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常州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常州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编号:

表一工程简要情况

表二建设单位提供的文件或证明材料情况

注:此栏中应填写文件或证明材料的编号。没有编号的,应由经办人审查文件或资料是否完备。

徐州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

徐州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 一、养老保险 参保指南 参保条件: 个人参保: 1、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灵活就业人员。 2、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3、与用人单位解除合同人员。 单位参保: 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 所需资料: 个人参保: 1、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同底一寸彩照五张。 单位参保: 1、徐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花名册、增减变动及养老保险费申报表(一式二份); 2、机构编制管理证; 3、录(聘)用手续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定的工资标准(原件和复印件); 4、职工档案; 参保流程; 个人参保: 1、新参保人员携带资料; 2、到市社会保障服务大厅,淮海西路181号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3、办理完参保登记手续后次日即可到各银行相关网点缴费; 单位参保:

1、单位申报; 2、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保险科初审,报分管处长复核,核定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比例和缴费金额,将相关信息录入计算机管理系统,进行结算; 3、核发养老保险手册。 领取指南 领取条件: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退休手续; 2、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并履行了养老保险缴费义务; 3、个人缴费至少满15年(过渡期内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 4、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为:男职工60岁;从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职工55岁;从事生产和工勤辅助工作的女职工50岁,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女年满55周岁; 所需资料: 1、户口簿;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 领取流程; 1、单位或个人应在申领人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前一至二个月(属于续缴人员应在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向我局申报领取基本养老金 2、符合受理条件的,我局向申报人出具《受理回执》 3、经审核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基本养老金通过受托银行划入指定的账户。 转移指南 转移条件: 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包括农民工及城镇职工参保人员跨统筹区流动并在城镇就业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跨市转移)。

常州市政府领导一览表

2013-1-31 16:26 常州市新一届市政府领导: 代市长费高云: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 常务副市长韩九云: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分管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接待办、金融办、驻外机构)、发改委、人社局、旅游局、统计局、物价局、机关事务管理局、信访局、法制办、行政服务中心、投资集团、工贸国资公司、江南银行、东海证券。 副市长张耀刚:分管市农委、水利局、国土局、粮食局、供销合作总社。 副市长王成斌:分管经信委(中小企业局)、教育局、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安监局。 副市长尚建荣:分管公安局、司法局、应急办 副市长张云云:分管民政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口计生委。 副市长方国强:分管商务局(口岸办)、外事办(港澳事务办)、侨办、文广新局(版权局)、体育局、民族宗教局。 副市长史志军:分管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规划局、房管局、环保局(太湖办)、园林局、城管局、民防局(人防办)、地震局、公积金管理中心。 副市长豆本加: 常州市新一届辖市区委书记、区(市)长: 常州辖市区书记、区长(市长) 金坛市委书记范寿柏市长狄志强 溧阳市委书记盛建良市长苏江华 武进区委书记周斌区长臧建中 新北区委书记张东海区长吴晓东 天宁区委书记陈正春区长宋建伟 钟楼区委书记徐伟南代区长汤如军 戚墅堰区委书记李林区长董彩凤 常州新一届市政府组成人员: 市府办主任潘冬铃 研究室主任高平 发改委主任赵建军 经信委主任蒋自平 教育局局长丁伟明 科技局局长刘斌 公安局局长尚建荣 民政局局长戴士福 司法局局长陈少宝 财政局局长朱志洪 人社局局长吴新法 国土局局长徐建伟 城乡建设局局长何玉清 交通运输局局长刘文荣 水利局局长周良法 农委主任蒋伯丹 商务局局长戴晓文 文广新局局长陈建共

工伤认定申请表(电子版)

编号: 工伤认定申请表 申请人: 受伤害职工: 申请人与受伤害职工关系: 交表日期:

------------- 言简意赅,远见卓识,望君采纳,谢谢!删除水印可,编辑页眉,选中水印,点击删除。 申请事项: 伤者(或家属)签字: 年月日用人单位意见: 经办人签字: (公章) 年月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审查资料和受理意见 注:证人姓名:(一)电话: (二)电话: (三)电话: 受伤害职工或亲属送达地址信息确认。请按以下地址送达: 地址: 邮编: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年月日 用人单位送达地址信息确认,请按以下地址送达: 地址: 邮编: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

言简意赅,远见卓识,望君采纳,谢谢!删除水印可,编辑页眉,选中水印,点击删除。 填表说明 1、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工整清楚。 2、申请人为用人单位的,在首页申请人处加盖单位公章。 3、受伤害部位一栏填写受伤害的具体部位。 4、诊断时间一栏,职业病者,按职业病确诊时间填写;受伤或死亡的,按初诊时间填写。 5、受伤害经过简述,应写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时所从事的工作,受伤害 的原因以及伤害部位和程度。职业病患者应写明在何单位从事何种有害作业,起止时间,确认结果。 6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应当提交受伤害职工的居民身份证;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书,或者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职工受伤害或者诊断患职业病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其他存在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分别提交相应证据: (一)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 (二)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其他相关证明; (三)因工作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的证明; (四)上下班途 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五)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证明; (六)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民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七)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对旧伤复发的确认。 7、申请事项栏,应写明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签字。 8、用人单位意见栏,应签署是否同意申请工伤,所填情况是否属实,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9、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审查资料和受理意见栏,应填写补正材料或是否受理的意见。 10、此表一式二份,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人各留存一份。 注: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申报,个人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应当在1年内申报。

常州市工伤认定申请表

编号: 工伤认定申请表申请人: 受伤害职工: 申请人与受伤害职工关系: 受伤害职工社会保障卡号: 经办人姓名及电话: 填表日期:

填表说明 1、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工整清楚。 2、申请人为用人单位的,在首页申请人处加盖单位公章。 3、受伤害部位一栏填写受伤害的具体部位。 4、诊断时间一栏,职业病者,按职业病确诊时间填写;受伤或死亡的,按初诊时间填写。 5、受伤害经过简述,应写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时所从事的工作,受伤害的原因以及伤害部位和程度。职业病患者应写明在何单位从事何种有害作业,起止时间,确诊结果。 6、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应当提交受伤害职工的居民身份证;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书,或者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职工受伤害或者诊断患职业病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其他存在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分别提交相应证据: (一)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 (二)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其他相关证明; (三)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的证明; (四)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五)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证明; (六)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民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七)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对旧伤复发的确认。 7、申请事项栏,应写明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签字。 8、用人单位意见栏,应签署是否同意申请工伤,所填情况是否属实,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9、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审查资料和受理意见栏,应填写补正材料或是否受理的意见。 10、此表一式二份,申请人填表后自存一份、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留存一份。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常政办发…2011?67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建设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 展实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我市被确定为首批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为推进省级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工作,提升职业教育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根据《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方案》和《常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有关精神,我市制定了《常州市建设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确保高质量完成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常州市建设江苏省职业教育 创新发展实验区实施方案 为贯彻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实施《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

验区建设方案》,推进我市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和科学发展,现就我市建设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对接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一核八园”建设,创新职业教育发展方式,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和发展能力,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终身发展能力,为常州“四城建设”、“两个率先”、建设和谐幸福社会提供更坚实的基础性、保障性支撑。 二、总体目标 到2015年,形成高、中等职教配套衔接、一体化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以及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一体化发展格局,创建10所以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国家优质特色职业学校和省级高水平示范性职业学校为标志的一流职业学校,建立对接地方产业发展的学校布局、专业结构和教学体系,全面达成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标准,为常州建设中国职教名城奠定坚实基础。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根据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目标任务和建设标准,实现我市创建任务目标,重点推进以下八个方面的创新: (一)创新职教发展方式

深圳市工伤认定申请表

工伤认定申请表申请人: 职工: 申请人与职工关系: 申请人地址: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

填表说明 1、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工整清楚。 2、用人单位申请的,《工伤认定申请表》中需要法人代表或者单位经办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且用人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或申请表内填写清楚。 3、职工本人申请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验原件);职工近亲属提出申请的,需提供职工身份证、近亲属身份证和近亲属关系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4、委托律师申请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收原件)、律师事务所函(收原件)、律师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5、单位工会组织申请的,《工伤认定申请表》中加盖工会组织公章,并且工会组织出具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工会组织公章)或申请表内填写清楚。 6、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单位职工,职工本人或其近亲属手写一份未在深圳市内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承诺书并签名按指模。 7、建筑施工企业按建设项目参保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本人或其近亲属手写一份未在深圳市内外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承诺书并签名按指模。 8、事业单位职工填写职业类别,企业职工填写工种(或工作岗位)类别。 9、首次诊断时间一栏,受伤或死亡的,按初诊时间填写;职业病按职业病确诊时间填写。 10、职业病名称按照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填写。 11、受伤害经过简述,应写清事故时间、地点,当时所从事的工作,受伤害的原因以及伤害部位和程度。有现场目击证人的,由目击证人出具证言证词,并附上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职业病患者应写清在何单位从事何种有害作业,起止时间,确诊结果。 12、职工/近亲属意见栏应填写“上述情况属实,本人自愿选择本人/委托用人单位办理工伤认定申请手续”。 13、用人单位意见栏,单位应勾选以上所填情况是否属实,是否同意申请工伤认定,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14、申请工伤认定时,需提供:劳动、聘用合同文本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首诊病历及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验原件收复印件);为配合调查需要,还需要提供相关资料(具体要求见附页)。

《襄阳市工伤认定申请书》

《襄阳市工伤认定申请书》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单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电话:_______________事故发生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故发生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故发生过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

工伤认定申请表 申请人: 受伤害职工:是否参加工伤保险: 社会保险登记证编号:申请人与受伤害职工关系: 申请人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法律文书送达地址:

填表日期: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

受伤害经过简述(可附页): 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发生事故伤害之日或被诊断为、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材料。如遇特殊情况,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如未在上述规定时限内提交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受伤害职工或亲属意见: 本人认为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第()条第()项之规定,应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本人自愿选择(□委托单位代签;□到市劳动保障局领取;□邮寄送达;□委托邮寄给单位代收送达)作为本次工伤认定过程中的各项法律文书的送达方式。(注:请在您选择的□内打"并摁手印。) 签字: 年月日 用人单位意见: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印章年月日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资料情况和受理意见: 印章 年月日 备注:

用人单位未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 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材料。 填表说明 1?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工整清楚。 2?申请人为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的,在名称处加盖公章。 3?事业单位职工填写职业类别,企业职工填写工作岗位(或工种)类别。 4.伤害部位一栏填写受伤的具体部位。 5.诊断时间一栏,职业病者,按职业病确诊时间填写;受伤或死亡的,按初诊时间填写。 6.职业病名称按照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填写,接触职业病危害时间按实际接触时间填写。不是职业病的不填。 7.受伤害经过简述,应写清事故时间、地点,当时所从事的工作,受伤害的原因以及伤害部位和程度。 职业病患者应写清在何单位从事何种有害作业,起止时间,确诊结果。 属于下列情况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1)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2)由于机动车事故引起的伤亡事故提出工伤认定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证明或其他证明;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认定因工死亡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结论。 (4)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和死亡证明。 (5)属于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按照法律法规 规定,提交有效证明。 (6)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医疗机构对旧伤复发的诊断证明。

2017年常州本级工伤保险宣传提纲.doc

2017年常州市市本级工伤保险宣传提纲 (2017 年 1 月) 1.工伤保险参保如何缴费? 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时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2.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 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3.视同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 小时之内经抢救无 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 后旧伤复发的。 4.谁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有两类:(1)职工所在用人单位;(2)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工伤职工所在用人单位的工会组织。 5.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 根据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不同,将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限分为以下两类:

(1)用人单位申请:事故发生或职业病被确诊后的30 天以内,向用人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所在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只有在特殊情况下,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才可以将申报时间延长。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2)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申请:事故发生或职业病被 1 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所在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 工伤认定申请。 6.一般情况下工伤认定申请时应提交哪些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2 )企业、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国家机关、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相应注册登记证书副本)复 印件 ;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用人单位相关注册登记信息资料;(3)受伤害职工《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相关户籍证明材料;(4)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工作证、”“服务证”等证件、“招工登记表”或“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同一用人单位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相关生效的法律文书 ;(5)初诊病历及其封面、出院记录、检查报告、出院纪录、医疗诊断证明书等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鉴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 6)对参保企业延时申请的,应提供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 部门审批的《参保单位延长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申请表》。 7.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条件及其受理机构? 职工发生工伤,认定工伤后,经治疗伤情基本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 力的,应当及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

工伤认定申请表

编号: 工伤认定申请表 申请人: 受伤害职工: 申请人与受伤害职工关系: 申请人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佛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

填表说明 1.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工整清楚。 2.申请人为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的,在名称处加盖公章。3.事业单位职工填写职业类别,企业职工填写工作岗位(或工种)类别。 4.伤害部位一栏填写受伤的具体部位。 5.诊断时间一栏,职业病者,按职业病确诊时间填写;受伤或死亡的,按初诊时间填写。 6.职业病名称按照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填写,接触职业病危害时间按实际接触时间填写。不是职业病的不填。 7.受伤害经过简述,应写清事故时间、地点,当时所从事的工作,受伤害的原因以及伤害部位和程度。 职业病患者应写清在何单位从事何种有害作业,起止时间,确诊结果。 属于下列情况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1)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2)由于机动车事故引起的伤亡事故提出工伤认定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

部门证明或其他证明;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认定因工死亡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结论。

(4)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和死亡证明。(5)属于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活动中收到伤害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交有效证明。 (6)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医疗机构对旧伤复发的诊断证明。 对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应书面说明情况。8.受伤害职工或亲属意见栏应写明是否同意申请工伤认定,以上所填内容是否真实。 9.用人单位意见栏,单位应签署是否同意申请工伤,所填情况是否属实,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10.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查资料和受理意见栏应填写补正材料的情况,是否受理的意见。

2020年工伤认定申请表(新)

个人社保编号: 单位社保编号:工伤认定申请表 申请人: 受伤害职工: 申请人与受伤害职工关系: 单位经办人姓名: 办公室电话: 手机联系方式: 填表日期:年月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

填表说明: 1、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工整清楚。 2、申请人为用人单位的,在首页申请人处加盖单位公章。 3、受伤害部位一栏填写受伤害的具体部位。 4、诊断时间一栏,职业病者,按职业病确诊时间填写;受伤或死亡的,按初诊时间填写。 5、受伤害经过简述,应写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时所从事的工作,受伤害的原因以及伤害部位和程度。职业病患者应写明在何单位从事何种有害作业,起止时间,确诊结果。 6、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应当提交受伤害职工的居民身份证;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书,或者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职工受伤害或者诊断患职业病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其他存在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分别提交相应证据: (一)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原件; (二)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其他相关证明; (三)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的证明; (四)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五)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证明; (六)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民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七)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对旧伤复发的确认。 (八)提供与工伤相关的其它材料。 7、申请事项栏,应写明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签字。 8、用人单位意见栏,应签署是否同意申请工伤,所填情况是否属实,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9、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审查资料和受理意见栏,应填写补正材料或是否受理的意见。 10、此表一式二份,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人各留存一份。

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7年度常州市招商能手的决定

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7年度常州市招商能手的决定 【法规类别】职工管理与奖惩 【发文字号】常政办发[2018]11号 【发布部门】常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8.01.24 【实施日期】2018.01.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7年度常州市招商能手的决定 (常政办发〔2018〕11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全方位开放战略,扎实开展“重大项目提升年”活动,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引进了一批优质项目、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涌现出了一批优秀招商人才。 为树立典型、激励先进,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招商能手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常政办发〔2017〕11号)文件规定,市政府决定授予白正堂等80名同志“2017年度常州市招商能手”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招商能手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希望全市广大招商人员以受

表彰的招商能手为榜样,立足本职,锐意进取,真抓实干,争当招商能手,为种好人民满意幸福树、建设“强富美高”新常州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7年度常州市招商能手名单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24日 附件 2017年度常州市招商能手名单 一、常州市招商能手金牌奖(10名) 白正堂常州滨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冯旭江常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张文伟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管委会 周明俊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商局 居昱吉金坛经济开发区驻上海经贸联络处 都战平常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工伤认定申请表(表样)

工伤认定申请表 并人社审工伤申字()号 申请人: 受伤害职工: 申请人与受伤害职工关系: 填表日期:年月日

填表说明: 1、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工整清楚。 2、申请人为用人单位的,在首页申请人处加盖单位公章。承办人提交本单位介绍信。 3、工作单位栏,填写单位全称。为掌握工作单位责任主体信息,由申请人提交工作单 位登记证照或有关机关出具的登记信息; 4、受伤害部位一栏填写受伤害的具体部位。 5、诊断时间一栏,职业病者,按职业病确诊时间填写;受伤或死亡的,按初诊时间填 写。 6、受伤害经过简述,应写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时所从事的工作,受伤害的原 因以及伤害部位和程度。职业病患者应写明在何单位从事何种有害作业,起止时间,确诊结果。 7、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应当提交受伤害职工的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复印件 注明“此件仅供工伤认定使用,他用无效”字样。本人签名);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 时初诊诊断证明书、病历,或者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职工受伤害或者诊断患职业病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聘用合同 或者其他存在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 (注:若申请人申请工伤认定时暂时难以提交劳动、人事关系等证明材料,不影响工伤认定申请,先提交本表和其他证明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审查后向申请人出具补正材料通 知书,申请人补正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分别提交相应证据: (一)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 (二)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提交事故的相关证据材料;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的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书; (四)因工外出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提交用人单位指派因工外出证明外和公安 机关证明或者其他证明;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结论。 (五)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 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提交有关机关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决; (六)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 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突发疾病时目击证人的证明材料及医疗机构的抢救证明和死亡证明; (七)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民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八)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 证》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对旧伤复发的确认; (九)近亲属申请的,提交与受伤害职工的关系证明;工会组织申请的,提交该组织 的法人登记证件。 (十)社会保险行政书面审查时,认为需要补正的有关联的材料。 8、申请事项栏,应写明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签字。 9、用人单位意见栏,应签署是否同意申请工伤,所填情况是否属实,经办人签字并 加盖单位公章。 10、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审查资料和受理意见栏,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伤认定申请受理 决定书等文书替代; 11、用人单位认为受伤害的职工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第(二)项情形的,提交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医疗机构等有关单位依法出具的检测结论、诊断证明等材料; 12、此表一式二份,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人各留存一份。

《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则》

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Acceptance Specification for Unit Quality of Housing Engineering 江苏省建设厅审定发布 目次 总则……………………………………………………………………………………………… 术语……………………………………………………………………………………………… 基本规定………………………………………………………………………………………… 室内地面………………………………………………………………………………………… ??普通水泥楼地面(水泥混凝土、水泥砂浆楼地面)…………………………………… ?? 板块楼地面面层……………………………………………………………………………… ?? 室内楼梯……………………………………………………………………………………… 室内墙面、顶棚抹灰工程……………………………………………………………………… ?? 室内墙面……………………………………………………………………………………… ??室内顶棚抹灰…………………………………………………………………………………… 空间尺寸…………………………………………………………………………………………

门窗、护栏和扶手、隔断、玻璃安装工程…………………………………………………… ?? 门窗工程……………………………………………………………………………………… ?? 护栏和扶手工程………………………………………………………………………………… ?? 隔断工程………………………………………………………………………………………… ?? 玻璃安装工程…………………………………………………………………………………… 防水工程………………………………………………………………………………………… ?? 外墙防水……………………………………………………………………………………… ?? 外门、窗防水………………………………………………………………………………… ?? 有防水排水要求的楼地面工程(厨卫间、开放式阳台)…………………………………… ?? 屋面防水……………………………………………………………………………………… 安装工程………………………………………………………………………………………… ?? 给水管道系统安装工程……………………………………………………………………… ?? 排水管道安装工程…………………………………………………………………………… ?? 室内采暖系统安装…………………………………………………………………………… ?? 电气工程……………………………………………………………………………………… ? 公共部位及其他……………………………………………………………………………… ??? 楼(电)梯间……………………………………………………………………………… ??? 外墙………………………………………………………………………………………… ??? 地下

工伤认定申请表

编号: 工伤认定申请表 申请人: 受伤害职工: 申请人与受伤害职工关系: 提交申请时间:年月日经办人签名: 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

填表说明 1、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工整清楚,如实填写,不得涂改。 2.申请人为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的,在首页申请人处加盖单位公章。 3.机关事业单位员工填写职业类别,企业职工填写工作岗位(或工种)类别。 4、伤害部位一栏填写受伤的具体部位。 5.诊断时间一栏,职业病者,按职业病确诊时间填写;受伤或死亡的,按初诊时间填写。 6.职业病名称按照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填写,接触职业病危害时间按实际接触时间填写。不是职业病的不填。 7.受伤害经过简述,应写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时所从事的工作,受伤害的原因以及伤害部位和程度。职业病患者应写明在何单位从事何种有害作业,起止时间,确认结果。 8.属于下列情况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提交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文书或公安部门的接出警证明和处理结论。 (2)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伤亡事故提出工伤认定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的责任认定书;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提交有权机构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结论性意见或者人民法院生效裁决文书以及房产证或租房合同等有效证明、上下班线路图和考勤管理规定。 (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证明。 (4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记录和死亡证明。 (5)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相关职能部门的有效证明。 (6)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退伍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对旧伤复发的确认结论。 &申请事项栏,应写明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受伤人签字。 9、用人单位意见栏,应签署是否同意申请工伤,所填情况是否属实,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10、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审查资料和受理意见栏,应填写补正材料的情况,是否受理的意见。 11、本表规格为A3大小,正反面;申请书大小为A4,正反面,不得更改。

工伤认定申请表(修改版)

填表说明: 一、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工整清楚。 二、申请人为用人单位的,在首页申请人处加盖单位公章。 三、受伤害部位一栏填写受伤害的具体部位。 四、诊断时间一栏,职业病者,按职业病确诊时间填写;受伤或死亡的,按初诊时间填写。 五、受伤害经过简述,应写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时所从事的工作,受伤害的 原因以及伤害部位和程度。职业病患者应写明在何单位从事何种有害作业,起止时间, 确诊结果。 六、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应当提交受伤害职工的居民身份证;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时诊断证明书、就诊病历、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医学文件;职工受伤害或者诊断患职业病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其他存在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申请人提交的诊断证明书、就诊病历、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 七、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按照《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提交材料,并附具下列相关证明: (一)属于《条例》第十四条第(一)、(二)、(五)项情形的,附具伤害证明或者下落不明的事故证明; (二)属于《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情形的,附具伤害证明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 (三)属于《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情形的,附具司法机关、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交通运输、 铁道等部门或者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组织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 (四)属于《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情形的,附具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记录; (五)属于《条例》第十五条第(二)项情形的,附具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 (六)属于《条例》第十五条第(三)项情形的,附具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医疗机构出具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 职工死亡的,应当同时附具死亡证明。 八、申请事项栏,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应写明提出认定或者视同为工伤的申请并签字。用人单位申请的,应注明提出认定或者视同为工伤申请并签章。 九、用人单位意见栏,应签署是否同意申请认定为工伤,所填情况是否属实,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审查资料和受理意见栏,应填写补正材料或是否受理的意见。 十一、此表一式二份,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人各留存一份。 编号:工伤认定申请表 申请人: 受伤害职工: 申请人与受伤害职工关系: 申请人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年月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__DGJ32J103-2010

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DGJ J11638-2010 DGJ32/J103-2010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 Acceptance Specification for Unit Quality of Housing Engineering 2010年5月14日发布2010年7月1日发布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定发布

1 总则 (2) 2 术语 (2) 3 基本规定 (3) 4 室内地面 (4) 4.1普通水泥楼地面(混凝土、水泥砂浆楼地面) (4) 4.2 板块楼地面面层 (4) 4.3 木、竹楼地面面层 (4) 4.4 室内楼梯 (5) 5 室内墙面、顶棚抹灰工程 (6) 5.1 室内墙面 (6) 5.2室内顶棚抹灰 (7) 6 空间尺寸 (7) 7 门窗、护栏和扶手、隔断、玻璃安装工程 (9) 7.1 门窗工程 (9) 7.2 护栏和扶手工程 (9) 7.3 玻璃安装工程 (10) 7.4 橱柜工程 (10) 8 防水工程 (11) 9 安装工程 (12) 9.1 给水管道系统安装工程 (12) 9.2 排水管道安装工程 (12) 9.3卫生器具安装工程 (13) 10 室内采暖系统安装 (14) 11 电气工程 (15) 12 智能建筑 (17) 13 通风与空调工程 (18) 14 其他 (18) 15 分户验收的组织及程序 (19) 附录A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20) 表A.0.1 室内地面、室内楼梯、室内墙面、室内顶棚抹灰、门窗验收记录表 (20) 表A.0.2 室内空间尺寸、护栏和扶手、玻璃安装、橱柜工程、防水工程验收记录表 (21) 表A.0.3 给排水工程、室内采暖系统、电气工程、智能建筑、 (22) 通风与空调工程验收记录表 (22) 表A.0.4 其他部位验收记录表 (23) 附录B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 (24) 附录C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 (25) 附录D 外门窗(墙)淋水试验方法 (26) 本规程用词说明 (27) 条文说明 (28)

工伤认定申请表(个人用)

编号:工伤认定申请表 申请人: 受伤害职工: 申请人与受伤害职工关系: 申请人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填表日期: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填表说明: 1、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工整清楚。 2、申请人为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的,在名称处加盖公章。 3、事业单位职工填写职业类别,企业职工填写工作岗位(或工种)类别。 4、伤害部位一栏填写受伤的具体部位。 5、诊断时间一栏,职业病者,按职业病确诊时间填写;受伤或死亡的,按初诊时间填写。 6、职业病名称按照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填写,接触职业病危害时间按实际接触时间填写。不是职业病的不填。 7、工伤协议医疗机构一栏应填写受伤职工治疗的医疗机构,但必须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市工伤生育中心确定的武汉市工伤协议医疗机构。 8、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个人电脑号、社保登记证号两栏不填。 9、受伤害经过简述,应写清事故时间、地点,当时所从事的工作,受伤害的原因以及伤害部位和程度。职业病患者应定清在何单位从事何种有害作业,起止时间,确诊结果。 10、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应当提交受伤害职工的居民身份证;协议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书,或者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职工受伤害或者诊断患职业病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分别提交相应证据: (一)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提交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 (二)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 (三)工伤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提交事故的相关证据材料;(四)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者其他证明;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的证明; (六)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证明;不属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提交相关部门的证明; (七)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证明; (八)属于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民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九)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医疗机构对旧伤复发的诊断证明。 11、受伤害职工或亲属意见栏应写明是否同意申请工伤认定,以上所填内容是否真实。 12、用人单位意见栏,单位应签署是否同意申请工伤,所填情况是否属实,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申报的,本栏不填。 13、工会组织代表受伤害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在备注栏写明所填内容是否真实,并签字、盖章。 14、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查资料和受理意见栏应填写补正材料或是否受理的通知书的文书编号。 15、此表一式四份,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人各留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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