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民族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

西北民族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
西北民族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

西北民族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

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学校“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基本科研业务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相关财政财务制度和《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基本科研业务费是指由财政部、教育部设立并拨入我校指定账户的“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基本科研业务费专款专用,由学校财务管理部门集中核算。

第三条 基本科研业务费要结合学校学科建设、队伍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发展规划,重点支持45岁以下教师、品学兼优且具有较强科研潜质的在校学生开展自主选题的科学研究。

第四条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科技处、社科处、研究生处、教务处、人事处、财务处、审计处、监察处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确定基本科研业务费使用的总体规划、支持方向、优先领域、基本管理程序和审批各类项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科技处,科技处、社科处负责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申报、评审、考核、管理等方面的具体工作。

第二章 项目资助类别与申报条件

第五条 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类别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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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大培育项目:主要用于资助学校适应国家、甘肃省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需求为导向、以承担国家和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为目的的前期研究。

(二)重点项目:主要用于资助学校中青年教师在基础和应用研究领域开展的前瞻性和创新性研究。

(三)技术开发与应用项目:主要用于资助学校中青年教师对具有市场前景的新产品或新工艺的开发研究。

(四)艺术及体育类专项:主要用于资助音乐、舞蹈、体育、美术学院的中青年教师从事自主创新研究。

(五)学生科研创新项目:主要用于资助在校优秀研究生和本科生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的自由探索和自主创新研究。

第六条 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是西北民族大学正式在编人员或在读研究生、本科生;

(二)申报项目已获得国家科技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同级别项目支持的,或在研项目经费总额超过申报项目经费的不得申报;

(三)申请人主持的各类项目没有按期结项的,不得申报;

(四)申请人同期只能主持 1 项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作为主要参加人员同期参与承担的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数(含负责主持的项数)不得超过 2 项。

第三章 申请与评审

第七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上一年度组织基本科研业务费各类项目的申报工作。各类项目中可以适当的向科研平台和“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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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创新中心”倾斜。

第八条 各单位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科研人员编报《西北民族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与任务书(以下简称《申请与任务书》)。

第九条 申请人必须认真填写《申请与任务书》,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学术委员会签署推荐意见、排序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十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请与任务书》进行形式审查,对通过审查的申请项目,由校学术委员按相近学科组成专家评审组,根据学校学科发展需要,提出评审意见和资助方案。其中重大培育项目为西北民族大学重点研究的领域,采取招投标方式申报,校内外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答辩评审,并经学术委员会审议,报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领导小组批准立项。

第十一条 领导小组对资助方案进行审定后,在学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查实异议不成立的,正式确定为资助项目。

第四章 实施与管理

第十二条 基本科研业务费中人文社科类项目一般不超过 2 年,自然科学类项目不超过3年。

第十三条 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实行校、院(所)、项目负责人三级管理模式。项目负责人所在部门负责本单位项目申报、结题等环节的初步审查,并签署书面意见,报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备案。

第十四条 项目负责人所在部门应严格落实《申请与任务书》中提到的支持条件,督促项目负责人认真完成科研任务,并未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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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准确填报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平台。对于项目完成不好的单位,限制该单位下一年度的立项数。

第十五条 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所在部门应当及时提出变更项目负责人或者终止项目实施的申请,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 (一)项目负责人因工作调离、辞职等。

(二)项目负责人不能继续开展项目研究工作的。

(三)项目执行过程中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第十六条 项目负责人应按时提交中期检查报告,中期检查不合格者,学校缓拨或停拨后续科研经费。获得资助后三个月未开展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学校将撤消该项目,并收回全部经费。

第十七条 项目负责人不得随意延长项目研究期限,若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完成,项目负责人应提前一个月提出延期申请,由所在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同意后,方可延期结题,延期最多不超过一年。逾期不结题者,终止项目,并追回项目经费。

第五章 验收与结题

第十八条 项目验收与结题要求:

(一)重大培育项目,主持人相关成果达到下列条件中的1

项(根据西北民族大学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予以结项:

1.获批A类项目1项以上。

2.发表A2类论文2篇以上,其中主持人至少发表1篇。

3.A类以上出版社出版学术著作1部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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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目成果获得B2类奖项1项以上。

5.自然科学类获得项目经费20万元以上;人文社科类获得项目经费10万元以上。

(二)重点项目,主持人相关成果达到下列条件中的1项(根据西北民族大学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予以结项。

1.获批C类项目1项以上。

2.发表A2类论文1篇以上,或A3类论文2篇以上,其中主持人至少发表1篇。

3.B类以上出版社出版学术著作1部以上。

4.项目成果获得B3类奖项1项以上。

5.自然科学类获得项目经费10万元以上;人文社科类获得项目经费5万元以上。

(三)技术开发与应用项目

技术开发与应用项目,按照资助经费分为两类,其中资助经费超过8万元的项目,相关成果达到下列条件中的2项(根据西北民族大学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予以结项;资助经费低于8万元(含8万元)的项目,主持人相关成果达到下列条件中的1项(根据西北民族大学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予以结项:

1.项目成果获专利授权1项。

2.项目成果获软件著作权登记1项。

3.项目成果获新种登记1项。

4.项目成果中新品种、新工艺、新技术通过省(市)科技主管部门验收鉴定。

5.制定项目所属行业或地方标准1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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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项目成果获县级以上推广应用证明1项。

7.项目成果获得C3类奖项1项以上。

8.获批D类项目1项以上(不含校级项目)。

9.发表B1类论文1篇以上,或B2类论文2篇以上。

10.获得项目经费5万元以上。

(四)艺术及体育类专项项目,主持人相关成果达到下列条件中的1项(根据西北民族大学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予以结项:

1.获批D类纵向项目1项以上。

2.发表B2类论文1篇以上,或B3类论文2篇以上。

3.C类以上出版社出版学术著作1部以上。

4.项目成果获得C3类奖项1项以上。

5.获得项目经费2万元以上。

(五)学生科研创新项目验收与结题分别由研究生处、教务处实施。

第十九条 结项程序:

(一)项目负责人应当在完成项目研究的基础上,在规定执行期到期前一个月内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向科研管理部门提出书面验收与结题申请,并提交规定的资料、数据和成果;

(二)项目的验收与结题工作应在《申请与任务书》规定执行期终止后两个月内完成。

第二十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通过验收与结题,且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各类校级科研项目:

(一)提供的验收与结题资料、数据和成果不真实;

(二)未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对项目的内容作了较大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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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

(三)未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超过原定计划规定期限半年以上未完成任务;

第二十一条 项目成果符合验收条件,但项目经费未按经费预算执行、未通过财务审核的,不予结项,也不计算科研工作量,同时对该项目做撤项处理。

第二十二条 项目负责人读博期间获取资助,发表的相关论文可作为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结项支撑材料之一,即署名第一为培养单位、第二为西北民族大学的,准予结项,但不计算科研工作量。

第二十三条 研究成果应标注“西北民族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及项目批准号,未标注者不纳入项目验收与结题条件。

第六章 经费管理与使用

第二十四条 基本科研业务费严格按预算管理,总预算一般不作调整,分年度预算在保证总预算不变的情况下可以进行适当调整。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进行调整时,应重新报请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

第二十五条 基本科研业务费的开支范围主要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

第二十六条 基本科研业务费的开支标准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科技经费管理的规定执行。基本科研业务费不得开支有工资性收入的人员工资、奖金、津补贴和福利支出,不得购置大型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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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民族大学办公室 2013年12月31日印发 - 10 -

企业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企业科研项目经费 管理办法 拟订单位:深圳市XXX有限公司 拟制: 时间:2007年1月

第一条为提高公司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率,促进科研工作健康发展,全面提升我司科研竞争力和社会服务能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司实际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科研项目经费分为纵向经费、横向经费。纵向经费是审批通过承担国家、地方政府常设的计划项目或专项项目取得的科研项目经费;横向经费是指来源于各企事业单位的科研项目经费,如以合作研究、委托研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等合同方式取得的经费; 第三条科研项目经费的来源应当合法,其中横向科研项目应当由XXX公司与委托方签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书面合同(参照科技部印制的合同样本),禁止通过设立虚假项目取得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所有合同必须在公司部备案。 第四条各类科研经费都全额进入公司帐户,由公司部管理,财务部核算,同时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 第五条科研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订。项目负责人应对科研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承担直接的经济与法律责任,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纵向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必须严格按照相应管理制度和预算执行,横向科研项目经费使用以合同为依据,严格执行预算。 第六条科研经费按项目实行编号、建卡管理。科研经费到达公司后,由财务部开具科研经费“到款通知单”,公司部根据“项目立项批准书”或“项目合同书”及“到款通知单”,开具“入账建卡通知单”,项目负责人凭“入账建卡通知单”到财务部办理建卡手续。 第七条纵向、横向科研项目组成员科研经费报销由项目负责人审批;项目负责人科研经费报销需经公司领导审批。 科研经费开支范围 (一)业务费:指与科研项目有关的差旅费\仪器设备的维修费\分析测试费等,下列支出可在科研业务费据实列支: 1.图书资料费、印刷费、论著出版费、文献检索费等; 2.通讯费、网络维持(服务)费; 3.办公用品费、工作服等;

关于印发《南开大学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南发字〔2016〕104号 关于印发《南开大学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南开大学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试行)》业经2016年12月19日第十五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开大学 2016年12月19日(此件主动公开)

南开大学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管理,引导科研人员积极承担横向科研项目,加快科研成果转化,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意见》(教监〔2012〕6号)、《关 (中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 办发〔2016〕5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横向科研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委托的、非财政资金资助、带有商业行为的科研项目,以及由政府部门非常规申报渠道下达的科研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项目合同”是学校教职工作为项目负责人,以学校为一方当事人,与其他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组织订立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以及科研咨询服务合同或协议、任务书等的统称。 第四条项目负责人是项目的具体执行人,应为学校在岗教职工。项目所在的学院、研究院(所)等学校二级单位是项目的二级管理单位。在校学生承担项目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五条项目负责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知识产权,恪守学术规范,坚持平等互利、协商一致、诚实守信的

原则,不得损害学校利益。 第六条项目经费应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截留、挤占和挪用。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七条项目实行三级管理模式,即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二级管理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按照各司其职、协作配合的原则,分工负责实施。 第八条学校各相关职能部门职责: 科学技术处和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处(以下简称“科研管理部门”)负责项目合同审核签订、项目全过程管理工作。 财务处负责项目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指导项目负责人编制经费预算、规范经费使用、编报经费决算。 实验室设备处负责对用项目经费购置仪器设备和其他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审计处负责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开展审计监督。 第九条二级管理单位负责审核项目委托方及合作(协作)方的资质和履约能力、外协业务公允性,为项目实施、过程管理提供支持,承担项目经费的日常监管。 第十条项目负责人是项目实施的直接责任人。项目负责人须切实诚信履约,保守科研秘密,遵守学术规范,杜绝弄虚作假、

广西师范学院科研平台管理办法

广西师范学院科研平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规范管理、优化结构、凸显特色,推进我校科研平台持续稳定发展,进一步增强科研平台在学校科学研究、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社会服务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提升我校核心竞争力,根据国家和地方各级主管部门相关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科研平台的主要任务是围绕国家、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瞄准学科发展前沿,通过集中整合特色和优势科研资源,凝炼研究方向,汇聚创新团队,促进学科交叉,开展学术交流,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进行创新性科学研究,开发高新技术,转化科研成果,支撑学科建设,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科研平台既是我校承担重大科研或工程项目的研究平台,也是本科生研究生创新实践的重要基地。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科研平台包括: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工程中心、研究基地、协同创新中心等。 第四条科研平台实施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具体划分如下: 1.国家级科研平台: 国家科技部依托我校建设的科技创新平台,如实验室、研究所、研究中心、工程中心、研究院、科研服务平台等。

2.省、部级科研平台: 国家各部、委(科技部之外)和自治区科技厅依托我校直接设立的科研平台。自治区区党委宣传部依托我校设立的人文社科研究基地。 3.厅级科研平台 自治区各区直厅、局(科技厅之外)依托我校直接设立的科研平台。 4.校级科研平台: 经学校批准依托我校相关单位或由我校相关单位与其它企事业单位联合设立的科技平台。经学校批准设立的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工程中心、研究基地、协同创新中心等。 第五条科研管理处是我校科研平台的归口管理单位,负责管理科研平台的组织申报、立项建设和绩效考核等工作。 第二章申报与立项 第六条申报与立项条件 1.国家和省部级、厅级科研平台:符合国家或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急需,在国家或省内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学科优势和科研特色,制定有明确的发展目标与建设思路,能够形成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高水平研究队伍。 2.校级科研平台:具有特色明显的研究方向,平台负责人在自治区内有一定学术影响,有相对稳定的科研任务和经费来源。

厦门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厦门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科研经费管理,保证科研经费的合理分配和有效使用,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学校财务制度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根据科研经费来源不同,分为以下两大类: 1、拨款类科研经费(以下简称纵向经费):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国家社科基金委、科技部、教育部、中央其它各部委、国防科研主管部门、福建省各厅局、厦门市各局直接下达给我校的各类研究经费和各类基金会资助的研究经费,以及我校作为合作(协作)单位承担上述来源的项目,由项目主持单位转拨到我校的经费。 2、非拨款类科研经费(以下简称横向经费):包括各类企事业单位(机关、社团、部队、其他学校、企业等)和个人委托与合作研究的项目经费;境外(含港、澳、台)基金和非基金类资助的研究项目经费;国内民间基金资助的研究项目经费。 第二章经费管理 第三条财务处负责到校经费的入账、提扣,开设项目经费卡,审查经费开支的合法性和手续的完整性,经费的分类统计、结题决算等工作;科技处或社科处负责入账经费的

分类、项目经费卡的发放、非常规性科研经费开支的审批,办理纵向经费预算变更申请,对科研经费的开支进行监督和检查;各院系所项目负责人出差的审批等工作。 第四条各类科研经费必须转入学校财务处,由财务处和科技处或社科处核实到校经费所属项目,经提扣后核发科研项目经费卡。经费卡由项目负责人保管使用。 第五条科研经费必须按项目立户,在研期间科研经费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不得用于国家规定禁止列入的支出,纵向经费不得用于支付各种罚款、捐赠、投资、福利性支出。 第六条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必须按照“先收后支、量入为出”的原则。应根据项目的进度合理安排使用经费,当年度项目经费结余可以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第七条科研经费的开支实行项目组长负责制。项目负责人应按项目下达(委托)部门(单位)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并对其管理的经费开支的真实性、可靠性负法律责任。经费开支手续必须完整,票据必须合法。 第八条纵向经费开支范围主要包括: 1.人工费指为直接参加科研项目研究开发的人员支出的劳务费。 2.设备费指研究开发科研项目所发生的仪器、设备、样品、样机购置和自行试制费用。其中从国外购进的仪器、

中央高校基本业务费年度预算表.doc

中央高校基本业务费年度预算表 项目名称 批准号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电子信箱 工作单位 项目类别计划完成时间 序号经费开支科目金额(元)序号经费开支科目金额(元) 1 资料费7 专家咨询费 2 数据采集费8 劳务费 3 差旅费9 印刷费 4 会议费10 管理费0 5 国际合作与交 0 11 其他费用流费 6 设备费合计 年度经年份年年年年费预算 金额(元) 项目负责人承诺: 我接受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遵守《西南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开展研究工作,严格按照预算科目开支项目经费, 及时报告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项目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 单位(签章): 年月日 注:经费开支科目参见《西南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关于预算使用进度的说明 一、中央高校基本业务费年度预算表中的年度经费预算将为该项目按年度经费划拨的主 要依据; 二、中央高校基本业务费年度预算表填写请参见《西南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 项资金管理办法》,其中的分类开支科目须与申报书的预算表对应; 三、中央高校基本业务费资助的所有项目,2013 年度不能使用完毕、计划退回部分经 费、待 2014 年度重新划拨使用的,请查询项目余额,准确计划,如实填写。请注意:2013 年度不能使用完毕经费 =计划退回经费 =2014 年度经费预算 =2014 年度学校重新划拨经费。 四、中央高校基本业务费资助的所有项目(包括博士启动专项)需分年度预算并按进度 使用,每一年度预算的经费在当年 6 月 30 日前需使用超过50%,在 9 月 30 日前需使用超过 75%,在 12 月 20 日前需使用完毕(例如,项目总经费10 万,第一年预算 5 万,则在当年 6 月 30 日前需使用超过 2.5 万, 9 月 30 日前需使用超过 3.75 万,并在 12 月 20 日前使用完毕。)凡年度预算使用未按进度执行,学校会扣减次年预算经费,直至项目结题。

河南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

河南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 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进创新驱动发展若干实施意见》(豫 发〔2015〕13 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省级财政科 技计划和资金管理改革的意见》(豫政〔2015〕2 号),推进 河南省科技创新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建设与发展,提升平 台建设和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平台是我省技术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 要包括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创新平台、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和国际联合实验室等。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依托省内某一行业或领域内具有 较高技术水平的科研机构、高校或企业组建的研发中心,其 任务是针对行业发展中的重大关键、共性技术问题,开展研 发和成果的工程化、产业化,推动相关行业、领域的技术进 步和产业发展。 重点实验室是全省科技创新体系与创新平台建设的重 要组成部分,以应用基础研究为主,结合应用开发研究,构

建知识创新体系和科技实验研究体系,是全省开展高水平应用基础研究和基础研究的科技创新基地。 产业技术创新平台是指具有较高的技术研发、技术转移等技术创新公共服务能力,围绕我省传统优势产业、高成长性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技术创新需求,提供关键共性技术和前瞻性技术研发、技术转移等公共服务的创新型实体机构。 科技金融服务平台是指具备一定场地、设施、专业服务人员等基础条件和服务能力,以开展科技金融结合为核心业务的服务载体,主要分为综合平台和专业平台两类,以开展科技金融信息服务为主。 国际联合实验室是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的平台,是聚集和培养高层次国际科技人才和开展国际科技交流的窗口,是依托我省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机构建立的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对本领域或本地区开展国际科技合作具有引导和示范作用。 第三条平台建设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市场导向,凝聚创新资源,根据我省产业发展需要,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开展关键共性技术和前瞻性技术研发,为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提供科技支撑。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修订)

发布时间:2015-01-08 12:54:21 字号: +-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科研经费管理,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促进医院科研事业发展,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的意见》(财教[2008]233号)、《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9]173号)和《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凡以北京大学第六医院、北京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中国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精神卫生中心或北京大学精神卫生学院的名义或以上述机构医护人员的身份承担的各类科研项目,其研究经费应转入医院账户,由医院统一管理,各项科研经费专款专用,独立核算,按合同预算开支。 第二章科研经费管理的职责与权限 第三条分管财务、科研工作的院领导对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负领导责任。 第四条科研处是医院科研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科研项目管理、科研经费审核,配合计财处做好科研经费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五条计财处负责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协助项目负责人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和决算,监督、协助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任务书、计划书、合同约定或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使用科研经费。

第六条审计部门负责对科研经费管理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审计监督。 第七条科研副院长负责领导和督促本单位科研经费的正常使用,督促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任务书、计划书或合同约定管理与使用科研经费。 第八条项目负责人依据国家相关规定负责编制科研项目经费预算和决算,并按预算和财务规定使用科研经费。项目负责人应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科研项目结题及结账手续,并对科研经费使用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 第九条科研经费支出审批权限:2万元以下支出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科研处审核签章;2万(含)-5万元支出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科研处审核签章,科研副院长审批签字;5万元(含)以上支出签署大额联签单。 第三章科研经费的类别 第十条科研经费指医院为开展科研活动所取得的各类经费,包括纵向科研经费和横向科研经费(国际合作项目按照横向科研项目管理)。 第十一条纵向科研经费指各级政府部门批准立项并拨款的科研经费。 第十二条横向科研经费指科室或个人经批准与其他单位形成的联合研究或委托研究经费。 第四章科研经费的预算 第十三条项目经费预算的编制应当根据项目研究的合理需要,坚持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科研项目管理的相关要求实事求是地编制。 第十四条项目负责人应在科研处、计财处的协助下,按有关规定编制纵向科研项目经费预算。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预算编制。

长安大学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长安大学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合理、有效和规范地使用经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 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科研项目经费纳入学校财务进行统一管理,各项目单独建账,专款专用,实行项目负责人 负责制。 第三条为适应科研活动规律的需要,落实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按照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学校科 研项目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直接费用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主要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 费、专家咨询费和其他支出等。 间接费用主要包括承担项目科研任务的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绩效支出,以及其他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 第四条项目科研经费的开支范围严格遵照相关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或合同约定执行。 第五条各类项目经费支出实行预算制管理,同时就设备费、劳务费等开支规定如下: 1.合同中没有明确预算的,不予列支购置大型仪器设备费用; 2.劳务费主要用于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项目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在校研究生、博士后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劳务费用,以及临时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补助费用。省部级计划项目和厅局级计划项目科研财务助理费用在劳务费中列支。劳务费用必须在项目合同中有明确预算,并按预算执行。 第六条经费到账后,间接费用由计划财务处按照科研主管部门核定的相应比例计提。项目组直接费用由科研主管部门与计划财务处下发项目经费本,由项目负责人支配使用,按相关规定报销。各类项目的分配比例见表1。 表1 各类项目的分配比例

浙江工业大学级以上科研平台管理办法-浙江工业大学化学工程学院

浙江工业大学省部级以上科技平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我校省部级以上科技平台建设持续稳定发展,加强建设、规范管理,优化结构、凸显特色、形成高效规范的科技创新体系,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科技平台建设的重点是凝聚一批高水平的精干科研队伍,改善研究条件和装备必要的仪器设备,开展基础性研究、高新技术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通过组织和实施重大科技项目,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培育和造就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和创新意识强的学术团队,提升所依托学科的整体科学研究水平,建成国内知名、具有特色的科技创新平台和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基地。 第二章范围与职责 第三条重点实验室:以国家与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学问题和共性、关键技术为重点,结合学校学科整体规划,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第四条工程中心:以国家、省中长期科学与技术发展规划为指导,紧密结合国家和省经济建设、社会进步、国家安全的发展战略,将具有市场价值的科技成果进行工程化研究和系统集成,转化为适合规模生产所需要的工程化共性、关键技术或技术产品,并实现产业化。 第五条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按照“整合、共享、服务、创新、完善、提高”的要求,整合创新资源和创新载体,开展从科研到产业化

的一系列科技创新服务活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人才、技术和科研设施等科技资源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紧密结合,开展为企业的技术服务,促进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第三章申报建设基本条件 第六条在相关领域具有明显的特色和优势,具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学科优势,具备承担国家、省级重大科技攻关任务的能力,拥有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水平科研成果。 第七条具备一定规模的科技创新基础资源和技术装备,能为本领域科学研究提供必要的仪器设备和场地,并能为项目的建设、运行提供必要的配套保障。 第八条拥有高水平的学科、学术带头人和一支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高水平研究队伍。拥有团结、管理能力强的领导班子和健全的管理制度。 第九条拟申请的平台得到所在学院(部)的明确支持,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与建设思路,组建方案切实可行,相关配套条件予以落实。 第四章申报程序与立项建设 第十条学院(部)根据自身学科建设、科研特色、研究队伍情况,整合相关资源,结合国家或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优先主题提出候选申报项目,并提交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十一条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在论证基础上,进行审核推荐,报立项主管部门申请立项。

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生效日期:2010年11月26日修订日期: 第一条为规范科研经费管理,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根据国家、地方政府有关科研经费管理规定和《山东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科研经费按经费来源分为纵向科研经费和横向科研经费,医院一般不再予以经费匹配。 (一)纵向科研经费包括:国家自然基金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技部、教育部、国家社科规划办、信息产业部、卫生部等各部、委(局)批准立项的各类科研经费;省科技厅、教育厅、卫生厅、省社科规划办、信息产业厅、省发改委等各厅、局批准立项的科研经费;各市、地等各级地方政府部门批准立项的科研经费。 (二)横向科研经费包括以医院名义与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签订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等技术合同所涉及的经费;国际科技合作项目中与境外机构(企业)、个人合作经费及科技捐赠项目经费。 第三条凡拨入我院的各类科研经费,必须由医院计财部统一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第四条医院对所有入我院财务的科研经费提取4%的科研管理费。 第五条科研经费报销必需按项目预算计划执行。项目负责人应当严格执行支出预算控制数,不得超预算、超范围开支。 第六条科研经费支出范围包括: (一)设备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二)试剂、材料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消耗的各种试剂、原材料。大宗发票后须附清单。 (三)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院外及院内独立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四)差旅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 (五)会议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或课题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 (六)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课题研究人员赴国外、港澳台地区及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的费用,包括交通费、食宿费及其他费用。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用开支严格执行国家及山东大学外事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医院科研部、计财部

科研项目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及制度

科研项目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及制度为了规范和加强对我院科研经费的管理,合理有效地使用科研经费,保证研究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我校科研水平的提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科研处是学院科研经费的管理部门,负责对全院科研经费的使用进行管理。 第二条科研经费的使用应遵循“先收后支、量入为出、略有节余”的原则,各类项目经费按有关规定比例实行专款专用,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第三条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经费应统一进入学院财务处的科研专户,进行归口管理,按项目核算,并接受学院审计部门的监督。科研项目经费主要分纵向、横向和院级科研项目经费,具体包括: 1、国家、省(部)和市级有关部门下达的科研项目资助经费以及我院作为合作(协作)单位承担上述来源的项目,由项目主持单位转拨到我院的经费; 2、列入国家、部、省、市计划,由相关企事业单位转拨的科研经费; 3、学院科研项目配套经费和院级科研项目经费; 4、横向科研项目经费; 5、项目转让或成果推广获得的项目经费; 6、其它经费。 第四条凡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立项的纵向课题经费在5万元以内(含4万元)的,学院按1:1经费配套资助;大于5万元到10万元(含10万元)的部分,学院按1:0.6经费配套资助;大于10万元以上的部分,学院按1:0.2经费配套资助。 若有特殊情况的经费资助可经学术委员会讨论,报院领导批准执行。 第二章科研经费的使用 第五条纵向科研项目经费按照项目经费总额的5%提取科研管理费;横向科研项目按照项目经费总额的10%提取科研管理费;项目转让或成果推广获得的项目经费以及其它经费,按照项目经费总额的20%提取科研管理费。 为了引进高端人才,并且调动他们科研工作的积极性,对新引进人才的各类立项课题,在两年内免收管理费。从第三年开始,新立项的课题按学院上述管理费标准收取。 第六条科研经费记入学院财务处科研经费专项账户后,课题组可向科研处申请借支项目启动周转金,启动周转金的数额是:自然科学项目为总经费的20%,但总金额最高控制在2万元以内。人文社科项目为总经费的30%,但总金额最高控制在5千元以内。

科研平台试剂耗材领用管理规定

科研平台试剂耗材领用 管理规定 TPM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TPMK5AB- TPMK08- TPMK2C- TPMK18】

科研平台试剂耗材领用管理制度 修订历史: 版本号批准日期 2009年8月第1版 ________ ___ _____ __ ___ ________ ___ _____ ______ ________ ___ ________ ___ ________ ___ 目的:为了规范科研平台库房管理,落实成本核算制度,方便开展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科研平台常规试剂耗材及办公用品的管理,危险品管理请遵照《危险品管理规定》执行。 职责:仓库管理员负责试剂耗材的发放、统计。 平台管理员负责季度试剂耗材费用的结算及催款。 内容: 1. 领物以课题组、技术平台或公司为单位,指派专人领物。 2. 领物前,各课题组、技术平台或公司需一次性交纳预付款(≥1000元)至 平台运行经费中,现金、转账均可,相关手续办理咨询平台管理办公室,管理员以收到相关票据为准核实各单位的领物资格。

3. 领物采用统一的领物单,领物人统一从平台管理办公室领取《领用物品 单》并填写《领物人员登记表》。 4. 领物时间:每周一、三9:00~11:00,周二、四13:30~15:30。 5. 领物时,领物人填写2联《领用物品单》,注明领用物品、领用部门及日 期并署名,将第一联交到相应库房管理员处,课题组、平台或公司留存第二联《领用物品存根》。 6. 库房管理员每月1号前完成上月试剂耗材领用情况和仓库库存统计,填 写《物品领用统计表》,并以Email形式发送到平台管理员处。 7. 平台管理员汇总各类《物品领用统计表》,按季度结算领物金额,领物 清单以E-mail及书面形式发给各课题组、平台或公司的领物人。 8. 各课题组物品领用人核对汇总无误的情况下,领物金额直接从预付款中 扣取,余额≤100元的课题组、平台或公司充值后方可继续领物。 9. 本管理制度经平台管理委员会批准后颁布,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颁布生效日期:2009年9月1日

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和加强科研经费管理,保证科研任务完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订。下文是,欢迎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科研经费管理,明确经济责任,确保科研项目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和科研人员开展科学研究的积极性,促进学校科研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科研及财务管理的有关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科研经费来源 第二条科研经费来源: 一校外各级各类纵向和横向科研项目经费。 二学校及各学院所、中心等划拨的科研经费。 三科研成果转化收入。 四其它形式的科研经费来源。 第三章科研经费支出范围 第三条科研经费的支出范围: 一设备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专项经费要严格控制设备购置费支出。 二材料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三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课题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四燃料动力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五差旅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会议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或课 题等活动而召开会议发生的费用。课题承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 七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课题研究人员出国及外国专家来华 工作的费用。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外事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课题发生国 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事先报经项目组织单位审核同意。 八资料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资料收集、录入、复印、翻拍、翻译等费用,以及必要的图书和专用软件购置费等。 九数据采集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问卷调查、数据跟踪采集、案例分析等 费用。 十印刷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项目研究成果的打印费、印刷费和誊写费等。 十一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支付 的出版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十二劳务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课题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 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和课题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 十三专家咨询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专 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计划项目和课题管理相关的工作人员。 十四管理费:是指从事科研管理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十五课题在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其它支出,应当在申请预算时单 独列示,单独核定。 第四章科研经费管理 第四条学校所有科研经费必须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 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1]56号文件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教财[2021]11号以及地方各级部门有关科研经费管理的文件规定。 第五条学校年度科研经费收支由科研管理部门提出预算方案,经财务部门审核,纳 入学校总体财务预算。 第六条各类科研项目必须以学校名义签订科研项目合同,其经费必须全额划入学校 银行账户,按项目管理。 第七条科研经费实行责任制管理。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科研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并 配合财务部门做好科研经费管理的有关工作;财务部门负责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

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公司科研事业的发展,增强公司的研发能力,规范和加强科技项目研发经费用的管理,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率和效益,促进科技进步,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研经费是指政府拨款、企业投入、承担科研项目收入、技术性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用于科研项目的专项费用。 第三条科研经费的使用原则 (一)科学安排、合理配置经费按项目实行合同制管理。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经费主要用于公司具有创新性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研究开发等项目,提高公司竞争能力和符合公司的持续发展战略。 (三)专款专用、分项核算由公司财务部门按科研项目进行明细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四)公正透明、符合规定经费使用要清楚明了,符合国家及公司有关财务和资金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科研经费的开支范围 (一)业务费:指与科研项目有关的差旅费\仪器设备的维修费\分析测试费等,下列支出可在科研业务费据实列支: 1.图书资料费、印刷费、论著出版费、文献检索费等; 2.通讯费、网络维持(服务)费;

3.办公用品费、工作服等; 4.市内交通费、长途乘车费;汽车租赁费须提供汽车租赁公司发票。 5.车辆维修费:指使用车辆所发生的费用。汽油费、过路费、停车费可在科研经费中报销;维修费、保险费、年检费等可在科研经费中报销。 (二)仪器设备等费用:指科研所需的仪器设备购置、运输、安装费;自制科研仪器设备的材料购置和加工费;电脑、数码相机、打印机购置等。 (三)实验室改装费:指为改善科研条件,对实验室进行改装所需的费用。 (四)科研材料费:指原材料、试验耗材等消耗品的购置费;电脑耗材、仪器修理材料费。 (五)科研劳务费:专家咨询费;聘用人员、临时工工资;本科生、研究生助研津贴;课题所需聘请的校外专家津贴;其他科研必需的辅助人员(非课题组成员)津贴等。科研劳务费按照合同预算执行。 (六)业务招待费:指科研过程中必需的业务招待费用。 (七)成果验收费:指科研成果在验收时所发生的费用。 (八)国家、省(部)级项目可从公司配套经费列支课题费,用于奖励课题组成员。 (九)其他费用:指与项目研究、开发直接有关的其他支出。 (十)科研经费不得列支下列费用: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指南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指南 重点项目: 1.马克思的资本批判理论与“新资本主义” 2. 西方马克思主义哲学通史研究 3. 当代西方经济理论前沿问题及最新发展研究 4. 宏观税负问题研究 5. 货币理论与货币政策研究 6. 传统文化对中国法律近(现)代化的影响 7. 刑法基础理论问题研究 8. 美国20世纪戏剧研究 9. 新闻与传播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10. 新的农业政策框架体系构建研究 11. 产业发展与管理创新研究 12. 国家经济安全与会计、审计、财务理论创新研究 13. 公务员胜任力构建与提升机制研究 14. 统计数据质量评价体系研究 15. 尾矿库安全现状调查分析与防治关键技术研究 一般项目: 1.马克思社会发展理论与全球化 2.中国共产党关于文化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3.新形势下党的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 4.中国近现代农村建设研究 5.中国近现代中日关系研究 6.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研究 7.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研究 8.西方女性主义关怀伦理学研究 9.中国哲学中的生命伦理研究 10.语用道义逻辑研究 11.西方哲学流派或人物的研究 12.社区研究的空间转向 13.国际政治本体安全理论研究

14.当代中国海洋安全问题研究 15.西方公民身份理论研究 16.近代中国军阀政治研究 17.中国转型时期群体性事件的政治学研究 18. 欧美和平理论比较研究 19.基于全球价值链的中国垂直专业化分工及效应研究20.前近代湖北城乡关系问题研究 21.新贸易保护主义问题研究 22.低碳经济的理论研究 23.20世纪中国经济史学发展研究 24.“外部冲击”理论与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研究 25.金融危机下国际经济政策协调研究 26.生态文明理论研究 27.人力资本问题研究 28.国际垂直专业化分工与全球环境研究 29.科技创新、贸易转型与经济增长良性互动影响研究30.就业理论问题研究 31.经济失衡、转轨国家制度变迁与国际经济的新发展32.公众预期转变机制与宏观经济政策的时效性研究 33.全球区域经济一体化趋势下中国的战略选择发展研究34.地方财政问题研究 35.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研究 36.社会保障制度与财政政策研究 37.地方政府建设融资问题研究 38.预算政策研究 39.中央与地方政府激励相容的环境保护机制研究 40.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财政支持机制研究 41.财政支出效益研究 42.财产税问题研究 43.物业税改革研究 44.预约定价的应用研究 45.个人所得税国际比较研究 46.国际税收竞争对中国吸引外商直接投资(FDI)影响研究47.投资增长问题研究 48. 投资结构问题研究 49.投资区域配置问题研究 50.金融机构风险管理问题研究 51.金融机构一体化集成风险管理技术与系统

光伏建设企业《科研平台管理规定》

光伏建设企业《科研平台管理规定》 普通00管理程序MANAGEMENTPROCEDURE责任部门:技术经济研究中心相关信息:公司标准科研平台管理规定编码(Code): 版次(Rev.):1原编码(Ori.Code): 正文页数(TextPages):5附录页数(Appendices):1部门Dept姓名Name 签名Signature日期Date批准Approvedby编写Draftedby审核Checkedby审查Reviewedby审查Reviewedby审查Reviewedby下次升版时间(NextReviewDate)2021-06-03分发(Distribution)分发范围:各部门,各分公司会审范围:安全质保部、计划财务部原件存(Filing):GDAS系统 科研平台管理规定会审单会审部门Dept姓名Name签名Signature日期Date 审查Reviewedby审查Reviewedby审查Reviewedby审查Reviewedby审查Reviewedby审查Reviewedby审查Reviewedby审查Reviewedby审查Reviewedby 审查Reviewedby审查Reviewedby审查Reviewedby审查Reviewedby审查Reviewedby审查Reviewedby审查Reviewedby审查Reviewedby 科研平台管理规定文件修改跟踪页Revisions版次Rev.作者Drafter文件修改原因ReasonofRevision日期Date修改页Page1初次发布 目录1,目的2,适用范围3,上游和参考文件4,定义5,职责6,申请、验收与认定6.1原则与目标6.2申请6.3验收与认定6.4组织与运行6.5考核与评价6.6附则7,附件8,附录 序号文件类别文件编码文件名称1集团文件集团科技成果认定与报奖管理流程(第1版)2集团科技管理制度(第5版)、11.目的为了保证公司科研平台管理工作有序地开展,特制订本规定。 22.适用范围本文件适用于***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单位开展科研平台管理工作。 本文件涉及的科研平台主要包括太阳能公司承担的各级科研平台管理。 33.上游和参考文件44.定义科研平台:是指有关部门批准的以科研为目的的平台,包括但不限于研究中心、工程中心实验室等。 5.职责5.1总经理部(1)批准设立科研平台并提供人员、资金等相关资源保障;(2)针对科研平台建设、运行过程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3)负责组织申请集团级、省部级、国家级研究中心领导工作。 5.2科技委(1)提供科研平台及其承担项目的技术咨询服务;(2)审议科研平台工作规划、计划,对科研平台建设、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进行技术决策。 5.3技术经济研究中心科技管理分部(以下简称科技管理分部)(1)归口负责公司科研平台组织管理工作; (2)组织科研平台的申报、建设与验收;(3)组织科研平台规划与年度计划的制定;(4)组织科研平台承担科研项目的申报、执行与验收;(五)组织科研平台科研成果保护与转化;(5)组织科研平台制度体系的建设;(6)组织科研平台固定资产的管理;(7)组织科研平台考核与评价。 5.4计划财务部(1)负责审议科研平台建设投资及年度预算;(2)负责监督与审查科研平台经费预算执行。 5.5安全质保部负责监督科研平台安、质、环执行。 5.6科研平台承担部门公司根据需要在相关部门、单位设立科研平台,相关

曲阜师范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曲阜师范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校字〔2006〕72号 各院、系、所,校直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现将《曲阜师范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做好有关工作。 二○○六年六月九日 曲阜师范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推动我校科研工作的开展,充分调动广大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合理使用科研经费,提高我校的科研水平和管理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研经费指实际拨到我校财务处的科研经费,不包括合同中规定必须的代购设备费、过路费等。. 科研经费的来源有: 1、国际合作经费; 2、国家级科研项目经费; 3、省部级科研项目经费; 4、地(市)、厅(局)级科研项目经费: 5、企事业单位委托的横向课题经费; 6、科技成果转让经费; 7、其它渠道争取的项目经费。 第三条到校的科研经费必须专款专用,实行单独建账,年终结转,项目结束后决算核销的办法,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和审计。 第四条经费的使用要本着节约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的仪器设备等工作条件开展科学研究工作;使用科研经费要注意结合学科发展和实验室建设的需要,注意结合培养学科带头人和青年拔尖人才的需要,

以快出人才,多出成果,出好成果为目标。 第二章科研经费的使用范围 第五条科研经费的使用范围,仅限于科研课题研究工作直接需要的费用。主要开支范围包括: 1、科研业务费。计算、测试、分析费,调研和学术会议费,图书资料购置费,业务资料的打印、复印费,论文版面费及印刷费,学术刊物订阅费,学术著作出版费; 2、实验材料费。原材料、试剂、药品等消耗性物品购置费,实验用动植物购置、种植、养殖费,标本、样品采集加工费和包装运输费等; 3、仪器设备费。专用仪器设备的购置、运输、安装费,自制仪器设备的材料、配件和外协加工费,水电费,仪器折旧费; 4、科研协作费,劳务费(用于直接参加项目研究的研究生人员的劳务费用,不超过项目经费的15%); 、课题论证及科研成果的评议、验收、鉴定等所需费用; 5. 6、聘请校外专家来校举办各种形式的咨询、讲座所必需的费用; 7、必要的通讯费、差旅费及办公用品费; 8、科研管理费等。 第三章科研经费的分配比例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 电子科技大学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申请书 (2014版) 课题名称: 申报人:手机: 申报单位: 项目领域:具有科研潜质在校学生研究项目 项目类别:□创业培育□创业实践 起止年限:年月至年月

编写说明 一、课题建议书符合课题申报指南的要求,目标定位准确,指标明确、可考核; 二、课题任务明确,年度计划安排合理,应充分考虑技术等方面的可行性; 三、申请项目领域应在以下18个领域范围内: 1、行业电子技术与新概念;2、综合信息系统技术;3、信息传输与处理;4、信息探测与处理;5、信息对抗与安全;6、计算机技术与计算数学;7、信息材料及应用技术;8、电子元器件与应用技术; 9、电真空与高能微波;10、微电子技术;11、光学工程与光电子技术;12、电子测量与自动控制技术;13、电磁环境与隐身技术;14、机电一体化与先进制造;15、数字电视与广播多媒体技术;16、生命科学与人工智能;17、人文与管理科学;18、其它。 四、项目考核指标中应写明获得资助后拟申请的国家级项目类型;学生项目应写明目标竞赛或者论文目标。 五、课题申报书A4纸打印,一式三份,需要负责人签字并由申请单位填写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申报简表

申请书内容 一、立项的必要性 1、项目简介 2、国内外研究现状和趋势 3、项目的创新点和特色 二、项目研究目标和预期成果 1、总体目标 2、考核指标 3、预期成果 三、项目研究内容和技术路线 1、项目研究内容 2、拟采取与技术路线 3、年度安排 四、研究条件与基础 1、前期研究成果 2、主要研究条件和设备 3、团队及负责人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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