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医疗机构标准

口腔医疗机构标准
口腔医疗机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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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口腔医疗机构感染控制考评标准(2011版)

屉把手,治疗椅旁的电脑,桌面,水龙头开关,门把手,电话,笔等。

考评标准说明:

1、总分1000分,强制性达标分数为600分,总分不达标的机构和科室建议进行停业整顿;问题严重的取消口腔诊疗项目。

2、三级甲等医院口腔科总分必须达到800分。

3、口腔专科医院总分必须达到900分。

口腔门诊设置规范

口腔诊所选址要求 一、必须具有的条件: 1.可以容纳独立的接待室、治疗室、X线室、技工室、消毒室、机房。 2.有适当的水电供应:水管压力在进入牙科椅时应该不低于2公斤;应该保证所有电器的工作电压为220伏,电流为50赫兹。 3.有两条以上电话线路。 4.下水管道可以连接污水处理装置。 5.诊所结构的室内高度在装修后不少于2.7米。 6.有健全的安全、消防设施。 二、应该考虑的条件: 1.可以做室外广告。 2.在1000米以内没有服务内容相近的诊所 3.离条件比较好的医院比较近。 4.交通比较方便,人流量比较大,但治安状况比较好。 5.电话线可以连接宽带上网。 6.有停车场。 7.有中央空调。 8.可以容纳洗手间。 A口腔诊所外部装修要求 1.有醒目的诊所标识(LOGO)和诊所名称。 2.外墙颜色与诊所内部的基本色调一致,除非物业管理部门有硬性规定。 3.玻璃门。宽度不小于90公分。门上可以贴诊所标识、诊所名称和开诊时间,但不能有其他文字图案。 4.与诊所大门处于同一方向的橱窗上可以粘贴口腔健康保健的宣传资料,但不能带有商业色彩,如产品的生产商和诊治项目的价格。 5.其它窗户的玻璃上不能有任何文字图案。 6.进入诊所大门的通道是“无障碍”通道,方便残疾人进入。 B口腔诊所内部总体装修要求 1.诊所大小的计算方法大致是35平方米(或40平方米)乘以牙科椅的数目。

2.诊所颜色基调以中性为宜,最好选择比较容易改动的,即浅颜色。 3.诊所要方便病人进出,要照顾到行动不便的病人和残疾人。 4.诊所内部分为接待、诊治和支持三个功能区域,各部分应保持相对独立,病人应该尽可能不进入支持功能区。 5.方便工作人员行走,诊所内的人行通道宽度不小于150公分,要避免和减少与病人的走向发生冲突。 6.天花板和墙壁光滑平整,不能有凹凸起伏的装饰花纹,涂料具有防水、防霉性能。 7.地面与墙壁交接处呈园弧形。 8.除接待室和医生办公室可以铺设地毯外,其余区域一律不能铺设地毯。 9.照明充足,使用白色光源,尽可能使用散束灯光,不能使用吊灯和壁灯。 10.有音响设备。 11.有消防设施(如烟雾警报系统),主要通道要有火灾撤退路线示意图。 12.诊所内部不能有台阶,各房间门口不能有门槛。 13.各房间都应该有良好的隔音和通风性能,使用中央空调时必须有空气过滤装置和回风口,朝向室外的排风口不要影响邻近的住宅和单位。 14.有可能的话,员工和病人分门进出诊所。 15.门窗的密闭性能良好,各房间的门的宽度不小于75公分,门板上不能有任何装饰花纹,不能镶嵌玻璃。 16.所有家具、门框和窗框的转角都应该呈圆弧形,而不是90度角,防止碰伤。 17.所有线路都必须是暗线,不能暴露在地面和墙壁。 18.水龙头最好使用感应开关。 19.所有抽屉把手应该简单、光滑、易清洁。 20.治疗室的朝向以朝南或朝东为佳。编辑: 21.治疗室的设计要充分考虑照顾病人的隐私要求。 C管道铺设要求 1.压缩空气:至设备入端的压力为5.0 - 7.0 kg/cm2 2.真空负压:真空度不小于85 mmHg,流量不小于135L/min

二级口腔医院基本标准78403

一、牙椅和床位: 牙科治疗椅20至59台,住院床位总数15至4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口腔内科、口腔颌面外科和口腔修复科、口腔预防保健组、口腔急诊室;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消毒供应室、病案室。 三、人员: (一)每牙椅(床)至少配备1.03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至少有2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三)各专业科室(组)至少有1名医师; (四)医生与护理人员之比不低于1:1.5; (五)修复医师与技工之比为1:1。 四、房屋: (一)每牙科治疗椅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二)诊室每牙科治疗椅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三)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四)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给氧装置呼吸机 心电图机电动吸引器 抢救床麻醉机 多功能口腔综合治疗台 涡轮机光敏固化灯

银汞搅拌机高频铸造机中熔铸造机超声洁治器显微镜火焰光度计分析天平生化分析仪血球计数仪离心机 电冰箱X光机 X光牙片机敷料柜 器械柜高压灭菌设备煮沸消毒锅紫外线灯 洗衣机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与二级综合医院相同; (三)门诊每诊椅单元设备: 牙科治疗椅1台 手术灯1个 痰盂1个 器械盘1个 电动吸引器1支 低速牙科切割装置1套 高速牙科切割装置1套 三用枪1支 口腔检查器械1套 病历书写柜1张 医师座椅1个

(四)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申请设立口腔诊所的条件(精)

申请设立口腔诊所的条件 (一医师。 1.至少有1名取得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保健机构中从事口腔诊疗工作满5年,身体健康的执业医师。 2.每增设2台口腔综合治疗台,至少增加1名口腔医师。 3.设4台以上口腔综合治疗台的,至少有1名具有口腔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二护士。 1.至少有1名注册护士。 2.每增加3台口腔综合治疗台,至少增加1名注册护士。 三、房屋 (一设1台口腔综合治疗台的,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设2台以上口腔综合治疗台的,每台建筑面积不少于25平方米。 (二诊室中每口腔综合治疗台净使用面积不少于9平方米。 (三房屋设置要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 四、设备 (一基本设备。 光固化灯、超声洁治器、空气净化设备、高压灭菌设备。 (二急救设备。 氧气瓶(袋、开口器、牙垫、口腔通气道、人工呼吸器。

(三每口腔综合治疗台单元设备。 牙科治疗椅(附手术灯1个、痰盂1个、器械盘1个1台,高速和低 速牙科切割装置1套,吸唾装置1套,三用喷枪1支,医师座椅1张,病历书写桌1张,口腔检查器械1套。诊疗器械符合一人一用一消毒配置。 其中,临床检验、消毒供应与其他合法机构签订相关服务合同,由其他机构提供服务的,可不配备化验室和消毒供应室设备。 五、具有国家统一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制定诊所人员岗位职责。 六、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口腔诊所的审批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十条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设置申请书; (二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在城市设置诊所的个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医师执业技术考核合格,取得《医师执业证书》; (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医师职称后,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医师执业技术标准另行制定。

门诊部、诊所基本标准

门诊部、诊所基本标准 2009年07月29日来源:卫生部网站【大中小】 为加强对门诊部和诊所的管理,提高门诊部和诊所医疗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保障医疗安全,日前卫生部组织有关专家对门诊部和诊所的基本标准进行了修订。 标签:基本标准门诊部诊所寻医问药 门诊部 综合门诊部 一、科室设置 ㈠临床科室:至少设有5个临床科室。急诊室、内科、外科为必设科室,妇科、儿科、中医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预防保健科等为选设科室。 ㈡医技科室 必设药房、化验室、X光室、治疗室、处置室、观察室、消毒供应室。根据开设的诊疗科目和工作需要,选设B 超检查室、心电图检查室等相应的医技科室以及病案资料室。增加辅助检查项目均需单设检查室(医学检验有统一安排的,可不做要求) ㈢其他 开展手术项目的需增设手术室、换药室、抢救室。可以根据需要设置留观室。 二、人员 ㈠至少有7名执业医师,必设科室至少各有一名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 ㈡其它临床科室至少有1名具备以下条件的执业医师: 1、具有五年以上同一执业范围工作经历; 2、具有与专科对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 ㈢至少有8名注册护士,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主管护师以上职称。 ㈣每个医技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三、房屋 建筑面积不少于600 平方米。 每室必须独立,各室设置要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其中各室使用面积如下: 1、X光室不少于60平方米(包括放射检查、洗片室、放射诊断室等)。 2、观察室每个单元不少于16平方米。 3、手术区域不少于40 平方米,手术室(间)不少于20 平方米。(根据设置手术间数,区域面积依级递增)。 4、各科专业诊室独立设置,每室不少于10 平方米。 5、消毒供应室、化验室、治疗室、处置室、抢救室不少于15 平方米。 6、各辅助检查科室(如心电图检查室等)不少于15 平方米。 ㈣设口腔科的,每牙科综合治疗椅净使用面积不少于8平方米。 ㈤公用面积不少于总使用面积的15%. 四、设备 ㈠基本设备 诊桌、诊椅、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表、心电图机、B超诊断仪。 ㈡科室设备 X光室:X线机 化验室:显微镜、尿常规分析仪、血球计数器、生化分析仪、血液粘度测定仪、恒温箱、电冰箱、紫外线消毒灯。 急诊室:氧气瓶、人工呼吸机、电动吸引器、气管插管、洗胃机、心脏体外起搏器。 消毒供应室:高压灭菌设备、静脉切开包、气管切开包及规定的抢救药品。

一级医疗机构设置标准口腔门诊部设置标准

一级医疗机构设置标准-口腔门诊部 设置标准 口腔诊所设置标准 口腔诊所设置基本标准 一、至少设口腔综合治疗椅1台。 二、人员 医师。 1.至少有1名取得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经注 册后在医疗、保健机构中从事口腔诊疗工作满5年,身体健康的执业医师。 2.每增设2台口腔综合治疗台,至少增加1名口 腔医师。 3.设4台以上口腔综合治疗台的,至少有1名具 有口腔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护士。 1.至少有1名注册护士。 2.每增加3台口腔综合治疗台,至

少增加1名注 册护士。 三、房屋 设1台口腔综合治疗台的,建筑面积不少于30 平方米;设2台以上口腔综合治疗台的,每台建筑面积不少于25平方米。 诊室中每口腔综合治疗台净使用面积不少于9平 方米。 房屋设置要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 四、设备 基本设备。 光固化灯、超声洁治器、空气净化设备、高压灭菌 设备。 急救设备。 氧气瓶、开口器、牙垫、口腔通气道、人工 呼吸器。 每口腔综合治疗台单元设备。

牙科治疗椅1台,高速和低速牙科切割装置1套,吸唾装置1套,三用喷枪1支,医师座椅1张,病历书写桌1张,口腔检查器械1套。诊疗器械符合一人一用一消毒配置。 其中,临床检验、消毒供应与其他合法机构签订相关服 务合同,由其他机构提供服务的,可不配备化验室和消毒供应室设备。 五、具有国家统一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制定诊所人员岗位职责。 六、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2016年11月19日口腔诊所设置基本标准 口腔诊所设置基本标准 一、至少设口腔综合治疗台1台。 二、人员 医师。 1.至少有1名取得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保健机构中

二级口腔医院基本标准(新、选)

二级口腔医院基本标准 (摘自《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二级口腔医院 一、牙椅和床位: 牙科治疗椅20至59台,住院床位总数15至4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口腔内科、口腔颌面外科和口腔修复科、口腔预防保健组、口腔急诊室;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消毒供应室、病案室。 三、人员: (一)每牙椅(床)至少配备1.03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至少有2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三)各专业科室(组)至少有1名医师; (四)医生与护理人员之比不低于1:1.5; (五)修复医师与技工之比为1:1; 四、房屋: (一)每牙科治疗椅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二)诊室每牙科治疗椅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三)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四)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给氧装置呼吸机 心电图机电动吸引器 抢救床麻醉机 多功能口腔综合治疗台 涡轮机光敏固化灯 银汞搅拌机高频铸造机 中熔铸造机超声洁治器 显微镜火焰光度计 分析天平生化分析仪 血球计数仪离心机 电冰箱 X光机 X光牙片机敷料柜 器械柜高压灭菌设备 煮沸消毒锅紫外线灯 洗衣机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与二级综合医院相同;(三)门诊每诊椅单元设备: 牙科治疗椅 1台 手术灯 1个 痰盂 1个 器械盘 1个

电动吸引器 1支 低速牙科切割装置 1套 高速牙科切割装置 1套 三用枪 1支 口腔检查器械 1套 病历书写柜 1张 医师座椅 1个 (四)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定各项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最新文件仅供参考已改成word文本。方便更改

口腔诊所申请书范本

口腔诊所申请书范本 篇一:关于开设口腔诊所的申请报告 关于开设口腔诊所的申请报告 卫计局: 本人,女,岁,大学本科,毕业于年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年在进修。毕业后至今一直从事口腔临床工作。 为更好地将所学技能服务于生我养我的故乡的广大口腔患者,在确保房屋布局、个人执业技术水平和执业条件、符合开办口腔个体诊所的前提下,拟在申请开设口腔诊所。 口腔诊所申请批准后,本人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诊疗技术规范,严格依法从事各项诊疗活动,服从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切实为广大口腔疾病患者提供优质满意的服务。 特此申请,望批准为盼,十分感谢! 申请人: 年月日 篇二:口腔诊所的审批过程及提交材料 口腔诊所的审批过程及提交材料 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十条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设置申请书; (二)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在城市设置诊所的个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医师执业技术考核合格,取得《医师执业证书》; (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医师职称后,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医师执业技术标准另行制定。 在乡镇和村设置诊所的个人的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具体详细的步骤: 1、个体诊所一般定位于营利性医疗机构 2、报名参加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个体医师开业考试(报名条件一般为身体健康、执业医(转载自:小草范文网:口腔诊所申请书范本)师、本地常住户口等,具体可以与卫生局医政科联系,包括报名时间等),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书。 3、向卫生局提交申请申请,包括:设置申请书;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资格证书和考试合格证书。 4、卫生部门同意后,发放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凭批准书到工商部门办理名称核准和登记。

口腔诊所申请书范本

口腔诊所申请书范本 篇一:设置口腔科个体诊所申请报告 设置口腔科个体诊所申请报告 卫生局: 本人姓名沈平,性别男,现年35岁,身份证号码: ,2000年7月毕业于卫校口腔专业。于2008年取得口腔执业医师资格,曾在职工医务室,门诊部口腔科工作,现在卫生服务站口腔科工作。我从事口腔专业10余年,基本能掌握本专业的临床诊疗工作,有一定的诊疗水平和独立工作能力。工作期间取得医学院口腔大专文凭。 本人拟于农贸市场申请设置个体医疗诊所,该区域常住人口近1万5千人,外来人口近8000人,常住人口多,人流量大,现存口腔科诊所较少,为进一步满足设置区域内人民群众求医问诊需要,申请设置口腔科个体诊所,自筹资金15万元,设置诊所执业地址位于桥路,占地面积90到130个平方,建造面积80到120个平方,其中业务用房面积60平方左右,并拟购置2到3套口腔综合治疗椅,一套消毒设备,一套拍片设备等口腔专业设备。除本人外拟聘用2名有医师资格的口腔从业人员。 本医疗机构在申请批准设立后,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诊疗技术规范,严格依法从事各项诊所活动,服从上级卫生 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树立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为患者服务的宗旨。以门诊服务方式和每天9小时服务时间,为该区域内人民群众治疗口腔疾病。 以上申请,请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申请人: 申请医疗机构名称:口腔诊所 二O 年月日 篇二:2015年口腔诊所设置申请材料 _________ 口腔诊所 设置申请材料 年月日 ________口腔诊所设置申请 提交材料目录

1、设置-----------口腔诊所医疗机构申请; 2、《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 3、------------口腔诊所医疗机构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4、------------ 口腔诊所医疗机构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5、------------口腔诊所医疗机构房屋所有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租房协议及协议双方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6、《医疗机构名称申请核定表》 7、《资信证明》; 8、《医疗机构分类性质申请书》; 9、设置申请人(单位)资历的证明材料(基本情况简介、不在 职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守法证明、健康体检表等); 10、《设置医疗机构审核意见表》。 附表1 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 被申请机关:_________ 设臵单位(人):(章) 年月日 填写说明:1.被申请机关:填写设置审批机关;2.设置单位(人):填写拟设医疗机构的上级主管单位或出资人;3.地址:填写设置单位(人)的法定地址,个人填写家庭地址;4.类别: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填报相应类别;5.名称:填写申请的医疗机构名称;6.选址:拟设医疗机构所在地的详细地址;7.所有制形式:从下列形式中选择相应项目填报:(只能填一个)a、全民 b、集体 c、私人 d、中外合资(合作)e、其他;8.经营性质:填写政府举办非营利性、非政府办非营利性、营利性;9.床位(牙椅):填写拟建床位数、牙椅数以及观察床位数;10.服务对象:(只能填报一个)a、社会 b、内部 ;11.诊疗科目:完整填写申请的一级、二级科目;12.提交文件目录:按照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填写。 医疗机构名称申请核定表 核准机关:--------县(区)卫生局 篇三:口腔医疗诊所申请书 口腔医疗诊所申请书 本人拟于申请设置个体医疗诊所,该区域常住人口20万人,外来人口3万人,常住人口多,人流量大.现无一家规范口腔科诊所.为进一不满足设置区域内人民群众求医问诊需要,申请设置口腔科个体诊所,自筹资金总额10余万元,其中注册资金10万元;设置诊所执业地址位 ,占地面积100平

口腔诊所设置基本标准

口腔诊所设置基本标准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口腔诊所设置基本标准 一、至少设口腔综合治疗台1台。 二、人员 (一)医师。 1.至少有1名取得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保健机构中从事口腔诊疗工作满5年,身体健康的执业医师。 2.每增设2台口腔综合治疗台,至少增加1名口腔医师。 3.设4台以上口腔综合治疗台的,至少有1名具有口腔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二)护士。 1.至少有1名注册护士。 2.每增加3台口腔综合治疗台,至少增加1名注册护士。 三、房屋 (一)设1台口腔综合治疗台的,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设2台以上口腔综合治疗台的,每台建筑面积不少于25平方米。 (二)诊室中每口腔综合治疗台净使用面积不少于9平方米。 (三)房屋设置要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

四、设备 (一)基本设备。 光固化灯、超声洁治器、空气净化设备、高压灭菌设备。 (二)急救设备。 氧气瓶(袋)、开口器、牙垫、口腔通气道、人工呼吸器。 (三)每口腔综合治疗台单元设备。 牙科治疗椅(附手术灯1个、痰盂1个、器械盘1个)1台,高速和低速牙科切割装置1套,吸唾装置1套,三用喷枪1支,医师座椅1张,病历书写桌1张,口腔检查器械1套。诊疗器械符合一人一用一消毒配置。 其中,临床检验、消毒供应与其他合法机构签订相关服务合同,由其他机构提供服务的,可不配备化验室和消毒供应室设备。 五、具有国家统一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制定诊所人员岗位职责。 六、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P17-口腔科申请书

P17 北京地区专科医师 口腔科培训基地申请书 (试行) 医院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医院负责人 主管部门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培训基地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管部门联系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日期 北京市卫生局监制

填表说明 1. 培训基地的申报和认定以专科为单位。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科 应认真填写《北京地区专科医师培训基地申请书》。一式四份加盖公章后上交北京医学教育协会专科培训部 2. 专科培训基地所在科室下设相应的亚专科(专业组)名称:如内科下设的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内分泌科与代谢病科等亚专科(专业组)。申报普通专科目录详见表 1。 3. 申请书申请书中凡要求填写的收治病人数、床位使用率、门、急诊工作量等,均按照本院上一年度工作报表如实填写。 ( 1)表 2 培训基地所在医院基本情况:联系人可写主管院长或主管部门负责专科医师培训人员的姓名。 (2)表 3 医院科室设置:应包括医院所设置的临床科室和医技科室等。 (3)表 4 组织机构:应填写院级、主管培训部门、专业科室三级机构。 (4)表 5 培训基地支撑条件:其中是否能解决住院医师工资;医师资格和注册管理,是针对招收社会化培训的住院医师。而其中能否解 决住院医师各种补贴,是指对外院送入本培训基地的住院医师。 (5)表 6 填写自评报告:应涵盖培训基地简介、师资队伍、教学、科研状况等评估标准的全部内容。并经过医院审核、盖章后有效。 ( 6)表 7 培训基地负责人简介:指本科室主要负责专科医师培训工作的现任科主任,并按表中内容认真填写。 ( 7)表 9 医院应配备设备:如医院还有其它大型设备可另填写在空格中。 (8)表10培训基地专有医疗设备:指本专业科室配备的医疗设备(9)表 11 疾病和临床基本技能种类及数量:应按照上一年度疾病 2

口腔门诊部设置标准规定

口腔门诊部设置标准 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口腔诊所设置标准 口腔诊所设置基本标准 一、至少设口腔综合治疗椅1台。 二、人员 医师。 1.至少有1名取得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经注 册后在医疗、保健机构中从事口腔诊疗工作满5年,身体健康的执业医师。 2.每增设2台口腔综合治疗台,至少增加1名口

腔医师。 3.设4台以上口腔综合治疗台的,至少有1名具 有口腔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护士。 1.至少有1名注册护士。 2.每增加3台口腔综合治疗台,至少增加1名注 册护士。 三、房屋 设1台口腔综合治疗台的,建筑面积不少于30 平方米;设2台以上口腔综合治疗

台的,每台建筑面积不少于25平方米。 诊室中每口腔综合治疗台净使用面积不少于9平 方米。 房屋设置要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 四、设备 基本设备。 光固化灯、超声洁治器、空气净化设备、高压灭菌 设备。 急救设备。 氧气瓶、开口器、牙垫、口腔通气道、人工

呼吸器。 每口腔综合治疗台单元设备。 牙科治疗椅1台,高速和低速牙科切割装置1套,吸唾装置1套,三用喷枪1支,医师座椅1张,病历书写桌1张,口腔检查器械1套。诊疗器械符合一人一用一消毒配置。 其中,临床检验、消毒供应与其他合法机构签订相关服 务合同,由其他机构提供服务的,可不配备化验室和消毒供应室设备。 五、具有国家统一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制定诊所人员岗位职责。

六、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2016年11月19日口腔诊所设置基本标准 口腔诊所设置基本标准 一、至少设口腔综合治疗台1台。 二、人员 医师。 1.至少有1名取得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保健机构中从事口腔诊疗工作满5年,身体健康的执业医师。 2.每增设2台口腔综合治疗台,至少增加1名口腔医师。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2018年版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 6月12日,国家卫计委下发了最新得《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下文简称《标准》)得最新通知,替换了1994年得旧版标准。《标准》对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口腔医院、肿瘤医院、儿童医院、精神病医院、传染病医院、心血管病医院、血液病医院、皮肤病医院、整形外科医院、美容医院、康复医院、疗养院等得设立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 此外,《标准》还指出,少数地区执行本标准确有困难得,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某些指标,作为地方标准,报卫生部核准备案后施行。尚未列入本标准得医疗机构,可比照同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执行。民族医医院基本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一部分医院基本标准 凡以“医院”命名得医疗机构,住院床位总数应在20张以上。 综合医院 一级综合医院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20至9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室、内科、外科、妇(产)科、预防保健科;(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消毒供应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0、7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至少有3名医师、5名护士与相应得药剂、检验、放射等卫生技术人员;(三)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得医师。

四、房屋: 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五、设备: 二级综合医院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100张至49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麻醉科、传染科、预防保健科,其中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可合并建科,皮肤科可并入内科或外科,附近已有传染病医院得,根据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可不设传染科;(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病理科、血库(可与检验科合设)、理疗科、消毒供应室、病案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0、88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 (三)至少有3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得医师;(四)各专业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得医师。 四、房屋: (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

二级口腔医院、三级口腔医院标准

二级口腔医院 一、牙椅和床位: 牙科治疗椅20至59台,住院床位总数15至4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口腔内科、口腔颌面外科和口腔修复科、口腔预防保健组、口腔急诊室;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消毒供应室、病案室。 三、人员: (一)每牙椅(床)至少配备1.03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至少有2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三)各专业科室(组)至少有1名医师; (四)医生与护理人员之比不低于1:1.5; (五)修复医师与技工之比为1:1; 四、房屋: (一)每牙科治疗椅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二)诊室每牙科治疗椅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三)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四)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给氧装置呼吸机 心电图机电动吸引器 抢救床麻醉机 多功能口腔综合治疗台 涡轮机光敏固化灯 银汞搅拌机高频铸造机 中熔铸造机超声洁治器 显微镜火焰光度计 分析天平生化分析仪 血球计数仪离心机 电冰箱 X光机 X光牙片机敷料柜 器械柜高压灭菌设备 煮沸消毒锅紫外线灯 洗衣机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与二级综合医院相同; (三)门诊每诊椅单元设备: 牙科治疗椅 1台 手术灯 1个 痰盂 1个 器械盘 1个 电动吸引器 1支 低速牙科切割装置 1套 高速牙科切割装置 1套

三用枪 1支 口腔检查器械 1套 病历书写柜 1张 医师座椅 1个 (四)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定各项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三级口腔医院 一、牙椅和床位: 牙科治疗椅60台以上,住院床位总数50张以上。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口腔内科、口腔颌面外科、口腔修复科、口腔正畸科、口腔预防保健科、口腔急诊室; (二)医技科室: 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病理科、消毒供应室、病案室、营养室。 三、人员: (一)每牙椅(床)至少配备1.03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医师与护士之比不低于1:1.5; (三)各专业科室主任应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 (四)临床营养师1人; (五)修复医师与技工之比为1:1; (六)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的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 四、房屋: (一)每牙科治疗椅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二)诊室每牙科治疗椅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三)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四)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装置: 给氧装置呼吸机 电动吸引器心电图机 心脏除颤器心电监护仪 手术床麻醉机 麻醉监护仪高频电刀 多功能口腔综合治疗台 涡轮机银汞搅拌机 超声洁治器光敏固化灯 配套微型骨锯光固化烤塑机 铸造与烤瓷设备 X光机 X光牙片机 口腔体腔摄片机断层摄片机 超短波治疗器激光器

口腔诊所申请书

口腔诊所申请书 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

篇一:个人口腔诊所申请书范文 XXX卫生局: 根据国办发〔20XX〕16号《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件》的精神,为了更好的发挥社会办医的作用,满足XXXXX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口腔医疗保健需要,本人拟申请设置XXXXXXXXXXXXX口腔门诊。具体申请事宜如下: 一、申请设置法人为:XXX 家庭住址:XXXXXXXXXXXXXXXXX 申请代表人姓名:XXX 性别:X 年龄: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 手机:XXXXXXXXXX 申请设置医疗机构为个体医疗机构名称为——XXXXXXXXX口腔门诊。 地址:XXXXXXXXXX,建筑面积XXX㎡。门诊部为个体医疗机构,由XXX个人独立举办。 二、XXXXXXXXXXXXX口腔门诊部诊疗科目设置有:拔牙、镶牙、补牙、矫型、洁牙等口腔专业治疗。服务对象为XXXXXXXXXXXXXX市市民及外来流动人口。 三、投资总额XX万元。 四、附 1、设置XXXXXXXXXXXXXXXX口腔门诊可行性研究报告, 2、XXXXXXXXXXXX口腔门诊房屋平面图 3、申请人XXX身份证复印件 4,XXX口腔执业医师的执业资格及执业证书复印件 5、XXX口腔门诊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6、污水处理设计图 7、选址报告 以上申请请贵局审查批复 申请人:XXXX 日期: 篇二:个人口腔诊所申请书范文 尊敬的局领导: 本人:仲应学,男,民族:汉,现年:40岁,大专学历,20XX年4月到古城乡卫生院从事口腔门诊及临床医疗工作至今,20XX年在嘉峪关酒钢医院口腔科进修学习一年,通过在20XX年取得了口腔执业证和医师资格证,于20XX年1月,毕业于中国医科大学口腔工艺专业,在卫生院近十六年的临床工作中,我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服从院领导安排,一切为卫生院利益着想,为广大牙科病患竭诚服务。 由于近年来医疗改革政策的进一步深入,作为临时工的医务人员现在工资待遇很低,在卫生院默默工作了这么多年,到头来没有任何工资和社会保障(医疗、)。作为一个丈夫、一个父亲的我,现在面临着不能养家糊口的生活困境,为了家庭,为了继续发挥我所学专业的一技之长,在确保房屋布局、个人执业技术水平和执业条件,符合开办个体口腔门诊的标准前提下,本人特申请在古城乡政府驻地开办口腔个体诊所。 口腔个体门诊申请批准设立后,本人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诊疗技术规范;严格依法从事各项诊疗活动,服从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分的监督管理,树立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口腔医师职责,切实为广大牙病患者提供优质满意的服务。 以上申请,恳请局领导批准。 申请人:仲xx 篇三:个人口腔诊所申请书范文

[重点]医疗美容诊所基本标准

[重点]医疗美容诊所基本标准 附件2: 医疗美容诊所基本标准 一、床位:至少设有美容治疗床2张~或手术床1张及观察床1张~或牙科综合治疗椅1张。 二、科室设置 (一) 临床科室: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美容牙科、美容中医科4科目中不超过2个科目。 (二) 医技科室:根据开设的科目~设置相应的医技科室。 美容外科:至少设有手术室、治疗室、观察室。 美容牙科:至少设有诊疗室。 美容皮肤科:至少设有美容治疗室。 美容中医科:至少设有中医美容治疗室。 三、人员 每一科目至少有1名具有相关专业主治医师资格以上的主诊医师和1名护士。 四、医疗用房 (一)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二)每室必须独立。 (三)手术室净使用面积不得少于15平方米~或每美容治疗床、牙科综合治疗椅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美容外科:手术床及相应成套美容外科器械、消毒柜、吸引器、无影灯、紫外线消毒灯、电凝器、高压蒸气灭菌设备。 美容皮肤科:皮肤磨削机、离子喷雾器、多功能美容仪、激光机或电子治疗机、超声波、治疗仪、消毒柜、文眉机、高压蒸气灭菌设备。 美容牙科:消毒柜、牙科必备的消毒设备、高压蒸气灭 菌设备。 (二)具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它设备~具有上网功能的计算机。 六、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美容技术操作规范、感染管理规范、消毒技术规范~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并保证诊所的运营。 医疗美容科基本标准 一、床位:至少设有美容治疗床4张~手术床1张~牙科综合治疗椅l张~观察床1张。 二、科目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美容咨询室、美容治疗室。在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美容牙科、美容中医科4个科目中至少设2个科目。 (二)医技科室可与医疗机构共用。 三、人员 (一)每台手术床配备2.4名相关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二)每张观察床、牙科综合治疗椅配备1.03名相关专业卫生技术人员和0.4名护士。 (三)每科目至少有1名本专业的具有主治医师资格以上的主诊医师和1名具有护师资格以上的护士。 四、医疗用房

二级口腔医院、三级口腔医院标准

二级口腔医院、三级口腔医院标准

二级口腔医院 一、牙椅和床位: 牙科治疗椅20至59台,住院床位总数15至4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口腔内科、口腔颌面外科和口腔修复科、口腔预防保健组、口腔急诊室;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消毒供应室、病案室。 三、人员: (一)每牙椅(床)至少配备1.03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至少有2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三)各专业科室(组)至少有1名医师; (四)医生与护理人员之比不低于1:1.5; (五)修复医师与技工之比为1:1; 四、房屋: (一)每牙科治疗椅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二)诊室每牙科治疗椅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三)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四)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给氧装置呼吸机 心电图机电动吸引器

抢救床麻醉机 多功能口腔综合治疗台 涡轮机光敏固化灯 银汞搅拌机高频铸造机 中熔铸造机超声洁治器 显微镜火焰光度计 分析天平生化分析仪 血球计数仪离心机 电冰箱 X光机 X光牙片机敷料柜 器械柜高压灭菌设备 煮沸消毒锅紫外线灯 洗衣机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与二级综合医院相同;(三)门诊每诊椅单元设备: 牙科治疗椅 1台 手术灯 1个 痰盂 1个 器械盘 1个 电动吸引器 1支 低速牙科切割装置 1套 高速牙科切割装置 1套

三用枪 1支 口腔检查器械 1套 病历书写柜 1张 医师座椅 1个 (四)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定各项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三级口腔医院 一、牙椅和床位: 牙科治疗椅60台以上,住院床位总数50张以上。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口腔内科、口腔颌面外科、口腔修复科、口腔正畸科、口腔预防保健科、口腔急诊室; (二)医技科室: 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病理科、消毒供应室、病案室、营养室。 三、人员: (一)每牙椅(床)至少配备1.03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医师与护士之比不低于1:1.5; (三)各专业科室主任应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 (四)临床营养师1人; (五)修复医师与技工之比为1:1;

口腔诊所设置基本标准

口腔诊所设置基本标准 一、至少设口腔综合治疗台1台。 二、人员 (一)医师。 1.至少有1名取得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保健机构中从事口腔诊疗工作满5年,身体健康的执业医师。2.每增设2台口腔综合治疗台,至少增加1名口腔医师。3.设4台以上口腔综合治疗台的,至少有1名具有口腔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二)护士。 1.至少有1名注册护士。 2.每增加3台口腔综合治疗台,至少增加1名注册护士。三、房屋 (一)设1台口腔综合治疗台的,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设2台以上口腔综合治疗台的,每台建筑面积不少于25平方米。(二)诊室中每口腔综合治疗台净使用面积不少于9平方米。(三)房屋设置要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 四、设备 (一)基本设备。 光固化灯、超声洁治器、空气净化设备、高压灭菌设备。(二)急救设备。

氧气瓶(袋)、开口器、牙垫、口腔通气道、人工呼吸器。(三)每口腔综合治疗台单元设备。 牙科治疗椅(附手术灯1个、痰盂1个、器械盘1个)1台,高速和低速牙科切割装置1套,吸唾装置1套,三用喷枪1支,医师座椅1张,病历书写桌1张,口腔检查器械1套。诊疗器械符合一人一用一消毒配置。 其中,临床检验、消毒供应与其他合法机构签订相关服务合同,由其他机构提供服务的,可不配备化验室和消毒供应室设备。 五、具有国家统一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制定诊所人员岗位职责。 六、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口腔诊所的审批 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十条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设置申请书; (二)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在城市设置诊所的个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医师执业技术考核合格,取得《医师执业证书》; (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医师职称后,从事五年以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版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版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6月12日,国家卫计委下发了最新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下文简称《标准》)的最新通知,替换了1994年的旧版标准。《标准》对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口腔医院、肿瘤医院、儿童医院、精神病医院、传染病医院、心血管病医院、血液病医院、皮肤病医院、整形外科医院、美容医院、康复医院、疗养院等的设立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 此外,《标准》还指出,少数地区执行本标准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某些指标,作为地方标准,报卫生部核准备案后施行。尚未列入本标准的医疗机构,可比照同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执行。民族医医院基本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一部分医院基本标准 凡以“医院”命名的医疗机构,住院床位总数应在20张以上。 综合医院 一级综合医院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20至9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室、内科、外科、妇(产)科、预防保健科;(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消毒供应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至少有3名医师、5名护士和相应的药剂、检验、放射等卫生技术人员;(三)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房屋: 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五、设备: 二级综合医院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100张至49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麻醉科、传染科、预防保健科,其中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可合并建科,皮肤科可并入内科或外科,附近已有传染病医院的,根据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可不设传染科;(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病理科、血库(可与检验科合设)、理疗科、消毒供应室、病案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每床至少配备名护士; (三)至少有3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四)各专业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房屋: (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

P17-口腔科申请书

北京地区专科医师 口腔科培训基地申请书 (试行) 医院名称 医院负责人 主管部门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培训基地负责人 主管部门联系电话 E-mail地址 申请日期 北京市卫生局监制

填表说明 1.培训基地的申报和认定以专科为单位。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科 应认真填写《北京地区专科医师培训基地申请书》。一式四份加盖公 章后上交北京医学教育协会专科培训部 2.专科培训基地所在科室下设相应的亚专科(专业组)名称:如内科下设的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内分泌科与代谢病科等亚专科(专业组)。申报普通专科目录详见表1。 3.申请书 申请书中凡要求填写的收治病人数、床位使用率、门、急诊工作量等,均按照本院上一年度工作报表如实填写。 (1)表2培训基地所在医院基本情况:联系人可写主管院长或主管部门负责专科医师培训人员的姓名。 (2)表3医院科室设置:应包括医院所设置的临床科室和医技科室等。 (3)表4组织机构:应填写院级、主管培训部门、专业科室三 级机构。 (4)表5培训基地支撑条件:其中是否能解决住院医师工资;医师资格和注册管理,是针对招收社会化培训的住院医师。而其中能否解决住院医师各种补贴,是指对外院送入本培训基地的住院医师。 (5)表6填写自评报告:应涵盖培训基地简介、师资队伍、教学、科研状况等评估标准的全部内容。并经过医院审核、盖章后有效。 (6)表7培训基地负责人简介:指本科室主要负责专科医师培训工作的现任科主任,并按表中内容认真填写。 (7)表9医院应配备设备:如医院还有其它大型设备可另填写在空格中。 (8)表10培训基地专有医疗设备:指本专业科室配备的医疗设备。 (9)表11疾病和临床基本技能种类及数量:应按照上一年度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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