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十四项核心制度

医院十四项核心制度

十四项医疗核心制度

目前各大医院的医疗核心制度不完善,医务人员尤其医务管理者不熟知医疗核心制度,同时医疗核心制度执行不力。为了规范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也为了体现医务人员自律维权,需要严格执行医疗核心制度。

医疗核心制度共十四项,即:1、首诊负责制度,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4、会诊制度,5、危重患者抢救制度,6、手术分级制度,7、手术前病例讨论制度,8、死亡病例讨论制度,9、分级护理制度,10、查对制度,11、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12、交接班制度,13、新技术准入制度,14、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

患者首先就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第一个接诊患者的医师为首诊医师,首诊医师必须认真做好患者的诊疗工作,并认真书写病历。需请会诊的,要及时会诊。需住院的,负责收住入院。坚决杜绝科室间、医师间推诿病人。积极抢救急、危、重症患者。复合伤或涉及多个科室的抢救,未明确哪个科室主管前,由首诊科室负责诊治,但有关科室应积极协同抢救,不得擅自离去。首诊医师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和决定收住科室等的决定权。需转院急、危、重症患者,须由二线医师亲自审查病情,决定要否转院。病人病情稳定之前不得转院。急、危、重症患者检查、住院、转院时,首诊医师或其他医务人员要陪同,并做好随时抢救的准备。急、危、重症患者住院、转院时,与对方做好交接。首诊医师对病人的去向或转归进行登记,备查。首诊医师下班时,与接班医师详细交接,并做好交接记录。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住院医师根据病情变化随时查房,每日至少二次。住院医师职责:在科主任领导和主治医师指导下,根据工作能力、年限、负责一定数量病员的医疗工作。新毕业的医师实行三年二十四小时住院医师负责制。担任住院、门诊、急诊的值班工作。对病员进行的检查、诊断、治疗、开写医嘱并检查其执行情况,同时还要做一些必要的检验和放射线检查工作。书写病历,新入院病员的病历,一般应于病员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检查和改正实习医师的病历记录,并负责病员住院期间的病程记录,及时完成出院病员病案小结。向主治医师及时报告诊断、治疗上的困难以及病员病情的变化,提出需要转科或出院的意见。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应全面负责,在下班以前,做好交班工作,对需要特殊观察的重症病员,用口头方式向值班医师交班。参加科内查房,对所管病员每天至少上、下午各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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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科主任、主治医师查房(巡诊)时,应详细汇报病员的病情和诊疗意见,请他科会诊时,应陪同诊视。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亲自操作或指导护士进行各种很重要的检查和治疗,严防医疗事故的发生。认真学习、运用国内外的先进医学科学技术,积极开展新技术、新疗法,参加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随时了解病员的思想、生活情况、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工作的意见,做好病员的思想工作。在门诊或急诊室工作时,应按门诊、急诊室工作制度进行工作。

主治医师查房,一般新入院病人,48小时内完成首次查房并做好记录;急、危、重症患者入院要及时查房;日常查房每日一次。主治医师职责:在科主任领导和主任医师指导下,负责本科一定范围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按时查房,具体参加和指导住院医师进行诊断、治疗及特殊诊疗操作。掌握病员的病情变化,病员发生病危、死亡、医疗事故或其他重要问题时,应及时处理,并向科主任汇报。参加值班、门诊、会诊、出诊工作。主持病房的临床病例讨论及会诊、检查、

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医疗文件,决定病员出院,审签出(转)院病历。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经常检查本病房的医疗护理质量,严防医疗事故的发生,协助护士长搞好病房管理。组织本组医师学习与运用国内外先进医学科学技术,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做好资料积累,及时总结经验。担任临床教学,指导进修、实习医师工作。

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2次。(副)主任医师职责:在科主任领导下,指导全科医疗、教学、科研、技术培养与理论提高工作。定期查房并亲自参加指导急、重、疑、难病例的抢救处理与特殊疑难和死亡病例的讨论会诊。指导本科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做好各项医疗工作,有计划地开展基本功训练。担任教学和进修、实习人烟的培训工作。定期参加门诊工作。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指导临床实践,不断开展新技术,提高医疗质量。督促下级医师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操作规程。指导全科结合临床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凡确诊困难,疗效不确切,病情危重的患者,都要及时组织讨论。三天未确诊,治疗组讨论;一周未确诊,全科讨论;一周以上仍未确诊或病变复杂,涉及多个学科,全院讨论。讨论记录内容: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人员,经治医师报告病历,讨论目的,讨论意见(每人发言记录),结论或主持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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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诊制度

门诊会诊:由年资较高的医师审签,患者持门诊病历前往被邀科室会诊。

急诊会诊:电话邀请或标有“急”字的会诊单邀请,被邀科室医师必须在10分钟内到达申请科室。

院内会诊:被邀科室收到会诊单24小时内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会诊。节日期间一般由值班医师当班完成。

院外会诊:按卫生部2005年42号令《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执行,医务科做好登记。

五、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任何科室、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抢救患者。制定应急预案。制定急、危、重症抢救技术规范。日常一切抢救用品、药物要处于备用状态。抢救由在场医务人员中职称最高者统一指挥,上级医师要尽快到达抢救现场。抢救中的口头医嘱,护士必须复述一遍,并得到认可后方能执行。适时与患者家属沟通,书面告知要及时签字。家属拒绝主要检查、主要抢救措施,要告知、签字。及时书写抢救记录。因抢救而未能及时记录的,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如实补记,并加注明。抢救结果,报告医务科。

六、手术分级制度

手术级别应与医院等级、功能、任务一致

医师分级

手术分级:

一级手术,风险较低,过程简单,难度低的普通手术;

二级手术,有一定风险,过程复杂程度一般,有一定难度的手术;三级手术,风险较高,过程较复杂,难度较大的手术;四级手术,风险高,过程复杂,难度大的重大手术。各科室制定各科室手术分级目录,报医院审定。医师手术权限授权,要依据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又要依据实际专业能力。抢救性手术,医师可超范围实施,但要及时报请上级医师参与。定期(只少每三年)对医师进行技术能力再评价与手术权限再授权。

凡重大、疑难、高危、毁容、致残、新开展和特殊身份病人的手术,要执行上报审批制度。审批程序:科内进行术前讨论---填写《重大手术、特殊手术审批表》---医务科审核---主管院长或院长审批---施行手术。急诊抢救手术电话报告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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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医务科或主管院长。手术结果报告医务科。

七、手术前病例讨论制度

中等以上手术都应进行术前病例讨论。特别是病情较重,基础病较多,病情复杂,手术难度较大、疑难、致残、主要器官摘除、新开展手术和特殊身份病人手术必须讨论。讨论记录内容: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人员,明确诊断,手术指征,手术准备情况,手术方案,麻醉、术中、术后可能发生的问题及防范措施,术后主要治疗、护理措施,术中用血的选择,围手术期抗菌素选择。

八、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凡住院死亡包括入院不足24小时死亡和已经住院,但未来得及办好住院手续死亡者,都要组织讨论。一般在死亡后一周内讨论。特殊情况24小时内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发出后一周内讨论。讨论记录内容: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人员、病历报告:个人发言记录、重点是诊断、治疗及抢救过程、死亡原因、最后诊断、经验教训、结论和小结。

九、分级护理制度

分级护理共分四个等级,即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三级护理。标记分别是特级护理为黑色、一级护理为红色、二级护理为黄色、三级护理可不设标。

特级护理的病情依据:(1)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2)重症监护患者;(3)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4)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5)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6)实施连续性肾脏

替代治疗(CRRT),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7)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特级护理的护理要求:(1)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2)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3)根据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5)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6)实施床旁交接班。

一级护理的病情依据:(1)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2)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3)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4)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一级护理的护理要求:(1)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3)根据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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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5)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二级护理的病情依据:(1)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2)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二级护理的护理要求:(1)每2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5)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三级护理的病情依据:(1)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2)生活完全自理且处于康复期的患者。三级护理的护理要求:(1)每3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4)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十、查对制度

开医嘱、处方或治疗时,要查对。执行医嘱时,要“三查十对”。使用药品前,要查对。给药前要查对。手术、输血时要查对。各科室都要制定自己的查对制度,并认真执行。

十一、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详见《病历书写规范》一书。李和平,山西科学技术出版社2003.11.第1版。

十二、交接班制度

值班医师必须是有执业资格的本专业医师。一、二线值班医师实行坐班制,不得擅离职守。对危重病人、新入院病人、手术病人要进行床旁交接班,并做好交接班记录,双签字。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十三、新技术准入制度

本院尚未开展的医疗技术称新技术,包括诊断性技术与治疗性技术。新技术分三类:第一类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院通过常规管理能保证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第二类: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以控制管理的技术。第三类:指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或者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重大伦理问题或者高风险,或者需要使用稀缺资源,或者卫生部规定的其它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严加控制管理的技术。本制度制只适用于第一类医疗技术的准入。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伦理道德(必须与医院的等级、功能、任务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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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是相应目录中的技术项目。不能开展安全性、有效性未经临床证明的技术项目。要与科室专业技术水平相当。不能开展跨科室、跨专业技术项目。

审批程序:科室先论证,写出临床应用可行性报告---报告与申请表上交医务科审核---院专家委员会论证并记录---院领导审签---医务科备案---通知科室开展。开展过程中,医务科进行全程监管并做好监管记录。

新技术、新项目立即中止的七种情形:1、医疗技术已被卫生部废除或禁用;2、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或关键设备、设施及其他辅助条件发生变化,不能正常临床应用;3、发生与医疗技术直接相关的严重不良后果;4、医疗技术存在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隐患;5、医疗技术存在伦理缺陷;6、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效果不确切;7、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并签署知情同意书。科室定期总结评价,并报医务科存档。医务科进行分析、评估。被停止的医疗技术,若重新开展必须重新准入。不能按期开展或不能按期完成者,要向医务科与院专家委员会提交书面报告,说明原因。

十四、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审查、签字,1000ml以上科主任审签。履行告知手续,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前检查血型、输血系列。急诊用血输血前必须先抽取血样备检。严格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输血四单必须入病历。一次备血量>2000ml要报批。建立输血登记本。取回血后要交接。

另附:

麻醉安全管理

麻醉诊疗常规,含麻醉技术操作规范,。麻醉意外处理预案。麻醉前访视与麻醉后随访制度。访视与随访记录入病历。手术病人交接制度~并做好交接记录。开展麻醉讨论。

医疗核心制度的执行与监管

修改、补充、完善医疗核心制度~并汇集成册~发放员工。组织学习~科主任、护士长首先应该认真学习~熟知掌握~模范执行。加大监管力度:科室监管,院方监管:环节监管和终末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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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项医院医疗核心制度 医院的医疗核心制度是指医院为了保障医疗质量、提高患者满意度、规范医院运作而制定的一系列制度。下面是医院医疗核心制度的十四项: 1.院长负责制度:明确医院院长对医疗质量的整体责任和领导作用,确保医院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 2.优质护理制度:建立和完善优质护理服务标准,加强护理队伍的培训和专业能力提升,提高护士的职业荣誉感和责任心。 3.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医疗质量管理评价体系,引进外部专家对医院的医疗质量进行评估,定期开展医疗质量巡查和审核。 4.医疗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电子病历、医疗卫生信息系统,提高医院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医疗卫生信息的安全保密。 5.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医疗安全管理规定,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的管理,防范医疗事故的发生,提高医院的医疗安全水平。 6.抢救和应急管理制度:建立急救抢救团队,实施抢救技术的培训和演练,确保医疗应急工作的及时和有效。 7.不良事件报告与处置制度:建立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和处置机制,加强医疗不良事件的调查和追踪,提高医院的教训吸取能力。 8.临床路径管理制度:引入临床路径管理,加强对患者的全程管理,提高医疗效果和患者满意度。 9.医患沟通与投诉处理制度:建立医患沟通渠道,加强医患沟通技巧的培训,设立投诉处理机构,及时解决患者投诉,并改进医疗服务。

10.医疗费用管理制度:建立合理的医疗费用制度,加强对医疗费用的监管,规范医疗费用的收费标准。 11.人才培养与引进制度:制定人力资源培训和引进计划,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素质。 12.病房管理制度:建立科学规范的病房管理制度,加强对病区环境的管理,提供舒适和安全的病房环境。 13.入院管理制度:制定入院流程规范,加强对患者身体状况和病史的了解,确保患者在入院时得到适当的评估和安排。 14.医疗质量奖励制度:建立医疗质量奖励机制,对医务人员在医疗质量提升和科研成果方面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 总之,医院的医疗核心制度是医院为了提供高质量和安全的医疗服务而制定的一系列制度,通过完善这些制度,可以有效提高医院的整体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更好地满足患者的需求。

医院十四项核心制度

医院14项医疗核心工作制度(一) 首诊负责制度 1、门诊首诊负责制度 (1)凡经挂号的病人,各科医务人员均需做到“谁首诊,谁负责”,不得相互推诿。 (2)首诊医师经检查、诊断,发现该病人为非本科疾病患者,应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并耐心向患者介绍其病种及应去就诊的科室。 (3)对边缘性疾病患者,首诊医师应负责诊疗。必要时,可请有关科室会诊。 (4)对危重、体弱、残疾的病人,若需转科,由首诊医师与有关科室联系并做好转科的护送及交接病人的工作。 (5)需转院治疗的病人,经科主任同意,同时上报医务科同意后与转入医院联系或电话邀请会诊。 (6)若发现医师推诿病人而延误病情或导致对传染病的误诊漏诊者,必须追究首诊医师的责任。 2、急诊首诊负责制度 (1)一般急诊病人,参照门诊首诊负责制度执行,由急诊科护士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应诊。 (2)危重病人如非本科室范畴,首诊医师应首先对病人进行一般抢救,并立刻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在接诊医师到来后,向其介绍病情及抢救措施后方可离开。如提前离开,在此期间发生问题,由首诊医师负责。 (3)如遇到复杂病例,需两个科室或多个科室协同抢救时,首诊医师应首先实行必要的抢救,并逐级上报医务科或总值班人员,以便立即调集各有关科室值班医师、护士等有关人员参与抢救。当调集人员到达后,以其中职务或职称最高者负责组织抢救工作。对不服从安排的人员,按医院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医师查房制度 一、科主任、正副主任医师查房制度 科主任、正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1—2次,应有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护士长、进修医师、实习医师和有关人员参加。 (1)查房内容包括审查和决定急、危重、疑难患者及新入院患者的诊断及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新的治疗方法及参加全科会诊。 (2)抽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发现缺陷、纠正错误、指导实践、不断提高医疗水平。(3)利用典型、特殊病历、进行教学查房,提高教学水平。 (4)对所查病人,应亲自询问诊疗情况和病情变化,了解生活和一般情况,并全面查体。(5)听取各级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工作及管理方面的意见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或建议,以提高科室工作管理水平。 二、主治医师查房制度 (1)主治医师查房,每日一次,应有本院住院医师或进修医师、实习医师、责任护士参加,新入院病人24小时内查房完毕。 (2)对所分管病人分组进行系统查房,确定诊断及治疗方案、手术方式、检查错事、了解病情变化及疗效判定。 (3)对危重病人应每日进行巡视检查和重点查房,如有住院医师邀请应随叫随到,提出有效和切实可行的处理措施,必要时进行夜查房。 (4)对新入院病人,必须进行新入院病人讨论,对诊断不明或治疗效果不好的病例,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查明原因。 (5)对急危重、疑难病例或特别病例,应及时向科主任汇报并安排主任医师查房。 (6)对常见病、多发病和其他典型病例进行每周一次的教学查房,结合实际,系统讲解,不断提高下级医师的业务水平。 (7)检查所管住院医师的病历,不符合病历书写要求的,都要予以纠正。同时还应检查诊疗进度及医嘱执行情况,治疗效果,发现问题,纠正错误,避免和杜绝医疗差错事故发生。

十四项医院医疗核心制度

十四项医疗核心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 (2)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2) 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5) 四、会诊制度 (6) 五、急诊会诊制度 (8) 六、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9) 七、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10) 八、术前讨论制度 (12) 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13) 十、查对制度 (14) 十一、医生交接班制度 (17) 十二、新技术准入制度 (18) 十三、病历管理制度 (19) 十四、分级护理制度 (21)

一、首诊负责制度 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报告科主任及医院主管部门及时组织会诊。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及拒绝。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一、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科主任)、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二、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查房每周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 三、对急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临时检查患者。 四、对新入院患者,住院医师应在入院8小时内再次查看患者,主治医师应在48小时内查看患者并提出处理意见,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应在72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 五、查房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要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住院医师要报告病历摘要、目前病情、检查化验结果及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上级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提出诊治意见,并做出明确的指示。 六、查房内容: 1、住院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患者进行系统查房。要求重点巡视急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患者;检查化

十四项核心制度

十四项核心制度:首科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查对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分级护理制度、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交接班制度、技术准入制度、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十二项核心制度:首科首诊负责制度、查房制度、分级护理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病人管理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查对制度、病历书写制度、值班、交接班制度。1首科首诊负责制度 1.门诊或急诊病人挂号就诊时,首科首诊医生应抱着高度的责任心为病人跟踪服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 2.首诊医生应认真询问病史、体格检查和书写好门诊病历。 3.若是非本专科的病人,由首诊医生负责请相应专业医师会诊。 4.危重病人或行动不方便的病人应由首诊医生负责请相关会诊医生到现场会诊,全程负责直至确定诊断方向和收治科室。若诊治有困难,须按会诊制度或转院制度执行。 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一、查房是病区最重要的医疗活动之一,时各级医师对病人进行诊断治疗的一项基本措施。各级医务人员必须重视查房工作,不断加强基础知识学习和基本技能的训练,更新知识,提高查房的质量。 二、科主任、主任(副主任)医师每周至少查房二次;主治医师每日至少查房一次,住院医1.科主任、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内容主要时:解决下级医师诊治有困难的病例,抗感染药物应用是否合理,重点检查疑难病例、重危病员的诊断和治疗,决定重大手术和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疗护理质量,结合重点病例进行示教,培养指导下级医师。护士长每周一次参加科主任查房,吸取意见,检查护理质量。 2.主治医师查房内容是:对所管的病人分组进行系统查房,重点对新入院、重危、诊断未明、治疗效果不佳的病员进行检查与分析讨论,检查病历并纠正下级医师在诊断、治疗、记录方面的错误及不当之处,确定入院诊断,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和治疗效果,抗感染药物应用是否合理,听取医护人员的反映和病人的陈述,了解病情变化,是否要进行会诊,决定出(转)院。 3.住院医师查房内容是:每日上午、下午或晚上各一次,重点巡视检查和处理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病员,同时巡视检查一般病员,对检查报告单的结果进行分析,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并开写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对危重病例,疑难病例及时向上级医师报告。检查病员饮食情况,主动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生活等方面的意见。 师对所管病员每日至少查房二次,有带教任务的科室要开展教学查房。 三、各级医师查房应反映在病程记录中。具体按《病历书写规范》执行。 四、以下情况必须有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查房记录: 1.入院三天内的病人 2.病情危重或疑难者 3.手术和重大特殊检查前 4.病情发生重要变化或重要医嘱更改时 5.病人出院前三天或转院时 五、主治医师及其以上专业职称人员担任住院医师工作直接管床时,凡遇重危、疑难病人及重大手术也应有上级医师(科主任)查房,并有详细的记录。 六、护士长组织护理人员每周进行一次护理查房,主要检查护理质量,研究解决疑难

十四项医疗核心制度

十四项医疗核心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四、会诊制度 五、急诊会诊制度 六、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七、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八、术前讨论制度 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十、查对制度 十一、医生交接班制度 十二、新技术准入制度 十三、病历管理制度 十四、分级护理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 1、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2、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3、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4、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报告科主任及医院主管部门及时组织会诊。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5、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1、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科主任)、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2、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查房每周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 3、对急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临时检查患者。 4、对新入院患者,住院医师应在入院8小时内再次查看患者,主治医师应在48小时内查看患者并提出处理意见,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应在72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 5、查房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要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住院医师要报告病历摘要、目前病情、检查化验结果及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上级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提出诊治意见,并做出明确的指示。 6、查房内容: (1)、住院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患者进行系统查房。要求重点巡视急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患者;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核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询问、检查患者饮食情况;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饮食等方面的意见。

医院十四项核心制度

医院十四项核心制度 十四项医疗核心制度 目前各大医院的医疗核心制度不完善,医务人员尤其医务管理者不熟知医疗核心制度,同时医疗核心制度执行不力。为了规范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也为了体现医务人员自律维权,需要严格执行医疗核心制度。 医疗核心制度共十四项,即:1、首诊负责制度,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4、会诊制度,5、危重患者抢救制度,6、手术分级制度,7、手术前病例讨论制度,8、死亡病例讨论制度,9、分级护理制度,10、查对制度,11、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12、交接班制度,13、新技术准入制度,14、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 患者首先就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第一个接诊患者的医师为首诊医师,首诊医师必须认真做好患者的诊疗工作,并认真书写病历。需请会诊的,要及时会诊。需住院的,负责收住入院。坚决杜绝科室间、医师间推诿病人。积极抢救急、危、重症患者。复合伤或涉及多个科室的抢救,未明确哪个科室主管前,由首诊科室负责诊治,但有关科室应积极协同抢救,不得擅自离去。首诊医师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和决定收住科室等的决定权。需转院急、危、重症患者,须由二线医师亲自审查病情,决定要否转院。病人病情稳定之前不得转院。急、危、重症患者检查、住院、转院时,首诊医师或其他医务人员要陪同,并做好随时抢救的准备。急、危、重症患者住院、转院时,与对方做好交接。首诊医师对病人的去向或转归进行登记,备查。首诊医师下班时,与接班医师详细交接,并做好交接记录。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住院医师根据病情变化随时查房,每日至少二次。住院医师职责:在科主任领导和主治医师指导下,根据工作能力、年限、负责一定数量病员的医疗工作。新毕业的医师实行三年二十四小时住院医师负责制。担任住院、门诊、急诊的值班工作。对病员进行的检查、诊断、治疗、开写医嘱并检查其执行情况,同时还要做一些必要的检验和放射线检查工作。书写病历,新入院病员的病历,一般应于病员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检查和改正实习医师的病历记录,并负责病员住院期间的病程记录,及时完成出院病员病案小结。向主治医师及时报告诊断、治疗上的困难以及病员病情的变化,提出需要转科或出院的意见。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应全面负责,在下班以前,做好交班工作,对需要特殊观察的重症病员,用口头方式向值班医师交班。参加科内查房,对所管病员每天至少上、下午各巡视 1 十四项医疗核心制度 一次,科主任、主治医师查房(巡诊)时,应详细汇报病员的病情和诊疗意见,请他科会诊时,应陪同诊视。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亲自操作或指导护士进行各种很重要的检查和治疗,严防医疗事故的发生。认真学习、运用国内外的先进医学科学技术,积极开展新技术、新疗法,参加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随时了解病员的思想、生活情况、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工作的意见,做好病员的思想工作。在门诊或急诊室工作时,应按门诊、急诊室工作制度进行工作。 主治医师查房,一般新入院病人,48小时内完成首次查房并做好记录;急、危、重症患者入院要及时查房;日常查房每日一次。主治医师职责:在科主任领导和主任医师指导下,负责本科一定范围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按时查房,具体参加和指导住院医师进行诊断、治疗及特殊诊疗操作。掌握病员的病情变化,病员发生病危、死亡、医疗事故或其他重要问题时,应及时处理,并向科主任汇报。参加值班、门诊、会诊、出诊工作。主持病房的临床病例讨论及会诊、检查、

医院十四项医疗核心制度

医院十四项医疗核心制度 作为一家医院,为了更好地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必须建立一系列的医疗核心制度。下面是医院十四项医疗核心制度的 详细介绍。 1.《医院职业道德规范》制度 这是医院的基础制度之一,明确医务人员的职业行为准则、职责和规范,保证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 2.《医院质量管理制度》 该制度规范了医院质量管理的各个环节,包括医疗质量评估、质量控制、质量监督等,旨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3.《临床路径管理制度》 以患者为中心,明确在特定疾病诊断和治疗过程中的标准化操作流程,提高临床决策准确性和标准化程度,促进医疗质量提升。 4.《不良事件报告与处理制度》 建立完善的不良事件报告机制,对患者医疗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不良事 件进行及时报告和处理,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5.《手术管理制度》 规定手术科室的手术流程、手术操作规范和手术风险控制措施,保证 手术的安全性和正确性。 6.《药事管理制度》

从药品采购入库到药物使用和药品监管,对医院药事工作进行全面规范,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7.《感染控制制度》 建立医院感染控制委员会,规范感染控制工作,制定感染预防和控制措施,减少医疗感染的发生。 8.《医疗设备管理制度》 规定医疗设备的采购、验收、日常维修和定期检测,确保医疗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安全。 9.《医疗记录管理制度》 明确医疗记录的书写规范和审核要求,以及隐私保护措施,确保医疗记录真实、完整、规范。 10.《医务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规定医务人员的岗前培训、定期培训和继续教育要求,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 11.《医疗纠纷处理制度》 确立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建立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及时处理医疗纠纷,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12.《随访与复查制度》 明确患者出院后的随访与复查要求,跟踪患者康复情况,为患者提供持续的医疗服务。 13.《护理质量管理制度》

医疗卫生14项核心制度

医疗卫生14项核心制度 一、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制度 医疗卫生体系中,为了更好地管理不同类型的医疗机构,实施合理 的资源配置和服务提供,采取了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制度。这一制度将 医疗机构分为不同级别和类型,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社区卫生 服务机构等。不同类型的医疗机构拥有不同的治疗、床位和人员配置 标准,以及特定的服务范围,以满足不同人群的医疗需求。 二、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医疗卫生体系中,提供安全有效的医疗服务是至关重要的。医疗质 量安全管理制度通过建立医疗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医疗机构和医务人 员在医疗过程中遵守规范和标准,从而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这一 制度包括医疗质量评估、不良事件报告和处理、医疗事故调查等措施,以保障患者的权益和医疗安全。 三、医保制度 医保制度是医疗卫生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目的是提供全民基本 医疗保障,减轻患者的医疗负担。医保制度分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等不同类型。通过缴纳医保费用,参 保人员可以享受到一定范围内的医疗服务报销和费用补偿。 四、药品审评审批制度

药品是医疗卫生体系中必不可少的环节,为了保障患者用药的安全 性和有效性,实施了药品审评审批制度。该制度通过药品注册、审评 和监测,确保药物的质量和疗效符合标准。同时,也对药品广告进行 严格监管,防止虚假宣传和误导患者。 五、医疗设备管理制度 医疗设备是医疗卫生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源,为了保证医疗设 备的安全运行和使用,实施了医疗设备管理制度。该制度包括医疗设 备的注册备案、购置、验收、定期检测和维修保养等环节,以确保医 疗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安全有效的使用。 六、医务人员管理制度 医务人员是医疗卫生体系的核心力量,为了保证医务人员的专业水 平和道德素质,实施了医务人员管理制度。该制度包括医师、护士和 技师等不同职业的准入资格、职称评定、执业注册和继续教育等要求,以确保医务人员的能力和素质达到一定标准。 七、传染病防控制度 传染病的防控是医疗卫生体系中的重要任务之一,为了预防和控制 传染病的传播,实施了传染病防控制度。该制度包括传染病的监测和 报告、疫苗接种、个体防护和卫生教育等措施,以保障公众的健康和 安全。 八、卫生监督管理制度

十四项医院医疗核心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 (2)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2) 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5) 四、会诊制度 (6) 五、急诊会诊制度 (8) 六、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9) 七、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10) 八、术前讨论制度 (12) 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13) 十、查对制度 (14) 十一、医生交接班制度 (17) 十二、新技术准入制度 (18) 十三、病历管理制度 (19) 十四、分级护理制度 (21)

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者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 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问询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 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 或者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者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 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晰,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 抢救。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者多科疾病,应报告科主任及医院 主管部门及时组织会诊。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者转院 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者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条件 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殊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 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 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委及拒绝。

一、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者副主任医师、科主任)、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二、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或者主治医师查房, 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 查房每周 2 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 1 次。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 行 24 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 三、对急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临 时检查患者。 四、对新入院患者,住院医师应在入院 8 小时内再次查看患者,主治医师应在 48 小时内查看患者并提出处理意见,主任医 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应在 72 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 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 五、查房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如病历、 X 光片、各项 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要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住院医师要报告 病历摘要、目前病情、检查化验结果及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上 级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提出诊治意见,并做出明确的 指示。 六、查房内容: 1、住院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患者进行系统查房。要求重 点巡视急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患者;检查化

医院十四项核心制度

目录 首诊负责制度 ............................. 2.交接班制度 ............................... 2.查对制度 ................................. 3.三级查房制度 ............................. 5.会诊制度 ................................. 7.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 7.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 8.术前讨论制度 ............................. 9.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 1. 0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11)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 1. 2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 1. 6手术分级标准 ............................ 1. 8医患沟通制度 ............................ 2. 2

首诊负责制度 1、病人首先就诊的科室为首诊责任科室,接诊医师为首诊责任人。 2、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人接诊病人,检查认真,解答问题耐心。 3、按要求书写病历,开标准处方,严禁大处方及人情方、人情假、人情证明。 4、经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首诊责任人必须请上级医师诊治或提出会诊请求。 5、经三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首诊责任科室必须将患者转入住院部进行治疗,并负责介绍病情做好交班。。 6、对非本科室范畴疾病患者和边缘性疾病患者,首诊医师均不得拒诊。对非本科疾病患者,应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并耐心向患者介绍其病种及应去就诊科室。对边缘性疾病患者,首诊医师负责诊疗。必要时,可请有关科室会诊。严禁相互推诿。 7、重危病人如非本科室范畴,首诊医师应首先对病人进行一般抢救,并马上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在接诊医师到来后,向其介绍病情及抢救措施后方可离开。如提前离开,在此期间发生的间题,由首诊医师负责。 8、如遇复杂病例,需两科或更多科室协同抢救时,首诊医师应首先实行必要的抢救并及时报告本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通知医务科,以便立即调集各有关科室值班医师、护士等有关人员。当调集人员到达后,以其中职称最高者负责组织抢救。 交接班制度 一、各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证诊断、治疗、护理工作不 间断地进行 二、病房值班医师在其他医师不在时,负责科(病区)临时医嘱处理,急诊会诊和危重病员的观察、治疗、并记入病程记录;对新入院病员进行初步检诊,下达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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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项核心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2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3 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5 四、术前病例讨论制度6 五、死亡病例讨论制度6 六、危重病人抢救制度6 七、会诊制度7 八、查对制度11 九、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14 十、交接班制度17十一、医疗技术准入制度18十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23十三、医患沟通制度25十四、临床输血管理制度26

一、首诊负责制度 1.1首诊负责是指第一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对所接诊病人,特别是对急、危重病人的检查、诊断、治疗、转科和转院等工作负责到底。 1.2 首诊医师除按要求进行病史、身体检查、化验的详细记录外,对诊断已明确的病人应积极治疗或收住院治疗;对诊断尚未明确的病人应边对症治疗,边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或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诊断明确后即转有关科室治疗。 1.3 诊断明确须住院治疗的急、危、重病人,必须及时收入院,如因本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按转院制度执行。 1.4 如遇危重病人需抢救时,首诊医师首先抢救并及时通知上级医师、科主任(急诊科主任)主持抢救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和拒绝抢救。 1.5 对已接诊的病人,需要会诊及转诊的,首诊医师应写好病历、检查后再转到有关科室会诊及治疗。急诊病人特别是危重病人首诊医生应亲自或指定护士护送并做好交接手续。 1.6 医务办对全院首诊负责制度实施情况实行全程监控,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和处理。 1.7 急诊病人由分诊鉴别台护士签署就诊科室,首诊医师应当做好病程记录,完善有关检查并给予积极处理,若确

属他科情况及时请相关科室会诊,直到会诊科室签署接受意见后方可转科。 1.8 凡不认真执行本制度而造成医疗差错、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给医院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者,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2.1 科主任、教授(副教授)查房制度 每周查房1—2次,应有主治医师、总住院医师、住院医师、进修医师、实习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节假日必须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医生坚持查房。 解决疑难病例、审查新入院及危重病人的诊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新的治疗方法及参加全科会诊。 抽查医嘱、病历及护理质量,发现缺陷,改正错误,指导实践,不断提高医疗水平。 利用典型、特殊病例进行教学查房,以提高教学水平。 听取医师、护士对医疗、护理工作及管理方面的意见,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或建议,以提高管理水平。 2.2 主治医师查房制度 每日查房一次,应有本病房总住院医师、住院医师或进修医师、实习医生、责任护士参加。 对所主管病人分组进行系统查房,确定诊断、治疗方案以及手术方式和进一步检查措施,了解病情变化并进行疗效评定。

正确的十四项医疗核心制度

目录 一、首诊负责制度 (1)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1) 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3) 四、会诊制度 (3) 五、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4) 六、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7) 七、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7) 八、术前讨论制度 (9) 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9) 十、查对制度 (10) 十一、医生交接班制度 (12) 十二、新技术准入制度 (13) 十三、病历管理制度 (14) 十四、分级护理制度 (16)

一、首诊负责制度 1、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2、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3、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4、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报告科主任及医院主管部门及时组织会诊。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5、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1、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科主任)、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2、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查房每周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住院医师对所

十四项核心制度

十四项核心制度 1、首诊负责制度 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4、术前病例讨论制度 5、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6、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7、会诊制度 8、查对制度 9、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 10、交接班制度 11、医疗技术准入制度 12、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13、医患沟通制度 14、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1、首诊负责制度 1。1首诊负责是指第一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对所接诊病人,特别是对急、危重病人的检查、诊断、治疗、转科和转院等工作负责到底。 1.2 首诊医师除按要求进行病史、身体检查、化验的详细记录外,对诊断已明确的病人应积极治疗或收住院治疗;对诊断尚未明确的病人应边对症治疗,边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或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诊断明确后即转有关科室治疗. 1.3 诊断明确须住院治疗的急、危、重病人,必须及时收入院,如因本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按转院制度执行. 1.4 如遇危重病人需抢救时,首诊医师首先抢救并及时通知上级医师、科主任(急诊科主任)主持抢救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和拒绝抢救。

1.5对已接诊的病人,需要会诊及转诊的,首诊医师应写好病历、检查后再转到有关科室会诊及治疗。急诊病人特别是危重病人首诊医生应亲自或指定护士护送并做好交接手续. 1.6医务办对全院首诊负责制度实施情况实行全程监控,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和处理。 1.7急诊病人由分诊鉴别台护士签署就诊科室,首诊医师应当做好病程记录,完善有关检查并给予积极处理,若确属他科情况及时请相关科室会诊,直到会诊科室签署接受意见后方可转科。 1.8 凡不认真执行本制度而造成医疗差错、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给医院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者,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2。1科主任、教授(副教授)查房制度 2.1。1每周查房1—2次,应有主治医师、总住院医师、住院医师、进修医师、实习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节假日必须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医生坚持查房. 2.1.2 解决疑难病例、审查新入院及危重病人的诊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新的治疗方法及参加全科会诊。 2。1.3 抽查医嘱、病历及护理质量,发现缺陷,改正错误,指导实践,不断提高医疗水平。 2。1。4 利用典型、特殊病例进行教学查房,以提高教学水平. 2.1.5 听取医师、护士对医疗、护理工作及管理方面的意见,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或建议,以提高管理水平。 2.2 主治医师查房制度 2.2。1每日查房一次,应有本病房总住院医师、住院医师或进修医师、实习医生、责任护士参加。 2。2。2对所主管病人分组进行系统查房,确定诊断、治疗方案以及手术方式和进一步检查措施,了解病情变化并进行疗效评定。 2.2。3 对危重病人应随时进行巡视检查和重点查房,如有总住院医师、住院医师邀请应随喊随到,提出有效和切实可行的处理措施,必要时进行晚查房。 2。2。4对新入院病人必须进行新病人讨论,对诊断不明或治疗效果不好的病例,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查明原因.

十四项核心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 1、首诊负责制是指第一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对其接诊病人,特殊是急、危重病人的检查、诊断、治疗、会诊、转诊、转科、转院等工作负责到底的制度。 2、门诊首次接诊医师,对属于急诊抢救病人来不及转到急诊科前,必须 负责病人的抢救工作,并护送至急诊科,交急诊科医师处理后,方能离开。非急诊患者不属于本科诊治范围的要在问诊、检查后才干决定,并在门诊病历上 按规定记录好,注明“请××科会诊”,再由病人持病历到××科诊治。以后按门诊 会诊制度规定进行。 3、急诊首诊接诊医师,必须负责病人抢救工作,对不属于本专业诊治范 围的急诊病人要在问诊、检查后在病历上做好记录,注明“请××科诊治”字样,待被邀科室医务人员到位,方可离开。必要时可共同参加抢救病人。 被邀会诊或者其他科室转来的急诊、危重病人,被邀人员应在5 分钟内接诊,积极参预病人的救治工作 首次接诊医师遇疑难、危重病人,在积极救治的同时,及时请求上级医师 或者相关科室或者医院抢救小组参加救治。 4、病房首次接诊医师对病人要及时检查和处理,并做好记录,必要时 请上级医师处理解决,下班前做好交班工作。 5、无论门诊、急诊、病区对于危重病人在病情未稳定前不得随意转诊、 转院,对诊断、治疗确有艰难者,及时请上级医师处理,病情允许转诊、转院时,要及时报告有关领导或者总值班妥善处理。 6、严禁院内各科室、各专业之间互相推委、扯皮、延误抢救时间。 1、门诊病人实行首诊负责制。如需要转科检查,可在门诊病历上注以“请 ××科会诊”字样,接受会诊科室不得推委,应优先就诊,认真做好问诊、检查 及处理工作,并详细记录。 2、住院病人院内科间会诊,需填写会诊申请单,并经主治医师签字后 再送往应邀科室(值班时不受此限),除专科特殊需要外,普通不指定专人。 各

医疗14核心制度

十四条医疗核心制度: 一、首科首诊负责制度 1、门诊或急诊病人挂号就诊时,首科首诊医师应抱着高度的责任心为病人服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 2、首诊医师应认真询问病史、体格检查和写好病历。 3、若非本专科的病人由首诊医师负责请相应专业医师会诊。 4、危重病人或行动不方便的病人应由首诊医师负责请相关会诊医师到现场会诊,全过程负责直至确定诊断方向和收治科室。 5、若遇暂不能明确主要诊断的病人,应由首诊医师所在科室负责病人的暂时处置,待明确诊断后再转入相关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 二、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1、医生根据患者的具体病情,按临床用血要求,严格掌握输血指证,决定患者输成分血或全血。 2、医生与受血者(或被委托人/监护人)签订“输血治疗同意书”详细说明输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一级输血风险(可能发生反应和感染经血传播疾病)。 3、医生认真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按规定逐级审签,并进行常规输血前检查,包括:谷丙转氨酶、乙肝表面抗原、乙肝抗体、艾滋病抗体、梅毒抗体。 4、临床科室将血标本、“临床输血申请单”、“输血检验单”一并送至血库。 5、由血库(检验科医生)填写的“输血交叉配血试验报告单”,在发血时,交领血者带回临床科室。 6、血液出库时,领血者核对无误并签字。 7、临床科室领回血液后,二名医务人员核对并在“输血交叉配血试验报告单”反面签名确认。 8、输血进行中医护人员要认真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若发生输血反应,应及时采取限制措施,视病情逐级汇报。输血完毕后详细填写“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留存血库。 9、“输血治疗同意书”、“输血检验单”、“输血交叉配血试验报告单”由临床科室保存在病历中;“临床输血申请单”、“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血液入、出库核查登记”由血库保存,有关输血资料要备查20年。 三、手术分级管理及审批制度 为了确保手术安全和手术质量,预防医疗事故发生,加强各级医院和医师的手术管理,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结合医院分级管理和基本现代化医院的要求,参照有关资料,制定本规定。 (一)手术分类 主要根据手术过程的负责性和对手术技术的要求,把手术分为: 1、甲类手术:手术过程复杂,手术技术难度大的各种手术。 2、乙类手术:手术过程较复杂,手术技术有一定难度的各种重大手术。 3、丙类手术:手术过程不复杂,手术技术难度不大的各种中等手术。 4、丁类手术:手术过程简单,手术技术难度低的普通常见小手术。 注:微创(腔内)手术根据其技术的负责性分别列入各类手术中。 (二)手术医师分级 根据其取得的卫生技术资格及其相应受聘职务,规定手术医师的分级。所有手术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1、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工作3年以内,或硕士生毕业,从事住院医师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工作3年以上,或硕士生毕业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从事住院医师2年以上者。 2、主治医师 (1)低年资主治医师:担任主治医师3年以内,或临床博士生毕业2年以内者。

十四项核心制度

十四项核心制度 1、首诊负责制度 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4、术前病例讨论制度 5、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6、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7、会诊制度 8、查对制度 9、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 10、交接班制度 11、医疗技术准入制度 12、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13、医患沟通制度 14、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1、首诊负责制度 1.1首诊负责是指第一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对所接诊病人,特别是对急、危重病人的检查、诊断、治疗、转科和转院等工作负责到底。 1.2 首诊医师除按要求进行病史、身体检查、化验的详细记录外,对诊断已明确的病人应积极治疗或收住院治疗;对诊断尚未明确的病人应边对症治疗,边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或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诊断明确后即转有关科室治疗。 1.3 诊断明确须住院治疗的急、危、重病人,必须及时收入院,如因本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按转院制度执行。 1.4 如遇危重病人需抢救时,首诊医师首先抢救并及时通知上级医师、科主任(急诊科主任)主持抢救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和拒绝抢救。 1.5 对已接诊的病人,需要会诊及转诊的,首诊医师应写好病历、检查后再转到有关科室会诊及治疗。急诊病人特别是危重病人首诊医生应亲自或指定护士护送并做好交接手续。 1.6 医务办对全院首诊负责制度实施情况实行全程监控,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和处理。 1.7 急诊病人由分诊鉴别台护士签署就诊科室,首诊医师应当做好病程记录,完善有关检查并给予积极处理,若确属他科情况及时请相关科室会诊,直到会诊科室签署接受意见后方可转科。 1.8 凡不认真执行本制度而造成医疗差错、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给医院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者,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医院医疗十四项核心制度

十四项核心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2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3 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5 四、术前病例讨论制度6 五、死亡病例讨论制度6 六、危重病人抢救制度6 七、会诊制度7 八、查对制度11 九、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14 十、交接班制度17十一、医疗技术准入制度18十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23十三、医患沟通制度25十四、临床输血管理制度26

一、首诊负责制度 1.1首诊负责是指第一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对所接诊病人,特别是对急、危重病人的检查、诊断、治疗、转科和转院等工作负责到底。 1.2 首诊医师除按要求进行病史、身体检查、化验的详细记录外,对诊断已明确的病人应积极治疗或收住院治疗;对诊断尚未明确的病人应边对症治疗,边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或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诊断明确后即转有关科室治疗。 1.3 诊断明确须住院治疗的急、危、重病人,必须及时收入院,如因本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按转院制度执行。 1.4 如遇危重病人需抢救时,首诊医师首先抢救并及时通知上级医师、科主任(急诊科主任)主持抢救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和拒绝抢救。 1.5 对已接诊的病人,需要会诊及转诊的,首诊医师应写好病历、检查后再转到有关科室会诊及治疗。急诊病人特别是危重病人首诊医生应亲自或指定护士护送并做好交接手续。 1.6 医务办对全院首诊负责制度实施情况实行全程监控,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和处理。 1.7 急诊病人由分诊鉴别台护士签署就诊科室,首诊医

师应当做好病程记录,完善有关检查并给予积极处理,若确属他科情况及时请相关科室会诊,直到会诊科室签署接受意见后方可转科。 1.8 凡不认真执行本制度而造成医疗差错、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给医院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者,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2.1 科主任、教授(副教授)查房制度 2.1.1每周查房1—2次,应有主治医师、总住院医师、住院医师、进修医师、实习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节假日必须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医生坚持查房。 2.1.2 解决疑难病例、审查新入院及危重病人的诊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新的治疗方法及参加全科会诊。 2.1.3 抽查医嘱、病历及护理质量,发现缺陷,改正错误,指导实践,不断提高医疗水平。 2.1.4 利用典型、特殊病例进行教学查房,以提高教学水平。 2.1.5 听取医师、护士对医疗、护理工作及管理方面的意见,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或建议,以提高管理水平。 2.2 主治医师查房制度 2.2.1 每日查房一次,应有本病房总住院医师、住院医师或进修医师、实习医生、责任护士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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