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垣县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关于长垣县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8年4月9日在长垣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长垣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政府委托,现将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士提出意见。

一、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县政府团结带领全县人民,牢固树立和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应对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较好地完成了县人大批准的财政预算和各项工作任务,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

(一)2017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全县收支情况。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2017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184500万元,实际完成210069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13.9%,增长28.4%。2017年初全县收入财力总计359331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增加、结转资金、上解上级支出

等因素,财力总计调整为568506万元。支出总计完成5685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89534万元,占年调整预算的99.2%,增长4%;上解上级支出28338万元;调入稳定调节基金29078万元;结转53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1020万元。

县本级收支情况。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2017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119000万元,实际完成125155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5.2%,增长24.9%。2017年初县本级收入财力总计317515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增加、上级下达政府债券等因素,财力总计调整为524135万元。支出总计完成5241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47365万元,占年调整预算的99.1%,增长8%;上解上级支出28338万元;对乡补助支出17786万元;调入稳定调节基金909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1020万元;结转536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2017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38565万元,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加较多,2017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实际完成132059万元,占年初预算的342.4%,增长261.1%。2017年初政府性基金收入财力总计42589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增加、结转资金等因素,财力总计调整为248572万元。支出总计完成248572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48761万元,占年调整预算的94.8%,增长166.3%;上解上级支出100万元;调出资金38000万元;年终结余8152万元;地

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支出53559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155232万元,实际完成127154万元,占年初预算的81.9%,增长16.5%。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为147691万元,实际完成115477万元,占年初预算的78.2%,增长36.1%。2017年度收支结余11678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02046万元。预算执行率较低主要是因为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及准备期结算未全部结束。

(二)政府债务情况

省财政厅核定我县2017年政府债务限额为30.6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4.36亿元、专项债务16.25亿元。截至2017年底,全县政府债务余额28.1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2.58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5.59亿元。全县政府债务余额在省财政厅下达我县的债务限额之内。

上述财政收支和政府债务数据为快报数,在完成决算审查汇

总以及与省财政结算后还会有所变动,决算结果届时报县人大常

委会审批。

(三)落实县人大决议和主要财政工作情况

按照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决议和审查意见,科学谋划,精准施策,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圆满完成了各项财政工作任务。

1.财政综合实力实现新突破

加强收入征管。坚持以收入征管为中心,注重形势分析,强化综合治税,开展专项检查,实施税源排查和发票抽奖活动,确保收入均衡入库和稳定增长。2017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突破21亿元大关,增长28.4%。税收收入完成16.6亿元,税收比重为79.1%。实现了税收高速增长和收入质量高水平运行。

积极争取资金。紧紧把握上级投资和财政政策动向,精心谋划项目,有针对性地争取上级资金支持。2017年,通过财政部门争取到位上级财政资金22.9亿元、政府债券资金13.1亿元,有力推动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2.财政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了新提升

支持创新驱动发展。深入推进营改增、环境保护税等税制改革,清理涉企收费项目,落实小微企业、福利企业和资源利用企业税费优惠政策,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落地执行。投入产业创新发展资金7522.5万元,用于工业经济转型升级、技术创新培育、企业优惠政策兑现、股权融资奖励等。筹措资金2745万元,对金融部门支持重点工业企业的贷款损失予以适当补偿。注入资金1499万元,将惠民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额度增至1.02亿元,更好为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支持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建设。筹措资金2.3亿元,带动社会投资120.5亿元,支持百城提质工程项目建设。积极探索新型城镇化建设融资模式,稳妥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支持

体育场人防工程体、城区基础设施改造等项目建设。筹措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资金3000万元、新型城镇化转移支付资金2810万元,统筹用于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就学、百城建设提质工程规划编制、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行维护等。发放农民进城购房补贴资金7771万元,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投入资金14469.4万元,实施农村公路“三年行动计划”。兑现成品油价格补贴1525.9万元,促进城乡公交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支持生态保护和节能减排。筹措垃圾处理及运行管理资金8418万元,积极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和收集转运设施建设。拨付资金2211万元,用于购置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开展重点乡镇空气监测站建设等。投入资金868万元,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治理。拨付资金300万元,实施冬季清洁取暧“双替代”工程。筹措资金200万元,支持水污染防治。拨付资金38.6万元,继续对淘汰黄标车实行财政补助。

支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各类支农惠农补贴政策,发放耕地地力保护、农机购置、棉花种植、农业保费等补贴资金10663万元。总投资2.9亿元,推进实施农业综合开发、美丽乡村建设、基层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等项目,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投入资金1940.4万元,在全县12个行政村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建设,增强乡村“自我造血”能力。对全县20家现代农业发展突出的涉农经营组织进行奖励,发放奖补资金275.7万元,增强农业先进带动作用和辐射影响力。

3.财政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取得新成效

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财政工作的出发点与落脚点,加快落实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农林水、保障性住房等民生支出达到37.9亿元,占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7.3%,增长8.4%。

支持脱贫攻坚。拨付资金2598.8万元,开展产业扶贫到户增收项目,使6497个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年均增收1600元。投入

资金1164.6万元,在全县30个贫困村实施整村推进项目,新建道路44.6公里。筹措资金1687.7万元,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解决5万余名群众饮水安全问题。累计投入扶贫专项资金7938.5万元,全力支持教育、医疗、交通、水利等11个专项脱贫方案落实,当年实现7868人稳定脱贫。投入资金18803.7万元,支持黄河滩区居民迁建试点项目顺利实施。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开展扶贫资金问题整治,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行扶贫资金跟踪问效,构建覆盖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全过程的监管体系,保障了资金安全和拨付率。

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筹措资金1718.5万元,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教科书和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巩固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拨付生均公用经费10971.2万元。实行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投入高中生均公用经费3839.6万元。拨付资金1612.35万元,支持中等职业学校发展。投入“全面改薄”资金1.22亿元,对全县中小学校校舍、体育场、围墙等进行维修改造。发放资金1228.3万元,落实乡村教师工作补贴制度,推动乡村教育事业发展。

支持社会保障和就业创业。拨付各类社会保障和就业资金7亿元,全面落实城乡低保补助、城乡医疗保险、五保供养、医疗救助、城乡养老、残疾人保障、孤儿保障等政策,支持底线民生举措提标补短,增强托底保障功能。安排就业补助资金2366.1万元,重点支持创业培训、高技能人才培养、村级就业发布平台、

公益性岗位等,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支持医疗卫生与计生工作。投入资金61880万元,确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拨付资金1174.1万元,对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销售、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制度等进行补助,推动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50元,基本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50元。筹措资金1157.4万元,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基因检测项目。投入资金603.2万元,重点支持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项目建设,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支持创建文明城市。认真落实县委决策部署,加大文体事业投入,全力以赴支持文明城市创建。全县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达到3225万元。筹措公共体育场田径跑道和足球场项目建设资金600万元,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资金180万元,强化文明城市创建载体建设。支持开展各类文体活动,安排资金170万元,用于送戏下乡、“中原文化大舞台”演出,开展第三届运动会暨首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基层科普行动巡展以及文明城市创建经费等,提高全县居民综合文明素质。

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投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8411.7万元,筹措5个统贷统还项目贷款本金及利息7494万元,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支持平安长垣建设。全县财政公共安全投入18987万元,支

持信访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化政法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加强弱势群体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和司法救助工作,保障质量监管执法和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治理需求。

4.财税管理和改革取得新进展

加强预算制度管理改革。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方法,调整部分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方式,滚动编制2017-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提高预算管理的前瞻性和可持续性。严格落实预决算公开制度规定,统一公开平台,细化公开内容,确保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及时、完整。建立盘活存量资金长效机制,收回以前年度结余结转资金97883万元,统筹用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亟须资金支持的重点领域。

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和中央、省严控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要求,落实“开前门、堵后门”政策举措,加强债务限额管理,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强化日常监控和风险评估,组织开展违法违规举债担保自查自纠和清理整改,切实防范债务风险。全年争取到位政府置换债券74579万元、新增债券56400万元,提前完成非债券政府存量债务置换工作,确保全县政府债务风险整体可控。

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制定了《长垣县政府采购改革方案》《关于印发长垣县2017-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品目实行网上商城采购的通知》等文件,推动政府采购由审批制向备案制过渡。全年政府采购预算金额

18.9亿元,实际采购金额17.9亿元,节约率5.5%,政府采购工作效能进一步提升。

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不断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增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参照省直部门目录,指导全县60家行政事业单位分部门编制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投入资金3310.8万元,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原文化大舞台”演出活动等项目实行政府购买。

完善财政基础管理。健全综合治税体系,及时收集涉税信息,初步建立了比较完备的税源信息数据库。举办发票抽奖活动,调动消费者协税护税的积极性。深化国库支付制度改革,不断规范支付管理,提高支付效率。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制度,公务卡刷卡率持续提升。扩大政府投资评审范围,全面规范评审中介机构管理,进一步提高评审质量和效率。组织开展内部监督、会计信息质量、财政资金安全等专项监督检查,确保财政资金规范管理、安全运行和高效使用。

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安排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2018年预算编制,对于全面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保持经济平稳运行与社会和谐稳定意义重大。

根据全县经济发展形势,考虑到减税降费等因素,2018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增长目标为12%,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

预算收入比重不低于80%。支出方面,财政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事业发展方面增支政策多,刚性强,尤其是进一步提高教育、社保、医疗卫生等保障水平压力较大,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

2018年全县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县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并突出聚力增效,聚焦支持转型发展、创新驱动、生态建设、乡村振兴核心任务,着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支持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支持改革创新扩大开放,支持城乡融合发展,支持全域生态文明建设,支持增进民生福祉,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按照“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的要求,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强化民生托底;继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加大对重点领域和项目的支持力度;从严管控政府性债务,积极防范化解风险,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2018年主要支出政策

聚焦支持转型发展、创新驱动、生态建设、乡村振兴核心任务,打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大攻坚战,全面落实县委决策

部署和各项重点工作。

1.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

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强化债务动态监控和风险预警,严格防控政府债务风险。严控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化解债务存量,坚决制止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对全县PPP项目进行评估优化,确保入库PPP项目顺利实施和隐性债务率可控。争取扩大新增政府债券发行额度、市政项目收益债等,保障重点领域合理融资需求。支持妥善化解企业风险,推动银行金融机构支持企业稳妥降低杠杆率。支持金融企业提高经营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

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安排资金4000万元,开展光伏扶贫项目和整村推进项目。安排扶贫保险资金350万元、“农业+就业”扶贫项目资金200万元,提高贫困人员风险应对能力。提高农村危房改造财政补助标准,改善贫困户居住条件。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各项扶贫专项方案全面落实。用好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加强监督管理,切实发挥扶贫资金效益。

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安排道路清扫保洁资金4875万元、城市绿化资金1040万元。继续开展居民燃煤锅炉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支持改善空气环境质量。足额安排污水处理和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实施碧水工程。积极筹措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专项资金,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2.以创新驱动发展为重点,支持提高发展质量

支持创新驱动发展。分领域安排专项资金,保障创新驱动、智能制造、质量提升、企业上市、高端人才引进培育、企业家培养等“六大工程”顺利实施。继续加大科技投入规模,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安排技术创新培育资金6000万元,对创新企业和创新成果进行奖励,支持创新驱动和产业升级。

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安排债券资金6000万元,用于农村改厕项目建设。安排资金2627万元,支持开展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治。安排资金1698万元,确保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顺利推进。筹措资金1000万元,支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安排农村环境整治资金645万元,改善农村居住环境。足额安排配套资金500万元,支持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项目。

支持基础能力建设。安排资金2700万元,用于县管公路养护和资金配套。安排债券资金2360万元,对公共交通和贫困村通客车进行补助。安排资金852.3万元,支持深化交通运输执法改革。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在严格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前提下,稳妥推进百城建设提质工程融资工作。

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筹措资金7000万元,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安排资金1500万元,支持解决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遗留问题。安排资金2300万元,用于村级党群文体广场和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安排资金3000万元,落实农民进城购房补贴政策,加快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进程。

3.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根本,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

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安排教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7000万元,用于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宿舍建设、一中和十中建设等。安排公办幼儿园和教育部门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专项经费1000万元,支持学前教育发展。完善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生均经费保障机制,推动城乡教育均衡化发展。

支持就业和社会保障。全面落实农民工返乡创业资金扶持政策,支持开展新一轮全民技能振兴工程。继续提高低保、特困人员生活救助和各类优抚对象补助标准。城乡低保财政月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262元和154元。特困人员生活救助补助标准每人每年提高400元。

支持医疗计生事业发展。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标准,从年人均450元提高至490元。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补助标准,增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保障能力。筹措资金742万元,继续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新生儿疾病和基因检测筛查,启动农村适龄妇女乳腺癌、宫颈癌免费筛查,提高人口素质和健康水平。

支持文化改革发展。足额安排文明城市奖补项目资金和活动经费,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推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乡(镇)、村级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文化馆(站)、博物馆、图书馆免费开放水平。开展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落实中原文化大舞台、送戏下乡等文化惠民工程。支持重点文物保

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支持重点出版物出版及版权管理、广播影视安全播出和能力提升。

(二)2018年财政收支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

(1)全县一般公共预算

2018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5500万元,增长12%。加上上级补助、上年结余等资金221896万元,全县收入财力总计457396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2398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长29%,加上上解上级支出24998万元,全县支出总计457396万元。

(2)县级一般公共预算

收入安排。2018年县级收入财力总计374700万元。其中: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1100万元(税收收入99260万元、非税收入41840万元),增长12.7%;上级补助收入192282万元(返还性收入1333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7222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106727万元);乡镇上解收入31692万元;动用上年结余结转536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090万元。

支出安排。2018年县级支出总计374700万元。其中: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5145万元,补助乡镇支出1455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4998万元。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5145万元,较2017年初预算增长17.9%。主要支出科目安排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865万元,下降8.1%;

●教育支出86661万元,增长6.6%;

●科学技术支出7016万元,增长0.7%;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125万元,下降21.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555万元,增长7.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1647万元,下降0.8%;

●农林水支出29300万元,增长5.1%;

●住房保障支出8031万元,增长19.2%;

●预备费6000万元,增长200%。

●债务还本6527万元,增长100%,主要是2015年三年期一般债券到期。

●债务付息3808万元,增长13.5%,主要是政府债券利息支出。

以上支出科目中一般公共服务、文化体育与传媒等支出预算下降,主要是由于上级转移支付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8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财力总计95588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676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76万元、上年结余结转8152万元。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95588万元,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77416万元(用于征

地和拆迁补偿支出35000万元、土地开发支出4000万元、城市建设支出10000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000万元、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4000万元、棚户区改造支出2000万元、土地出让业务支出1000万元、支付破产或改制企业职工安置费1000万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9416万元);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200万元;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1500万元;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4000万元;

●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4000万元;

●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906万元;

●债务付息支出5427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34820万元,增长6%。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691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022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371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769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54330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197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446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301万元。

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26429万元,增长9.5%。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869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477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支出2366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573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50486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184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764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127万元。

以上预算安排具体情况详见《数说图解2018财政预算报告》。

三、切实做好2018年财政预算管理和改革发展工作

(一)加强财政法治建设

深入开展预算法学习宣传,坚持把依法理财作为工作基准,进一步提高政府预算编制质量,打造公开透明预算。严格落实预算法,加强对预算单位贯彻实施预算法的监督检查,督促各部门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严控预算调整和调剂事项,维护预算严肃性。引导预算单位增强预算法治意识,着力营造学法用法守法尊法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财政收入管理

加大综合治税工作力度,注重沟通协调,加强税务、财政、工商等综合治税部门涉税信息共享利用,有针对性开展税收专项治理,堵塞税收征管漏洞,确保应收尽收。创新发票抽奖形式,扩大影响,提高以票控税能力。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河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等,规范和加强非税收入征缴管理。

(三)加强政府债务管理

严格落实“堵暗渠”与“修明渠”相结合的政府债务管理要求,除

向上级申请政府债券外,杜绝以其他任何方式举借债务。积极争取实施收益平衡类专项债券品种试点工作,拓宽规范的政府举债融资渠道。认真梳理申报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争取省财政加大对我县新增一般债券倾斜力度,保障重点领域合理融资需求。依法规范政府债券资金管理,全面提升政府债券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合理性。

(四)推进完善财税体制改革

认真研究《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关于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积极与上级部门对接沟通,提前做好工作谋划,争取工作主动。落实健全地方税体系政策要求,确保水资源税、环保税等税制改革顺利推进。

(五)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

践行“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从绩效目标的设立、执行监控、事后评价、结果应用等全方位跟踪监督评价专项资金效果,扩大绩效评价覆盖范围,建立预算执行与预算编制挂钩机制,把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安排预算、调整支出的重要依据,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六)优化调整财政支出结构

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继续优化支出结构,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积极盘活财政沉淀资金,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提高财政支出的公共性和普惠性。严格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各

项规定,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七)加强财政监督管理

严格执行预算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关注扶贫、环保、教育、社保等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严肃财经纪律。坚决查处各种扰乱财经秩序的行为,加大对违反财经纪律行为惩戒力度,确保各项财税政策有效落实和财政资金安全运行。

各位代表,做好2018年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真抓实干,奋发进取,努力开创财政改革发展新局面,为建设“富强、创新、文明、美丽”新长垣做出更大贡献!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