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1945年)

《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1945年)2007年1月13日
星期六


 您的位置: 首页 >> 新华资料欢迎访问新华网 新华网 全球新闻网


《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1945年)




《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是1945年4月20日在党的六届七中全会上通过的重要文件。《决议》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对党的斗争的历史经验和教训作了科学总结和概括。

《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是在全党延安整风的基础上形成的。在整风中,党的高级干部通过讨论党的历史,总结党的历史经验,对许多重大历史问题取得了更深刻的认识,对中国民主革命的基本问题的认识达到在马克思列宁主义基础上的一致。《决议》是由以任弼时为召集人,有刘少奇、周恩来、博古、洛甫等7人参加的专门委员会负责起草和修改的。《决议》原准备提交党的七大讨论通过,为了使党的七大能集中精力讨论抗战建国方针问题,后来征得准备参加党的七大的各代表团同意,改在党的六届七中全会上讨论通过。

《决议》高度评价了毛泽东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和方法来解决中国革命问题的杰出贡献,指出中国共产党在土地革命战争的最后时期确立了毛泽东在党中央和红军的领导地位,是中国共产党在这一时期的最大成就,是中国人民获得解放的最大保证。

《决议》详尽地总结了建党20多年来的历史教训,对党在历史上的若干问题,包括陈独秀右倾机会主义,瞿秋白、李立三的“左”倾盲动主义,特别是对以王明为代表、以教条主义为特征的“左”倾错误作了结论。《决议》着重分析了产生这些错误的社会根源,指出各次“左”、右倾错误都不是偶然发生的,而是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的产物。阐明了正确开展党内斗争的方针,从政治、军事、组织和思想根源,提出了克服错误的方法。《决议》指出,要克服错误的“左”倾思想和右倾思想,必须进行深入细致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教育,提高全党对于无产阶级思想和小资产阶级思想的鉴别能力,并在党内发扬民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行耐心地说服教育工作,具体地分析错误的内容及其危害,说明错误之历史的和思想的根源及其改正办法。《决议》强调,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既要弄清思想又要团结同志”的方针,是马克思列宁主义者克服党内错误的应有态度。指出对那些犯错误的同志应采取分析的态度,不要否定一切。

《决议》充分肯定了党的八七会议的历史功绩和党的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路线的基本正确,也肯定了党的六届三中全会及其后的党中央对停止当时党内存在的“左”倾冒险主义错误所起的积极作用。《决议》同时指出了党的六届四中全会、六届五中全会的错误,肯定了遵义会议的历史意义。



打印本稿推荐给朋友:







版权所有:新华网 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制作单位:新华社网络中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