产品合格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第三章仓单质押贷款的原则

第七条办理仓单质押贷款应遵守的原则:

1.合法性原则。开展仓单质押贷款业务首先要做到合法经营,贷款业务要符合国家金融、信贷业务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信贷政策。同时,仓单质押贷款的程序要合法,对借款人的资格、还贷能力,信贷资金使用状况,借款手续是否完备等有关事项必须事先审核,事中跟踪,确保每个环节不出现纰漏。

2.防范风险原则。信用社在办理仓单质押贷款业务时应确保仓单的真实有效。具体防范措施包括:指定印刷、固定格式、预留印鉴、由指定专人送至信用社,并在仓单上和银企合作协议中申明;由借款人保证仓单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否则因此产生的贷款资金风险由借款人负完全责任。

3.审慎确定借款人的原则。质押贷款是商业银行的常规

贷款业务之一,也是商业银行获取盈利的一个途径。因我联社刚开始次业务,所以开展此业务既要讲究安全性、流动性,也要注重盈利性。虽然仓单质押贷款经济风险偏低,但银行在办理贷款之前也要慎重选择和审核贷款对象。应本着择优原则、价值保证原则、贷款安全归还原则确定贷款对象。

第四章仓单质押贷款的比例和期限及费用的设定

第八条仓单质押贷款比例的确定。

可以根据货物存放地的市场价或生产商与交易商签订的购销暂定价来认定仓单价值。同时通过分析该种货物三年来的市场价格波动情况来判定其波幅空间,波幅小的折扣率可以大一些,七折甚至八折;波幅大的折扣率则必须有所下降,六折或五折不等。作为补充保证,还应设立风险保证金制度。

第九条仓单质押的期限设定。

由信用社与借款人共同商定,但质押期限最长为6个月。

第十条仓单质押保证金的缴纳比例。

为了防范因货物贬值等因素引起的仓单价值风险,借款人应缴纳申请贷款额度20%的保证金。

第五章仓单质押贷款流程

第十一条仓单质押贷款程序包括:建立信贷关系、贷款受理、贷款调查、贷款审查、贷款审议审批与报备、贷款发放、贷后管理等,如下图:

第十二条建立信贷关系及贷款受理:

(一)受理客户仓单质押贷款申请,向客户出示所需资料清单;

(二)与客户签订信贷关系协议书,严格审查客户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备性;

第十三条贷款调查:

(一)查验客户资料,确保客户资料真实、有效、合法;

(二)调查客户资信情况及财务经营状况及货物的市场行情等。

(三)撰写调查报告。

第十四条贷款审查:

(一)联社业务发展部门对基层社提交的贷款资料的真

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进行严格认真的审查。

(二)撰写审查报告。

第十五条贷款审议与审批:

联社贷款审批委员会根据调查及审查报告真实、合法、有效性在权限范围内审批贷款,并由联社理事长作最后审定。

第十六条贷款发放:

签订借款合同及仓单质押合同。

办理仓单质押手续。

柜台帐务处理。

第十七条贷后管理:

(1)档案管理。对借款人及担保人资料及时入档,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2)贷后尽职检查。基层客户经理按规定对贷款用途及仓单所载货物的价值变化情况进行及时地检查和详细地记录。

(3)及时收回贷款本息。

第六章违约责任与债务清偿

第十八条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借款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一)在仓单质押合同规定的质押期限届满时,借款人未付足质押《仓单》所载贷款本息;

(二)因货物价格指数下降至基期价格的80%,借款人未向贷款人相清降相应贷款本金;

(三)严重影响贷款人合法权益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如发生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借款人违约情形,贷款人按合同规定处置质押《仓单》所载的商品。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昆明市东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负责解释、修改。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下发日起施行。

仓单质押融资管理办法

宁波大宗商品交易所仓单质押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发表时间:2012-09-19 13:50:07 来源:宁波大宗商品 交易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宁波大宗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业务发展,鼓励交易商积极入市参与交易交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宁波大宗商品交易所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交易所交易规则,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仓单质押是指出质人将其拥有的交易所注册仓单或拟交收仓单作为债权的担保移交给出借人。 第三条交易商取得的仓单质押资金用途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主要用于交易商短期资金周转,不得以任何形式流入证券市场、期货市场和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 第四条参与仓单质押融资业务的交易商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经交易所资格审定并持有注册仓单或拟交收仓单的交易商; (二)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且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 (三)有必要的组织机构、经营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四)有固定经营场所,合法经营,经营范围内应包括质押仓单所载商品的生产、使用或销售,并拥有稳定的货物来源和销售渠道; (五)持有人民银行核发的贷款卡; (六)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同、偿还债务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七)企业主要股东和经营者无不良记录; (八)经合作银行评级授信,符合合作银行信用评级标准; (九)能遵守国家金融法规政策及银行有关规定; (十)在合作银行开有基本结算户或一般结算户。 第五条交易所、交易商与出借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仓单质押流程 第六条注册仓单质押融资,是指交易商将自有的未被冻结的注册仓单作为质押向出借人申请融资,出借人基于一定质押率向其发放短期融资。 拟交收仓单是指交易商在交易所基于买入订货而产生的相应债权。拟交收仓单质押融资,是指交易商以拟交收仓单作为融资申请基础,并承诺以交收后获得的仓单作为质押,向出借人申请融资,出借人基于一定比率为其提供支付交收款项的短期融资。 第七条注册仓单质押融资业务: (一)交易商与出借人签署《质押协议》和《借款合同》。 (二)出借人将交易商提交的《出质通知书》审核后给交易所,申请冻结该注册仓单。 (三)交易所冻结该注册仓单,签发《出质通知书确认函》给出借人。 (四)出借人放款给交易商。 第八条拟交收仓单质押融资业务:

大商所标准仓单质押流程

标准仓单银行质押融资业务流程 大连商品交易所在协助客户与商业银行办理标准仓单质押融资业务时,采用专用通道管理模式,即银行以总行名义向交易所申请取得质押登记及质权行使专用通道,用于办理标准仓单质押登记等业务。 目前,已与大商所签订有效协议并开通专用通道的银行包括:中国光大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平安银行、大连银行、中国民生银行。 一、质权人办理标准仓单质押业务流程 1. 质权人为客户办理标准仓单质押登记前,需在专用通道下为客户开设编码。 2.质权人、出质人、出质人所在期货公司在《大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质押登记申请表(专用通道)》(见附件1,以下简称《质押申请表》)加盖印章,《质押申请表》一式四份。质权人授权人与期货公司人员持《质押申请表》、《质押担保合同》原件到交易所。 2.交易所核对质押申请资料是否完备、准确,检查申请质押登记的仓单是否处于流通状态。 3.交易所检查无误后,将对应的仓单由期货公司客户名下转让到质权人该客户名下,并予以冻结。 4.交易所在《质押申请表》上加盖业务印章,《质押申请表》一式四份,交易所、质权人、出质人、期货公司各留存一份。

二、质权人办理标准仓单解除质押业务流程 1.质权人、出质人、出质人所在期货公司在《大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质押解除登记申请表(专用通道)》(见附件2,以下简称《解除申请表》)加盖印章,《解除申请表》一式四份。质权人授权人与期货公司人员持《解除申请表》到交易所。 2.交易所核对解除申请资料是否完备、准确。 3.交易所检查无误后,将冻结的标准仓单解冻,然后将仓单由质权人客户名下转让至期货公司该客户名下。 4.交易所在《解除申请表》加盖业务印章,《解除申请表》一式四份,交易所、质权人、出质人、期货公司各留存一份。 注:(1)质权人公章为质权人总行授权分支机构在交易所留存的印章。(2)出质人所在期货公司公章为期货公司在交易所留存的授权章。(3)质权人提交给交易所的质押担保合同为原件。

仓单质押贷款管理办法.

昆明市东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仓单质押 贷款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信贷业务管理,顺应市场形势,保障东川区联社仓单质押贷款业务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合同法》、《贷款通则》、《云南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等法律法规,经区联社研究审议,根据东川实际情况制定了《昆明市东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仓单质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及时上报区联社。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昆明市东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仓单质押 贷款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顺应市场形势,大力开展新业务,保障东川区联社仓单质押贷款业务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合同法》、《贷款通则》、《云南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区联社营业部及各信用社所开展的仓单质押贷款业务。 第二章仓单质押的设定 第三条标准仓单是指:指定仓库在完成入库商品验收、确认合格并签发《货物存储证明》后,按统一格式制定并经有关部门注册可以在市场上流通的实物所有权凭证。标准仓单的表现形式为《标准仓单持有凭证》,有关部门依据《货物存储证明》代为开具。 第四条仓单质押业务是指现货市场上原材料的生产、加工、销售的工业、商贸等企业以其仓单所有权为质押向农村信用社申请短期借款的行为。 第五条仓单质押的种类和含义。 本办法规定的仓单质押贷款业务主要有两大形式。 一是现有存货的仓单质押贷款,其基本要点是:货主企业把货物存放在仓储企业中,然后凭货物仓储凭证——仓单向信用社申请贷款,信用社根据货物的价值向货主提供一定比例的贷款,而由仓库代理监管货物。 二是拟购买货物的仓单质押贷款,即保兑仓业务,它相

标准仓单的注销

大连: 仓库标准仓单的注销 所有的豆粕标准仓单在每年的3、7、11月份最后一个工作日之前必须进行标准仓单注销。 所有的豆油标准仓单在每年的12月份最后一个工作日之前必须进行标准仓单注销。 所有的焦炭标准仓单在每年的3月份最后一个工作日之前必须进行标准仓单注销。 棕榈油标准仓单在每个交割月份最后交割日后3个工作日内注销。 厂库标准仓单的注销 厂库标准仓单的注销日期同仓库标准仓单。 境内生产的线型低密度聚乙烯申请注册标准仓单的,申请注册日期距商品生产日期不得超过180(含180)个自然日;境内生产的聚氯乙烯申请注册标准仓单的,申请注册日期距商品生产日期不得超过120(含120)个自然日。 境外生产的线型低密度聚乙烯申请注册标准仓单的,申请注册日期距商品《进口货物报关单》进口日期(或者《进境货物备案清单》进境日期)不得超过180(含180)个自然日;境外生产的聚氯乙烯申请注册标准仓单的,申请注册日期距商品《进口货物报关单》进口日期(或者《进境货物备案清单》进境日期)不得超过120(含120)个自然日。 所有的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玉米、线型低密度聚乙烯、聚氯乙烯标准仓单在每年的3月份最后一个工作日之前必须进行标准仓单注销。 郑州: 白糖交割标准及升贴水相关规定 基准交割品: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白砂糖》(GB317—2006)(以下简称《白糖国标》)规定的一级白糖。 替代品及升贴水:

(1)符合《白糖国标》的一级和二级(色值小于等于170IU)的进口白糖(含进口原糖加工而成的白糖)可以交割; (2)色值小于等于170IU,其他指标符合《白糖国标》的二级白糖,可以在本制糖年度(每年的10月1日至次年的9月30日)的9月和该制糖年度结束后的当年11月合约替代交割,贴水标准为50元/吨。 自新年度(每年九月一日)起,交易所开始接受新年度一号棉的报验申请。 入库棉花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棉花包装》(GB6975-2007)规定的Ⅰ型号棉包(227±10公斤),且须附有检验证书及原码单 标准仓单有效期 各品种标准仓单有效期分别如下: 强麦:N年生产的小麦注册的标准仓单,有效期至N+2年7月最后1个工作日。 硬麦:N年注册的仓单,在N+1年的7月份合约贴水30元/吨,9月份合约贴水60元/吨。N+1年9月合约交割结束后,于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含该日),N年注册的仓单必须全部注销。 一号棉:N年生产的棉花注册的标准仓单,有效期至N+2年3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白糖:N制糖年度(每年的10月1日至次年的9月30日)生产的白糖所注册的标准仓单有效期为该制糖年度结束后当年11月份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含该日)。 菜籽油:N年6月1日起注册的菜籽油标准仓单有效期至N+1年5月份最后一个工作日(含该日)。 PTA:每年9月第12个交易日(不含该日)之前注册的PTA标准仓

期货公司标准仓单质押业务及案例分析

标准仓单质押贷款业务案例 一、产品定义标准仓单是指符合交易所统一要求的,由商品(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在完成入库商品验收、确认合格后由指定仓库签发给货主的,并经交易所注册生效的标准化实物提货凭证。 标准仓单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其自有的仓单作为质押担保向我行申请用于其正常经营活动资金周转所需的短期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业务。 二、产品意义 标准仓单作为一种权利凭证,集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于一体,相对于其他质押品来说,标准仓单更加安全,流动性更强。此外,基于期货市场标准仓单还具有价值公开透明,监管便利、变现力强等优 势,因此,标准仓单作为质押物将使银行贷款更安全,它使银行不再单纯看重企业的财务报表,而是更加关注标准仓单价值的波动性,只要有标准仓单就能取得银行贷款。同时银行可借助期货市场成批开拓信贷客户,降低各种营销成本,增加获利。 三、产品特点 1、有效解决企业担保难问题,当企业无固定资产作为抵押,又寻找不到合适的保证单位担保时,可以自有的标准仓单作为质押向我行取得贷款; 2、由于标准仓单的价值公开、透明、流动性强、易于变现,所 以该产品自偿性好,风险低;

3、能缓解企业因库存商品而造成的短期流动资金不足的状况; 4、质押仓单项下货物允许周转,可采取以仓单置换仓单的方式。 四、适用企业从事与其自有标准仓单商品品种相关联的生产、加工和贸易活动,并且需要短期资金周转需求的企业。商品品种包括棉花、大豆、菜籽油、糖、强麦、硬麦、玉米、塑料、铜、铝,黄金和锌等。 五、案例分析及业务操作流程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一直是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之一,某棉花公司是主营棉花收购业务的企业,规模属中小型,长期在新疆库尔勒租场收购棉花,直接供应石家庄周边各县、市的纺织厂,为我市棉纺织行业提供货源。去年,随着该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面临为收购棉花缺少短期流动资金的困难。于是,该公司将所有资信材料备齐,向其他银行申请短期贷款,但是却因为没有符合银行要求的担保而被拒之门外。这些银行的考虑是:该公司固定资产少,缺乏有效的抵押物和担保措施,信用不足,贷款风险较大。 该公司抱着试试看的心里找到建行,我行马上组织专业客户经理进行实地考察,经调查分析,由于该公司是一棉花贸易公司,而且棉花原料具有明显的季节性特点,阶段性库存比较多,所以该公司具有固定资产少,流动资产大的特点,尤其是棉花存货较高,占压其大部分流动资金造成资金紧张。但是该公司也有自身的优势,其经营模式比较成熟,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盈利稳定,截至2007 年底,销售收入比去年增长60%,在我市批发行业中处于上游水平,市场前景较好。该公司存货棉花是大宗原材料商品,价格公开、透明,价值容易确定,并且依托期货交易所变现力较强,如果采取棉花的标准仓单质押贷款既有利于缓解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流动资金紧缺的问题,又有利于银行控制信贷风险。

仓单质押基本知识

仓单中小企业融资又称为“仓单质押中小企业融资”,是指申请人将其拥有完全所有权的货物存放在商业银行指定的仓储公司(以下简称仓储方),并以仓储方出具的仓单在银行进行质押,作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银行依据质押仓单向申请人提供用于经营与仓单货物同类商品的专项贸易的短期中小企业融资业务。 仓单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特点 1、仓单中小企业融资与特定的生产贸易活动相联系,是一种自偿性贷款。一般的,贷款随货物的销售实现而收回,与具有固定期限的流动资金贷款、抵押贷款相比,周期短、安全性高、流动性强。 2、适用范围广。仓单中小企业融资不但适用于商品流通企业,而且适用于各种生产企业,能够有效地解决企业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难的问题。当企业缺乏合适的固定资产作抵押,又难以找到合适的保证单位提供担保时,就可以利用自有存货的仓单作为质押申请贷款。 3、质押物受限制程度低。与固定资产抵押贷款不同,质押仓单项下货物受限制程度较低,货物允许周转,通常可以采取以银行存款置换仓单和以仓单置换仓单两种方式。质押物受限制程度低,对企业经营的影响也较小。 4、仓单中小企业融资业务要求银行有较高的风险监控能力和较高的操作技能。仓单中小企业融资中,抵押货物的管理和控制非常重要,由于银行一般不具有对实物商品的专业管理能力,就需要选择有实力、信誉高的专业仓储公司进行合作。同时,银行需要确认仓单是否是完全的货权凭证、银行在处理仓单时的合法地位、抵押物价值的评估等问题。 仓单中小企业融资的作用 仓单中小企业融资是现代生产经济条件下企业物资流动、经营活动与银行中小企业融 资活动有机融合在一起的、多方得益的一种中小企业融资模式。 1、对中小企业融资企业的作用。通过以存货作抵押,解决了中小企业缺乏固定资产作抵押、担保难的问题,盘活了存货资金,有助于企业获得银行贷款支持;存货资金的盘活,使企业的存货周转速度加快,有助于企业获取采购的主动权,同时能够使企业增加销售客户,扩大市场份额;存货资金的盘活,也就是经营资金的节约;通过与银行的中小企业融资活动,能够为后续的中小企业融资活动奠定良好的基础。 2、对仓储公司的作用。通过与银行的合作协议,通过提供保管、监管、保证服务,为服务企业获得银行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了保证,从而能够加深仓储公司与服务企业的业务合作关系;通过提供金融服务功能,可以增加仓储公司的客户数量。 3、对银行的作用。通过三方合作,解决了存货抵押监管难的问题,通过仓储公司的保管、保证,有助于实现信贷风险控制的目标,扩大业务范围,增加客户规模。质押中小企业融资与信用中小企业融资相比,有仓储公司负责监管,质押物变现能力强,因此,信贷资金风险较低。而且在贷款收益之外,还可以获得包括结算、汇兑差价等中间业务收入。 通过仓单中小企业融资开展金融服务,对于中小企业、银行、第三方仓储公司(或物流公司)都具有重要作用,不仅有助于提高企业的资金使用效率,而且能够有效地解决中小企业担保难、抵押难的贷款问题,提高银行的资源分配效率。 仓单中小企业融资的模式 仓单中小企业融资在实践中有多种做法,为了满足企业的需求,便利企业中小企业融资和经营,银行也在不断创新,不断在仓单中小企业融资模式的基础上拓展新的中小企业融资模式。目前国内外金融机构的仓单中小企业融资模式主要有以下四种:

管理制度郑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郑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办法

郑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办法 (2009年3月28日第五届郑州商品交易所理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为保障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商品期货交割业务的正常进行,规范标准仓单的管理,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交易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标准仓单的注册、流通和注销等业务,按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交易所、会员、客户、指定商品交割仓库(以下简称交割仓库)及指定质检机构(以下简称质检机构)办理和标准仓单有关的各项业务,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标准仓单 第四条标准仓单是指交割仓库完成入库商品验收、确认合格且签发《货物存储证明(保证)书》等后,经交易所注册,可用于证明货主拥有实物或者可予提货的财产凭证。 第五条交易所通过计算机系统办理标准仓单的注册、交割、转让、充抵保证金和注销等业务。会员或客户使用标准仓单向商业银行等第三方提供担保的,须向交易所办理标准仓单质押登记手续。未经交易所办理质押登记的,不得约束其他会员或客户等第三人。 第六条标准仓单的生成包括交割预报、入库验收、质量检验、交割仓库申请注册及交易所办理注册等环节。 第七条标准仓单分为通用标准仓单和非通用标准仓单俩种。 第壹节通用标准仓单 第八条通用标准仓单是指标准仓单持有人按照交易所的规定和程序能够到仓单载明品种所于的交易所任壹交割仓库选择提货的财产凭证。 适用通用标准仓单的具体品种由交易所公告。 第九条通用标准仓单载明的内容包括:会员号、会员名称、客户交易编码、品种、标准仓单数量、冻结数量、充抵数量等。

第十条交割仓库向标准仓单持有人承担质量及数量责任。通用标准仓单流通转让的,其载明货物的权利及风险相应转移。 第二节非通用标准仓单 第十壹条非通用标准仓单是指仓单持有人按照交易所的规定和程序只能到仓单载明的交割仓库提取所对应货物的财产凭证。 适用非通用标准仓单的具体品种由交易所公告。 第十二条非通用标准仓单载明的内容包括:会员号、会员名称、客户交易编码、品种、标准仓单数量、交割仓库、检验时间、标准仓单编号、冻结数量、充抵数量等。 第十三条非通用标准仓单由交割仓库承担正常仓储保管责任。仓单转让人向仓单受让人承担质量责任。 自接受仓单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非通用标准仓单受让人应当对仓单所载明货物的质量进行检验;逾期未检验的,风险自担。 第三章交割预报 第十四条客户或者非期货公司会员向交割仓库发货前,应当由会员填写《交割预报单》,且以书面形式或者交易所认可的其他形式向交割仓库预报。 预报数量较大的,交易所能够要求货主提供拥有商品的关联证明。特殊情况下,交易所能够要求交割仓库优先批准有近期月份持仓的交割预报。 第十五条自接到会员《交割预报单》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交割仓库应当以书面形式或者交易所认可的其他形式回复会员能够接收的商品数量。自接到交割仓库同意入库的回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之内,会员应当向交割仓库缴纳30元/吨的交割预报定金。交割仓库于收到交割预报定金的当日(工作日),开具《入库通知单》。 对已存放于交割仓库的商品申请期货交割的,仍应提交交割预报,无须交付交割预报定金。

仓单质押贷款的四类风险防范

仓单质押贷款作为物流与金融结合的主要方式,为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提供了有效途径,也为银行业带来了新的利润增长点。但对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来说,由于各个仓储机 构在侧重点和信誉度上的不同,其出具的仓单在制作格式、内容以及操作程序、可靠性上 都有很大差异。因此,仓单质押贷款在操作上需更加注意控制风险。 在仓单质押贷款的实际操作中,表面上质押的是仓单,但贷款人银行之所以提供贷款的依 据还是仓单所代表着的货物的价值。货物又是由第三方保管的,借款到期债权不能实现时,货物能否提取、由借款人及银行之外的第三方出具的仓单代表的物权能否实现、质押合同 能否顺利执行,第三方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仓单质押对于第三方的效力主要体现为协助、保证质押合同的顺利执行。 在普通仓单的质押中,银行一般通过与仓储企业及借款企业签署“三方合作协议”,并与仓 储企业签订“协助保证书”来规范各方的行为,从而为质押合同顺利执行提供保证。 ●防范信用风险 在普通仓单质押贷款的操作中,信用风险是最主要最基础的风险,是指货主企业和第三方 企业的资信风险,即关于货物价值和仓单代表的权利的风险。所以,银行在资信考察方面 首先要注意考察货主企业和第三方企业的经营能力、经营状况、在行业中所处的位置及其 资产负债情况等经济信息。另外,还要注意其所处的信用环境,尤其是其历史履约状况和 履约意愿,杜绝与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伙伴合作。 ●防范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主要是指由于市场价格波动导致的仓单货物损失的风险。防范这个风险要注意从 两个方面着手: 第一,注意质押商品的选择。不是所有的商品都适合仓单质押,要选择适用广泛、易于处置、价格涨跌幅度不大、性质稳定的商品作为仓单质押商品。 第二,注意仓单代表价值的足额与充分。由于评估机构的资质及信誉问题,仓单质押货物 评估价值中会有泡沫,质押货物价值也会因市场价值的变化而导致质物的不足额不充分。 因此,银行一定要选择资质好、信誉佳、水平高的评估机构。同时要有专门负责人适时披 露风险点,对损失严重的质物要求增加足额充分的担保。 ●防范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主要是指由于不能满足或违反法律要求导致银行发生法律纠纷而带来的风险。防 范法律风险要做到留置权不应优先于质权。根据我国《担保法》和《合同法》规定,仓储 合同的保管人对保管货物享有留置权,而该留置权优先于质权的行使,因此当货主与仓储 机构发生费用纠纷,仓储机构行使留置权时就可能影响到银行质权的实行。银行可与仓储 机构在协议中约定留置权的行使不应优先于质权. 此外,银行还要注意质物来源的合法性,不合法货物的质押是无效的,尤其是对于走私及 违禁物品要及时举报。 ●防范操作风险 在实际操作中,我国使用的普通仓单形式很不统一,效力和作用也有一定的差异。因此, 银行首先要注意对仓单格式和内容进行要求,使用固定的格式统一印制,同时派专人对仓 单进行管理,与仓储机构达成统一认识,以防止出现伪造或无效仓单,也可避免一些仓储 机构以入库单为仓单,而以提货单为提货凭证所带来的风险纠纷。 其次,还应注意质押仓单背书的必要性。仓单质押一般要求出质人在仓单上背书,虽然仓 单不背书不影响质押合同的效力,但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8条规定:“以汇票、支票、本票出质,出质人与质权人没有背书记载…质押?字样,以票 据出质对抗善意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99条规定:“以公司债券出质的,出质

非标准仓单

非标准仓单质押融资的内在机理 来源:作者:【仓单质押操作流程】非标准仓单质押融资的内在机理 仓单质押贷款业务是融通仓项下的金融创新产品。仓单质押融资可分为标准仓单质押融资和非标准仓单质押融资,其主要区别在于仓单的出具方不同。标准仓单是指商品交易所出具的,在指定交割仓库完成入库商品验收、确认合格后签发给货主的,可在交易所流通的实物提货凭证,是一份承载商品交易所信誉担保的物权凭证。由于标准仓单的标准化程度高,商品交易所对其制单、物品品质、单据流通、仓储管理、信用评级、资产定价、风险预警等全程严格监管,使得标准仓单具有较高的流动性。因此,银行乐于接受标准仓单的质押融资业务。非标准仓单是由非商品交易所出具的,仓单的流动性同出具方企业的信誉直接相关,其变现能力不确定性高,因此融资能力差。多数银行出于风险控制的考虑,拒绝此类业务。当前仅有光大银行等少数银行涉足此类业务。 非标准仓单的质押融资行为具有以下内涵: 第一,非标准仓单质押融资需求大。主要表现如下:其一,商品交易所交易商品品种严格受限,标准化仓单仅涵盖大豆、铜、铝等少数品种产品,多数产品无法做成标准仓单的形式,因而无法通过仓单质押方式来融资。其二,非标准仓单持有者的融资需求强于标准仓单持有者。因为标准仓单持有者可参与期货交易融资,非标准仓单持有者缺乏类似融资渠道[1]。 第二,非标准仓单涉及两项主要风险。一是货物风险。为防控风险,必须对非标准仓单质押项下货物的品质提出严格要求。该质押货物必须是品名规格明确、质量价格稳定、不易损耗、不易贬值、易于长期存储的货物。任何如易腐烂的果蔬食品、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等质量、品质、价格不稳定的货物不可质押。二是信用风险。为防范出质人设置仓储陷阱,恶意质押套现的行为,质权人必须严格审查出质人的资质、信誉,并设置严格风险控制程序,提高出质人违约的交易成本。为防范意外风险,质权人可以要求出质人及相关人在办理质押手续时提供质押标的的保险证明,借助保险公司的力量对货物的价值做第三方审核与监督[2]。 第三,非标准仓单质押涉及关键三方当事人:出质人、质权人、物流中心。出质人为货物所有人,质权人为资本所有人,物流中心为第三方货物委托保管监护人。 2、非标准仓单质押操作业务流程: ①借款企业向银行申请非标准仓单质押授信。 ②银行、仓储企业、借款企业(出质人)签订三方协议,约定借款企业将仓单质押给银行,仓储公司代为监管货物。 ③仓储公司向银行出具质押书面确认文件,并在文件中声明在质押期间的仓单不接受挂

商品期货标准仓单有效期

标准仓单有效期 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为配合新规则的执行,2009/10年度C2类标准仓单的有效期调整为与C1类相同。 仓单有效期到期注销后,不可重新注册:强麦、白糖、棉花。 仓单有效期到期注销后,符合入库条件的,可以重新注册:硬麦、PTA、菜籽油、早籼稻。 所有的豆粕标准仓单在每年的3、7、11月份最后一个工作日之前必须进行标准仓单注销。若检验过关仍可以再注册仓单 棕榈油标准仓单在每个交割月份最后交割日后3个工作日内注销。 所有的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玉米、线型低密度聚乙烯、聚氯乙烯标准仓单在每年的3月份最后一个工作日之前必须进行标准仓单注销。 境内生产的线型低密度聚乙烯申请注册标准仓单的,申请注册日期距商品生产日期不得超过180(含180)个自然日;境内生产的聚氯乙烯申请注册标准仓单的,申请注册日期距商品生产日期不得超过120(含120)个自然日。

境外生产的线型低密度聚乙烯申请注册标准仓单的,申请注册日期距商品《进口货物报关单》进口日期(或者《进境货物备案清单》进境日期)不得超过180(含180)个自然日;境外生产的聚氯乙烯申请注册标准仓单的,申请注册日期距商品《进口货物报关单》进口日期(或者《进境货物备案清单》进境日期)不得超过120(含120)个自然日。 线型低密度聚乙烯、聚氯乙烯标准在满足上面180日之内的条件的话注销后可以注册 螺纹钢90天有效期,不可以再注册 农产品(能吃的东西)有地域仓库升贴水 天然橡胶的仓单自商检证、质检证(或检测/鉴定报告)签发之日起90天内有效 各品种强制注销期

螺纹钢、线材应在生产日起的30天内入指定交割仓库方可制作仓单,每批商品的有效期限为生产日起的90天内(参与交割的螺纹钢、线材仓单有效期须覆盖至最后交割日)。 每年9月15日(遇法定假日顺延)之前生成的石油沥青厂库标准仓单,应在10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含该日)之前全部注销。 热轧卷板的每批商品的有效期限为生产日起的360天内(参与交割的热轧卷板仓单有效期须覆盖至最后交割日),每一仓单的热轧卷板以其中最早的生产日期作为该仓单的生产日期。

标准仓单管理办法

郑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办法(郑州商品交易所第五届理事会2014年7月4日审议通过,自 2014年8月8日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商品期货交割业务的正常进行,规范标准仓单的管理,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交易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标准仓单的注册、流通和注销等业务,按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交易所、会员、客户、指定商品交割仓库(以下简称仓库)、指定商品交割厂库(以下简称厂库)及指定质检机构(以下简称质检机构)办理与标准仓单有关的各项业务,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标准仓单 第四条标准仓单是指仓库或厂库按照交易所规定的程序提交仓单注册申请后,经交易所注册,可用于证明货主拥有实物或者可予提货的财产凭证。 根据申请注册的主体不同,标准仓单分为仓库标准仓单(以下简称仓库仓单)和厂库标准仓单(以下简称厂库仓单)两种。 第五条交易所通过计算机系统办理标准仓单的注册、交割、转让、充抵保证金和注销等业务。 会员或客户使用标准仓单向商业银行等第三方提供担保的,须向交易所办理标准仓单质权登记手续。未经交易所办理质权登记的,不

得约束其他会员或客户等第三人。 会员或客户在开通质权登记及质权行使通道的商业银行将标准仓单质押后,经交易所批准,可在该银行的质权登记及质权行使通道下,建立不超过质押标准仓单数量的空头头寸。该头寸只能进行实物交割,不得平仓,但因交易所监管需要专项批准的除外。 在交易所开通标准仓单质权登记及质权行使通道的商业银行,出现会员或客户到期未归还仓单质押贷款时,可通过转让仓单或建立对应期货空头头寸以交割等方式处置质押仓单;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流转按照《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割细则》相关规定处理。 第六条仓库标准仓单的生成包括交割预报、入库验收、质量检验、仓库申请注册及交易所办理注册等环节。 厂库标准仓单的生成包括厂库申请注册及交易所办理注册等环节。 经交易所注册的标准仓单,方可适用于与期货相关的业务。 第七条标准仓单根据流通性质不同,分为通用标准仓单和非通用标准仓单两种。 仓库或厂库向标准仓单持有人承担质量及数量责任。标准仓单流通转让的,其载明货物的权利及风险相应转移。 第八条通用标准仓单是指标准仓单持有人按照交易所的规定和程序可以到仓单载明品种所在的任一仓库或厂库选择提货的财产凭证。 适用通用标准仓单的品种包括小麦、PTA、菜油、菜粕、早籼稻、晚籼稻、甲醇、玻璃、白糖1。 1甲醇、玻璃品种适用通用标准仓单至505合约,白糖品种适用通用标准仓单至511合约。

上海交易所螺纹钢标准仓单质押融资指导手册第版优选稿

上海交易所螺纹钢标准仓单质押融资指导手册 第版 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1、标准仓单如何入库 (1)上海期货交易所螺纹钢期货标准合约

(2)标准仓单基本概念 标准仓单在标准仓单管理系统中生成后即以电子形式存在。指定交割仓库可以根据标准仓单所有人(以下简称仓单所有人)的申请,为其提供打印的纸质标准仓单。 标准仓单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货主名称(全称); (二)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和件数; (三)储存场所; (四)仓储费(见附件); (五)仓储物已经办理保险的,其保险金额、期限以及保险人的名称; (六)填发人、填发地和填发日期; (七)标准仓单应当载明的其他内容。 (3)仓单生成流程

标准仓单生成包括交割预报(入库申报)、商品入库、验收、指定交割仓库签发、确认等环节。 入库注意事项: (1)货主向指定交割仓库发货前,应当办理入库申报。 入库申报的内容包括商品的品种、等级(牌号)、商标、数量、发货单位及拟入指定交割仓库名称等,并提供各项单证。 客户应当委托期货公司会员办理交割预报(入库申报)手续。 (2)交易所在库容允许情况下,考虑货主意愿,在3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批准入库。 货主应当在交易所规定的有效期内向已批准的入库申报中确定的指定交割仓库发货。未经交易所批准入库或未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入库的商品不能用于交割。 (3)指定交割仓库应当根据期货交割的有关规定,对入库商品种类、牌号、数量、质量、包装及相关单证进行验收。 货主应当到库监收。货主不到库监收,视为同意指定交割仓库的验收结果。 验收合格后,指定交割仓库应当将入库检验的结果输入标准仓单管理系统,再由会员向交易所提交制作标准仓单申请。 (4)交易所批准制作标准仓单后,指定交割仓库核对入库申报数据并制作仓单。指定交割仓库审核人员应当复核仓单数据。

仓单质押融资

基本概念 仓单,在学理解释上是指仓储方签发给存储人或货物所有人的记载仓储货物的惟一合法的物权凭证,仓单持有人可以凭仓单直接向仓储方提取仓储货物。我国现行合同法以及物权法还没有对仓单给予明确的法律定义,但《合同法》第386条规定了仓单的内容要件。因此,现实中仓单格式与内容多自行设计,且容易与传统的入库单、提货单混淆。 仓单质押的法律依据是我国物权法第223条以及担保法的相关规定内容,是以仓单为标的物而成立的一种质权,多为债权实现的一种担保手段。当前,银行的仓单质押融资业务就建立在仓单的质押担保权能之上,其核心在于担保人以在库动产(包括原材料、产成品等)作为质押物担保借款人向银行的借款,仓储物流企业经银行审核授权后,以第三方的身份对担保人仓单项下的在库动产承担监管责任,受银行委托代理监管服务,对质押物进行库存监管。必备条件编辑 质押仓单项下的货物必须具备的条件: 1、所有权明确,不存在与他人在所有权上的纠纷; 2、无形损耗小,不易变质,易于长期保管; 3、市场价格稳定,波动小,不易过时,市场前景较好; 4、适应用途广泛,易变现; 5、规格明确,便于计量; 6、产品合格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不存在质量问题; 多操作于钢材、有色金属、黑色金属、建材、石油化工产品等大宗货物。 仓单质押融资对企业的要求: 1.将可用于质押的货物(现货)存储于本行认可的仓储方,并持有仓储方出具的相应的仓单; 2.应当对仓单上载明的货物拥有完全所有权,并且是仓单上载明的货主或提货人; 3.以经销仓单质押下货物为主要经营活动,从事该货品经销年限大于等于1年,熟知市场行情,拥有稳定的购销渠道; 4.资信可靠,经营管理良好,具有偿付债务的能力,在各大银行均无不良记录; 5.融资用途应为针对仓单货物的贸易业务。 基本流程 以借款人使用自身在库动产仓单质押融资为例,基本流程如下: (1)借款人与物流企业签订《仓储协议》,明确货物的入库验收和保护要求,并据此向物流企业仓库交付货物,经物流企业审核确认接收后,物流企业向借款人开具专用仓单。借款人同时向指定保险公司申请办理仓储货物保险,并指定第一受益人为银行。 (2)借款人持物流企业开出的仓单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接到申请后向物流企业核实仓单内容(主要包括货物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等)。 (3)银行审核通过后,借款人、银行、物流企业三方签订《仓单质押贷款三方合作协议书》。仓单出质背书交银行。 (4)物流企业与银行签订《不可撤消的协助银行行使质押权保证书》,确定双方在合作中各自应履行的责任。 (5)借款人与银行签订《银企合作协议》、《账户监管协议》,规定双方在合同中应履行的责任。借款人根据协议要求在银行开立监管账户。 (6)仓单审核通过,在协议、手续齐备的基础上,银行按约定的比例发放贷款到监管账户上。

仓单业务

上海期货交易所标准仓单业务操作指南 第一章标准仓单管理系统概述 一、简介 为加强标准仓单的管理,规范参与各方的行为,保障交割业务的正常进行,提高工作效率,改善服务质量,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推出了新一代标准仓单管理系统。 标准仓单将以电子方式存在,本操作指南所称的电子仓单是指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以下简称指定交割仓库)通过标准仓单管理系统生成的无纸化标准仓单。交易所、会员、客户及指定交割仓库等仓单业务参与者应通过标准仓单管理系统办理与标准仓单有关的各项业务,具体包括仓单生成、交割和期转现、仓单冲抵保证金、仓单转让、仓单质押、仓单注销等。 标准仓单管理系统基于浏览器/服务器(B/S)架构,仓单业务参与者可以使用浏览器,通过因特网访问标准仓单管理系统。标准仓单管理系统由交易所维护和管理。 二、系统结构图

第二章帐户和用户管理 一、标准仓单帐户 任何机构应在标准仓单管理系统中先开立标准仓单帐户(以下简称帐户),方可持有标准仓单,参与标准仓单业务。标准仓单帐户实行一户一码,即一个机构只能拥有一个标准仓单帐户。 标准仓单帐户分为自营会员标准仓单帐户、交易法人标准仓单帐户和非交易法人标准仓单帐户。 自营会员在交易所开立自营会员标准仓单帐户。 交易法人是指在交易所从事期货交易的法人客户。交易法人应通过为其开立交易帐户的期货公司办理交易法人标准仓单帐户的开立手续。 非交易法人是指不在交易所从事期货交易,但与仓单业务有关的法人客户,包括参与标准仓单现货交易的企业、提供质押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交易所、期货公司等。非交易法人应开立非交易法人标准仓单帐户。 参与标准仓单现货交易的企业可通过期货公司或指定交割仓库为其开立非交易法人标准仓单帐户。 提供质押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如银行)可通过交易所、期货公司或指定交割仓库开立非交易法人标准仓单帐户,即质权人帐户。 其他持有标准仓单的机构,应在交易所开立非交易法人标准仓单帐户。 二、仓单系统用户 交易所、会员、客户及指定交割仓库等仓单业务参与者应先创建仓单系统用户(以下简称用户),才能登录和使用标准仓单管理系统,办理仓单业务。 指定交割仓库的用户由交易所创建。指定交割仓库应向交易所提出创建用户的申请。指定交割仓库可以申请创建一个以上的指定交割仓库用户,具体的数额由交易所审定。 自营会员和期货公司的用户由交易所创建。自营会员和期货公司应向交易所提出创建用户的申请。一个会员可以创建一个以上的会员用户,具体的数额由交易所审定。 交易法人和非交易法人由为其开立标准仓单帐户的期货公司或指定交割仓库创建用户。非交易法人的标准仓单帐户由交易所开立的,其用户由交易所创建。一个交易法人或非交易法人的标准仓单帐户最多可创建5个用户,一般情况下,客户可申请开立1-3个用户,如有特殊需要,客户须另外提交开户申请,经交易所核准后,方可开立4个以上的用户。

仓单质押模式

仓单质押模式 2009-10-14 来源:互联网作者: 标签: 专题导航 创新商业模式之物流金融 随着物流行业的竞争日趋激烈,一些传统的物流业务,如仓储、运输等,其利润率已越来越低,整个行业也在积极探索新的业务模式。从本期开始,万联聚焦将对新的物流业务模式进行整理与探讨。本专题围绕物流金融展开,物流企业在物流服务中增加了金融服务,把金融与[详细] 摘要:如何突破资金“瓶颈”,促进第三方物流,特别是中小型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发展,不仅是物流企业界关注的焦点,也是金融业热衷的话题。仓单质押业务成为了一种具有多边三赢性质的新兴业务。仓单质押模式a 在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原材料采购与产成品销售普遍存在批量性和季节性特征,这类物资的库存往往占用了大量宝贵资金。融通仓借助其良好的仓储、配送和商贸条件,吸引辐射区域内的中小企业,作为其第三方仓储中心,并帮助企业以存放于融通仓的动产获得金融机构的质押贷款融资。融通仓不仅为金融机构提供了可信赖的质物监管,还帮助质押贷款主体双方良好地解决质物价值评估、拍卖等难题,并有效融入中小企业产销供应链当中,提供良好的第三方物流服务。 仓单质押模式a三方盈利分析 供方企业:多数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可作为抵押的固定资产有限,所以从银行方融资规模较小,而股票,债券融资方式在中国这样的证券市场环境不能满足企业发展和运营的资金需求。然而,企业的流动资产如存货、权利单证(如,仓单、提单、应付和应收单据凭证等)往往会占企业总资产的较大比例。通过仓单质押模式可以让企业通过流动资产实现融资。除此以外,企业借助专业的物流公司仓储中心可以节省仓库建设与管理费用。 银行:传统银行贷款业务固定资产抵押贷款,而在仓单质押模式下实现了,流动资产贷款,为解决银行“存贷差”开拓了新的放贷模式。一方面,银行减少了“存贷差”产生的费用,另一方面,产生借贷利差。银行获得收益。 物流企业:物流企业的收益来自两个方面:第一,存放与管理货物向供方企业收取费用;第二,为供方企业和银行提供价值评估与质押监管中介服务收取一定比例的资费。 实例:2003年,中储有20家单位开展了仓单质押业务,质押监管的授信额度突破了20亿元,质押产品期末库存数量占整个公司期末库存的22%,产品涉及黑色、有色、建材、食品、家电、汽车、纸张、煤炭、化工等九大类。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以及中信实业银行、广发银行、广大银行、华夏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发展银行等十几家金融机构都与中储建立了合作关系。中储目前提供的物流金融业务主要有:现有存货质押贷款(仓单质押模式a)、异地仓库监管质押贷款(仓单质押模式b)、授信融资等。2003年,仅中信实业银行一家,给予中储的授信额度达到10亿。

标准仓单银行质押融资业务指引

标准仓单银行质押融资业务指引 () 目录 第一章标准仓单质押专用通道开通 (2) 一、银行申请标准仓单质押专用通道资格应提交材料 (2) 二、银行开通质押专用通道应提交材料(表格见附件3) (2) 第二章标准仓单质押业务办理 (3) 一、标准仓单质押登记业务流程 (3) 二、标准仓单质押解除流程 (3) 三、卖方申请在银行的质权行使通道下划转一次性交割货款 (4) 四、卖方申请在银行的质权行使通道下划转滚动交割货款 (4) 五、买方客户或会员申请将买入标准仓单银行质押 (5) 第三章仓储费、交割增值税发票流转 (6) 一、标准仓单质押期间仓储费收取 (6) 二、交割手续费 (6) 三、交割增值税发票流转 (6) 第四章违约处置流程 (7) 一、标准仓单转让违约处置 (7) 二、标准仓单注销违约处置 (7) 附件1 标准仓单质押融资客户专项授权书 (9) 附件2 《大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处置申请表(专用通道)》 (10) 附件3 开通标准仓单质押专用通道材料清单 (11) 附件4:开通标准仓单质押专用通道材料清单-所需表格 (13)

第一章标准仓单质押专用通道开通 一、银行申请标准仓单质押专用通道资格应提交材料 (一)开通质权行使通道的申请报告, 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理由、标准仓单质押业务准备情况。 (二)申请银行的基本情况介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成立时间、公司性质、经营范围及规模、股东情况、机构设置情况、业务发展特色等; (三)标准仓单质押业务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操作流程; (四)最新企业年度报告; (五)遵守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有关规定的承诺书; (六)交易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二、银行开通质押专用通道应提交材料(表格见附件3) (一)银行授权某一分行或部门办理相关业务的授权书; (二)承办分行或部门开展标准仓单质押业务的相关印鉴; (三)办理业务使用印鉴及办理人员备案; (四)开通会员服务系统电子划款业务、开设专用资金账户相关申请表格; (五)办理数字证书、开通会员服务系统和电子仓单系统及权限申请等相关书面材料; (六)最新年检的总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标准仓单交易风险揭示书

标准仓单交易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交易商: 进行上期标准仓单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交易业务具有风险,请您准确了解风险,考虑您的企业和财务状况,慎重决定是否入市交易。 请您务必仔细阅读了解本《标准仓单交易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您需要完全理解后方可在办理开户手续和进行交易。您在考虑是否参与交易所的标准仓单交易业务时,应当明确以下几点: 一、您必须认真阅读并遵守《上海期货交易所标准仓单交易管理办法》及其实施办法,如果您无法满足交易规则的要求,交易所有权根据交易规则对您的账户做出处理,并实施相应的措施,您将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后果。 二、您充分了解通过交易所提供的交易客户端进行交易,可能存在市场风险、交易对手信用风险、交易所运营水平风险、金融、仓储机构运营水平风险等不可预测的风险,您将承担由此导致的所有损失。 三、您充分了解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交易所交易规则的修改、紧急措施的出台等产生风险,您将承担由此导致的损失。 四、交易所发布的任何市场信息,仅为您提供交易的参考,市场信息可能出现错误或误导,您根据上述信息进行的任何交易与操作,均可能存在风险。如发生损失,将由您自行承担。 五、利用交易所提供的交易客户端进行交易时,将存在(但不限于)以下风险,您将承担由此导致的损失: (一)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公共卫生事件等不可抗力事件或者计算机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网络故障等公共设施故障,可能导致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甚至瘫痪,使您的交易出现延迟、中断、数据错误、无法成交或者无法全部成交等情况;

(二)由于互联网与(或)交易系统存在被网络黑客和计算机病毒攻击的可能性,可能导致交易系统故障,使交易无法进行及行情信息出现错误或延迟; (三)互联网上的数据传输可能因通信繁忙等原因出现延迟、中断、数据错误或不完全,从而导致交易出现延迟、中断; (四)如果您缺乏互联网与(或)交易系统的操作经验,可能因操作不当造成交易失败或交易失误; (五)由于您所用电脑设备及软件系统与交易所提供的交易客户端不匹配,导致交易故障,造成的经济损失。 (六)您未修改初始密码、交易密码设置过于简单或者未妥善保管交易密码而导致您的账户被他人盗用。 提示:本《标准仓单交易风险揭示书》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无法揭示您从事交易所标准仓单交易业务的所有风险。故您在入市交易之前,应全面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的业务规则,全面评估自身的经济实力、业务认知能力、风险控制能力等,审慎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如果您选择在交易所进行标准仓单交易,视为您已完全理解并接受进行标准仓单交易的全部风险,并承诺遵守交易所不时修订的交易规则及其配套办法。 以上《标准仓单交易风险揭示书》相关内容,交易所已经在签订《交易商协议》之前向您出示并说明。 交易商(盖章):授 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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