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资管产品合格投资者标准剖析

各类资管产品合格投资者标准剖析
各类资管产品合格投资者标准剖析

各类资管产品合格投资者标准

产品合格证及质量证明

编号:SZ-QZ054-2014-0001起重机械产品质量证明书(封面) 产品类别:桥式起重机 产品品种:通用桥式起重机 型号规格:LXs2-10A3 产品编号:14-X001 设备代码:41803227120140001 质量保证工程师:袁和生 单位法定代表人:吴东林 质量检验专用章: 苏州神峰起重机械有限公司 —1—

编号:SZ-QZ054-2014-0001 起重机械产品合格证 制造单位:苏州神峰龙起重机械有限公司 制造地址:江苏省苏州高新区浒关工业园浒牌路28号 制造许可证编号:TS2432271-2015 产品类别:桥式起重机产品品种:通用桥式起重机 型号规格:LXs2-10A3产品编号:14-X001 设备代码:41803227120140001合同编号:FH14006 制造完成日期:2014年02月20日 本起重机械产品经质量检验,符合《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桥式起重机》、设计文件和相关标准的要求。 质量检验员: 检验部门负责人:袁和生 质量检验专用章: —2—

一、产品技术特性 桥式起重机

二、主要受力结构件材料 注:(1)发生材料代用的应当在备注栏中注明“代用”; —3— (2)本表可用材料的原始证明书的有效复印件代替,但是必须注明使用该材料的构件名 —4—

有关的驱动电机和减速器、电气控制设备等,如果所用的与原设计不一致,发生代用,应当在备注栏中注明“代用”; (2)附外构件产品合格证明(复印件)。 —5—

四、安全保护装置 注:(1)如果与原设计不一致,发生代用,应当在备注栏中注明“代用”; (2)附型式试验证明、外购件产品合格证明(复印件)。 —6—

产品质量检验规范

产品质量检验规范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1.目的:规定与产品有关的采购物资(如原材料、包材、外加工品、采购物品等)进货检验的方式和标准,确保产品质量达到预期要求。 2.适用范围:适用于对外购、外协的原材料、辅助物料、包材及外加工品、表面处理、热处理件等的检验过程。 3.职责:采购人员提供到货清单及有关质量证明资料(说明书、合格证、材质报告、热处理报告、型式试验报告、图纸及合同约定的文件)。仓管员依据采购计划对供方来料的规格,数量等进行接收,做好待检标识,并按规定填好《产品报检单》附带有关质量证明资料进行送检。 进货检检员(IQC):根据仓管员的报检信息,对照《国家、行业标准》、《检验作业指导书》、技术图纸和相关附表进行验收作业。 4.缺陷定义: A类为致命缺陷:预计能引起产品功能丧失的或会造成安全事故的,顾客会索赔的。如:功能性能,抗拉强度不良,化学成份不达标、错装,漏装等。 B类为严重缺陷:可能严重影响产品功能或引起产品局部功能失效。如:特殊特性,主要尺寸不良等。 C类轻微缺陷:符合产品标准,不影响产品的使用功能,但不符合产品特性内控标准,影响产品外观或整体观赏。如:外观不良、产品标识不良、包装不良等。 5. 操作流程:

6.进货检验不合格处理流程:

7.验收原则:进货检验员接仓管员的《产品报检单》应对待检物料及时进行检验。(1)正常情况,接报检通知后1小时至3个工作日内应完成检验。(除相关试验有时间规定以外) (2)紧急情况,进货到货后质量部应首先安排急需物料的检验。 (3)异常情况,不超过7个工作日应完成验证工作。(除相关试验有时间规定以外) (4)特殊情况下,如:晚班无检验员或检验条件不具备等,可由生产部以《紧急放行申请单》提出,经上报批准后先上线试用,试用不合格退回仓库,通知质量部按不良品处理。 8.外协配件原材料检验和试验: (1)对原材料的性能试验按《检验作业指导书》、《国家、行业标准》,且要求原材料供方在每批交货中提供对应的检测报告及材质证明书,检验员对照产品原材料的标准核查各项实测结果及有效性。对金属配件每年至少两次对原材料机械性能及化学成份进行抽查(公司不能检测时可委外),试棒至少3根,按AC=0接收准则。 (2)对配件的毛坯件抽样按GB/T-2828.II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见附表。 (3)对外购、外协加工件的相关尺寸检测按《检验作业指导书》、技术图纸执行,抽样标准GB/T-2828.II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见附表。 (4)表面热处理工序的测试抽样判定:按附表1中接收执行。 (5)抽检的结果记录按5.3执行。 9.相关文件: 《国家、行业标准》《检验作业指导书》《控制计划》《设备操作规程》 《生产作业指导书》《产品质量检验规范》《包装规范》《不合格品控制程序》10.相关表单:

产品质量不合格严重性分级规定

产品质量不合格严重性分级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产品质量不合格严重性分级的原则、目的、作用和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有产品。 2产品质量不合格严重性分级规定 2.1产品质量不合格严重性分级分为质量检验用产品质量不合格严重性分级和质量审核用产品质量不合格严重性分级两种。 2.2质量检验用产品质量不合格严重性分级 2.2.1质量不合格是偏离规范的表现,质量检验用产品质量不合格严重性分级的原则规定见表1 表1质量检验用产品质量不合格严重性分级原则

2.2.2在编制作业指导书时,应按表1的分级原则在作业指导书相应栏目中列出该产品检验用产品质量不合格严重性分级。质量检验用产品质量不合格严重性分级由检验机构编制。 2.2.3质量检验用产品质量不合格严重性分级表主要用于指导检验工作,其作用具体体现在: a是把设计要求、工艺要求、制造要求与顾客使用要求综合考虑,使检验工作予以满足的有效手段, b为合理地确定检验方式、检验的严格程度提供依据; c为恰当地确定质量的严重程度及其处理权限,处理程序,特别是采取让步措施提供依据; d便于检验员在检验中明确重点,有效地运用检验方法和处理方式。 2.3质量审核用产品质量不合格严重性分级规定 2.3.1产品质量审核用产品质量不合格严重性分级是从使用的角度出发,针对产品使用过程中顾客反馈的质量项目,按其对产品使用性的影响程度所进行的分级,其分级的原则规定如表2

2.3.2产品质量审核用产品质量不合格严重性分级是用来指导产品质量审核评级活动的实施与评定产品质量水平而确定的。在制定产品质量计划时,依据表2产品质量不合格严重性分级原则由技术部门负责编制,并纳入产品质量审核计划实施管理。

产品质量合格标准模板

产品质量合格标准 判断产品合格与否, 必须要有一个判定产品质量合格与否的标准。符合这个标准, 就是合格产品, 不符合这个标准, 便是不合格产品。 《产品质量法》第26条规定了判定产品质量合格与否的标准, 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产品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格的危险, 有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 应当符合该标准。 二是产品须”具备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 三是产品质量应当符合在产品或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 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也就是说, 只要产品质量不符合安全、卫生标准, 存在着不合理的危险性, 或者产品不具备基本使用性能, 或者不符合生产者、销售者对产品质量作出的明示承诺, 具备上述三种条件之一者, 就可判定质量不合格, 其产品就是不合格产品。 1质量目标 最高管理者要确保在公司的相关职能和层次上建立质量目标, 并对实现公司的质量目标进行管理策划。 1.1职责 最高管理者( 总经理) 负责组织策划。 1.2要求

最高管理者( 总经理) 要确保在公司的相关职能和层次上建立质量目标, 并在相关职能和层次上得到体现: a) 在质量方针所提供的框架内展开; b) 质量目标包括满足产品要求的内容; c) 包括满足顾客要求、服务要求和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 d) 包括对持续改进的承诺; e) 质量目标应具有可测量性, 并与质量方针保持一致; f) 质量目标应具有可实现性, 并按年度监视测量。 1.3质量目标的制定 a) 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制定公司的质量目标; b) 最高管理者( 总经理) 应采用各种方式在公司内部进行沟通, 使全体员工都能充分理解、掌握公司质量目标的内涵, 并能为实现质量目标作出贡献; c) 各生产单位和职能部门要依据公司质量目标建立各自的质量目标, 做到层层分解, 层层落实。 d) 本公司的质量目标: 质量事故为零, 产品一次交检合格率98% 合同履约率100%,顾客满意度97%, 三年内每年提高0.5%。1.4质量目标的发布 质量目标制定后, 最高管理者( 总经理) 批准发布。 1.5质量目标的考核 公司各部门应对本部门的质量目标的实现情况在年终进行总

产品质量检验标准

产品质检标准 产品为加强质量的监督管理,减少废品的发生,完善检验工作,持续有效全面贯彻执行ISO9000国际质量体系认证标准,特制定产品过程控制方法: 一、首检 1、检验员必须全面了解技术标准、图纸工艺、操作规程的一切技术规定。 2、操作者加工首件(包括更换加工零件型号、设备工装修换、图纸和艺更改)必须送检,对首件没有交检而造成废品的操作者必须负一切责任。 3、检验员必须根据图纸工艺对送检的首件进行首检,并对首件结果负责,如检验员没有做好首检而造成的批量废品,由检验员主要责任,必须承担一定比例的废品赔偿。 4、车间主管必须督促操作者做好首检工作,经过首检工作,经过首检合格的零件,操作者必须对产品质量负责,并认真作好自检工作,如果由操作者没有做好自检而产生的废品,必须追究其责任,并负责赔偿。 二、联检 1、上道工序的检验员必须重视下道工序对产品的反映意见,下道工序的检验员有责任把质量信息回馈给上道工序。 2、下道工序有权拒绝接收上道不合格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应及时与检验员联系,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形成每道有序控制,层层有把关的良好体系。 三、巡检 1.检验员必须根据技术要求对产品作巡回抽样检查,如发现不合格产品,应立即向操作者提出,并责成其找出原因。待解决问题后才能继续生产。 2.检验员必须对巡回抽检认真负责,对重要零部件及关键工序必须核定抽检次数不少于2次,以及每次抽检数量不少于1件并填写《原始记录表》。 3.在巡检过程中,检验员有责任对工装夹具进行不定期检查,或随机抽查,强行生产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操作者负全部责任。 四、终检 1.生产工人对完工的产品必须交给检验员检验,未受检的产品不得流转或入库,如发现有不经检验而私自流转者,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2.检验员对完工的产品(包括半成品,成品,外协件,外购件)应根据图纸,工艺和有关技术标准实行全检或抽样检查,如发现有错检或漏检,要追究检验员责任。3.检验员必须自觉配合车间生产,对完工的产品根据趁件的生产需要分轻、重、缓、急进行检验。检验数量不少于5%,重要零件及关键工序发现不合格要全检。如有故意拖延或刁难而影响生产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4.对于检验不合格但可以返工的产品,检验员有权要求生产工人及时返工,并通知班组织或车间,返工后重新检验,第一次返工合格,按合格记录,第二次以上返工,即使检验合格也按次品处理,需要返工而操作者拒绝返修的,按废品处理。并由车间报请公司给予行政处罚。对于超差但不影响使用的工件,由检验员会同车间报告技术部门,由技术部门(或有关技术员)决定处理意见,回用品按次品处理,(次品不计发工资,造成废品的按公司规定赔偿损失)。 5.检验员必须对受检的次品、返修品和废品必须隔离放置,车间或有关部门必须配合作好此项工作,如发现有把不合格品混入合格品中,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6.检验员必须对检验完毕的工件开具工单,并如实填写合格产品、次品、废品数量。 五、总装检验

产品质量合格标准

产品质量合格标准 判断产品合格与否,必须要有一个判定产品质量合格与否的标准。符合这个标准,就是合格产品,不符合这个标准,便是不合格产品。 《产品质量法》第26条规定了判定产品质量合格与否的标准,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产品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格的危险,有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 二是产品须“具备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 三是产品质量应当符合在产品或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也就是说,只要产品质量不符合安全、卫生标准,存在着不合理的危险性,或者产品不具备基本使用性能,或者不符合生产者、销售者对产品质量作出的明示承诺,具备上述三种条件之一者,就可判定质量不合格,其产品就是不合格产品。 1质量目标 最高管理者要确保在公司的相关职能和层次上建立质量目标,并对实现公司的质量目标进行管理策划。 1.1职责 最高管理者(总经理)负责组织策划。 1.2要求 最高管理者(总经理)要确保在公司的相关职能和层次上建立质量目标,并在相关职能和层次上得到体现: a)在质量方针所提供的框架内展开; b)质量目标包括满足产品要求的内容; c)包括满足顾客要求、服务要求和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 d)包括对持续改进的承诺; e)质量目标应具有可测量性,并与质量方针保持一致; f)质量目标应具有可实现性,并按年度监视测量。 1.3质量目标的制定

a)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制定公司的质量目标; b)最高管理者(总经理)应采用各种方式在公司内部进行沟通,使全体员工都能充分理解、掌握公司质量目标的内涵,并能为实现质量目标作出贡献; c)各生产单位和职能部门要依据公司质量目标建立各自的质量目标,做到层层分解,层层落实。 d)本公司的质量目标: 质量事故为零,产品一次交检合格率98% 合同履约率100%,顾客满意度97%,三年内每年提高0.5%。 1.4质量目标的发布 质量目标制定后,最高管理者(总经理)批准发布。 1.5质量目标的考核 公司各部门应对本部门的质量目标的实现情况在年终进行总结,评价质量目标的实施情况(含实施有效性评价、取得的成绩、薄弱环节等,对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提出改进措施),以书面形式报管理部,供主管领导考核评价。主管领导在年终对所辖部门的质量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在管理评审时,管理者代表负责向最高管理者报告质量目标考核评价情况。 1.6质量目标的更改 a)各层次均应保持质量目标的充分性、适宜性和有效性; b)质量目标更改后仍按1.4进行批准发布。 2产品的监视和测量

产品质量标准保证书

产品质量标准保证书 河南省双宝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将产品质量定位为公司参与市场竞争的核心,正是这个成功的定位和双宝公司全体员工强烈的产品质量意识,使双宝公司以成为中国电测、监控行业的知名企业。 公司根据产品质量要求,建立了严密的质量检验体系。公司对与产品质量有关的所有环节进行严格控制与管理,建立了科学的检验规程,并对检验指标进行了量化,责任到人,确保公司持续稳定生产合格的产品。 公司从原材料严格把关,杜绝三无产品,选用国内外名牌厂家的产品,建立严格的产品工艺指标,并与供方建立良好的供求关系。 双宝公司建立了定期的员工质量培训制度,学习质量管理的新知识、新信息,树立每一个员工的质量意识,规范自己行为,小到一个焊点、一根电线,大到一台整机都做到一丝不苟、精益求精。质检部门建立了规范的检验规程,具备先进完善的检测设备和手段,并严格按照规程检验,作好产品7天老化实验,不让一台不合格产品出厂。 公司产品每年都经过河南省技术检测所检测,各项性能指标全部一次检测合格。我们将不懈的努力为用户提供满意的产品和服务。 范文一:质量保证书 尊敬的客户:

首先感谢您选择购买我们的产品! 为保证产品质量,明确购销双方产品质量责任,确保产品质量合格,保证产品安全,特作如下保证: 一、我公司提供的产品质量原则上按购货方规定的技术标准执行。在购货方没有规定的技术标准时,我公司将按照国家现行标准执行,并向购货方提供产品样品,经购货方同意后向购货方提供产品,并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和逐步提高。 二、供货方向购货方提供加盖供货单位公章的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供货方向购货方提供加盖供货单位公章的产品标准复印件。 四、供货方保证所供产品符合法定的质量标准,并对产品质量负责,必要时向购货方提供必要的质量资料,诸如产品检验报告书等相关资料。 五、供货方的产品包装、注册商标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六、购货方严格按产品包装上注明的贮藏条件贮藏,因购货方对产品保管养护不善而造成产品质量问题由购货方负责。 七、消费者因产品质量问题进行投诉,供货方应积极配合妥善解决,如确属供货方的责任,供货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八、质量争议(问题)的处理:

采购产品质量不合格处理实施细则

塔里木油田公司 采购产品质量不合格处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塔里木油田公司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严格控制采购产品的质量,维护塔里木油田的利益,保障塔里木油田生产的正常运行,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产品质量不合格处理管理规定》和《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质量管理实施细则》,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明确规定了采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判定、处理、复查及考核。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塔里木油田公司对入库检验和监督抽查中不合格产品的处理。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塔里木油田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是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油田采购产品的监督抽查、检验结果通报、不合格产品的处理和对油田公司不合格产品处理结果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各单位质量管理部门依据油田质量管理部门的处理

结果负责实施,并将整改情况和不合格产品处理结果上报油田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其它相关职能部门和产品使用单位积极配合并严格执行油田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的处理意见。 第三章不合格产品的判定 第六条经具有资质的产品质检机构检验的产品,其质量指标达不到产品标准要求的属于不合格产品。油田化学剂产品不合格依据塔油发[2006]41号文件《油田化学剂不合格品等级判定准则及其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者,直接判定为不合格品。 (一)产品的企业标准没有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备案,属于无标生产的产品; (二)执行己废止标准的产品或以技术协议当作标准的产品; (三)产品生产单位或供货单位没有正当理由拒绝抽样检查的产品; (四)要求办理塔里木油田产品质量认可证而没有办理质量认可证的产品; (五)伪造或冒用产品产地、厂名、厂址、认证标志的; (六)没有标识的产品或者标识不符合下列要求之一的产品;

产品质量分等规定

机械电子工业部电工专业内部标准 JB/DQ 1428—88 中小型水轮机产品质量分等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小型水轮机产品的质量等级、质量要求、检测试验方法和抽样评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功率等于和小于是10MW的混流式、轴流式、水斗式和斜击式水轮机(贯流式可参照轴流式)及与其配套的蝶阀和球阀等产品。 本标准是考核产品质量、产品分等定级、企业升级和产品创优的依据。 产品按质量和使用性能分为合格品、一等品、优等品三个等级。 2 引用标准 JB 626 水轮机基本技术条件 GB 10969 中小型水轮机通流部件技术条件 JB 3190 大、中型水轮机进水阀门基本技术条件 JB 3160 水轮机模型试验规程 3 水轮机产品质量等级 3.1 合格品 3.1.1 结构和性能 通过设计审查和产品鉴定确认产品结构和性能达到现行标准的要求。 3.1.2 运行性能 产品主要运行性能达到表1和表2所规定的合格品指标。 3.1.3 零件加工质量及产品装配质量 产品主要零部件加工、装配质量按表3考核。主要零部件检查项目合格率不低于85%,其中关键项目必须全部合格。 3.1.4 可靠性和寿命 在用户遵守安装、使用、维护等有关规定的条件下,产品可靠性和寿命达到表4的合格品要求。 3.1.5产品外观质量基本良好,内部整洁,无明显的缺陷。 3.1.6 配套性 产品中的外购、外协配套件,必须是合格品。 3.1.7 备品备件 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随机文件齐全。随机备件应能互换。 3.1.8 包装 产品的包装、运输、保管要符合JB 626的规定。 3.1.9用户评价 用户评价产品能够满足使用要求。 3.2 一等品。 3.2.1 结构和性能 产品从新技术、新材料的运用、经济性、产品结构工艺、标准化程度、自动化程

产品质量标准保证书

产品质量标准保证书 第一篇:xx产品质量的保证书第二篇:各种产品质量保证书参考范本第三篇:产品质量保证书第四篇:产品质量保证书第五篇:产品质量保证书0 更多相关范文 河南省双宝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将产品质量定位为公司参与市场竞争的核心,正是这个成功的定位和双宝公司全体员工强烈的产品质量意识,使双宝公司以成为中国电测、监控行业的知名企业。 公司根据产品质量要求,建立了严密的质量检验体系。公司对与产品质量有关的所有环节进行严格控制与管理,建立了科学的检验规程,并对检验指标进行了量化,责任到人,确保公司持续稳定生产合格的产品。 公司从原材料严格把关,杜绝三无产品,选用国内外名牌厂家的产品,建立严格的产品工艺指标,并与供方建立良好的供求关系。 双宝公司建立了定期的员工质量培训制度,学习质量管理的新知识、新信息,树立每一个员工的质量意识,规范自己行为,小到一个焊点、一根电线,大到一台整机都做到一丝不苟、精益求精。质检部门建立了规范的检验规程,具备先进完善的检测设备和手段,并严格按照规程检验,作好产品7天老化实验,不让一台不合格产品出厂。 公司产品每年都经过河南省技术检测所检测,各项性能指标全部一次检测合格。我们将不懈的努力为用户提供满意的产品和服务。 范文一:质量保证书

尊敬的客户: 首先感谢您选择购买我们的产品! 为保证产品质量,明确购销双方产品质量责任,确保产品质量合格,保证产品安全,特作如下保证: 一、我公司提供的产品质量原则上按购货方规定的技术标准执行。在购货方没有规定的技术标准时,我公司将按照国家现行标准执行,并向购货方提供产品样品,经购货方同意后向购货方提供产品,并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和逐步提高。 二、供货方向购货方提供加盖供货单位公章的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供货方向购货方提供加盖供货单位公章的产品标准复印件。 四、供货方保证所供产品符合法定的质量标准,并对产品质量负责,必要时向购货方提供必要的质量资料,诸如产品检验报告书等相关资料。 五、供货方的产品包装、注册商标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六、购货方严格按产品包装上注明的贮藏条件贮藏,因购货方对产品保管养护不善而造成产品质量问题由购货方负责。 七、消费者因产品质量问题进行投诉,供货方应积极配合妥善解决,如确属供货方的责任,供货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八、质量争议(问题)的处理: 购货方应严格按照制订的技术标准对供货方的产品进行检验,保证检验的公正和科学性,对检验不合格的剩余样品应保留一周。

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办法

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办法 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办法 为加强质量的监督管理,减少废品的发生,完善检验工作,持续有效全面贯彻执行ISO9000国际质量体系认证标准,特制定产品过程控制方法: 一、首检 1、检验员必须全面了解技术标准、图纸工艺、操作规程的一切技术规定。 2、操作者加工首件(包括更换加工零件型号、设备工装修换、图纸和艺更改)必须送检,对首件没有交检而造成废品的操作者必须负一切责任。 3、检验员必须根据图纸工艺对送检的首件进行首检,并对首件结果负责,如检验员没有做好首检而造成的批量废品,由检验员主要责任,必须承担一定比例的废品赔偿。 4、车间主管必须督促操作者做好首检工作,经过首检工作,经过首检合格的零件,操作者必须对产品质量负责,并认真作好自检工作,如果由操作者没有做好自检而产生的废品,必须追究其责任,并负责赔偿。 二、联检 1、上道工序的检验员必须重视下道工序对产品的反映意见,下道工序的检验员有责任把质量信息回馈给上道工序。 2、下道工序有权拒绝接收上道不合格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应及时与检验员联系,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形成每道有序控制,层层有把关的良好体系。 三、巡检 1.检验员必须根据技术要求对产品作巡回抽样检查,如发现不合格产品,应立即向操作者提出,并责成其找出原因。待解决问题后才能继续生产。 2.检验员必须对巡回抽检认真负责,对重要零部件及关键工序必须核定抽检次数不少于2次,以及每次抽检数量不少于1件并填写《原始记录表》。 3.在巡检过程中,检验员有责任对工装夹具进行不定期检查,或随机抽查,强行生产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操作者负全部责任。 四、终检 1.生产工人对完工的产品必须交给检验员检验,未受检的产品不得流转或入库,如发现有不经检验而私自流转者,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2.检验员对完工的产品(包括半成品,成品,外协件,外购件)应根据图纸,工艺和有关技术标准实行全检或抽样检查,如发现有错检或漏检,要追究检验员责任。 3.检验员必须自觉配合车间生产,对完工的产品根据趁件的生产需要分轻、重、缓、急进行检验。检验数量不少于5%,重要零件及关键工序发现不合格要全检。如有故意拖延或刁难而影响生产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4.对于检验不合格但可以返工的产品,检验员有权要求生产工人及时返工,并通知班组织或车间,返工后重新检验,第一次返工合格,按合格记录,第二次以上返工,即使检验合格也按次品处理,需要返工而操作者拒绝返修的,按废品处理。并由车间报请公司给予行政处罚。对于超差但不影响使用的工件,由检验员会同车间报告技术部门,由技术部门(或有关技术员)决定处理意见,回用品按次品处理,(次品不计发工资,造成废品的按公司规定赔偿损失)。 5.检验员必须对受检的次品、返修品和废品必须隔离放置,车间或有关部门必须配合作好此项工作,如发现有把不合格品混入合格品中,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6.检验员必须对检验完毕的工件开具工单,并如实填写合格产品、次品、废品数量。 五、总装检验

商品质量验收标准

商品质量验收标准 前言: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标识标注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同时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本着确保商场的商品质量、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原则,特制定本商品质量验收标准。 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商品质量验收的基本原则、各类商品引进时必须索取的法规文件和标签标识内容以及对计量的要求和对商品生产日期的要求。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采购部的商品引进;配送中心和各门店的商品验收和销售。 目录(本标准共三部分): 第一部分标识、标注及法规文件 第二部分计量 第三部分日期管理 第一部分标识、标注及法规文件 引用标准: 《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标识标注规定》。关于产品标识的基本内容: 产品标识的基本内容包括三个方面: ----产品标识中应当包括的内容: (1)产品名称; (2)生产者名称和地址; (3)产品标准编号; (4)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形式主要由三种:合格证书、合格标签和合格印章) ----根据产品特点和使用要求,产品标识还应当包括的内容: (1)生产许可证标记; (2)产品的规格、等级、数量、净含量、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以及其他技术要求; (3)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4)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5)安装、维护及使用说明; (6)安全认证标志。

----产品标识中可以选择标注的内容: (1)产品产地; (2)其它认证标志; (3)名优称号或者名优标志; (4)产品条码。 一、食品类商品验收标准 1、引用标准: 《食品卫生法》、《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7718 -94)。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预包装食品。 3、允许免除标注内容: 1)包装容器最大表面的面积小于10cm2时,除香辛料和食品添加剂外,可免除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或/和保存期、质量(品质)等级、产品标准号和储藏指南;但在其大包装上应标明食品名称、生产厂家或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或/和保存期; 2)产品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已明确规定保质期或保存期在18个月以上的食品,可以免除标注保质期或保存期; 3)进口食品可以免除原制造者的名称、地址和产品标准号。 4、基本要求: 1)食品标签不得与包装容器分开; 2)产品标识应当清晰、牢固,易于识别。不得利用标识掩盖产品的瑕疵。 3)食品名称必须在标签醒目位置。食品名称和净含量应排在同一视野内。 4)所用文字必须是规范汉字;也可以同时使用汉语拼音、外文或者少数民族文字,但与汉字严密对应且字体小于相应中文;标识所用的汉字、数字和字母的字体大小不得小于1.8毫米。 5)所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以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为准,如重量单位:g或克,Kg或千克;体积单位:mL、ml或毫升,L或升。 5、国产食品具体要求: 1)引用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必须标注内容详解。 2)必须索取的法规文件: (1)生产厂家营业执照; (2)生产厂家卫生许可证; (3)供应商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 (4)县级以上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卫生检测报告书和卫生评价报告单。 3)必须具备的中文标签标识内容:

产品合格证及质量证明

编号:SZ-QZ054-2014-0001 起重机械产品质量证明书(封面) 产品类别:桥式起重机 产品品种:通用桥式起重机 型号规格: LXs2-10 A3 产品编号: 14-X001 设备代码:41803227120140001 质量保证工程师:袁和生 单位法定代表人:吴东林 质量检验专用章: 苏州神峰起重机械有限公司 —1—

编号:SZ-QZ054-2014-0001 起重机械产品合格证 制造单位:苏州神峰龙起重机械有限公司 制造地址:江苏省苏州高新区浒关工业园浒牌路28号 制造许可证编号: TS2432271-2015 产品类别:桥式起重机产品品种:通用桥式起重机型号规格:LXs2-10 A3 产品编号: 14-X001 设备代码:41803227120140001 合同编号: FH14006 制造完成日期: 2014 年 02 月 20 日 本起重机械产品经质量检验,符合《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桥式起重机》、设计文件和相关标准的要求。 质量检验员: 检验部门负责人:袁和生 质量检验专用章: —2— 一、产品技术特性

—3—

注:(1)发生材料代用的应当在备注栏中注明“代用”; (2)本表可用材料的原始证明书的有效复印件代替,但是必须注明使用该材料的构件名 称和构件号。 —4—

有关的驱动电机和减速器、电气控制设备等,如果所用的与原设计不一致,发生代用,应当在备注栏中注明“代用”; (2)附外构件产品合格证明(复印件)。 —5— 四、安全保护装置

注:(1)如果与原设计不一致,发生代用,应当在备注栏中注明“代用”; (2)附型式试验证明、外购件产品合格证明(复印件)。 —6—

质量评定合格和优良原则

质量评定合格和优良原 则 标准化工作室编码[XX968T-XX89628-XJ668-XT689N]

质量评定“合格”和“优良”的原则 1、单元工程质量评定 ①、单元工程质量等级标准按相关技术标准规定执行。 ②、单元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时,应及时处理。处理后其质量等级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1全部返工重做的,可重新评定质量等级。 2经加固补强并经鉴定能达到设计要求,其质量可按合格处理。 3经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认为能基本满足防御标准和使用功能 要求的,可不加固补强,其质量可按合格处理,所在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不应评优;或经加固补强后,改变断面尺寸或造成永久性缺陷的,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认为基本满足设计要求,其质量可按合格处理,所在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不应评优。 ③、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在核定单元工程质量时,除应检查工程现场外,还应对该单元工程的施工原始记录、质量检验记录等资料进行查验,确认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所填写的数据、内容的真实和完整性,必要时可进行抽检。同时,应在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中明确记载质量等级的核定意见。 2、分部工程质量评定 ①、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部工程可确定为合格: 1单元工程质量全部合格。 2中间产品质量及原材料质量全部合格。 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部工程可确定为优良: 1单元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其中有50%以上达到优良,主要单元工程、重要隐蔽工程及 关键部位的单元工程质量优良,且未发生过质量事故。 2中间产品和原材料质量全部合格。 3、单位工程质量评定 ①、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工程可确定为合格: 1分部工程质量全部合格。 2中间产品质量及原材料质量全部合格。 3大中型工程外观质量得分率达到70%以上。 4施工质量检验资料基本齐全。 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工程可确定为优良: 1分部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其中有50%以上达到优良,主要分部工程质量优良,且施工 中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 2中间产品和原材料质量全部合格。 3大中型工程外观质量得分率达到85%以上。 4施工质量检验资料齐全。 4、工程项目质量评定 1、单位工程质量全部合格的工程可评为合格。 2、符合以下标准的工程可评为优良:单位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其中有50%以上的单位 工程质量优良,且主要单位工程质量优良。

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推行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并能提前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并予以迅速处理,来确保及提高产品质量使之符合管理及市场需要,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范围 本细则包括: 1.采购质量管理 2.制程质量管理; 3.成品质量管理 4. 计量器具的管理; 5.顾客质量投诉管理; 6.产品质量公告; 7. 产品质量奖惩管理。 第二章采购质量管理 第三条进货质检人员(IQC)负责对订购物资送货前的质量监督和检验,负责对供应商提供样品质量的验证工作,并负责所有采购物资质量信息的收集、分析、反馈和处理工作。 第四条供应商必须为公司认定的合格供应商。 第五条对突发所需的特殊物资和急用物资,可向未评定过的供应商采购,由质管部进行物资的验证,验证合格后,即可进行订购。 第六条采购物资的检验 1.采购物资送货前,采购部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进货质检人员(IQC)进行检 验。 2.进货质检人员(IQC)负责对订购物资的抽样检验,按相应的产品要求的 规定进行检验,并填写相应的进货检验报告。 3.采购物资检验合格后,方可安排送货。 4.若采购物资检验不合格,采购部应及时与供应商进行沟通处理。

5.公司各有关部门配合采购部收集、分析和反馈采购物资质量信息,必要时 对供应商提出改进建议。 第七条采购物资检验的依据 1采购部与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 3 供应商出示的质量认证。 4供应商出示的产品合格证。 5采购物资技术标准。 6物资工艺图纸。 7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和装箱单。 第八条采购物资检验方式的选择 1全数检验:适用于采购物资数量少、价值高、不允许有不合格品的物料或工厂指定进行全检的物料。 2免检:适用于大量低值辅助性材料、经认定的免检厂采购货物以及因生产急用而特批免检的物资。对于后者,进货质检人员(IQC)应跟踪生产时的质量状况。 3抽样检验:适用平均数量较多,经常性使用的物资。一般工厂的物资采购均采用此种检验方式。 第九条采购物资检验程序 1采购部根据到货日期、到货品种、规格、数量等,通知仓储部和质量管理部准备检验和验收采购物资。 2采购物资运到后,由库管人员检查采购物资的品种、规格、数量(重量)、包装情况,填写“采购物资检验通知单”,通知进货质检人员(IQC)到现场抽样,同时对该批采购物资进行“待检”标识。 3进货质检人员(IQC)接到检验通知后,到标识的待检区域按相应的验要求对采购物资进行检验,并填写“进货检验记录”。 4进货质检人员(IQC)将通过审批的“采购物资检验报告单”作为检验合格物资的行通知,通知库管人员办理入库手续。库管员对采购物资按检验批号标识后入库,只有入库的合格品才能由库管员控制、发放和使用。 5进货质检人员(IQC)储存和保管抽样的样品。

产品质量检验规定

产品质量检验规定 编制: 审核: 批准: 日期: 2007-04-05发布2007-04-05实施 广州增立钢管结构有限公司

产品质量检验规定 1 目的 确保产品质量得到有效控制、满足标准及顾客求,降低质量成本。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从原材料采购至产品交付全过程, 3 职责 3.1物流部:负责原材料、外协件的报检,对不合格品的外部联络。 3.2品管部:负责原材料至成品的全过程监控,对不合格品提出处理并监督车间实施。 3.3车间: 3.3.1负责对零部件首件检验及报检; 3.3.2负责黑铁件成品的自检和报检; 3.3.3负责对不合格品的隔离、返工、返修。 4 程序 4.1进料检验 4.1.1物流部采购材料到公司后,由仓库管理人员填写报检单,会同进料清单、材料质量 证明资料一起交给进料检验员。 4.1.2检验员接到报检单后,依检验规范进行检验,进料应于三天内检验完毕,紧急需用 的进料优先检验。 4.1.3对检验合格的材料,通知仓库办理入库手续,并由仓库按相应作业文件进行标识和 堆放。 4.1.4检验不合格时,质检员填写检验结果通知单,注明不合格状况并及时通知物流部, 由物流部对不合格材料进行隔离、标识及通知供方办理退货等手续。 4.1.5检验员在检验时,如无法判定村料合格与否,应立即通知技术部、物流物共同验收, 若此情况下仍不能判定,则送往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进行验证,其验证报告归由品

管部保留。 4.1.6物流部汇总供方质量检验情况,作为对合格供应商的复评审依据。 4.2过程检验 4.2.1实施首检制:操作者必须对所加工的零部件实施首件检验,操作者无法判定时必须 报告班组长,会同质检员共同判定。检验项目必须全面,未经首件检验而批量加工所造成的质量事故,车间将承担全部责任。 4.2.2实施工序交接制:各加工车间之间在零部件交接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各车间之间 转序须有质检员标识(已检合格);若遇特殊情况质检员未经检验的,须在交接单上注明,并清点数量后签名确认。经交接后的缺件、少件,由后序车间负责,若需再加工时,必须通知生产部统一安排。 4.2.3实施终检制:车间成品组装后,必须自检合格后报检。 质检员检查发现的问题: 对钢管车间,质检员开具返工单并用石笔将返工内容直接标于产品上;对铁塔车间,质检员开具返工、返修单交放样室制作放样变更单,放样变更单需在4小时内完成,经质检员确认后方可拆塔。车间整改完毕后报质检员重检,合格后统一堆放到成品合格区或转运,对重检仍不合格或不报检、或车间拒不整改、按《质量管理制度》相关条例处理。 4.2.4严格工艺、代料制度:质检员检验发现车间私自代料而没有代料单的将作录,判 定为加工错误,对车间不经技术部而私自更改图样的,视为严重违反工艺操作,其造成的后果将由图样更改人承担。 4.2.5实施停工制:质检员、技术部及车间管理人员在日常检验和管理过程中,发现车间 未按工艺要求操作,或发现错误要求整改而拒不整改的,有权要求作停工处理。4.2.6对地脚螺栓及其定位板,包装好后必须按规格成捆打包后堆放到成品仓库,并挂上 标识牌、注明工程名称、规格和数量。部件加工中心给钢管、铁塔及铆焊车间加工的零部件,必须转序到后续车间后方能发货镀锌。

产品质量分级标准

产品质量分级标准 图书印装分为优质品、合格品和不合格品。 1、优质品 没有明显瑕疵。 2、不合格品 产品出现任何一项影响有效信息识读和影响产品正常使用的严重质量缺陷,判定为不合格。严重质量缺陷主要包括: 2.1散页、掉页 装订成册后的图书上有一页及以上页脱离的现象。 2.2背胶断裂 图书书芯在轻微外力的作用下从背胶处断裂开来的现象。 2.3错帖 图书中出现多帖、少帖、倒头帖、混帖等影响阅读的现象。 2.4白页 图书中不应出现空白页的位置出现空白页的现象。 2.5废页 图书中出现与本书内容无关或图文内容混杂等影响阅读的书页。 2.6书页死折 书页中褶皱拉开后,图文断痕宽度≥1mm的现象。 2.7明显脏迹 书页中出现影响阅读的脏迹,包括油污、水污、粘脏、蹭脏等现象。 2.8文字重影 文字出现双重痕迹且完全不重合的现象,其面积超过版芯面积的50%的现象。 2.9残页 破损致使页码丢失、正文文字丢失或图像缺失等影响内容阅读的现象。

2.10有效图文出血 图书裁切后造成封面、正文、页码、标记性书眉等内容不完整、影响阅读的现象。 2.11覆膜起泡 覆膜产品膜与纸张出现累计超过10mm2的分离现象。 2.12书背字不完整 书背文字由于歪斜或平移至书封面或封底超过2mm的现象。 2.13接版误差大 同一图文分布在相邻俩个版面,由于折页误差造成接版位置误差>3mm,使跨版面的主体图文连接线明显脱离影响阅读的现象。 2.14页码顺序错误 书帖由于非正常折页造成的页码不连续现象。 2.15图文信息缺失 封面或正文中没有印刷除1个及以上文字、图像或符号信息等影响阅读的现象。2.16成品歪斜 图书轮廓明显呈现出歪斜(平行四边形、梯形等偏离矩形)的外观形态,且相对应边的长度差或对角线长度差超过5mm。 2.17溢胶遮盖图片 图片包封面时侧胶溢胶使封二或封三与废页或末页粘联,造成图文被遮盖而影响阅读的现象。 2.18套印误差大 彩色封面中图文的任意俩色间的套印误差>0.30mm,或彩色正文中图文的任意俩色间的套印误差>0.50mm的现象。 2.19骑马订坏钉、漏钉 骑马订钉锯的钉脚断失,骑马订只订了一个钉的现象。 2.20精装环衬、书背断裂 精装书封面书壳正常打开时。扉页与封面之间的连接纸(环衬)断裂,书芯在轻微外

木门产品质量标准

产品质量检验标准 1 目的:确保工厂成品门的质量,防止有不合格产品出厂。 2 适用范围:成品门及成品门框的质量检验标准。 3 职责:由品管人员具体负责操作,生产人员配合执行。 4、门的质量检验标准: 4.1尺寸检验: 4.2固装配件:固装配件的型号、规格、颜色、材质等是否符合图纸要求,固装配件表面不能有人为损伤,安装要牢固,安装位置要正确(按图纸要求)。 4.3外观 4.3.1木皮种类要符合图要求。 4.3.2有山纹或直纹等要求的,要根据图纸要求进行检验。 4.3.3死节不许有,活节每个部件允许1个,整个板面不允许超过5个,直径大于20 mm 的节疤不许有。 4.3.4小面积色差不明显,大面积色差不许有。 4.3.5表面无杂污、胶印、损伤、划花等不良现象。 4.4分缝、间隙:平板门横竖封边接口不允许超过0.5 mm,门横竖枋接缝不能 能超过0.5 mm。 4.4.修整:产品表面光滑、无刨痕、毛刺、砂痕、锤印、缺损,边角处无明显刮手感,手感光滑。 4.5材质:符合图纸要求。 4.6含水率:要求不超过12%。 4.7油漆:检查油漆的饱满度、光哑度、等级标准是否符合图纸要求,需要朔色的是否与色板一致,产品不同部位的油漆是否一致,配套门框与门不允许有明显色差。 4.8理化性能的检验:

4.8.1木材胶合强度大于3Mpa,按照JG/T122-2000的规定测试。 4.8.2表面胶和强度大于0.5Mpa,按照GB/T17657-1999的规定测试。 4.8.3浸渍剥离强度小于25mm,按照GB/T14074.1-14074.18-93的规定测试。 5、框的质量检验标准 5.1原木门框: 5.1.1材质:符合图纸要求。 5.1.2含水率:小于12%。 5.1.3尺寸:门框组合后企口位内空尺寸公差宽度方向为±1㎜,高度方向为+5㎜,门框厚度尺寸公差为±1㎜。 5.1.4门套线45o角的公差为±0.5o。 5.1.5外观(企口面):死节不许有,活节每个部件允许2个,直径大于20 mm的节疤不许有。小面积色差不明显,大面积色差不许有。表面无杂污、胶印、损伤、划花等不良现象。5.2常规门框: 5.2.1用料:根据图纸要求进行用料。 5.2.2尺寸:门框组合后企口位内空尺寸公差宽度方向为±1㎜,高度方向为+5㎜,门框厚度尺寸公差为±1㎜。 5.2.3主板与门套线的角度公差为-2o。 5.2.4门套线45o角的公差为±0.5o。 5.2.5外观:木皮贴面表面光洁平整,无杂污、无胶痕、划伤,木皮无砂穿、缺损,1个部件上的节疤不能超过2个,直径大于20 mm的节疤不许有。 6 特殊项目检验方法: 6.1翘曲度检验方法:用2000mm长的检测器(平尺)放置在木门的任一对角线上,目视间隙最大处,用塞规测量间隙,合格品公差不超过3mm。 6.2平整度检验方法:用1000mm长的检测器(平尺)放置在木门表面目视不平整最严重处,并与木门表面成45度夹角,用塞规测量检测与木门表面的最大间隙处,合格品公差不超过3mm。 6.3对称横竖枋超差检验方法:用钢直尺对好对称枋的边沿,用塞规或测游标卡尺测量其最大间隙公差不允许超过1mm 6.4横竖枋接口处高低超差检验方法:用钢直尺压住其接口,用塞尺测量接合处最大间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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