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

一、消防给水系统

(二)设施

消防给水设施包括消防水源(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消防供水通道、增(稳)压设备(消防气压罐)、消防水泵接合器和消防水箱等。

1.消防水泵

(2)选择和应用单台消防水泵的最小额定流量不应小于10L/s,最大额定流量不宜大于320L/s。

①消防水泵的性能应满足消防给水系统所需流量和压力的要求;

②消防水泵所配驱动器的功率应满足所选水泵流量扬程性能曲线上任何一点运行所需功率的要求;

③当采用电动机驱动的消防水泵时,应选择电动机干式安装的消防水泵;

④流量扬程性能曲线应为无驼峰、无拐点的光滑曲线,零流量时的压力不应大于设计工作压力的140%,且宜大于设计工作压力的120%;

⑤当出流量为设计流量的150%时,其出口压力不应低于设计工作压力的65%;

⑥消防给水同一泵组的消防水泵型号宜一致,且工作泵不宜超过3台;

(3)串联和并联

消防泵的串联(流量不变、增加扬程)消防泵的并联(扬程不变、增加流量)

(4)柴油机消防水泵的规定

①柴油机消防水泵应采用压缩式点火型柴油机;

②柴油机的额定功率应校核海拔高度和环境温度对柴油机功率的影响;

③柴油机消防水泵应具备连续工作的性能,试验运行时间不应小于24h;

④柴油机消防水泵的蓄电池应保证消防水泵随时自动启泵的要求;

⑤柴油机消防水泵的供油箱应根据火灾延续时间确定,且油箱最小有效容积应按1.5L/kw配置,柴油机消防水泵油箱内储存的燃料不应小于50%的储量。

(5)轴流深井泵宜安装于水井、消防水池和其他消防水源上

①轴流深井泵安装于水井时,其淹没深度应满足其可靠运行的要求,在水泵出流量为150%设计流量时,其最低淹没深度应是第一个水泵叶轮底部水位线以上不少于3.20m,且海拔高度每增加300m,深井泵的最低淹没深度应至少增加

0.30m;

②轴流深井泵安装在消防水池等消防水源上时,第一个水泵叶轮底部应低于消防水池的最低有效水位线。

③当消防水池最低水位低于离心水泵出水管中心线或水源水位不能保证离心水泵吸水时,可采用轴流深井泵,并应采用湿式深坑的安装方式安装于消防水池等消防水源上

(6)消防水泵吸水

①消防水泵应采取自灌式吸水;

②消防水泵从市政管网直接抽水时,应在消防水泵出水管上设置有空气隔断的倒流防止器;

③当吸水口处无吸水井时,吸水口处应设置旋流防止器。

(7)消防水泵吸水管路的布置要求

①一组消防水泵,吸水管不应少于2条,当其中一条损坏或检修时,其余吸水管应仍能通过全部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②消防水泵吸水管布置应避免形成气囊;

③消防水泵吸水口的淹没深度应满足消防水泵在最低水位运行安全的要求,吸水管喇叭口在消防水池最低有效水位下的淹没深度应根据吸水管喇叭口的水流速度和水力条件确定,但不应小于600mm。当采用旋流防止器时,淹没深度不应小于200mm;

④消防水泵的吸水管上应设置明杆闸阀或带自锁装置的蝶阀,但当设置暗杆阀门时应设有开启刻度和标志;当管径超过DN300时,宜设置电动阀门;

⑤消防水泵吸水管的直径小于DN250时,其流速宜为1.0m/s~1.2m/s;直径大于DN250时,宜为1.2m/s~1.6m/s;(出水:小于DN250时其流速宜为1.5m/s~2.0m/s;直径大于DN250时,宜为2.0m/s~2.5m/s;)

⑥每台消防水泵出水管上应设置DN65的试水管,并应采取排水措施。

(8)消防水泵的启动装置

①消防水泵应能手动启停和自动启动,且应确保从接到启泵信号到水泵正常运转的自动启动时间不应大于2min。消防水泵不应设置自动停泵的控制功能,停泵应由具有管理权限的工作人员根据火灾扑救情况确定。

②消防水泵应由消防水泵出水干管上设置的压力开关、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的流量开关,或报警阀压力开关等开关信号直接自动启动。消防水泵房内的压力开关宜引入消防水泵控制柜内。

3)消火栓按钮不宜作为直接启动消防泵的开关,但可作为发出报警信号的开关或启动干式消火栓系统的快速启闭装置等。

(9)消防水泵控制柜

①消防水泵控制柜在平时应使消防水泵处于自动启泵状态。

②当自动水灭火系统为开式系统,且设置自动启动确有困难时,经论证后消防水泵可设置在手动启动状态,并应确保24h有人工值班。

③消防水泵控制柜设置在专用消防水泵控制室时,其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30(防尘);与消防水泵设置在同一空间时,其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55(防尘防射水)。

④消防水泵控制柜应设置机械应急启泵功能,并应保证在控制柜内的控制线路发生故障时由具有管理权限的人员在紧急时启动消防水泵。机械应急启动时,应确保消防水泵在报警后5.0min内正常工作。

(10)消防水泵的动力装置

消防水泵的双电源自动切换时间不应大于2s,一路电源与内燃机动力的切换时间不应大于15s。

2.消防供水管道

(1)室外消防供水管道

①室外消防给水采用两路消防供水时,应布置成环状,但当采用一路消防供水时,可布置成枝状。

②向环状管网输水的进水管不应少于2条,当其中一条发生故障时,其余的进水管应能满足消防用水总量的供给要求。

③消防给水管道应采用阀门分成若干独立段,每段内室外消火栓的数量不宜超过5个。

④管道的直径应根据流量、流速和压力要求经计算确定,但不应小于DN100,有条件的应不小于DN150。

(2)室内消防给水管道

①室内消火栓系统管网应布置成环状,当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不大于20L/s,且室内消火栓不超过10个时,除规范另有规定外,可布置成枝状。

②室内消防管道管径应根据系统设计流量、流速和压力要求经计算确定;室内消火栓竖管管径应根据竖管最低流量经计算确定,但不应小于DN100。

③室内消火栓环状给水管道检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室内消火栓竖管应保证检修管道时关闭停用的竖管不超过1根,当竖管超过4根时,可关闭不相邻的2根;

b每根竖管与供水横干管相接处应设置阀门。

c室内消火栓给水管网宜与自动喷水等其他水灭火系统的管网分开设置;当合用消防泵时,供水管路沿水流方向应在报警阀前分开设置。

4.稳压泵

(1)消防给水系统消防稳压泵的设计流量不应小于消防给水系统管网的正常泄漏量和系统自动启动流量。当没有管网泄漏量数据时,宜按消防给水设计流量的1%~3%计,且不宜小于1L/s。

(2)稳压泵的设计压力应保持系统自动启泵压力设置点处的压力在准工作状态时大于系统设置自动启泵压力,且增加值宜为0.07~0.10MPa。

(3)应设置防止稳压泵频繁启停的技术措施,当采用气压水罐时,其调节容积应根据稳压泵启泵次数不大于15次/h 计算确定,但有效储水容积不宜小于150L。

(4)稳压泵的设计压力应保持系统最不利点处水灭火设施在准工作状态时的静水压力应大于0.15MPa。

(5)稳压泵吸水管应设置明杆闸阀,稳压泵出水管应设置消声止回阀和明杆闸阀。

5.消防水池

(1)在市政给水管道、进水管道或天然水源不能满足消防用水量,以及市政给水管道为枝状或只有一条进水管的情况下,且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大于20L/S或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建(构)筑物应设消防水池。

(2)消防水池进水管应根据其有效容积和补水时间确定,补水时间不宜大于48h,但当消防水池有效总容积大于2000m3时,不应大于96h,消防水池进水管管径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小于DN100。

(3)消防水池的总蓄水有效容积大于500m3(高位200m3)时,宜设两格能独立使用的消防水池;当大于1000m3(高位100m)时,应设置能独立使用的两座消防水池。每格(或座)消防水池应设置独立的出水管,并应设置满足最低有效水位的连通管,且其管径应能满足消防给水设计流量的要求。

(4)储存有室外消防用水的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应设供消防车取水的取水口或取水井,吸水高度不应大于6m;取水口或取水井与被保护建筑物(水泵房除外)的外墙距离不宜小于15m,与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的距离不宜小于40m,与液化石油气储罐的距离不宜小于60m,当采取防止辐射热的保护措施时可减小为40m。

6.消防水箱

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建筑物应设置高位消防水箱。设置常高压给水系统并能保证最不利点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的水量和水压的建筑物,或设置干式消防竖管的建筑物,可不设置消防水箱。

(2)进水管的管径应满足消防水箱8h充满水的要求,但管径不应小于DN32,进水管宜设置液位阀或浮球阀。

(3)溢流管的直径不应小于进水管直径的2倍,且不应小于DN100,溢流管的喇叭口直径不应小于溢流管直径的1.5~2.5倍。

(4)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管径应满足消防给出设计流量的小水要求,且不应小于DN100。

(5)室内采用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时,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高层民用建筑、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m2且层数超过2层的公共建筑和其他重要建筑,必须设置高位消防水箱。

②其他建筑应设置高位消防水箱,但当设置高位消防水箱确有困难,且采用安全可靠的消防给水形式时,可不设高位消防水箱,但应设置稳压泵。

7.市政消火栓

(1)市政消火栓和建筑室外消火栓应采用湿式消火栓系统。

(2)市政消火栓宜在道路的一侧设置,并宜靠近十字路口,但当市政道路宽度超过60m时,应在道路的两侧交叉错落设置市政消火栓。市政桥桥头和城市交通隧道出入口等市政公用设施处,应设置市政消火栓。

(3)市政消火栓的保护半径不应超过150m,且间距不应大于120m。

(4)当市政给水管网设有市政消火栓时,其平时运行工作压力不应低于0.14MPa,火灾时水力最不利市政消火栓的出流量不应小于15L/s,且供水压力从地面算起不应低于0.10MPa。

(5)严寒地区在城市主要干道上设置消防水鹤的布置间距宜为1000m,连接消防水鹤的市政给水管的管径不宜小于DN200。火灾时消防水鹤的出流量不宜低于30L/s,且供水压力从地面算起不应小于0.10MPa。

(6)地下式市政消火栓应有明显的永久性标志。地下消火栓井的直径不宜小于1.5m。

(7)市政消火栓宜采用直径DN150的室外消火栓,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室外地上式消火栓应有一个直径为150mm或100mm和两个直径为65mm的栓口;

②室外地下式消火栓应有直径为100mm和65mm的栓口各—个。

(8)市政消火栓应布置在消防车易于接近的人行道和绿地等地点,且不应妨碍交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市政消火栓距路边不宜小于0.5m,并不应大于2.0m;

②市政消火栓距建筑外墙或外墙边缘不宜小于5.0m;

8.室外消火栓

(1)建筑室外消火栓的布置除应符合本节的规定外,还应符合本规范第7.2节的有关规定。

(2)建筑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应根据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和保护半径经计算确定,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0m,每个室外消火栓的出流量宜按10L/s~15L/s计算。

(3)室外消火栓宜沿建筑周围均匀布置,且不宜集中布置在建筑一侧;建筑消防扑救面一侧的室外消火栓数量不宜少于2个。

(4)人防工程、地下工程等建筑应在出入口附近设置室外消火栓,且距出入口的距离不宜小于5m,并不宜大于40m。(5)停车场的室外消火栓宜沿停车场周边设置,且与最近一排汽车的距离不宜小于7m,距加油站或油库不宜小于15m。(6)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和液化烃罐罐区等构筑物的室外消火栓,应设在防火堤或防护墙外,数量应根据每个罐的设计流量经计算确定,但距罐壁15m范围内的消火栓,不应计算在该罐可使用的数量内。

(7)工艺装置区等采用高压或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场所,其周围应设置室外消火栓,数量应根据设计流量经计算确定,且间距不应大于60.0m。当工艺装置区宽度大于120.0m时,宜在该装置区内的路边设置室外消火栓。

(8)当工艺装置区、罐区、堆场、可燃气体和液体码头等构筑物的面积较大或高度较高,室外消火栓的充实水柱无法完全覆盖时,宜在适当部位设置室外固定消防炮。

(9)当工艺装置区、储罐区、堆场等构筑物采用高压或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时,室外消火栓处宜配置消防水带和消防水枪;工艺装置休息平台等处需要设置的消火栓的场所应采用室内消火栓。

(10)室外消防给水引入管当设有倒流防止器,且火灾时因其水头损失导致室外消火栓不能满足本规范第7.2.8条的要求时,应在该倒流防止器前设置一个室外消火栓。

(11)民用建筑、厂房、仓库、储罐(区)和堆场周围应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用于消防救援和消防车停靠的屋面上,应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

(12)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且建筑体积不大于3000m3的戊类厂房,居住区人数不超过500人且建筑层数不超过两层的居住区,可不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

9.室内消火栓

(1)系统组成

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由消防给水基础设施、消防给水管网、室内消火栓设备、报警控制设备及系统附件等组成。(2)设置场所

应设

①建筑占地面积大于300m2的厂房(仓库)。

②体积大于5000m3的车站、码头、机场的候车(船、机)楼以及展览建筑、商店建筑、旅馆建筑、医疗建筑、老年人照料设施和图书馆建筑等单、多层建筑。

③特等、甲等剧场,超过800个座位的其他等级的剧场和电影院等,超过1200个座位的礼堂、体育馆等单、多层建筑。

④建筑高度大于15m或体积大于10000m3的办公建筑、教学建筑和其他单、多层民用建筑。

⑤高层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1m的住宅建筑。

⑥对于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当确有困难时,可只设置干式消防竖管和不带消火栓箱的DN65的室内消火栓。可不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但宜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

①耐火等级为一、二级且可燃物较少的单、多层丁、戊类厂房(仓库)。

②耐火等级为三、四级且建筑体积不大于3000m3的丁类厂房和体积不大于5000m3的戊类厂房(仓库)。

③粮食仓库、金库、远离城镇且无人值班的独立建筑。

④存有与水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的建筑。

⑤室内无生产、生活给水管道,室外消防用水取自储水池且建筑体积不大于5000m3的其他建筑。

宜设置: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砖木或木结构的古建筑。

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和建筑面积大于200m2的商业服务网点内应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高层住宅建筑的户内宜配置轻便消防水龙。老年人照料设施内应设置与室内供水系统直接连接的消防软管卷盘,消防软管卷盘的设置间距不应大于30.0m。

(3)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及其给水方式

①不分区消防给水方式。整栋大楼采用一个区供水,系统简单、设备少。当高层建筑最低消火栓栓口处的静水压力不大于1.0MPa,或系统工作压力不大于2.40MPa时,可采用此种给水方式。

②分区消防给水方式。当高层建筑最低消火栓栓口的静水压力大于1.00MPa或系统工作压力大于2.40MPa时,应采用分区给水系统。分区供水形式应根据系统压力、建筑特征,综合技术经济和安全可靠性等因素确定,可采用消防水泵并行或串联、减压水箱和减压阀减压的形式,但当系统的工作压力大于2.4MPa时,应采用消防水泵串联或减压水箱分区供水形式。

③采用消防水泵串联分区供水时,宜采用消防水泵转输水箱串联供水方式,并符合下列规定:

a当采用消防水泵转输水箱串联时,转输水箱的有效储水容积不应小于60m3,转输水箱可作为高位消防水箱。

b串联转输水箱的溢流管宜连接到消防水池。

c当采用消防水泵直接串联时,应采取确保供水可靠性的措施,且消防水泵从低区到高区应能依次顺序启动。

d当采用消防水泵直接串联时,应校核系统供水压力,并应在串联消防水泵出水管上设置减压型倒流防止器。

(4)室内消火栓的设置

①应采用DN65的室内消火栓,并可与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水龙设置在同一箱体内。配置公称直径65mm有内衬里的消防水带,长度不宜超过25.0m;宜配置喷嘴当量直径16mm或19mm的消防水枪,但当消火栓设计流量为2.5L/s时,宜配置喷嘴当量直径11mm或13mm的消防水枪。

②设置室内消火栓的建筑,包括设备层在内的各层均应设置消火栓。

③屋顶设有直升机停机坪的建筑,应在停机坪出入口处或非电气设备机房处设置消火栓,且距停机坪机位边缘的距离不应小于5.0m。

④消防电梯前室应设置室内消火栓,并应计入消火栓使用数量。

⑤室内消火栓的布置应满足同一平面有2支消防水枪的2股充实水柱同时达到任何部位的要求,但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24.0m且体积小于或等于5000m3的多层仓库、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54m且每单元设置一部疏散楼梯的住宅,可采用一支消防水枪的一股充实水柱到达室内任何部位。

⑥建筑室内消火栓的设置位置应满足火灾扑救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室内消火栓应设置在楼梯间及其休息平台和前室、走道等明显易于取用,以及便于火灾扑救的位置;

b住宅的室内消火栓宜设置在楼梯间及其休息平台;

c汽车库内消火栓的设置不应影响汽车的通行和车位的设置,并应确保消火栓的开启;

d同一楼梯间及其附近不同层设置的消火栓,其平面位置宜相同;

e冷库的室内消火栓应设置在常温穿堂或楼梯间内。

⑦建筑室内消火栓栓口的安装高度应便于消防水龙带的连接和使用,其距地面高度宜为1.1m;其出水方向应便于消防

水带的敷设,并宜与设置消火栓的墙面成90°或向下。

⑧设有室内消火栓的建筑应设置带有压力表的试验消火栓,多层和高层建筑应在其屋顶设置,严寒、寒冷等冬季结冰地区可设置在顶层出口处或水箱间内等便于操作和防冻的位置;单层建筑宜设置在水力最不利处,且应靠近出入口。

⑨室内消火栓宜按直线距离计算其布置间距,对于消火栓按两支消防水枪的两股充实水柱布置的建筑物,消火栓的布置间距不应大于30.0m;对于消火栓按一支消防水枪的一股充实水柱布置的建筑物,消火栓的布置间距不应大于50.0m。10)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住宅,当设置消火栓系统时,可采用干式消防竖管。干式消防竖管宜设置在楼梯间休息平台,且仅应配置消火栓栓口;干式消防竖管应设置消防车供水接口,消防车供水接口应设置在首层便于消防车接近和安全的地点,竖管顶端应设置自动排气阀。

(5)室内消火栓栓口压力和消防水枪充实水柱

充实水柱是指由水枪喷嘴起至射流90%的水柱水量穿过直径为380mm圆孔处的一段射流长度。

①消火栓栓口动压力不应大于0.50MPa,当大于0.70MPa时,必须设置减压装置。

②高层建筑、厂房、库房和室内净空高度超过8m的民用建筑等场所,消火栓栓口动压不应小于0.35MPa,且消防水枪水柱应达到13m;其他场所的消火栓栓口动压不应小于0.25MPa,且消防水枪充实水柱应达到10m。

(6)消防软管卷盘和轻便水龙的设置要求

消防软管卷盘应配置内径不小于Ф19的消防软管,其长度宜为30m,轻便水龙应配置公称直径Ф25mm有内衬里的消防水带,长度宜为30.0m。消防软管卷盘和轻便水龙应配置当量喷嘴直径为6mm的消防水枪。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规定差异点总结: 1、室内、外消火栓规范要求的用水量(L/s)增加,宿舍、公寓等非住宅类居住建筑按公共 建筑执行。(详见3.3.2、3.3.3、3.5.2、3.5.4) 2、建筑内用于防火分隔的防火分隔水幕和防护冷却水幕的火灾延续时间,不应小于防火分 隔水幕或防火冷却水幕设置部位墙体的耐火极限。(详见3.6.4) 3、当采用一路消防供水或只有一条引入管,且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大于20L/s或建筑高度 大于50m,应设置消防水池。(详见4.3.1)(《建规》为室内外消防用水量之和大于25L/s) 4、消防水池进水管管径不应小于DN100。(详见4.3.3) 5、消防水池有2根补水管,且发生火灾时能连续补水的,消防水池可根据补水量做小点, 但不能小于100立方,如果只有消火栓系统的不能小于50立方。(详见4.3.4) 6、消防水池大于500立方的,宜分成两格;大于1000立方的,应分成两座。(详见4.3.6) 7、增加消防水池的出水、排水、水位、通气管和呼吸管的规定。(水泵房内应能显示消防 水池水位,消控室内应能显示消防水池、消防水箱正常水位,以及高水位、低水位报警功能。)(详见4.3.9、4.3.10) 8、消控室内应能显示稳压泵的运行状态。(详见11.0.7) 9、消防水池最低水位低于离心泵出水管中心线或水位不能保证离心泵吸水时,可采用轴流 深井泵。(详见5.1.9) 10、<54m的住宅和室外消防用水量≤25L/s或室内消防用水量≤10L/s的建筑可不设 置备用消防水泵。(增加了住宅)(详见5.1.10) 11、消防水泵组应设置流量和压力检测装置。(详见5.1.11) 12、消防水泵吸水方式(自灌式或直接从市政管网抽水)。(详见5.1.12) 13、消防水泵能有效可靠工作而对吸水管、出水管和阀门等做出规定。(一组消防水泵 的吸水管和出水管应有100%备用,吸水管上应设置偏心大小头,以避免形成气囊。)(详见5.1.13) 14、增加消防水泵吸水管和出水管上过滤器、压力表的规定。(压力表应设关断阀门) (详见5.1.16、5.1.17)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word版

1 总则 1.0.1 为了合理设计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保障施工质量,规范验收和维护管理,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民用、市政等建设工程的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管理。 1.0.3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管理应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结合工程特点,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适用、保护环境。 1.0.4 工程中采用的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组件和设备等应为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准入制度要求的产品。 1.0.5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管理,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1.1 消防水源fire water 向水灭火设施、车载或手抬等移动消防水泵、固定消防水泵等提供消防用水的水源,包括市政给水、消防水池、高位消防水池和天然水源等。 2.1.2 高压消防给水系统constant high pressure fire protection water supply system 能始终保持满足水灭火设施所需的工作压力和流量,火灾时无须消防水泵直接加压的供水系统。

2.1.3 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temporary high pressure fire protection water supply system 平时不能满足水灭火设施所需的工作压力和流量,火灾时能自动启动消防水泵以满足水灭火设施所需的工作压力和流量的供水系统。 2.1.4 低压消防给水系统low pressure fire protection water supply system 能满足车载或手抬移动消防水泵等取水所需的工作压力和流量的供水系统。 2.1.5 消防水池fire reservoir 人工建造的供固定或移动消防水泵吸水的储水设施。 2.1.6 高位消防水池gravity fire reservoir 设置在高处直接向水灭火设施重力供水的储水设施。 2.1.7 高位消防水箱elevated/gravity fire tank 设置在高处直接向水灭火设施重力供应初期火灾消防用水量的储水设施。 2.1.8 消火栓系统hydrant systems/standpipe and hose systems 由供水设施、消火栓、配水管网和阀门等组成的系统。 2.1.9 湿式消火栓系统wet hydrant system/wet standpipe system 平时配水管网内充满水的消火栓系统。 2.1.10 干式消火栓系统dry hydrant system/dry standpipe system

消火栓系统设计计算

3消火栓系统设计计算 3.1室内消火栓系统的布置 学生宿舍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采用独立的消防给水系统。根据《高规》规定, 其室内消火栓用水量为10L/S,同时使用水枪数为2只,每支水枪最小流量为5L/S, 最不利情况下,同一立管上同时出水2只水枪,立管最小流量为10L/S。消火栓的栓口直径为65mm,水带长度25m,水枪喷嘴口径19mm,消火栓的充实水柱为 13mH2O。 3.1.1室内消火栓管网布置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第741条规定,酒店建筑室内消防给水系统设置成与生活给水系统分开的独立给水系统。 室内消火栓管道布置成环状,横向竖向均成环。环状管网的横干管分别布置在1层和11层的吊顶中,低区环状管网的横干管分别布置在4层和地下1层的吊顶中。 消防水箱的出水管与11层横干管相连接。消防泵的压水管设两条管路与消防环状管网连接,其管径的设计考虑到当其中一根发生故障时,另一根管路应能保证消防用水量和水压的要求。 学生宿舍建筑室内消火栓给水管网设地上式消防水泵结合器。水泵结合器的设置数量按室内消防用水量确定,该建筑室内消火栓用水量为10L/S,每个水泵结合器的流量按10L/S计,故设置1个消火栓水泵结合器,型号为SQ10O 3.1.2室内消火栓的布置 室内消火栓的合理布置,直接关系到扑救火灾的效果。因此,高层建筑的各层包括和主体建筑相连的附属建筑均应合理设置消火栓。 消火栓的间距,应保证同层相邻两个消火栓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室内任何部位,可按式(3-1)确定,且高层建筑不应大于30m,裙房不应大于50m。 S R2 b2(3-1) 式中S---消火栓间距,m; R--7肖火栓保护半 m, R=L+b; 径,

第三章消防给水系统作业

一、选择题 1、消防水池的容量确定,以下叙述哪条正确?( A ) A. 当市政给水管网能保证室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时,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的要求; B. 当市政给水管网不能保证室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时,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外消防用水量的要求; C. 当市政给水管网不能保证室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时,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外消防用水量的要求; D. 当市政给水管网能保证室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时,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自动消防水量的总和。 2、消防水池的给水管应根据其有效容积和补水时间确定,补水时间不宜大于( C )。 A. 12h B. 24h C. 48h D.96h 3、高层建筑并联消防分区给水系统中,水泵接合器可如下设置( B )A.独立设置一个 B. 分区设置 C.环状设置 D.根据具体情况 4、高层建筑消防立管的最小管径为( B )A.50mm B.100mm C.75mm D.150mm 5、高层建筑中消火栓给水管道系统( A ),且消火栓给水立管管径应()。A.应独立设置;不小于100mm B.可与生活给水管道合用;不小于50mm C.应独立设置;不小于50mm D.可与生活给水管道合用;不小于100mm。 6、高层建筑消防给水管网,应布置成( C );进行水力计算时,应按()计算。 A.环状管网、环状管网; B.枝状管网、枝状管网; C.环状管网、枝状管网; D.枝状管网、环状管网。 7、室内消火栓栓口处的静水压力应不超过( A )MPa ,如超过时,应采用分区给水系统。消火栓栓口处的出水压力超过()MPa 时,应有减压设施。A.1.0、0.50; B.1.2、0.70; C.1.2、0.50; D.1.0、0.70 。 8、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高位消防水箱的有效容积,一类高层公共建筑不应小于(C)m3,多层公共建筑、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和一类高层居住建筑不应小于()m3,二类高层住宅不应小于()m3。 A.50、18、12; B.18、12、6; C.36、18、12; D.36、18、6。 9、消火栓系统消防给水管道的水流速度,不宜大于( B )m/s;自动喷洒灭火系统给水管道的水流速度,不宜大于()m/s,但在个别情况下,配水支管的流速可以大一些,但不宜大于()m/s。 A.2.5、10、15; B.2.5、5.0、10.0; C.5、5.0、10.0; D.5、2.5、5.0 。 10、高层建筑消防给水系统应采取防超压措施,以下哪一项措施是错误的?( A ) A.多台水泵并联运行; B.选用流量-扬程曲线平的消防水泵; C.提高管道和附件承压能力; D.增大竖向分区给水压力值。 11、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位置高度,一类高层民用公共建筑不应低于( C )MPa。 A.0.05; B.0.07; C.0.10; D.0.15 12、同一建筑物内应采用统一规格的消火栓、水枪和水带。每根水带的长度不应超过( C )m ; A.15; B.20; C.25; D.30 13、湿式报警阀组包括( b ) ①湿式报警阀②水流指示器③水力警铃④压力开关⑤延迟器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B50974-201X

1 总则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民用、市政等建设工程的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管理。 1.0.3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管理应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结合工程特点,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适用、保护环境。 1.0.4 工程中采用的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组件和设备等应为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准入制度要求的产品。 1.0.5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管理,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条文说明 1 总则 1.0.1 本条规定了本规范的编制目的。 建国60年来我国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从无到有,至今已建立了完整的体系。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快速的工业化和城市化使我国工程建设有了巨大地发展,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伴随着工程建设的大规模开展也快速发展,与此同时与国际交流更加频繁,使我们更加认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在工程建设中的重要性,以及安全可靠性与经济性的关系,首先是安全可靠性,其次是经济合理性。 水作为火灾扑救过程中的主要灭火剂,其供应量的多少直接影响着灭火的成效。根据统计,成功扑救火灾的案例中,有93%的火场消防给水条件较好;而扑救火灾不利的案例中,有81.5%的火场缺乏消防用水。例如,1998年5月5日,发生在北京市丰台区玉泉营环岛家具城的火灾,就是因为家具城及其周边地区消防水源严重缺乏,市政消防给水严重不足,消防人员不得不从离火场550m、600m的地方接力供水,从距离火场1400m的地方运水灭火,延误了战机,以至于两万平方米的家具城及其展销家具均被化为一片灰烬,直接经济损失达2087余万元。又如2000年1月11日晨,安徽省合肥市城隍庙市场庐阳宫发生特大火灾,火灾过火面积10523m2,庐阳宫及四周126间门面房内的服装、布料、五金和塑料制品等烧损殆尽,1人被烧死,619家经营户受灾,烧毁各类商品损失折款1763万元,庐阳宫主体建筑火烧损失416万元,两项合计,庐阳宫火灾直接经济损失2179万元,这场火灾的主要原因是没有设置室内消防给水设施,以致火灾发生后蔓延迅速,直至造成重大损失。火灾控制和扑救所需的消防用水主要由消防给水系统供应,因此消防给水的供水能力和安全可靠性决定

消火栓给水系统设计技术规范

消火栓给水系统设计技术规范 7.1.1消火栓的设置场所。 1室外消火栓的设置场所: 1)城镇、居住区及企事业单位; 2)厂房、库房及民用建筑; 3)汽车库、修车库和停车场; 4)易燃、可燃材料露天、半露天堆场,可燃气体储罐或 储罐区等室外场所; 5)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且体积不超过3000m3的戊类厂房或居住区人数不超过500人,且建筑物不超过二层的居 住小区,可不设消防给水。 2室内消火栓的设置场所。存有与水接触能引起剧烈燃 烧爆炸的物品除外的下列场所应设置消火栓。 1)多层民用和工业建筑: ①厂房、库房、高度不超过24m的科研楼;②超过800个座位 的剧院、电影院、俱乐部和超过1200 个座位的礼堂、体育馆; ③体积超过5000m’的车站、码头、机场建筑物以及展览馆、商店、病房楼、门诊楼、图书馆、书库等; ④超过7层的单元式住宅,超过6层的塔式住宅、通廊式 住宅、底层设有商业网点的单元式住宅,底层为商场或车库

且共用疏散楼梯的住宅; ⑤超过5层或体积超过10000m’的教学楼等其他民用建筑(如综合楼、办公楼等); ⑥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砖木或木结构的古建筑; ⑦在一座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厂房内,如有生产性质不同的部位时,可根据各部位的特点确定设置或不设置室内消防 给水; ⑧下列建筑物可不设室内消防给水: a.耐火等级为一、二级且可燃物较少的丁、戊类厂房和 库房(高层工业建筑除外);耐火等级为三、四级且建筑体积 不超过3000m2的丁类厂房和建筑体积不超过5000m2的戊类厂房; b.室内没有生产、生活给水管道,室外消防用水取自储 水池且建筑体积不超过5000m2的建筑物。 2)高层民用建筑及其裙房;高层工业建筑。 3)建筑面积大于300m2的人防工程或地下建筑。 4)汽车库、修车库和停车场。 耐火等级为一、二级且停车数超过5辆的汽车库;停车数超过5辆的停车场;超过2个车位的Ⅳ类修车库应设消防给 水系统。当汽车库设在其他建筑物内,其停车数小于上述规 定时,但建筑内有消防给水系统时,亦应设置消火栓。 5)建筑面积不小于300m2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2.1术语 比例式解压阀,水流从上往下,竖直安装 可调试解压阀,水流水平方向,水平安装 流程:设计施工调试验收维护管理 要求总则安全可靠经济适用 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始终高压无须消防水泵直接加压 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平时压力不高火灾时能自动启动消防水泵 低压消防给水系统能满足车载或手抬移动消防泵等取水的系统 消防水池水泵吸水的储水设施 高位水池设在高处重力供水 高位水箱设在高处初期供水 3基本参数 3.1消火栓系统组成供水设施消火栓配水管网阀门等组成 一起灭火所需消防用水的设计流量=室外栓+室内栓+自喷系统,泡沫系统,水喷雾系统中最大用水量+冷却系统用水;两座及以上按最大的一座计算确定;与生产生活用水合用时,系统给水流量应为消防给水设计流量+生产生活用水最大小时流量之和,淋浴用水宜按15%计。 3.3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 ,体积,耐火等级,火灾危险性等因素确定 注1,成组布置建筑按较大的相邻两座建筑体积之和查表确定室外栓设计流量 3,木结构文物,按三级耐火等级查表确定室外栓设计流量 4,单座建筑总建面大于50万㎡,室外栓设计流量按表的最大值增加一倍 3.5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 ,体积,高度,耐火等级,火灾危险性等因素确定 注1,丁戊类高层厂(仓)室内栓设计流量可按表减少10L/s(2水枪)。 2,消防软管卷盘,轻便消防水龙,干式消火栓竖管可不计消火栓设计流量。 3,多层建筑有多种使用功能时,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应分别按表中不同功能计算,且取最大值。 ,高层建筑不超50m且室内栓设计流量 过20L/S时可按表减少5L/m;多层可减少50%,但不少于10L/S。 ,当为高层按表中公共建筑确定。 3.6消防用水量 当防护多个建筑分别计算后取最大用水量(不是最大室内外用水之和); 室内一个防护区(对象)用水量=栓+最大自灭系统(自喷、水雾、消防水炮、泡沫等灭火系统)+水幕系统(防火分隔、防护冷却);多个防护区(对象时),分别计算取最大防护区用水量为室内消防用水量。 栓:甲乙丙厂(仓)火灾延续时间3h 丁戊类厂(仓)火灾延续时间2h 高商、展、综,大50财、图、书、重(档)、科、高宾(或记忆:当兵图财) 人防<3000㎡1h,其他建筑2h。 自喷1h;当用于防火分隔或防护冷却水幕时,不小于设置部位墙耐火要求。 表

室外消火栓给水系统(水泵启动)

室外消火栓给水系统(水泵启动)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8.1.3 室外消防给水当采 用“高压或临时高压给水系统”时,管道的供水压力应能保证用水总量达到最大且水枪在任何建筑物的最高处时,水枪的充实水柱仍不小于10.0m;当采用“低压给水系统”时,室外消火栓栓口处的水压从室外设计地面算起不应小于0.1MPa。 低压消防给水系统指管网内平时水压(一般为0.1~0.3MPa)较低,灭火时最 不利点水枪达到规范要求的水柱时所需要的压力不能满足,需由消防车或移动式消防泵加压后供给,但必须指出,0.1MPa为管道的末端压力。 室外消火栓系统采用消防水池--水泵加压供水,压力设计很低(为0.3MPA),能叫低压消防给水系统吗?(是的) 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指管网内经常保持足够的压力,火场上不需使用消防车或 其它移动式水泵加压,而直接由消火栓接出水带、水枪灭火。当建筑高度小于24米时,室外高压给水管道的压力应保证生产、生活、消防用水量达到最大,且水枪布置在保护范围内任何建筑物的最高处时,水枪的充实水柱不应小于10米,当建筑高度大于24米时,应立足于室内消防设备扑救火灾。 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指在平时水压不高,通过高压消防水泵加压,使管 网内的压力达到高压给水管道的压力要求。当城镇、居住区或企事业单位有高层建筑时,可以采用室外和室内均为高压或者临时高压的消防给水系统,也可以采用室内为高压或者临时高压,而室外为低压的消防给水系统。气压给水装置只能算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一般石化工厂或者甲乙丙类液体、可燃气体储罐区多采用这种管网。 有室内消火栓的片区: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合用,采用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设置消防水池->消防泵->消防环网,屋顶设置消防水箱满足火灾前10分钟消防用水量,根据8.4.3第8条“高层厂房(仓库)和高位消防水箱静压不能满足最不利点消火栓水压要求的其它建筑,应在每个室内消火栓处设置直接启动消防水泵的按钮,并应有保护设施;”发生火宅时由室内消火栓处启泵按钮启动消防泵以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消防要求。 无室内消火栓的片区:室外消火栓环网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设置消防水池->消防泵->消防环网,并于值班室设置消防泵启泵按钮,火灾发生时由值班人员于火警后30秒内启动消防泵供水。

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布置

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布置 室内消防给水管道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室内消火栓超过10 个且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15L/s 时,其消防给水管道应连成环状,且至少应有2条进水管与室外管网或消防水泵连接。当其中一条进水管发生事故时,其余的进水管应仍能供应全部消防用水量; 2 高层厂房(仓库)应设置独立的消防给水系统。室内消防竖管应连成环状; 3 室内消防竖管直径不应小于DN100; 4 室内消火栓给水管网宜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管网分开设置;当合用消防泵时,供水管路应在报警阀前分开设置; 5 高层厂房(仓库)、设置室内消火栓且层数超过4 层的厂房(仓库)、设置室内消火栓且层数超过5 层的公共建筑,其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应设置消防水泵接合器。 消防水泵接合器应设置在室外便于消防车使用的地点,与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取水口的距离宜为15~40m。 消防水泵接合器的数量应按室内消防用水量计算确定。每个消防水泵接合器的流量宜按10~15L/s 计算; 6 室内消防给水管道应采用阀门分成若干独立段。对于单层厂房(仓库)和公共建筑,检修停止使用的消火栓不应超过5 个。对于多层民用建筑和其它厂房(仓库),室内消防给水管道上阀门的布置应保证检修管道时关闭的竖管不超过1 根,但设置的竖管超过3 根时,可关闭2 根。 阀门应保持常开,并应有明显的启闭标志或信号; 7 消防用水与其它用水合用的室内管道,当其它用水达到最大小时流量时,应仍能保证供应全部消防用水量; 8 允许直接吸水的市政给水管网,当生产、生活用水量达到最大且仍能满足室内外消防用水量时,消防泵宜直接从市政给水管网吸水; 9 严寒和寒冷地区非采暖的厂房(仓库)及其它建筑的室内消火栓系统,可采用干式系统,但在进水管上应设置快速启闭装置,管道最高处应设置自动排气阀。 8.4.3 室内消火栓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除无可燃物的设备层外,设置室内消火栓的建筑物,其各层均应设置消火栓。 单元式、塔式住宅的消火栓宜设置在楼梯间的首层和各层楼层休息平台上,当设2 根消防竖管确有困难时,可设1 根消防竖管,但必须采用双口双阀型消火栓。干式消火栓竖管应在首层靠出口部位设置便于消防车供水的快速接口和止回阀;

消防给水和消火栓系统技术设计规范方案版

1总则 1 . 0 ? 1为了合理设计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保障施工质量,规范验收和维护管 理,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 ? 0 ? 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民用、市政等建设工程的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管理。 1 ? 0 ? 3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管理应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结合工程特点,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适用、保护环境。 1 ? 0 ? 4工程中采用的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组件和设备等应为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准入制度要求的产品。 1 ? 0 ? 5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管理,除应符合本规范 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和符号 2 ? 1术语 2 ? 1 ? 1 消防水源fire water 向水灭火设施、车载或手抬等移动消防水泵、固定消防水泵等提供消防用水的水 源,包括市政给水、消防水池、高位消防水池和天然水源等。

2 . 1 . 2 高压消防给水系统constant high pressure fire protection water supply system 能始终保持满足水灭火设施所需的工作压力和流量,火灾时无须消防水泵直接加压的供水系统。 2 . 1 . 3 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temporary high pressure fire protection water supply system 平时不能满足水灭火设施所需的工作压力和流量,火灾时能自动启动消防水泵以满足水灭火设施所需的工作压力和流量的供水系统。 2 . 1 . 4 低压消防给水系统low pressure fire protect ion water supply system 能满足车载或手抬移动消防水泵等取水所需的工作压力和流量的供水系统。 2 . 1 . 5 消防水池fire reservoir 人工建造的供固定或移动消防水泵吸水的储水设施。 2 . 1 . 6 高位消防水池gravity fire reservoir 设置在高处直接向水灭火设施重力供水的储水设施。 2 . 1 . 7 高位消防水箱elevated/gravity fire tank 设置在高处直接向水灭火设施重力供应初期火灾消防用水量的储水设施。

消防给水系统

消防给水系统 (Ⅰ)消防水源 第 7.3.1 条 在消防用水由工厂水源直接供给时,工厂给水管网的进水管不应少 于两条。当其中一条发生事故时,另一条应能通过 100%的消防用水和 70%的生 产、生活用水的总量。 在消防用水由消防水池供给时,工厂给水管网的进水管,应能通过消防水池的 补充水和 100%的生产、生活用水的总量。 第 7.3.2 条 石油化工企业宜建消防水池,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水池的容量,应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消防用水总量的要求。当发生火灾能 保证向水池连续补水时,其容量可减去火灾延续时间内的补充水量; 二、水池的容量小于或等于 1000m 时,可不分隔,大于 1000 m 时,应分隔成 两个,并设带阀门的连通管; 三、水池的补水时间,不宜超过 48h ; 四、当消防水池与全厂性生活或生产安全水池合建时,应有消防用水不作他用 的技术措施; 五、寒冷地区应设防冻措施。 (Ⅱ)消防用水量 第 7.3.3 条 厂区和居住区的消防用水量,应按同一时间内的火灾处数和相应处 的一次灭火用水量确定。 第 7.3.4 条 厂区和居住区同一时间内的火灾处数,应按表 7.3.4 确定。 第 7.3.5 条 联合企业内的各分厂、罐区、居住区等,如有各自独立的消防给水 系统,其消防用水量应分别进行计算。 3 3

第7.3.6条一次灭火的用水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居住区及建筑物的室外消防水量的计算,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工艺装置的消防用水量,应根据其规模、火灾危险类别及固定消防设施的设置情况等综合考虑确定。当确定有困难时,可按表7.3.6选定。火灾延续供水时间不应小于3h。 三、辅助生产设施的消防用水量,可按30L/s计算。火灾延续供水时间,不宜小于2h。 注:化纤厂房的消防用水量,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7.3.7条可燃液体罐组的消防水量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应按火灾时消防用水量最大的罐组计算,其水量应为配置泡沫用水及着火罐和邻近罐的冷却用水量之和; 一、当着火罐为立式罐时,距着火罐罐壁 1.5 倍着火罐直径范围内的相邻罐应进行冷却;当着火罐为卧式罐时,着火罐直径与长度之和的一半范围内的邻近地上罐应进行冷却; 二、当邻近立式罐超过 3 个时,冷却水量可按 3 个罐的用水量计算;当着火罐为浮顶或浮舱式内浮顶罐(浮盖用易熔材料制作的储罐除外)时,其邻近罐可不考虑冷却。 第7.3.8条可燃液体地上立式罐应设固定或移动式消防冷却水系统,其供水范围、供水强度和设置方式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供水范围、供水强度不应小于表 7.3.8 的规定;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示范》之强条篇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之强条篇 4.1.5严寒、寒冷等冬季结冰地区的消防水池、水塔和高位消防水池等应采取防冻措施。 4.1.6雨水清水池、中水清水池、水景和游泳池必须作为消防水源时,应有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均能满足消防给水系统所需的水量和水质的技术措施。 4.3.4当消防水池采用两路消防供水且在火灾情况下连续补水能满足消防要求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应根据计算确定,但不应小于100m3,当仅设有消火栓系统时不应小于50m3。 4.3.8消防用水与其他用水共用的水池,应采取确保消防用水量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 4.3.9消防水池的出水、排水和水位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消防水池的出水管应保证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能被全部利用; 2 消防水池应设置就地水位显示装置,并应在消防控制中心或值班室等地点设置显示消防水池水位的装置,同时应有最高和最低报警水位; 3消防水池应设置溢流水管和排水设施,并应采用间接排水。 4.3.11 1高位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出水、排水和水位,应符合本规范第4.3.8条和第4.3.9条的规定; 4.4.4当室外消防水源采用天然水源时,应采取防止冰凌、漂浮物、

悬浮物等物质堵塞消防水泵的技术措施,并应采取确保安全取水的措施。 4.4.5当天然水源作为消防水源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地表水作为室外消防水源时,应采取确保消防车、固定和移动消防水泵在枯水位取水的技术措施;当消防车取水时,最大吸水高度不应超过6.0m; 2当井水作为消防水源时,还应设置探测水井水位的水位测试装置。 4.4.7设有消防车取水口的天然水源,应设置消防车到达取水口的消防车道和消防车回车场或回车道。 5.1.6消防水泵的选择和应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消防水泵的性能应满足消防给水系统所需流量和压力的要求; 2消防水泵所配驱动器的功率应满足所选水泵流量扬程性能曲线上任何一点运行所需功率的要求; 3当采用电动机驱动的消防水泵时,应选择电动机干式安装的消防水泵; 5.1.8当采用柴油机消防水泵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柴油机消防水泵应采用压缩式点火型柴油机; 2柴油机的额定功率应校核海拔高度和环境温度对柴油机功率的影响; 3柴油机消防水泵应具备连续工作的性能,试验运行时间不应小于24h;

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水力计算

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计算例子:某宾馆建筑有地上10层和地下室一层,该建筑地上第一层层高为 m,其余层高均为 m,其设计系统图如图1,计算消防水箱的储水量。 解:(1)最不利点的确定 通过系统图断最远点、最高点的消火栓1′为最不利点。 (2)水枪喷嘴处所需水压 查表,水枪喷嘴直径选择19mm,水枪系数φ值为;充实水柱 H要 m

求不小于10m ,选m H =10m ,水枪实验系数f ?值为。 水枪喷嘴处所需水压 kPa O mH H f H f H m m q 1366.13)102.10097.01/(102.1) -1/(2==??-?=????= (3)水枪喷嘴的出流 喷口直径19mm 的水枪水流特性系数B 为。 )/(5)/(63.46.13577.1s L s L BH q q xh <=?== 取q xh =5L/s 则:2211515.85()1.577 xh q q H m B ' ' === (4)水带阻力 19mm 的水枪配65mm 水带,衬胶水带阻力较小,室内消火栓水带多为衬胶水带。查表知65mm 水带阻力系数Z A 值为.水带阻力损失: m q L A h xh d z d 86.052000172.022 =??=??= (5)消防栓口所需的水压: 最不利点1ˊ消火栓口的水压 O mH H h H H k d q xh 271.18286.085.151=++=++= (6)水力计算本 设计按不考虑自喷系统进行,则规范规定,室内消防流量不得小于20L/s ,消防竖管的最小流量为10 L/s 。同时,消防竖管的布置,应保证同层相邻两个消火栓的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达到被保护范围内的任何部位。因此需要计算两根竖管的消防流量。

消防给水系统及消火栓系统验收要求

消防给水系统及消火栓系统验收要求 1、系统竣工后,必须进行工程验收,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质检、设计、施工、监理参加,验收不合格不应投入使用。 2、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工程验收应按本规范附录E的要求填 写。 3、系统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提供下列资料: 1)竣工验收申请报告、设计文件、竣工资料; 2)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调试报告; 3)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 4)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5)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施工过程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6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质量控制检查资料。 4、水源的检查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检查室外给水管网的进水管管径及供水能力,并应检查高位消防水箱、高位消防水池和消防水池等的有效容积和水位测量装置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2)当采用地表天然水源作为消防水源时,其水位、水量、水质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3)应根据有效水文资料检查天然水源枯水期最低水位、常水位和洪水位时确保消防用水应符合设计要求; 4)应根据地下水井抽水试验资料确定常水位、最低水位、出水量和水位测量装置等技术参数和装备应符合设计要求。

5、消防水泵房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消防水泵房的建筑防火要求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 2)消防水泵房设置的应急照明、安全出口应符合设计要求; 3)消防水泵房的采暖通风、排水和防洪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4)消防水泵房的设备进出和维修安装空间应满足设备要求; 5)消防水泵控制柜的安装位置和防护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6、消防水泵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消防水泵运转应平稳,应无不良噪声的振动; 2)工作泵、备用泵、吸水管、出水管及出水管上的泄压阀、水锤消除设施、止回阀、信号阀等的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吸水管、出水管上的控制阀应锁定在常开位置,并应有明显标记; 3)消防水泵应采用自灌式引水方式,并应保证全部有效储水被有效利用; 4)分别开启系统中的每一个末端试水装置、试水阀和试验消火栓, 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压力开关(管网)、高位消防水箱流量开关等信号的功能,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5)打开消防水泵出水管上试水阀,当采用主电源启动消防水泵时,消防水泵应启动正常;关掉主电源,主、备电源应能正常切换;备用泵启动和相互切换正常;消防水泵就地和远程启停功能应正常; 6)消防水泵停泵时,水锤消除设施后的压力不应超过水泵出口设计工作压力的1.4倍;

20180907(二)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考点

建筑消防设施 四周秘籍强化直播课 (二) 主讲老师:张 诺 课程设置 四周秘籍强化直播课程时间课程内容课程安排 消防设施专题9月6日室内外消防给水系统1 ①设施重点考点 ②典型例题精析9月7日室内外消防给水系统2 9月8日室内外消防给水系统3 9月13日自动喷水灭火系统1 9月14日自动喷水灭火系统2 9月15日气体灭火系统 9月16日干粉灭火系统、消防供配电系统 9月21日建筑灭火器 9月22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 9月27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2 9月28日规范解析: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1 9月29日规范解析: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2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考点 一、消防用水量计算 二、消防水池有效容积 三、消防水泵 四、高位消防水箱 五、稳压泵与气压罐的设置要求 六、分区供水 七、室外消火栓系统设置要求 八、室内消火栓系统设置要求 九、管网阀门设置要求 十、消防给水系统控制与操作 十一、系统安装要求 十二、消防给水系统的试压、冲洗及验收 三、消防水泵 1.消防备用泵的设置 消防水泵应设置备用泵,其性能应与工作泵性能一致,但下列建筑除外:(1)建筑高度<54m的住宅和室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25L/s的建筑。(2)室内消防给水设计流量≤10L/s的建筑。 P183/《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5.1.10

三、消防水泵的设置要求 2.消防水泵吸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消防水泵应采取自灌式吸水。(消防水池最低水位应高于立式水泵 出水管中心线) (2)消防水泵从市政管网直接抽水时,应在消防水泵出水管上设置有空 气隔断的倒流防止器。 (3)当吸水口处无吸水井时,吸水口处应设置旋流防止器。 P183/《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5.1.10/《消规》图示5.1.12 3.离心式消防水泵吸水管、出水管和阀门等,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一组消防水泵吸水管不应少于两条,当其中一条损坏或检修时,其 余吸水管应仍能通过全部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2)一组消防水泵应设不少于两条的输水干管与消防给水环状管网连接, 当其中一条输水管检修时,其余输水管应仍能供应全部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P185/《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5.1.13

室内给排水、热水、消防系统计算步骤(精)

一、建筑内部给水系统设计计算步骤 1. 初步确定系统方案 ⑴给水系统——生活、生活~生产、生产~消防、 ⑵供水方式: H0与估算的H 比较确定 H0>H H0稍<H H0<H ⑶管路图式:下行上给、上行下给、中分 ⑷建筑物的性质:重要——环状、暗装。 不重要——枝状、明装。 2. 管道平面布置 地下室、底层、标准层、顶层、屋面、水箱间 内容包括:引入管、干管、立管、支管、卫生设备、水池、水泵、水箱。(并向建筑、结构、暖通、电气提供地沟、立管位置、水箱位置) 3. 绘制计算草图 ⑴可不按比例画,但应按实际布置位置情况画; ⑵画出水池、水泵、水箱及室外管网示意图: ⑶以流量变化为节点,对计算管路编号; 上行下给从最高最远用水点至水箱,

下行上给从最高最远用水点至水水泵或室外管网。 ⑷其他管路编号(一张草图上编号不能重)。 ⑸标出管长。 4. 据建筑物类型确定设计秒流量计算公式及参数 5. 列表进行水力计算确定各管段的 计算管路:qg 、DN 、V 、I 、hy 其他管路:qg 、DN 、V 6、求计算管路的沿程水头损失、局部水头损失、水表水头损失。 7、求系统所需压力H 8、校核室外管网资用水头Ho 。最后确定供水方式 9、增压贮水调节设备设计计算(若 Ho>H 接第 10步) 水箱:容积、选定型产品、确定水箱的安装高度。 水泵:出水量、扬程、选产品类型和数量 水池:容积、几何尺寸、标高(最高水位、最低水位)提交给搞结构的。 10、绘制正式平面图 地下室、底层、标准层、顶层、屋面、水箱间 11、绘制正式系统图 标出管径、坡度、管件、附件、标高 12、局部放大图

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主要施工方法及工序

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主要施工方法及工序 施工工序:基础及预留孔中交设备材料准备管网安装消火栓箱安装系统试压冲洗联合调试系统验收移交 (一)安装准备 1、进场后认真熟悉图纸,及时联系建设单位通知设计单位组织现场技术交底。 2、组织技术人员勘察现场,复核图纸各管段标高是否符合安装要求,检查土建预留孔洞,放线修洞。 3、制定技术方案,依据现场实际工程特点确定合理的工序,同时落实工艺及施工方法。 4、作好进场的材料报验工作,对于进场的材料报监理及甲方现场代表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下料施工。 (二)管网安装 消火栓系统,管道采用无缝钢管,消防竖管均为DN100,水平环管均为DN150,配水支管均为DN65。 1、管网安装前应效直管子,并应清除管子内部的杂物;安装时应随时清除已安装管道内部的杂物。

2、管子采用机械切割,切割面不得有飞边、毛刺;管子螺纹密封面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普通螺纹基本尺寸要求》、《普通螺纹公差与配合》《管路旋入端螺纹尺寸系列》的有关规定。 3、螺纹连接的密封填料应均匀附着在管道的螺纹部分;拧紧螺纹时,不得将填料挤入管道内;连接后,应将连接处外部清理干净。 4、管道穿过建筑物变形缝时,应设置柔性短管。依据设计要求,使用金属软管连接过度。穿过墙体或楼板时应加设套管,套管长度不得小于墙体厚度,或应超出楼面或地面50mm;套管与管道的间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填塞密实。 5、管道横向安装宜设0.002的坡度,且应坡向排水管;当局部区域难以利用排水管将水排净时,应采取相应的排水措施。 6、在具有腐蚀性的场所安装管网前,应按设计要求对管子、管件等进行防腐处理,其中埋地敷设的管道外壁刷热沥青漆两道,明装的管道刷银粉漆二道。 (三)消火栓箱的安装 1、安装前应先对土建预留的孔洞尺寸予以检查,预留洞应调整至宽650~800+50mm,高800~1600~1800+50mm,其下底距地面150±20mm为宜。 2、消火栓箱墙体上暗装,临时固定是采用木楔或弹性固定物沿消火栓箱四角固定,避免消火栓箱因外力作用而变形,为避免箱体玻璃受损,安装箱体前其外门应缓后安装。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工程技术与发展_黄晓家

给水排水 Vol.36 No.8 2010 1 #水业导航#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工程技术与发展 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副总工程师 黄晓家 0 前言 消防系统因平时不用而无法通过运行来判断优劣,只能通过火灾的洗礼才能鉴别其合理性,但火灾又是频发的小概率事件,对于一栋建筑物来说可能20年一遇甚或更长的时间,因此其技术进步的周期漫长,技术进步有赖于规范制订的助力推动。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倡导减灾防灾,保障经济社会协调稳定发展,消防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本文概述在国家规范5消防给水和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6编制过程中消防给水和消火栓系统技术的进步与发展。 根据公安部和住建部规划的我国工程建设规范体系,5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6从5建筑设计防水规范6和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水规范6中分离出来,这将进一步促进消防给水系统技术的发展。 在本次规范制订过程中,理顺概念,引入火灾统计、保证率、灭火用水量理论计算、火灾扑救工艺、安全可靠性、消防水泵、消防排水等新的技术和理念,使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工程技术能逐步发展为有理论支撑的工程技术科学。 1 消防给水和消防给水系统的概念 消防给水和消防给水系统这两个术语和定义是依据我国以往各版规范,并根据工程实际应用经研究确定,术语的确定是梳理和理顺消防给水和消防给水系统的内涵和外延,以进一步在规范编制中确定技术条款和工程中实施,减少争议,满足标准的定义标准的要求。标准是指在一定的范围内为获得最佳秩序,对活动或其结果规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规则、导则或特性的文件,该文件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经一个公认机构批准,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以促进最佳社会效益为目的。因此定义的准确引入可减少争议,促进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1960年9月颁布的5关于建设设计防火的原则性规定6、1974年10月颁布的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6 (T J16)74,简称/建规0)中消防给水系统内容涵盖 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等系统。其后1982年版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6(GBJ 45)82,简称/高规0)和1987年8月颁布的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6(GBJ 16)87)修订逐步涵盖了所有的水消防系统。因此消防给水是由消防水源和供水管网组成的向水灭火设施供水的给水系统,按供水压力分为高压、临时高压和低压系统;而消防给水系统则是由消防给水和水灭火设施组成的系统。消防给水和消防给水系统的科学定义将为消防给水和消防给水系统的发展确立良好的基石。 2 消防水源保证率与2路进水 2006年版/建规0(GB 50016)2006)参考86版5室外给水设计规范6(GBJ 13)86)的地表水水源保证率,而引入消防水源可靠性的概念,规定采用天然水源时,其保证率不应小于97%。这一概念在本次5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6制订中进一步扩展,当市政管网给水直接向消防给水系统供水时,市政管网给水保证率应大于99%。 20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初期,我国城市给水管网普及率低,且管材质量差,管网出现爆裂中断供水的概率相对较高,为此当时规范提出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大于15L/s 时应采用2路供水。但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进入本世纪以来国家专项市政给水管网治理,管网保证率提高。如上海、天津、广州等17个大城市调查,1991年75mm 以上管道,长度共15840km,修漏11852次,平均为0.73次/(km #a),该值高于发达国家,如日本横滨市平均仅为0.2次/(km #a)。但1991年上海共爆管543次/a,平均为0.177次/(km #a),天津为532次/a,平均为0.243次/(km #a);成都为87次,平均为0.161次/(km #a),可见大城市的管网保证率较高,基本接近国际水平。近年我国城市给水的保证率大幅度提高,按爆管维修率计算,供水可

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

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 凡担负室内消火栓灭火设备给水任务的一系列工程设施,称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 一、概述 (一)设置原则 1、应设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的建筑物 (1)高层工业建筑与低层建筑 a、厂房、库房、高度不超过24m的科研楼(存有水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除外); b、超过800个座位的剧院、电影院、俱乐部和超过1200个座位的礼堂、体育馆; c、体积超过5000m3的车站、码头、机场建筑物以及展览馆、商店、病房楼、门诊楼、教学楼、图书馆等; d、超过七层的单元式住宅、超过六层的塔式住宅、通廊式住宅、底层设有商业网点的单元式住宅; e、超过五层或体积超过10000m3的其他民用建筑; f、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砖木或木结构的古建筑。 (2)高层民用建筑 (3)人防工程 a、使用面积超过300m2的商场、医院、旅馆、展览厅、旱冰场、体育场、舞厅、电子游艺场等; b、使用面积超过450m2的餐厅、丙类和丁类生产车间、丙类和丁类物品库房; c、电影院、礼堂; d、消防电梯间前室。 (4)停车库、修车库 2、可以不设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的建筑物 (1)耐火等级为一、二级且可燃物较少的丁、戊类厂房和库房(高层工业建筑除外);耐火等级为三、四级且建筑体积不超过3000m3的丁类厂房和建筑体积不超过5000m3的戊类厂房; (2)室内没有生产、生活给水管道,室外消防用水取自储水池且建筑体积不超过5000m3

的建筑物。 3、视情况确定是否设置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的建筑物 在一座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厂房内,如有生产性质不同的部位时,可根据各部位的特点确定设置或不设置室内消防给水。 4、宜增设消防水喉设备的建筑物 (1)设有空气调节系统的旅馆、办公楼; (2)超过1500个座位剧院、会堂,其闷顶内安装有面灯部位马道处。 (二)分类 1、低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 建筑高度不超过10层的住宅以及小于24m的建筑的内设置的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称为低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 低层建筑发生火灾,利用消防车从室外消防水源抽水,接出水带和水枪,就能直接有效地扑救建筑物内的任何火灾。因而低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是供扑救建筑物内的初期火灾使用的。这种系统的特点是消防用水量少,水压低,常与生活或生产给水系统合用一个管网系统,只有在合并不经济或技术上不可能时,才分开独立设置。 2、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 建筑高度10层及10层以上的住宅以及超过24m的其他高层建筑物内,设置的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称为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 高层建筑发生火灾,由于受到消防车水泵压力和水带的耐压强度等的限制,一般不能直接利用消防车从室外消防水源抽水送到高层部分进行扑救,而主要依靠室内设置的消火栓给水系统来扑救。就是说,高层建筑灭火系统必须立足于自救。因此,这种系统要求的消防用水量大,水压高,一般情况下与其他灭火系统分开独立设置。 (三)组成 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通常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1、消防供水设备。包括:自动供水设备——消防水箱;主要供水设备——消防水泵;临时供水设备——水泵接合器。 2、室内消防给水管网。包括:进水管、水平干管、消防竖管等。 3、室内消火栓灭火设备。包括:消火栓、水带、水枪以及消防水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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