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中心城市环卫专项规划(2014-2030)

赣州中心城市环卫专项规划(2014-2030)
赣州中心城市环卫专项规划(2014-2030)

赣州中心城市环卫专项规划

(2014--2030 年)

规划公示稿

第一章总则

一、编制目的

在赣南苏区振兴发展的宏观背景下,为统筹协调赣州中心城市环卫事业与全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不断提高城乡环境卫生质量,落实《赣州都市区总体规划(2012-2030 年)》的要求,满足城市发展对环境卫生更高的要求,落实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用地,促进城市生态系统良行循环,保障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特编制《赣州中心城市环卫专项规划(2014-2030 年)》。(以下称“本规划”)。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市容与卫生管理条例》(1992);

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第146 号)》(2006);

5、《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1997);

6、《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

7、《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 50337-2003);

8、《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47-2006);

9、《城市生活垃圾产量计算及预测方法》(CJ/T106-1999);

10、《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

11、《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90-2009);

12、《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CJJ17-2004);

13、《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规范》(CJJ184-2012)

14、《建筑垃圾处理技术规范》(CJJ134-2009)

15、《粪便无害化卫生要求》(GB7959-2012)

16、《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17《、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1 号);

18、《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 号);

19、《赣州都市区总体规划(2012-2030 年)》;

20、赣州中心城区、南康市、赣县、上犹县等片区的相关规划;

21、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三、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赣州都市区总体规划(2012-2030 年)》确定的赣州中心城市范围,总面积约为2236 平方公里。其中城市建设用地约328 平方公里、城市人口约310 万人。

四、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14年至2030年。近期至2020年,远期至2030年

规划原则

规范性原则

各类环卫设施的建设、运行与管理都应当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指导,严格执行各项技术标准,将环卫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统筹性原则综合考虑、合理布局、资源共享,打破行政区划限制,从中心城市层面统筹考虑完成设施布局。

协调性原则

注重环卫专项规划与都市区总体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的协调;统一规划、分步实施、近远结合、适度超前。充分发挥现有环卫设施的效益,确保设施用地落实。

因地制宜原则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合理规划;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立足城区、兼顾周边。推进环卫设施的规模化(区域化)建设、多元化投资。

可持续发展原则有目标、有次序地协调发展;提倡资源循环理念,固体废物分类管理、实现资源循环利用;坚持以人为本,达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

前瞻性原则

对赣州中心城市未来环境卫生设施需求做出预测,环境卫生设施建设规划必须符合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并与城市建设速度同步、适度超前。

五、规划内容

1、科学预测赣州中心城市范围内各类垃圾的产生量与清运量

2、提出科学合理的垃圾收运体系及垃圾处理方式

3、科学布局环境卫生设施

4、科学规划垃圾分类、生活垃圾收运系统、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及农村垃圾管理等内容

5、制定环境卫生事业发展规划

6、提出环境卫生设施分期建设规划,并合理确定近期建设项目

7、提出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六、规划目标

本规划总目标是,至2030 年,中心城市形成合理的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推广垃圾分类收集,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取得明显成效。中心城市日常保洁、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能力及环境卫生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运营和服务水平大提升。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基本达到法制化、精细化和信息化,建立规范的环卫作业市场化服务和政府监管体系,力争建立与各片区环境卫生管理职权部门的协调机制,完善管理措施、创建健全的环境卫生管理专项规章制度。打造清洁卫生、环境优美、社会和谐的清洁城市,

城市环境卫生总体水平在保持国内同类城市领先水平的基础上,力争处于国内先进水平。

到2020 年时实现如下目标:

1、环卫公共设施逐步完善,基本满足需求;

2、完成“三级转运系统建设” 。

3、完善环卫管理系统建设,初步实现城乡环卫设施资源共享;

4、试行垃圾分类收集;

5、实现各类垃圾处理无害化。

到2030 年实现如下目标:

1 、实现城乡环卫设施资源共享;

2 、建成健全城乡垃圾分类收集、运输系统;

3 、环卫公共设施满足需求;

4 、建成赣州中心城市环卫计算机网络系统,卫

实现环卫管理现代化,提高环

设施的科技含量。

七、规划策略

1、“分类收集”:实施垃圾分类收集,促进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

实施垃圾分类收集,以及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从垃圾产生的源头开始,将生活垃圾按不同的类别分开收集,促进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垃圾的分类处理。

2、“压缩收运”:完善压缩式收运系统,提高垃圾收运效率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在生活垃圾处理体系中占有重要作用,通过提高垃圾压缩比,对垃圾进行一定的减量,可提高生活垃圾的收运效率,降低环卫管理成本。

3、“综合处理”:卫生填埋与焚烧并行,构建城市垃圾综合处理体系垃圾填埋场具有选址困难、减量化效率差、污染水体等缺点,“以填埋为主” 的生活垃圾处理方式已经不合时宜,构建“卫生填埋与焚烧并行” 的综合处理体系,提升垃圾处理效率。

4、“集中设置”:倡导环卫设施集中理念,尽量集中布局环卫设施环卫所、垃圾中转站、车辆清洗站、环卫停车场、公厕、环卫工人作息场所等环卫设施的服务半径和设置密度有一定的重合性,规划将环卫设施集中设置,建设环卫综合体,使得环卫设施设置既满足垃圾处理的要求,同时也能集约节约城市用地、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5、“配置完善”:配置充足的环卫公共设施,满足城市发展需求环卫公共设施的布局应以方便居民使用为首要原则,依据相关标准规范在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等各类城市建设用地满足环卫公共设施设置密度的要求,建设完善的环卫公共设施体系,以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

第二章 垃圾处理系统规划

根据赣州中心城市行政区划以及利于生活垃圾转运实际操作管理的原则, 将 赣州中心城市划分 7 个生活垃圾环卫作业分区,分别为:章贡区(河套老城区、 章江新区、水东、水西、沙河、沙石) ;经开区(除蓉江新城外) ;蓉江新城;南 康一区(南康城区);南康二区(唐江镇、三江、凤岗镇、太窝乡) ;赣县(包括 茅店、江口、储潭、五云) ;上犹县。

生活垃圾收运模式

赣州中心城市规划采用“三级转运”和“二级转运”相结合的转运模式。规 划章贡区、经开区、南康区、蓉江新城、赣县城区采用“三级转运模式” ,上犹 县及距离垃圾处理终端较近的乡镇,采用“二级转运模式” 。

三、 大型垃圾转运站设置规划

规划在章贡区、经开区、南康一区、蓉江新城、南康二区、赣县建设 6 处大 型垃圾转运站,采用“三级转运”的模式,将各分区的生活垃圾转运至相应的生 活垃圾处理终端。上犹县采用“二级转运”模式,不设置大型垃圾转运站。

根据生活垃圾分区转运的原则,规划中心城市大型垃圾转运站的设置如下:

生活垃圾

转运站名 称

服务片区

选址 类型

远期垃圾 处

理量 (吨/ 日)

设计处 理

规模 (吨/ 日)

用地规

模(m 2

环卫作业分区

垃圾桶运回原收集点 垃圾集装箱运回原转运站

四、生活垃圾处理方式

规划未来赣州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方式为:分片区相对集中,多种处理方式相结合,积极推广垃圾焚烧,保障垃圾填埋能力,实现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最终形成焚烧发电与卫生填埋相结合为主,卫生填埋为辅助处理及应急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

五、生活垃圾处理终端规划

赣州中心城市规划4 处生活垃圾处理终端:王母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新

建),城北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新建),南康龙回生活垃圾填埋场(保留原址,扩大处理规模),上犹黄埠生活垃圾填埋场(保留现状)。

王母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选址于赣县王母渡镇新兴村榴坑里,规划近期处理规模为1000吨/ 日,规划用地规模150亩;远期处理规模为1800吨/ 日,规划用地规模300 亩,处理方式为焚烧发电。

城北生活垃圾填埋场选址于赣县五云镇与沙地镇交界处,规划近期启动该填埋场建

环境卫生专项治理方案

珠海诚威厂房项目 环境卫生专项治理方案 为了加强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公司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尽快控制事态,尽量减少损失,尽早恢复正常施工秩序。为了有效防止登革热、寨卡等传播疫情的发生和扩散,采取科学、有力的防控措施,落实做好切断登革热。寨卡等传播途径和根治疫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项目部环境卫生专项治理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科学防控措施,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切实加大灭蚊、环境整治、疫情监测等综合防控工作力度,彻底扑灭登革热疫情,切实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本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二、出现登革热的原因和传播 登革热是由伊蚊(俗称花蚊或花斑蚊)传播,人与人之间是不会传播的。伊蚊吸食了登革热病人的血后,会把登革热病毒传染给下一个被叮咬的健康人。人感染了登革热病毒后大约一周左右开始发病,会出现发热、头痛、全身肌肉关节酸痛等症状;发病第3-6天全身出现发疹,有的病人会出现皮肤粘膜出血症状,少数病人会突然病情加重出现登革热休克综合症,病情凶险,如不及时抢救,可于4-6小时死亡。目前还没有治疗和预

防登革热的特效药物,但是只要消灭传播登革热的伊蚊,就可以防止登革热的流行 三、工作内容及防控措施 强化环境卫生整治管理,积极消杀蚊虫,做好登革热防控。 1、加强对登革热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防控工作督导小组,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 职务姓名 组长廖国坡 副组长罗金宏 组员陈国强 联络员成玉荣 喷药专职人员李远开 2、对工地办公区、生活区、施工区实施全面防控,生活区作为重点区域进行防控,防控工作分三个部分: ⑴做好食堂、厨房、宿舍、垃圾池等地方的生活垃圾及废物进行及时清理,不留卫生死角,保持良好的生活环境和工作环境,有效防治蚊虫的孳生、繁殖。 ⑵定期对卫生间、冲凉房、食堂、厨房、宿舍、仓库、垃圾池、排水沟、积水池、绿化带等地方进行灭蚊、杀虫、打药、消毒等科学方法来处理,有效防止蚊虫的滋生、繁殖从而把病源体传染至人体。

《赣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实施 评估报告》

附件: 《赣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 实施 评估报告》主要内容 一、评估的目的意义 《赣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06版总规》)于2010年4月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该总规自基期年至今已近10年,较好地指导了赣州市城市规划建设。期间赣州市内外发展环境发生巨大变化,《06版总规》已显示出一定的不适应性。为系统、全面地分析城市规划实施的成效,了解城市建设发展水平和服务能力,剖析城市规划实施中存在的偏差、问题并认真务实地查找原因,研判未来发展趋势,提出改进和完善规划实施机制的对策措施,使规划能够更好更完善地指导城市建设发展,特开展本次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工作。 二、评估的主要内容 按照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办法(试行)》的要求,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城市发展方向与空间布局评估 (1)城市发展方向评估 根据《06版总规》,中心城区以向南向西发展为主。从城市新增建设用地的分布情况来看,向南发展主要发展轴线“中

央发展金脊”逐步构建,新触媒点赣州综合保税区、昌赣客专高铁线及赣州西站等重要产业平台与重要基础设施的出现,加速城市向西发展。章贡区、南康、赣县同城化发展趋势明显。 (2)空间布局评估 06版总规提出了“一脊两带、三心六片”的空间结构。从《06版总规》实施情况来看,整体空间结构与《06版总规》的要求较为吻合。除了创新区(蓉江新城)城市中心由于发展时序原因,暂时未形成,但随着连接南康的赣南大道通车,未来将逐步完善城市功能。另水西湖边片区接纳产业区就业人口和老城疏散人口的功能尚未实现,旅游服务尚未形成,水西钴钼有色冶金基地逐步弱化了有色金属产业。 2、阶段性目标落实情况 (1)规划目标实施情况评估 《06版总规》实施以来,赣州城市经济和社会保持了持续稳定较快发展,综合经济实力进一步提升。经济实力明显增强,产业升级明显加快,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城市建设有序推进,拉开城市框架,完善城市功能,城市品位得到提升,城乡面貌日新月异。突出历史文化保护,推进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建设,瑞金市被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注重山水生态环境保护,打造山、水、人、城和谐共存的山水园林城市,被联合国环境规划基金会授予“绿色生态城市保护特别贡献奖”。较好地完成了总规制定的阶段性发展目标。

赣州市城市管理条例全文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赣州市城市管理条例全文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17-12-09 来源:赣南日报 【导读】(2017年10月20日赣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17年11月30日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批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章管理规定第四章行 ... (2017年10月20日赣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2017年11月30日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批准)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章管理规定 第四章行政执法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管理,提高城市公共服务水平,优化城市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内的城市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的具体范围,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城市管理,是指对城市规划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污染防治等公共事务和秩序实施管理、服务的活动。

第四条城市管理应当遵循以人为本、服务为先,政府主导、公众参与,依法管理、社会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本市城市管理由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实行属地管理,建立以县级人民政府为主,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基础,部门联动、权责统一的管理体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奖惩,统筹协调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应当划分网格单元,对城市管理事项实行网格化管理。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本参与城市管理,推动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维护、园林绿化养护、环境卫生等城市管理社会化和公共服务市场化。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参与城市管理的权利,履行城市管理的义务,对违反城市管理的行为有权劝阻、举报。 第七条城市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公开职责范围、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方式以及其他有关行政执法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对城市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或者不当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依法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开展城市文明宣传教育,弘扬社会公德,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管理工作,应当建立城市管理协调机制,将城市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城市管理工作目标,运用信息技术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在所管辖区域内承担县级人民政府城市管理职责。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照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管理的具体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开展城市管理工作。

环卫设施规范

、环境卫生综合处理基地规划 目前,国内许多城市都开始规划建设固废处理以及资源化利用产业园,如成都市长安静脉产业循环生态园区等。结合嘎鲁图发展实际,本次规划并不着眼于“可再生”、“产业化”等概念,而是注意到随着嘎鲁图镇环境卫生行业的发展,各类固废的处置场所将应运而生。由于垃圾处理设施选址难的普遍问题,本轮规划建议将新增固废处理设施集中设置,形成一个固废综合处理基地。即基地处理设施集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场、建筑垃圾填埋场、医疗垃圾焚烧厂、危废处置场等一系列环境卫生处理设施而成,将承担起对嘎鲁图镇所有固废进行无害化处理的任务。规划该环卫综合基地在城市规划建成区以外,具体位于中心城区东北面,距旧城区外围最近直线距离约5.4公里。 (一)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餐厨垃圾处理厂)规划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场总占地面积约400亩(25公顷):设计日处理能力450吨,其中,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设计日处理能力350吨,餐厨垃圾处理厂日处理100吨。(考虑城乡基础设施共享,预留10%的容量用于周边乡镇生活垃圾处理)。 1、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工艺采用卫生填埋处理为主,高温堆肥为辅。功能主要包括垃圾填埋区、渗沥液处理站、辅助设施等。 生活垃圾填埋场四周设置宽度不小于100m的防护绿地或生态绿地。其中垃圾处理场内沿周边设置不小于20m宽的绿化隔离带。生活垃圾填埋场距城市建成区最小距离为2km。垃圾填埋场达到设计封场条件要求时,确需关闭的必须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鉴定。 2、按照垃圾处理设施布局相对集中原则,近期初步建立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网络,为餐厨垃圾远期集中处置打下坚实的基础。规划远期建设餐厨垃圾处理厂1座,处理规模100t/d。 (二)医疗垃圾焚烧厂、危险固体废弃物处置场规划 1、按照《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HJ/T177-2005)规定,医疗废物焚烧厂厂址选择应符合《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中的选址要求,即焚烧厂选址应远离居(村)民区、交通干道,处置厂厂界与上述区域和类似区域边界的距离应大于800米。考虑到环卫工程设施的集中建设,规划新建一座小型特种垃圾焚烧厂,集中焚烧医院产生的特种垃圾,年处理医疗垃圾50吨。

环境卫生清洁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环境卫生清洁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篇一:关于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创造干净整洁的镇村环境,进一步推进镇村一体化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的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就做好全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时间安排 3月9日-3月30日 二、整治范围、标准和责任分工 1、镇容综合整治 整治范围:镇驻地、张汪街、蒋庄市场 整治标准:拆除沿街非法搭建的各类棚厦;清理店外店、骑门店及占道经营的集贸市场和出租车市场;清理乱写、乱画,乱贴、乱挂的野广告,统一制作门头广告。达到镇区主干道两侧商户门前清洁、经营有序。 责任单位:城管环卫办、所涉及党总支、村 责任人:陈修生、所涉及党总支书记和村支部书记 2、镇区环境综合整治 整治范围:蒋庄市场、卫生院、供电站、国土所西侧大桥、夏楼桥、后寨子垃圾坑、太和桥、北李庄村道口 整治标准:重点整治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漂浮物、杂物

及边沟内垃圾;加大卫生保洁力度,增加道路清扫次数,推广垃圾集中收集。达到整治范围内,无三堆两垛,无垃圾成堆,无卫生死角,环境卫生整洁。 责任单位:城管环卫办、所涉及党总支、村 责任人:陈修生、所涉及党总支书记和村支部书记 3、村容村貌整治 整治范围:村庄环境 整治标准:彻底清除村内三堆两垛,村庄出入口及村庄房屋外墙无垃圾污染物,村文化广场环境卫生整洁。 责任单位:各党总支、村 责任人:各党总支书记、村第一书记、包村干部、村支部书记、村主任 4、镇域重点道路综合整治 整治范围:104国道、富源路、木曲路、柴张路、村村通道路整治标准:路面无障碍,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无三堆两垛,边沟内无玉米秸秆,无麦秸,无焚烧痕迹;路域环境绿化带内及边沟无漂浮物、垃圾杂物。 责任单位:城管环卫办、农路站、所涉及党总支、村 责任人:陈修生、张广涛、所涉及党总支书记和村支部书记 5、镇木材园区综合整治 整治范围:镇木材园区

赣州市中心城区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计算规则(2017)

赣州市中心城区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计算规则 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规范规划管理中建设工程的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计算方法,现依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14版),结合本市实践,制定本规则: 第一条本规则适用于赣州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各类建筑工程方案的审定、建筑施工图的审查及规划竣工核实时建筑面积、容积率和建筑密度的计算。 第二条赣州市中心城区范围为《赣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确定的城市规划区范围。 第三条各类建筑工程设计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任何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应当遵循诚信原则,规范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的计算,如实申报送审材料,不得随意虚构建筑用途及性质。 第四条建筑密度的计算 一般情况下以建筑底层的投影面积计算建筑密度,特殊情况下的建筑密度按下列规则执行: 1.净高在4.5米以下两栋建筑之间的人行连廊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建筑密度。 2.净高在4.5米以上两栋建筑之间的人行连廊不计入建筑密度。 3.无柱雨篷不计入建筑密度。 4.两栋建筑之间架设跨越城市道路且对公众开放的空中人行廊道不计入建筑密度。 第五条建筑层高与容积率计算 (一)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不宜小于2.8米,且不宜大于3.2米;当层高大于3.2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k倍计算建筑面积和容积率,k=h÷3(h为建筑层高)。住宅建筑内入户大堂按其实际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 (二)办公、酒店建筑标准层层高不应小于3.2米,且不宜大于4.2米;当办公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4.2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K倍计算建筑面积和容积率,K= h÷3.6(h为建筑层高)。办公、酒店建筑内门厅、大堂、采光厅及大空间的多功能厅、会议厅、大餐厅等按其实际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

项目名称合肥市城市环卫设施专项规划

项目名称:合肥市城市环卫设施专项规划 工程编号: 编制单位: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证书编号:[建]城规编第()甲级 院长: 姚本伦高级工程师 分管副院长:陶其中高级规划师、注册规划师副院长:黄德清高级规划师 总工程师: 张敏高级规划师 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规划设计三所 所长:赵华中城市规划师 副所长:姜莘高级规划师 高平城市规划师 主任工程师:施强城市规划师 工程负责人:吴建国高级规划师、注册规划师项目组成员:吴建国 周瀚章助理规划师 凌翔见习规划师 审核:施强 审定:张敏 协编单位:合肥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编制日期:二○○八年八月

合肥市城市环卫设施专项规划(年)文本 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合肥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年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二章规划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错误!未指定书签。第三章环境卫生公共设施规划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一节公共厕所规划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二节生活垃圾收集点规划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三节废物箱规划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四章环境卫生工程设施规划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一节垃圾转运站规划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二节生活垃圾处理厂(场)规划错误!未指定书签。第三节粪便处理厂规划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五章其他环境卫生设施规划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一节基层环境卫生机构规划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二节环境卫生车辆停车场规划错误!未指定书签。第三节环卫道班房规划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六章近期重点建设项目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七章规划实施的对策错误!未指定书签。 附表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推进合肥“”空间发展战略,实现合肥建设现代化滨湖大城市的发展目标,积极落实《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年)》的实施,确保城市各项环卫设施的正常运转,不断提高城乡环境卫生质量,特编制《合肥市城市环卫设施专项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主要是“”发展战略规划确定的城镇密集区(规划建设用地面积平方公里)以及环境卫生设施建设涉及的用地。 第三条规划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第号令); 、《全国城镇环境卫生“十一五”规划》; 、国家和地方的其他法律法规与相关规范标准; 、合肥市相关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 第四条规划期限 、近期~年; 、远期~年。 第五条本规划自批准之日起开始执行,由合肥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由合肥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解释。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区内建设,均应遵守本规划。 第二章规划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第六条规划指导思想 本规划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建设城乡环境卫生体系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垃圾分类收集和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努力推进和谐社会、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把合肥市建设成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的现代化滨湖大城市。 第七条规划原则 、统一协调的原则,加强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促进市容环境卫生事业和城市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以人为本的原则,方便群众,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努力创造生态良性循环的人居环境。 、可持续发展的原则,贯彻实施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实现保护生态环境、合理利用资源和防治环境污染的统一。 、合理布局、适当集中的原则,以产业政策和设施设置标准为依据,全面推进环境卫生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的法制化和规范化。 、城乡一体化的原则,立足中心城区,发展外围城市组团,兼顾周边乡镇,实现城乡环境面貌同时改善。、科技兴业的原则,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实用技术,保障经济合理、安全可靠,提高环卫设施现代化水平。 、社会参与的原则,实现环卫作业市场化、运营企业化、服务社会化、投资多元化,加快建立社会参与机制和监督机制,促进环卫管理法制化。 第八条规划目标 贯彻以人为本的宗旨,高起点规划、高标准配置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实现总体布局合理,设施配套先进,管理科学高效,构建与合肥现代化滨湖大城市要求相适应的城市环境卫生安全保障体系。、近期(年)目标 ()进一步规范垃圾袋装化,逐步推广垃圾分类收集,实施城市生活垃圾收集系统全覆盖; ()将现有设施改造与新增设施建设有机结合,按规范要求逐步实施,力争环境卫生设施基本满足城市需求; ()提高环境卫生作业机械化水平,道路清扫机械化率达到以上; ()通过环卫装备的升级换代,实现垃圾收运车辆“全密闭、压缩化、高运能”,积极采取措施控制污水渗漏,降低垃圾在收运过程中对环境卫生的影响; ()加强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以上; ()大力发展节水型公厕,水冲式厕所普及率达到;新建公厕不低于二类标准,二类以上公厕所占比例达到以上; 、远期(年)目标 ()环境卫生设施配套完善,满足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发展的需求,达到国内同等城市的先进水平;()建立和完善资源回收系统,加快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完善垃圾收运系统,提升环卫装备水平,垃圾清运机械化程度力争达到; ()完善城市日常保洁系统,提高道路机械化保洁水平,道路清扫机械化率达到以上; ()继续完善公厕布局,提高公厕建设与管理标准,大力发展节水型、生态型公厕; ()坚持因地制宜、技术可行、设备可靠、适度规模、综合治理和利用的原则,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以上; ()建成合肥市城市环境卫生计算机管理网络系统,实现环境卫生管理现代化。 第九条在市区积极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宜划分为可回收物、可燃垃圾和其他垃圾等类别,届时具体应按合肥市政府颁布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南执行。 第十条合肥市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 、近期(年)按平均每人生活垃圾日产生量公斤推算,城市产生的生活垃圾约吨日; 、远期(年)按平均每人生活垃圾日产生量公斤推算,城市产生的生活垃圾约吨日。 第三章环境卫生公共设施规划 第十一条以公共厕所规划建设为重点,采用独立式与附属式相结合,活动式为补充的建设方式,坚持小型化、精品化、生态化、景观化相结合,有效地保证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的建设用地,方便社会公众使用。 第一节公共厕所规划 第十二条公共厕所设置标准 主城区和滨湖新区按每平方公里设置座公共厕所的标准;外围组团的工业、仓储区按每平方公里设置~座公共厕所的标准,沿路按以下间距设置:主、次干道为~米;支路~米。 第十三条公共厕所布点 公共厕所布局宜统筹各个功能区,以求面的平衡;结合各条道路设置,以求线的平衡;商业中心、文化中心、公园等重要公共设施优先布置。 、近期(年)共设置公共厕所座;其中,现状保留座,新增座。 、远期(年)共设置公共厕所座;其中,其中,新增座。 第十四条公共厕所位置要求 、公共厕所布局宜统筹各个功能区,以求面的平衡;结合各条道路设置,以求线的平衡;商业中心、文化中心、公园等重要公共设施优先布置。 、公共厕所应与垃圾转运站建设相结合,今后凡新建或改建垃圾转运站都应同时建设公共厕所及其他环境卫生基础设施。 、公共厕所应与公园绿地、加油(气)站、公交首末站等其他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相结合,节约集约利用

城市环卫基础设施现状与建设浅谈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dc731077.html, 城市环卫基础设施现状与建设浅谈 作者:佟志坚 来源:《科学与财富》2017年第20期 (大庆高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我国基础设施建设越来越全面。城市环卫工作关 系着城市的面貌和健康的发展,是一个城市正常运行的重要保障。但是,现阶段在我国城市建设的过程中,城市环卫基础设施还需要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达到现阶段城市发展的基本要求。因此,城市环卫基础工作必须得到相应的重视,使其与城市化建设的速度基本吻合。本文就城市环卫基础设施现状与建设进行简要的分析,并提出一些建议,希望引起读者的共鸣。 关键词:城市环保;基础设施;现状;发展 现阶段,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随着现代化来临和信息技术的使用,我国社会得到了巨大的进步。在城市经济发展的同时,城市的环卫工作也应该得到重视,城市环境的好坏不仅影响着城市居民的生活状况,还与城市经济发展的状况息息相关,城市经济发展与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应该呈正比例关系,因此,完善城市环保基础设施是现阶段城市建设的重中之重。线面笔者对其进行浅析,希望对日后城市环保基础设施的完善提供有效的帮助。 1 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现状 就目前来看,经济全球化发展越来越深入,各国之间的联系逐渐的密切,在提供更多发展机遇的同时也加大了发展的困难和各国之间的竞争。所以,要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利于不败之地,在大力发展经济提高综合国力的同时,搞好我国城市的环卫工作积极吸引外资,提高城市的环境建设,进而提升城市的形象,这也是提高我国竞争力的有效前提。从社会方向来看,我国的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环保设施也取得了重要的进步,但是,我国城市环保设施还不全面,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现阶段,我国城市环保和城市化建设进程不相符,尤其是经济不发达的城市,例如大城市的郊区、中小城市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情况,甚至一些不发达的地区,城市环保建设不完善甚至是没有相关的环保措施,这样就导致了生活垃圾和城市的污水没有地方处理和排放,直接影响了城市的环境建设的健康发展,导致城市的循环系统不够完善。与此同时,由于北方的冬天比较干燥和寒冷,因此要有相应的供暖措施,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做的不到位,使其供暖比较分散,没有进行集中的供暖处理,城市的空气污染加剧,城市绿化面积的相对减少,这种情况不仅影响城市的环境建设,还极大的影响城市居民的身体健康,进而影响了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因此,在我国尤其是中小城市和落后的地区,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还应该注重城市环卫基础设施的建设,使其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只有这样才能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促进社会的进

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祁连小学 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区委办发[2013]215号《关于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精神,为了进一步优化、美化我校校园环境,提高广大师生文明卫生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有效预防和控制多种疾病的传播流行,保护广大师生身体健康,提升校园文化品位,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师生中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整治百日行动。为此,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校园环境卫生专项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罗立保 副组长:贾德忠 成员:阮加忠黄吉祥汤才国何祝 阮玉婷王旭林胡小芳祁玉芝 二、整治内容及目标: (一)校园内部环境卫生整治 1.范围:校园内部环境卫生,主要包括教室、办公室、各功能室,教师宿舍,教学楼外的操场、厕所。 2.整治目标:进一步提高全体师生的文明意识,保持校园持久随时的卫生、整洁,初步养成人人参与管理的卫生习惯。 3.主要工作和任务: (1)在全体师生中开展“提前十分钟,人人搞卫生”的文明活动。要求师生每天提前十分钟上班,按照后勤划分的卫生区域负责清理校园内外、

教室内外、楼梯地面上的果皮、纸屑、树叶,整理好教师自己办公室的卫生。各班主任要组织学生搞好教室环境卫生,坚持每日二至三次小清扫,每周一次大扫。做到地面干净无纸屑,桌椅摆放整齐无污垢,黑板无厚尘粉灰,门窗清洁,拖把、扫把、簸箕等摆放整齐,墙壁、灯具、画框等处无灰尘。 (2)厕所卫生要保持干净,每天清扫。 (3)教学大楼的墙壁每周学生擦洗一遍。墙壁无乱写乱画,楼梯扶手保持干净。 (4)教师办公室要轮流值日,做到窗明几净,教科书、作业本摆放整齐有序。 (5)各室要做到每日清理,物品摆放井然。坚决杜绝在专用教室堆放私人物品等现象。 (二)学校门口卫生和上学秩序的整治。 1.整治范围:学校门口的环境卫生,交通车辆,上学秩序。 2.整治目标:门口无停放车辆,家长接送进入校门,门口始终保持卫生干净,学生上下学井然有序,基本克服门口街道交通堵塞现象。 3.主要工作和任务: (1)整顿学校放学家长接送车辆拥挤不堪的问题。 (2)及时清理学校门口的杂物、纸屑、果袋等。坚决杜绝在校门口乱张贴广告、摆放各种招生版面的现象。 (三)学生卫生文明习惯的整治和教育 1.整治范围:师生不文明习惯和行为,乱扔、乱吐、不遵守公共秩序和交通规则等现象。

赣州市中心城区近期建设规划(2011-2015)

赣州市中心城区近期建设规划(2011-2015)

关于公布《赣州市中心城区近期建设规划(2011-2015)》 的通告 《赣州市中心城区近期建设规划(2011-2015)》已经市政府批准实施。现将规划的主要内容公布如下: 一、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月); 3.《赣州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 4.《赣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5.《赣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6.赣州市第四次党代会报告; 7.赣州市“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重大课题研究等。 二、规划的主要内容 1、规划范围 本规划以《赣州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所划定的城市规划区为规划范围,西起厦蓉高速公路,东至环城高速公路,北到水西钴钼基地、水东,南到创新区。 2、城市近期建设目标 赣粤闽湘四省通衢的特大型、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地位基本确立,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和区域性金融中心、物流中心、旅游

中心基本建成。成功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文明城市。 到2015年,全市生产总值达到2500亿元,年均增长13%;财政总收入达到300亿元,年均增长18%,其中地方财政收入达到180亿元,年均增长17%;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2500亿元,年均增长2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900亿元,年均增长16%;利用外资总额达到13.5亿元,年均增长10%,出口总额达到25亿美元,年均增长15%。 3、发展规模 人口规模:2015年,赣州市中心城区城市人口控制在105万人左右。 用地规模:2015年,赣州市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10平方公里左右。 4、近期空间发展方向 以总体规划确定的远期城市空间布局结构为目标,“十二五”期间重点实施“南进、西拓、旧区提升”的空间发展策略。 5、近期建设重点 (1)、进一步完善城市空间布局结构,以路网建设为先导,拉开特大城市框架。逐步充实和完善城市新区,加快新城市中心地区建设;改善旧区环境,优化旧区功能。 (2)、配合城市主体框架的建立,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尤其是新区的市政设施(包含综合交通设施)网络的建设。 (3)、加快城市公共服务体系的建立与健全。 6、近期重点发展区域

《赣州市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赣州市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一、空气质量现状与评价 为了解项目所在区域空气环境质量现状,本评价引用赣州市环境监测所的一些资料。 xx年2月9日至15日是春节法定节假日,为了让市民及时了解春节期间赣州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赣州市站改变往年春节期间停止对外公布数据的惯常做法,做到每天加班采集和分析各空气子站的数据,并及时在市环保局、省环保厅网站上向社会公布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春节期间监测数据显示,赣州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良好,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 二、水环境现状与评价 评价区内地下水水质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Ⅲ类水质标准。 三、声环境 项目所在地周围无重大噪声源,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xx)中2类标准。 第二篇: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大纲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大纲 1.总则 1.1任务又来 某新建林业一体化浆纸业公司项目 1.2编制依据 1.3评价目的和原则

1.3.1评价目的 1.3.1评价原则 1.4污染控制和环境保护目标 1.4.1污染控制目标 1.4.2环境保护目标 1.5评价采用标准 1.5.1质量标准 1.5.2排放标准 1.5.3卫生标准 1.6评价工作等级和范围 1.7评价工作重点 1.8评价因子 2.建设项目概况 2.1基本情况 2.2工程给水排水供电及供热 2.3辅助生产设施 2.4工程分析 2.5污染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分析2.6.主要污染物产生量核算 2.7.厂址环境可行性分析 2.8.本项目产业政策 3.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概况

3.1自然环境概况 3.2社会环境概况 3.3环境质量现状 4.建设项目工程分析的内容与方法4.1污染物的排放量清单 4.2建设项目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4.3污染源调查与评价 4.3.1噪声污染源分析 4.3.1.1噪声境调查前期工作 4.3.1.1.2基础资料收集 4.3.1.1.2现场准备工作 4.3.2噪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4.3.2.1噪声环境现有监测资料分析4.3.2.2噪声环境现状监测 4.3.2.3噪声环境现状分析与评价 4.4工程影响环境因素分析 5.建设项目周围地区的环境现状调查5.1一般自然环境现状调查 5.1.1评价地区地形、地质、地貌概况5.1.2水文及水文地质情况 5.1.3气象与气候 5.2社会自然环境现状调查

环卫设施规划规范

建设部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178号现批准《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37—2003,自2003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2.2、3.2.3、3.2.6、3.3.1、3.3.4、4.2.3、4.5.1、4.5.2、4.5.3、5.3.1、5.3.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〇〇三年九月十日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 1 总则 1.0.1 为在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中贯彻执行国家城市规划、环境保护的有关法规和技术政策,提高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编制质量,满足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的需要,落实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用地,保持与城市发展协调,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

及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专业(专项)规划。市(区、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及乡村、独立工矿区、风景名胜区及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相应规划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1.0.3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专业(专项)规划的期限和范围应与城市总体规划相一致,与城镇体系规划相协调。 1.0.4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设臵必须从总体上满足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等功能,贯彻生活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原则,实现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和分类处臵。 1.0.5 重大环境卫生工程设施的规划设臵宜做到区域共享、城乡共享,实现环境卫生重大基础设施的优化配臵。 1.0.6 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应预测城市生活垃圾产量和成分,确定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和处臵方式,给处公共厕所布局原则及数量,并给出主要环境卫生工程设施的规划设臵原则、类型、标准、数量、布局和用地范围。 分区规划在城市总体规划基础上适度深化,重点应确定主要环境卫生工程设施的位臵和用地范围。 在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专业(专项)规划中,除满足上述要求外,尚应给除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的设臵原则、类型、等级、数量和用地面积等指标,提出工艺、技术、建设等要求。

关于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整治的活动方案案

梓潼县文昌初级中学校 关于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整治的 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的环境卫生管理,提高学生健康素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依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省、市、县的有关要求,高标准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的验收,贯彻落实学校精细化管理的精神,决定开展校园环境卫生的专项整治活动。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提升管理水平,做到校园整洁、卫生,环境优美,不留死角,力争在2014年底做到校校环境优美、整洁,物品摆放规范、有序,校园温馨、和谐。 对学校的环境卫生进行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学生寝室的内务,教师办公室和教室的物品摆放,食堂、厕所、功能室的卫生,校园乱停乱放。 三、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从2014年9月起,到11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制定方案(9月初—9月中旬) 1、认真学习国家《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领会精神实质,明确有关要求,转变观念。 2、制定具体的行动方案,全面部署专项整活动。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集中整改(9月下旬—10月中旬) 1.以班级、处室、功能室为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各班、处室、功能室认真对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针对环境卫生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找原因。 2.制定具体措施,开展专项整治。各班、处室、功能室要对重点问题和重点部门进行重点整治,特别是校园乱停乱放,教师办公室和教室的物品摆放,食堂、厕所、功能室的卫生校园烟头等。 第三阶段:检查督促,处理问题(10月中旬—11月底) 1.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力量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整治行动效果。 2.形成校园环境卫生管理的长效管理机制,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巩固成果。 四、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 组长:蒙伟 副组长:赵萍罗明生肖顺标 成员:全体行政人员班主任政教处人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和督查室。办公室主任由赵宗建担任,办公室负责

社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方案

社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方案 根据市创建指挥部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决定对的社区环境卫生“脏、乱、差”等现象进行专项整治,以营造整洁、舒适的生活居住环境。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宜居、优美的创建标准为依据,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层层推进的工作原则,组织和动员全社会力量与群众参与,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全面清理社区居民院落及住宅楼道内环境卫生,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长效管理,持久保洁”,不断改善社区环境,为建设魅力新区奠定良好基础。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社区居民院落及住宅楼道环境专项整治(以下简称社区环境专项整治),改善社区环境,完善社区功能,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努力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生活便利和安全文明的宜居社区。 三、责任单位及实施主体 按照创建的要求,区创建办牵头、各街办管理处为此次社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单位。各街办管理处全面负责本辖区内的社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 四、整治内容 (一)住宅楼楼道内摆放的各类杂物及有碍通行的设施。 (二)住宅楼楼道及楼前、楼后堆放的各类杂物(砖、瓦、煤、木柴、纸箱、筐、木箱、桌椅、凳子、家具、桶等)。 (三)住宅楼及地下室的公用通道内停放的自行车、摩托车等。

(四)住宅楼楼道、楼面的墙壁、棚面、门窗、地面、扶手等无吊灰、积尘,无乱写、乱画,无张贴物(经过批准的公益性广告除外);院落、楼梯、地下室无烟头、纸屑等。 (五)居民楼院内存在的散落垃圾、白色污染、土堆、砖石瓦砾。 (六)居民院落内存在的乱搭、乱建,楼院内乱泼、乱倒脏水、污物等现象。 五、整治范围 此次活动整治范围为社区内环境。 六、实施步骤 此次整治工作共分5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及调查摸底阶段(元月17日-元月30日)。 1、各街办管理处和社区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通过召开动员大会、制作板报、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开展社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强化居民爱护环境卫生的责任和意识,形成“人人关心环境,家家参与整治”的良好氛围。 2、区创建办要安排各街办管理处及社区,对各社区内存在的住宅楼楼道、地下室走廊灯不亮、卫生差、乱堆放、门窗破、墙面及踏步破损等问题进行调查摸底,并登记造册。 (二)居民自行清理阶段(2月1日-5月1日) 社区居民要按照社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明确的清理内容和标准,自行清理住宅楼道、院落内堆放的所属物品,打扫楼道环境卫生。 (三)统一清理阶段(5月2日-7月31日) 各街办管理处、社区及物业管理公司要组织人力、物力,对居民住宅楼道内的杂物及环境卫生、道路卫生、公共设施进行整治和清理。对于居民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规范标准

1 总则 1.0.1 为了加强城镇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提高城镇环境卫生设施的整体水平,满足城镇环境卫生设施发展和完善的需要,促进城镇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城镇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 1.0.3 城镇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功能要求,布局合理、整洁卫生、方便适用、有利于环境卫生作业等要求,并应与旧区改造、新区开发和建设同时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和使用。 1.0.4 重大环境卫生工程设施的设置宜做到联建共享、区域共享、城乡共享,实现环境卫生重大基础设施的优化配置。 1.0.5 环境卫生设施专业规划应作为市政公用设施规划的一部分,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中,一并批准实施。 1.0.6 城镇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基本规定 2.0.1 城镇环境卫生所需的各类设施,必须统一规划和设置。其规模与型式应根据生活废弃物产量、收集方式和处理工艺等确定。 2.0.2 城市生活废弃物主要包括城市生活垃圾(简称垃圾)和居民排出的粪便(简称粪便)。 2. 0.3 城市生活废弃物应进行资源化回收及利用,加快垃圾分类收集,以利于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分类收集的垃圾应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垃圾分类方式与分类处理方式应相互协调。 2.0.4 垃圾处理设施设置中,必须具有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生活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功能。 2.0.5 城镇粪便污水处理设施不宜单独建设,应采取必要措施后纳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 2. 0.6 城镇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应列入城镇建设计划。各单位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和设置由各单位负责,并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2.0.7 原有环境卫生设施需改建或迁建时,必须制定并落实改建或迁建的计划后,方可改建或迁建。 3 环境卫生公共设施

01赣州都市区总体规划(2012-2030年)-公开稿

《赣州都市区总体规划(2012--2030年)》 (公布版) 一、规划期限、范围与法律效力 (一)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12-2030年,其中近期为2012-2015年,中期为2016-2020年,远期为2021-2030年。 (二)规划范围 1、赣州都市区 赣州都市区范围包括:章贡区、南康区、赣县、上犹县、兴国县、于都县、信丰县、崇义县、大余县和赣州开发区,总面积2.01万平方公里。 赣州都市核心区范围包括:章贡区、南康区、赣县、上犹县和赣州开发区;同时考虑到赣州城市的供水安全保障,将崇义县的陡水湖水库周边的过埠镇、杰坝乡纳入,总面积7100平方公里。 2、赣州中心城市 赣州中心城市范围包括:章贡区、赣州开发区全域,南康区的蓉江街道、东山街道、唐江镇、凤岗镇、龙岭镇、镜坝镇、太窝乡、三江乡、龙华乡、朱坊乡、横寨乡、赤土畲族乡;赣县梅林镇、茅店镇、江口镇、五云镇、储潭镇、大田乡;上犹县东山镇、黄埠镇。区域总面积为2236平方公里。

(三)法定效力 本规划是赣州都市区进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基本依据。在都市区内各项规划建设管理活动均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执行本规划。 二、发展目标与总体布局 (一)发展目标 1、都市区发展目标 到2015年,初步形成赣州中心城市同城化发展格局,特大城市发展框架基本建立;都市区综合承载能力显著增强;都市区整体的社会经济、生态环保等指标位居全省都市区、城镇群发展前列。 到2020年,建立起辐射带动赣南苏区振兴发展的都市空间体系,建成全国重要的稀土与钨产业基地、先进制造业基地和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基地,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和城乡统筹发展示范区。 到2030年,将赣州都市区建设成为我国东南部地区的新兴开放高地和重要增长极、赣江源头地区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城乡一体化发展先行区。 2、赣州都市区人口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到2015年,都市区城镇人口为300-310万,城镇建设总

赣州水资源现状与治理建议

赣州水资源现状与治理建议 一、赣州水资源状况 境内大小河流1270条,河流面积14.49万公顷,总长度为16626.6千米,河流密度为每平方公里0.42千米.多年年均水资源量为335.7亿立方米,人均占有量为3900立方米,略大于全省人均量,比全国人均2300立方米高出70%.赣州市基本属富水区.在水资源中,地表水资源为327.53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可动量为79.13亿立方米,占河川总流量的24.46%.境内温泉53处,除章贡区、赣县、南康外,其余15县(市)均有分布,以寻乌最多,达14处.水温最高79℃的1处,最低21~23℃的3处,出水量最大的为崇义县分水坳温泉50升/秒,其次为安远县虎岗温泉24.89升/秒.温泉水已有一部分开发用来养鱼、育秧、养殖、洗涤、旅游等。 赣州是江西的母亲河——赣江的源头,也是广东、香港同胞饮用水水源东江的源头,承担着一江清水给下游的重任。但作为经济欠发达的资源型城市,赣州曾出现稀土开采乱采滥挖的状况,资源开发遗留的环境问题给赣州的环保工作带来了较大的压力。用当地环保人士的话说,赣州的空气不用担心,但水要操心。 二、治理建议 (一)全面制订赣州市水污染防治规划。制订水污染防治规划是防治赣江、东江源头及其流域水污染、保障用水安全的前提和保证。(二)构建赣江、东江源头及其流域水环境安全技术保障体系。科学技术是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安全保障的支持系统之一。构建这一技术

保障体系,需要我们建立水环境安全评价理论和评价指标体系,对赣江、东江源头及其流域水环境安全进行合理评价,确立水环境安全阈值,编制水环境安全预案, (三)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发展区域循环经济,构建清洁生产和资源节约体系。循环经济以“减量化——再使用——再循环”为原则,倡导物质不断循环利用,它要求把经济活动组织成一个“资源——产品——消费——再生资源”的物质反复循环流动的过程。发展区域循环经济,积极推进企业实行清洁生产的先进 (四)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节约水资源,保护环境,保护水资源的氛围。 给排水 112班朱杰强(16) 20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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