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风险评估制度

手术风险评估制度
手术风险评估制度

手术风险评估制度

一、手术风险评估由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巡回护士分别负责确认,三方共同执行并逐项填写《手术风险评估表》。

二、手术前手术医师完成术前检查与评估工作后,方可下达择期手术医嘱。手术前术者及麻醉医师必须亲自查看患者,告知手术风险、麻醉风险等。

三、准备切开皮肤前,手术医师、麻醉师、巡回护士再次核对手术类型与切口清洁程度、麻醉分级和手术时间等内容,并正确记录。

四、手术风险评估流程

第一步:手术医师负责手术切口清洁程度的确认。

第二步:麻醉医师负责麻醉分级(ASA分级)的确认。

第三步:手术护士负责手术持续时间的确认

附录:

一、手术风险标准依据:

根据手术切口清洁程度、麻醉分级、手术持续时间这三个关键变量进行计算。

(一)手术切口清洁程度

手术风险分级标准中将手术切口按照其清洁程度分为四类:

1、Ⅰ类手术切口(清洁手术):手术野无污染;手术切口无炎症;患者没有进行气道、食道和/或尿道插管;患者没有意识障碍。

2、Ⅱ类手术切口(相对清洁手术):上、下呼吸道,上、下消化道,泌尿生殖道或经以上器官的手术;患者进行气道、食道和/或尿道插管;患者病情稳定;行胆囊、阴道、阑尾、耳鼻手术的患者。

3、Ⅲ类手术切口(清洁-污染手术):开放、新鲜且不干净的伤口;前次手术后感染的切口;手术中需采取消毒措施(心内按摩除外)的切口。

4、Ⅳ类手术切口(污染手术):严重的外伤,手术切口有炎症、组织坏死,或有内脏引流管。

(二)麻醉分级(ASA分级)

手术风险分级标准中根据患者的临床症状将麻醉分为六级(ASA分级)。

P1:正常的患者;P2:患者有轻微的临床症状;P3:患者有明显的系统临床症状;P4:患者有明显的系统临床症状,且危及生命;P5:如果不手术患者将不能存活;P6:脑死亡的患者。

(三)手术持续时间

手术风险分级标准根据手术的持续时间将患者分为两组:“手术在3小时内完成组”和“手术超过3小时完成组”。

二、手术风险分级的计算

手术风险分为四级。具体计算方法是将手术切口清洁程度、麻醉分级和手术持续时间的分值相加,总分0分为NNIS-0级,1分为NNIS- 1级、2分为NNIS -2级,3分为NNIS-3级。

具体分值如下:

表1:分值分配

表2:手术风险分级计算举例

术前病例讨论制度

为有效降低手术风险,保证患者手术治疗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对三级以上手术、疑难或新开展的手术,科室均需组织术前讨论。

二、术前讨论由主管该患者的主治以上医师在完成必要的术前检查及

准备后决定并主持,重大手术及危险性较大的手术,由科主任主持,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护士长、护士及有关人员参加。合并有其他专业及麻醉、手术要求较高的病例、术后可能进 ICU 的病例应通知相关科室参加讨论。

三、讨论前应将有关资料准备好,讨论应明确以下内容:术前诊断及其依据;手术适应证;手术方式、要点及注意事项;手术可能发生的危险、意外、并发症及其预防、应对措施;是否履行了知情同意书签字手续;麻醉方式的选择,特殊器具及备血,手术室的配合要求;术后注意事项,患者思想情况与要求等。

四、讨论时应充分发表意见,全面分析,任何意见均应有充分的理论根据,最后尽可能达到意见统一,并作出明确结论。如实记录所有参加讨论人员的发言及主持人的总结性发言,讨论记录应记入病历病程中,由主持人或科主任签字。

手术患者交接制度

一、患者进出手术室必须用手术室对接车接送,注意安全,防止坠床。

二、每日首台手术由手术室护士和经过培训的外勤人员依据手术通知单到病房接手术患者;接台手术由经过培训的外勤人员接送;危重患者由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巡回护士及经过培训的外勤人员共同接送。

三、接手术患者时,手术室人员、病房护士、患者或家属到床前三方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手术名称、手术部位,过敏史等特殊事项,并分别在《围手术护理交接单》上签名、确认。

四、接入手术室后:护士站值班护士用扫码枪核对患者腕带、查阅病历核对患者。晨间接入的患者夜班护士查对,日间接入的患者由护士站值班人员查对,夜间接入的患者由夜班护士查对。

五、进入手术间之前:巡回护士到护士站核对患者并接入手术间。

六、手术结束后:未入恢复室患者由经过培训的外勤人员将患者护送回病房;入恢复室患者由麻醉恢复室护士及经过培训的外勤人员将患者护送回病房;危重患者由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巡回护士共同护送。护送人员与相关科室责任护士交接病情、术中输血、出入量、皮肤情况、各种管道是否通畅、患者随带物品、文书等,做好交接手续并签全名。

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一、手术安全核查是由具有执业资质的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三方(以下简称三方),分别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共同对患者身份和手术部位等内容进行核查的工作。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手术,其他有创操作可参照执行。

三、手术患者均应配戴标示有患者身份识别信息的腕带标识以便核查。

四、手术安全核查由手术医师或麻醉医师主持,三方共同执行并逐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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