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代争议解决方法

替代争议解决方法
替代争议解决方法

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方式

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方式 一、 选择性争端解决方式(替代性,ADR) 1、 类型:(1)协商 (2)微型庭审 (3)早期中立评估 (4)争议解决小组 (5) 调解——联合调解 2、 特点:自主性 灵活性 便捷性 减少对抗性 保密性 二、 国际商事仲裁 1、 特点:自主性、灵活性、保密性 裁决的终局性 自愿、合意、自主选择仲裁方式 不公开 1958年,《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纽约公约) 2、 机构:(1)临时——争议裁决后自行解散 (2)常设——职能:制定仲裁规则,监督实施 提供行政管理与服务 程序灵活 快捷高效 费用低廉 保密安全 互利共赢 80、12、4《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调解规则》 88、1、1 《国际商会调解与仲裁规则》 02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国际商事调解示范法》

特点:规范性、便利性 我国主要机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委员会CIETAC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CMAC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 3、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 (1) 概念:指国际商事纠纷当事人达成的将其纠纷提交仲裁解决的契约。 争议发生前—主合同组成部分—非独立—仲裁条款 争议发生后——————独立的契约——仲裁协议书 (2 ) 内容:提交仲裁的意思表示 仲裁事项 仲裁机构 (3) 效力 ①仲裁协议效力问题在国际商事仲裁中的作用 管辖权 有效性及其能否得到承认与执行②确定仲裁协议效力应适用的法律 当事人意思自治 最密切联系原则,仲裁地 主合同的准据法可以适用仲裁条款效力确认的问题,但先应根据当 事人意思自治,仲裁地法…… ③有效仲裁协议的基本条件 当事人具有行为能力 意思表示真实 形式合法 内容合法

解决合同纠纷的四种方式

合同纠纷律师总结解决纠纷的四种方式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有四种: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其中,和解和调解并非解决合同争议必经的程序,即使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争议条款中 作了相应的规定,当事人也可不经协商和解或调解而直接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1、协商 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2、调解 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 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当事 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 3、仲裁 合同当事入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 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仲裁指双方当事人根据有效的仲裁协议,将纠纷提交给仲裁机构进行处理的一种争议解决方式。 仲裁协议一旦依法成立,当事人不得再就争议事项向法院提起诉讼。同诉讼相比,仲裁具有快速、便捷、高度保密、裁决便于执行、能够充分体现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有利于维持和发展争议 双方之间的商事关系等特点。 4、诉讼 选择仲裁还是诉讼解决合同争议是订立合同争议条款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如果合同中没有订 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除了上述一般特点之外,有些合同还具有其自愿的特点,如涉外合同纠纷,解决时可能会援引外 国法律、而不是中国相关的合同方面的法律。 诉讼是解决合同争议中使用得最多的纠纷解决方式。它是一种强制管辖,假若合同中没有有效的 仲裁条款,也没有另外达成有效的仲裁协议,即使合同中没有约定诉讼,当事人仍有权就该合同 争议向人民法院起诉。我国诉讼制度比较仲裁制度而言具有程序严格、公正、对当事人的诉权保 障全面、法官审判经验丰富等特点。

公司发生争议处理及解决办法

公司发生争议处理及解决办法 一、为了加强各部门责任和自主管理意识,降低沟通成本,及时解决问题,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二、公司各部门内部发生的争议及公司内部与外部单位因业务发生的争议。 1、、公司各部门内部发生的争议包括: ①、各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因业务产生的争议; ②、因工作拖拉、推诿扯皮造成工作延误发生的争议; ③、因各部门工作失误发生的争议; ④、在公司的制度、流程、规定贯彻执行中发生的争议; ⑤、因考核人与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发生的争议。 2、公司与外部业务单位发生的争议; ①由外部单位向公司投诉的问题; ②公司各部门与外部单位在业务往来中出现不同意见的争议。 三、公司内部发生争议解决办法; 1、对于公司各部门内部在日常管理中因业务产生的争议,应由发生业务的主管部门牵头对发生的问题进一步组织沟通讨论,提出最终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意见,提报上一级主管,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向共同上一级主管反馈解决;对于业务造成管理中的失误,由监察质检部负责调查核实,并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2、公司内部各部门因工作拖拉、推诿扯皮造成工作延误发生的争议,由业务的主控部门负责解决问题,解决不了的向上一级主

管反馈解决,监察质检部对争议进行调查核实,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3、因公司制度、流程、规定贯彻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发生争议部门提出争议的意见和建议,由监察质检部调查核实,并对制度、流程、规定进行完善,确保制度执行的畅通性和符合性;在紧急情况下,为不影响生产经营,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下,监察质检部可先行裁决解决方法,事后进行必要补充手续。 4、在日常监察、考核中发生的争议,被监察部门或被考核人提出异议,监察质检部负责对提出的异议进一步进行核实,并对结果进行更正,对确属故意或严重过失造成异议者应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四、公司与外部业务单位发生的投诉争议; 1、对于外部业务单位发生的投诉争议,由被投诉部门负责对投诉的问题进行沟通解决,监察质检部负责对投诉问题调查核实,如因内部管理问题引发,应对责任人进行调查处理; 2、公司各部门与外部单位在业务往来中出现不同意见的争议,由业务主控部门与监察质检部共同负责对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业务主控部门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并执行,监察质检部对管理失误进行调查处理。 五、以上争议中未提到的情况,以发生争议的主控业务部门为解决问题的部门,先组织对争议进行讨论,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避免延误工作。 7.0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合同条款争议处理条款

第四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3.违约一方或对合同争议承担主要责任的一方,应承担对方因仲裁或诉讼活动而产生的合理律师代理费、鉴定(检验)费和其他相关费用。加工合同书(5)[适用各方][法意范本]第二十五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3.违约一方或对合同争议承担主要责任的一方,应承担对方因仲裁或诉讼活动而产生的合理律师代理费、鉴定(检验)费和其他相关费用。检验鉴定合同[适用受托方(检测机构)][法意范本]第十四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3.违约一方或对合同争议承担主要责任的一方,应承担对方因仲裁或诉讼活动而产生的合理律师代理费.鉴定(检验)费和其他相关费用。民用工程承包合同书[适用发包人][行业合同]第十四条应当遵守的法规、规章等 对任何国家或州的法规、法令或其他法律,或者任何规章,或者任何地方的或其他正当组成的当局的细则关于工程的执行,和根据规定和章程或其财产或权利受到或可能受到工程的任何形式的影响的公众团体和公会要求给出的一切通知或支付的一切费用,承包方应当给出通知并支付费用。 承包方应当在各方面遵守如前所述的适用于工程的任何这种法规、法令和规章或者任何地方的或其他正当组成的当局的细则的规定,并且遵守这种如前所述的公众团体和公会的规定和规章,而且应当使发包方免受所有因违反任何这种法规、法令或法律、规章、细则的每一种惩罚和责任。 发包方将偿付或酌情考虑承包方应支付和已支付的与这种费用有关的一切费用。设立中外合资银行合同①[适用各方][实务合同]第五条适用法律 银行经批准成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本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银行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银行的业务活动和合法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银行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有关机构的管理和监督。设立中外合资银行合同②[适用各方][实务合同]第四条合资公司为中国的法人,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条例、规定并受其管辖和保护。浙江省产权交易合同[适用各方][官方文本]第十二条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适用和解释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抵押合同[适用抵押权人][实务合同]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法律适用与管辖 一本合同的一切纠纷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协商无效时,双方同意采用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合同争议解决方案.[工作范文]

合同争议解决方案. 篇一:合同中成本争议问题处理方案 合同中成本争议问题处理方案: 1)合同内容分为四大部分: (1)协议书(价款、工期等的约定) (2)合同条款:通用条款、专用条款 (3)合同条款附件(质量保证书、发票承诺函、劳务工资支付承诺、阳光合作协议等) (4)合同计价清单(构成合同总价的明细清单) 2)把工程服务费(指配合甲方服务费非总承包服务费)综合考虑在综合单价内如: (1)配合检查费:集团月度或季度检查、第三方检查、外部单位参观等(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及人员配合等)(2)配合营销费:如配合营销部对客户的开放日参观活动等(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及人员配合等) 3)工期约定指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按照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此条把法定节假日计入工期避免工期延误发生的天数计算争议) 4)合同中不但包括了甲供材料、甲限品牌材料,还包括了甲限品牌限价材料(指由乙方在甲方限定的品牌进行采购,并按照甲方限定的价格进行结算的材料)

5)工程指令/设计变更单是工程签证结算的唯一依据;工程联系单是指甲方、监理指出乙方在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缺陷或要求的文件,不作为结算依据(此条指出了甲方下发的各种文件的效力,避免了签证的随意性)6)乙方代表及乙方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指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检员、安检员)不得擅自更换,对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换的情况进行相应的违约条款,同时对甲方认为乙方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人员更换(此条约定有助于提高甲方对乙方的管理效率,避免由于乙方人员流动给甲方带来的管理困难)7)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工程指令执行、安全文明施工、成品保护、示范区或样板房的开放等),凡乙方原因未能完成或未能按质按期完成,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上述情况下,甲方有权另择施工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另加20%的管理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延长(此条约定乙方不但要承担甲方另行委托的全部费用还要承担甲方另行委托额外增加的另行委托全部费用的20%的另行委托管理费) 8)由于乙方造价工程师不到位等原因造成对审工作不能按时完影响进度款的支付由乙方自 行负责。(此条约定适用于模拟清单及费率合同在施工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讲解与例题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讲解与例题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一般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例题:国际工程承包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一般包括( )。A.协商B.调解 C.索赔D.仲裁 E.诉讼答案:ABDE。在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纠纷中,尤其是涉及较大项目的建筑施工纠纷,往往并不适于用诉讼的方式解决。在大型建筑工程中,当事人普遍不愿意将纠纷提交诉讼,而是倾向于通过在合同中规定的ADR(AlternativeDispute Resolution——非诉讼纠纷解决程序)解决纠纷。例题:大型建筑工程的当事人普遍不愿意将纠纷提交( )。A.协商B.调解C.非诉讼纠纷解决程序D.诉讼答案:D。例题:在大型国际建筑工程中,当事人倾向于用( )的方式解决纠纷。A.协商B.调解C.非诉讼纠纷解决程序D.诉讼答案:C。国际工程承包合同争议解决常用的ADR方式有以下几种。(1)仲裁由于诉讼在解决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方面存在明显的缺陷,大型建筑工程的纠纷很少采用诉讼方式解决。大型的建筑工程,特别是国际贷款项目,常常在合同中要求将纠纷提交有关国际仲裁机构,仲裁已经广泛运用于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纠纷中。(2)FIDIC合同条件下的工程师准仲裁FIDIC合同中工程师所具有的“准仲裁”的职能,他不仅是发包人的代理人,负责项目的施工监理,同时也在发包人和承包人发生纠纷时充当准仲裁员的角色。FIDIC 合同条件(纠纷的解决)规定的程序分为四个步骤:记录纠纷、工程师准仲裁、友好协商和正式仲裁。例题:FIDIC合同条件下充当准仲裁员角色的是( )。A.发包人B.承包人C.工程师D.仲裁员答案:C。(3)DRB(DisputeReviewBoard—纠纷审议委员会)方式1)DRB的选任与工作程序●DRB成员的选任和报酬。DRB的委员必须是由在工程施工、法律和合同文件解释方面具有经验的专家组成,而且除了担任本工程的DRB委员外,每位委员与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不得有任何经济利益关系,并且在三年内未被发包人或承包人聘用过。支付给DRB委员的费用包括聘请费和酬金两部分。例题:纠纷审议委员会的委员必须是在( )方面具有经验的专家组成。A.工程施工B.法律 C.工程经济D.合同文件解释E.工程技术答案:ABD。例题:支付给纠纷审议委员会委员的费用包括( )。A.聘请费B.工资 C.酬金D.奖金E.超时工资答案:AC。●工作程序。现场

解决劳务纠纷的合同内方法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解决劳务纠纷的合同内方法 篇一:劳务纠纷参考资料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 一.主体不同 劳务合同的主体可以双方都是单位,也可以双方都是自然人,还可以一方是单位,另一方的自然人;而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确定的,只能是接受劳动的一方为单位,提供劳动的一方是自然人。劳务合同提供劳动一方主体的多样性与劳动合同提供劳动一方主体的多样性与劳动合同提供劳动一方只能是自然人有重大区别。 二.双方当事人关系不同 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劳动关系确立后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须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双方之间具有领导与被领导、支配与被支配的隶属关系;劳务合同的一方无须成为另一方成员即可为需方提供劳动,双方之间的地位自始至终是平等的。 三.承担劳动风险责任的主体不同

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由于在劳动关系确立后具有隶 属关系,劳动者必须服从用人单位的组织、支配,因此在提供劳动过程中的风险责任须有用人单位承担;劳务合同提供劳动的一方有权自行支配劳动,因此劳动风险责任自行承担。 四.法律干预程度不同 因劳动合同支付的劳动报酬称为工资,具有按劳分配性质,工资除当事人自行约定数额外,其他如最低工资、工资支付方式等都要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劳务合同支付的劳动报酬称为劳务费,主要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价格及支付方式等,国际法律不过分干涉。 五.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方式不同 劳务合同属于民事合同的一种,受民法及合同法调整,故因劳务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人民法院审理;而劳动合同纠纷属于劳动法调整,要求采用仲裁前置程序。 员工因无故旷工解决劳务时应注意的事项方法/步骤 一.先跟本人联系上,看是什么原因旷工,这是公司人 性化的体现之一,因为如果是一些特殊的情况,也可能确实无法请假,所以要想留住人才,也让其他人没什么证明和凭证可以抓,建议一定要及时地沟通,在沟通的时候,最好还保留通话记录等证据。 二.跟劳动者沟通一下,看劳动者是否还愿意留在单位,在沟通的时候,最重要的是了解劳动者的心理状态,是想继

7.1争议解决方式及相关制度作业及答案

作业 7.1争议解决方式及相关制度 八年级(1)班同学菲菲的爸爸与合伙人蔡某合作开办房产开发公司,后来,菲菲的爸爸与蔡某发生债务纠纷,菲菲的爸爸要与蔡某打官司。据此回答1~2题。 1. 菲菲应该告诉爸爸打官司要去( ) A. 派出所 B. 人民法院 C. 人民检察院 D. 人民政府 2. 菲菲的爸爸与蔡某的诉讼属于( ) A. 刑事诉讼 B. 民事诉讼 C. 行政诉讼 D. 经济诉讼 3. 维护我们合法权益最正规、最权威、最有效的手段是( ) A. 非诉讼手段 B. 调解 C. 诉讼 D. 仲裁 4. 某地政府违规征用农民土地,农民没有采用阻拦、上访等简单方式,而是聘请律师将该地方政府告上法庭。这些农民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时采用的维权方式是( ) A. 热线电话 B. 电子政务 C. 行政诉讼 D. 行政裁决 5. 新修订的《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明确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应引导、帮助经营者建立方便快捷的消费投诉处理机制,鼓励其与消费者采用协商和解的方式解决消费争议。因为协商这种维护权益的方式( ) ①快速、简便 ②在当事人自愿、互谅的基础上进行 ③由当事人通过直接对话解决 ④要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 A. ①③④ B. ②③④ C. ①②④ D. ①②③

6. 王某在手机专卖店买的手机不到一星期就出现了故障,他向店家提出维修要求,但手机专卖店对王某不予理会,于是王某将手机专卖店的店主告上法庭。王某采用的维权手段依次是( ) A. 行政诉讼、民事诉讼 B. 协商、民事诉讼 C. 行政诉讼、刑事诉讼 D. 仲裁、行政诉讼 7. 刘某是某企业工人,一日因工作与同事宁某发生纠纷并动起手来,被其他人劝止。次日,公安局根据宁某举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以刘某殴打宁某,将宁某打成轻伤为由,作出对其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刘某认为打架是由宁某先挑起来的,且自己也被打伤,这些均有证人和自己的医疗记录为证。刘某对公安局的处罚不服,随后向市公安局申请( ) A. 调解 B. 仲裁 C. 行政复议 D. 起诉 8. 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维权的方式有( ) ①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②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③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④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A. ①②③④ B. ②③④ C. ①②④ D. ①③④ 9. 关于诉讼,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分为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 ②俗称“打官司” ③是维护我们合法权益最正规、最权威、最有效的手段 ④是维护我们合法权益的唯一途径 A. ①②③ B. ①②④ C. ①③④ D. ②③④ 10. 小强的父母从事个体经营,因不满某工商管理人员的粗暴执法,向工商管理部门进行了投诉。这种维权的手段是( ) A. 非诉讼手段 B. 民事诉讼 C. 刑事诉讼 D. 行政诉讼

争议解决方式的仲裁

争议解决方式的仲裁 合法的民事争议解决方式包括调解、和解、诉讼和仲裁。当事人可自主协商,也可以寻求信赖的第三方居间调停,调解或者和解的方式值得提倡,当事方基于自愿原则达成合意,方便纠纷的彻底解决,消除后患,且这种方式较诉讼或者仲裁节省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若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较之仲裁更被公众所熟知,本文主要通过对比分析等方式着重阐释仲裁这种纠纷解决方式。 (一)仲裁定义及特性 仲裁是指发生争议的当事人依据有效的仲裁协议,将争议提交至仲裁委员会裁决的争议解决制度和方式。其最本质的特性为民间性,此外还衍生出其他特性,例如独立于国家司法、行政机关,程序便捷,方式灵活,争议解决成本较低等。 (二)启动仲裁程序的前提 要想启动仲裁程序需具备两个要素,即所要解决的纠纷属于仲裁裁决的范围,合法、有效的仲裁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下简称《仲裁法》)第二、三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仲裁。值得注意的是,劳动争议

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也可以仲裁,但其不受《仲裁法》调整,而是分别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此文不再论述。 《仲裁法》第十六条规定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二)仲裁事项;(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第十八条规定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名称不准确,但能够确定具体的仲裁机构的,应当认定选定了仲裁机构。 仲裁程序的启动具有被动性,即当事人必须具有仲裁的意思表示,约定仲裁事项,达成仲裁协议。合法有效的仲裁协议是仲裁程序启动的先决条件,其与诉讼不同,诉讼中只要当事人诉求合法,法院就会受理。仲裁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有效的仲裁协议具有排除诉讼管辖的效力。 在日常的商务合同文本制作过程中,有时会出现仲裁机构名称不准确的现象,例如误将“大连仲裁委员会”写成“大连市仲裁委员会”,依据《仲裁法》规定,该仲裁协议可能无效。但依据司法解释,即使仲裁委员会名称不准确,不影响其机构选择与判定,甚至没有约定仲

论谈判解决领土争端

论谈判解决领土争端 中日钓鱼岛争端持续发酵,已延续数月之久,就目前情形来看,日本政府不“承认争议”,也不“纠正错误”,而中国政府也不再打口水仗,而是采取海监船在钓鱼岛海域“常态巡航”的具体方式,以“宣示主权”,事态似乎趋于平缓。在中日各自国内,主张对对方强硬,甚至“不惜一战”以捍卫主权的声音是主流;当然,双方国内也存在“和”派。在中国,尤以吴建民,茅以轼之流为“和”派代表。 按吴建民,茅以轼之流的观点,当今世界以武力解决国际争端的方式已经过时,世界已进入和平谈判解决领土、资源等热点问题争端的时代。武力解决国际争端真的已经过时了吗?谈判真的就是目前解决国际热点问题的主流甚至是灵丹妙药吗? 翻开近几十年的世界史,我们不难发现,很多国际热点问题都是通过战争而不是和平谈判解决的,在国外,有英阿马岛战争、两伊战争,海湾战争,伊拉克战争,阿富汗战争,科索沃战争,还有最近的利比亚战争和叙利亚战争。在国内,最近的一场战争是中越战争和八八年南沙海战。请问,上述这些战争有哪些是通过谈判“谈”下来的?就拿第一次海湾战争来说吧,伊拉克出兵侵占科威特,当时的国际社会反复斡旋,联合国苦口婆心,以美国为首的多国部队更是大兵压境,试图劝伊拉克“纠正错误,放弃侵占”,回到“谈判”解决伊科问题的轨道上来,结果有用吗?人家萨达姆根本不予理睬,故此老布什才兵发海湾,一举把伊拉克军队逐出科威特。 反观几起“谈判”解决国际争端的事例,六二年我武力驱逐印度对我藏南领土的侵占后,随即撤军,将藏南领土又拱手让于印方,此缘于当时我国政府秉持所谓第三世界领土争端须和平解决为原则。于是,从1981年开始,一场漫长的马拉松式的“谈判”开始了,直到现在,中印两国围绕边界问题进行了数十轮多机制、多级别的谈判。谈判的结果,印度不仅于1986年12月 8日通过法案,将其非法占领的我藏南地区升格为“阿鲁纳恰尔邦”,而且还在我藏南境内陈兵十数万…,这就是领土问题谈判的结果。再来看看朝鲜核问题,为了和平解决朝鲜核问题,中国牵头推出了一个著名的“六方会谈”,由韩国、中国、美国、俄罗斯和日本等强国参与的与朝鲜的一系列会谈于2003年8月27日开始,到2007年9月30日为止,整整四年多的时间,试图解决朝鲜核问题,实现朝鲜半岛无核化,六轮会谈下来,不仅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反而使朝鲜不畏强势,于2006年10月宣布成功地进行了核试验,跻身核国家俱乐部,给六方会谈与会的其它五个强国一记狠狠的耳光。这就是“六方会谈”的结果,致使接下来的美国奥巴马政府根本就认为“六方会谈”毫无意义,不要也罢。可以说,如果不是中国“罩”着朝鲜,纵有N个朝鲜政权也灭亡了,还能轮到朝鲜一边大搞核武,一边又在“六方会谈”桌上大谈特谈什么朝鲜半岛无核化吗? 此外,还有中国东海问题,南海问题以及伊朗核问题…等等,又有哪一宗国际争端通过谈判解决了?也许,有人会说,黑瞎子岛不是通过谈判解决的吗?确实,黑瞎子岛通过中俄双方的谈判最终得以解决,但解决该岛的性质与谈判解决领土争端是不同的,其一,黑瞎子岛是民国时期苏联侵占的中国领土,这在俄国也是承认的。其二,清楚黑瞎子岛历史的两国公民并不多,直到两国就黑瞎子岛划界后,还有许多人不了解黑瞎子岛的历史。其三,中俄作为两个世界大国,有着许多相同的战略利益和地缘政治利益,两国为该地区地图上的区区一个“点”而大动干戈显然不明智,也伤不起。其四,较之清朝时期俄国侵占的中国一百五十余

国外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的发展对我国的启示

国外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的发展对我国的启示 摘要:随着中国改革和发展的不断深入,人们的思想观念、价值观念和相互之间的利益关系发生了很大变化,各种矛盾凸显,并且日趋复杂,这就要求我们急需建立健全新的多层次的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来化解和处理。因此本文考察了国外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ADR)发展的成功经验,阐述了国外ADR机制的发展对我国构建多元化纠纷调解机制的几点有益启示,希望能对建立和健全我国新时期的多元化纠纷调解机制有所帮助。 关键词: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启示 一、国外ADR发展的简况 现代性ADR制度是对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的简称,这一概念源于美国,原来是指本世纪逐步发展起来的各种诉讼外纠纷解决方式,现已引申为对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着的、民事诉讼制度以外的非诉讼纠纷解决程序或机制的总称。目前,世界各国都存在形式不同的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同时也显现着各自的特点和不同的发展格局,具有代表性的当属美、英、日三国。 (一)美国的ADR 美国是当代ADR最积极的推动者。美国由于诉讼费用昂贵和诉讼迟延,实际上很大一部分纠纷都是以和解的方式解决的。美国的ADR主要分为两类: 1.附设在法院的ADR ADR原来指民间解决纠纷的方法,与在法院进行的诉讼无关。但是近几年来美国一些州法院在法院内附设仲裁和调停等第三人解决纠纷的制度,实际上是把ADR作为诉讼程序中的一环,这种ADR叫附设在法院的ADR或司法ADR。美国司法ADR的种类最为丰富,其他国家的ADR大多是引进和借鉴美国的做法。 除了上述法院附设ADR程序外,美国民事诉讼中的和解程序,也是促进当事人以非判决方式解决纠纷的重要手段,其中和解会议是在法官主持下促进当事人和解的一种形式。和解会议一般在法官办公室举行,主持和解的法官通常不是该案的主审法官,有时法院设立专门调解法官主持和解会议,或由聘请的退休法官或律师主持。这些程序与各种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相互结合,使得在美国只有不到5%的起诉案件真正达到审判程序,以至于从量上而言,非诉讼方式成为“正常情况”,而诉讼反而成了“替代性”的纠纷解决手段。 2.民间的ADR 美国民间的ADR主要有仲裁和调停两种。仲裁是双方当事人以仲裁协议委托美国全国性的民间仲裁组织——即美国仲裁协会解决纠纷的民间ADR。调停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有哪些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有哪些 一是用协商的方式.自行解决,这是最好的方式;二是用调解的方式,由有关部门帮助解决;三是用仲裁的方式由仲裁机关解决;四是用诉讼的方式,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寻求纠纷的解决。 【为你推荐】解除劳动合同不安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定金能退吗效力待定合同转租合同合同法 遇到争议就要及时的去解决,而对于不同类型的争议,它的解决方式也是不同的。那么,在实践中,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有哪些?选择哪种方式来处理合同争议,当事人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下面,小编就来为你介绍一下相关内容。 一、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有哪些 当事人之间因合同而发生纠纷,有四种解决方式: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 和解是指当事人之间自行协商解决因合同发生的争议。调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协调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使双方当事人在

自愿的原则下解决争议的方式。和解与调解是双方当事人自己解决争议的方式,它可以在诉讼外进行,也可以在诉讼中的某个阶段进行,它的优点是方便、快捷、省时、省力,又不伤双方当事人的和气,缺点是和解与调解的结果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任意一方不自愿执行则归于失败。 仲裁是指争议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他们之间的争议提交给双方所同意的第三者进行裁决,当事人双方有义务执行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仲裁是解决民事经济纠纷的重要方式之一。 民事诉讼就其本质而言,是国家强制解决民事纠纷的一种方式,是权利主体凭借国家力量维护其民事权益的司法程序。《民事诉讼法》第24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5条的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约定管辖法院,可以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二、怎么仲裁解决合同争议 用仲裁的方法解决合同争议是常用的一种方式。 当事人采用仲裁的方式解决合同争议的,应注意以下问题:

国家间的领土争端的处理方法

国家间的领土争端的处理方法 国际法院裁决领土争端首重条约 条约必须遵守原则是国际法院裁决领土争端的第一原则 条约必须遵守原则是解决领土争端必须遵守的首要原则,国际条约是解决国际领土争端的首要依据。几乎所有的领土争端都涉及不同时期、具有不同法律地位的条约。若能确定在当事方之间存在解决领土问题的有效的国际条约,条约用语的含义一经确定。即使依据的是被现代革命者斥之为“殖民时代的不平等条约”,只要缔约两造俱在,按条约必须遵守原则,法院即可据此裁决争端。 1994 年国际法院对利比亚和乍得领土争端的裁决表明已有明确划界条约就不须考虑其他 1990 年,利比亚和乍得分别向国际法院起诉,将奥祖地带的主权争端提交给国际法院。利比亚主张在利比亚和乍得之间的莫西西部不存在边界。乍得则主张边界已确定。 对于利比亚和乍得之间是否存在边界的问题,法院发现 1955 年利比亚和法国(乍得原是法国的殖民地)间的划界条约第三条规定,缔约双方承认其边界是由一些国际文件规定的,在该条约附件一中提到“缔约双方承认:突尼斯、阿尔及利亚、法属西非和法属赤道非洲的领土为一方,利比亚领土为另一方,双方的边界源自利比亚联合王国成立时有效的国际文件”并列出了这些国际文件的名称。

法院认为应按照国际习惯法和《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 31 条去解释1955年条约,即条约应就其用语按照上下文并参照其目的和宗旨所具有的通常意义,并且嗣后在条约适用方面情况各当事国对条约解释之协定之任何惯例也必须和条约的上下文一同考虑。法院进一步确认当事双方嗣后并无新的领土安排后,认为双方在诉讼中提出的其他问题都无需考虑,因为如果以善意理解其条款,1995 年条约已划定了利比亚和乍得之间全部边界,并且条约的全部条款都表明利比亚明显知道边界被设定。所以1994 年国际法院裁定此案乍得胜诉,有争议的地区属于乍得。 2002年国际法院对印尼与马来西亚两小岛的争端裁决表明划界条约不能无限解读 确定争端地区是否存在有效处臵的国际条约是一件基础性的工作。在2002 年作出判决的“印度尼西亚与马来西亚关于利吉丹岛和西巴丹岛的主权归属诉讼”中,印尼的主张主要依据1891年6月20日为“确定婆罗洲上荷兰领地与英国保护国之间的边界”而缔结的《专约》第四条:“从东海岸上北纬四度十分点,边界线继续沿该纬度向东,穿越塞巴蒂克岛:该岛位于北纬四度十分以北的部分无保留地属于英国北婆罗洲公司,以南的部分属于荷兰”来声称这两个岛屿属于印尼。 国际法院在参考上下文、条约的目的和宗旨后,得出结论认为,条约只确定了双方至塞巴蒂克岛最东端的边界,并未确定进一步向东延伸的分界线,所以已存在的划界条约并未包括更在塞巴蒂克岛以东的利吉丹岛和西巴丹岛。法院还认为,起草条约的准备资料和当事双方嗣后的行为确认了此结论。鉴于印度尼西亚

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争议的解决

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争议的解决 《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争议的解决》是合同范本网施工合同栏目为您精心准备的,更多精彩内容请收藏本站(ctrl+D即可)! 19 争议的解决 19.1和解 双方当事人可以就工程争议自行和解。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并遵照执行。

19.2调解 双方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请求第三方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并遵照执行。 19.3 提请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19.3.1 任命争议评审小组

双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将争议提请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如果当事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不采用争议评审机制的,以下条款将不适用。 提请争议评审小组决定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按照本合同附件提供的格式各自选定一名争议评审小组成员,并共同选定第三名成员,第三名成员为争议评审小组的首席成员,成员需具有合同管理和工程实践经验。

19.3.2 获得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双方产生争议,应首先由申请方向争议评审小组提交一份详细的申请报告,写明争议的事实及相关情况、提交争议评审小组作出决定的事项、申请方对争议处理的建议和意见等,并附必要的文件、图纸和证明材料,申请方还应将上述报告的副本同时提交给被申请方和监理人。 被申请方在收到申请方申请报告副本后的28天内,向争议评审小组提交一份答辩报告,并附证明材料,被申请方应将答辩报告的副本同时提交给申请方和监理人。不提交答辩报告,不影响争议处理程序的进行。

争议评审小组应当自被申请方答辩期满后14日内,邀请双方代表和有关人员举行会议,调查争议细节,必要时争议评审小组可要求双方进一步提供补充材料。 在会议结束后的14天内,争议评审小组应作出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在争议处理期间,争议双方暂按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执行。 19.3.3 未能遵守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如何应对与周边国家的领土纷争

1.目前我国与日本、韩国、菲律宾、越南、印度等国在领土问题上存在争议,请从“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下攻城”的角度,结合我国的国际环境、上述国家的军事实力,如何应对与上述国家的领土争议? 领土是国家赖以生存的基础,是国家构成的必备要素之一。领土主权是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国领土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侵犯.而边界作为确定领土范围的界限、显示国家领土主权的象征也是不容侵犯的。领土边界争端向来是人类战争与冲突缘起的根源,也是世界上最普遍、最复杂、最难以解决的争端之一。纵观人类的发展史,从早期殖民主义的开疆拓土到帝国主义的蚕食瓜分,再到民族国家的独立兴起,无不伴随着领土争端与边界纠纷.这些问题的存在成为了困扰世界和平与发展的重大国际议题。作为世界陆地海洋大国之一,复杂的地缘战略环境也使得中国面临着极其严峻的领土争端问题,能否顺利处理领土争端这些历史遗留问题对中国未来的发展是一种潜在的历史压力,它不仅极易招致国际社会对中国崛起的敌视和防范,也是对中华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的极大考验,更给整个民族的心态和中国外交带来严峻的挑战. 就国际环境而言,解决领土争端问题主要有三种途径,即和平解决、武力收复和共同开发。而针对我国的实际情况,现阶段最好的方式是和平解决。和平解决边界与领土争端问题需要政治勇气和外交智慧.和平解决的思维路径和实践是实践边界与领土争端从零和博弈向互利博弈共赢转变的途径的方法。照顾历史、考虑现实、平等协商、

互谅互让是中国解决边界问题时遵循的基本原则。在我看来,中国之所以选择“和平”方式主要基于以下几点原因:首先,中华民族五千年的历史文化积淀使得中国人民深受传统儒家思想的熏陶,“仁”作为儒家学说的核心内容提倡人与人要互助、友爱、同情 不论是“和谐社会”的提出还是“和平”解决争端都体现了中华传统的“仁爱”文化。其次,中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需要一个安定和平的环境来实施“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指导思想,盲目的发动战争不利于中国的长期发展和软实力的提高。近年来,许多与中国存在领土争端问题的国家在某些大国的挑唆和支持下不断引起两国争端,提出所谓的“中国威胁论”扰乱国际秩序,就是希望通过激怒中国民众来迫使中国政府采取武力措施,从而实现其阻碍中国发展的目的.但中国政府对帝国主义的真面目有清醒地认识,始终以“强烈反对”、“严正交涉”、“表示抗议”、“严重关注”等态度应对,不掉入对手精心设计的圈套。也许会有人认为中国政府的态度显得过于软弱.但事实上,中国的态度不仅清晰表明了国家立场,打击了帝国主义的如意算盘,同时也在国际上树立了良好的大国形象,有利于我国国际影响力和号召力的提高。再次,对于武力解决领土争端问题,我们没有必然的把握可以将“战果”控制在“局部之内”,毕竟我们中国不是“神”,人为的政治环境和军事环境以及经济环境都在“瞬息万变”。此外,与中国存在领土争端的都是“周边国家”,所谓“低头不见抬头见”,一旦使用武力不可避免会面临领土争端之外的“报复”.而战争必然会伴随伤亡,这是党和人民所不乐见的。最后,中国宪法有所规定,只有在宪法范围内才能“实施战争”.中国始终采取“防御政策”,不会首先动

商标合同争议解决条款1031

商标转让合同 编号: 商标使用许可人(甲方): 商标使用被许可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双方遵循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授权范围 一、甲方将已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注册登记的第______类商标(注册号:______)许可乙方使用在其门市和生产的______产品包装上。 二、商标标识:(另附页) 三、许可使用的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如需延长使用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续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四、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的地域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五、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的形式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区域()行业内普通许可使用。合同存续期间,不在______行业同类产品上,授权其他生产厂家使用甲方的第_______类商标。六、许可乙方在产品包装、企业牌匾、宣传资料上使用的说明文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权利和义务 七、乙方向甲方交纳_____万元人民币作为商标、冠名使用费。 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乙方必须保证在其生产的商品上,使用甲方注册商标的产品,要符合国家有关该产品卫生、质量、计量、环保、包装、行业标准及法定说明文字的要求。 九、乙方不得任意改变甲方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不得超越许可的产品范围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 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乙方必须在使用甲方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乙方的企业名称和产地。 十一、甲、乙方应在商标许可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就是否继续授权使用商标进行协商,到期继续使用重新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续费备案,不续签合同则自行终止。 十二、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在其门市和产品上使用甲方的授权商标、标识,以及冠用 _______________连锁店为内容的文字,以及在本合同第6项中许可乙方在其产品包装,企业牌匾、宣传材料中所规定的文字,否则甲方有权依法追究其侵权责任。. 十三、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有权利监督乙方产品质量,乙方有责任将包装设计文稿交给甲方审核备案,以免出现与法律相违背的情况。 十四、甲方对乙方的商标使用许可授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仅为提高乙方知名度、扩大市场占有率所进行的企业形象和产品形象策划和包装。是在法律许可下的合法授权并受到法律保护。同时应当强调,双方都是独立法人,各自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

和谐语境下构建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的设想 作者:申遇友发布时间:2007-12-17 10:22:40 一、引言 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又称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英文名称为ADR,即“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的缩写。指的是20世纪60年代以来欧美法院逐步发展起来的各种诉讼外纠纷解决方式的总称。ADR对于消除诉讼迟延,提高诉讼效率,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节约国家有限的司法资源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目前,我国法院内部的纠纷解决机制尚属比较单一的纠纷解决模式,大多数法院的案件以判决结案为主。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经济贸易复杂性的加深,我国的民商事纠纷日益繁多和复杂,国内法院同样也面临着诉讼案件过多的压力,不断积压的案件导致了诉讼效率的低下。在这样一种形势下,单一的纠纷解决模式一方面难以满足当事人程序选择追求多样化的需求,另一方面难以有效化解法院日益增多的积案。在和谐社会的语境下,构筑我国法院的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愈显重要。 二、替代性纠纷解决机机制的比较法考察 (1)美国 美国是当代司法ADR最为发达的国家,1990年美国的《民事司法改革法》对改革民事司法程序和推广ADR做出了明确的规定。1998年10月克林顿总统签署了《ADR法》,并授权联邦地区法院制定具体规则,进一步推动了ADR的应用。目前美国的许多州都制定了ADR法。其特点是: 其一,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有机结合。美国在经历了七、八十年代“诉讼爆炸”、积案如山的巨大压力之后,法院清醒的认识到必须寻找其他纠纷解决方式来分担诉讼的压力,实现纠纷的分流。于是将仲裁、调解等非诉讼方式与法院诉讼相结合,增强了法院对案件的宏观调控能力,还创设了“法院附设仲裁”、“调解—诉讼”、“早期的中立评估”、“小型审判”、“和解会议”和“聘请法官”等新颖多样又各具特色的纠纷解决程序。①这些程序并非相互孤立,通常都是根据个案在法院的指导下穿插灵活运用。 其二,调解制度的灵活运用。法院附设调解是美国司法ADR的主要形式之一。美国调解的大量使用主要有两个重要原因,第一,在设立了“法院强制调解”制度的法院,法官

合同纠纷最有效的处理

合同纠纷最有效的处理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合同一般是由两方一起协定的,但往往都会因协定的不清楚从而导致纠纷。发生纠纷第一时间应该去解决。下面就让为大家带来的最有效的处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合同纠纷最有效的处理 (一)协商 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合同纠纷,是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合同的约定,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以达成和解协议,自行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之后.在履行过程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容易产生纠纷,有了纠纷怎么办?应当从有利于维护团结、有利于的角度出发,怀着互让、互谅的态度,

争取在较短的时间内,通过协商求得纠纷的解决。对于合同纠纷,尽管可以用、诉讼等方法解决。但由于这样解决不仅费时、费力、费钱财,而且也不利于团结,不利于以后的合作与往来。用协商的方式解决,程序简便.及时迅速,有利于减轻仲裁和机关的压力,节省仲裁、,有效地防止经济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同时也有利于增强纠纷当事人之间的友谊,有利于贡固和加强双方的协作关系,扩大往来,推动经济的发展。由于这种处理方法好,在涉外经济合同纠纷的处理中,也相当盛行。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自行协商解决纠纷.应当遵守以下原则:一是平等自愿原则.不允许任何一方以行政命令手段,强迫对方进行协商,更不能以断绝供应、终止协作等手段相威胁,迫使对方达成只有对方尽义务,没有自己负责任的霸王协议 .二是合法原则。即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其内容要符合法律和政策规定 (二)调解 合同纠纷的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者(即调解的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由第三者对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明劝导,促使他们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调解有以下三个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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