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化行业员工入职安全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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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员工入职安全培训课件

培训提示:

防火防爆篇主要介绍了燃烧、火灾、爆炸的概念、防火防爆、灭火基础知识、消防自动报警系统、灭火系统以及火灾扑救等内容。其中,员工应掌握灭火器使用方法、火灾报警、逃生、自救及互救、初期火灾扑救等内容;熟悉防火防爆、灭火基础知识等内容;了解炼化企业火灾、爆炸事故特点、消防自动报警系统等相关知识,针对岗位实际情况,重点学习本岗位配备的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

第一节燃烧、火灾和爆炸

一、相关概念

燃烧,是一种发光发热的剧烈的化学反应。它具有发光、发热、生成新物质三个特征。最常见的燃烧现象是可燃物在空气或氧气中的燃烧。如在气焊、气割作业中经常用到的氧炔焰。

火灾,指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火灾的发展分为初起期、发展期、最盛期、减弱熄灭期。

爆炸,指物质系统的一种极为迅速的物理或化学的能量释放或转化过程,是系统蕴藏的或瞬间形成的大量能量在有限的体积和极短的时间内,骤然释放或转化的现象。在这种释放和转化的过程中,系统的能量将转化为机械功及光和热的辐射等。

爆炸过程表现为两个阶段,即能源具有极大的能量密度和极大的能量释放速度。

能量密度,指物质的或系统的潜在能以一定的方式转化为强烈的压缩能。

能量释放速度,指压缩急剧膨胀,对外做功,从而引起周围介质的变形、移动和破坏。

二、燃烧、火灾和爆炸的分类

(一)燃烧的分类

1.按其形成的条件和瞬间发生的特点分类

物质燃烧按其形成的条件和瞬间发生的特点,可分为闪燃、着火、自燃、化学爆炸四种类型。

1)闪燃

闪燃,指在液体表面上能产生足够的可燃蒸汽,遇火能产生一闪即灭的燃烧现象。液体能发生闪燃的最低温度,称为该液体的闪点。可燃液体的闪点越低,越易着火,火灾危险性越大(如表8-1)。

表8-1 常见易燃、可燃液体闪点一览表

2)着火

着火,指可燃物质在点火源的作用下能被点燃,并且点火源移去后仍能保持继续燃烧的现象。

3)自燃

自燃,指可燃物质在没有外部火花,火焰等火源的作用下,因受热或自身发热并蓄热所产生的自然燃烧。又分为受热自燃和本身自燃两种情况。能引起自燃的最低温度称自燃点。自燃点越低,发生火灾的危险性越大。

4)化学爆炸

化学爆炸,指由于物质急剧氧化或分解反应产生温度、压力增加或两者同时增加的现象。

2.按不同状态物质的燃烧过程分类

1)气体的燃烧

由于气体在燃烧时所需的能量仅仅用于氧化或分解气体以及气体加热到燃点,因此,气体比较容易燃烧,燃烧速度也比较快。

2)液体的燃烧

①蒸发燃烧,指只有液体产生的蒸汽进行的燃烧。

②分解燃烧,指由液体热分解产生的可燃气体再燃烧。

3)固体的燃烧

不同物质的燃烧过程有所不同,有些固体先融化为液体然后蒸发、燃烧;有些先分解成气态和液态产物,而后气态产物和液态产物的蒸气着火燃烧。在蒸发、分解过程中会留下一些不分解、不挥发的固体燃烧。

(二)火灾的分类

按照《火灾分类》(GB/T 4968-2008)的规定,火灾根据可燃物的类型和燃烧特性,分为A、B、C、D、E、F六类。

A类火灾,指固体物质火灾。这种物质通常具有有机物质性质,一般在燃烧时能产生灼热的余烬。如木材、煤、棉、毛、麻、纸张等火灾。

B类火灾,指液体或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如汽油、煤油、柴油、原油,甲醇、乙醇、沥青、石蜡等火灾。

C类火灾,指气体火灾。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乙烷、丙烷、氢气等火灾。

D类火灾,指金属火灾。如钾、钠、镁、铝镁合金等火灾。

E类火灾,指带电火灾。物体带电燃烧的火灾。

F类火灾,指烹饪器具内的烹饪物(如动植物油脂)火灾。

(三)爆炸的分类

爆炸按能量的来源划分可分为物理爆炸、化学爆炸和原子爆(核爆炸)炸三类。

1)物理爆炸,参与爆炸的物质发生物理状态或压力的变化,其性质或化学成分不发生改变。蒸汽锅炉、压缩和液化气体钢瓶、油桶、轮胎等超压后的爆炸都属于物理爆炸。

2)化学爆炸,化学爆炸时,物质在瞬间发生化学变化引起的爆炸。特点是产生新的爆炸产物。其化学成分和性质都发生根本的改变。这种爆炸速度快,爆炸时产生大量热能和

很大的气体压力,并发出巨大的声响。化学爆炸能直接造成火灾,危害性非常大。化学爆炸按其发生爆炸物质的性质可分为火、炸药的爆炸,可燃气体、可燃蒸气、可燃粉尘与空气形成的爆炸性混合物的爆炸。

化学爆炸是燃烧的特殊形式,具有极大的冲压力。化学爆炸有三个条件:可燃物、助燃物和有一定温度(如火焰、火花、高温的灼热物)。

燃烧与化学爆炸的区别在于氧化速度的不同,爆炸的特点是瞬时与高温高压。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会常见火灾与化学爆炸交替发生的情况。

3)原子爆炸(核爆炸),是某些物质的原子核发生裂变反应或聚变反应,瞬间放出巨大能量而形成的爆炸现象。如原子弹、氢弹的爆炸都属于这类爆炸。

三、影响燃烧的因素

(一)燃烧的必要条件

燃烧的发生要同时具备助燃物、可燃物、点火源三要素。每一个要素需要积累到一定量,相互作用,燃烧才能发生。三要素缺一不可,否则,燃烧都不能发生。

1.可燃物

可燃物,指凡能与空气中的氧或氧化剂起剧烈反应的物质。可燃物按物质分类包括可燃固体、可燃液体和可燃气体。

1)可燃固体,如煤、木材、棉花等。

2)可燃液体,如汽油、酒精、甲醇等。

3)可燃气体,如氢气、液化石油气、乙炔气等。

物质的可燃性随外部条件变化而改变,如大块的铝、镁是可看作不燃的,可是铝粉、镁粉不但能自燃,而且可能爆炸。

2.助燃物

助燃物,指与可燃物质相结合能导致燃烧的物质。常见的助燃物是空气、氧气、氯气、氯酸钾等氧化剂。空气的助燃性能是随着含氧量高低而变化的,含氧量高时,一些原来在空气中难以引燃的可燃物则变得容易燃烧;在纯氧条件下,可燃物的燃烧会变得非常猛烈。

3.点火源

点火源,指供给可燃物与氧或助燃剂发生燃烧反应的能量来源。点火源有以下几种:1)明火焰(有焰燃烧的热能),如火柴火焰、打火机火焰、蒸汽锅炉火焰、气焊气割火焰等。

2)高温物体(无焰燃烧或载热体的热能),如蒸汽锅炉表面、热蒸汽管及暖气片、高温反应器及容器表面、高温干燥装置表面、汽车排气管等。

3)电火花(电能转变为热能),常见的电火花有电气开关开启或关闭时发出的火花、短路火花、漏电火花、接触不良火花、电焊时的电弧、雷击电弧、静电放电火花等。

4)撞击与摩擦(机械能变为热能),如铁质工具撞击坚硬物体产生的火花、带铁钉鞋摩擦坚硬地面产生的火花。

5)绝热压缩(机械能变为热能),气体在急剧快速压缩时,气体温度会骤然升高,当温度超过可燃物自燃点时,发生的点燃现象。

6)光线照射与聚焦(光能变为热能或光引发连锁反应);热辐射线对可燃物的照射(暴

晒)点火和凸透镜、凹面镜等类似物体使热辐射线聚焦点火,如氢气与氯气、乙炔与氯气等爆炸性混合气体在强光的照射下会发生爆炸。

7)化学反应放热(化学能变为热能),化学反应放热能够使参加反应的可燃物质和反应后的可燃产物升高温度,当超过可燃物自燃点时,则使其发生自燃,如硫化亚铁自燃等。

可燃物质在空气中的燃烧实际上是在气相中进行的。不同的可燃物质析出气态物质难易程度是不同的,因而引燃所需能量也是不同的。可燃气体和易挥发液体有较小的能量就能引燃。难挥发液体需要较多的热量才能分解出可燃性气体。而固体一般要经过熔化、蒸发或分解过程,需要一定的能量才能引燃。

(二)影响燃烧速度的因素

由于燃烧是复杂的物理化学过程,燃烧速度的快慢,取决于可燃物与助燃物的化学反应速度及助燃物和可燃物的接触混合速度,两者是相互关联的,对燃烧速度均起制约作用。

化学反应速度与反应空间的压力、温度、反应物质浓度有关,且成正比。助燃物和可燃物的接触混合速度取决于助燃物与燃料的相对速度、气流扰动情况、扩散速度等。

四、影响爆炸的因素

1.爆炸极限

爆炸极限,指可燃物质(燃气体、蒸气或粉尘)与空气(氧气)混合后,遇火会产生爆炸的最高或最低的浓度,包括爆炸上限和爆炸下限。

可燃性混合物的爆炸极限范围越宽、爆炸下限越低,其爆炸危险性越大。这是因为爆炸极限越宽则出现爆炸的可能性就越大;爆炸下限越低则可燃物稍有泄漏就会形成爆炸条件。应当指出,可燃性混合物的浓度高于爆炸上限时,虽然不会着火和爆炸,但当它从容器或管道里逸出,重新接触空气时却能燃烧,仍有发生着火的危险。

2.最小点火能

最小点火能,指能引起爆炸性混合物燃烧爆炸时所需的最小能量。

五、烟气的危害

烟气,指火灾中产生的气体和烟尘的混合物。火灾过程中产生的高温烟气不但加速了火灾的蔓延,并且降低了火场的能见度,影响了人员逃生。由于其本身具有毒性,可造成人员伤亡,因此,火灾烟气造成的严重危害主要表现在减光性和毒害性。

1.烟气的减光性

由于烟气中含有固体和液体颗粒,对光有散射和吸收作用,从而使得火场能见度大大下降,这就是烟气的减光性。而且烟气中含有对人体有刺激性作用的气体如二氧化硫、硫化氢、氯化氢、氯气、二氧化氮、氨气等,使人眼睛流泪,不易睁开,从而进一步影响人的视觉,影响撤离火场的速度。烟气浓度越大,能见度越小。

2.烟气的毒害性

1)由于燃烧消耗了大量的氧气,使得烟气中的含氧量往往低于生理上所需的正常数值,会造成人员呼吸急促、头痛、眩晕、浑身疲劳无力,动作迟钝;当氧气含量进一步降低时,人就会出现恶心呕吐、无法行动乃至瘫痪;当氧气含量极低时,会造成人员昏倒并失去知觉、甚至死亡。

2)烟气中含有各种有毒气体,而且这些气体的含量有的已大大超过了人们正常生理所

允许的最低浓度,从而造成人员中毒窒息死亡。如二氧化碳可造成人员窒息;一氧化碳可造成人员中毒死亡。

3)火灾烟气具有较高的温度,能使人灼伤,造成呼吸困难,妨碍遇难人员逃生和消防人员灭火。

第二节防火、防爆

一、炼化企业火灾、爆炸的特点

(一)炼化企业火灾、爆炸的特点

1.爆炸性火灾多

爆炸引起火灾或火灾中产生爆炸是炼化企业火灾的显著特点。生产中所采用的原料、生产的中间产物及最终产品,多数具有易燃易爆的特性,如果形成了物质点燃引爆的条件,就会发生爆炸性火灾。生产中多采用压力容器,而且多为密闭型。如果设备内发生超温、超压或异常反应,就可能会使设备发生爆炸,导致大量可燃性物料泄放,增加燃烧强度而使火灾更为扩大。

2.大面积流淌式火灾多

当发生液体火灾时,液体具有良好的流动特性,当其从设备内泄放时,便会四处流淌。特别是容纳流体量较大的设备(如各种储罐、槽、反应设备等),当受严重破坏时,其内流体便会急速涌泄而出,造成大面积的流淌状火灾局面。

流淌式火灾火势蔓延快。如果不能及时得以控制,则极易造成大面积燃烧和燃烧中的设备爆炸事故。

3.立体性火灾多

由于炼化企业内的物料具有易燃易爆和流淌扩散等特点,且生产设备密集性、立体性、及建筑的孔洞互通性等特点,如果初期火灾控制不利,火势就会迅速扩展而形成立体火灾。立体性火灾对相邻建筑威胁性大,火势蔓延迅速,扑救难度大。

4.爆炸的连续性危险大

连续性爆炸是发生于炼化企业爆炸性火灾的显著特性。连续性爆炸对火灾扑救工作危害极大,猝然发生,难于预防。炼化企业都是连续性生产工艺过程,连续性操作,工艺流程中的各个设备互相串通,而且都容纳有化学危险物质。一旦某一环节出现操作失误,不但会给本岗位设备造成火灾危险,还会使之影响相邻设备以至整个生产系统的异常;倘若其中某一设备发生爆炸,则极易迅速波及相邻设备而导致系统性的链锁式爆炸。

此外,炼化企业火灾、爆炸还具有火势发展速度快,燃烧爆炸交替进行,复燃性、复爆性等特点。

二、防火、防爆措施

(一)消除导致火灾、爆炸的物质条件和能量条件

1.消除导致火灾、爆炸的物质条件

1)不用或少用可燃物。在生产中尽量不用或少用可燃物这是工业防火、防爆的根本性措施,较为常见的方式是以不燃或难燃溶剂代替可燃溶剂。一般来说,沸点在110℃以上的液体,常温不会达到爆炸极限浓度,使用起来比较安全。

2)工艺设备尽量密闭化。已密闭的带压容器或管道要防止泄漏,负压设备应防止空气渗入。

3)加强通风除尘。对于某些无法密闭的,有可能存在可燃气体、蒸气、粉尘的场所,设置良好的通风除尘装置,降低空气中可燃物的浓度,将其浓度严格控制在爆炸下限以下。

4)添加惰性介质。在存有易燃易爆物料的系统中,加入惰性气体,使可燃气体浓度及氧气浓度下降,可以降低或消除燃爆的危险性。常用惰性气体有氮气、二氧化碳、水蒸气。

此外,在可能发生危险的场所,设置可燃气浓度监测报警器,一旦浓度超标即报警,以便采取紧急防范措施。

2.消除导致火灾爆炸的能量条件

消除导致火灾爆炸的能量条件主要是消除或控制点火源。

1)防止因撞击、摩擦、静电、电气设备运行产生的火花。在易燃易爆场所应采取相应措施,如采用防爆电气设备,用铜制、木制工具代替铁制工具等。

2)防止高温表面成为火源。生产中的加热装置,高温物料输送管线,高压蒸气管线及一些高温反应器、塔等,表面温度较高。为此,高温表面应有保温、隔热措施;可燃气排放口应远离高温表面,不能在高温表面烘烤衣服或其他可燃物体;应经常清除高温表面的污垢,防止高温表面使其分解、自燃。

3)防止阳光直接照射易燃、易爆物。有爆炸危险的厂房和库房必须采取遮阳措施,如将窗玻璃涂上白漆或采用磨砂玻璃。

4)防止明火。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加热用火、维修用火以及其他火源置于可控范围内。

5)防止可燃气体绝热压缩而着火。

(二)按危险化学品的物理化学性质采取防火防爆措施

在生产过程中,根据物质不同的物理化学性质,采取相应的防火、防爆和防止灾害扩大蔓延的措施。

1)尽量通过工艺的改进,以火灾爆炸危险性小的物质代替危险性大的物质。

2)对于物质本身具有自燃能力的油脂、遇空气能自燃的物质、遇水能燃烧爆炸的物质等,应采取隔绝空气,防水防潮或采取通风、散热、降温等措施,以防止物质的自燃和发生爆炸。

3)两种物质互相接触会引起燃烧爆炸的物质不能混存,遇酸、碱有分解爆炸燃烧的物质应防止与酸碱接触,对撞击、摩擦作用比较敏感的物质要轻拿轻放。

4)易燃、可燃气体和液体蒸汽要根据它们与空气的比重,采取相应的排污方法。根据物质的沸点、饱和蒸气压力,考虑容器的耐压强度、储存温度、保温降温措施等。

5)对于不稳定的物质,在储存中应添加稳定剂。

6)对于易燃液体,要考虑到容器破裂后液体流散和火灾蔓延的问题,不溶于水的燃烧液体由于能浮于水面燃烧,要防止火灾随水流由高处向低处蔓延,为此应设置必要的防护堤。

7)物质的带电性能,直接关系到物质在生产、储运过程中有无产生静电的可能。对易产生静电的物质,应采取防静电措施。

三、防火、防爆安全装置

为防止火灾、爆炸的发生,阻止其扩散和减少破坏,已研制出许多防火、防爆和防止火焰爆炸扩散的安全装置,并在实际生产中广泛使用。

1.阻火设施

包括安全液封、水封井、阻火器、阻火阀门等,其作用是防止外部火焰窜入设备、管道或阻止火焰在其间蔓延。

阻火器是阻止易燃气体、易燃蒸气的火焰和火花继续传播的安全装置。一般安装在产生火星的设备和管道上,以防止飞出的火星引燃易燃易爆物质。阻火器有金属网型和波纹型两种型式。目前多选用波纹型阻火器。如油罐阻火器、管道阻火器、汽车尾气防火器等。

2.防爆泄压设备

防爆泄压设备包括安全阀、爆破片(防爆片)、防爆门(窗)和放空管等。

1)安全阀。安全阀在系统中起安全保护作用。当系统压力超过规定值时,安全阀打开,将系统中的一部分气体排出,使系统压力不超过允许值,从而保证系统不因压力过高而发生事故。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容器和设备必须装设安全阀,以防止压力过高发生爆炸。

①在生产过程中有可能因物料的化学反应,使其内压增加的容器、设备。

②盛装液化气的容器、设备。

③压力来源处没有安全阀和压力表的容器、设备。

④最高工作压力小于压力来源处压力的容器、设备。

安全阀的开启压力不得超过容器设计压力,一般按设备的操作压力再增加5~l0%来进行调整。安全阀的排气能力必须大于容器的安全泄放量。

2)爆破片。它的作用是排出设备内气体、蒸气或粉尘等发生化学性爆炸时产生的压力,以防设备、容器炸裂。

正常生产时压力很小(微正压或微负压)的设备,可用石棉板、塑料片、橡胶板作为爆破片;操作压力较高的设备可采用铝板、铜板。铁片破裂时能够产生火花,可引起易燃易爆物质燃烧爆炸,所以不宜采用铁片作为爆破片。

3)防爆门(窗)。防爆门(窗)一般设置在燃油、燃气和燃烧煤粉的燃烧室外壁上,以防燃烧室发生爆燃或爆炸时,设备遭到破坏。为了防止燃烧气体喷出时将人烧伤,或翻开的盖子将人打伤,防爆门应设置在人们不常到的地方,高度最好不低于2m。

4)放空管。放空管是用来紧急排泄有超温、超压,爆聚和分解爆炸危险的物料。放空管出口应在远离明火作业的安全地区。若室内放空管出口应高出屋顶,在墙外的放空管周围并设置遮栏及标示牌;室外设备的放空管应高于附近有人操作的最高设备。排放时周围应禁止一切明火作业。放空管应有防止雨雪侵入和外来异物堵塞放空管和排污管的措施。放空阀应能在控制室远方操作或放在发生火灾时仍有可能接近的地方。

3.消防自动报警系统

消防自动报警系统是由触发器件、火灾警报装置、火灾报警装置以及具有其他辅助功能的装置组成。它能够在火灾初期,将燃烧产生的烟雾、热量和光辐射等物理量,通过感温、感烟和感光等火灾探测器变成电信号,传输到火灾报警控制器,并同时显示出火灾发生的部位,记录火灾发生的时间。一般消防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防排烟系统、通风系统、空调系统、防火门、防火卷帘、挡烟垂壁等相关设备联

动,自动或手动发出指令,启动相应的防火灭火装置。

1)触发器件,指在消防自动报警系统中,自动或手动产生火灾报警信号的器件,主要包括火灾探测器和手动报警按钮。火灾探测器是能对火灾参数(如烟、温、光、火焰辐射、气体浓度等)响应,并自动产生火灾报警信号的器件,按照响应火灾参数的不同,火灾探测器分成感温火灾探测器、感烟火灾探测器、感光火灾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和复合火灾探测器五种基本类型。不同类型的火灾探测器适用于不同类型的火灾和不同的场所。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是手动方式产生火灾报警信号、启动消防自动报警系统的器件,也是消防自动报警系统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之一。

2)火灾报警装置,指在消防自动报警系统中,用以接收、显示和传递火灾报警信号,并能发出控制信号和具有其他辅助功能的控制和指示设备。火灾报警控制器就是其中最基本的一种。

3)火灾警报装置,指在消防自动报警系统中,用以发出区别于环境声、光的火灾警报信号的装置。火灾警报器是一种最基本的火灾警报装置,通常与火灾报警控制器组合在一起,它以声、光音响方式向报警区域发出火灾警报信号,以警示人们采取安全疏散、灭火救灾措施。警铃是一种火灾警报装置,用于将火灾报警信号进行声音中继的一种电气设备,警铃大部分安装于建筑物的公共空间部分。

4)消防控制设备

消防控制设备,指在消防自动报警系统中,当接收到来自触发器件的火灾报警信号后,能自动或手动启动相关消防设备并显示其状态的设备。消防控制设备一般设置在消防控制中心,以便于实行集中统一控制,也有的消防控制设备设置在被控消防设备所在现场(如消防电梯控制按钮),但其动作信号则必须返回消防控制室,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控制方式。

5)消防自动报警系统电源,其主电源应当采用消防电源,备用电源采用蓄电池。系统电源除为火灾报警控制器供电外,还为与系统相关的消防控制设备等供电。

四、防火、防爆十大禁令

1)严禁在厂(场)内吸烟,严禁私自携带香烟火种和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性物品入厂(场)。

2)严禁未按规定办理用火手续,在厂(场)内进行施工用火或生活用火。

3)严禁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爆炸危险场所。

4)严禁穿带带铁钉的鞋进入爆炸危险场所。

5)严禁用汽油等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衣物、工具及地面等。

6)严禁未经批准的各种机动车辆进入爆炸危险场所。

7)严禁就地排放易燃、易爆物料及其他化学危险品。

8)严禁在爆炸危险场所内使用非防爆设备、器材、工具。

9)严禁堵塞消防通道及随意挪用或损坏消防设施。

10)严禁损坏厂(场)内各类防爆设施。

第三节消防基础知识

一、消防工作宗旨

消防工作宗旨是“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这也是《消防法》立法目的)”。作为炼化企业的一员,维护炼化企业的消防安全和预防火灾是炼化企业所有单位和员工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二、消防工作的方针

《消防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这个方针科学、准确地表达了“防”和“消”的辨证关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就是把预防火灾和扑救火灾结合起来,在消防工作中,要把火灾预防放在首位;在预防火灾的同时,也要切实做好扑救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发现、有效扑救,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火和灭火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是辩证统一、相辅相成、有机结合的整体。

三、消防工作的原则与基本措施

消防工作的原则是“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这是我国《消防法》第二条所做的明确规定。消防工作的原则具体体现在:1)在火灾预防方面,社会各单位和广大公民应当自觉遵守消防法规和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在生产、生活和工作中具有消防安全意识,懂得消防安全基本知识,掌握自防自救的基本技能,积极纠正和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

2)在消防组织建设方面,公安消防队是我国消防力量中的主力军,应当加强建设。同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建立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加强消防技术人才培养,增强火灾预防、扑救和应急救援的能力。

3)在灭火救援方面,任何人发现火灾都要立即报警,发生火灾的单位要及时组织力量扑救火灾,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服从火场总指挥员的决定,积极参加和支援火灾扑救。火灾扑灭后,有关单位和人员还应当如实提供相关情况,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事故。对于公安消防机构及其消防队来说,接到火警后必须迅速赶赴现场,救助遇险人员,扑救火灾,负责组织和指挥火灾的现场扑救,进行火灾事故调查工作。

防火的基本措施是设法防止燃烧必要条件的形成,而灭火措施则是设法消除已形成的燃烧条件。

四、义务消防队规范化建设

1.建立义务消防组织的必要性

1)建立义务消防队组织是实现“群防群消”,使消防工作走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

2)建立义务消防队组织是实现消防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直接表现。单位领导一把手就是义务消防队长,其重视消防工作,履行职责,就会带动身边其他人重视消防工作和落实消防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氛围,隐患存在的机会就能够大大减少,进而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3)义务消防员大都处在生产第一线,是车间的技术骨干,他们熟悉本岗位的工艺流程,熟悉工作环境,最容易发现并消除火险隐患及不安全因素,能够及时扑灭初起火灾,是防火灭火的重要力量。

2.义务消防队建立的一般要求

1)义务消防队员需配备必要的个体防护装备和灭火装备。

2)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活动、考核、学习业务或实际训练。

3.义务消防队员的基本要求和任务

对义务消防队员基本要求是“四会”,即会发现和消除一般火灾隐患、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具、会扑救初期火灾。

义务消防队员主要任务是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常识;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维护和保养消防器材和设施;积极参加消防业务训练和灭火演习;协助有关部门追查和弄清火灾原因。

五、消防标识

中国消防安全标志用以表达特定的安全信息,标志由几何图形、图形符号和安全色组成。悬挂消防安全标志是为了能够引起人们对不安全因素的注意,预防发生事故(如图8-1、图8-2)。

图8-1 常见消防标识(一)

图8-2 常见消防指示标识(二)

第四节灭火基础知识

一、灭火的基本方法

灭火的基本方法主要有四种,即冷却、窒息、隔离和化学抑制。前三种方法通过物理过程进行灭火,后一种方法则通过化学过程灭火。

1.冷却法灭火

根据可燃物质发生燃烧时必须达到一定的温度这个条件,将灭火剂直接喷洒在燃烧着的物体上,使可燃物质的温度降到燃点以下,而停止燃烧。对一般可燃物来说,能够持续

燃烧的条件之一就是它们在火焰或热的作用下达到了各自的着火温度。因此,对一般可燃物火灾,将可燃物冷却到其燃点或闪点以下,燃烧反应就会中止。水的灭火机理主要是冷却作用。

2.窒息法灭火

各种可燃物的燃烧都必须在其最低氧浓度以上进行,否则燃烧不能持续进行。因此,采取阻止空气进入燃烧区的措施或通过降低燃烧物周围的氧浓度可以起到灭火的作用。为扑灭火灾,需要将水蒸气、二氧化碳等气体引入着火区,以稀释着火区的氧浓度。当着火区氧浓度低于12%,或水蒸气浓度高于35%,或二氧化碳浓度高于30~35%时,绝大多数燃烧都会熄灭。通常使用的二氧化碳、氮气、水蒸气等的灭火机理主要是窒息作用。但可燃物本身为化学氧化剂物质,是不能采用窒息灭火的。

3.隔离法灭火

把可燃物与点火源或氧气隔离开来,燃烧反应就会自动中止。火灾中,关闭有关阀门,切断流向着火区的可燃介质的通道;打开有关阀门,使已经发生燃烧的容器或受到火势威胁的容器中的可燃介质通过管道至安全区域,都是隔离灭火的措施。根据发生燃烧必须具备可燃物质这一条件,将燃烧物质与附近的可燃介质隔离或疏散,中断可燃物的供应,使燃烧停止。

4.化学抑制法灭火

使灭火剂参与到燃烧反应中去,起到抑制反应的作用。就是使燃烧反应中产生的自由基与灭火剂相结合,形成稳定分子或低活性的自由基,从而切断了燃烧的链式反应,使燃烧停止。

二、常用灭火剂

灭火剂,指能够有效的破坏燃烧条件,终止燃烧的物质。选择灭火剂的基本要求是:灭火效能高,使用方便,来源丰富,成本低廉,对人和物无害。

常用的灭火剂有:水、泡沫、水蒸气、二氧化碳、干粉及其他等。

1.水

水是天然液体,它的来源丰富,取用方便,价格便宜,是最常用的天然灭火剂。水在灭火中其冷却作用十分明显,比热容大,水蒸发时能大量吸收热量。水灭火机理主要依靠冷却和窒息作用进行灭火,既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与不同的化学试剂组成混合液使用。但是水灭火剂的主要缺点是产生水渍和造成污染。

不能用水扑灭的火灾:

1)密度小于水和不溶于水的易燃液体的火灾,如汽油,煤油、柴油等油品(密度大于水的可燃液体,如二硫化碳,可以用喷雾水扑救,或用水封阻火势的蔓延)。

苯类、醇类、醚类、酮类、酯类及丙烯腈等大容量储罐,如用水扑救,则水会沉在液体下层,被加热后会引起爆沸,形成可燃液体的飞溅和溢流,使火势扩大。

2)遇水燃烧类物质的火灾,如金属钾、钠、碳化钙等,不能用水,而应用砂土灭火。

3)硫酸、盐酸和硝酸引发的火灾,不能用水流冲击,因为强大的水流能使酸飞溅,流出后遇可燃物质,有引起爆炸的危险。酸溅在人身上,能灼伤人。

4)电气火灾未切断电源前不能用水扑救,因为水是良导体,容易造成触电。

5)高温状态下化工设备的火灾不能用水扑救。以防高温设备遇冷水后骤冷,引起变形或爆裂。

2.泡沫灭火剂

泡沫灭火剂,指与水混溶,通过机械方法产生泡沫进行灭火的药剂。一般由水解蛋白或由表面活性剂和其他添加剂的水溶液组成。通常有蛋白泡沫灭火剂、抗溶泡沫灭火剂、氟蛋白泡沫灭火剂、水成膜泡沫灭火剂、合成泡沫灭火剂等。泡沫灭火剂按发泡倍数可分为三种:发泡倍数在20倍以下的称为低倍数泡沫;在21~200倍之间的称为中倍数泡沫;在201~1000倍之间的称为高倍数泡沫。

泡沫灭火剂的灭火机理主要是冷却、窒息作用,即在着火的燃烧物表面上形成一个连续的泡沫层,通过泡沫本身和所析出的混合液对燃烧物表面进行冷却,以及通过泡沫层的覆盖作用使燃烧物与氧隔绝而灭火。泡沫灭火剂的主要缺点是水渍损失和污染。

泡沫灭火剂的适用范围是A类、B类火灾;不适用C、D、E类火灾。其中,蛋白泡沫灭火剂主要用于扑灭油类火灾和一般固体火灾,但扑灭原油、重油储罐火灾时,当火灾较小时,要注意可能引起的的油沫沸溢或喷溅;抗溶泡沫灭火剂可以扑救水溶性易燃、可燃液体火灾;氟蛋白泡沫灭火剂主要用于扑救石油及石油产品等易燃液体及木材、纸、棉、麻等固体可燃物的火灾;水成膜泡沫灭火剂适用于扑灭水溶性液体燃料火灾;合成泡沫灭火剂用于扑救A类火灾。

3.水蒸气、二氧化碳灭火剂

水蒸气能够稀释燃烧区内可燃蒸汽浓度和降低燃烧区的含氧量。水蒸气主要适用容积在500m3以下的密闭厂房、容器以及空气不流通的地方或燃烧面积不大的火灾。高温设备使用水蒸气灭火最为合适。在扑灭油罐火灾时,如果油罐爆炸,罐顶掀开,水蒸气灭火的效果将显著降低,且油罐用水蒸气灭火,有复燃的可能。所以必须配备泡沫灭火等辅助办法。此外,在使用水蒸气可能造成事故的部位不得采用水蒸汽灭火。

二氧化碳是目前广泛使用的灭火剂之一,其灭火主要依靠窒息作用和部分冷却作用。主要缺点是灭火需要浓度高,会使人员受到窒息伤害。

由于二氧化碳不含水、不导电,灭火不留痕迹,并有一定的电绝缘性能等特点,其适用于扑救A、B、C类火灾和低压带电火灾,如扑救600V以下的带电电器、贵重设备、图书资料、仪器仪表等场所的初起火灾,以及一般可燃液体的火灾。

二氧化碳不宜用来扑救金属钾、钠、镁、铝及金属过氧化物、有机过氧化物、氯酸盐、硝酸盐、高锰酸盐、亚硝酸盐、重铬酸盐等氧化剂火灾。

4.干粉灭火剂

干粉灭火剂的灭火效率比较高。它是一种干燥的易于流动的微细固体粉末,由能灭火的基料(90%以上)和防潮剂、流动促进剂、结块防止剂等添加剂组成。主要是化学抑制和窒息作用灭火。干粉灭火剂主要通过在加压气体的作用下喷出的粉雾与火焰接触、混合时发生的物理、化学作用灭火。

除扑救金属火灾的专用干粉灭火剂外,常用干粉灭火剂一般分为BC干粉灭火剂和ABC 干粉灭火剂两大类。其中BC干粉灭火剂主要用于扑灭B、C、E类火灾,如130kV以下带电设备火灾、加油站火灾、粉尘火灾等;ABC干粉灭火剂除可以扑救B、C、E类火灾外,还可

以扑救A类火灾。

干粉灭火剂不能扑救燃烧时能够自身提供氧或释放氧的化合物火灾,如过氧化物等的火灾;也不能扑救固体物质的深位火灾。对于一些扩散性很强的易燃气体,如乙炔、氢气,干粉喷射后难以使整个范围内的气体稀释,灭火效果不佳。由于干粉灭火剂的主要缺点是对于精密仪器火灾易造成污染,不宜用于精密机械、仪器、仪表及贵重电气设备的灭火。

此外,在使用干粉灭火时,要注意及时冷却降温,以免复燃。

5.水型灭火剂

水型灭火剂(MS)也叫酸碱灭火剂,它是用碳酸氢钠与硫酸相互作用,生成二氧化碳和水。这种水型灭火剂用来扑救非忌水物质的火灾,它在低温下易结冰,天气寒冷的地区不适合使用。

6.其他灭火剂

用砂、土覆盖物来灭火也很广泛,覆盖后主要起到隔绝空气的作用,其次砂、土也可从燃烧物吸收热量,起到一定的冷却作用。对于爆炸性物质的火灾,不能使用砂土灭火。

灭火剂的使用具体可参照附录一。

三、常用灭火器使用及设置

灭火器是扑救初起火灾的重要消防器材,是由筒体、器头、喷嘴等部件组成。灭火器借助驱动压力将所充装的灭火剂喷出,达到灭火的目的。灭火器按所充装的灭火剂可分为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等。

(一)常用灭火器

1.泡沫灭火器

泡沫灭火器内充装的为泡沫灭火剂,利用泡沫进行灭火。

使用泡沫灭火器灭火时,将灭火器提到距着火物6m左右,拔出保险销,一手握住开启压把,另一只手紧握喷枪,用力捏紧开启压把,打开密封或刺穿储气瓶密封片,泡沫即可从喷枪中喷出。泡沫灭火器在使用时,灭火器应当是直立状态的,不可颠倒或横卧使用,否则会中断喷射;也不能松开开启压把,否则也会中断喷射。

泡沫灭火器的维护保养:

1)灭火器应当放置在阴凉、干燥、通风,并取用方便的部位。冬季应注意防冻。

2)定期检查喷嘴是否堵塞,使之保持通畅。每半年检查灭火器是否有工作压力。对储压式空气泡沫灭火器只需检查压力显示表,如表针指向红色区域应及时进行修理。

3)每次更换灭火剂或出厂已满三年的,应对灭火器进行水压强度试验,水压强度合格才能继续使用。

4)灭火器的检查应当由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进行,维修应由取得维修许可证的专业单位进行。

2.二氧化碳灭火器

二氧化碳灭火器利用其内部充装的液态二氧化碳的蒸气压将二氧化碳喷出灭火。

在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时,将灭火器提到或扛到火场,在距燃烧物5m左右,放下灭火器,拔出保险销,一手握住喇叭筒根部的手柄,另一只手紧握启闭阀的压把,对没有喷射软管的二氧化碳灭火器,应把喇叭筒往上扳70~90°,使用时不能直接用手抓住喇叭

筒外壁或金属连接管,以防止手被冻伤。灭火时,当可燃液体呈流淌状燃烧时,使用者应将二氧化碳灭火剂的喷流由近而远向火焰喷射;如果可燃液体在容器内燃烧时,使用者应将喇叭筒提起,从容器的一侧上部向燃烧的容器中喷射,但不能将二氧化碳射流直接冲击在可燃液面上,以防止可燃液体冲出容器而扩大火势,造成灭火困难。

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一般由两个人操作,使用时由两人一起将灭火器推或拉到燃烧处,在离燃烧物10m左右停下,一人快速取下喇叭筒并展开喷射软管后,握住喇叭筒根部的手柄,另一人快速旋动手轮,并开到最大位置。灭火方法与手提式的方法一样。

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时,在室外使用的,应选择在上风方向喷射,在室内窄小空间使用的,灭火后操作者应迅速离开,以防窒息。

二氧化碳灭火器的维护保养:

1)灭火器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处,不得接近火源,环境温度应在-5~45℃之间。

2)灭火器每半年应检查一次重量,用称重法检查。称出的重量与灭火器钢瓶底部打的钢印总重量相比较,如果低于钢印所示量50g的,应送维修单位检修。

3)每次使用后,应送维修单位进行水压试验。水压试验压力应与钢瓶底部所打钢印的数值相同,水压试验同时还应对钢瓶的残余变形率进行测定。

3.干粉灭火器

干粉灭火器以氮气作动力,将灭火器内干粉灭火剂喷出进行灭火。

在使用干粉灭火器灭火时,可手提或肩扛灭火器快速奔赴火场,在距燃烧物5m左右,放下灭火器。如在室外,应选择在上风方向喷射。使用储压式的干粉灭火器,操作者应先将开启把上的保险销拔下,然后握住喷射软管前端喷嘴根部,另一手将开启压把压下,打开灭火器进行喷射灭火。有喷射软管的灭火器或储压式灭火器,在使用时,一手应始终压下压把,不能放开,否则会中断喷射。

干粉灭火器扑救可燃、易燃液体火灾时,应对准火焰根部扫射。如被扑救的液体火灾呈流淌燃烧时,应对准火焰根部由近而远,并左右扫射,直至把火焰全部扑灭。如果可燃液体在容器内燃烧,使用者应对准火焰根部左右晃动扫射,使喷射出的干粉流覆盖整个容器开口表面。当火焰被赶出容器时,使用者仍应继续喷射,直至将火焰全部扑灭。在扑救容器内可燃液体火灾时,应注意不能将喷嘴直接对准液体表面喷射,防止喷流的冲击力使可燃液体喷出而扩大火势,造成灭火困难。如果可燃液体在金属容器内燃烧时间过长,容器壁温已高于被扑救可燃液体的自燃点,此时极易造成灭火后复燃的现象,可与泡沫类灭火器联用,则灭火效果更佳。

干粉灭火器的维护保养:

1)灭火器应放置在通风、干燥、阴凉并取用方便的地方,环境温度-5~45℃为好。

2)灭火器应避免高温、潮湿和有严重腐蚀场合,防止干粉灭火剂结块、分解。

3)每半年检查干粉是否结块,每一年维修一次。如小于所标值7g以上的,应送维修部门修理。如系储压式则检查其内部压力显示表,指针是否指在绿色区域。如指针已在红色区域,则说明内部压力已泄漏无法使用,应送维修部门检修。

4)灭火器一经开启必须再充装,再充装时,绝对不能变换干粉灭火剂的种类。

5)每次再充装前或灭火器出厂三年后,应进行水压试验。水压试验时,灭火器筒体水

压试验压力应与该灭火器上标签或钢印所示的压力相同。水压试验合格后才能再次充装使用。

6)维护必须由经过培训的专人负责,修理、充装应送专业维修单位进行。

(二)灭火器的设置

1)应正确配备各岗位灭火器,原则上同一岗位不要配备两种以上灭火剂的灭火器,确保使用过程中,不会使用错误类型灭火器进行灭火。

2)灭火器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如确有困难而必须将灭火器设置在不能直接看见的部位时,应设有明显的指示标志。

3)灭火器不得设置在潮湿、有强腐蚀性的部位。如必须设置时,应有相应的保护措施。

4)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挂钩、托架上或灭火器箱内;设置灭火器不得阻挡安全疏散通道。

5)灭火器应设置稳固,其铭牌必须朝外;设置在室外的灭火器,应有防止日晒雨淋的保护措施。

四、灭火系统

(一)水灭火系统

1.分类

水灭火系统包括室内、外消火栓给水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

1)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分低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

2)室外消火栓给水系统按消防水压要求分稳高压消防给水系统、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和低压消防给水系统。

消火栓,指与消防给水系统或给水系统相接,设有开关阀门和一个或多个出口,被用于给消防水龙带供水或给消防车供水的装置。消火栓分为室内消火栓和室外消火栓。

消防炮,指用来远程扑救火灾或喷射水远距离扑救固体物质火灾的消防设施。消防炮应在规定的使用压力范围内使用。喷射时,消防炮炮口严禁站人。消防炮不能用以扑救带电设施火灾,以避免触电。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通常根据系统中喷头开闭形式的不同,分为闭式和开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两大类。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包括湿式系统、干式系统、干、湿式系统和预作用系统等;开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包括雨淋系统、水幕系统、水喷雾系统等。

2.适用范围

水灭火系统的适用范围十分广泛,除过氧化物、轻金属、高温粘稠的可燃液体及高温密闭容器发生的火灾外,可应用于各类民用与工业建筑。

注:电气设备起火要确定切断电源。

(二)气体灭火系统

1.分类

气体灭火系统包括二氧化碳灭火系统、IG541气体灭火系统、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等,另外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根据储存压力分为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和高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按其对防护对象的保护形式可以有全淹没系统和局部应用系统两种形式。按

其装配形式又可以分为管网灭火系统和无管网灭火装置。在管网灭火系统中又可以分为组合分配灭火系统和单元独立灭火系统。

2.适用范围

气体灭火系统主要用在不适于设置水灭火系统等其他灭火系统的环境中,比如计算机机房、重要的图书馆档案馆、移动通信基站(房)、UPS室、电池室、一般的柴油发电机房等场所。适合于扑救电气火灾、固体表面火灾、液体火灾、灭火前能切断气源的气体火灾。不适用扑救氧化剂或含氧化剂的化学制品、活泼金属、金属氢化物、能自行分解的化学物质的火灾及可燃固体物质的深位火灾等。

(三)泡沫灭火系统

1.分类

泡沫灭火系统按发泡倍数分类为: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1)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常见种类有固定液上喷射、固定液下喷射、半固定式液上喷射、半固定液下喷射、移动式液上喷射泡沫灭火系统、泡沫喷淋系统。

2)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常见种类有全淹没式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局部应用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移动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2.适用范围

1)固定液上喷射泡沫灭火系统主要适用于独立油库的地上固定顶立式储罐、地上浮顶油罐;炼化企业的燃烧罐;油罐区防火堤内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场所。

2)固定液下喷射泡沫灭火系统主要适用于独立油库的地上固定顶立式储罐,不适用于浮顶油罐、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和粘度大的原油和重油储罐。

3)半固定式液上喷射泡沫灭火系统主要适用于有较强机动消防力量的企业的附属油库、炼化装置区等危险场所。不宜用于地形不平坦的地方。

4)半固定液下喷射泡沫灭火系统主要适用于地形平坦的、有较强机动消防力量企业的地上固定顶立式油罐,不适用于炼油和化工加工装置以及化工产品储罐。

5)移动式液上喷射泡沫灭火系统主要适用于扑救可燃液体泄漏火灾、油池火灾、容积不大于200m3、罐壁高度小于7m的立式储罐或卧式储罐的火灾。

6)泡沫喷淋系统适用于保护甲、乙、丙类液体可能泄漏和机动消防设施不足的场所。

7)高、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与低倍数泡沫系统相比,具有发泡倍数高、灭火速度快、水渍损失小的特点,可用淹没和覆盖的方式扑A类、B类火灾,可有效地控制液化气、液化天然气的流淌火灾。尤其是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能快速充满大空间的火灾区域,阻断火灾的燃烧蔓延,对A类火灾具有良好的“渗透性”,可以消除淹没高度内的固体阴燃火灾,置换排除被保护区域内的有毒烟气。

第五节火灾扑救

一、报告火警

报告火警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消防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

警。”

1.报警的意义

无论何时何地发生火灾都要立即报警,一方面要向周围人员发出火警信号,如单位失火要向周围人员发出呼救信号,通知单位领导和有关部门等,另一方面要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不管火势大小,只要发现起火就应向消防指挥中心报警,即使有能力扑灭火灾,一般也应报警。因为火势发展往往是难以预料的,如扑救方法不当、对起火物质的性质了解不够、灭火器材的效用所限等,都可能控制不了火势而酿成火灾。

2.报火警的内容

1)发生火灾单位或个人的详细地址。

2)起火物。

3)火势情况。

4)人员伤亡或被困情况。

5)报警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二、火灾扑救原则

初期火灾又称初起火灾,是火灾发生的初始阶段。火灾初期,物质燃烧的速度比较缓慢,火焰不高,燃烧放出的辐射热能较低,但呈上升趋势,燃烧面积不大,烟气流动速度较缓慢。在场人员一旦发现火情,除了迅速报告火警之外,如能采取正确的方法,利用灭火器将火扑灭,即使一时不能扑灭火灾,也可以确保火灾得到有效地控制,为专业消防队赶到现场扑救赢得时间。但如果采取措施不当,就会造成火势扩大,增大火灾损失。初起火灾的扑救,通常指的是发生火灾以后,专职消防队未到达火场以前对刚发生的火灾事故所采取的处理措施。

无论是一般居民群众、义务消防队人员,还是专职消防人员,扑救初起火灾必须遵循:“救人第一,先控制、后消灭,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

1.救人第一

“救人第一”原则,指火场上如果有人受到火势威胁,其救护人员的首要任务就是把被火围困的人员抢救出来。运用这一原则,要根据火势情况和人员受火势威胁的程度而定。在灭火力量较强时,人未救出之前,灭火是为了打开救人通道或减弱火势对人员的威胁程度,从而更好地为救人脱险创造条件。在具体实施救人时应遵循“就近优先,危险优先,弱者优先”的基本要求。

2.先控制、后消灭

“先控制、后消灭”,指对于不可能立即扑灭的火灾,要首先控制火势的继续蔓延扩大,在具备了扑灭火灾的条件时,再展开全面进攻,一举消灭。义务消防队灭火时,应根据火灾情况和本身力量灵活运用这一原则。对于能扑灭的火灾,要抓住战机,就地取材,速战速决;如火势较大,灭火力量相对薄弱,或因其他原因不能立即扑灭时,就要把主要力量放在控制火势发展或防止爆炸、泄漏等危险情况发生上,以防止火势扩大,为彻底扑灭火灾创造有利条件。

3.先重点、后一般

要全面了解并认真分析整个火场的情况,采取“先重点、后一般”灭火原则。人和物

相比,救人是重点;贵重物品和一般物品相比,保护和抢救贵重物品是重点;火势蔓延猛烈的方面和其他方面相比,控制火势蔓延猛烈的方面是重点;有爆炸、毒害、倒塌危险的方面和没有这些危险的方面相比,处置这些危险的方面是重点;火场上的下风向与上风、侧风向相比,下风向是重点;可燃物品集中区域和可燃物品较少的区域相比,可燃物品集中区域是重点;要害部位和其他部位相比,要害部位是火场上的重点。

三、火灾扑救

1.火灾扑救方法

1)扑救火灾前,应了解和掌握着火物品的品名、比重、水溶性以及有无毒害、腐蚀、沸溢、喷溅等危险性,并根据火灾特点,预防爆炸、沸溢、烧伤、灼伤和中毒等情况的发生,正确选用灭火剂和灭火方法。

2)火灾现场要设置警戒区域,警戒区域内,要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数量。易燃气体扩散的范围增大时,要封锁附近交通道路。

3)切断火势蔓延的途径,冷却和疏散受火势威胁的密闭容器和可燃物,控制燃烧范围。现场疏散搬运可燃物品时要轻拿轻放,不得与氧化剂、酸碱和其他化学物品混放。禁止使用易发生火花的铁制工具。

4)对泄漏液体流淌火灾,应筑堤拦截或挖沟导流。封堵工艺流槽,并封闭污水井。对受热辐射强烈影响区域的装置、设备和框架结构加以冷却保护,防止其受热变形或倒塌。

5)积极抢救受伤和被困人员,能疏散的应尽量在救火人员的掩护下疏散到安全地带。

6)现场扑救人员要注意观察风向、地形及火情,从上风或侧上风接近火场。应注意各种爆炸危险征兆,保证充足的水源,充分发挥固定水喷淋系统的冷却保护作用。同时还要防止易燃液体挥发气积聚,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发生爆炸。

7)灭火后对容器、管道要继续射水,以便驱散周围可燃余气。如扑救有毒的可燃气体火灾,消防人员必须佩戴空气呼吸器。

8)当火势熄灭后,较长时间未能恢复燃烧时,火场指挥员可下达撤退命令;当判断出受热辐射的容器有爆炸危险时,火场指挥员要及时下达撤退命令,避免造成大的人员伤亡。

2.火灾扑救注意事项

1)如果是气体管道发生火灾时,不要急于灭火,在落实关闭进气阀门或堵漏措施后,应控制其燃尽以达到彻底扑灭火灾的目的。

2)有毒介质发生火灾时,应疏散周围群众,同时采取措施控制火情,但不可熄灭火源,以便于促进有毒物质充分燃烧。

3)对于有毒介质和腐蚀性介质的火灾扑救,还应做好救火人员个人防护措施,使用防毒面盔、面罩等。

4)扑救有毒、有害介质和腐蚀性介质火灾时,还应控制水量和水的流向,同时注意尽可能使灭火后的污染物流入污水管道。

5)对于酸碱性可燃物或燃烧后熔融的可燃物,灭火时避免用灭火剂直冲,防止可燃物、熔融物飞溅伤人,导致灾害扩大。

6)对于负压系统的火灾扑救,应有工艺人员首先改变负压设备压强状态,由负压改成正压,防止火焰吸入负压设备,造成二次事故。

7)如人身衣服着火又不能及时扑灭,则应迅速脱掉衣服,防止烧坏皮肤。若来不及或无法脱掉应就地打滚,切记不可跑动。可就地用水、灭火器扑救。用灭火器扑救时,不要对着脸部。

另外,在火灾的扑救过程中,救火人员还应注意保护现场。

四、火场逃生

要了解自己所处的环境位置,及时地掌握当时火势的大小和蔓延方向,然后根据情况选择逃生方法和逃生路线。

1)在逃生时,可用湿毛巾折叠,捂住鼻口,屏住呼吸,不到紧急时刻不要大声呼叫或移开毛巾,且须采取匍匐式前进逃离方式。

2)可利用结实的绳子,或将窗帘、床单、被褥等撕成条,拧成绳,用水沾湿,然后将其拴在牢固的暖气管道、窗框、床架上,被困人员逐个顺绳索沿墙缓慢滑到地面或下个楼层而脱离险境。

3)逃生时不要贪恋财物。

4)不要随意去乘坐电梯。

5)不可随意奔跑,否则不仅容易引火烧身,而且还会引起新的燃烧点,造成火势蔓延。

6)逃生时应从高楼层处向低楼处逃生,如不得已可就近逃到楼顶,但要站在楼顶的上风方向。

7)避难时不要乱开门窗。如果火灾突破避难间,也不要轻易做出跳楼的决定,可扒住阳台或窗台翻出窗外,以求绝处逢生。

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课件x

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课件x 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课件 关于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课件大家了解过多少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是wtt分享的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课件范文,一起来看一下吧。 第一讲 什么是安全生产,它的意义是什么? 安全生产:是指在劳动生产过程中,通过努力改善劳动条件,克服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的发生,使企业生产在保证劳动者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前提下顺利进行。 包括两个方面的安全: 1、人身安全。(包括劳动者本人及相关人员) 2、设备安全。安全生产工作:为搞好安全生产而开展的一系列活动。 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是什么? 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 员工安全生产的主要职责: 1.遵守有关设备维修保养制度的规定; 2.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正确佩戴防护用品; 4.关心安全生产情况,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 5.发现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组织或有关部门汇报; 6.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报告领导,并协助调查工作; 7.努力学习和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熟练掌握本工种操作程序和安全操作规程; 8.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和自我保护意识; 9.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对个人安全生产负责。 第二讲 基本权利和义务 您的安全生产权利 1、上岗前接受安全知识培训的权利 2、安全生产知情权与建议权 3、对安全管理的批评、检举、控告权 4、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权。 5、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与撤离权。 6、享受工伤保险与伤亡补偿权 您的安全生产义务

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课件

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课件 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课件 第一讲 什么是安全生产,它的意义是什么? 安全生产:是指在劳动生产过程中,通过努力改善劳动条件,克服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的发生,使企业生产在保证劳动者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前提下顺利进行。 包括两个方面的安全: 1、人身安全。(包括劳动者本人及相关人员) 2、设备安全。安全生产工作:为搞好安全生产而开展的一系列活动。 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是什么? 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 员工安全生产的主要职责: 1.遵守有关设备维修保养制度的规定; 2.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正确佩戴防护用品; 4.关心安全生产情况,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 5.发现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组织或有关部门汇报;

6.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报告领导,并协助调查工作; 7.努力学习和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熟练掌握本工种操作程序和安全操作规程; 8.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和自我保护意识; 9.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对个人安全生产负责。 第二讲 基本权利和义务 您的安全生产权利 1、上岗前接受安全知识培训的权利 2、安全生产知情权与建议权 3、对安全管理的批评、检举、控告权 4、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权。 5、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与撤离权。 6、享受工伤保险与伤亡补偿权 您的安全生产义务 遵章守纪,服从管理 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参加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 及时报告事故隐患 第三讲

安全常识 1、安全生产的“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2、四不伤害:即自己不伤害自己,自己不伤害他人,自己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被伤害 3、三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4、三无:个人无违章、岗位无隐患、班组无事故 5、三级安全教育:即新入场人员必须分别经过项目部级、作业队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才能上岗作业 6、三同时:即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7、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护措施没有得到落实不放过。 8、在生产中必须做到“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必须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扣,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二米以上的高处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戴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3、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下面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4、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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