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和我国公务员制度之比较研究

新加坡和我国公务员制度之比较研究
新加坡和我国公务员制度之比较研究

新加坡和我国公务员制度之比较研究

“高效、廉洁”是新加坡政府多年树立的良好国际形象。在瑞士洛桑国际管理发展学院发布的《全球竞争力2007》报告书中,新加坡凭借世界第一的政府效率和优秀的公务员,在竞争力方面仅次于美国,排名世界第二位。通过对新加坡公务员队伍建设的了解学习,结合我国《公务员法》以及相关体制机制,进行比较研究,藉以找到可学习借鉴之处。下面就感触最深的几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法律健全”——公务员队伍建设架构的重要保障

“Singapore is a fine city. ”这是一个对新加坡进行评价的名句,这里的fine有两层意思,表面上看是说新加坡是一个很不错的城市;另有一层意思就是说新加坡是一个到处罚款的城市。由此可见这个国家的鲜明法治特色。首任总理李光耀先生和他的立党治国精英团队多有留学英国法律专业背景,法律意识很强,非常推崇以法律来保障国家运行、政府运作,“法”已经渗透到这个国家的各个角落和层面。

无论国家部委还是法定机构,背后都有一部法或几部法的支撑,职责清晰,分工明确,宏观微观,严丝合缝。在公务员制度建设方面,也制定了一整套严密、详细、具体的法律条例,包括《公务员法》、《公务员行为准则》、《公务员纪律条例》、《防止贪污法》及《公务员指导手册》等,从公务员的录用、晋升、调动到公务员的工资、待遇、休假、退休以及对公务员的考核、培训等,以及公务员的仪容仪表、行为举止都作出详细具体的规定,凡有关公务员的问题,都从有关条例中找到答案。

我国公务员立法的现状是,已制定了《公务员法》,亦有《法官法》、《检察官法》、《警察法》、《监察法》以及几部组织法和选举法。但在目前公务员的范围内,现行法律规定还有些未调整的领域。对于一个国家而言,公务员法部不应当仅仅是狭义上的一部单行的公务员法典,而应当是对公务员管理的一个法律法规体系,需要强调一个公务员法是一个法律法规乃至规章的集合,我们的任务应当是在公务员管理的基本规则确定后,制定一系列主从有序法律法规。事实上任何一个法治国家都不可能用一部公务员法解决公务员管理中的所有问题。根据我国国情,公务员法应当是一个由宪法、国务院组织法、地方组织法、法官法、检察官法、警察法、监察法、公务员法作为法律层面,以国务院有关公务员管理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有关公务员管理的地方法规以及国务院部委及地方公务员管理的行政规章一起构成的法律体系。具体说,就是要加速和加强实施细则及相关配套延伸法规条例等的修订,形成一个相应的完整健全的法律体系,涵盖公务员录用选拔管理监督等全程,使公务员队伍建设的方方面面都能有法可查,有法可依,条文更加具体、细化、精密,更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前瞻性,并且更加贴近现实情况,更加紧跟发展形势,及时更新,不断创新。

二、“重严治吏”——公务员行为监督管理的有效机制

新加坡对公务员的监督制度也十分完整周密。其监督机制包括纵向和横向两个方面。纵向包括两个层次:1、公共服务委员会。这个委员会是由总统直接管理的独立机构,由成就卓著的商界人士、金融界人士、教授、医生等组成,法律明文规定其委员不能是政治家和来自工会。这样实际上是由公务员的服务对象的代表来管理公务员,不仅保证了公务员的服务水平,实际上也是一种面对面的监督,同时还避免了在公务员管理方面夹杂政治因素。它有权对公务员的抗命、工作过失等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直到除名,被开除的公务员永远不能再录用。2、贪污调查局。该局直接向总理负责,拥有广泛的权力,如可以在不使用逮捕令的情况进行逮捕。横向的监督机制也有两个方面:一是政府专门设有公众对话机构,公众对公务员的服务有意见时,可向这个机构反映。二是新闻媒体对公务员的不当行为,可以

进行揭露和抨击,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对公务员的多层次、多角度的监督机制,保证了权力监控的有效性,使得新加坡公务员队伍的腐败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众严治吏,保证了公务员队伍的廉洁。

新加坡的公务员可以说是置身于严格的法律和纪律的监督之下。如公务员纪律规定,公务员不得参与赌博,不得向与本身职务有关的人借钱,不得从事任何商业活动,不得为他人做有报酬的工作,不得接受属下的礼物,甚至不得接受私人宴请等。在新加坡,公务员即使只有犯罪意图而尚未实施,一旦被证实,也要受到惩罚。公务员一旦触犯《防止贪污法》,哪怕只是贪污了一元钱,也被认为严重罪行,会被定罪并处以刑罚,而公务员被定罪后,今后将不得再从事公共服务,其养老金也将被取消。这样使得公务员的腐败成本显得非常高。

相对而言,我国的《公务员法》中对公务员的条件、义务、惩戒、辞职辞退等都有明文规定界定,其他相应法律、法规和纪律条例等也有对公务员实施监督监察的条款,也有相应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设立等。但是处于政府外围的客观评价机构设立缺乏,实施有效监督的机制还不成熟,公众对公务员所提供的公众服务不满意,甚至产生矛盾纠纷时,投诉渠道也并不太充足和顺畅,加之信息不对等、透明度不够等因素,“网络曝光拉贪官下马”等这种本应是监督的辅助手段,却成为一种有力监督方式也不足为奇了,但网络有积极效应同样有负面效应,会有事实被放大、真实性模糊甚至歪曲,集聚过激言辞情绪、继而非理性爆发而引起群体事件等社会问题。所以,我们应当通过完善官员收入申报、家庭财产公示,细化工作中接受礼品、宴请如何处理等规定来加强对公务员的要求约束,积极架构全方位监督体系,通过政府机构、新闻媒体、社会团体、公众代表等多方来实施监督。

三、“精英治国”——公务员人才选拔录用的根本理念

“让最优秀的人管理国家”、“人才立国,精英治国”——这是新加坡多年来秉承的思想。新加坡人口少,经济发展快,人才需要量大,特别是实行“精英治国”的政府更是求贤若渴。对此,新加坡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比如政府每年从高中毕业生中挑选品学兼优者,提供总统奖学金,送其到国内外名牌大学学习,并与政府签约,毕业后为政府服务至少5年。如其间由政府选送攻读硕士学位(一年学制),还需要再签约延长为政府服务3年。在这8年的工作期间,政府和总统奖学金获得者可以双向选择。若认为人才特别优秀,政府会给予提拔。这种遴选人才的方式,把遴选关口和遴选时间提前,把有潜质的青年都可作为政府未来官员的人才储备,并且可在长期的考察中,根据每人的特点和不同情况,为其提供最适合的岗位。在新加坡选拔公务员的人才标准有五条:一是能效忠国家和政府;二是廉洁奉公,严格遵守法律。三是受过良好教育,有出众的才能,有相关专业知识,敢于承担责任;四是融自己于民众,争取民众支持,为群众真诚服务,能够把群众发动起来为完成政府的目标而努力工作;五是不怕困难,能在困难条件下做出正确决定,坚定地完成各种任务。这些标准,是新加坡政府选人用人的基本依据。新加坡的公务员考试制度除强调公开、公平、择优录用和一定的学历资格条件外,还对应聘者品德、修养等个人背景情况审查非常严格,不仅审查拟被录用者的学历、个人爱好、财产状况、犯罪记录,而且要审查其家庭情况、社会背景等等。品德不端者和染有不良嗜好者不得进入公务员队伍。公务员被录用后,还要经受品德跟踪考核以及工作能力与潜力评估的考验,能通过这两关的公务员方可晋升。

在我国,报考公务员已经成为“国考”,政府似乎用不着忧虑公务员的“生源”问题,更不用效仿新加坡,把公务员的选拔培养的前端推向中小学。但是,公务员选拔录用的关口确是决定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关口,应当有更加主动积极的举措挑选人才、引进人才、发现人才。把公务员的录用和选拔提升到国家高端人才库的认识高度,建立从学校前端即开始培养苗子,从社会各阶层发现精英的机制,在录用选拔的程序中,不仅重视笔试,更应在能力、素质、品德等多方面考察,并给予一定的实践锻炼的机会来考证。

四、“持续培训”——公务员素质不断提升的强大助力

新加坡政府从20世纪90年代起提出了国家公务员的“持续培训”计划(即持续培训、持续学习、持续改进),并于1995年提出要把新加坡政府建设成“学习型政府”的奋斗目标。新加坡政府提出公务员“持续培训”政策的目的是为了开发公务员的潜能,提高公务员的能力。对常务秘书以上的高级公务员及其后备人选,除了安排其在多部门轮岗锻炼以增长才干外,还轮流选送到国外名牌大学深造。通过人才立国战略和持续培训政策,新加坡不仅成功地培养了第一、二代治国精英,而且形成了一支年轻化的世界一流的公务员队伍。

新加坡政府规定的培训课程分五个层次,包括员工引导培训、基本知识与技能培训、高级知识与技能培训、延续培训以及持续培训。政府要求,国家公务员在每年的规定时间内,至少有60%所修科目须与工作有关,其余40%可以进行其他知识与技能的进修。政府规定的培训范围分两类,一类是职责范围(即与工作有直接关系的);一类是普遍范围(即与工作无直接关系但能帮助改进工作的一般技能),普遍范围涉及到服务管理、人员管理、资源管理、自我管理等方面,如沟通技巧、人际影响、工作中的人际关系处理、在团队中工作、建设优秀团队、管理者的创造性思维技巧、改革内部人事管理、兼顾工作与家庭的责任、未来退休基金的计划安排、高层行政官的生活方式与健康管理等等。

另外还将培训公务员与改进公共管理效率相结合,使培训的效益延伸到政府公共管理的过程之中。新加坡政府规定,参加培训的公务员应于学完后一个月内向常务秘书和公务委员会提出受训报告,在报告中要切实评价所受培训以及从培训中所得到的益处,同时,应针对改进公共管理效率提出自己的建议,从而能够主动向政府提出有价值的政策建议。为了鼓励和激发公务员的创意意识,各部门根据政府的要求,普遍成立了“工作改进小组”,每周拿出一个下午时间,讨论改进工作的意见。凡是这样做的,政府每月发给公务员人均80元新币的奖励费。如果公务员提出的政策建议富有创意,当月还可以一次性地获得政策发给的120新元的奖励费。新加坡各政府部门与公共机构成立了8000多个“工作改进小组”,针对公共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承担了近3000多个工作改进项目。

此外还采取各种措施确保公务员培训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新加坡政府规定,制定公务员培训计划是各部门主管的重要责任,并将所在部门公务员每人能否完成培训计划与任务作为考核该部门主管政绩甚至影响其职位晋升的硬指标。为确保公务员的培训时间,新加坡政府明确规定,国家公务员每年必须在工作时间内完成一定的培训任务,政府从1995年开始,以每两年递增1%的学习时间,逐步加大公务员培训的力度,2001年至2002年,每人每年参加培训的时间达100小时(折合12.5天),占全年工作时间的5%。

这一条是我最为欣赏和佩服的。我国《公务员法》中对“培训”仅有三条规定,而且叙述得很原则、空泛,在实际操作中,各级虽然采取了很多方式方法来开展此项工作,但是总体存在覆盖面还不广,学习氛围还不浓,课程设置不够科学不够贴近实际,学习效果还不明显等问题。开展公务员培训工作的拓展空间应该还很大,公务员队伍人力资源的科学合理有效配置值得研究。应当把学习型社会、学习型机关的活动理念转变为长期性人才发展规划,在公务员培训中应把现代公共管理、法学素养、经济头脑、国际视野等,和行业、专业结合起来,并采取多条渠道、多种形式的学校及社会培训模式,常有所学,学有所用,注重知识结构的丰富和知识的更新,注重学习的效果,和转化成效益。

总之,新加坡秉承“精英治国”的理念,重视把最好的人才吸纳进政府,为国家效力;重视全面素质,重视德才兼备,给公务员发展提供“人尽其才,人尽其能”实现自我价值的平台,公正公平的发展空间;法律使人“不敢贪”,制度使人“不能贪”,收入使人“不要贪”,自律使人“不想贪”。等等这些,都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当然,国情各异,我们在学习和借鉴的过程里,也应更多结合实际,重视创新,形成自己的特色,探索自己的道路。

2018秋国开公务员制度1-4形考答案(99%)

第一次任务 1993年10月1日《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干部人事制度尤其是行政机关干部人事制度的建设进入了一个全新时期。() 选择一项: 正确的答案是“对”。 我国公务员制度“中国特色”的主要体现是()。 选择一项: A. 政治中立 B. 四项基本原则 C. 坚持党管干部 D. 两官分途 正确答案是:坚持党管干部 题干 美国的政务官系列官员的任期不因政党政府的更换而受影响,无重大过失,可以任职到退休。() 选择一项: 对 错 反馈 正确的答案是“错”。 题目4 不正确 获得5.00分中的0.00分 未标记标记题目 题干 汉代选拔录用官员的办法主要是“九品中正制”。() 选择一项: 对 错 反馈 正确的答案是“错”。 题目5 正确 获得5.00分中的5.00分 未标记标记题目 题干 日本的公务员制度是在_____ 顾问团调查日本现存官僚制度后形成的《国家公务员法草案》为基础,制定的《国家公务员法》。 选择一项: A. 美国 B. 澳大利亚

C. 法国 D. 英国 反馈 正确答案是:美国 题目6 不正确 获得5.00分中的0.00分 未标记标记题目 题干 法国和英国是西方公务员大范围划分标准的代表国家。() 选择一项: 对 错 反馈 正确的答案是“错”。 题目7 不正确 获得5.00分中的0.00分 未标记标记题目 题干 学校和医院等不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不能参照公务员管理。() 选择一项: 对 错 反馈 正确的答案是“对”。 题目8 不正确 获得5.00分中的0.00分 未标记标记题目 题干 在西方国家,实行常任制,不与政党共同进退的公务员是()。 选择一项: A. 政务类公务员 B. 事务类公务员 C. 非领导类公务员 D. 领导类公务员 反馈 正确答案是:事务类公务员 题目9 不正确

浅谈中外公务员制度比较

摘要:随着社会法治化进程不断加快,我国正经历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现代化变革,公务员制度的法治化是政治体制现代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法治国的核心。公务员是代表国家从事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行使国家权力、履行国家公务的人员。公务员制度在不同国家各有差异,运行的情况和效果也不尽相同,因此有必要将我国公务员制度和国外进行比较,找出具体制度的运行环境及其优劣势,并期望对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完善起到借鉴作用。 关键词:公务员制度差异比较优劣势

目录 一、公务员的起源比较--------------------------------------4 二、公务员分类制度的比较-------------------------------4 三、公务员录用制度的比较-------------------------------5 四、公务员考核和晋升制度的比较------------------------5 五、公务员工资制度的比较-------------------------------6 六、公务员培训交流制度的比较-------------------------6 七、公务员惩戒方面的比较------------------------------6 八、国外公务员制度对我国的启示-----------------------6 参考文献--------------------------------------------------8

浅谈中外公务员制度比较 随着社会法治化进程不断加快,我国正经历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现代化变革,公务员制度的法治化是政治体制现代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法治国的核心。公务员是代表国家从事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行使国家权力、履行国家公务的人员。公务员制度在不同国家各有差异,运行的情况和效果也不尽相同,因此有必要将我国公务员制度和国外进行比较,找出具体制度的运行环境及其优劣势,并期望对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完善起到借鉴作用。以下的比较主要是基于2005年4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2006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现实中的具体运行情况,与之比较的主要是西方英、美、法等国。 一、公务员的起源比较 中世纪以前的欧洲各国还没有公务员或文官的概念。之后西欧各国封建君主在市民阶级的支持下,先后建立了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并出现了君主直接任命的文职人员,但还不是现代意义上的公务员。直到19世纪50年代英国政府以枢密院令的方式才宣布英国文官制度的确立,随后各国逐渐形成国家公务员制度。我国自古重视官吏的选拔,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创立了各种各样的官吏选拔制度,特别到宋代,科举制度发展到鼎盛时期,但这些都不是现代意义上的公务员制度。在1949年以前的国民党统治时期,政府比较重视公务员制度的建设,但由于战争不断,并没能很好的实施。新中国的人事制度建设一直比较曲折,指导20世纪80年代,为了适应经济体制改革,才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上日程,结果不断努力,最终2006年施行较为完善的《公务员法》,标志着我国公务员制度以国家立法形式确认。 二、公务员分类制度的比较 职位分类起源于美国,美国是典型的职位分类制,文官管理以精密细致的职位分类体系而著称于世。1949年将职位由减少至两类一类是一般职位分类表,分为18等,包括以前的专门及科学类、事务、行政及财务类,另一类是技艺保管类,分为10等,包括以前的手艺、保管、灯塔、仓库等职务。据1958年对职位分类的调查,上述两大类职位共为23个职组,524个职系。而英国主要是品位分类。我国《公务员法》规定实行职位分类制,

新加坡政府建立学习型政府措施

新加坡政府建立学习型政府措施 学习型政府组织的理论模型: [1] 一、建设“服务型政府”作为组织的共同愿景,重塑国家价值观 所谓愿景,就是大家希望的奋斗目标,是一个组织真心向往的发展方向。得民心者得天下。愿景从某种角度来说就是目标,而正如圣吉说到:“一个缺少全体衷心共有的目标、价值观与使命的组织,必定难成大器”,而“有了衷心渴望实现的目标,大家会努力学习、追求卓越”。因此,“建设服务型政府”成为人民行动党执政的新加坡政府所追求和达成的重要目标和愿景。人民行动党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而为此把新加坡执政党人民行动党建成一个开放性的政党。为了保持党的先进性,人民行动党不断向社会吸纳精英,使政党融入社会之中。精英聚集的人民行动党,在为推动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事业中,提供了巨大的智力支持。从1979年开始,人民行动党便开始采取一种严格、系统的选拔人才的方式,将人才的选拔制度化。此外,还积极从海内外、从各行各业中选拔优秀人才[2]。而也正是这种人才的选拔使得组织内部成员的思想素质更高,有利于政府工作人员的“服务型政府”愿景形成。 除此之外,新加坡政府还积极创造有利的外部条件,在东西文化有机整合的基础上重塑国家主导价值观。特别是在处理好经济发展与文化传承、宗教信仰与族群和睦、言论自由与媒体责任等平衡上,新加坡探索出了一条不同于西方发展的东方模式。独特的国家价值观,不仅包容组织成员不同的文化差异,促进共同愿景的形成,还奠定了公共服务型政府建立和发展的文化基础。 二、“以服务为导向”行政体制改革 美国著名管理学家杜拉克认为:“当前社会不是一场技术,也不是软件、速度的革命,而是一场观念上的革命”,“作为管理思想、宗旨、意识等一整套观念性因素综合的公共管理理念,直接关系到管理模式和制度等方面的设计,关系到管理的倾向性,关系到管理的成效"1995年,新加坡政府推出了“21世纪公共服务”改革计划。这是新加坡政府所推出的最全面的行政改革。为了推行并管理“21世纪公共服务”计划,新加坡政府成立了“中央21世纪公共服务计划委员会”。委员会又分为四个职能委员会,各自分管具体的工作。公务员福利委员会负责出台改善公务员福利的政策;服务质量委员会负责提升服务质量来满足公共和内部顾客的要求;工作改进团队和建议委员会负责培养应对变革和持续改善的积极态度;组织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效能所做的结构调整和设计的程序。各职能委员会设置使得组织结构扁平化,分工细致,又一定程度上相互制约、监督,促进了学习型政府的形成。 三、改变高级公务员的工作理念 新加坡政府设立了政治学习中心要求高级公务员参加为期两个星期的课程学习来塑造和改变他们的工作理念。课程由李光耀总理和各个部的部长来教授。通过这个课程的学习政

浅析我国公务员制度问题

浅析我国公务员制度问题 内容提要:建立和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我国重要的一项基本任务,也是一次重大改革与完善。1993年8月14日,《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出台,标志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初步形成。这项制度的建立是一个渐进决策的过程,但从制度文本层面和实践层面也逐渐反映出我国公务员制度的问题,包括:制度本身方面的公务员范围界定问题、系统的"多入口"问题、职位分类问题及考核问题等,并在此基础上对问题分析,并对这些问题提出一些对策进行完善与改革。 关键词:公务员制度问题 正文: 国家公务员制度是指一国公共组织依靠立法和规章规制的手段,以功绩制为中心原则,以官员稳定性、连续性和职业化为目标,通过专门的人事管理机构,对规定范围内的公务员的获得、任用、晋升、工作福利、考核激励、纪律惩戒等方面进行管理而逐步形成和确立的公共组织人事管理制度。随着公务员制度的初步确立,也取得了一个较好的成效,但制度问题也逐渐的显突出来,也不仅是制度本身的问题,也是一些由于各种经济社会政治条件的制约使制度的运作中出现变形、不到位等问题,对此,对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对策,尝试着给予一些可行性的意见。 一、现行公务员产生的问题和原因 a)公务员范围界定 依据 2 0 0 6年 1月 1日正式生效的我国公务员法对公务员的界定。所谓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这一规定将公务员的范围扩大了,在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基础上又增加了中国共产党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的工作人员。公务员范围的扩大适合我国的国情,但又增加了些新的问题。 将中国共产党机关的工作人员纳入公务员的行列就应以法律的形式界定其工作范围、划定其权力的边界。但《公务员法》回避了这个问题,其权力缺乏制约无疑是近几年来党委的组织部门发生的各种腐败题的重要根源。而在另一方面强化了执政党的行政化和国家化趋势,不利于推进我国

国外公务员制度

国外公务员制度 一、外国公务员制度概况 现代公务员制度发源于英国,后来在经济和科学技术高度发达的美国得到了新的发展。其产生的历史背景是:“恩赐官职制”和“政党分肥制”。在英国,在两党制下,执政党的更迭和内阁的变动比较频繁,本着战利品归胜利者所有的观念,每当一个政党执政并组成内阁,便相应地任命大批本党成员担任政府公职。撤换一批官员。从而造成了政府行政人员中经常性的大换班,造成了肥缺分赃、营私舞弊的恶风,埋没了真正的人才,使政府管理效率低下。为了建立一个廉洁、稳定、高效的政府,保护整个资产阶级的利益并促进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从19世纪50年代开始,在英国,随后在世界上许多国家形成了国家公务员制度。 外国公务员制度建立的两个重要标志是:“考试录用制度”以及“政务官与事务官分离,事务官职务常任制”。 外国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以考任制为核心的任用制度”和“以工作实绩为基础的考核制度”。考任制是公务员制度的基本标志。英美两个国家的官吏制度改革,是以建立考试录用制度为开端的,法国、日本、德国等国建立现代国家公务员制度也是从实行公务员录用考试开始的。 公务员管理可以归纳为入口管理、在职管理和出口管理。把好入口关后,主要是通过绩效考核来决定奖励和惩罚、职务的任免和升降等。工作实绩为基础的考核制度是在职管理的中心内容。 二、英美法等国公务员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1.英国文官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英国文官制度的形成,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英国文官制度起源于政务官与事务官的分离。 (1)实行官职考试补缺制度是英国文官制度的标志 英国文官制度形成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推行考试录用制度。在两党轮流执政的情况下。执政党往往把政府的官职,作为“战利品”,公开进行“肥缺分赃”。这种“政党分肥”的选官制度,一方面随着执政党的变换,造成政府官员大换班,不利于政局的稳定和政府工作的连续性;另一方面,使官场营私舞弊、腐败成风。为克服这些弊端,英国政府从1833年开始,对各部门实行官职考试补缺制度,规定每有职位空缺时,需要有四人以上参加考试,通过竞争择优录用。这是英国建立考录用制度的第一次尝试。1853年,针对东印度公司的《用公开考试办法录用职员》的报告对英国文官考试录用制度的建立和发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简述新加坡高薪养廉政策

《行政监察学》课程论文 题目:浅析新加坡“高薪养廉” 任课老师:张晶 姓名:曾英武 专业班级:10级行政管理2班 学号:20100704310088

浅析新加坡“高薪养廉” 【摘要】进入21世纪,我们国家将公务人员的廉洁作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国家的一个重要的任务。本文简单介绍了新加坡的高薪养廉政策,以及高薪养廉的有效作用。通过对新加坡与我国的公务员制度,国家经济水平来分析现阶段新加坡高薪养廉政策是否适用于我国的公务员廉政建设。 【关键词】高薪养廉可行性 新加坡是世界上有名的廉政国家。随着世界各国对于廉政的日益关注,新加坡的高薪养廉也成为各国研究和借鉴的对象。而且我们国家,腐败现象越来越多也越来越严重。新的领导人上台后,致力于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府。 一、新加坡高新养廉简介 高薪养廉就是为保证公务员廉洁性而给予其以较高的工资的制度设计。公务员掌握公共权力和极大的社会资源,还有一些涉及到社会正义和对财富的再分配,其玩忽职守或是滥用职权,侵犯的将是整个社会的公共利益。这些都决定了保障廉洁性是公务员制度建设的重要意义。新加坡公务员的工资水平比社会平均工资高出很多,高薪养廉是新加坡政府实施高工资的逻辑基础。新加坡的高薪养廉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坚持让大多数普通公务员的工资保持在社会的重伤水平。另一方面,对内阁部长等高层公职人员实行“高薪养廉,厚禄养廉“,并且给予部长实际、堂堂正正的薪金,而不是藏着其他额外利益的低薪。 为此,新加坡政府为了保障高薪养廉政策的有效性,采取了如下的措施:提高公务员的工资;确保公务员的晋升较快;重视公务员的进修、培训;享有定期休假,退休后享受养老金;提高福利待遇。 在高薪养廉以及其他的廉政措施取得有效结果下,新加坡的廉政指数历年来都排在了世界前列,是世界著名的廉政政府之一。(详情见下图:新加坡廉政世界排名)正因为如此,尽管很多新加坡人说“我们养了一个全世界最昂贵的的政府”,但是大多数人还是对政府持很定态度的,他们认为相对于政府提供的服务来说,这个政府是“物廉价美”的。

“我国公务员制度存在问题及对策”

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论文 论文题目:我国公务员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主考学校:武汉大学 专业:行政管理 准考证号:900513250933 学生姓名:陈文嘉 指导教师:石书伟 工作单位:武汉大学 2015年2月

摘要 国家公务员制度作为国家政治制度和行政制度的一项历史性改革和卓有成效的创举,对于现代国家人事管理、政府管理、乃至社会的发展、进步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建立有着中国的特色,它是在中国基本国情的基础上,借鉴了西方公务员制度形成的一整套符合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制度。公务员作为政治与行政系统中特定的一个群体,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占据着特殊的地位,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着特有的作用,也正因如此,我国的公务员制度为了符合市场经济的发展而进行完善也是当前我国政府亟待解决的工作之一。 本文旨在通过分析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发展和建立,对我国现行公务员制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借鉴外国公务员制度的优秀精髓,剖析现行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根据我国的实际国情,提出相应的完善措施和建议,以改进和完善现有的公务员管理体制,保持公务员队伍的活力。 关键词:公务员、制度、问题、对策

导论 我国国家公务员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管理制度。它是在继承和发扬我国干部人事管理优良传统和基本经验的基础上,吸收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成果,并借鉴发达国家的有益做法而形成的。尽管各项改革目前已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由于制度变革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定程度的惯性特征,旧的观念、旧的体制、旧的做法仍然留有诸多痕迹。总体上讲,制度变革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还有明显差距,显得有些滞后。因而,进一步转变观念、优化体制、改进操作就成为完善我国公务员制度的迫切任务。要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公务员制度,需要在总结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吸收国外的先进经验,改进和完善现有公务员管理体制,保持公务员队伍的活力。

中外公务员制度比较

中外公务员制度比较 一.摘要 我国国家公务员制度是根据我国的国情建立的,为了使各级政府机关卓有成效地担负起组织经济建设和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职能,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发展生产力的需要,适应形式发展的需要,我将中外的公务员制度从考录制度、职位制度、纪律与奖惩制度、退休保障。工资福利这几个方面进行对比,总结我国公务员制度与外国公务员制度、传统的人事制度相比的特点。希望可以从中找到完善我国公务员制度的措施,使国家公务员制度能够更好地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关键字:公务员制度适应对比特点 二.引言 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公务员制度,是指通过制定法律和规章,明确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对公务员依法实行科学管理的法规体系和管理体制。江泽民同志在"七一"讲话中指出要加强公务员制度建设,政府拟定了《公务员暂行条例》,出台了10个配套法规,10个实施细则,初步形成一个配套的法律体系。家才能昌盛,民族才能繁荣。搞好公务员制度建设有利于政府廉政建设。为了加强公务员制度建设,他说没有制度人类社会就不能有序运行。制度建设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社会制度是各种制度的综合,建立符合国情的社会制度,国我国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内容在《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有18章88条,规定了10种制度:职位分类制度、录用制度、考核制度、任免制度、职务升降制度、奖惩制度、培训制度、交流制度、回避制度、申述控告制度。重总的来说政府应该推动研究改革以人为本关心公务员成长,制定措施吸引优秀人才, 精简机构和人员、分散下放权力强调制度的灵活性,,加强能力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完善竞争机制改革分类制度改革业绩评估制度和考核制度建立灵活的工资制度提升道德标准。 三.中外公务员制度对比 为了使各级政府机关卓有成效地担负起组织经济建设和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职能,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发展生产力的需要,适应形式发展的

中外党政制度比较研究

中外公务员薪酬制度比较 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专业 FSZ20170201 吴秋萍 由于公务员薪酬制度不仅关系到公务员个人的经济利益,还会对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产生广泛的影响,而与国外先进公务员薪酬制度相比,我国确实存在很大不足。通过比较、借鉴国外公务员薪酬制度的优点和经验,指出中国公务员薪酬制度存在的不足之处,并且结合中国国情和公务员薪酬制度发展趋势,提出了具体的建议,以期取长补短,对进一步完善中国公务员薪酬制度有所裨益。 1、中外公务员薪酬制度法律依据的比较 美国在1962年、1970年和1978年分别颁布了《联邦工资发》、《联邦工资比较法》、《文官改革法》,英国在1870年颁布了《文官工资法》,日本在1947年和1961年分别颁布了《国家公务员法》、《地方公务员等共济组合法》,瑞士在1927年颁布了《联邦公务员章程法》,德国在1950年、1953年和1980年分别颁布了《联邦公务员法》、《联邦官员供养福利法》、《联邦公务员工资法》。发达国家公务员制度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有一套与公务员制度相适应的完整的法规体系,重视公务员薪酬制度的法制化建设。虽然国外发达国家有关公务员薪酬管理的法律法规名称各不相同,但就其内容来看,有许多共同之处,诸如对公务员工资标准的确定、增长原则、调整依据、薪酬制度运行和控制等,均以法律的形式加以明确。 我国在2005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我国公务员薪酬相关法律、法规的颁布时间远远晚于部分发达国家,虽然《公务员法》作为法律依据,但是其中有关公务员薪酬的规定设定的原则性较强,缺乏可操作性,需要考虑具体设定方式的支撑,迄今为止,我国公务员工资制度的基本原则和依据尚未以法律形式系统、完整地表述出来。由于没有一套成型的公务员工资法出台,因此在薪酬的设计、调整、福利增补上都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这反映我国用法律来管理国家公务员薪酬制度的进程仍处于相对滞后的状态。 2、中外公务员薪酬结构的比较 对于基本工资、津贴和奖金这三个组成部分,在公务员薪酬结构中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各不相同。其中基本工资居主导地位,构成薪酬制度的主体。各国都有特定的公务员薪酬结构即薪酬的组成部分与比例结构。美国基本工资占全部薪酬70%-80%,津贴奖金占全部薪酬的10%-20%;英国基本工资占全部薪酬70%-80%,津贴奖金占全部薪酬的20%-30%;日本基本工资占全部薪酬约84%,津贴奖金占全部薪酬约16%;法国基本工资占全部薪酬70%-80%,津贴奖金占全部薪酬的20%-100%;德国基本工资占全部薪酬70%-80%,津贴奖金占全部薪酬的20%-30%;中国没有明确统一的比例。 国外公务员津补贴在其收入中所占的合理比例在 20%—30%之间,而基本工资应该在70%—80%左右,而我国公务员收入中除了基本工资部分是由财政统一发放的以外,各地区、各部门自行设立的各种津、补贴一直没有纳入到统一发放的范围中来,也没有明确的规范对其进行统一的管理。各地区、各部门利用津补贴管理上的漏洞为公务员发放各种各样的津补贴,以此弥补公务员名义上收入的不足。由此,造成了制度外收入在公务员总薪酬收入中所占比重过高,导致不同地区和同一地区的不同部门之间出现了工资水平的较大差异,形成了现在以基本工资为主的薪酬主系统与以奖金、津贴为主的薪酬辅系统倒挂的局面。 3、中外公务员薪酬制度类型的比较 公务员的薪酬制度,都是根据每个国家的具体国情制定的。由于各国的社会文化制度、国民经济发展速度、国民生活水平、工资来源等情况的不同,每个国家相关的公务员薪酬制度类型及其规

中西方公务员制度之异同

中西方公务员制度之异同 一、公务员的界定与分类 在西方国家,一般而言,凡是在国家和地方政府机关公共团体中从事公务者都是公务员。但西方发达国家的公务员在管理上都作了政务员(或特殊职)与事务官(或一般职)的划分和区别。政务官属于公务员的范畴。政务官的选举、任命由宪法、选举法或其他专门法律加以规定。事务官的考试录用、考核培训、工资福利等则由公务员法加以规定。 在我国,公务员是指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包括各级人民政府的组成人员、各级政府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非政府组成人员,还包括行使政府职能的事业单位的组成人员。公务员制度是指国家通过指定法律和规章,对政府中行使国家权利,执行公务的人员,依法进行科学管理的制度。我国不实行“两官分途”,对类似西方政务官的公务员,我国都统一适用于公务员法律,这是由我国国情决定的。西方各国把文官系统看作是独立的利益集团,将文官身份分裂开来:对公众是官员,而对政府来说是雇员,公务员与政府的关系是雇佣关系。我国的公务员则是人民的勤务员,是国家的主人,是代表人民使国家行政权利的工作人员,他们和政府的关系是共同履行行政责任的连带关系。 二、公务员的政治态度 西方公务员制度是在两党制的背景下产生的。西方国家为了在不稳定的斗争环境中维持政府相对稳定,强调公务员“政治中立”,不介入政党活动,即,文官工作不受党派斗争的影响,不得偏向某个政党,也不对政治决策的成败负责,公务员不得参加政党或介入党派活动。它通过法律的形式体现党的意志,我国公务员坚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这是西方文官制度的显著特征。如各国公务员法都明确规定:公务员不得参加政党的竞选活动和支持竞选的募捐活动,不得担任由选举和政治任命产生的公职,不得接受政治捐款,等等。规定“政治中立”,有利于在多党竞争的政治环境中,避免“政党分赃制”造成的工作混乱和官员队伍的动荡不稳,使业务类公务员不卷入政治斗争,以稳定公务员队伍,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政治的稳定。 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建立,是由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政治环境中的某些环节形成了障碍,特别是政府机构的恶性膨胀,官僚主义泛滥,人事制度缺乏科学性,民主性。我国全体公务员都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并接受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公务员制度是在党的领导下建立的,它通过法律的形式体现党的意志,公务员必须坚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我国公务员坚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有利于维护我国的政治稳定。 三、公务员考试、考核和奖惩制度 无论中国还是西方国家,公务员的录用一般都采用考任制。考试方式大多为三种:笔试、口试和实际操作。但西方发达国家比较注重职务上所需要的知识能力。采取的方法是客观公正的竞争考试,以保证真正优秀的人才有机会担任公职。这样有利于提高公务员的素质,克服政府官员任用中的不正之风。并在任内进行各种考核,保证公务员的素质。 我国的公务员考核注重的是“德、能、勤、绩”四方面的内容。方式以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为主。 西方各国以人事部门为主对公务员进行考核。一般以领导考核为主,考核结果不公布。我国则不仅注重业务素质,还强调公务员的政治素质。这对于保证党的领导地位以及党和国家政策的一致性十分必要。我国考核机构是各部门本身,采取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方法,考试结果通知本人。 西方国家的考核等级与奖惩直接挂钩。如美国,评为优等(工作超过标准)提薪一级,并拥有优先提职的机会;评为满意(工作合乎标准)提薪一级;不满意(工作没有达到标准)酌情减薪、降级或免职。而在我国,考核登记分为优秀、称职与不称职三种。大部分公务员的考核成绩或考核等级都集中在“称职”这一等无法体现出绩效的优劣,也就无法实施有效的奖惩。这是我国考核机制没有起到积极的激励作用的原由之一。 四、公务员晋升制度 目前,中西方公务员的晋升机制主要有四种:考试晋升制、功绩晋升制、年资晋升制与越级晋升制。考试晋升制是通过竞争考试,以考试成绩为升迁标准:功绩晋升制是以工作成绩大小为晋升依据的机制;年资晋升制则以工作年限为晋升依据;越级晋升制是让成绩特别突出,贡献特别大的公务员不受年限与考

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我国公务员制度已长达十余年之久,笔者主要从目前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出发,并针对性的提出合理化建议和对策。 一、公务员考核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1.考核流于形式,从众现象严重。部分单位或相关部门对于考核工作的认识相对简单浅显,并未注重实际工作的宣传,直接将公务员考核与年终绩效等挂钩,不能完全实现层次划分,等级考核,而是更加注重平均分配或论资排辈。部分单位考核更是凭领导个人的喜好和印象直接评定;虽然大多数单位实行的是民主投票表决,但出于人际关系的考虑,碍于情面,不敢得罪别人,于是投票时出现了严重的从众现象,经常出现政绩平平的“老好人”当优秀的现象,导致考核结果失真。 2.考核内容缺乏针对性与可操作性。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由于科学合理的考核体系的缺失,考核内容太抽象,难以具体化,使其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从而在考核过程中出现以下三种情况:一是考核人员打分考评未从实际出发,主观打分现象明显,考核分数缺乏事实依据和说服力;二是对于考核随意了事,并未当作重要事情对待,打分随意性较多而影响考核结果的真实性;三是考核大打感情牌,主管倾向严重,并未从客观角度出发,导致公正性大打折扣。这样势必造成结果的不公正和不全面,偏离了公务员考核的初衷。 3.注重定性考核,缺乏量化指标。一方面,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有关公务员考核结果等次的基本标准规定地过于笼统、量化难度大;另一方面,由于定性考核简便易行、易于操作以及官场复杂人际关系的考虑,相关负责考核的部门不愿意耗费更多的时间成本或者其他成本进行实际情况的调查反馈;即使制定了也不完全按照体系的设定来进行考核。由于定性考核本身不具有更多客观性,因此考核便带有更多的主观性色彩和因素,很容易导致考核结果不合实际,难以对于被考核对象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和量化。 二、完善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的对策 1.加大宣传,进一步提高考核工作的权重。首先,各级领导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发挥作用,明确自身职责与权限,组织或成立领导牵头的考核工作小组全面开展工作。各级领导对于本部门的员工考核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考核工作的有效开展,能够更加有效发挥考核的管理效能,进一步提升团队凝聚力,加强员工队伍建设。因此,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到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并提升这一内容的权重性;其次,要进一步加强对考核制度的宣传力度,让广大员工认识到考核制度的重要作用,尤其是对于自身的发展,占有十分重要的一席之地,让广大员工全面提高认识,发挥考核制度本身的监督和管理功能。 2.明确考核内容,制定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公务员考核应着眼全局,考虑全面,针对不同工种,不同工作环境,不同员工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的考核内容。各部门之间也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和员工特点,充分结合《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中规定的相关内容进行更加严谨的量化考核,根据考核内容的需要合理的分配各项考核内容的分数比重,尤其要根据注重实绩的精神,增大“绩”的权数,完善量化考核。 3.加强平时考核,建立过程化考核机制。首先,考核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完善和重视日常考核的情况,因为日常考核的问题才是员工问题的重要体现,因此要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日常的考核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日常考核的重要性。其次,日常考核的内容和标准要更加具体和量化,可通过等级打卡或者签到的方式全面掌握公务员每天的工作情况。最后,考核方法要简单易操作,要每个月进行一次考核情况统计,为年终考核奠定基础。 4.加大考核工作透明度,建立科学的考核监督机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考核工作要建立和完善监督与公开机制,加大考核工作的透明度,通过制度保证考核工作能够按部就班的顺利开展。建立监督机制要分阶段的做好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事前监督

中国与新加坡韩国公务员制度的对比

中国与新加坡、日本,韩国公务员制度比较 一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定义 国家公务员制度,是指党和国家对国家公务员进行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等的统称或总称。其中包括《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录用、考核、奖励、纪律、职务升降、培训、交流、回避、工资、保险、福利、辞职辞退、退休、申诉、控告等单项制度及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等。 公务员制度作为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必然取决和服务于国家的根本社会制度。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实行的是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韩国则是一个东西方文化交汇影响颇为典型的经济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实行的是多党轮流执政的“三权分立”制度。新加坡共和国特殊的历史文化地理背景和领导人宽广的政治文化视野,使得该国公务员制度表现出三个方面的鲜明特点,即:政权民授与人民行动党幕后主导;公务员精英化;融东西方先进文化于制度建设。日本以全体国民服务的思想原则,作为战后日本公务员制度民主化的重要体现,就是以“全体国民服务”的思想取代了战前“为天皇效忠”的思想。《日本宪法》第15条规定:“一切公务员都是为全体服务,而不是为一部分服务”《国家公务员法》第96条规定:“一切公务员必须作为全体国民的服务员,为公共的利益而服务,并在执行任务时,应专心致志尽全力致力于工作”,这就以法确定了公务员必须为全体国民服务的原则。在这一原则的指导下,日本公务员,无论从事于任何工作,都必须以国民全体利益而奋斗。虽然同为经济发展较为迅速的亚洲国家,中、韩、新,日四国公务员制度却存在较大差异。通过了解中、韩、新,日四国公务员制度的差异,借鉴韩国和新加坡公务员制度实践有效的建设经验,对于完善和发展我国公务员制度具有着积极的启示意义。 二中国与新加坡、日本,韩国公务员制度对比 (一)公务员的工资福利制度: 在我国,是否对公务员队伍实行高薪养廉,长期以来存在不同意见。有一部分人以许多国家实行高薪养廉取得了良好成效为例,认为在我国实行高薪养廉也可以成为防止腐败的有力举措。也有一部分人反对高薪养廉,认为这与我们的国家性质不相符。还有一部分人认为,尽管高薪养廉有利于防止腐败,但并不适合我国目前的国情。事实上,高薪并不意味着一定实现廉洁,低薪也并不意味着一定导致腐败,只是,适度提高工资福利待遇在相当程度上可以更加激发公务员对本职工作的积极性。另外,实行高薪,需要同时配合提高贪污腐败的代价。实行高薪养廉还需要一个重要条件,那就是国家必须有足够的财力。 目前,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项社会事业的建设都还需要大量资金的投入,大幅度地全面提高公务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在短期内实现的可能性不大。因而,公务员的工资福利制度要在适合我国国情的前提下,尽可能地提高公务员工作的积极性。 新加坡公务员的待遇在世界各国中是较高的。内阁资政李光耀曾经说过,新加坡能常年保持经济的高增长率,是因为有一个能干的政府,有一个精干的公务员队伍。政府认为,与其让公务员贪污腐败获得非法收入,不如直接给予丰厚的合法收入。他们的口号是“高薪养贤”。政府有一个理念,就是要把社会上最优秀的人才吸引到政府部门中来,要让他们觉得参加政府工作为广大公众服务,能最大限度地实现其个人的人生价值和意义。因此,公务员的总体工资福利待遇比社会平均工资高许多。这种以“高薪养贤”为特色的公务员薪金制 度,尽管还有一些争论,但已在许多国家被应用。 日本公务员的工资最终决定权属于国会,依据两条原则,即与民间职工工资基本均衡原则;与其官职的职务和责任相对应原则。实行严格的工资分类制度。福利名目很多,各种津贴和补偿较多。

中外公务员退休制度对比

中外公务员退休制度的比较及对中国的启示 摘要:我国的公务员退休制度既是国家公务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 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外国健全的公务员退休养老法规、规范化的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灵活的公务员退休年龄等,在立足国情的基础上,有选择地借鉴外国公务员退休制度的基本举措,推动我国公务员退休制度的完善。建立和实行国家公务员退休制度,对于实现和国家事业的兴旺发达、承前启后、长治久安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 关键词:退休制度退休条件退休待遇启示 Abstract:Our country's civil service retirement system is an important component of the national civil service system, and it is also an important part of social security system. Foreign sound retirement regulations, standardization of civil servants pension insurance system, a flexible civil service retirement age, etc., on the basis of based on national conditions, selectively draw lessons from the basic measures of foreign civil service retirement system, to promote the improvement of the system of civil servants retire. Establish and implement national official retirement system, for the implementation and flourishing of the cause of the state, the continuity,stability has great realistic significance and strategic significance. Key Words:retirement system,retirement requirements,retirement benefits,revelation 国家公务员退休制度包括退休条件、退休待遇、退休安置、退休管理及发挥作用等几个方面的内容,由于内容太多,我集中对退休条件、退休待遇这两个方面进行中外公务员退休制度对比,就可以看出差距和区别,从而借鉴和学习外国的经验,来完善中国的公务员退休制度。 一、国家公务员的退休条件 公务员退休制度有几种退休方式,一是正常退休,二是提前退休,三是推迟退休。下面来分别对中外公务员退休条件进行对比。 (一)正常退休条件 中国公务员在正常退休的条件中,《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七十八条规定了两种情形,一是年龄条件,即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男性公务员年满60周岁,女性公务员年满55周岁;二是身体条件,完全丧失工作能力,即因损伤或疾病造成人体组织器官确实、严重缺损、畸形或严重损害的情况。只要符合其中一种情形,无论公务员愿意与否,必须依法办理退休手续,离开原工作岗位。

浅析我国国家公务员制度的特点研究

河北广播电视大学 毕业设计(论文、作业)评审表题目浅析我国国家公务员制度的特点研究 姓名刘程伟教育层次专科 学号 1213001458116 分校邯郸广播电视大学 专业行政管理教学点市直 指导教师范素平日期 2014年4月29

浅析我国国家公务员制度的特点研究 摘要:公务员制度作为一种现代人事制度,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建立有着中国的特色,它是在中国基本国情的基础上,借鉴了西方公务员制度形成的一整套符合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制度。公务员作为政治与行政系统中特定的一个群体,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占据着特殊的地位,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着特有的作用,也正因如此,我国的公务员制度为了符合市场经济的发展而进行完善也是当前我国政府亟待解决的工作之一。 关键词:公务员制度、特点研究 一、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发展历程 现代意义上的公务员制度,最初形成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出现,是人事行政制度走向现代化的标志。我国的公务员制度从最初的提出,不断改进,到后来的日益完善经历了不平凡的发展历程。 (一)、我国公务员制度的诞生 邓小平同志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强调要改革不合时宜的干部人事制度,要敢于打破老的框框,健全干部的选举、招考、任免、考核、弹劾、轮换制度,对各级各类领导干部职务的任期,作出适当的、明确的规定。1982年、1983年,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先后进行了机构改革,并按照干部"四化"的方针,调整了各级领导班子,建立了老干部的离休、退休制度,开始逐渐废除实际上长期存在的领导职务终身制。党中央在1984年提出要制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后认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范围太广,决定改名为《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条例》,后又进一步更名为《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人事部从1989年起即开始组织公务员制度的试点工作,首先在国务院的六个部门即审计署、海关总署、国家统计局、国家环保局、国家税务局、国家建材局进行了部门性试点。1990年,又在哈尔滨市和深圳市进行了地区性的试点。1993年8月14日,国务院总理李鹏正式签署颁发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至此,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领导下,一个符合中国国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公务员制度诞生 (二)、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内容

中外公务员制度比较研究开题报告

华东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专升本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下面为附送毕业论文致谢词范文!不需要的可以编辑删除!谢谢! 毕业论文致谢词 我的毕业论文是在韦xx老师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完成的,他渊博的知识开阔的视野给了我深深的启迪,论文凝聚着他的血汗,他以严谨的治学态度和敬业精神深深的感染了我对我的工作学习产生了深渊的影响,在此我向他表示衷心的谢意 这三年来感谢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汽车工程系的老师对我专业思维及专业技能的培养,他们在学业上的心细指导为我工作和继续学习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在这里我要像诸位老师深深的鞠上一躬!特别是我的班主任吴廷川老师,虽然他不是我的专业老师,但是在这三年来,

在思想以及生活上给予我鼓舞与关怀让我走出了很多失落的时候,“明师之恩,诚为过于天地,重于父母”,对吴老师的感激之情我无法用语言来表达,在此向吴老师致以最崇高的敬意和最真诚的谢意! 感谢这三年来我的朋友以及汽修0932班的四十多位同学对我的学习,生活和工作的支持和关心。三年来我们真心相待,和睦共处,不是兄弟胜是兄弟!正是一路上有你们我的求学生涯才不会感到孤独,马上就要各奔前程了,希望(,请保留此标记。)你们有好的前途,失败不要灰心,你的背后还有汽修0932班这个大家庭! 最后我要感谢我的父母,你们生我养我,纵有三世也无法回报你们,要离开你们出去工作了,我在心里默默的祝福你们平安健康,我不会让你们失望的,会好好工作回报社会的。 致谢词2 在本次论文设计过程中,感谢我的学校,给了我学习的机会,在学习中,老师从选题指导、论文框架到细节修改,都给予了细致的指导,提出了很多宝贵的意见与建议,老师以其严谨求实的治学态度、高度的敬业精神、兢兢业业、孜孜以求的工作作风和大胆创新的进取精神对我产生重要影响。他渊博的知识、开阔的视野和敏锐的思维给了我深深的启迪。这篇论文是在老师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才完成的

公务员制度论文公务员制度改革论文

公务员制度论文公务员制度改革论文 我国公务员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摘要】在现代化的进程中,我国的公务员制度已经建立了其基本的框架,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在某些问题上还需要不断的改进和完善。本文从多个角度分析了我国公务员制度,改革要努力突破陈旧观念,在总结经验及学习借鉴的基础上不断的完善我国制度。 【关键词】公务员制度;改革;完善 在我国,公务员的发展进程同西方发达国家相比,建设路程起步较晚。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形成与发展经历了一个曲折变化的过程,政策的制定与执行方式也在时间和宝贵的知识经验下不断的探索积累。尽管,在1993年《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颁发实施及相关的配套法规、政策的出台,使我国的各项改革目前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公务员制度也更趋完善,已基本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国家公务员制度,为社会和谐社会的国家公务员制度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但制度变革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还要一段距离。因而,转变观念、优化体制,完善操作就成为了改善我国公务员制度的现状的当务之急。 1.我国公务员制度改革中的障碍 1.1观念意识方面的障碍 "官本位"意识思想影响严重,有着二千多年封建历史的国家,在传统文化意识的观念上不可避免的影响着人们的思想,从而构成了我

国文化生态环境的复杂多样性。而在现实的生活中,人们多以其官职的大小来衡量一个人的事业上的成功程度;随着官职高低的不同,享受着来自社会各个方面不同的生活、政治上的待遇,也因此让官员仍处于社会上的轴心地位。再加上公务员的工作环境和生活待遇与行政级别的密切联系,使人们对于"逐官"意识更加的强烈,从而造成"千军万马奔官来"的不良局面。也由此引发了"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一系列的问题。严重损害了政府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其次,公务员本身的意志太过于薄弱,把当官与升官发财、光宗耀祖、名利双收这种官利一体化话的思想观念强植入自身的思想意识中,并"继续统治着一些人的思想,规范着他们的行为,吸引着他们的追求"。[1] 1.2公务员法制法规不完善 1.2.1公务员竞争激励机制上存在的问题 首先,公务员工资制度上存在着问题。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专家王学力指出我国公务员工资上存在的一些问题:"现行公务员的工资制度已经失去了激励作用,国家规定的工资标准所占工资分配的比重逐步降低,地方性补贴比重越来越大,标准工资的职能已被弱化;在制度上,各职务之间工资差距较小,工资分配没有拉开档次,没有完全打破计划经济条件下"平均主义"束缚,工资分配内在的激励和杠杆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2] 1.2.2岗位更新上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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