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仪器损坏赔偿制度

教学仪器损坏赔偿制度

教学仪器损坏赔偿制度

一、全校师生应自觉爱护设备,节约器材,严格按照仪器设备管理的各项规定和操作规程使用和保管好仪器设备。切实防止仪器设备器材的损坏与丢失。

二、因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器材损坏、丢失的,视情节赔偿。

三、因下列原因造成仪器设备器材损坏、丢失的应予以赔偿:

1.不遵守操作规程或不按规定要求进行工作的。

2.不遵守制度又未经批准,擅自使用、拆改设备器材的。

3.实验过程中,不听从教师正确指导,造成损坏的。

4.由于保管人员不负责任,保管不当造成损坏或丢失的。

四、属于下列情况,可按损失的价值酌减赔偿或免于赔偿

1.按照指导或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因缺乏经验或技术不熟练造成损失,后果不重者。

2.一贯遵守制度,爱护仪器设备,偶尔疏忽造成轻微损失者。

3.发生事故后能积极设法挽救损失,主动如实报告,认识较好。

五、因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器材损坏的,除按上述规定处理外,还应责令当事人进行检查。并给予适当的批评教育。

六、对一贯不爱护仪器设备,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的,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的,推诿责任的,态度恶劣的,损失重大的,后果严重的,除责令其赔偿外,还要追究其他相关责任。

闫庄小学

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制度

仪器设备器的使用管理制度 1.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入库要按照教育部教学仪器设备配备标准,分学科、分类别、按编号顺序存放入柜。建立仪器明细帐,填写柜卡,做到帐、卡、物相符。各类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的说明书、图纸要装订成册,妥善保管以备查用。人员调动时要办 理接交手续。 2.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室要有防盗、防火、防毒等安全措施,并做好通风、防潮、 防尘和保洁工作。 3.实验教学仪器设备使用后应及时进行清洁、保养并入柜,要根据各类仪器的特 点,定期的进行维护与保养,使仪器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4.实验教学仪器设备领用、借用,必须在登记册上完备手续,不能私自外用。凡 丢失或违规操作造成仪器、设备损失的,由当事人按学校有关规定赔偿。 5.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的报废,按学校固定资产的有关报废程序进行办理,经批准 报废后方可办理注销手续,同时报区县教育技术装备管理部门备案。 音乐器材管理制度 1.音乐器材由学校指派音乐教师专人负责管理。 2.认真做好音乐器材设备的登记,对入柜的音乐器材应规范存放整齐,做到账、 卡、物相符。 3.做好对音乐器材的维修、损坏、赔偿登记工作。 4.按照音乐课程标准和教学需要增添音乐器材,由管理工作人员负责向学校申报 添置计划。 5.爱护音乐器材,未经管理人员的许可,其他人员不得随意动用音乐器材,违者 如造成损坏应照价赔偿。 6.音乐器材一般不得外借,如需外借,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借出。外 借器材如遇损坏或丢失,应照价赔偿。 7.注重音乐教室教学氛围的打造,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整洁。 8.每次学生使用器材完毕后,管理人员要检查器材的数量和完好情况,并有序存 放,关好门窗。如因失职造成器材损坏丢失,由管理人员负责赔偿。 9.音乐器材管理人员因工作发生变动时,应按规定办理工作移交手续。

教学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中所小学2007学年教学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1.多媒体课室管理规定 一、多媒体教室是为了改善我校教学手段,提高办学水平而建,主要为教学服务,由教导主任负责统一管理。 二、教务科每学期根据教学需要统一安排多媒体教室的使用。 三、需要使用多媒体教室上课的教师需提前提出申请,由教导主任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安排。 四、多媒体教室配备专职管理人员一名,负责日常管理、设备定期维护及维修。 学生应爱护多媒体教室的设备,不得随意摆弄多媒体设备,严禁在桌椅、板凳上乱画,一经发现除照价赔偿外,按照破坏公物严肃处理。 五、学生进入教室不得高声喧哗,保持教室安静。 六、学生进入教室不得带饮料、食品,应自觉保持教室的卫生。 七、学生不服从管理者,任课教师和管理人员有权取消其在多媒体教室上课的资格,情节严重者受相应纪律处分。 2.实验室规则 一、实验室是教学的重要基地之一,学生必须听从教师指导,认真进行实验实习,按时完成实验任务,按时缴交实验报告。 二、不带实验指导书(或相关的实验教材)者不能参加实验。

三、实验室必须保持安静,不得高声谈笑或嬉戏打闹,进入机房必须更换工作鞋。 四、注意安全,凡带电实验,未经老师检查和示范允许,不准私自通电,必须遵守有关安全规定。 五、爱护公物、遵守纪律,未经教师许可,不得乱动乱拆仪器设备,不得擅自拿其他同学的工具材料,不得私自带走实验室的物品,不得在实验室内安装或调测私人的东西。 六、若发现仪器设备损坏,丢失或其他事故,应及时据实向教师报告,根据情节轻重及认识错误程度,给当事者批评教育,责令赔偿,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七、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运转中的设备不得乱摸乱动,若引起事故,须负事故责任。 八、实验室内不得接待客人,外单位前来参观,须经校长、实验指导老师批准。 九、学生做完实验,应关闭电源,整理工具,打扫卫生,关好门窗电灯,教师下班前要检查好门窗,切断电源。 3.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 一、仪器设备管理 (一)实验员负责实行常规管理保养,技术业务指导及督促、检查工作,通电检查和维护每两周一次,使仪器设备处于正常状态。 (二)仪器设备由实验员负责分类编号、定位,设立仪器设备档案卡,建立明细帐本,统一收存仪器说明书。

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管理办法

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测量设备管理,维护仪器设备的完整、安全,减少资源损失、浪费,保证项目测量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体职员都应当自觉爱护公司仪器设备,各部门要加强仪器设备管理,建立健全严格的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岗位责任制,切实防止仪器设备的损坏或丢失。 第二章赔偿界限 第三条以下主观原因造测量成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的,属于责任事故,均应予以赔偿。 1、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测量仪器设备损坏; 2、未经批准,擅自动用、拆卸、改修、组装或改装仪器设备致损; 3、因工作失职或使用不当造成仪器设备损坏; 4、因保管不善,造成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 5、属个人保管、使用的便携仪器设备造成丢失; 6、其他人为原因造成损坏、丢失的责任事故。 第四条下列客观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和丢失,由质量

部经理牵头组织鉴定确认,并报分管高层领导批准同意后,可免于赔偿: 1、由于仪器设备本身的原因(如:产品质量、技术缺陷、老化等),在正常使用或保管条件下发生的自然损坏; 2、因操作本身的特殊性(包括仪器设备的检修、试运行等),导致损坏的不可预见性; 3、不可抗力及其他合理的客观原因(如:停电、停水、外接电源故障等)造成意外损坏、损失。 第三章赔偿原则 第五条责任事故造成的仪器设备局部损坏,或零配件丢失,经修理可以继续使用的,赔偿金额为修复费用的20%。最高3000。 第六条责任事故造成的仪器设备发生丢失或因损坏造成整个部件报废的,赔偿30%,造成连带整机报废的,赔偿金额按下列规定计算:使用时间未满1年以内的赔偿50%,2年以内赔偿50%;第3年起按原价每年递减10%赔偿,至原价的20%时不再递减。 第四章处理程序 第七条一旦发生仪器设备损坏、丢失事故,当事人必须立即报告本部门负责人,并由部门负责人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当事人填写必要的证明材料,所在部门负责人按照调查核实情

音乐器材损坏赔偿制度

音乐器材损坏赔偿制度 1、音乐教学设备专供学生音乐、音育教育事业,不得外借或供它用。 2、音乐教学设备由于正常教学等使用损坏,报相关领导批准销账。 3、音乐教学设备如因非正常使用造成损坏,要按现价赔偿,或赔偿同规格型号的完好的教学设备。 4、音乐教学设备如因故意或其它原因造成损坏者,除按现价(或原物)赔偿外,要对当事人批评教育或加两赔款。 5、损坏的音乐教学设备要及时购买补充,保证教学。 音乐器材室安全管理制度 1、本室用于音乐教学,音乐教师应充分发挥室内器材的作用,保持美观、安静,做到专室专用。 2、本室指派专人负责,各种音乐器材安放整齐,造册登记并妥善安排和使用。 3、教育学生爱护各类音乐器材,室内器材未经老师许可,不得随便使用,移动借用后要立即放回原处。器材人为损坏,要照

价赔偿。 4、保持室内正解,不准乱丢废纸或其它杂物。 5、严禁烟火,闲人免进。 6、经常检查门窗关闭情况,保管员随手锁门。 7、按消防要求配置足够的灭火器,并及时检查保证正常使用。 音乐器材室规则 1、音乐器材室应建立物资账目。器材、设备、模型的调入、购入、调出应按规定建立明细账,每学期核定一次。 2、做好常规管理。音乐器材室平时应保持整洁,器材设备应保持完好。 3、器材设备应定为放置。音乐教学所需的器材应按要求编定号码。分类存放,放置应坚持注意科学性、教育性和实用性,突出音乐教学的特点。 4、教师上课前应认真检查器材、设备,准备好教学所需器材。 5、音乐器材设备应按产品说明书经常进行常规维护、保养,并按要求,认真做好

防潮、防震、防尘灯工作。 6、严格借还制度。在不影响教学的情况下,教师、学生需要外接音乐器材应办理借还手续,做好登记,限期归还。 7、音乐式器材、设备,都是国家财产,应加以爱护,如有损坏、遗失,应予赔偿。

美术器材损坏赔偿制度

美术器材损坏赔偿制度 一、全校师生应爱护学校体育器材,丢失或损坏要赔偿。 二、课外体育活动时各班一律凭借物证领取体育器材,用后按时归还。 三、体育教师上体育课所用器材,下课后应及时清点,归还体育保管室。 四、校内外单位或个人借用学校体育器材,一般须经体主管主任同意,贵重器材须经主管校长同意方可借出。 五、及时做好调出教职工所借体育器材回收工作。 六、体育保管员应掌握体育器材使用、损坏情况,并向学校反映,以便及时购添、修理。 七、所有体育器材,因本身质量问题或正常消耗而造成的损坏,免于赔偿。 八、在使用体育器材过程中,因使用者不慎或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遗失的,按有关规定酌情赔偿。 九、在使用体育器材过程中,因使用者故意损坏或遗失的,按有关规定加倍赔偿。 十、在归还体育器材时,如有损坏,视情节轻重由借用者或借用班级照价或加倍赔偿。 十一、上课、训练和比赛丢失的器材,任课教师要迅速查明原因告知器材室管理教师,并按有关规定赔偿。 十二、赔偿办法:由体育器材管理老师核填《损坏、遗失器材赔偿单》,由损坏或遗失器材者签名,经主管校长批准,由体育器材保管员收款

后,上交学校财务科。 十三、器材室管理老师要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做好各项管理工作,因失职造成的各种损失,由本人负责。 十四、对体育器材保管员要加强安全管理知识的教育,严格安全防范措施,经常检查体育器材保管室的安全状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学校安全领导小组。 丢失或损坏要赔偿。 二、课外美术活动时各班一律凭借物证领取美术器材,用后按时归还。 三、美术教师上美术课所用器材,下课后应及时清点,归还美术保管室。 四、校内外单位或个人借用学校美术器材,一般须经体主管主任同意,贵重器材须经主管校长同意方可借出。 五、及时做好调出教职工所借美术器材回收工作。 六、美术保管员应掌握美术器材使用、损坏情况,并向学校反映,以便及时购添、修理。 七、所有美术器材,因本身质量问题或正常消耗而造成的损坏,免于赔偿。 八、在使用美术器材过程中,因使用者不慎或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遗失的,按有关规定酌情赔偿。 九、在使用美术器材过程中,因使用者故意损坏或遗失的,按有关规定加倍赔偿。 十、在归还美术器材时,如有损坏,视情节轻重由借用者或借用班级

实验室仪器损坏赔偿制度

第一条为了增强全校师生员工爱护国家财物的意识,加强实验物资器材管理,维护仪器设备的完整、安全和有效使用,避免国家财产遭受不应有的损失,保证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实验室的仪器设备要有专人管理,应制定各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切实防止仪器设备的损坏和丢失。 第四条设备损坏,丢失等事故发生后,对知情不报者、有意隐瞒者、有意包庇者、扩大或缩小事故情节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五条由于下列主观原因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的,均应赔偿。 2.不听指导,不遵守操作规程,操作粗心大意而造成损失者; 3.尚未掌握操作技术或尚未了解机器性能及使用方法,而轻率动用造成损失者; 4.未经批准,擅自动用、拆卸、改装而造成损失者;擅自将设备带出校外,造成设备损坏或丢失者; 5.实验室人员失职、不负责任,教师指导错误或纠正不及时而造成损失者; 6.由于其他主观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者。 第六条由于下列情况,造成仪器设备损失,可酌情减轻或免于赔偿。 1.按指导或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因缺乏经验或技术不熟练造成损失者; 2.一贯遵守制度,爱护仪器设备,偶尔疏忽造成损失者; 3.发生事故后能积极设法挽救损失,且主动如实报告,认识较好者; 4.因工作需要经常洗刷、移动易碎、易坏的低值易耗品,一学期累计造成损失在一定范围内的。 第七条由于下列客观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经鉴定和有关负责人证实可以免于赔偿。 1.因实验操作本身的特殊性引起的损坏,确实难以避免的; 2.因设备本身的缺陷或使用年限已久,接近损坏,在正常使用时发生损坏和合理的自然损耗; 3.经过批准,试用新的稀缺或较复杂的仪器设备,试行新的实验操作,虽采取了预防措施仍未能避免损失者; 4.由于自然灾害或不可抗拒的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者; 5.由于缺少必要的使用和防护条件,虽经主观努力,仍未能避免者。 第八条赔偿处理规定 1.800元以上的校管固定资产,主要部件遭受损坏、丢失时,按原价的 0.1%-100%赔偿;损坏丢失零配件的,只计算零配件价格。 2.800元-500元的低值固定资产以及500元以下的低值品,酌情赔偿原价的10%-100%;半消耗性的低值易耗品(如玻璃仪器、工具等)应根据学生实验的具体内容规定限额,超过限额部分按原价的50%赔偿。 3.局部损坏或丢失零配件而致使整机报废的,应按整机价值赔偿;损坏、丢失仪器设备的零配件,但不致造成设备报废者,只计算零配件价值。 4.仪器设备损坏后,可按修理费的20%-100%进行赔偿;仪器设备经修理修复,但质量下降,应按其质量变化程度,加重赔偿。 5.凡丢失民用性较强的仪器设备一律按现价赔偿。如:计算机、照相机、录音机、钟表类等等。 6.多人造成损坏、丢失等责任事故时,分清主次,合理分担赔偿费。

固定资产损坏赔偿制度

固定资产小型设备损坏赔偿制度 第一章目的及适用范围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固定资产、小型设备管理,增强员工的责任心维护固定资产、小型设备的安全与完整,避免损坏和丢失,根据公司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内容 第二条各部门应加强对固定资产小型设备的管理工作,建立科学严格的保管和使用制度, 切实防止固定资产、小型设备的损坏和丢失。 第三条由于下列原因发生责任事故,造成固定资产、小型设备损坏,应予以赔偿: 1)擅自动、用、拆、改设备。 2)擅自将固定资产公物私用。 3)维保期内不如实上报设备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的。 4)其它由于主观原因造成损坏的。 第四条由于下列原因发生固定资产、小型设备丢失,应予赔偿: 1)因保管不善,防范不严,造成固定资产、小型设备的丢失或被盗。 2)公物私用后造成固定资产、小型设备的丢失。 第五条由于下列客观原因造成固定资产、小型设备的损坏丢失,经过鉴定和有关负责人证实, 对有关责任者,可免于赔偿。 1)因硬件故障,造成设备损坏。 2)因设备本身的缺陷或使用年限久远而接近报废程度,在正常使用时发生的损坏和合 理的自然损耗。 3)加强安全措施,仍未避免的固定资产、小型设备的被盗,经公安部门或保卫部门鉴 定属于外盗,确属非责任事故。 4)由于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赔偿的标准 1)丢失、损坏且不可修复的计算机、照相机、摄像机、打印机等固定资产设备,按设 备的账面价值赔偿损失。 2)局部损坏可以修复,且不影响原有性能的,只赔偿修理费。如修理后性能或精度有 大幅下降的,按实际情况调整赔偿金额。 3)丢失损坏金额小于 1000 元的小型设备,按原价赔偿。

实训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实训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 制度(新版)

实训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一、实训室仪器设备是保证学生进行技能训练的重要条件,为加强仪器设备管理,增强师生爱护实训室财产的责任心,保持仪器设备的完好,使之得到有效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仪器设备的损坏和丢失应按实际情况的不同,具体分析、区别对待。可根据损坏和丢失的具体情节、损坏价值的大小、事后补报情况,责令责任人的赔偿损失价值的全部、一部份或免予赔偿。 三、由下列原因造成的仪器设备的损坏、丢失均应全额赔偿: 1.不听指挥,不遵守操作规程; 2.未经批准,擅自移动、用、拆、改仪器设备; 3.工作失职,不负责任,指导错误或保管不当; 4.不按规定办理领用、发货、借用、移交等手续造成的丢、缺。 四、故意损坏仪器设备,或损坏仪器设备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坏后隐瞒不报、推诿责任、态度恶劣的,经有关负责人核实,给与2--5倍赔偿,并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通报或处分。

仪器室管理制度

仪器室管理制度 一、仪器室由专人管理,实行管理人员负责制,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入仪器室。 二、仪器应及时请购(或领取)、验收、登帐。 三、仪器按分类编号,定室、定橱、定位存放,布局规范、陈列美观、整齐清洁。做好防尘、防潮、防压、防挤、防变形、防热、防晒、防磁、防震等工作。 四、一切仪器的领用、外借、归还必须通过管理人员,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并检查仪器完好情况。 五、仪器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损坏,应及时查明并予登记。学生实 验因违章操作造成不应有的损坏,除做出检讨外,并酌情赔偿。 六、仪器要经常维护,及时保养,同时做好防锈、防腐、防尘、防霉等工作,出现故障要及时修理,报损报废仪器要严格按审批手续办理。 七、仪管员应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离开学校,必须办理移交手续,既要点清数量,也要检查质量。 九、做好安全用电、防火、防盗、防毒、防爆、防污染等安全防范工作,危毒药品必须专柜放置,严格取用制度,要保证人员和仪器安全。 仪器使用制度 1、实验仪器为教学服务,各学科的演示实验及学生实验必须按标准及时开出。 2、各类仪器及时登记入帐,分类别做到分柜分室科学地存放。

对贵重仪器存放地点的门窗必须加固。对易燃、有毒药品应有专柜存放。 3 、每学期对各类仪器作一次清理和检查对有破损的应及时修理和填写报损单。 4、仪器分类入柜,贴上橱门标签,仪器上应有小标签,注明编号名称。 5、保持仪器的清洁和干燥,使用过的仪器应洗干净方可入柜。 6、对仪器的说明书、分发清单应汇集统一装订成册。 仪器损坏赔偿制度 1、经学校主管人员同意,个人借用的仪器,人为造成破损的应照价赔偿。 2 、学生未经实验教师同意擅自违章操作而损坏仪器,应照价赔偿。 3、仪器被盗或火灾损坏等,追查有关人员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赔偿。 4、对赔偿的仪器金额,原则上应按现价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相应赔偿。 5 、对损坏的仪器应及时补充添置。 6、对损坏仪器或赔偿金额,应及时在仪器明细帐内支出,并填好结存栏。

机电设备损坏赔偿制度

天祝煤业公司机电设备损坏赔偿制度 一、井下机电设备使用管理 第一条:各区队机电设备维护人员要严格按照《天祝煤业公司主要机电设备预防性检修规范》和《天祝煤业公司主要机电设备保养规范》的要求,对管辖范围内的所有机电设备进行巡回检查,确保设备完好、安全保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第二条:各区队要切实加强设备管理,在设备投入使用过程中有下列情况,其损失由操作司机、包机组成员、维护人员、区队主管领导全额承担(损失包括设备价值和影响产量、进尺,产量按20元/吨的利润折合后承担)。 1.若因当班维护人和包机组成员未认真检查或不及时处理设备、设施和缆线存在的问题,凑合生产造成设备损坏或影响生产。 2.若因润滑制度、操作规程等各项设备维护保养制度不落实,违章作业造成设备损坏或影响生产。 3.若因区队对维护保养工作不做安排,既不安排维修时间, 又未确定专人负责(包括主管队长、专职包机人员和专职司机), 造成设备损坏或影响生产。 第三条:各区队机电设备维护人员要严格执行设备检查记录制度,特别是采掘流动设备,如:胶带运输机、移动式空压机、泵站、调度绞车及钢丝绳等检查记录,如漏检、漏记一次给当班维护人员罚款50元,没有记录的给队长、技术员各罚款50元。 第四条:当班机电设备维护人员在工作时,未经机电运输部

同意私自拆卸设备,给责任者及当班机电设备维护人员各罚款100元。拆除设备时用刀割电缆,给责任者及设备维护人员罚款200元,并按电气失爆进行处理。 第五条:当班机电设备维护人员必须确保电气设备保护装置齐全可靠,未按规定时间、周期对各种保护装置进行试验的,给区队机电主管队长和维护人员各罚款200元,因甩掉保护装置不用或保护装置失灵损坏设备,其损失由包机组成员、维护人员、区队主管领导全额承担(损失包括设备价值和影响产量、进尺,产量按20元/吨的利润折合后承担)。 第六条:机电运输部每月不少于三次设备质量大检查或动态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责令维护单位限期整改,区队在规定时间少整改一条给区队长罚款50元。 二、设备及其部件人为损坏罚款制度 第一条:在设备安装及回收过程中因未落实设备管理制度或工作人员不负责任造成机电设备损坏、丢失部件的,对相关责任人按以下规定处以相应罚款,并由责任单位承担检修费用,维修不完好和配套不齐全不予验收和发放。 1、开关: (1)接线咀、接线柱、电源罩、消孤罩、开关把手损坏单项罚50元。 (2)分励线圈、变压器损坏单项罚100元。 (3)保险管、触头、按扭损坏单项罚50元。 (4)大盖及外壳变形、绝缘板本体损坏单项罚200元。 2、局部通风机

教学设施设备使用管理制度DOC

教学设施设备使用管理制 度汇编 小学

目录 夏季电教设备使用 (4) 德育室管理制度 (4) 实验室管理制度 (4) 小学科学实验室管理制度 (4) 实验教学管理制度 (5) 仪器室管理制度 (6) 危险药品管理使用制度 (7) 实验室安全用电、防火、防盗安全措施 (7) 微机室管理制度 (7)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8) 小学仪器报损制度 (8) 小学实验仪器设备赔偿制度 (9) 小学实验室仪器设备借还制度 (9) 小学教学仪器维修保养制度 (10) 信息技术设备管理制度 (10) 图书室管理制度 (11) 图书管理制度 (11) 图书借阅制度 (11) 图书遗失和损坏赔偿制度 (12) 小学卫生室使用管理制度 (12)

音乐教室管理制度 (13) 教室多媒体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13) 体育器材领用借用制度 (15) 体育器材赔偿制度 (15)

夏季电教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一、学校电教设备不论是项目配发还是学校自购,均属国家财产,任何人不得转借、损坏或据为己有,如有损坏,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十倍处罚。 二、坚持为教学服务,为提高教师专业技术水平和学生学习服务,严禁安装游戏或另做他用。 三、保持电脑的整洁,设备摆放有序,严禁拆分使用。 四、发现故障及时上报,及时请专业技术人员维修。 五、放学后,各办公室将联结的网线、电源等全部切断,防止因雷电造成电脑损坏。 六、电教设备使用按规定完成者,考核分为10分,每缺一次或不按规定使用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超出一次加2分。 德育室管理制度 为充分利用广播室、德育室,提高其使用效率,特对该室负责人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1、定期清扫仪器上的灰尘,并且作好防腐防蛀工作。 2、管理者使用仪器后,应作好登记工作。 3、随时清点维修已坏的仪器,以保证下次正常使用。 4、注意防火、防盗。 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仪器室、准备室)要专人管理。注意防火、防雷电、防盗、防尘、防潮、防霉、防蛀、防碎裂等,对各类仪器设备要经常维护,及时保养,确保始终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二、实验室(仪器室、准备室)要科学管理。仪器、器材等物品都应登记造册,摆放整齐。实验仪器、模型、标本、药品等,要分门别类,定橱定位,橱有编号,橱窗设卡,物卡一致,账卡相符。室内定期打扫,保持环境整洁美观。 三、学生进入实验室要遵守纪律,不追逐打闹。保持室内安静和清洁。 四、每次实验后应及时收拾好有关仪器、器材,并作好使用情况记载。每天使用后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水源。 五、借用实验仪器和器材等要办理借用手续,用后及时归还,不得转借他人,外借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六、实验前,学生应明确实验内容、实验目的和实验步骤;实验中提醒学生爱护仪器,节约药品,注意操作安全,做好实验记录;实验后,督促学生整理好实验仪器,写好实验报告。 七、对具有危险性的实验仪器、辐射材料、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应当建立健全使用和管理制度,指定专人保管。 八、师生须自觉爱护实验室内的一切仪器、器材和设施,损坏照价赔偿,并作好记载。仪器、器材每学期清查一次,及时做好报损报废和增添登记工作。 小学科学实验室管理制度 为加强小学科学实验室的管理,提高仪器设备使用率,保证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机电设备丢失损坏赔偿制度

机电设备丢失损坏赔偿制度 为加强公司机电设备管理,提高机电设备管理水平,保障设备正常运转,促进公司机电质量标准化和安全生产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一、管理职责 1、机运科负责全公司机电设备,实行帐、卡、牌板管理,及编号管理。做到属性准、用户清、状态明,每月进行一次设备大清查,根据清查结果,及时修改帐、卡、牌板管理。 2、机运科除定期清查设备外,对各单位设备的使用情况,要不定期清查,对发现: ①由于操作人员未按规定流程要求操作或操作失误,造成设备损坏的; ②由于机电人员检修不到位或检修质量不达标,造成设备损坏的; ③由于领导违章指挥或操作者违反劳动纪律,造成设备损坏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安排整改并进行处罚。 3、生产队组必须建立设备及五小电器管理台账,与月末25月前到机运科设备组核对本队设备增减数量及备品备件使用情况。 4、机运科对每起设备损坏丢失事件组织分析追查,对责任人、责任单位进行处罚并通报。 二、设备丢失、损坏赔偿 设备的损坏按设备原价结合设备的使用期限及修复价值进行计算;辅助设施及备品备件的损坏按其原价及使用期限进行计算; 1.电动机烧毁,按每千瓦80元进行处罚(因电机质量问题的除外)。 2.对井下使用时间不超过24小时烧毁的电气设备必须在24小时以内返回地面,分析原因。责任属于厂家的供应科负责调换,责任属于使用单位的,处罚金额按原值进行考核。超过24小时的直接处罚使用单位。 3.烧坏开关本体的:25A、30A罚款500元,80A、120A罚款1000元,

125A以上的开关每台罚款3000元。 4.因野蛮拆卸造成设备损坏的,对责任单位按设备原值进行考核罚款,并由责任单位落实责任人,按对单位罚款的10%对其另行处罚,严重加倍处罚。损坏开关、电机喇叭嘴每个罚款200元,损坏电机接线盒每个罚款500元。 5.机电设备及设备附件丢失按原值进行赔偿,损坏的零部件要以旧换新,但不得缺少小件,否则按缺少小件原值进行处罚。 6.井下严禁随意割断电缆,拆除电缆必须从接线盒把线拆开,严禁锯头子,每发现电缆线锯头子一处,罚款队组1000元。并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给予当事人罚款500元处分。丢失电缆线按机运科发放的米数原值进行考核。 7.更换皮带必须从皮带卡子处拆开,严禁随意割损皮带,确实需用须经机运科同意,凡私自割损皮带者,每发现一处,罚款1000元。责任人给予500元罚款。损坏上下托辊按修理费用考核。 8.废旧设备及电缆必须按规定的天数出井,超过规定天数每天罚款200元,缺少零部件按原值考核。 9.五小设备严格执行交旧领新制度,对未交回的五小设备,发出单位要登记造册,月底以电子版形式上报到机运科,给予原值考核。 三、设备及其部件人为损坏罚款明细: 在设备安装及回收过程中,因未落实设备管理制度或因工作人员不负责任造成机电设备损坏丢失部件的,对相关责任人按以下规定处以相应的罚款,并由责任单位承担检修费用。 1、开关 ①接线嘴、接线柱、电源罩、开关手把损坏,单位罚款200元; ②分励线圈、变压器损坏,单位罚款300元; ③大盖及外壳变形,绝缘板本体损坏,单位罚款500元; ④丢失开关本体,交回开关空壳的,按开关原值考核。

实验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实验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一、实验室仪器设备是保证完成工作任务的重要条件之一,为加强 仪器设备管理,增强员工爱护国家财产的责任心,保持仪器设 备的完好,使之得到有效利用,尽可能地避免因损坏、丢失而 造成的浪费,特制定本制度。 二、仪器设备的损坏和丢失应按实际情况的不同,具体分析、区别 对待。可根据损坏和丢失的具体情节、损坏价值的大小、事后 补报情况,责令责任人的赔偿损失价值的全部、一部份或免予 赔偿。 三、凡因责任事故造成的仪器设备的损坏、丢失均应赔偿,具体分 为: 1.不听指挥,不遵守操作规程,或不按规定的要求工作; 2.不按制度又未经批准,擅自移动、用、拆、改仪器设备; 3.工作失职,不负责任,指导错误或保管不当; 4.不按规定办理领用、发货、借用、移交等手续造成的丢、缺。 四、由于下列客观原因之一造成仪器设备损失,经有关人员鉴定或 有关负责人核实,可免予赔偿。 1.因仪器设备本身的缺陷或实验操作的特殊性,在正常使用时

发生的损坏; 2.经批准试用试行新的实验操作或检修,虽然采取了预防措施 仍未能避免的损失; 3.因缺少必要的使用和防护条件,经主观努力仍未能防止的损 失; 4.由于其主客观原因或不可抗拒的外因造成的损失。 五、属于下列情况造成的损失,在确定赔偿金额时,可按损失价值 酌情减免。 1.一贯遵守制度,认真负责,由于某种情况偶尔疏忽造成的损 失; 2.事后主动及时如实报告,认识较好,且能积极设法挽回损失。 六、对一贯不爱护仪器设备,不负责任,严重违反操作规程,事后 隐瞒不报,推诿责任,态度恶劣,甚至明知故犯,损失重大, 后果严重,除责令赔偿外,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通报或处分。 七、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的价值按下列情况计算: 1.损坏、丢失零配件的,只计算零碎配件价值; 2.局部损坏可以修复的,只计算修理费; 3.损坏后仪器设备质量显著下降,但仍能使用,除计算修理费 以外,还要根据质量下降情况酌计损失价值;

完整word版,办公用品及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办法

办公用品及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办法 为加强公司办公用品及设备的管理,防止资产的损坏和流失,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赔偿界定 第一条由以下主观原因造成办公用品及设备损坏或丢失的,应予赔偿。 1. 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办公用品及设备损坏; 2. 未经批准,擅自动用或拆卸办公用品及设备至损; 3. 工作失职、指导错误、纠正不及时或因保管、使用不当造成损坏; 4. 擅自将办公用品及设备携带出办公场所造成损坏或丢失; 5. 属个人领用、保管、使用的便携办公用品及设备的损坏或丢失。 第二条由下列客观原因造成办公用品及设备损坏,确实难以避免的,经过鉴定和有关负责人证实,可不赔偿: 1. 因设备的检修、试运行等不可预见的特殊原因坏损的; 2. 由于办公用品及设备本身的质量问题(如缺陷、老化等)造成的损坏; 3. 由于其它客观原因(如:停电、停水、外接电源故障等)造成的意外损坏、损失。 第二章赔偿办法 第三条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低值办公用品及设备的损坏或丢失,赔偿标准为: 注:1. 办公用品及设备使用期,指办公用品及设备购置至损坏丢失的时间间隔。 2. 赔偿比例,指占办公用品及设备原值的比例。 3. 购置日期及原值按办公用品及设备档案记录的日期及购置金额计算。 4. 办公用品指办公桌椅、文件柜等,办公设备指计算机、打印机等。 根据办公用品及设备的新旧程度、损坏丢失原因、损坏程度、责任人责任大小及认识态度,在对直接责任人和部门负责人作赔偿处理决定时,确定具体的赔偿比例,并报分管领导批准执行。

第四条单价2000元以上办公用品及设备(即固定资产),本办法第五条所规定的办公用品及设备不适用本条,先由公司有关人员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 注:1. 损坏损失物原值,指办公用品及设备最初的购置金额; 2. 赔偿比例,指占办公用品及设备损失损坏原值的比例。 根据办公用品及设备的新旧程度、损坏丢失原因、损坏程度、责任人责任大小及认识态度,在对直接责任人和部门负责人作赔偿处理决定时,确定具体的赔偿比例,并报分管领导批准执行。 第五条工作中需要的两用物品(包括个人借用、保管的微型计算机、笔记本电脑及外设、数码相机、手持通讯设备等)丢失、损坏的,根据物品的新旧程度、损坏丢失原因、损坏程度及认识态度按以下标准或形式赔偿: 1. 购置一年之内:按原值的30%~100%赔偿; 2. 购置一年以上,两年以内:按原值的30%~80% 赔偿; 3. 购置两年以上,三年以内:按原值的20%~60% 赔偿; 4. 购置三年以上:按原值的10%~40% 赔偿; 5. 因抢、盗造成的损失,凭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酌情赔偿。 第六条损坏、丢失办公用品及设备的责任事故,属于几个人共同负责时,应根据责任大小合理分担赔偿。 第七条赔偿工作应于公司相关领导、设备管理人员确定赔偿金额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后一个月内执行。对无故拖延,不执行赔偿处理决定的,由主管部门书面通知财务部门,从工资中扣除。 第八条损坏、丢失赔偿费用不得用公款支付。 第九条办公用品及设备损坏、丢失的赔偿缴款手续,在财务部办理。赔偿款项专用于补偿因办公用品及设备损坏丢失所造成的损失。财务部门依据文字材料(事故报告、当事人意见、处理意见等)及缴款凭据核销资产帐。 第三章附则 第十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计算机科学与信息技术学院实验室制度 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为贯彻勤俭办学的教学方针,增强师生爱护仪器设备的责任心,更好保护和使用实验仪器设备,确保实验教学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赔偿的原则与界限 1.在仪器设备的使用过程中,凡由下列原因发生责任事故造成损失的,一律按规定赔偿。①不听从指挥,不遵守操作规程,不按规定进行工作者;②未经批准擅自动用、拆改、移动、外借仪器设备者;③尚未掌握仪器设备的使用与操作技术,未取得使用证书,或未经允许擅自使用者;④工作责任心差,粗心大意,误操作或操作不慎,保管不妥,随意浪费者;⑤由于其它主观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者。 2.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并经实验教学中心主任验证,或由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委托有关专家论证,可不予赔偿。①仪器设备因质量低劣或超过使用年限,引致的合理自然损耗或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的损坏;②由于实验本身的特殊性,致使实验操作复杂,导致难以避免的损耗;③由于其他意料不到的客观原因造成的仪器设备的意外损坏与丢失。 3.属下下列情况可酌情减免赔偿。①能按照实验指导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因缺乏经验或技术不够娴熟造成损失;②一贯遵守纪律和制度,爱护仪器设备,偶尔疏忽造成损失;③发生事故后,能积极设法挽救损失,主动如实报告,认识态度好;④因工作性质,经常接触易碎、易损的低值易耗品,造成损失情况不严重者。 4.仪器设备损坏丢失后,严重影响教学进程或当事人态度不好,有意隐瞒推卸责任,经严肃批评教育后,还应加重处罚,并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二、赔偿依据及数额比例 1.被损坏的仪器设备经修复后,原来性能指标不降低,且能正常使用,应以修理费(包括运输费等)为依据赔偿。 2.仪器设备损坏后虽经修复,但性能指标严重下降,应重新估价,以损失价值加修理费为依据赔偿。 3.仪器设备丢失损坏后,无法找回、修复的,按其新旧程度合理折价作为赔偿依据。 4.赔偿数额比例:①200元以下者,赔偿50—100%;②200元—1000元者,赔偿10—100%;③10000元及其以上者,赔偿5—100%。 三、处理方法及审批程序(行政设备按相应极限标准) 1.仪器设备发生损坏、丢失后,学生应立即报告指导教师及实验人员, 指导教师及实验人员应立即报告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及时填写仪器设备损失赔偿报告表,并按下列规定办理赔偿手续。①500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的损坏、丢失,由实验管理人员提出处理意见,经实验中心主任审批;②500元到5000元的,由实验中心报实管科审 批;③5000元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由实验教学中心负责查明原因写出报告,报校有关部门审批。 2.赔偿费由财务处统一核收,拨回实验教学中心作为仪器设备 的维修费或采购费。 1

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管理办法

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实验室仪器设备属国有资产,应按照研究所有关规定对仪器设备进行管理。为增强师生员工爱护国家财产的责任心,维护仪器设备安全和有效使用,避免损坏和丢失,以保证科研任务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共实验室要对师生员工进行爱护国有资产的宣传教育,认真建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制度,制定科学、严格的仪器操作规程。对保管、使用人员进行必要的基本技术训练,切实防止仪器设备及的损坏和丢失。 第三条仪器设备(包括技术资料)因人为损坏和丢失,均属责任事故。因责任事故造成的损坏和丢失均应赔偿。 第二章赔偿界限与处理原则 第四条由下列主观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应予赔偿。 1、不遵守操作规程或不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操作; 2、未经批准擅自拆卸、改装仪器设备; 3、尚未掌握操作技术或了解性能及使用方法,轻率动用仪器设备; 4、工作不负责任、粗心大意、指导错误或保管不当; 5、不按规定办理领用、借用、移交等手续造成的丢失或损坏; 6、由于其他主观原因造成仪器设备的损坏或丢失。 第五条由下列客观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经鉴定和公共实验室主任证实,可免于赔偿。 1、因设备器材本身使用年久,接近损坏程度,在正常使用时发生的损坏和合理的自然 损耗; 2、因仪器设备本身的缺陷或实验操作的特殊性,在正常使用时发生的损坏;

3、经批准试用特殊仪器设备进行新的实验操作或检修,虽然采取了预防措施仍未能避 免的损坏; 4、因缺少必要的使用和防护条件,经主观努力仍未能防止发生的损失; 5、因其它客观原因造成的意外损坏。 第六条属于下列情况,在确定赔偿金额时,可按损失价值酌情减轻赔偿或免于赔偿。 1、一贯遵守制度、爱护仪器设备,按照指导或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因缺乏经验或技 术上的不熟练,偶然造成的损失; 2、事故发生后能积极设法挽救,且主动如实报告,认识较好。 第七条设备器材丢失和被盗,按事故原因划分赔偿责任。 1、因管理不善,防范不严,造成设备器材丢失或被盗,属公共实验室责任,由公共实 验室赔偿; 2、因工作不负责任,保管不善,造成设备器材丢失或被盗,由当事人赔偿; 3、属于被盗并经公安部门(或保卫部门)证明,可减免赔偿。 第八条因责任事故造成设备器材损坏丢失,除按上述规定处理外,一般应责令当事人进行检讨,并给予适当的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情节较轻,损失较小的可免于检讨。对于一贯不爱护设备器材、严重不负责任、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的;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推诿责任、态度恶劣的;损失重大、后果严重的;除责令赔偿外,应根据具体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损坏丢失设备器材的责任事故,属于几个人共同负责的,应根据个人责任大小和表现认识,分别予以适当的批评和处分,并分担赔偿费用。 第三章处理办法 第十条凡属责任事故造成设备器材损坏丢失的,应根据具体情况实事求是的计算赔偿金额。 1、对于损坏、丢失零件配件,但不致主机报废,只计算零配件价值;

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为加强实验仪器设备的管理,确保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避免非正常的损坏和丢失,特作如下规定: 一、各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应明确专人管理,并制定仪器设备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定。实验人员要严格按照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领取、使用和保管好仪器设备,避免损坏和丢失。 二、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仪器设备的损坏:丢失视为责任事故,应由当事人赔偿: 1、不遵守技术操作规程或不按照要求进行工作; 2、未了解性能及使用方法和未掌握操作技术,轻率动用仪器设备; 3、不按制度、又未经批准擅自移动、使用、拆卸仪器设备; 4、在实验中指导错误或不听从指导; 5、擅自将仪器设备挪作他用; 6、工作不负责,粗心大意; 三、赔偿规定 1、200元以上仪器设备,若损坏丢失零配件,按零配件价值赔偿;局部损坏可以修复的,按修理费及材料费赔偿;损坏后质量显著下降但尚能使用的,按质量变化程度计算损失赔偿;完全报废或丢失按整价的50%—80%赔偿。 2、200元以下的仪器设备损坏丢失一般按原价赔偿。 3、故意损坏、浪费消耗性材料、试剂等视情况确定赔偿,清洁

恶劣者,原价赔偿。 4、在确定赔偿试剂金额时,应根据仪器设备的使用年限等因素具体调整。 四、发生仪器设备损坏丢失事故,必须立即报告,实验室主任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迅速调查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报实验室主管部门处理:损坏丢失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或发生重大事故,应保护现场,由学校保卫处同主管部门组织严格调查,专案进行处理;对材料低值易耗品的损坏、丢失,应及时登记,明确责任,定期上报处理。 五、学生在实验过程中损坏丢失仪器设备要追究其责任,若教师失职,责任在指导教师;教师和实验人员损害丢失亦追究责任,实验室主任督察不力,责任在实验室主任。无论发生何种情况,保管人员有权向上级甚至越权上级,对隐瞒事故的当事人或责任人以及有关人员应加重处罚。 六、损坏、丢失仪器设备的事故责任,属个人酿成的,应根据个人责任的大小和知识表现,分别给予批评和适当的处分,并分担赔偿费。 七、赔偿费由负责审批单位根据确认的赔偿金额及本人的经济情况决定一次或分期赔偿。确有困难,认识较好且有改正表现者,可提出申请,经院、系(部)同意,实验室主管部门批准,缓期偿付或适当减少。 八、赔偿金额及日期确认后,赔偿人应如期兑现,如不兑现学校

医院教学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医院教学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1)设备丢失、损坏和赔偿管理。 ①仪器设备发生丢失及人为破坏时,使用单位要立即报告相关单位,同时向保卫科报案,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经查找确认丢失后要填报“设备丢失、损坏、事故报告表”,提出处理意见报相关单位,根据处理结果作账目处理。 ②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发生损坏时要立即报告相关单位,对损坏情况进行分析,提出处理意见。一般设备发生损坏时,由教研室主任提出处理意见报相关单位。对确认没有修理价值的仪器设备,要填报“设备丢失、损坏、事故报告表”报相关单位作废、报损处理。 ③由于人为原因造成仪器设备丢失,严重损坏视为责任事故。责任事故的表现主要有: 管理、保养不善造成仪器设备严重损坏的。不按操作规程操作的。 未取得操作证,使用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 在指导学生实验过程中,指导人员不负责任,工作失职的。违反规定,未履行申报、批准手续擅自拆改设备的。 不执行管理规定,私自挪用设备造成设备报废的只计算零件价格。 ④凡属责任事故都要赔偿经济损失,赔偿经济损失的计价办法:损坏、丢失设备零件,不致造成设备报废的只计算零件价格。局部损坏,可以修复的,只计算修理费。 设备损坏后虽经修复,但质量下降,按其质量情况计算损失价值。

赔偿损失计价按设备的新旧程度,合理折旧。 ⑤赔偿经济损失的金额,视其情节轻重,本人态度,本着教育与惩罚相结合,以教育为主的原则确定。赔偿金额可掌握在仪器设备损失价格的 20%, 50%,100%三档。 (2)仪器设备的外借管理。 ①借给院内单位使用,必须经教科办同意,借方要出具科室领导签字的借条。对归还的仪器设备要检查是否完好,如有损坏,借方应赔偿损失。 ②借给院外单位使用,要签订协议书,并须经大学物资设备处批准,应有偿借用,借用期间如有损坏借方应负责赔偿损失。

公司硬件设备责任制赔偿制度

公司硬件设备责任制赔偿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方便员工工作,增强员工爱护公司财产的责任心,加强物资管理工作,维护设备器材的完好、安全和有效使用,避免损坏和丢失,以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物资所在公司应经常对使用人员进行爱护设备的思想教育,建立严格的管理责任制,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必要的基本技术训练,改善物资保管条件,堵塞漏洞,从积极方面防止设备、器材的损坏和丢失。 第三条对一贯严格执行制度,爱护设备器材,提高设备利用率,有显著成绩的;对主动采取措施减少物资损失的;对损坏、浪费、盗窃设备器材行为进行抵制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四条因责任原因造成设备器材损坏丢失的,要根据具体情节,本人态度,损失价值的大小,区别对待,责令赔偿损失价值的全部、一部分或免予赔偿。 第五条对不爱护设备器材,严重违反操作规程或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或制造假象、推脱责任、态度恶劣的,除责令赔偿外,还应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章赔偿制度 第一条由于下列主观原因,造成设备器材损坏丢失的应予赔偿。 1.人为损坏的。 2.由非公司指定人员安装、修理、更改、添加或拆卸而造成的故障或损坏;私自拆、改设备导致损坏的。 3.由于保管不当造成丢失或粗心大意造成设备损坏的。 4.未经领导或主管部门许可,擅自用于个人用途使用后导致设备损坏、丢失的。 5.擅自离开工作现场造成设备损失的。 6. 未按说明书要求/错误/不当使用、保管、保养或操作产品造成的故障或损坏(例如带电插拔数据线,带电插拔非USB外接设备等); 7. 非说明书所规定的工作环境等造成的故障或损坏(例如温度过高、过低,过于潮湿或干燥,海拔过高,非正常的物理压力,电磁干扰,供电不稳,静电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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