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新编整理《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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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新编整理《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Codeforconstructionandacceptanceofelectricdeviceof

craneelectricalequipmentinstallationengineering

GB50256—96

1总则

为保证起重机电气装置的施工安装质量,促进施工安装技术的进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额定电压以下新安装的各式起重机、电动葫芦的电气装置和3kV及以下滑接线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起重机电气装置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及产品技术文件进行施工。

起重机电气设备的运输、保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当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产品的要求。

采用的设备及器材,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设备应有铭牌。

设备及器材到达现场后,应作下列验收检查:

包装完整,密封件密封应良好。

开箱检查清点,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附件、备件应齐全。

产品的技术文件应齐全。

外观检查应无损坏、变形、锈蚀。

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和现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及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与起重机电气装置安装有关的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与起重机电气装置安装有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建筑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范围中的有关规定。当设备及设计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其要求。

设备安装前,建筑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

(1)起重机上部的顶棚不应渗水;

(2)混凝土梁上预留的滑接线支架安装孔和悬吊式软电缆终端拉紧装置的预埋件、预留孔位置应正确,孔洞无堵塞,预埋件应牢固;

(3)安装滑接线的混凝土梁,应完成粉刷工作。

起重机电气装置的构架、钢管、滑接线支架等非带电金属部分,均应涂防腐漆或镀锌。

设备安装用的紧固件,除地脚螺栓外,应采用镀锌制品。

起重机非带电金属部分的接地,应符合下列要求:

装有接地滑接器时,滑接器与轨道或接地滑接线,应可靠接触。

司机室与起重机本体用螺栓连接时,应进行电气跨接;其跨接点不应少于两处。跨接宜采用多股软铜线,其截面面积不得小于16mm2,两端压接接线端子应采用镀锌螺栓固定;当采用圆钢或扁钢进行跨接时,圆钢直径不得小于12mm,扁钢截面的宽度和厚度不得小于40mm×4mm。

起重机的每条轨道,应设两点接地。在轨道端之间的接头处,宜作电气跨接;接地电阻应小于4Ω。

起重机电气装置的施工及验收,除按本规范的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滑接线和滑接器

滑接线的布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滑接线距离地面的高度,不得低于;在有汽车通过部分滑接线距离地面的高度,不得低于6m。

滑接线与设备和氧气管道的距离,不得小于;与易燃气体、液体管道的距离,不得小于3m;与一般管道的距离,不得小于1m。

裸露式滑接线应与司机室同侧安装;当工作人员上下有碰触滑接线危险时,必须设有遮拦保护。

滑接线的支架及其绝缘子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支架不得在建筑物伸缩缝和轨道梁结合处安装。

支架安装应平正牢固,并应在同一水平面或垂直面上。

绝缘子、绝缘套管不得有机械损伤及缺陷;表面应清洁;绝缘性能应良好;在绝缘子与支架和滑接线的钢固定件之间,应加设红钢纸垫片。

安装于室外或潮湿场所的滑接线绝缘子、绝缘套管,应采用户外式。

绝缘子两端的固定螺栓,宜采用高标号水泥砂浆灌注,并应能承受滑接线的拉力。

滑接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接触面应平正无锈蚀,导电应良好。

额定电压为以下的滑接线,其相邻导电部分和导电部分对接地部分之间的净距不得小于30mm;户内3kV 滑接线其相间和对地的净距不得小于100mm;当不能满足以上要求时,滑接线应采取绝缘隔离措施。

起重机在终端位置时,滑接器与滑接线末端的距离不应小于200mm;固定装设的型钢滑接线,其终端支架与滑接线末端的距离不应大于800mm。

型钢滑接线所采用的材料,应进行平直处理,其中心偏差不宜大于长度的1/1000,且不得大于10mm。

滑接线安装后应平直;滑接线之间的距离应一致,其中心线应与起重机轨道的实际中心线保持平行,其偏差应小于10mm;滑接线之间的水平偏差或垂直偏差,应小于10mm。

型钢滑接线长度超过50m或跨越建筑物伸缩缝时,应装设伸缩补偿装置。

辅助导线宜沿滑接线敷设,且应与滑接线进行可靠的连接;其连接点之间的间距不应大于12m。

型钢滑接线在支架上应能伸缩,并宜在中间支架上固定。

型钢滑接线除接触面外,表面应涂以红色的油漆或相色漆。

滑接线伸缩补偿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伸缩补偿装置应安装在与建筑物伸缩缝距离最近的支架上。

在伸缩补偿装置处,滑接线应留有10~20mm的间隙,间隙两侧的滑接线端头应加工圆滑,接触面应安装在同一水平面上,其两端间高差不应大于1mm。

伸缩补偿装置间隙的两侧,均应有滑接线支持点,支持点与间隙之间的距离,不宜大于150mm。

间隙两侧的滑接线,应采用软导线跨越,跨越线应留有余量,其允许载流量不应小于电源导线的允许载流量。

滑接线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连接后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且无明显变形。

接头处的接触面应平正光滑,其高差不应大于,连接后高出部分应修整平正。

型钢滑接线焊接时,应附连接托板;用螺栓连接时,应加跨接软线。

轨道滑接线焊接时,焊条和焊缝应符合钢轨焊接工艺对材料和质量的要求,焊好后接触表面应平直光滑。

圆钢滑接线应减少接头。

导线与滑接线连接时,滑接线接头处应镀锡或加焊有电镀层的接线板。

分段供电滑接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分段供电的滑接线,当各分段电源允许并联运行时,分段间隙应为20mm;不允许并联运行时,分段间

隙应比滑接器与滑接线接触长度大40mm;3kV滑接线,应符合设计要求。

分段供电不允许并联运行的滑接线间隙处,应采用硬质绝缘材料的托板连接,托板与滑接线的接触面,应在同一水平面上。

滑接线分段间隙的两侧相位应一致。

滑接线的安装除应符合本规范第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高压绝缘子安装前应进行耐压试验,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的有关规定。

3kV滑接线固定装置的构件,铸铜长夹板、短夹板、托板、垫板、辅助连接板及接线板等在安装前,应按设计图制作完毕;当所采用的型钢、双沟铜线分段组装时,应按相编号,按缝应严密、平直。

软电缆的吊索和自由悬吊滑接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终端固定装置和拉紧装置的机械强度,应符合要求,其最大拉力应大于滑接线或吊索的最大拉力。

当滑接线和吊索长度小于或等于25m时,终端拉紧装置的调节余量不应小于;当滑接线和吊索长度大于25m时,终端拉紧装置的调节余量不应小于。

滑接线或吊索拉紧时的弛度,应根据其材料规格和安装时的环境温度选定,滑接线间的弛度偏差,不应大于20mm。

滑接线与终端装置之间的绝缘应可靠。

悬吊式软电缆的安装,应符号下列要求:

当采用型钢作软电缆滑道时,型钢应安装平直,滑道应平正光滑,机械强度应符合要求。

悬挂装置的电缆夹,应与软电缆可靠固定,电缆夹间的距离,不宜大于5m。

软电缆安装后,其悬挂装置沿滑道移动应灵活、无跳动,不得卡阻。

软电缆移动段的长度,应比起重机移动距离长15%~20%,并应加装牵引绳,牵引绳长度应短于软电缆移动段的长度。

软电缆移动部分两端,应分别与起重机、钢索或型钢滑道牢固固定。

卷筒式软电缆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起重机移动时,不应挤压软电缆。

安装后软电缆与卷筒应保持适当拉力,但卷筒不得自由转动。

卷筒的放缆和收缆速度,应与起重机移动速度一致;利用重砣调节卷筒时,电缆长度和重砣的行程应相适应。

起重机放缆到终端时,卷筒上应保留两圈以上的电缆。

安全式滑接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安全式滑接线的安装,应按设计规定或根据不同结构型式的要求进行,当滑接线长度大于200m时,应加装伸缩装置。

安全式滑接线的连接应平直,支架夹安装应牢固,各支架夹之间的距离应小于3m。

安全式滑接线支架的安装,当设计无规定时,宜焊接在轨道下的垫板上;当固定在其他地方时,应做好接地连接,接地电阻应小于4Ω。

安全式滑接线的绝缘护套应完好,不应有裂纹及破损。

滑接器拉簧应完好灵活,耐磨石墨片应与滑接线可靠接触,滑动时不应跳弧,连接软电缆应符合载流量的要求。

滑接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滑接器支架的固定应牢靠,绝缘子和绝缘衬垫不得有裂纹、破损等缺陷,导电部分对地的绝缘应良好,相间及对地的距离应符合本规范第条的有关规定。

滑接器应沿滑接线全长可靠地接触,自由无阻地滑动,在任何部位滑接器的中心线(宽面)不应超出滑接线的边缘。

滑接器与滑接线的接触部分,不应有尖锐的边棱;压紧弹簧的压力,应符合要求。

槽型滑接器与可调滑杆间,应移动灵活。

自由悬吊滑接线的轮型滑接器,安装后应高出滑接线中间托架,并不应小于10mm。

3配线

起重机上的配线,应符号下列要求:

起重机上的配线除弱电系统外,均应采用额定电压不低于500V的铜芯多股电线或电缆。多股电线截面面积不得小于;多股电缆截面面积不得小于。

在易受机械损伤、热辐射或有润滑油滴落部位,电线或电缆应装于钢管、线槽、保护罩内或采取隔热保护措施。

电线或电缆穿过钢结构的孔洞处,应将孔洞的毛刺去掉,并应采取保护措施。

起重机上电缆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按电缆引出的先后顺序排列整齐,不宜交叉;强电与弱电电缆宜分开敷设,电缆两端应有标牌;

(2)固定敷设的电缆应卡固,支持点距离不应大于1m;

(3)电缆固定敷设时,其弯曲半径应大于电缆外径的5倍;电缆移动敷设时,其弯曲半径应大于电缆外径的8倍。

起重机上的配线应排列整齐,导线两端应牢固地压接相应的接线端子,并应标有明显的接线编号。

起重机上电线管、线槽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钢管、线槽应固定牢固。

露天起重机的钢管敷设,应使管口向下或有其他防水措施。

起重机所有的管口,应加装护口套。

线槽的安装,应符合电线或电缆敷设的要求,电线或电缆的进出口处,应采取保护措施。

4电气设备及保护装置

起重机电气设备安装前,应核对设备尺寸;其设备安装的部位、方向及管线位置,应符合设计和设备技术条件的要求。

配电屏、柜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配电屏、柜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配电屏、柜的安装,不应焊接固定,紧固螺栓应有防松措施。

户外式起重机配电屏、柜的防雨装置,应安装正确、牢固。

电阻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电阻器直接叠装不应超过四箱,当超过四箱时应采用支架固定,并保持适当间距;当超过六箱时应另列一组。

电阻器的盖板或保护罩,应安装正确,固定可靠。

制动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制动装置的动作应迅速、准确、可靠。

处于非制动状态时,闸带、闸瓦与闸轮的间隙应均匀,且无摩擦。

当起重机的某一机构是由两组在机械上互不联系的电动机驱动时,其制动器的动作时间应一致。

行程限位开关、撞杆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起重机行程限位开关动作后,应能自动切断相关电源,并应使起重机各机构在下列位置停止:

(1)吊钩、抓斗升到离极限位置不小于100mm处;起重臂升降的极限角度符合产品规定;

(2)起重机桥架的小车等,离行程末端不得小于200mm处;

(3)一台起重机临近另一台起重机,相距不得小于400mm处。

撞杆的装设及其尺寸的确定,应保证行程限位开关可靠动作,撞杆及撞杆支架在起重机工作时不应晃动。撞杆宽度应能满足机械(桥架及小车)横向窜动范围的要求,撞杆的长度应能满足机械(桥架及小车)最大制动距离的要求。

撞杆在调整定位后,应固定可靠。

控制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控制器的安装位置,应便于操作和维修。

操作手柄或手轮的安装高度,应便于操作与监视,操作方向宜与机构运行的方向一致,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控制电气设备的操作件标准运动方向》的规定。

照明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起重机主断路器切断电源后,照明不应断电。

灯具配件应齐全,悬挂牢固,运行时灯具应无剧烈摆动。

照明回路应设置专用零线或隔离变压器,不得利用电线管或起重机本身的接地线作零线。

安全变压器或隔离变压器安装应牢固,绝缘良好。

当起重机的某一机构是由两组在机械上互不联系的电动机驱动时,两台电动机应有同步运行和同时断电的保护装置。

起重机防止桥架扭斜的联锁保护装置,应灵敏可靠。

起重机的音响信号装置,应清晰可靠。

起重量限制器的调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起重限制器综合误差,不应大于8%。

当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时,应能发出提示性报警信号。

当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110%时,应能自动切断起升机构电动机的电源,并应发出禁止性报警信号。

5工程交接验收

起重机进行试运转前,电气装置应具备下列条件:

电气装置安装已全部结束。

电气回路接线正确,端子固定牢固、接触良好、标志清楚。

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电阻值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的有关规定。

电源的容量、电压、频率及断路器的型号、规格符合设计和使用设备的要求。

保护接地或接零良好。

电动机、控制器、接触器、制动器、电压继电器和电流继电器等电气设备经检查和调试完毕,校验合格。

安全保护装置经模拟试验和调整完毕,检验合格。声光信号装置显示正确、清晰可靠。

无负荷的试运,应符合下列要求:

操纵机构操作的方向与起重机各机构的运行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

分别开动各机构的电动机,运转应正常,并测取空载电流。

各安全保护装置和制动器的动作,应准确可靠。

配电屏、柜和电动机、控制器等电气设备,应工作正常。

各运行和起升机构沿全程至少往返三次,应无异常现象。

采用软电缆供电的机构,其放缆和收缆的速度应与运行机构的速度一致。

两台以上电动机传动的运行机构和起升机构运转方向正确,起动和停止应同步。

当进行静负荷试运时,电气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逐级增加到额定负荷,分别作起吊试验,电气装置均应正常。

当起吊倍的额定负荷距地面高度为100~200mm处,悬空时间不得小于10min,电气装置应无异常现象。当进行动负荷试运时,电气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按操作规程进行控制,加速度、减速度应符合产品标准和技术文件的规定。

各机构的动负荷试运,应在倍额定载荷下分别进行,在整个试验过程中,电气装置均应工作正常,并应测取各电动机的运行电流。

在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和文件:

竣工图。

设计变更证明文件、设备及材料代用单。

制造厂提供的产品合格证书、产品说明书、安装图纸等技术文件。

安装技术记录(包括设备检查、安装质量检查记录)。

调整试验记录(包括设备、线路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测试记录和试运转记录等)。

备品备件交接清单。

附加说明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加单位

和主要起草人名单

主编单位:电力工业部电力建设研究所

参加单位:冶金部第三冶金建设公司电气安装工程公司

全套工程施工资料表格(完整版)

第一章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检验批检查用表填写说明 建设部膜布的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最验收规范》定于2003年1月1日起执行。为确保新版规范在省全面贯彻实施,使于实际操作,报据新版规范的条文和建设部有关规定,我站组织专家编制了“建筑程工质量验收检验批检查用表江编”。它是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配套使用的全省统一格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在施工.质量验收过程中都应严格遵照执行。填飞检查用表时,除应符合省建设厅(关于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建发[2002]193号) 文件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以下要求 1、当合的定采用的企业标准规定的检查内容多于国家规范规定的检查内容时,应按企业标准的规定补充检查内容,井按此检森验收: 2、当合的定采用的企业标准规定的质最要求高于国家规范的规定时,应按企业标准的规定修改检查表内相应的质量要求指标,井按此检查验收; 3、当检责表中菜检查项目的版量要求指标写明按“设计要求”时应按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什的规定,明确填写本工程设计规定的具体的质量要求,并按此检查验收: 4、当检企表中某检查项有多种检在内容时(仅限定量检在项目),应按相关专业规范成合同的定采用的企业标准规定的检查内容进行检直并另行形成“检查记录表”作为本表的附件。填写本表时,按所附“检直记录表”中的合格检查结果,在本表相应栏内填与“符合要求”成“抽样检验合格”等合适的结论性自定用调: 5、当同检自表内的检查项目不能(成不应) 在某时间次性检办验收时,工、监理(建设) 单位应按实际情况在过程前、过程中进行检查、擦制、验收,并填写相应的检查(验收) 栏1,但“验收结论”应在表列检直内容个部检查并填写完整后填了,日期以填写“脸收结论”的日期为准: 6、当检查表所列某一检直项目的检查(验收) 记录栏分为10 个小格时,井不表示只需抽查10 个点,现场实际抽自点最应按施组织设计中划分的检骑批人小和相关专业规范(企业标准) 波本表说明中规定的抽样方米(检查數量) 确定的点数抽查。 7、、当某一张检验批表有多个编号,填写时应将无关的编号划去,保留实际检查的检验批编号。如《砖砌体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求》用于主体结构砌体检查时,应将010701(基础分部用) 编号划去。

分户验收记录表(范本)

附件三: 住宅工程主体分户验收记录表 工程名称鹤壁建业森林半岛1#楼结构 层次 砖混 四层 层单元户 验收时间年月日 观感和功能质量项目 验收内容验收情况现浇构件质量 砌体质量 预制构件质量 安装质量 公共部位 其他 偏差项目 轴线部位 实测项目允许偏差实测值合格率砖砌体 工程 轴线位移≤10mm 楼面层高±15mm 现浇 结构 轴线位置 墙、柱、梁8 剪力墙 5 层高±10 其他项目(自选) 验收结论(评价):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验收人员: 公章 年月日验收人员: 公章 年月日 验收人员: 公章 年月日 备注:1、分户验收要与施工过程中的验收结合及时进行,时间要与过程中的检验批验收同步或提前进行,以确保分户验收效果和质量;2、分户验收,是在施工中除做好检验批验收的工作之外,对分户所涉及质量项目的又一种补充验收、再验收;3、验收情况与验收结论(评价)应是三方的综合意见;4、对分户验收中偏差项目的检查测量,应置于施工验收控制检查与检验批验收基础上及时进行并记录,轴线和标高等重要项目必须检查,其它偏差项目由建设(监理)方根据需要确定;5、“其他”栏中应包含节能工程质量验收;6、对违反强条、影响使用功能、观感差、尺寸偏差过大等问题,应责令整改,并重新组织分户验收;7、本表背后应附户型示意图,对检查部位应进行标注。

住宅工程主体结构分户验收汇总表 工程名称鹤壁建业森林半岛1#楼结构 层次 砖混 地上四层 共计单元户 监督手续与施工许可是否按图 施工完成 有无重大变更 及报审情况 分户验收项目汇总观 感 和 功 能 质 量 项 目 现浇构件质量 与20 年月日至20 年月日之间组织本工程主体 分部进行分户验收和汇总。 共验收单元,总计户,合格户。 砌体质量 预制构件质量 安装质量 公共部位 其他 偏 差 项 目 本工程主体分部实施分户验收,共检测偏差项目点数个,其中合格个,合格率达到。 综合验收结论: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验收人员: 公章 年月日验收人员: 公章 年月日 验收人员: 公章 年月日 备注:1、验收要与施工过程中的验收结合及时进行,时间要与过程中的检验批验收同步或提前进行,以确保分户验收效果和质量;2、分户验收,是在施工中除做好检验批验收的工作之外,对分户所涉及质量项目的又一种补充验收、再验收;3、验收情况与验收结论(评价)应是三方的综合意见;4、对分户验收中偏差项目的检查测量,应置于施工验收控制检查与检验批验收基础上及时进行并记录;5、“其他”栏中应包含节能工程质量验收。

2013版地铁设计规范学习

《地铁设计规范》新老版本主要差异——地下结构部分 一、总则 1、地铁的主体结构工程,以及因结构损坏或大修对地铁运营安全有严重影响的 其他结构工程,设计使用年限不应低于100年。(老规范:地铁的主体结构工程,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 2、地铁工程设计应采取防火灾、水淹、地震、风暴、冰雪、雷击等灾害的措施。 二、地下结构 1、一般规定 1)强调地下结构设计应以“结构为功能服务”的原则。 2)新规范对耐久性设计规定更加详细。 老规范: 地下结构应根据环境类别,按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的要求进行耐久性设计。 新规范: (1)主体结构和使用期间不可更换的结构构件,应根据使用环境类别,按设计使用年限为100的要求进行耐久性设计; (2)使用期间可以更换且不影响运营的次要结构构件,可按设计使用年限50年的要求进行耐久性设计; (3)临时结构宜根据其使用性质和结构特点确定其使用年限。 (4)地下结构的耐久性设计宜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T 50476的有关规定执行。 3)对盾构法和矿山法隧道作出如下规定: (1)盾构法施工的区间隧道覆土厚度不宜小于隧道外轮廓直径; (2)盾构法施工的并行隧道间的净距,不宜小于隧道外轮廓直径; (3)矿山法区间隧道最小覆土厚度不宜小于隧道开挖宽度的1倍; (4)矿山法车站隧道的最小覆土厚度不宜小于6m~8m。 2、荷载 1)荷载分类中偶然荷载列增加了人防荷载。 2)荷载计算规定更加详细。

(1)车站站台、楼板和楼梯等部位的人群均布荷载的标准值应采用4.0kPa,并应计及消防荷载的作用。 (2)设备区荷载可按标准值8.0 kPa(注:老规范不小于4.0kPa)进行设计,重型设备尚应依据设备的实际重量、动力影响、安装运输途径等确定其荷载大小与范围。 (3)施工机具荷载不宜超过10 kPa; (4)地面堆载,宜采用20 kPa,盾构井处不应小于30 kPa。 (5)混凝土收缩可按降低温度模拟。 3、工程材料 1)混凝土强度等级普遍提高一级。 老规范: 新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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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检验批 检查用表填写说明 建设部颁布的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定于2003年1月1日起执行。为确保新版规范在我省全面贯彻实施,便于实际操作,根据新版规范的条文和建设部有关规定,我站组织专家编制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检验批检查用表汇编”。它是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配套使用的全省统一格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在施工质量验收过程中都应严格遵照执行。填写检查用表时,除应符合省建设厅《关于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建发[2002]193号)文件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以下要求: 1、当合同约定采用的企业标准规定的检查内容多于国家规范规定的检查内容时,应按企业标准的规定补充检查内容,并按此检查验收; 2、当合同约定采用的企业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高于国家规范的规定时,应按企业标准的规定修改检查表内相应的质量要求指标,并按此检查验收; 3、当检查表中某一检查项目的质量要求指标写明按“设计要求”时,应按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规定,明确填写本工程设计规定的具体的质量要求,并按此检查验收; 4、当检查表中某一检查项目有多种检查内容时(仅限定量检查项目),应按相关专业规范或合同约定采用的企业标准规定的检查内容进行检查并另行形成“检查记录表”作为本表的附件。填写本表时,按所附“检查记录表”中的合格检查结果,在本表相应栏目内填写“符合要求”或“抽样检验合格”等合适的结论性肯定用词; 5、当同一检查表内的检查项目不能(或不应)在某一时间一次性检查验收时,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应按实际情况在过程前、过程中进行检查、控制、验收,并填写相应的检查(验收)栏目,但“验收结论”应在表列检查内容全部检查并填写完整后填写,日期以填写“验收结论”的日期为准; 6、当检查表所列某一检查项目的检查(验收)记录栏分为10个小格时,并不表示只需抽查10个点,现场实际抽查点数应按施工组织设计中划分的检验批大小和相关专业规范(企业标准)或本表说明中规定的抽样方案(检查数量)确定的点数抽查。 7、当某一张检验批表有多个编号,填写时应将无关的编号划去,保留实际检查的检验批编号。如当《砖砌体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用于主体结构砌体检查时,应将010701(基础分部用)编号划去。 浙江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二OO二年十二月

地铁设计规范强条

地铁设计规范强条 1.0.3地铁工程设计,必须符合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 1.0.7地铁的主体结构工程,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 1.0.8地铁线路应为右侧行车的双线线路,并应采用1435mm标准轨距。 1.0.13设计地铁浅埋、高架及地面线路时,应采取降低噪声、减少振动和减少对生态环境影响的措施,使之符合国家现行的城市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 地铁各系统排放的废气、废水、废物,应达到国家现行的相关排放标准。 1.0.15地铁工程抗震设防烈度,应根据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 1.0.16跨河流和临近河流的地铁地面和高架工程,应按1/100的洪水频率标准进行设计。 对下穿河流或湖泊等水域的地铁工程,应在进出水域的两端适当位置设防淹门或采取其他防淹措施。 3.1.3地铁的基本运营状态应包含正常运营状态、非正常运营状态和紧急运营状态。系统的运营,必须在能够保证所有使用该系统的人员和乘客以及系统设施安全的情况下实施。 3.2.1地铁的设计运输能力,应满足预测的远期单向高峰小时最大断面客流量的需要。 3.3.1地铁线路必须为全封闭形式,同时列车须在安全防护系统的监控下运行。

4.3.4圆形隧道应按全线盾构施工地段的平面曲线最小半径确定隧道建筑限界。 4.3.7高架线或地面线建筑限界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高架线、地面线的区间和车站建筑限界,应按高架或地面线设备限界或车辆限界及设备安装尺寸计算确定。 4.3.10车站直线地段建筑限界应满足下列要求: 2站台计算长度内的站台边缘距线路中心线的距离,应按车辆限界加10mm安全间隙确定,但站台边缘与车辆轮廓线之间的间隙,当采用整体道床时不应大于100mm;当采用碎石道床时不应大于120mm。 4.3.11曲线车站站台边缘与车辆轮廓线之间的间隙不应大于180mm。 5.1.2地铁线路的选定应根据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进行。 5.1.4地铁的线路平面位置和高程应根据城市现状与规划的道路、地面建筑物、管线和其他构筑物、文物古迹保护要求、环境与景观、地形与地貌、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采用的结构类型与施工方法,以及运营要求等因素,经技术经济综合比较后确定。 5.1.6地铁的线路之间及与其他轨道交通线路之间的交叉处,应采用立体交叉。 5.2.1线路平面曲线半径应根据车辆类型、列车设计运行速度和工程难易程度经比选确定,线路平面的最小曲线半径不得小于表5.2.1规定的数值。

四川省建筑施工资料表格(施工单位用表)(全套)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结构类型 面积/高度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资质等级 项目负责人 资质等级 事故发生 时间及部位 估计经济损失 伤亡人数 事故情况及 初步分析的 主要原因 应急措施及 事故处理情况 施工单位(盖章): 负责人: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 SG —001 SN:9122840000000835 建龙软件打印(批准文号:川建发[2002]280号) 四川省建设厅监制

工程名称工程地址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 工程类别结构类型 预算造价计划总投资 建筑面积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 日期年月日 主要实物工程量 工程名称单位数量 主 要 实 物 工 程 量 工程名称单位数量土方工程门窗制安工程 基础混凝土工程屋面防水工程 主体钢筋安装t内墙抹灰工程 主体现浇混凝土楼地面工程 围护墙内隔墙砌筑外墙面砖 资料与文件准备情况 批准的建设立项文件或年度计划 征用土地批准文件及红线图 投标、议标、中标文件 施工合同或协议书 资金落实情况的文件资料 三通一平的文件材料 施工方案及现场平面布置图 设计文件、施工图及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主要材料、设备落实情况 施工许可证 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建设单位:(公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监理单位:(公章)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年月日 施工单位:(公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单位工程开工报告 SG—002

SN:9122840000000835 建龙软件打印(批准文号:川建发[2002]280号)四川省建设厅监制

SG—003编号: 施 工 日 志 工程项目名称: 起止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川省建设厅制

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2013版强条整理

1.0.12 地铁的主体结构工程,以及因结构损坏或大修对地铁运营安全有严重影响的其他结构工程,设计使用年限不应低于100年。 1.0.17 地铁浅埋、高架及地面线路设计时,应采取降低噪声、减少振动和减少对生态环境影响的措施。 1.0.19 地铁工程设计应采取防火灾、水淹、地震、风暴、冰雪、雷击等灾害的措施。 1.0.20 地铁工程应设置安防设施。安防设施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外,尚应合理设置安全检查设备的接口、监控系统、危险品处理设施,以及相关用房等。 1.0.21 地铁工程应设置无障碍乘行和使用设施。 3.3.2 地铁列车必须在安全防护系统的监控下运行。 4.1.2 车辆应确保在寿命周期内正常运行时的行车安全和人身安全;同时应具备故障、事故和灾难情况下对人员和车辆救助的条件。 4.1.3 车辆及其内部设施应使用不燃材料或无卤、低烟的阻燃材料。 4.1.19 列车应具有下列故障运行能力: 1 列车在超员荷载和在丧失1/4动力的情况下,应能维持运行到终点‘ 2 列车在超员荷载和在丧失1/2动力的情况下,应具有在正线最大坡道上启动和运行到最近车站的能力; 3 一列空载列车应具有在正线线路的最大坡道上牵引另一列超员荷载的无动力列车运行到下一车站的能力。 4.7.2 列车应设置报警系统,客室内应设置乘客紧急报警装置,乘客紧急报警装置应具有乘务员与乘客间双向通信功能。当采用无人驾驶运行模式时,报警系统

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轨道交通技术规范》GB 50490 的有关规定。4.7.4 客室车门系统应设置安全联锁,应确保车速大于5km/h时不能开启、车门未全关闭时不能启动列车。 4.7.6 客室、司机室应配置便携式灭火器具,安放位置应有明显标识并便于取用。 6.1.2 地铁选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4 地铁线路之间交叉,以及地铁线路与其他交通线路交叉时,必须采用立体交叉方式; 7.1.3 无咋轨道主体结构及混凝土轨枕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低于100年。 7.4.1 无咋道床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混凝土强度等级,隧道内和U形结构地段不应低于C35,高架线和地面线地段不应低于C40,道床结构的耐久性满足设计使用年限100年的规定。 7.6.2 采取减振工程措施时,不应削弱轨道结构的强度、稳定性及平顺性。 8.3.5 路基的工后沉降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有咋轨道线路不应大于200mm,路桥过渡段不应大于200mm,沉降速率不应大于50mm/年; 2 无咋轨道线路路基工后不均匀沉降量,不应超过扣件允许的调高量,路桥或路隧交界处差异沉降不应大于10mm,过渡段沉降造成的路基和桥梁或隧道的折角不应大于1/100。 9.3.10 在站台计算长度以外的车站结构立柱、墙等与站台边缘的距离,必须满足限界要求。

全套建筑工程资料表格(通风空调资料)

目录 通风与空调工程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汇总表 (3) 设备进场验收记录 (4) 设备基础验收记录 (5)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 风机盘管水压试验检验记录 (7) 风管强度检验记录 (8) 风管系统漏风量测试记录 (9) 风管系统漏光检验记录 (10) 现场组装除尘器、空调机组漏风量检验记录 (11) 水系统管道强度(严密性)检验记录 (12) 空调水系统管道与冷剂管道冲(吹)洗记录 (13) 冷凝水管道通水试验记录 (14) 制冷系统气密性试验记录 (15) 净化空调系统风管清洗记录 (16) 设备单机试运转记录 (17) 阀门试验记录 (18) 风管与配件制作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9) 风管与配件制作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0) 风管部件与消声器制作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1) 风管系统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2) 风管系统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3) 风管系统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4) 通风机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5) 风与空调设备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6) 通风与空调设备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7) 通风与空调设备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8) 空调制冷系统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9) 空调水系统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30) 空调水系统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31) 空调水系统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32)

工程系统调试验收记录表 (33) 通风与空调工程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 及进场检验(试验)报告汇总表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风机盘管水压试验检验记录

分户验收表格(全部资料)

住宅工程分户验收汇总记录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户内部分) 总页第页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公共部位) 总页第页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一) 分户验收户型示意检查定位图 单位工程名称:满洲里市扎区恒泰商贸城B区3#楼 户型:总页第页 制图说明: 1、根据确定的分户验收实施方案,绘制所有户型的平面示意图,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在此图基础 上进行(该表仅适用于户内部分) 2、形成分分户验收户型示意图及检查地位图,即在平面示意图上,按一定的顺序明确标注住宅工程 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二)~(九)中涉及的房间编号(客厅、卧室、书房、餐厅、厨卫等)、门窗编号、栏杆编号(阳台护栏、落地窗栏杆、室内楼梯护栏、屋面露台栏杆等)、防水部位编号(屋面、沿沟、露台、阳台、厨房、外墙等),确保验收记录表中检查记录明确、真实,并有可追溯性; 3、质量监督机构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分户验收户型示意图及检验定位图”与“宅工程质量分户验 收记录汇总表”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物业单位已进行的分户检验随机抽查,质量监督机构需保存“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汇总表”及已抽查的房(户)相关分户验收的检查资料,以备核查。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二) 楼地面、墙面、顶棚检查表 单位工程名称:满洲里市扎区恒泰商贸城B区3#楼 房(户)号:总页第页 填表说明: 1室内墙面应全数检查,墙面无脱层、空鼓、裂缝、爆灰为合格,反之为不合格; 2、楼地面应全数检查空鼓、裂缝,裂缝应分别记录找平层和结构层裂缝。空鼓面积不大于400㎝2且每不多于2处为合格,反之为不合格。 3顶棚要求阴角顺直、表面平顺。顶棚应全数检查,未发现脱层、空鼓、裂缝、爆灰为合格,反之为不合格; 4、涉及结构层的裂缝,应绘制形状图,并将相关处理材料作为本检查表附页。

全套建筑工程施工资料表格完整版

全套建筑工程施工资料表格完整版

第一章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检验批 检查用表填写说明 建设部颁布的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定于2003年1月1日起执行。为确保新版规范在我省全面贯彻实施,便于实际操作,根据新版规范的条文和建设部有关规定,我站组织专家编制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检验批检查用表汇编”。它是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配套使用的全省统一格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在施工质量验收过程中都应严格遵照执行。填写检查用表时,除应符合省建设厅《关于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建发[2002]193号)文件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以下要求: 1、当合同约定采用的企业标准规定的检查内容多于国家规范规定的检查内容时,应按企业标准的规定补充检查内容,并按此检查验收; 2、当合同约定采用的企业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高于国家规范的规定时,应按企业标准的规定修改检查表内相应的质量要求指标,并按此检查验收;

3、当检查表中某一检查项目的质量要求指标写明按“设计要求”时,应按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规定,明确填写本工程设计规定的具体的质量要求,并按此检查验收; 4、当检查表中某一检查项目有多种检查内容时(仅限定量检查项目),应按相关专业规范或合同约定采用的企业标准规定的检查内容进行检查并另行形成“检查记录表”作为本表的附件。填写本表时,按所附“检查记录表”中的合格检查结果,在本表相应栏目内填写“符合要求”或“抽样检验合格”等合适的结论性肯定用词; 5、当同一检查表内的检查项目不能(或不应)在某一时间一次性检查验收时,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应按实际情况在过程前、过程中进行检查、控制、验收,并填写相应的检查(验收)栏目,但“验收结论”应在表列检查内容全部检查并填写完整后填写,日期以填写“验收结论”的日期为准; 6、当检查表所列某一检查项目的检查(验收)记录栏分为10个小格时,并不表示只需抽查10个点,现场实

分户验收记录表

湖北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维护住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以下简称分户验收)及其监督管理。 本规定所称分户验收,是指在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由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依据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对每户住宅的观感、使用功能质量等进行检查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的活动。 第三条省建设厅委托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负责全省分户验收工作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分户验收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应依据建设工程有关质量验收标准,强化对住宅工程检验批的验收,对于验收不合格的检验批,应当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通过返修或者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第五条未组织分户验收或分户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单位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实行分户验收后,住宅工程仍应严格按照有关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进行竣工验收,不得以分户验收代替竣工验收。 第六条分户验收应当在确保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可靠的基础上,重点对每户住宅的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质量进行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一)室内空间、构件尺寸; (二)楼地面、墙面和天棚面层质量; (三)门窗安装质量; (四)防水工程质量; (五)建筑节能工程质量; (六)给排水、采暖系统安装质量; (七)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 (八)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安全防护设施; (九)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要求检查的其它内容。 第七条分户验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分户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质量)负责人等人员应参加分户验收工作。已选定物业公司的,物业公司相关人员应参加分户验收;已经出售的住宅可邀请业主(住户)参加分户验收工作。 (二)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单位参照《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内容及要求》(附件1),编制分户验收方案,确定具体验收项目、验收部位、验收时间、验收数量和方法及验收参与人员等。分户验收应逐户、逐间进行。 (三)分户验收小组按照制定的方案进行分户验收。分户验收可分阶段进行,当分户检验项目具备质量验收条件时,就可组织验收(如在主体结构施工阶段检查楼板厚度),并在验收部位做适当标识。分户验收后,应及时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附件2),并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及各方参加人员签字。所有验收项目均符合规范和设计文件要求的,分户验收结论为合格。

建筑工程资料全套表格

建筑工程资料全套表格 SANY标准化小组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

建筑工程资料 第一章工程管理资料 工程概况表 工程开工报告 工程竣工报告 工程停工报告 工程复工报告 施工进度计划分析 项目大事记 施工日志 不合格项处置记录 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报告书 第二章工程技术资料 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 技术交底记录 图纸会审记录 设计交底记录 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第三章工程测量记录 工程定位测量记录 地基验槽记录 楼层放线记录 沉降观测记录 单位工程垂直度观测记录 第四章工程施工记录 隐蔽工程记录表 预检工程记录表 施工通用记录表 中间检查交接记录表 地基处理记录 地基钎探记录 桩基施工记录 混凝土施工记录 混凝土养护测温记录 砂浆配合比申请单 混凝土配合比申请单 混凝土开盘鉴定 预应力张拉记录 预应力筋张拉记录

有粘接应力结构灌浆记录 建筑烟(风)道检查记录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安装调试记录 第五章工程试验记录 施工试验记录(通用) 混凝土试块强度统计\评定记录 砂浆试块强度统计\评定记录 防水工程试验检查记录 设备单机试运转记录 调试报告 电气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电气器具通电安全检查记录 电气照明、动力试运行记录 综合布线测试记录 电气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光纤损耗测试记录 视频系统末端测试记录 管道灌水试验记录 管道强度严密性试验记录 管道通水记录 管道吹(冲0洗()脱脂试验记录 室内排水管道通球试验记录 伸缩器安装记录表 现场组装除尘器、空调机漏风检测记录 风管漏风检测记录 各房间室内风量测量记录 管网风量平衡记录 电梯主要功能检查记录表 第六章施工验收记录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工程检验质量检查记录表(通用) 分部分项工程 共划分为:一、地基与基础工程;二、主体结构;三、建筑装饰装修;四、建筑屋面; 五、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六、建筑电气;七、智能建筑;八、通风与空

全套建筑工程资料表格精选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使用说明 一、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资料的收集 (一)分项工程检验批 1、各分项工程检验批在班组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企业专职质检员根据国家 专业规范中相应条款在下道工序施工前进行验收,填写验收记录并经监理 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人员)确认。 2、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按下列要求填写: ①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中“主控项目”的质量情况,应简明扼要 地说明该项目实际达到的质量状况,填写质保书编号和试验报告编号,避 免填写“符合规范要求”、“符合质量要求”等空洞无物的笼统结论。 ②“一般项目”的质量情况,如有具体数据的就填写数据。无数据的,填写 实际情况。当分项工程检查时发现不合格者必须进行处理,否则,不得进 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③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栏目由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监理(建设)单 位验收结论栏由监理工程师在核查资料、现场实测旁站后填写。未实行监 理的工程应由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在核查资料、现场实测旁站后 填写。 ④分项工程及检验批项数,本资料中表格不够可复印,无此项及多余表格( 记录)应抽掉。 3、分部工程质量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 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4、如有特殊分项工程,由施工企业按有关或技术标准自制表格进行评定,自 制表格内的记录内容必须由总监理工程师确认后,并将验收资料移交总承 包单位归入工程质量验收资料中。 (二)隐蔽工程验收与试验记录 1、隐蔽工程完工后,按相应《施工质量规范》规定的内容进行检查验收,签 证要齐全。 2、各项试验与测试记录,必须按相应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有关标准进 行,表中各项数据应真实无误,注明测试依据,签证见证齐全,签证时间 一致。 (三)工程质量管理的验收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分项工程中的主控项目应进行全验,一般项目应进行抽验,且均应符合

全套分户验收资料表格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 分验户表

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监制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 分验汇总表

注:1 本表完善后由工程建设各方留存并送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2 验收结论中应明确验收不合格的户号及协商处理情况。 分户验收记录表一 楼地面、墙面和顶棚(一)分验表1-1

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监制 填表说明 1.现浇楼板厚度及裂缝 检验方法:板厚及裂缝检查均在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分别进行测量和目测检查。板面裂缝检查目测高度宜距地1.5m左右,俯视检查;板底裂缝检查应站立室内地面仰视目测检查。 检查数量:自然间全数检查。其中板厚检查起居室和卧室测点应不少于5点,其中一个测点应布置在房间中部,即4角点加1中心点;其余房间、阳台各测不少于3点,即在房间或阳台一条对角线上2角点加1中心点;角部测点宜在墙角(或板角)距墙面(或板角)长、宽两个方向均约500mm处。 注:检查单元的确定应按每户或每层楼的公共部分走道和楼梯间进行划分。

分户验收记录表一 分验表1-2

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监制 填表说明 2.楼地面面层 空鼓面积不大于400cm2,且每自然间不多于2处者可不计。 检验方法:空鼓用小锤锤击检查;坡度泼水检查,表面平整度、缝格平直度、接缝高低差和宽度目测观察检查,必要时辅以相应的检查工具进行检查;其它面层外观质量目测观察并结合手摸、脚踩等方式检查。 检查数量:自然间和阳台全数检查,公共部分走道和楼梯间按层检查;其中地面空鼓检查数量每间房间及阳台、公共部分走道和楼梯间应各不少于5处,其中一处应布置在房间或阳台、公共部分走道和楼梯间中部,即4角部加1中心处,每处面积约1m2范围。 初装饰工程的卫生间不检查空鼓。 注:检查单元的确定应按每户或每层楼的公共部分走道和楼梯间进行划分。

全套建筑工程资料表格模板

全套建筑工程资料表格模板 一、工程管理资料 工程概况表、工程开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工程停工报告、工程复工报告、施工进度计划分析、项目大事记、施工日志、不合格项处置记录、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报告书 二、工程技术资料 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技术交底记录、图纸会审记录、设计交底记录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三、工程测量记录 工程定位测量记录、地基验槽记录、楼层放线记录、沉降观测记录、单位工程垂直度观测记录 四、工程施工记录 隐蔽工程记录表、预检工程记录表、施工通用记录表、中间检查交接记录表、地基处理记录、地基钎探记录、桩基施工记录、混凝土施工记录、混凝土养护测温记录、砂浆配合比申请单、混凝土配合比申请单、混凝土开盘鉴定、预应力张拉记录、预应力筋张拉记录、有粘接应力结构灌浆记录、建筑烟(风)道检查记录、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安装调试记录 五、工程试验记录

施工试验记录(通用)、混凝土试块强度统计\评定记录、砂浆试块强度统计\评定记录、防水工程试验检查记录、设备单机试运转记录、调试报告、电气接地电阻测试记录、电气器具通电安全检查记录、电气照明、动力试运行记录、综合布线测试记录、电气绝缘电阻测试记录、光纤损耗测试记录、视频系统末端测试记录、管道灌水试验记录、管道强度严密性试验记录、管道通水记录、管道吹(冲0洗()脱脂试验记录、室内排水管道通球试验记录、伸缩器安装记录表、现场组装除尘器、空调机漏风检测记录、风管漏风检测记录、各房间室内风量测量记录、管网风量平衡记录、电梯主要功能检查记录表 六、施工验收记录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工程检验质量检查记录表(通用)七、分部项工程 共划分为:一、地基与基础工程;二、主体结构;三、建筑装饰装修; 四、建筑屋面;五、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六、建筑电气;七、智能建筑;八、通风与空调;九、电梯

建筑工程资料全套表格

建筑工程资料全套表格 Document number【SA80SAB-SAA9SYT-SAATC-SA6UT-SA18】

建筑工程资料 第一章工程管理资料 工程概况表 工程开工报告 工程竣工报告 工程停工报告 工程复工报告 施工进度计划分析 项目大事记 施工日志 不合格项处置记录 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报告书 第二章工程技术资料 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 技术交底记录 图纸会审记录

设计交底记录 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第三章工程测量记录工程定位测量记录 地基验槽记录 楼层放线记录 沉降观测记录 单位工程垂直度观测记录 第四章工程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表 预检工程记录表 施工通用记录表 中间检查交接记录表 地基处理记录 地基钎探记录 桩基施工记录

混凝土施工记录 混凝土养护测温记录 砂浆配合比申请单 混凝土配合比申请单 混凝土开盘鉴定 预应力张拉记录 预应力筋张拉记录 有粘接应力结构灌浆记录 建筑烟(风)道检查记录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安装调试记录 第五章工程试验记录施工试验记录(通用) 混凝土试块强度统计\评定记录 砂浆试块强度统计\评定记录 防水工程试验检查记录 设备单机试运转记录

调试报告 电气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电气器具通电安全检查记录 电气照明、动力试运行记录 综合布线测试记录 电气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光纤损耗测试记录 视频系统末端测试记录 管道灌水试验记录 管道强度严密性试验记录 管道通水记录 管道吹(冲0洗()脱脂试验记录 室内排水管道通球试验记录 伸缩器安装记录表 现场组装除尘器、空调机漏风检测记录风管漏风检测记录

各房间室内风量测量记录 管网风量平衡记录 电梯主要功能检查记录表 第六章施工验收记录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工程检验质量检查记录表(通用) 分部分项工程 共划分为:一、地基与基础工程;二、主体结构;三、建筑装饰装修; 四、建筑屋面; 五、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六、建筑电气;七、智能建筑;八、通风与空调;九、电梯

建设工程资料全套表格

建筑工程资料 第一章工程管理资料 工程概况表 工程开工报告 工程竣工报告 工程停工报告 工程复工报告 施工进度计划分析 项目大事记 施工日志 不合格项处置记录 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报告书 第二章工程技术资料 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 技术交底记录 图纸会审记录 设计交底记录 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第三章工程测量记录 工程定位测量记录 地基验槽记录 楼层放线记录 沉降观测记录 单位工程垂直度观测记录 第四章工程施工记录 隐蔽工程记录表 预检工程记录表 施工通用记录表 中间检查交接记录表 地基处理记录 地基钎探记录 桩基施工记录 混凝土施工记录 混凝土养护测温记录 砂浆配合比申请单 混凝土配合比申请单 混凝土开盘鉴定 预应力拉记录 预应力筋拉记录 有粘接应力结构灌浆记录

建筑烟(风)道检查记录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安装调试记录 第五章工程试验记录 施工试验记录(通用) 混凝土试块强度统计\评定记录 砂浆试块强度统计\评定记录 防水工程试验检查记录 设备单机试运转记录 调试报告 电气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电气器具通电安全检查记录 电气照明、动力试运行记录 综合布线测试记录 电气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光纤损耗测试记录 视频系统末端测试记录 管道灌水试验记录 管道强度密性试验记录 管道通水记录 管道吹(冲0洗()脱脂试验记录 室排水管道通球试验记录 伸缩器安装记录表 现场组装除尘器、空调机漏风检测记录 风管漏风检测记录 各房间室风量测量记录 管网风量平衡记录 电梯主要功能检查记录表 第六章施工验收记录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工程检验质量检查记录表(通用) 分部分项工程 共划分为:一、地基与基础工程;二、主体结构;三、建筑装饰装修;四、建筑屋面; 五、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六、建筑电气;七、智能建筑;八、通风与空调;九、电梯

地铁设计规范版强条

地铁的主体结构工程,以及因结构损坏或大修对地铁运营安全有严重影响的其他结构工程,设计使用年限不应低于100年。 地铁浅埋、高架及地面线路设计时,应采取降低噪声、减少振动和减少对生态环境影响的措施。 地铁工程设计应采取防火灾、水淹、地震、风暴、冰雪、雷击等灾害的措施。地铁工程应设置安防设施。安防设施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外,尚应合理设置安全检查设备的接口、监控系统、危险品处理设施,以及相关用房等。地铁工程应设置无障碍乘行和使用设施。 3.3.2地铁列车必须在安全防护系统的监控下运行。 4.1.2车辆应确保在寿命周期内正常运行时的行车安全和人身安全;同时应具备故障、事故和灾难情况下对人员和车辆救助的条件。 4.1.3车辆及其内部设施应使用不燃材料或无卤、低烟的阻燃材料。 列车应具有下列故障运行能力: 1列车在超员荷载和在丧失1/4动力的情况下,应能维持运行到终点‘ 2列车在超员荷载和在丧失1/2动力的情况下,应具有在正线最大坡道上启动和运行到最近车站的能力; 3一列空载列车应具有在正线线路的最大坡道上牵引另一列超员荷载的无动力列车运行到下一车站的能力。 4.7.2列车应设置报警系统,客室内应设置乘客紧急报警装置,乘客紧急报警装置应具有乘务员与乘客间双向通信功能。当采用无人驾驶运行模式时,报警系统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轨道交通技术规范》GB50490的有关规定。 4.7.4客室车门系统应设置安全联锁,应确保车速大于5km/h时不能开启、车门未全关闭时不能启动列车。 4.7.6客室、司机室应配置便携式灭火器具,安放位置应有明显标识并便于取用。 6.1.2地铁选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4地铁线路之间交叉,以及地铁线路与其他交通线路交叉时,必须采用立体交叉方式; 7.1.3无咋轨道主体结构及混凝土轨枕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低于100年。 7.4.1无咋道床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1混凝土强度等级,隧道内和U形结构地段不应低于C35,高架线和地面线地段不应低于C40,道床结构的耐久性满足设计使用年限100年的规定。 7.6.2采取减振工程措施时,不应削弱轨道结构的强度、稳定性及平顺性。 8.3.5路基的工后沉降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有咋轨道线路不应大于200mm,路桥过渡段不应大于200mm,沉降速率不应大于50mm/年; 2无咋轨道线路路基工后不均匀沉降量,不应超过扣件允许的调高量,路桥或路隧交界处差异沉降不应大于10mm,过渡段沉降造成的路基和桥梁或隧道的折角不应大于1/100。 在站台计算长度以外的车站结构立柱、墙等与站台边缘的距离,必须满足限界要求。

土建施工资料全套表格(全国通用版)

土建施工资料全套表格(全国通用版) 目录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使用说明 (11) 工程概况 (13) 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人员名单 (14)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15)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批表 (16) 技术交底记录 (17) 开工报告 (18) 工程竣工报告 (19) 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汇总表 (20) 工程定位测量、复测记录 (21) 钢材合格证和复试报告汇总表 (22) 钢材检验报告 (23) 水泥出厂合格证、报告汇总表 (24) 水泥复试报告 (25) 砖(砌块)检验报告汇总表 (26) 烧结普通砖试验报告 (27) 加气砼砌块试验报告 (28) 混凝土空心砌块检验报告 (29) 混凝土外加剂(及其它材料)产品合格证、 (30) 混凝土外加剂试验报告 (31)

防水和保温材料合格证、复试报告汇总表 (32) 防水卷材试验报告 (33) 沥青试验报告 (34) 防水涂料试验报告 (35) 保温、隔热材料试验报告 (36) (其他)建筑材料合格证、复试报告汇总表 (37) 陶瓷彩色釉面砖试验报告 (38) 石子试验报告 (39) 砂子试验报告 (40) 建筑门窗(木门)出厂合格证 (41) 钢构件出厂合格证 (42) 混凝土试块试压报告汇总表 (43) 混凝土强度评定 (44) 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评定 (45) 砂浆强度汇总评定表 (46) 钢筋连接试验报告、焊条(剂)合格证汇总表 (47) 土壤试验记录汇总表 (48) 钢筋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49)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0) 地基验槽记录 (51) 地基处理记录 (52) 混凝土(其它)构件合格证汇总表 (53) 屋面泼水、淋水、蓄水试验记录 (54)

建筑工程资料全套样本模板

建筑工程资料 第一章工程管理资料工程概况表 工程开工报告 工程竣工报告 工程停工报告 工程复工报告 施工进度计划分析 项目大事记 施工日志 不合格项处理记录 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报告书 第二章工程技术资料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 技术交底记录 图纸会审记录 设计交底记录 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第三章工程测量记录工程定位测量记录 地基验槽记录 楼层放线记录 沉降观测记录

单位工程垂直度观测记录 第四章工程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表 预检工程记录表 施工通用记录表 中间检查交接记录表 地基处理记录 地基钎探记录 桩基施工记录 混凝土施工记录 混凝土养护测温记录 砂浆配合比申请单 混凝土配合比申请单 混凝土开盘鉴定 预应力张拉记录 预应力筋张拉记录 有粘接应力结构灌浆记录 建筑烟(风)道检查记录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安装调试记录 第五章工程试验记录施工试验记录(通用) 混凝土试块强度统计\评定记录

砂浆试块强度统计\评定记录 防水工程试验检查记录 设备单机试运转记录 调试报告 电气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电气器具通电安全检查记录 电气照明、动力试运行记录 综合布线测试记录 电气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光纤损耗测试记录 视频系统末端测试记录 管道灌水试验记录 管道强度严密性试验记录 管道通水记录 管道吹( 冲0洗( ) 脱脂试验记录 室内排水管道通球试验记录 伸缩器安装记录表 现场组装除尘器、空调机漏风检测记录 风管漏风检测记录 各房间室内风量测量记录 管网风量平衡记录 电梯主要功能检查记录表 第六章施工验收记录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分部( 子分部) 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单位( 子单位)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单位( 子单位) 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 子单位) 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工程检验质量检查记录表( 通用) 分部分项工程 共划分为: 一、地基与基础工程; 二、主体结构; 三、建筑装饰装修; 四、建筑屋面; 五、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 六、建筑电气; 七、智能建筑; 八、通风与空调; 九、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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