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资产尽职调查的详细内容及各种分类

不良资产尽职调查的详细内容及各种分类
不良资产尽职调查的详细内容及各种分类

不良资产尽职调查的内容

1、综合信息:尽职调查内容中的综合信息主要是复核所获取资产的基本信息包括借款人本金、债权总额和抵押保证等是否与档案资料相符。

2、借款人信息:在尽职调查中,对借款人信息需要重点了解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借款人的背景和企业性质,是否是国有企业、集体所有企业或私营企业?

2)借款人经营现状及收入来源如何,是否已经停业或仍在经营,借款人的主要产品是什么,行业前景如何,主管部门是谁?

3)借款人的财务状况如何,能否获得借款人最近三年财务报表,是否盈利?

4)借款人的债务结构如何,能否获知借款人债权人名单和债务大小、性质?借款人是否存在对外担保等或有债务?

5)借款人是否已经存在还款计划?借款人的还款思路和优先程度如何?影响借款人还款意愿的因素可能有那些?

6)借款人是否存在严重的职工问题,比如职工安置费和拖欠的职工工资、集资款等。是否已经有方案解决该类问题?当地政府对此是否支持?

7)债务方是否已经破产或正在申请破产?是一般破产还是政策性破产?如果债务方已经破产,破产工作进度如何?清算委员会或债权方委员会是否已经提出或批准了清算、还款计划?

8)借款人现有的管理层如何,是否有较强的还款意愿,是否较为配合?

9)借款人是否存在对外债权(债务人名称、金额、到期日、债务人主要财产等)或收益(收益类型、预期收益金额及时间)?

10)借款人的股东和产权结构如何?列出所有的股东及其持有的股权比例。在投资收益分配上是否存在特殊的结构?

11)借款人的其他债务(债权人名称、金额、到期日、是否有抵押等)及诉讼纠纷。

12)借款人是否存在任何独立于抵押物之外的可回收资产?详细列出主要固定资产(资产现状、地址、面积、股价及追索途径等)。

13)借款人与银行联系情况、最后一次联系时间、银行对其以往的催收情况。

个贷列出借款人的年龄、联系方式、家庭成员。

3、保证人信息:在尽职调查中,对保证人信息需要重点了解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保证是否有效和保证人的保证方式。

2)保证如与借款人的关系,保证人与其他保证人的关系,保证人是否有还款记录。

3)保证人与银行联系的情况、最后一次联系的时间、催收情况。

4)保证人经营现状及来源如何,是否已停业或仍在经营,保证人的主要产品是什么,行业前景如何,主管部门是谁?

5)保证人现有的管理层如何,是否有较强的还款意愿,是否较为配合?

6)保证人的财务状况如何,能否获得保证人最近三年财务报表,是否盈利?

7)保证人的债务结构如何,能否获知保证人债权人名单和债务大小、性质?保证人是否存在对外担保等或有债务?

8)保证人是否已经存在还款计划?保证人的还款思路和优先程度如何?影响保证人还款意愿的因素可能有那些?

9)保证人是否存在严重的职工问题,比如职工安置费和拖欠的职工工资、集资款等。是否已经有方案解决该类问题?当地政府对此是否支持?

10)债务方是否已经破产或正在申请破产?是一般破产还是政策性破产?如果债务方已经破产,破产工作进度如何?清算委员会或债权方委员会是否已经提出或批准了清算、还款计划?

11)保证人是否存在对外投资和营收账款?

12)保证人是否存在任何独立于抵押物之外的可回收资产?详细列出主要固定资产(资产现状、地址、面积、股价及追索途径等)。

4、贷款信息:在尽职调查中,对贷款信息需重点了解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贷款形成的历史原因是什么?是否由于政策调节、市场变化、管理失败或是犯罪行为引起?

2)还款记录如何?剥离行的资产经理(贷款经理)是谁?该资产是否有处置方案,方案实施现状如何?在债务方和初始债权方及债权方关联方之间是否有可能存在复杂关系?

3)贷款在法律上是否有效?是否在有效性上存在瑕疵,是否已过了诉讼时效?

4)贷款担保在法律上是否有效?担保方是否知道该担保在法律上的有效性?担保是否已过诉讼时效?

5)是否存在有损债务方,担保方利益的未决诉讼?如果存在,目前进展情况如何?是否存在法院判决书、强制执行书或拍卖决议等?当地法院和债务方,担保方的公司或抵债资产之间是否有可能存在某种联系?

6)是否已有法院判决?如有,是否申请执行?如申请执行,执行现状如何?如执行终止或终结,具体原因是什么?当地法院态度如何?

7)当地政府是否已影响到了资产的处置?当地政府的态度如何?政府是否存在回购资产的想法?

8)借款人是否提出过还款计划?如有,还款计划和还款来源是什么?

9)是否有投资者向剥离行提出过收购意向?如有,收购价格如何?

5、抵押信息:

1)抵押物现状和基本情况,高扩历史沿革、经营现状、特定背景、面积、位置、空置率等。

2)抵押权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已经合法登记?能否找到相关登记证明?并前往国土资源局和房屋管理局等抵押登记部门核实抵押权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3)抵押物是否存在重复抵押等情况,是否被其他债权方冻结?是否需进行法律诉讼以解决其他债权方对我们的诉讼?如果是,该诉讼的管辖法院是在当地政府级别之上还是与当地政府同级?

4)抵押物是否存在物理缺陷?如有,相应修理费用是多少?谁是资产管理者?资产管理者是否是债务方的关联公司?具体管理资产的决策人是谁?

5)抵押物所有权拥有者是谁?是否以就该资产签订抵贷协议?如果所有权不完整,取得合法可转让所有权的可能性有多大?相关费用是多少?在转移资产所有给潜在资产购买者之前,需要支付哪些费用(如城市建设费和税

费),各是多少?税务局是否能够能够确认拖欠税费的金额?

6)抵押物是否可以直接出售?如不行,有哪些影响因素和相应的救济方法?

7)抵押物是否可直接出租,租金和租赁条款如何?目前组合和出租率如何?如果要求提前退租,租户是否会同意退租?如果租户是债务方的工作人员,当地政府对该抵押,担保物停止出租持何种态度?目前该抵押,担保物做何种用途?如果租户不对债务方支付租金,是否对其他方支付?如果是,支付给谁,为何支付?

8)是否有其他一方对抵押物存在争议,或有未付金额,如建筑费用?

9)抵押土地是否是出让土地?如果是划拨地,是否有当地政府批准证明该土地已合法抵押?未支付的土地保证金是多少?

10)抵押物的房地产价格如何?作初步的评估并提供依据。

6、其他相关信息:

1)企业改制方面的有关信息(改制前的情况、现状、改制时的资产处置、债务落实、购买方是否足额支付等)。

2)法律方面的有关信息(受理法院、代理律师及其联系方式、涉案单位和个人及其联系方式等)。

3)其他特殊信息。

非现场尽职调查

是指通过查阅报表、资料而获得所需要的相关调查信息的尽职调查方法。对自查进行尽职调查是根据交易结构的设计和资产定价的要求展开的。对自查尽职调查得越细致,调查成本就会越大。由于不良资产存在者诸多的不确定性,尽职调查的深度和广度应该合理、妥当的加以确定。

一、贷款合同信息(借据信息)

贷款合同信息主要包括贷款的五级分类、贷款发放时的币种、本金和表内外利息余额、合同约定的还款日期、债权确认最后日期、保证合同和抵押合同编号、最高额抵押(保证)的决算日期等。

贷款合同(借据)信息采集通常分为三个部分:索引信息;贷款发放和状态的相关信息;自动统计汇总分析;

1、索引信息。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贷款发放银行的名称;2)

一级分行名称;3)二级分行名称;4)买方开展尽职调查部门的名称;5)买方对资产的编号;6)买方尽职调查序列编号;7)借款人的名称。

再编制尽职调查表时,对已经确定的资产编号和尽职调查序列编号要形成固定的一一对应的关系。当资产包规模较大时,采取资产编号为第一键值索引的方式,将大大提高统计分析的效率。对于借款人的名称要统一口径,不得缩写。

2、贷款发放和状态的相关信息。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合同借款序号;

2)五级清分结果;

3)贷款原币种;

4)原币种未付本金;

5)原币种未付表内利息;

6)原币种未付表外利息及孳息;

7)折合人民币未付本金;

8)折合人民币未付表内利息;

9)折合人民币未付表外利息及孳息;

10)贷款借据编号;

11)借据发放贷款日期;

12)借据约定还款日期;

13)贷款合同编号;

14)贷款方式;

15)贷款保证合同编号;

16)抵(质)押合同是否有效;

17)有效保证人名称。

*贷款方式分为信用、保证、抵押、质押四类。

*最高额保证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借款合同或者某项商品交易合同订立一个保证合同。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额债权额限度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做担保。多个合同和或借据可以添置相同的抵押合同编号,但有效性必须分解界定。

*有效保证人名称可以设定为主要保证人或全部保证人,在填制保证人名称之前,尽职调查人员要以查阅保证合同的方式对保证合同签署当时的有效性进行判断。

3、自动统计汇总分析。1)本金余额;2)表内利息余额;3)表外利息和

孳息余额;4)信用贷款本金;5)信用贷款表内利息;6)信用贷款表外利息和孳息;7)保证贷款本金;8)保证贷款表内利息;9)保证贷款表外利息和孳息;10)抵押贷款本;11)抵押贷款表内利息;12)抵押贷款表外利息和孳息;13)质押贷款本金;14)质押贷款表内利息;15)质押贷款表外利息和孳息。

二、借款人信息

1、借款人的基本信息:根据非现场尽职调查的程序,按真实性、可信性

优先原则采集,包括但不限于:

1)技术监督局代码;

2)工商登记注册日期;

3)邮政编码;

4)企业所在的省市区县;

5)借款人联系地址;

6)借款人的主体资格;借款人主体资格是指借款人是否为法人,可分为法人、授权法人、二级法人、自然人及其他。

7)企业法定代表人;

8)企业类型;

9)经济性质;

10)所属行业和行业细分;

11)注册资本金(万元);

12)企业贷款卡号;人民银行发给借款人的贷款证号码。

13)原贷款银行评定的信用等级;

14)基本账户开户行;

15)与债务人的最近联系日期、联系频率、联系方式以及债务人的合作程度信息;

16)营业执照年间状况和最近一次年检时间。

2、借款人最主要资产的描述。目的是为债务人偿债能力分析提供资产信

息,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资产类型:借款人的资产类型比较繁杂,因为借款人的流动资产在很大程度上存在不确定性,所以借款人最主要资产描述中针对的主要是企业的固定资产。借款人主要的资产类型有地产、房产、机器设备等。

2)土地面积:

3)土地权利状况: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还有外商投资企业场地使用权和城市私房用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又分为农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乡镇企业用地使用权、乡村公益用地使用权。

4)土地主要用途分类:一般情况下,根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土地用途可分为6类,一是居住用地,二是商业金融业用地,三是工业、仓储用地,四是交通用地,五是综合用地,六是公共绿地。

5)土地的等级:在不良资产尽职调查中的土地的等级通常是指城镇土地的分等定级,《城镇土地定级规程》

6)土地已使用年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7)最新土地基准地价。

8)最新估值。

9)未付的土地出让金。

10)账面值:指该资产反映在账面的价值,即原值扣除折旧后的价值。

11)房产建筑面积:

12)主要建筑结构

13)内部是否安装设备

14)建筑物完工百分比

15)房产已使用年限和应付的各种税款

16)近期同类资产拍卖价

17)机器设备的名称

18)交付情况

19)机器设备的成新率

20)变现能力:对于不良资产的收购方而言,大多数是通过不良资产处置变现来实现收益,很少通过资产本身创造价值来获取投资收益。因此,借款人项下的资产或抵债资产从理论上来讲是无利用价值的。即时拟利用抵债资产,也需要加快抵贷资产变现的速度。

21)尽职调查还需要采集机器设备的账面净值、购买日期、最后评估日期、评估目的、评估值和优先权利等其他情况。

3、资产组合中的关联关系。

我国的金融不良资产是在计划经济向商品经济转型的大背景下形成的,很大一部分是由于受到产业结构调整或产品技术更新的影响使借款人失去偿债能力而形成的。同时,我国不良资产的剥离几乎在同一时期进行。因此,金融不良资产所对应的债务人存在各种各样关联关系的情况较为普遍。为了避免重复评估借款人或保证人的偿债能力,尽职调查中还需要对资产组合中借款人或保证人的关联关系情况进行信息采集。

关联关系是指某一借款人与整个资产包中其他借款人或保证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具体包括或有关联、股权关联、管理关联、人士关联等。或有关联是指由于或有负债,或有事项而产生的关联关系,例如由于抵押、保证、质押等产生的关联。

三、借款人经营状况

1、借款人的经营状况

1)经营状况,一般包括维持生产、半停产、停产、破产等几种情况。

2)营业执照状况,目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年检情况

3)法人代表是否在岗

4)企业在行业中的地位,一般按销售收入排名

5)主要产品生命周期,分为萌芽期(投入期)、成长期、成熟期、衰退期。

6)开工率,是指实际生产量占设计产量的比例。商业企业可以根据销售规划与实际销售之比计算,酒店、旅社可以按照客房入住率计算。

7)经营业务的营利性,是指借款人的主营业务利润状况。

8)停止支付利息年限

9)职工补偿金平均金额。

10)欠缴养老、失业、医保费用

11)或有负债,是指借款人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潜在义务,其是否存在需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发生与否予以证实;或过去的交易或事项虽形成了现实义务,但履行该义务不太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或该义务的金额不能准确地被计量。

12)在职人数和在岗人数调查

13)实际经营者

2、基准日后借款人向卖方以外的第三方的还款情况。调查借款人的还款历史能够看出债务人的现金流动情况、现金流向和产生现金流的方式。内容包括基准日后累计向第三方还款的金额、最近一次向第三方还款的日期、向第三方还款的主要主要资金来源、向第三方还款的主要方式、用于向第三方还款的主要资产等。

3、借款人的涉诉情况。

1)设计卖方的诉讼。是指卖方或资产剥离银行对借款人通过诉讼方式主张债权的行为。

2)有无涉诉文档。该信息以涉及卖方的诉讼为前提,有无涉诉文档是指是否存在与该案件相关的书面材料。

3)诉讼阶段。以涉及卖方的诉讼为前提,分为在审、已审结、执行中、执行终结。

4)诉讼金额。该信息以涉及卖方的诉讼为前提,诉讼标的。

5)中介机构名称。该信息以涉及卖方的诉讼为前提,委托的律师事务所的名称。

6)代理方式。该信息以涉及卖方的诉讼,同时采取代理方式起诉为前提,分为全风险代理、风险代理等。

7)代理费用金额。

8)未结法院费用金额。

9)涉及其他方的诉讼。一般分为四类:一是其他国有商业银行,二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三是社会保障部门,四是其他第三方。

四、借款人财务状况

借款人财务状况的尽职调查最理想的方式是查阅借款人最近三年经过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损益表。不良资产对应的债务人而言,生产经营活动大多处于不正常状态。尽职调查工作中要尽可能获得最近一期或及其的借款人财务报表,采集其是否经过审计、报表的年度、财务报表的具体数据等信息。

五、贷款清收状况

包含已经发生和预计发生的贷款清收的相关内容,分为两个部分:

1、基准日后借款人向卖方还款的情况。按照惯例,基准日后借款人向卖

方的还款归买方所有,可以在资产交割时轧差,抵扣部分资产价款。

1)基准日后的累计还款金额。是指卖方确定或买卖双方商定资产交易的基准日,从该基准日至尽职调查当日期间,债权人向卖方归还债务的金额。

按照惯例,卖方向买方明确拟出售的资产范围(封包)并确立交易基准日后,可以回收债务,但不能豁免债务。

2)最近一次还款日期。

3)主要的还款来源。通常包括主债务人、担保人、抵押权人、第三方等。

4)主要的还款方式。现金还款、以抵押资产抵债、以非抵押资产抵债、债转股、打折还款等。

5)主要的用来还款的资产。

2、不良资产处置计划。

卖方处置计划:

1)最新的还款提案。卖方与借款人之间最新的还款计划,分为抵押资产抵债、非抵押资产抵债、债转股、打折还款、诉借款人、诉保证人、破产清算等。

2)偿还资产的主要类型

3)还款提案提出的日期

4)预计处置所需要的时间

5)谈判状况

6)在不违背买卖双方约定的前提下,可以记载卖方对借款人欠款拟采

取的处置措施信息。

买方处置计划:

1)待处置资产的相关信息

2)非处置资产相关信息,包括处置思路,债务重组思路,债务重组障碍,处置策略和潜在风险

六、保证人情况(Guarantor Information)

包括:保证人名称,保证金额,主债务是否仍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保证合同签订时间、保证期间、保证的效力及保证人的其他情况。

1、保证人名称。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使用国际经济

组织贷款进行保证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事业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但是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若有法人书面授权,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2、保证金额。对于某一个有保证担保的贷款合同,一般可以清晰了解其

本金金额,却难以分清该项本金所产生的利息。按照谨慎原则,通常保证金额只计本金,忽略利息。有时,利息按照本金权重比例分摊。保证担保的范围应该是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3、主债务是否仍在诉讼时效期间内。通过审查保证人所担保的主债务的

合同、借据、催收函件等与贷款债权相关的法律文件,确认贷款金额(余额)、贷款期限、催收情况,判断元贷款债权是否仍然可以通过诉讼手段实现。

4、保证合同签订时间、保证期间。

5、保证的效力。

首先,要明确担保合同无效的原因。担保合同无效的原因有:一是主体违法,当事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保证人资格不合法;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二是课题违法,抵押财产是担保法禁止的,抵押或质押财产是赃物或遗失物。三是内容违法,如债权人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作担保的无效。值得注意的是,担保合同的主合同变更时,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的约定。在保证期间内,

债权人许可债务人债务转让的,应当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其次,关于保证方式的问题,保证方式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务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但有下列三种情况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上述权利:一是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二是人民法院手里债务人破产案件时,中止执行程序。三是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上述权利的。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最后,关于保证期间的问题。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的,保证人责任免除。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内债权人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6、保证人的其他情况。

七、重要抵押物、质押物情况

重要抵押物情况常见的是以借款人的房地产或机器设备设定抵押,重要质押物情况常见的是用股票或存单设定质押。

质押物为股票的,尽职调查需要采集的内容包括:

1、股票名称。股票名称是指上市公司股票在交易所挂牌的简称或非上市

公司的企业名称。

2、股票数目。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数量(有限责任公司只涉及股权比例

和注册资本)。

3、股权比例。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数量或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金额/股份

有限公司的股本或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

4、是否是上市公司的股票。

5、每股现价。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6、每股净资产。股票对应的每股净资产是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末的净资

产/股本。

7、所有权人。

质押物为存单的,尽职调查需要采集的内容包括:

1、存单类型。分为国债、企业债权、存款单等。

2、质押金额。指质押给银行的存单金额。

3、到期日。到期日指调查日至存单到期日的时间,分为半年以下、半年

至一年、1—2年、2年以上。

担保方式除保证、抵押、质押外,还有留置、定金。但对金融不良资产而言,留置、定金方式较为少见。

八、抵押、质押担保有效的注意事项

(一)、分清担保的范围

抵押担保的范围是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

(二)、关注担保合同生效的时间

必须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抵押合同自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抵押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

(三)、找出担保合同无效的原因

(四)、关注担保合同的要素

(五)、关注抵押物的不同情况

1:依法可以抵押的财产。

①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附着物;

②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③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④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⑤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和荒滩等荒

地的使用权;

⑥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⑦抵押人可以将上述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2:依法禁止抵押的财产。

①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

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②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

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③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

④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⑤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3:必须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财产及登记部门。

①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

管理部门;

②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

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

③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④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⑤以企业的设备或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六)、关注抵押物清偿的顺序

1、抵押合同以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2、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且均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按照抵押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如果抵押合同签订的时间相同,则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3、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且均已办理抵押物等级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登记时间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4、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且只有一部分办理了抵押物登记的,已办理登记的优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七)、关注质押与抵押的区别

九、查看资料清单

是指了解债权资产所需查看的原始资料,大致可分为六类:借款人一般信息、借款人财务信息、借款有关合同及文件、保证相关合同和保证人有关文件、抵(质)押相关合同及其相关文件、诉讼有关文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金融监管部门的要求,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直接从国有商业银行收购金融不良资产时,在档案资料中还需要有稽查或监察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报告及有关责任人的处理结果的证明文件。

1、借款人一般信息

①借款时及近期经过年间的公司营业执照;

②公司名称、实体变更的证明和批准材料;

③企业近况调查报告及相关的背景资料;

④社会保障部门的职工登记人数及是否欠交社保费用等证明;

⑤与借款人、保证人及其他债权人的往来函件;

⑥企业改制、职工经济补偿金标准的相关资料;

⑦公司章程;

⑧其他相关信息。

2、借款人财务信息

①借款人前一年年终财务报表;

②借款人前两年年终财务报表;

③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④借款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⑤收入相关合同(如租赁合同,固定收入合同、文件);

⑥子公司(联营公司)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⑦借款人贷款申请、债务重组申请等相关文件;

⑧其他相关信息。

3、借款有关和统计文件

①债权转让协议(经贷款行、借款人和保证人签署或公证或公告);

②贷款五级分类认定表;

③借款有关合同及文件;

④借款借据/借款转存凭证;

⑤借款合同;

⑥与借款合同相关的公证书(如有的话);

⑦借款人的法人代表授权书或董事会有关决议;

⑧借款展期协议;

⑨借款变更协议;

⑩所有对借款人的催收通知及回执;

?与借款人催收通知相关的公证书。

4、保证相关合同和与保证人有关的文件。

①保证合同或最高额保证合同;

②与保证合同或最高额保证合同相关的公证书(如有的话);

③保证人法人代表授权书或董事会有关决议;

④所有对保证人的催收通知及回执;

⑤与保证人催收通知有关的公证书;

⑥保证人有关文件;

⑦保证人经最近一次年检的公司营业执照;

⑧保证人的公司章程;

⑨保证人公司名称、实体变更的证明和批准材料;

⑩保证人公司背景资料和财务状况;

?保证人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最近两年);

?保证人的贷款申请、债务重组申请等相关文件;

?保证人那个人公司的出资结构、出资人或股东的背景资料及财务状况;?保证人那个人母亲最有价值的资产清单(未抵押和查封的资产);

?其他相关信息。

5、抵(质)押相关合同及其相关文件

①抵(质)押物相关合同;

②抵(质)押合同或最高额抵押合同;

③抵押物清单;

④与抵(质)押合同或最高额抵押合同相关的公证书(如有的话);

⑤抵(质)押变更合同;

⑥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

⑦他项权利证明或抵押物登记证明;

⑧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证明或批准文件;

⑨土地使用权证;

⑩房产证(房地产、房产);

?车辆、轮船、游艇、飞机等相关证件;

?定期存款存单或信用卡;

?股东证明或投资协议书(股份、股权/投资);

?其他;

?若为划拨地,还需提供土地主管部门的批准证书及相关文件;

?资产抵押优先受偿权的调查报告(包括土地管理局或房管局或工商局的最新登记或记录);

?资产的原始采购发票和相关证明文件;

?其他可证明卖方对资产所有权的文件;

?抵押物评估文件;

?资产评估报告(包括卖方内部评估报告和评估事务所外部评估报告);

21所有与抵押物/抵贷资产拍卖有关的记录;

22相似资产当前市场价格和需求的研究报告;

23当地政府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土地出让金标准等相关文件;

24抵押物出售或使用前翻修成本的报价;

25与抵押物相关的管理服务合同;

26对抵押物现状的调查报告;

27周边类似资产拍卖或出售价值及其资产描述的参考资料(最近12个月内);

28最新的抵押物/抵贷资产照片、土地面积图和/或建筑平面图;

29其他和抵押物一般特性相关或会影响其价值的文件。

6、诉讼有关文件

①起诉状或仲裁(支付令等)申请书;

②法院立案记录(如仅起诉未判决仅申请执行未作出执行裁定);

③诉讼保全申请;

④法院保全裁定(如查封、冻结、扣押等);

⑤法院一审判决;

⑥败诉方上诉通知书;

⑦法院终审判决;

⑧法院执行申请;

⑨中止执行裁定;

⑩终结执行裁定;

?法院执行过程中的其他裁定;

?反映执行结果的文件,如和解协议、查封令等;

?债权凭证;

?其他。

十、贷款责任追究登记

根据中国金融监管部门的要求,国有商业银行在不良贷款剥离之前,需要按要求查明不良贷款形成的原因,并记录有关责任信息。《不良金融资产处置尽职指引》——除应开展卖方尽职调查外,还要开展责任认定的调查。Boc.icbc,ccb在改制过程中剥离不良资产时,一般都以1999年底为界,贷款责任追究登记在1999年年底以前的称为存量不良贷款,1999年年底以后的不良贷款称为新增不良贷款。二者怎人人定的内容基本相同,担又有所区别,前者主要是分析造成不良贷款的起因,后者更注重对贷款发放的审批程序的合规性检查。

十一、逻辑自纠控制和提示

是指在对资产信息进行登记时,对信息进行合理性预处理,并对不符合逻辑的信息进行自动提示并纠错的功能。

现场尽职调查

简单随机抽样(SPS抽样)

等距抽样(SYS抽样)

类型抽样(STR抽样):将总体单位按其属性特征分成若干类型或层,然后在各类型或层中随机抽取样本单位。

整群抽样(集团抽样)

多阶抽样(多级抽样)

二重抽样(两相抽样)

比率抽样(PPS抽样)

不良资产现场尽职调查的样本抽取常见的有三种方式,一种是全样本,一种是80%以上金额和20%以上户数样本,还有一种是随机样本抽取。

贷款情况核实

借款人信息核实

保证人信息核实

抵押物信息核实

重要关联信息核实

尽职调查的行业惯例

一、保密性原则

在不良金融资产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在交易交割之前,对资产开展尽职调查是必须的步骤。

商业秘密的泄露。因此,按照尽职调查的行业惯例,在买方开展尽职调查前,需对卖方许下保密承诺。

1)资产的潜在买方单方面向卖方提交保密承诺;2)具有买卖资产意向的双方签署保密协议;3)买方以聘请财务顾问的形式开展资产推荐,在与财务顾问签署保密协议的前提下,财务顾问在资产推荐时附着保密信息备忘录。

二、第三方尊重原则

按照国际惯例,在不良资产尽职调查过程中,买卖双方的信息交换不得影响第三方(通常是债务人和担保人)的正常经营和管理活动。

买方可以进行不进入抵押物的非打扰性的视觉调查(例如路过调查),或者不逾越抵押物向公共开放部分的检查(例如在酒店的大厅、零售网点和购物中心的一般区域)。在进行视觉调查的过程中,意向买方不允许与债务人或抵押品的所有者或使用者进行任何联系或向他们披露其进行上述调查的目的,除非这种行为是该买方已经执行的保密协议所允许的。

三、资产信息披露形式的惯例

四、尽职调查表的汇总与分析

保洁员协议书

甲方:村村民委员会

乙方:,身份证号:

为了确保本村的清洁卫生得到正常有序地运行,使全村的环境卫生保持清洁.干净。切实做好全村生活垃圾的收集处置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特订如下协议:

一.垃圾收集范围:

屯主要道路的路边.溪边经常保持整洁,及时清理白色污染.无明显垃圾堆积物:清除屯主要道路两边杂草:对屯内公共树木养护:沟渠如有堵塞做到及时清理:对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散发.乱悬挂等非法广告做到及时制止和清理。

二.保洁员报酬工资合计元,要求做到每周清洁2次以上,确保路面干净.整洁。工资逐月发放。

三.保洁所需一切工具均由乙方自己承担,乙方还要自备垃圾清运车辆。在工作期间注意自身安全,如发生意外,其责任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工作要求:

1.屯内道路路段保洁要求:对屯内道路及路两旁的沟.涵管必须清理疏通,道路两旁的绿化带进行抚育.管理,保持路边无杂草,路面无杂物。

2.保洁员必须服从村分管清洁卫生负责人管理,甲方经常组织人员不定期进行检查,达不到工作要求的,每次酌情口工资若干元。

3凡对本职工作责任性不强,垃圾收集不到位,群众反映意见大,经批评.教育不改正,情节严重的在合同期内可作辞退处理。

五.甲方如有提供给乙方的保洁工具,乙方须合理使用.妥善保管和管理,如因乙方未按程序操作,造成保洁工具损坏或丢失的,乙方应做出相应的赔偿。

六.合同有效期为一年。

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若乙方在合同期未到,中途欲暂停或终止保洁工

不良资产尽职调查的律师实务

不良资产尽职调查的律师实务 一、关于债权资料的审核 详细掌握债权资料是法律服务工作的前提基础,尽管对于执业经历比较丰富的律师,尤其是曾经或正在为银行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律师来讲,债权资料的审核(或审查)相对非常简单。众所周知的是,此类相对简单的辅助性工作绝大部分由律师助理、法律秘书来完成,作为律师,对个案基本资料的详尽分析研究主要建立在助理、秘书的辅助工作基础之上。而一方面资产管理公司的不良资产项目较多,存在一定时期内集中处置的特点,工作量较大; 另一方面助理、秘书工作经验相对较少,对某些债权资料的重要性可能认识不够,容易造成遗漏或疏忽,从而带来风险。因此,债权资料的审核也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不良资产债权资料一般主要包括: 第一,合同类及催收类资料 诸如借款、保证、抵/ 质押合同、借款凭证、还款协议、承债协议、催收通知等。主要通过审查借款期限/诉讼时效期间、利率/ 利息计算标准、借款用途、保证期间、保证责任方式、保证担保范围、抵押担保范围、抵押物是否登记等。实践中,由于部分不良贷款为贷新还旧,有的借款合同明确用途为贷新还旧,有的却并未载明(或仅在借款凭证上载明贷新还旧),后者,则应注意保证人是否另行签署保证人声明,表明对贷新还旧的明知,或是否为旧贷的保证人(旧合同); 有的实际借款期限即借款凭证载明的借款期限和借款合同不一致,影响对诉讼时效期间的分析; 有

的抵押物未办理登记,或抵押物登记证和抵押合同不一致,影响是否享有抵押权。 第二,债务人信息资料及银行内部管理资料诸如营业执照、章程、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通过审查获取债务人工商登记所在地,便于下一步工商登记调查; 获取借款人和保证人是否具有关联关系,是否母子公司,是否影响担保效力; 获取评估/ 审计报告中债务人财产信息,便于下一步财产登记调查。 诸如贷前审查报告、债务人贷前提供的股东会/ 董事会决议、担保核对函、贷后管理报告等。通过审查获取贷款是否为展期,是否为贷新还旧,担保人是否明知,担保人权力机构是否通过决议提供担保,便于分析担保效力。 第三,诉讼类法律文书资料有些不良资产项目原债权银行已提起诉讼,或未审结,或已审结,或已进入执行阶段,或系通过诉讼中断时效(裁定)。对于拟再次起诉或未审结或未进入执行程序的,应注意审查诉讼时效期间、财产保全期限、上诉期限、申请执行期限等,防止出现疏漏,及时做好衔接工作; 对于已审结进入执行阶段的,则需审查执行中是否查封、冻结财产及期限,是否有财产变现裁定,是否中止或终结执行,以便下一步的财产调查、恢复执行,同时也避免对已变现财产重复调查。 二、关于债务人工商登记资料的调查 应该说,对企业工商登记资料的调查是律师业务最基本的技能之一,但是不同类别的案件所需求的企业工商登记信息也不同,由于资产管理公司在不良资产处置方面有严格的一系列程序,对债务人的工商登记资料也

公司收购尽职调查报告

公司收购尽职调查报告 尽职调查报告应包括财务,法律,业务等方面的内容。以下是关于公司收购尽职调查报告,欢迎阅读参考~! 公司收购尽职调查报告 企业的扩张通常通过两种方式进行:一是通过引进投资者的方式增资,包括引进战略投资者或者风险投资者;二是通过并购的方式,包括股权并购和资产并购。而第二种方式 由于实行周期相对较短,成本较低,成为企业扩张的常见方式。 企业并购是项复杂的法律工程,并购的成功与否取决于众多因素,其中,投资者对目标公司了解的程度是众多决定因素中最为重要的因素之一。因此,投资者必须对目标公司进行必要的调查,了解目标公司各方面的情况。这样的调查工作往往不是投资者自己能够独立完成的,必须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其内容通常包括委托律师调查目标公司的主体资格、目标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性、目标公司资产、债权债务等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委托资产 评估公司对目标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委托财务咨询公司或者其他专业机构对目标公司的经营能力、经营状况、竞争能力等方面进行调查、评估,委托专业机构对目标公司的技术能力进行调查、评估,委托环境评估机构对目标公司所涉及的环境保护事项进行评价,等等。 在中,这些调查被通称为“尽职调查(Due Diligence)”。 公司并购本身是一种风险很高的投资活动,在设计与实施并购时,一方面要利用其所具有的缩短投资周期、减少创业风险、迅速扩展规模、弥补结构缺陷、规避行业限制等优势,同时也要注意存在或可能存在一系列财务、法律风险进行防范和规避。因此,在风险管理的实践中,尽职调查中的法律尽职调查成为公司并购活动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 一、法律尽职调查的必要性 由于中国的公司并购市场尚处于初级市场阶段,市场规则的完善性、市场参与者的成熟程度、监管方式的先进程度等等诸多要素都有着初级阶段的明显特征。在这种不成熟的并购市场体系下,收购方通过并购的方式进行企业规模与市场份额的扩张,其风险因素更需要在试水之前进行全盘的规划。对于收购方而言,公司并购最大的风险来源与收购方对出让方和目标公司的信息不对称,信息的不对称最终演化的风险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并购当中的陷阱———债务黑洞的陷阱、担保黑洞的陷阱、人员负担的陷阱、无效乃至负效资产的陷阱、违法违规历史的陷阱、输血成本超过承受极限的陷阱等等。

收购金融不良资产尽职调查工作指引【最新版】

收购金融不良资产尽职调查工作指引 金融不良资产收购尽职调查是收购方利用各种有效方法,包括借助中介机构,对拟收购的不良资产存续状态、权属状况、资产质量进行审慎调查,其目的是判断不良资产的价值,以便确定最终的收购价格并为以后的处置做准备。尽职调查主要包括资产权属关系判断、资产法律关系与状态判断以及资产价值判断等。 01 第一节尽职调查工作流程 尽职调查工作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详见附件一:尽职调查流程图): 1、初步评估; 2、制定尽职调查方案与立项; 3、组建尽职调查项目组(包括聘请律师); 4、尽职调查工作的分配;

5、阅档; 6、访谈; 7、实地调查; 8、讨论、估值、汇总; 9、提出处置预案; 10、完成尽职调查报告。 02 第二节初步评价 取得不良资产清单后,应对不良资产进行初步评估,例如:总债权的规模(包括本金,利息的总额), 资产的本息比(本金和利息的比,主要是判断贷款发放的总

体时间), 主要放贷发生的时间, 资产的地域分布, 贷款企业的规模, 贷款的企业性质(是国有、民营等), 贷款的五级分类情况, 整体抵押率和保证率, 抵押物的品种, 总体诉讼情况和执行情况, 通常情况下,资产出让方在招商时会提供带有全部或部分以上数据的清单,这些数据可以让投资者初步了解这些资产的基本情况、定价区间、价值弹性等。

资产初评的目的是确定是否有必要进行进一步调查,并在此基础上确定调查范围、人数,对调查的大概时间做出初步判断,为下一步调查打下基础。如确定为拟收购目标即可启动立项程序。 03 第三节尽职调查方案的确定和尽职调查工作的组织 (一)立项 1.立项报告。立项报告应包括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①资产初步评价情况; ②预计的投资金额区间; ③尽职调查的方案与工作组织; ④项目的时间进度初步按排与人员按排; ⑤结论。

律师尽职调查报告(收购兼并)

律师尽职调查报告(收购兼并) 上海某某投资有限公司: 中银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接受贵司之委托,指派律师对上海某某有限公司(下称某某公司)进行律师尽职调查,我所律师团队参加具体尽职调查工作。同时我所外聘名列上海前五位的会计师事务所委派的董事兼部门经理某某会计师及专家进行技术支持,以提高本次尽职调查的准确性及工作效率,及时完成贵司本次的委托业务。 针对贵司与某国A公司、B公司多轮商谈的现状和急需解决的担忧,我们在二00 X年X月X日向贵司提交的法律服务方案中建议本次法律尽职调查工作的范围为X点(详见法律服务方案),并建议在常规法律尽职调查工作中应做的其他工作,不再展开。 鉴于本案的诸多特殊性,我所本次尽职调查工作采用认真阅读某某公司提供的文件(详见附件一:文件目录),进行书面审理;要求某方管理人员排他性承诺等二个工作手段。其他诸如向贷款银行和重要供应商进行询证、向政府部门调查了解及与评估、审计工作同步进行相互支持和协调等方式则不再采用。 鉴于以上的法律尽职调查范围和尽职调查手段及本案的诸多特殊性,在提供本尽职调查报告的同时,我们假定: 1、某某公司提交给我们的文件上的所有签名、印鉴和公章都是真实的;提交给我们的所有文件的原件都是被认可的和完整的;并且所有的复印件与原件是一致的; 2、我们审查的文件中所有的事实陈述都是真实的、正确的;

3、我们审查的中国政府机构的审批、备案材料及动产抵押担保清单,特别是《贷款抵押担保合同》,都是准确和完整的; 4、向我们律师作出排他性承诺的所有某方委派人员,其承诺内容没有任何虚假和遗漏的,是客观、真实的; 5、B公司(英文名:XXX)拥有某某公司%的股权,是享有完整的权利; 6、某某公司除提供文件揭示的资产抵押情况外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外抵押、保证等担保行为; 7、同时,我们没有得到任何暗示表明以上假设是不合法的。 基于以上的假设和我们大量的工作和多次的讨论,根据现行有效的我国法律,根据某某公司提供的文件,根据我所指派律师的工作经验,我们作出以下尽职调查报告内容: 一、某某公司在业务运作和管理上存在的或有风险,主要为: 1、在某某公司B部门经理权限内及采购环节存在的或有风险; 1) B部门经理权限内的或有风险; 2) 采购询价过程中的或有风险 2、200X度审计后,应付帐款中存在的或有风险;

不良资产尽职调查报告(详细版)

不良资产尽职调查报告 (详细版) 第一部分 单户法律意见书 一、调查时间: 二、参与调查人员: 三、调查走访过的机构或部门: 四、单户债权概况: (一)XXX 公司 1、主债权情况 借款合同双方当事 人 贷款人 借款人 合同签订时间 借款合 同编号 借款金额(万元) 借款期限 借款利率(包括逾期利率) 放款日期 债权余额 (万元) 本金 利息 合计 主债权是否合法有效 备注 2、主债权担保情况 (1)保证担保 保证合同双方当 事人 债权人 保证人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编号 保证金额(万元) 保证期间 保证方式

保证合同效力保证范围备注 (2)抵押担保 抵押合同双方 当事人债权人抵押人 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编号抵押金额(万元) 抵押期间办理抵押 登记时间 他项权证 号 抵押物数量/ 面积 评估值抵押范围登记部门 备注 (3)抵押物基本情况 抵押物名称产权证号 坐落 抵押登记情况 查封情况 实地走访情况 市场价值的初 步评估情况 其他情况 阐述抵押物现状(是否租赁、抵押顺位等情况),使用情况,周边配套情况,目前市场价格,评估价等;并附抵押物照片。 3、债务主体情况 (1)债务人(担保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公司住所

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 公司类型 成立日期 营业期限 登记机关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经营范围 (2)公司设立及历史沿革 公司设立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①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的出资是否及时到位,出资方式是否合法,是否存在出资不实、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情况; ②货币出资是否验资; ③非货币财产出资是否经过评估作价爱,是否过户并实际占有使用; ④企业中国资部分是否经过专门的评估机构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 ⑤外资企业及国有企业的设立应取得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并审阅相关的批准文件。 ⑥其他与公司设立相关的情况。 历史沿革: 公司成立以来的变更情况,如地址、名称、股东、经营范围;公司成立以来股权结构的变化及增资扩股情况;公司成立以来主要发展阶段,及每一阶段变化发展的原因等。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针对存续、尚在经营企业) 如主营业务产品情况,生产经营情况等 (4)股东情况及对外投资情况 说明:了解公司股权结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调查公司股东、董事及主要管理者是否有违规情况、公司有无重大违法经营情况、上级部门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宜等;通过公司对外投资情况,多方位了解公司资产状况。 (5)名下固定资产情况 资产简况 土地权益 坐落 土地性质 面积 取得方式 购买/租赁价 格

并购项目尽职调查报告

★精品文档★ 并购项目尽职调查报告由中介机构在企业的配合下,对企业的历史数据和文档、管理人员的背景、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资金风险做全面深入的审核,多发生在企业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和企业收购。那么并购项目尽职调查报告是怎样的呢?下面和一起来看看吧! 并购项目尽职调查报告一、甲公司的设立、出资和存续 (一)公司设立 根据H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查询结果,及目标公司提供的《准许设立/ 开业登记证书》、《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信息》、《董事、监事、经理信息》、《公司章程》、《*设验字(2010)第A468 号验资报告》,目标于2010 年10 月18 日设立。 (二)出资 甲公司现有注册资本为670.4 万元,于2012 年10 月14 日之前,分四次,以货币的方式出资完毕。 1 、根据H市*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 年10 月15 日出具的《* 设验字(2010)第A*号验资报告》, 甲公司第一期出资130 万元人民币已在2010 年10 月15 日之前以货币的形式缴足。 2 、根据H 市*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1 年5 月12 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

日出具的*验字(2011)第058 号《验资报告》, 甲公司第二期出资130万元人民币已在2011年5月12日之前以货币的形式缴足。 3 、根据H市*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 年6 月21 日出具的*验字(2012)第13 4 号《验资报告》, 甲公司第三期出资184. 5 万元人民币已在2012 年 6 月21 日之前以货币的形式缴足。 4 、根据H市*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 年10 月12 日出具的*验字(2012)第258 号《验资报告》, 甲公司第三期出资225.9 万元人民币已在2012 年10 月12 日之前以货币的形式缴足。 (三)公司存续 根据目标公司提供的2013 年5 月16 日的营业执照及H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查询,目标公司合法存续。 2013 年5 月24 日,获H 市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许可制造第一类压力容器;第二类低、中压力容器。有效期至2017 年5 月23 日。该证在H 省工商网站上查询合法有效 根据H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查询,目标公司2012 年通过年检。公司应于每年3 月1 日至6 月30 日进行年检, 但未查到2013 年年检信息公司基本信息: 名称:甲公司公司注册地址:* 公司办公地址:* 公司类型:自然人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号:* 注册资本670.4 万,出资形式货币。经营范围:* 分公司基本信息:名称:甲公司* 分公司营业场所:* 经营范围:* (四)法律评价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国公司法》等法律法 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

金融不良资产收购之尽职调查(官方2016最新版)概览

收购金融不良资产尽职调查工作方法 金融不良资产收购尽职调查是收购方利用各种有效方法,包括借助中介机构,对拟收购的不良资产存续状态、权属状况、资产质量进行审慎调查,其目的是判断不良资产的价值,以便确定最终的收购价格并为以后的处置做准备。尽职调查主要包括资产权属关系判断、资产法律关系与状态判断以及资产价值判断等。 第一节尽职调查工作流程 尽职调查工作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详见附件一:尽职调查流程图): 1、初步评估; 2、制定尽职调查方案与立项; 3、组建尽职调查项目组(包括聘请律师); 4、尽职调查工作的分配; 5、阅档; 6、访谈; 7、实地调查; 8、讨论、估值、汇总; 9、提出处置预案; 10、完成尽职调查报告。 第二节初步评价 取得不良资产清单后,应对不良资产进行初步评估,例如总债权的规模(包括本金,利息的总额),资产的本息比(本金和利息的比,主要是判断贷款发放的总体时间),主要放贷发生的时间,资产的地域分布,贷款企业的规模,贷款的企业性质(是国有、民营等),贷款的五级分类情况,整体抵押率和保证率,抵押物的品种,总体诉讼情况和执行情况,通常情况下,资产出让方在招商时会提供带有全部或部分以上数据的清单,这些数据可以让投资者初步了解这些资产的基本情况、定价区间、价值弹性等。 资产初评的目的是确定是否有必要进行进一步调查,并在此基础上确定调查范围、人数,对调查的大概时间做出初步判断,为下一步调查打下基础。如确定为拟收购目标即可启动立项程序。 第三节尽职调查方案的确定和尽职调查工作的组织

(一)立项 1.立项报告。立项报告应包括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①资产初步评价情况;②预计的投资金额区间;③尽职调查的方案与工作组织;④项目的时间进度初步按排与人员按排;⑤结论。 2.立项报告的审批。立项报告经公司主管领导和总经理审批后即可实施。 (二)制定尽职调查方案 尽职调查方案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资产初步评估情况概述; 2.本次尽职调查的目的; 3.本次尽职调查方法与步骤; 4.尽职调查的人员按排; 5.尽职调查的律所聘请; 6.尽职调查的费用预估; 7.尽职调查时间估计及尽职调查报告的提交时间。 尽职调查方案应报上级批准或备案后方可实施。 (三)抽样与重点尽职调查项目的确定 尽职调查的范围可以分为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并根据初步评估的结果确定尽职调查的重点项目。一般情况下,在资产包所含贷款笔数或户数不多的情况下,需要进行全面调查,抵押类贷款或抵押物资产一律要进行调查,次级类资产需要全面调查。除此之外,都可以以抽样的方式进行调查。无论是抽样调查还是全面调查都须确定重点调查项目。 1.企贷抽样重点项目调查应遵守以下几个原则: ①抽样过程中按照每笔资产剩余本金大小的顺序进行选择,或者确定一个界限(例如剩余本金在500万以上的项目),在该界限之上的资产都做为抽样的样本。 ②企贷根据资产的分散和集中程度不同,调查的本金金额一般认为不得低于被调查资产总本金金额的80%,最好能够达到90%以上。 ③调查笔数的最终确定可以根据抽样资产与总资产的比例的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单户多笔的贷款,或多笔关联贷款,或关联企业多笔贷款,只要按总额达到抽样标准均应纳入调查范围,且一般情况下,作为一个整体应纳入重点调查范围。 ④抽样调查过程中,对于有抵押物的资产不论资产的大小,一律纳入重点调查范围。

银行不良资产尽职调查内容及方法

不良资产尽职调查的内容 1、综合信息:尽职调查内容中的综合信息主要是复核所获 取资产的基本信息包括借款人本金、债权总额和抵押保证等是否与档案资料相符。 2、借款人信息:在尽职调查中,对借款人信息需要重点了 解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借款人的背景和企业性质,是否是国有企业、集体所有企业或私营企业? 2)借款人经营现状及收入来源如何,是否已经停业或仍在经营,借款人的主要产品是什么,行业前景如何,主管 部门是谁? 3)借款人的财务状况如何,能否获得借款人最近三年财务报表,是否盈利? 4)借款人的债务结构如何,能否获知借款人债权人名单和债务大小、性质?借款人是否存在对外担保等或有债 务? 5)借款人是否已经存在还款计划?借款人的还款思路和优先程度如何?影响借款人还款意愿的因素可能有那些? 6)借款人是否存在严重的职工问题,比如职工安置费和拖欠的职工工资、集资款等。是否已经有方案解决该类问 题?当地政府对此是否支持? 7)债务方是否已经破产或正在申请破产?是一般破产还是政策性破产?如果债务方已经破产,破产工作进度如 何?清算委员会或债权方委员会是否已经提出或批准了 清算、还款计划? 8)借款人现有的管理层如何,是否有较强的还款意愿,是否较为配合? 9)借款人是否存在对外债权(债务人名称、金额、到期日、债务人主要财产等)或收益(收益类型、预期收益金额 及时间)?

10)借款人的股东和产权结构如何?列出所有的股东及其持有的股权比例。在投资收益分配上是否存在特殊的结构? 11)借款人的其他债务(债权人名称、金额、到期日、是否有抵押等)及诉讼纠纷。 12)借款人是否存在任何独立于抵押物之外的可回收资产?详细列出主要固定资产(资产现状、地址、面积、股价及追索途径等)。 13)借款人与银行联系情况、最后一次联系时间、银行对其以往的催收情况。 个贷列出借款人的年龄、联系方式、家庭成员。 3、保证人信息:在尽职调查中,对保证人信息需要重点了 解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保证是否有效和保证人的保证方式。 2)保证如与借款人的关系,保证人与其他保证人的关系,保证人是否有还款记录。 3)保证人与银行联系的情况、最后一次联系的时间、催收情况。 4)保证人经营现状及来源如何,是否已停业或仍在经营,保证人的主要产品是什么,行业前景如何,主管部门是谁? 5)保证人现有的管理层如何,是否有较强的还款意愿,是否较为配合? 6)保证人的财务状况如何,能否获得保证人最近三年财务报表,是否盈利? 7)保证人的债务结构如何,能否获知保证人债权人名单和债务大小、性质?保证人是否存在对外担保等或有债务? 8)保证人是否已经存在还款计划?保证人的还款思路和优先程度如何?影响保证人还款意愿的因素可能有那些?

并购尽职调查报告.doc

并购尽职调查报告

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之间的投资、融资、并购等资本运作行为已越来越普遍,所以为大家带来了并购尽职调查报告。并购尽职调查报告一、我国企业海外并购现状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我国企业在“走出去”的战略指引下,不断加快海外并购的步伐。根据德勤发布的《崛起的曙光:中国海外并购新篇章》的报告。报告中称,2009年下半年至2010年上半年,中国的海外并购活动数量出现爆发式增长,中国境外并购交易总共有143宗,总金额达342亿美元。2009年中国企业的海外并购投资者中排名第三,仅次于美国和法国。 虽然,我国企业海外并购的增速极快。但中国企业还普遍缺乏海外并购的实践经验,根据历史数据统计显示,我国企业海外并购失败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财务尽职调查流于形式、财务尽职调查不到位。财务尽职调查审计主要对尽职调查的调查方式的规范性、调查内容的完整性、调查结果的合理性进行审计,是完善尽职调查,防范企业并购风险的重要手段。 二、财务调查报告中存在的问题 (一)财务调查报告只是对于目标企业所有的资料进行简单的罗列 目前相当一部分财务尽职报告并未深入地对目标企业的财务状况作出分析。这主要是由于目标企业财务及相关人员对尽职调查普遍存在抵触心理,而且目标企业大多数财务核算较为薄弱,资料管理较为混乱,财务部门迫于某种压力,存在很多隐瞒事项。因此,这种方法会削弱尽职调查业务的作用,拿不到并购方想要的真实、完整的信息资料,使得尽职报告对于减少信息不对称的作用不甚明显。 (二)对于并购方的投入产出价值调查不准确,容易落入并购陷阱 我国企业的许多海外并购案被媒体进行大肆宣传,但其结果并没有如预期的提高股东的价值。这主要是由于对并购的投入产出调查分析不准,未能判断有没有控制并购风险的能力,对并购所要付出的成本和承担的风险估计不足,未能准确评价并购投资的回报率,未能有效地回避并购陷阱,导致并购失败。 (三)财务尽职报告过于高估目标企业的发展潜力 在并购亏损企业时,许多企业对于目标企业的发展情况盲目乐观。缺乏对企业财务承担能力的分析和考察,对企业的财务调查与分析只停留在账目表面,没

企业并购尽职调查报告

企业并购尽职调查报告 尽职调查的目的是使买方尽可能地发现有关他们要购买的股份或资产的全部情况。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推荐的是企业并购尽职调查报告,欢迎阅读。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我国企业在走出去的战略指引下,不断加快海外并购的步伐。根据德勤发布的《崛起的曙光:中国海外并购新篇章》的报告。报告中称,20**年下半年至20**年上半年,中国的海外并购活动数量出现爆发式增长,中国境外并购交易总共有143宗,总金额达342亿美元。20**年中国企业的海外并购投资者中排名第三,仅次于美国和法国。 虽然,我国企业海外并购的增速极快。但中国企业还普遍缺乏海外并购的实践经验,根据历史数据统计显示,我国企业海外并购失败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财务尽职调查流于形式、财务尽职调查不到位。财务尽职调查审计主要对尽职调查的调查方式的规范性、调查内容的完整性、调查结果的合理性进行审计,是完善尽职调查,防范企业并购风险的重要手段。 (一)财务调查报告只是对于目标企业所有的资料进行简单的罗列 目前相当一部分财务尽职报告并未深入地对目标企业的财务状况作出分析。这主要是由于目标企业财务及相关人

员对尽职调查普遍存在抵触心理,而且目标企业大多数财务核算较为薄弱,资料管理较为混乱,财务部门迫于某种压力,存在很多隐瞒事项。因此,这种方法会削弱尽职调查业务的作用,拿不到并购方想要的真实、完整的信息资料,使得尽职报告对于减少信息不对称的作用不甚明显。 (二)对于并购方的投入产出价值调查不准确,容易落入并购陷阱 我国企业的许多海外并购案被媒体进行大肆宣传,但其结果并没有如预期的提高股东的价值。这主要是由于对并购的投入产出调查分析不准,未能判断有没有控制并购风险的能力,对并购所要付出的成本和承担的风险估计不足,未能准确评价并购投资的回报率,未能有效地回避并购陷阱,导致并购失败。 (三)财务尽职报告过于高估目标企业的发展潜力 在并购亏损企业时,许多企业对于目标企业的发展情况盲目乐观。缺乏对企业财务承担能力的分析和考察,对企业的财务调查与分析只停留在账目表面,没有结合企业的市场份额、人力资源和销售渠道等情况来综合考虑,导致过高估计目标企业的发展潜能,分散并购方的资源,甚至使并购方背上沉重的包袱。 (四)对目标企业的现金获得能力调查分析不足,导致现金流危机

不良资产介绍之七 尽调要点

不良资产行业干货之七:律师为金融企业提供尽职调查操作要点 2016-03-0811:20 不良资产的尽职调查,是指专业人员(主要指律师)利用其专业技能,通过各种途径和手段,判断主从债权的合法性、有效性及法律瑕疵,查明债权的诉讼或执行情况,调查债务人的背景,核实债务人的财产状况,列举并分析实现债权的障碍,判断债务人的偿债能力、债权实现的可能性及可实现程度,为投资者合理确定拟购买债权的价值、日后采取相应措施降低风险提供参考依据。尽职调查是决定资产包收购后能否赢利的基础,重要性不言而喻。 一、尽调前的准备 (一)人员的准备 要有团队。一般要求不少于2个执业满3年(也有要求5年)以上、具有尽职调查经验的专职律师作为主办律师(个别金融企业要求有牵头人),另外每个律师至少需配备1名辅助人员。 (二)知识和技能准备 团队成员要熟悉借贷、担保、时效、债权转让、合同效力、诉讼、工商、破产、改制等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能熟练掌握一定计算机技能。个别不熟悉的知识点就要加班自习或培训。 (三)其他准备 预则立、不预则废,尽调之前,团队宜做好以下准备: 准备好尽调的文书文本,拟尽调的企业清单,电子档案,制订好台帐的格式,尽调工作的要求(指引)和注意事项,固定尽调报告模板,制订尽调材料的整理、归档和交收指引等。 团队成员合理分组和分工,确定小组长,商定事务办理的先后顺序,专人负责外包事务的接洽与布置,统筹安排人、财、物,定岗定责分别完成阅档、查看现场、到有关部门查询等各项事务。安排好后勤保障,例如对住宿、餐饮、车辆、视听设备、地图和路线设计、行程安排、差旅费、垫付费用等做好准备,建立问题沟通平台等(微信群等),通报团队成员的联系方式,制订应急方案等。 为方便调查及取得债务人和相关部门的理解、支持、配合,律师应携带介绍信、授权书、律师证等;如条件具备,应带上立案证明、判决书、抵押物权属凭证、他项权证、债权转让资料等材料。 二、尽调的实施 (一)尽调分工 常规尽调从提高效率及节省成本考虑,宜按主债务人所在地区划分数个尽调小组,如东片、西片,或按地级市或行政区域划分,一则路线集中、查看现场时无需迂回折腾,二则到

并购尽职调查报告

并购尽职调查报告 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之间的投资、融资、并购等资本运作行为已越来越普遍,所以为大家带来了并购尽职调查报告。 并购尽职调查报告一、我国企业海外并购现状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我国企业在“走出去”的战略指引下,不断加快海外并购的步伐。根据德勤发布的《崛起的曙光:海外并购新篇章》的报告。报告中称,XX年下半年至XX 年上半年,的海外并购活动数量出现爆发式增长,境外并购交易总共有143宗,总金额达342亿美元。XX年企业的海外并购投资者中排名第三,仅次于美国和法国。 虽然,我国企业海外并购的增速极快。但企业还普遍缺乏海外并购的实践经验,根据历史数据统计显示,我国企业海外并购失败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财务尽职调查流于形式、财务尽职调查不到位。财务尽职调查审计主要对尽职调查的调查方式的规范性、调查内容的统统性、调查结果的合理性进行审计,是完善尽职调查,防范企业并购风险的严重手段。 二、财务调查报告中存在的问题 (一)财务调查报告只是对于目标企业所有的资料进行简单的罗列 目前相当一部分财务尽职报告并未深入地对目标企业的财务状况作出分析。这主要是由于目标企业财务及相关人员对尽职调查普遍存在抵触心理,而且目标企业大多数财务核算较为单薄,资料管理较为纷乱,财务部门迫于某种压力,存在很多隐瞒事项。因此,这种方法会削弱尽职调查业务的作用,拿不到并购方想要的真实、统统的信息资料,使得尽职报告对于减少信息不对称的作用不甚明明。 (二)对于并购方的投入产出价值调查不确凿,简易落入并购陷阱 我国企业的许多海外并购案被媒体进行大肆宣传,但其结果并没有如预期的提高股东的价值。这主要是由于对并购的投入产出调查分析不准,未能判断有没有控制并购风险的能力,对并购所要付出的成本和承担的风险估计不够,未能确凿评价并购投资的回报率,未能有用地回避并购陷阱,导致并购失败。

不良资产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

不良资产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一)尽职调查的基本原则 1、客观真实原则。 2、全面审慎原则。 3、依法断定原则。 (二)资料审查的主要内容资料审查应注重资料的完整性、取得的合法性及权利的延续性。 1、债权类资产主要审查: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借据;展期合同;催收通知;还款、还息证明;其他证明权属存在的材料。 2、物权类资产主要审查:车辆行驶证;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法院判决及裁定抵债资产;抵债协议;租赁协议;车辆年检证明、完税证明、养路费缴纳证明;房产完税证明、物业费缴纳证明、供暖及水电缴纳证明、房产消防验收证明及年检合格证明;产权登记和变更登记材料;其他证明权属存在的材料。 3、股权类资产主要审查:工商登记证明;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 4、诉讼类资产 主要审查:起诉状、应诉状、支付令及参与诉讼申请书;立案证明;缴费证明;答辩状;代理词;财产保全申请书;判决书、裁定书;上诉状;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申请执行书;执行裁定书;执行中止裁定;

债权凭证;执行终结裁定;委托律师代理协议;律师法律意见书;律师费支付证明;破产宣告裁定;审查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以及是否存在抵押权,抵押优先受偿权是否得到保护;破产终结裁定。 (三)实地调查的主要内容在资料审查的基础上,必须坚持实地调查。实地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债权类资产主要调查:(1)债务人主体资格:①企业年检。②营业执照吊销。③企业被注销。④企业撤销。⑤企业关停。⑥企业名称变更。⑦企业改制。⑧企业破产。 (2)债务人或债务承担人的资产状况:①机器设备、库存原材料及商品情况。②房产、土地、车辆情况,应到房地部门、车管部门获取相关登记资料。③对外投资,要调查被投资企业经营状况、年检情况。④应收帐款,对金额较大的,要调查相关协议及企业的状况。⑤无形资产情况,如商标权、专利权等。⑥逃废债情况,调查债务人是否无偿、低价转让财产。 (3)主债权效力:①主债权存在。②主债权不合法存在。③ 主债权是否合法不确定。④主债权时效延续。⑤主债权时效不延续。⑥主债权时效失效后又恢复计算。 (4)保证效力:①保证有效。②保证无效。③一般保证。④ 连带保证。⑤约定保证期间。⑥未约定保证期间。⑦保证诉讼时效丧失。⑧保证期间届满后保证人又在催款通知上签字的。⑨贷款转期。⑩主债务人破产。(11)延期或展期。

不良资产尽职调查

不良资产尽职调查 一、初步评估: (一)数据清单: 1、总债权的规模:本金、利息的总额 2、资产的本息比:本金和利息的比,主要是判断贷款发放的总体时间 3、主要放贷发生的时间 4、资产的地域分布 5、贷款企业的规模 6、贷款的企业性质:国有、民营等 7、贷款的五级分类情况 8、整体抵押率和保证率 9、抵押物的品种 10、总体诉讼情况和执行情况等 (二)初评目的: 1、确定是否有必要进行进一步调查 2、确定调查范围、人数 3、对调查的大概时间做出初步判断 4、拟收购即可启动立项程序 二、项目方案和项目组 (一)立项报告内容:资产初步评价、预计投资区间、尽调方案与工作组织、项目进度初步 按排、人员按排、结论 (二)立项报告审批:立项报告经公司主管领导和总经理审批后即可实施。 (三)制定尽调方案: 初步评估情况、尽调目的、尽调方法步骤、人员按排、律所聘请、费用预估、时间估计、尽调报告提交时间 (四)尽调项目确定: 在资产包所含贷款笔数或户数不多的情况下,需要进行全面调查,抵 押类贷款或抵押物资产一律要进行调查,次级类资产需要全面调查。(五)项目组分工: 1、项目组负责人、项目成员包括法务人员、律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明确人员分工及律 师任务和工作目标必须在服务协议里明确; 2、逐户阅档、工商登记调查、权属调查、走访、实地考察、法律状态调查、失效调查等; 3、根据需要以不同身份(如客户)对债务人、担保人经营状况进行了解,摸清企业实际 状况,对抵押物、抵债物现场查看,了解当地房产价格,对抵押物抵债物初步评估; 4、在调查过程中如有请律师协助,律师必须出具正式的法律意见书。 三、尽职调查实施 (一)尽调阅档 1、关注要件: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押情况、和解协议、是否诉讼、是否有判决、裁定和执行情况。在有判决的情况下,关注的重点就应该放到执行方面。无财产可执行及法院裁定终止执行情况下,后面尽调的工作重点应该放在被执行人财产的发掘方面。 2、时效问题: 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期为二年,所以对于债务人的每次催收之间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对于保证人的催收为债务到期后的六个月内。 执行时效:双方或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执行的期限是1年;双方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执行的期限是6个月。 3、规范填写《尽职调查信息采集表》

并购项目尽职调查报告

尽职调查报告 本所律师申明 一、出具本报告的依据 1.贵公司与本所的约定,本所指派律师组成项目组参与贵公司并购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以下合称“目标公司”)之项目的相关工作,对目标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并出具本报告。 2.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有关法律及其他相关规定,出具本报告。 3.本所律师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报告。 二、声明事项 1.本所律师仅根据本报告出具日以前已发生的事实,并依照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发表意见。 2.本报告系前期的调查结果,调查范围主要包括目标公司的历史沿革、业务和技术、主要财产、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重大债权债务、收购兼并、税务、诉讼仲裁、董监高情况以及劳动用工等事项。对于本报告出具后有关情况可能发生的变化,本所律师保留对本报告进行修改和补充的权利。 3.本次尽职调查所采用的基本方法主要为审阅截至2015年11月2日目标公司提供的文件资料与信息,与目标公司有关人员会面和交谈,听取他们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 4.为出具本报告,本所律师假设: (1)目标公司提供的副本、复印件均与正本、原件相符,是真实、完整、有效的; (2)本所律师审阅的全部文件的印章、签字均是真实、有效的; (3)目标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对本所律师作出的有关事实的阐述、声明、保证(书面或口头)均为真实、准确和可靠的。 5.对于本报告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直接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律师是根据目标公司及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文件或陈述发表法律意见的。 6.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本报告所揭示的问题系基于目标公司已经披露给本所律师的事实,因受目标公司提供资料所限,本所律师无法评估目标公司未披露事项所涉法律问题及风险。

不良资产尽职调查清单

不良资产尽职调查清单 一、抵押物现场尽调关注点 (一)不动产抵押物的现场尽调关注点 1、通过实地走访,调查抵押物现状和基本情况 ?经营现状(用于经营的抵押物会带来稳定的收入、也有希望被经营者购买) ?建造的特定背景(如物权法生效之前订立的集资 ?建房的内部协议,涉及多方,而且不能用物权法规制)?面积(使用面积和公摊面积) ?位置(周边有无地铁口、商业区、学区、医院等使不动产增值的设施,或是噪声、空气污染源等使不动产贬值的因素) ?目前该抵押物是否正在被租赁?出租率是多少?租 金和租赁条款如何?如果要求提前退租,租户是否会同意退租?需要支付给租户多少费用?如果租户不对债务方支付租金,是否对其他方支付?其他方与债务该公司有无关联关系? ?抵押物是否存在物理缺陷。如有,相应修理费用是多少?

?有无可能对抵押物存在争议的其他人?比如所有权 争议或建筑工程纠纷? 2、通过实地走访,核实书面尽调得知的情况: ?在得知抵押权的抵押登记情况和抵押顺位的情况下(在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网站可以根据不动产的 位置查询查封情况,但是有的年限比较早的不一定能查到),可以走访其他抵押权人了解情况。 ?抵押物所有权如果不是债务人,且抵押人与债务公司有什么特殊关系(实际控制人之间、董监高和股东的重叠),可以实地走访调查看他们之间是否已就该资产签订抵贷协议。 ?如果所有权不完整,为了便于处置,可以与共有人商谈取得合法可转让所有权的可能性有多大及相关费用是多少? ?实地查看抵押物的被占有情况,看是否可以直接出售。很多闲置多年的不动产被其他债权人或者或非法转租人等 占据,为了方便处置,要调查在转移资产所有给潜在资产 购买者之前,需要如何腾退以及支付哪些费用。 (二)动产抵押物的现场尽调关注点

投资并购尽职调查报告提纲

----项目尽职调查 文件及主要问题清单 -----(副标题) (声明:系本人亲自撰写,整理后上传百度!)

目录 一、公司基本情况 (3) 二、公司经营状况 (4) 三、公司财务状况 (4) 四、公司人力资源情况 (7) 五、公司法律纠纷情况 (9) 六、公司其他情况 (10)

一、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基本法律文件 请提供公司成立时及以后每次发生变更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法人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设立及每次变更时发起人/股东签署的协议及其他有关设立和变更的政府批准文件。 请说明公司是否存在可能被吊销、注销营业执照的情况。 2.公司的历史沿革 请说明:公司设立至今是否有合并、分立、增加和/或减少注册资本、收购兼并等资产重组行为?该等行为是否已经有关政府部门、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是否进行公告?如有,请提供相关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有关协议及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审计报告、评估报告、验资报告等。 3.公司的治理结构 请就公司治理结构图进行说明。 请提供历次董事及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姓名,并提供现任董事、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简历及在公司及其他单位的任职证明文件、任期等。 请提供历次监事及监事会负责人姓名,并提供现任监事简历及在公司和其他单位任职证明文件、任期等。 4.公司的股东结构及股东结构的变化 请提供公司现有股东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及出资取得方式(原始取得/受让取得),并提供现有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和

/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请提供自公司设立至今的股东变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原始股东名单、变更时的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等。 5.公司的关联企业(境内外) 请提供关联企业的名单及关联关系和业务范围,并提供主要关联企业成立的合同、章程、政府批准文件及营业执照。(关联企业包括:公司的母公司、公司的子公司及公司母公司的其他子公司、以及其他具有20%以上股权关系的企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中任重要职务的企业等) 6.公司章程及章程的变化 请提供公司历次变更的公司章程及章程变更时的股东会决议。 二、公司经营状况 7.关于公司的主要业务(经营范围) 请提供相关的主要业务的书面说明,并说明是否发生过变更及变更涉及的政府批准文件。 请提供公司目前拥有的有关业务方面的各种政府批文及资质证书。 请说明公司是否存在应办而未办业务经营资质资格文件的情形。 三、公司财务状况 8.主要资产形成方面的文件 主要资产的合同、权属证明或租赁协议。 主要资产有关的知识产权方面的文件,包括任何专利、商标、著作权

对不良资产尽职调查的律师实务

对不良资产尽职调查的律师实务 刘瑞峰 一、关于债权资料的审核 详细掌握债权资料是法律服务工作的前提基础,尽管对于执业经历比较丰富的律师,尤其是曾经或正在为银行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律师来讲,债权资料的审核(或审查)相对非常简单。众所周知的是,此类相对简单的辅助性工作绝大部分由律师助理、法律秘书来完成,作为律师,对个案基本资料的详尽分析研究主要建立在助理、秘书的辅助工作基础之上。而一方面资产管理公司的不良资产项目较多,存在一定时期内集中处置的特点,工作量较大;另一方面助理、秘书工作经验相对较少,对某些债权资料的重要性可能认识不够,容易造成遗漏或疏忽,从而带来风险。因此,债权资料的审核也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不良资产债权资料一般主要包括: 第一,合同类及催收类资料 诸如借款、保证、抵/质押合同、借款凭证、还款协议、承债协议、催收通知等。主要通过审查借款期限/诉讼时效期间、利率/利息计算标准、借款用途、保证期间、保证责任方式、保证担保范围、抵押担保范围、抵押物是否登记等。实践中,由于部分不良贷款为贷新还旧,有的借款合同明确用途为贷新还旧,有的却并未载明(或仅在借款凭证上载明贷新还旧),后者,则应注意保证人是否另行签署保证人声明,表明对贷新还旧的明知,或是否为旧贷的保证人(旧合同);有的实际借款期限即借款凭证载明的借款期限和借款合同不一致,影响对诉讼时效期间的分析;有的抵押物未办理登记,或抵押物登记证和抵押合同不一致,影响是否享有抵押权。 第二,债务人信息资料及银行内部管理资料 诸如营业执照、章程、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通过审查获取债务人工商登记所在地,便于下一步工商登记调查;获取借款人和保证人是否具有关联关系,是否母子公司,是否影响担保效力;获取评估/审计报告中债务人财产信息,便于下一步财产登记调查。 诸如贷前审查报告、债务人贷前提供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担保核对函、贷后管理报告等。通过审查获取贷款是否为展期,是否为贷新还旧,担保人是否明知,担保人权力机构是否通过决议提供担保,便于分析担保效力。 第三,诉讼类法律文书资料 有些不良资产项目原债权银行已提起诉讼,或未审结,或已审结,或已进入执行阶段,或系通过诉讼中断时效(裁定)。对于拟再次起诉或未审结或未进入执行程序的,应注意审查诉讼时效期间、财产保全期限、上诉期限、申请执行期限等,防止出现疏漏,及时做好衔接工作;对于已审结进入执行阶段的,则需审查执行中是否查封、冻结财产及期限,是否有财产变现裁定,是否中止或终结执行,以便下一步的财产调查、恢复执行,同时也避免对已变现财产重复调查。 二、关于债务人工商登记资料的调查 应该说,对企业工商登记资料的调查是律师业务最基本的技能之一,但是不同类别的案件所需求的企业工商登记信息也不同,由于资产管理公司在不良资产处置方面有严格的一系列程序,对债务人的工商登记资料也要求尽量完善,以便选择处置方案。而对于律师,充分详尽的企业工商资料可能在案件中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对于企业工商资料中所可能存在法律责任的若干项目应当予以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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