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标准和检验操作规程管理规程
目的:阐述企业质量标准和检验操作规程的内容要求以及制订、审核、批准、分发、修订、废除、销毁、保管等管理规定,确保符合生产和质量管理实际情况和国家有
关法定要求。
范围:适用于原料、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和成品等企业内控标准和检验操作规程的制订、审核、批准、分发、修订、废除、销毁、保管等管理。
职责:质量管理中心对此规程的实施负责。
规程:
1标准是对重复性事物或概念所作的统一规定,它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经有关方面协商一致,由主管机关批准,以特定的形式发布,
作为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
2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药品标准。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药品标准为国家药品标准。中药饮片必须按照国家药品标准炮
制;国家药品标准没有规定的,必须按照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
制规范炮制。
3公司必须执行各级法定标准,在法定标准的基础上,公司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订和执行企业内控标准、检验操作规程,企业内控标准必须高于法定标
准。下列情况必须制订企业内控质量标准(简称企业标准,下同。):
(1)成品;
(2)中间产品;
(3)原料、辅料、包装材料;
(4)工艺用水。
4企业标准的主要内容:
4.1药材企业标准的主要内容,是指除文件表头外的正文内容,按顺序可排有:
(1)品名,包括中文名称(必要时用括号加注副名)、汉语拼音名、拉丁名;
(2)规格、代号;
(3)标准出处(须详细写明出处);
(4)检验操作规程题目及编号;
(5)来源,指药材原植(动)物的科名、植(动)物名、学名、药用部位(矿物药注明类、族、矿石名或岩石名、主要成分)及采收季节和产
地加工等;
(6)企业质量标准(注明性状、鉴别、检查、浸出物、含量测定等检验项
目及法定标准、企业内控标准);
(7)炮制;
(8)贮藏条件及贮存期。
4.2化学原辅料企业标准的主要内容,是指除文件表头外的正文内容,按顺序可
排有:
(1)品名,包括中文名称、汉语拼音名、英文名;
(2)分子式、分子量;
(3)来源或有机药物的化学名称;
(4)规格、代号;
(5)标准出处(须详细写明出处);
(6)检验操作规程题目及编号;
(7)企业质量标准(注明性状、鉴别、检查、含量测定等检验项目及企业标准等);
(8)类别;
(9)贮藏条件及贮存期。
4.3包装材料企业标准的主要内容,是指除文件表头外的正文内容,按顺序可排
有:
(1)品名、规格、代号;
(2)引用标准(须详细写明出处);
(3)检验操作规程题目及编号;
(4)材质、外观、尺寸、理化项目(内包装材料须有符合药品要求的卫生标准)等检验项目及企业标准、检验依据;
(5)类别;
(6)适用范围;
(7)贮藏条件;
(8)包装材料实样或图示。
4.4中间产品企业标准的主要内容,是指除文件表头外的正文内容,按顺序可排
有:
(1)品名、规格、代号;
(2)检验操作规程题目及编号;
(3)来源,指车间名称,工序名称,成品名称、规格、代号;
(4)企业质量标准;
(5)贮藏条件及贮存期。
4.5成品企业标准的主要内容,是指除文件表头外的正文内容,按顺序可排有:(1)品名(包括中文名称、汉语拼音名);
(2)剂型、药品规格、包装规格、代号;
(3)批准文号;
(4)法定标准出处(须详细写明出处,并将法定标准作为附件附在文件后);(5)检验操作规程题目及编号;
(6)生产部门(指明制剂生产和包装车间);
(7)企业质量标准(注明性状、鉴别、检查、浸出物、含量等检验项目及法定标准和企业内控标准);
(8)包装说明;
(9)贮藏;
(10)有效期。
(11)附件
5检验操作规程的主要内容:
5.1原辅料检验操作规程的主要内容,是指除文件表头外的正文内容,按顺序可
排有:
5.1.1检品名称、规格、代号;
5.1.2企业标准题目、编号;
5.1.3检验项目与检验操作,根据品种和项目的不同,按顺序可分别列有:
(1)检验所用设备、仪器、试剂、试液、对照品等;
(2)试验前的准备,包括工具容器的清洗、准备,取样及供试品的制备等;
(3)操作原理与详细的操作方法;
(4)操作注意事项;
(5)记录与计算;
(6)结果判定,包括允许误差、复验规定等。
5.1.4附录,注明滴定液、标准液等单项配制、标定方法的题目、编号。
5.2包装材料检验操作规程的主要内容,是指除文件表头外的正文内容,按顺序
可排有:
5.2.1检品名称、规格、代号;
5.2.2企业标准题目、编号;
5.2.3检验项目与检验操作,根据品种和项目的不同,按顺序可分别列有:(1)检验所用设备、仪器、标准样本等;
(2)试验前的准备,包括工具容器的清洗、准备、取样等;
(3)详细的操作方法;
(4)操作注意事项;
(5)记录与计算;
(6)结果判定,包括允许误差、复验规定等。
5.3中间产品检验操作规程的主要内容,是指除文件表头外的正文内容,按顺序
可排有:
5.3.1检品名称、规格、代号;
5.3.2企业标准题目、编号;
5.3.3检验项目与检验操作,根据品种和项目的不同,按顺序可分别列有:(1)检验所用设备、仪器、试剂、试液、对照品等;
(2)试验前的准备,包括工具容器的清洗、准备,取样及供试品的制备等;(3)操作原理与详细的操作方法;
(4)操作注意事项;
(5)记录与计算;
(6)结果判定,包括允许误差、复验规定等。
5.3.4附录,注明滴定液、标准液等单项配制、标定方法的题目、编号。
5.4成品检验操作规程的主要内容,是指除文件表头外的正文内容,按顺序可排
有:
5.4.1检品名称、规格、代号;
5.4.2企业标准题目、编号;
5.4.3检验项目与检验操作,根据品种和项目的不同,按顺序可分别列有:(1)检验所用设备、仪器、试剂、试液、对照品等;
(2)试验前的准备,包括工具容器的清洗、准备,取样及供试品的制备等;(3)操作原理与详细的操作方法;
(4)操作注意事项;
(5)记录与计算;
(6)结果判定,包括允许误差、复验规定等。
5.4.4附录,注明滴定液、标准液等单项配制、标定方法的题目、编号。
5.5滴定液配制、标定操作规程的主要内容,是指除文件表头外的正文内容,按
顺序排有:
(1)名称、分子式、分子量;
(2)配制浓度;
(3)所用仪器、试剂;
(4)基准品前处理方法;
(5)标化原理、反应方程式;
(6)配制方法;
(7)注意事项;
(8)记录与计算;
(9)允许误差、复标规定;
(10)贮藏条件及贮存期。
6企业标准和检验操作规程的起草、审核、批准、发放、修订、废除、销毁、保存:
(1)企业标准和检验操作规程由质检部部长主持,质检部、质保部、生产技术部、物料管理部等部门共同参与编制。
(2)检验方法应与法定标准一致,质检部部长必须保证检验方法在现有设施和设备条件下有效,必要时对检验方法的准确度、精密度、专属性
等进行验证(见SMP-VM-010-00药品质量标准分析方法验证规定)。
(3)企业标准和检验操作规程由检测室、标准计量室起草,质检部等部门负责人审核,质量管理中心主任批准。
(4)企业标准和检验操作规程批准后,原件由质保部文件管理室保存,检测室主任保存一套复印件,检验操作人员根据需要保存复印件。
(5)批准后的企业标准和检验操作规程不得任意更改,由于试剂、实验设备等原因,需要对检验方法修改时,如所修改的方法直接摘自美国、
英国、欧洲或中国药典,按“SMP-DM-001-00GMP文件管理制度”的规
定执行。如方法是由公司自订的,则必须验证并报质量管理中心主任
批准。标准的变更,必要时要报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备案。当印刷性
包装材料质量标准变更时由物料管理部通知印刷厂将作废的版本销
毁,库存的包装材料由质量监督员监督销毁。
(6)原则上,企业标准和检验操作规程1-2年修订一次。修订的程序与制定时相同。
(7)企业标准和检验操作规程的起草、修订、审查、批准、撤销、印制及保管等本文件没有规定的按“SMP-DM-001-00GMP文件管理制度”的规
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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