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行业融资租赁业务信息化管理的主要内容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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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行业融资租赁业务信息化管理的主要内容课件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融资租赁业务信息化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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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业务信息化管理的主要内容

金融租赁公司的信息化建设,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内部管理,二是对外宣传和沟通。当然,都是要求以计算机和网络的手段来实现。

内部管理涉及的面很广。但大致可以分为各类业务管理、财务管理和人事管理。至于对外宣传和沟通,则主要依靠本公司的和与之链接的网站。

本文完全不涉及应用软件的编制、统一数据库的建立、公司内部资源如何共享、如何作到保密和安全以及公司网站建设中的纯技术问题,也不准备涉及金融租赁公司信息化管理的包括一切类别业务的管理、财务管理,即会计核算及财务报表制作的电算化,以及人事管理的全部内容。只是从实务的角度对金融租赁公司的融资租赁业务的信息化管理的主要内容谈一点意见。

融资租赁业务信息化管理至少应该包括三大部分,即常规性核算统计系统、内部核算系统和内控指标体系。

一、融资租赁业务常规性核算统计系统

(一)基本功能

该系统的基本功能应是反映本公司在特定时点的融资租赁债权的数额、构成、质量及

变动。该系统应

通过电算化手段,运用全公司统一的数据库,以报表、工作单证和内部传票的形式,提供上述信息。

(二)反映层次和角度

对上述信息的反映,应包含不同的层次。最基本的是各融资租赁合同中应付租金的各个期次,其次是各融资租赁合同,再其次是涉及一个或多个融资租赁合同的各承租人或转租人,最后是全体承(转)租人;

对上述信息的反映,应包含不同的角度(1)时间角度。所反映的信息,从时间角度看,应有时点值和期间值这样的两大类。就期间值而言,在常规核算统计报表中,应有以本公司开业日为期初日和以上月末日为期末日的总期间的“累计统计法表”和以任何别的日期为起止日的(例如上月、本年初以来、某年、两届董事会期间等)的“期间统计法表”;在工作单证中,则以各该合同中的相关日期为起止日;(2)部门角度。所反映的信息可有“业务口径、业务汇率”与“财务口径、财务汇率”两大类。“业务口径”的租赁债权直接针对承租人,因此必须包含截至统计日所结欠的延迟利息,“财务口径”的租赁债权则用于内部核算和披露,因此可基于稳健原则而不予包含或不予全部包含;就汇率而言,为便于对比,“业务汇率”指该期间一律用期初日汇率折算,而为了符合会计制度的要求,“财务汇率”则是指该期间期初日和期末日分别用各该日的汇率折算;(3)币种角度。就交易币种而言,除了应分别按诸合同的币种反映外,还应在相应的报表中分币种汇总反映和折合为本位币汇总反映;(4)期限角度。对任何债权,均应从其应实现的时间的角度,分为逾期债权和未到期债权这样两大类;(5)成本角度。是指在对融资租赁合同的成本进行核算时,应有以会计成本(真实成本)为基础和以合同成本(虚拟成本)为基础,这样两种不同的角度。融资租赁公司对承(转)租人依合同主张租赁债权时,其基础是合同成本。租赁债权由合同成本余额、结欠的和未到期的租金中所含租赁收

益以及结欠的延迟利息或罚息,这三者构成。但是,融资租赁公司在内部核算时,并不考虑合同成本,而是只考虑会计成本。某合同的租赁债权与其会计成本余额之差,是该公司在该合同中的未实现租赁收益。这一未实现租赁收益又由两部分构成。结欠的与未到期的租金合计额与会计成本余额之差,是财务报表上的已借记和未借记的应收租赁收益,结欠的延迟利息或罚息,是财务报表上的未实现租赁收益与已借记和未借记的应收租赁收益之差加上未在财务报表上反映的结欠的延迟利息或罚息后的合计值。融资租赁公司对各融资租赁合同的租赁债权,应以不同的报表,分别从合同成本和会计成本这两个不同的角度反映(6)收益角度。这一核算反映收益的类别及其提取程度和实现程度(7)风险角度。这一核算反映租赁债权的量化的风险程度,以逾期债权额及其加权平均账龄表示。

(三)主要核算内容

融资租赁债权的核算,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对各融资租赁合同的合同成本的核算。这一核算,是依某个已生效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指租金计算的基础是全额摊提租赁物购置成本,还是只摊提其某个百分数而留有余值;购置成本自各自的发生日至起租日的利息或折现值,即租前息是单收,还是计入合同成本)和该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指该融资租赁公司在该合同项下的实际支付情况),算出其会计成本(该公司实际投放额)PV0、(未考虑时间价值的)合同成本PV1、起租日合同成本PV2和各次宽限期末日合同成本PV3。相关的项目及数据,反映在该公司所编制的、作为工作单证向承(转)租人提交的《合同成本结算单》中;(2)对各融资租赁合同中各期应付租金的核算。这一核算,因诸合同的如下条件不同而异:1)租金是在各期期初日应付(先付法)还是在各期期末日应付(后付法);2)各期利率不变还是变动,因而各期租金等额还是不等额;3)就各期租金不等额而言,该期租金中所含的成本是等额还是不等额;4)是否有宽限期以及在宽限期末日是否付息;5)是否有随租金同时收取的财产保险费。相关的项目和数据,反映在该公司所编制的、作为工作单证向承(转)租人提交的《租金通知单》中。这里特别要指出的是,如果某融资租赁合同所约定的租金计算方法,不是以租赁融资额及时

间推移因素为其函数,而是以例如承租人的销售百分比、使用量或价格指数之类为其函数,即所谓“随机租金”,则其应付租金的核算,依各该合同的约定进行,不是融资租赁业务的常规性核算方法,应该按长期投资核算;(3)对各融资租赁合同中应付延迟利息或罚息以及对应退利息的核算。这一核算,在承(转)租人的实付金额和该金额的到账日期异于应付金额及应付日期时进行。迟付少付时的计息及多付早付时的是否及如何退息,连同罚息的计算,应依租赁合同的约定;(4)对各融资租赁合同中时点债权的核算。这一核算,有多个角度。一是,期限角度。应该分为逾期债权和未到期债权两大类。逾期债权由迄至该报表的期末日或该工作单证的坐标日的结欠租金额和结欠延迟利息或罚息额构成。这里所说的结欠延迟利息和罚息,对迟付的租金而言,是至实付日的应付延迟利息或罚息的计息至上述日期的“本利和”,对结欠租金而言,是自应付日至上述日期的应付延迟利息或罚息。未到期债权则仅由未到期的已知租金和未知租金构成。所谓“未知租金”,是指由于其利率未知,因而所计租金金额是用该期租金中所应摊收的合同成本暂时代替的;二是,结构角度。指该合同债权由哪些成份构成。从向承(转)租人主张的角度出发,该合同债权由结欠租金及未到期租金中所含的合同成本和已知租赁收益、结欠的延迟利息或罚息和应付未付的财产保险费构成。从租赁公司内部财务核算的角度出发,该合同债权由结欠租金及未到期租金中所含的会计成本和已知未实现租赁收益(租金中所含收益及延迟利息或罚息)和应付未付的财产保险费构成;三是,成因角度。指某个时点的合同债权是由以该时点为期末日的某个期间(上月、本年或开业以来,等等)内的哪些原因造成的。这一角度所反映的是,某个期间内因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而造成的债权变动。例如,因某期租金的利率从原先的未知变为现在的已知,而使该期租金的金额从原先的以所含合同成本替代变为由所含合同成本与租赁收益合成,因而使债权增大;因承(转)租人的实际支付,而使应收租金及结欠延迟利息或罚息减少,因而使债权减小;因承(转)租人的新欠或续欠,而使应收延迟利息或罚息增大,因而使债权增大,等等。在按承(转)租人汇总统计的报表中,则期间汇率的变化及坏账损失也是债权变动的原因;(5)对收

益的核算。所谓“收益”,是指租赁债权同会计成本余额之间的差额。这一差额由两大部分组成:一是租赁收益,它是应收租金同会计成本之差;二是应收延迟利息或罚息。就租赁收益而言,从是否已经提取,即,是否已经借计“应收租赁收益”科目和同时贷计损益表中的“租赁收益”科目,因而已经记为公司利润的角度反映,有已经提取和尚未提取两类;从是否已经通过租金的回收而实现的角度反映,则又有已实现和未实现两类。就应收延迟利息和罚息而言,它们是尚未收到的,因此是未实现的这一点,自不待言。但是,根据各公司的会计政策的不同,则在其财务报表上,又会有是否及在何种条件下进入(借计)租赁债权,因而是否及在何种条件下构成(贷计)未实现租赁收益的不同。这一核算只用于融资租赁公司内部,是财务报表相关科目数字取值的依据;(6)账龄核算。账龄,是定量反映本公司租赁债权的风险程度的一项重要指标。毋容赘言,既然有账龄,则必定是已经发生了拖欠。所以,账龄是专门针对逾期债权而言的。应该以按承租人、按行业、按币种以及本公司全部逾期账龄等口径,来核算加权平均账龄,从而就该公司的回收风险得出有意义的量化的结论。

融资租赁业务常规性核算统计系统报表,应可适应以下不同的业务方式和满足以下不同的业务需求:(1)租赁期限的月数不限。各期租金应付日的间隔可以是3个月、6个月,也可以是12个月;(2)租金可以是在各期期初日应付,也可以是在各期期末日应付;(3)各期租金可以是等额还本(即各期利率变动,各期租金不等),也可以是递增还本(即各期利率相同,各期租金相等),还可以是隔一期还一次本。在特殊的情况下,还应能为适应承租人租赁项目的现金流,而不规则地还本的作法;(4)各年应收的财产保险费可以是“计入合同成本”,因而已经含在各期租金中,也可以是不计入合同成本,而是各次随租金一起收取。但是,无论采用哪一种方式,租赁公司在某合同项下所实际支付的财产保险费均构成该合同会计成本的一部分。当然,如果某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租赁物由承租人投保,则自然不存在出租人以任何方式向承租人收取财产保险费的问题;(5)租赁期限内可以没有宽限期,也可以有宽限期。所谓“宽限期”,就是其期末日不

还本的期次。宽限期末日可以付息,也可以不付息;(6)合同履行中,其租金币种可以因协议更改而变动;(7)合同可以协议提前终止。依提前终止协议的条件及实际履行情况,核算出在终止日应实现的债权及其实际实现程度;(8)合同可以以该公司减让为条件而终止,依实际履行情况,核算出其债权的实现程度;(9)当该公司在某项融资租赁交易项下租赁物件购买环节中的各次支付的时间间隔过长时,可以先分次结算合同成本,并据以核算应付租金等,在末次结算完毕后,再合并为一个合同统一核算;(10)计算租金时所依据的,可以是该租赁公司在该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全部租赁融资额,因而余值为零;也可以是该租赁公司在该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租赁融资额中的我国租赁会计准则所允许的某个百分比,因而将留有实质性的余值。这里还要强调说明一点,即,这里的依据,仅仅是出租人的租赁融资额,而并非一定是租赁物的购置成本,更不一定是承租人融资租赁项下的固定资产原值。因为,为了租赁物的购置,可能有一定部分资金,是承租人自己承担的;而在形成固定资产时,更会有许多名目的由承租人直接支付的费用,依据承租人所应执行的会计制度,是可以计入该固定资产的价值的;(11)在该项融资租赁业务是委托租赁、杠杆租赁或联合租赁时,核算统计系统报表应该按向承租人所主张的全部租赁债权以及其中本公司承担风险和获得收益的部分分别列示。

(四)适用报表

融资租赁业务常规性核算统计系统报表的应用,应采取三种方式:

(一)供业务承办人依合同规定及该公司的不同需要而向承(转)租人或保证人正式提交的具有法

律效力的工作单证。这些单证包括但不限于:(1)应于合同成本结算完毕时提交的《合同成本结算单》;(2)应于合同成本结算完毕时提交的《应付租金日期及合同成本余额结算单》;(3)在合同约定租前息应于期初某约定日期支付的情况下,应于合同成本结算完毕时提交的《租前息通知单》;(4)在租赁合同利率各期变动的情况下,应于该期

利率已知后及时提交的《租金通知单》。该通知单此后则根据业务承办人的需要,随时提供;(5)在承(转)租人发生拖欠的情况下,根据业务承办人的需要,向承(转)租人提交的《违约通知书》;(6)在承(转)租人发生拖欠的情况下,根据业务承办人的需要,向保证人提交的《要求履行担保通知书》。

(二)业务承办人在同承(转)租人对账时或许需要出示的核算依据:(1)《延迟利息核

算统计表》(2)《罚息核算统计报表》;(3)《承租人实付款清单》。

(三)供财务人员记帐用的内部传票性的资料:(1)《收款分配单》。本单的用途是,记录对各次到账的承(转)租人实付款项的、在该承(转)租人项下的诸合同的、依时间先后顺序,冲抵各期租金及结欠的延迟利息的分配情况,是财务人员入帐的依据;(2)《租赁收益核算统计表》;(3)《融资租赁合同的成本及收益核算表》;四)《各期租金中所含租赁收益逐月提取金额及分年汇总表》。

(四)各月编制、供公司内部使用的成套报表。这些报表包括但不限于:(1)反映上月、本年(称“期间统计法表”)和开业以来(称“累计统计法表”)这三种期间的、按期次、按合同、按承(转)租人的、由于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债权变动情况的报表。这些报表又有因为分币种、分户别及全体承(转)租人这样三个不同的汇总口径,和因为按业务口径或按财务口径、按业务汇率或按财务汇率这样多种的核算方法,而形成的不同品种;(2)反映上月末日债权结构的报表。这些报表分合同和承(转)租人两个层次,含逾期和未到期两大期限类别和对外主张(以合同成本为基础)和内部核算(以会计成本为基础)两种不同角度,并且分户别和按全体承(转)租人这样两种口径汇总;(3)反映逾期债权账龄的报表。这些报表分合同期次和承(转)租人两个层次,分结欠额(结欠租金及结欠延迟利息)和结欠会计成本两种类别,分业务汇率和财务汇率两种折算汇率。

该系统的主要适用报表如下:

《租金核算统计表》(期间统计法,统计上月初至上月末租金应收实收情况,以融资租赁合同为单位)

《租金核算统计表》(期间统计法,统计本年初至上月末租金应收实收情况,以融资租赁合同为单位)

《租金核算统计表》(期间统计法,统计特定起止日租金应收实收情况,以融资租赁合同为单位)

《租金核算统计表》(期间统计法,统计上月初至上月末租金应收实收情况,以承租人为单位)

《租金核算统计表》(期间统计法,统计本年初至上月末租金应收实收情况,以承租人为单位)

《租金核算统计表》(期间统计法,统计特定起止日租金应收实收情况,以承租人为单位)

《租金核算统计表》(累计统计法,统计公司开业至上月末租金应收实收情况,以融资租赁合同为单位,取业务统计口径和业务汇率)

《租金核算统计表》(累计统计法,统计公司开业至上月末租金应收实收情况,以融资租赁合同为单位,取业务统计口径和财务汇率)

《租金核算统计表》(累计统计法,统计公司开业至上月末租金应收实收情况,以融资租赁合同为单位,取财务统计口径和财务汇率)

《租金核算统计表》(累计统计法,统计公司开业至上月末租金应收实收情况,以承

租人为单位,取业务统计口径和业务汇率)

《租金核算统计表》(累计统计法,统计公司开业至上月末租金应收实收情况,以承租人为单位,取业务统计口径和财务汇率)

《租金核算统计表》(累计统计法,统计公司开业至上月末租金应收实收情况,以承租人为单位,取财务统计口径和财务汇率)

《租金核算统计表》(累计统计法,统计公司开业至上月末租金应收实收情况,按融资租赁合同期次,取业务统计口径和财务汇率)

《租金核算统计表》(累计统计法,统计公司开业至上月末租金应收实收情况,按融资租赁合同期次,取财务统计口径和财务汇率)

《延迟利息(含罚息)核算统计表》(专门反映延迟利息(含罚息)的核算统计细节,供同承租人对账之用,按融资租赁合同,包括同该承租人订立的全部融资租赁合同,并按诸合同期次反映,取业务统计口径)

《租赁债权核算统计表》(以承租人为单位,按业务统计口径,财务汇率反映至统计日的租赁债权状况)

《租赁债权核算统计表》(以融资租赁合同为单位,业务统计口径,财务汇率反映至统计日的租赁债权状况)

《租赁债权核算统计表》(以承租人为单位,财务统计口径,财务汇率反映至统计日的租赁债权状况)

《租赁债权核算统计表》(以融资租赁合同为单位,财务统计口径,财务汇率反映至统计日的租赁债权状况)

《租赁债权账龄核算统计表》(以承租人为单位,业务统计口径,财务汇率,通过欠收租金和欠收延迟利息或罚息反映逾期租赁债权本身的风险程度)

《租赁债权账龄核算统计表》(以承租人为单位,业务统计口径,财务汇率,通过账龄反映逾期租赁债权中所含的未收回的会计成本的风险程度)

《租赁收益核算统计表》(以承租人为单位反映租金中所含收益及其实现状况)

《租赁收益核算统计表》(以融资租赁合同为单位反映租金中所含收益及其实现状况)

(详见《融资租赁-理论探讨与实务操作》一书第四章。)

二、内部核算系统

融资租赁业务是金融业务的一个类别。任何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机构,无不以安全赢利为其根本宗旨。为了做到这一点,除了一般而言需要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外,还需要设定一系列的内控指标体系,以量化的方法对合同、项目、部门及全公司的成本、收益、风险及损失进行实时监控。下面分八个专题探讨。

(一)融资租赁业务的收益预测

收益预测,是为了满足三个方面的需要。一是,用以作为是否受理某个所申请的融资租赁项目的量化依据之一;二是,用于考核已生效新合同的预期收益的规模和水平;三是,用以作为各业务部门以至全公司编制各会计期间预算时的重要依据。预测的前提条件是假设合同被严格履行。

就预测而言,影响合同收益的因素如下。

租赁融资额。是合同约定据以代入租金计算公式中的“现值”(present value)的金额。租赁融资额大致上接近于出租人在该合同项下的投放额。通常会认为,在同样的利率及税负条件下,收益与投放额成正比。然而,这是一种误解。直接影响收益的,首先是整个合同期间的资金占用规模,而并非是其数额仅仅等于期初占用资金额的租赁融资额。

折合占用一年的资金。融资租赁合同的最常见的约定,是分期收回本金。而由于只有被占用的资金才能取得收益,因此,十分重要的是,要依据合同条件来核算被占用的资金量。又由于诸合同在本金回收的时间间隔上会有所不同,因此,对于各个期间占用的资金,应换算成为折合占用一年的资金,才使得诸合同的这一指标具有可比性。

各期折合占用一年的资金=该期期初的未收回本金余额÷ 12个月×每期月数

租赁综合年利率。租赁利率同预期收益成正比这一点,是不言而喻的。这里要说的是,对于这一指标,我们可以有两种取值方法。一是,取融资租赁合同中所明确约定的数值。包括,某个绝对值,例如%;或者某个取值约定,例如,某个基准利率+某个附加系数,例如,美元三至五年期LIBOR+%。按这样的取值所计算出来的各期租金,以及其中所含的本金和收益,将是同财务报表中相关科目的数据一致的和可对照的;二是,根据各该合同甚至项目的特定条件,将该合同项下的除租金而外的其它名目的收入,也都考虑在内,以其内部收益率为租赁综合年利率。显然,这样的数值在合同中是见不到的,据以计算出的各期“租金”的构成,也将与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数据不同。

筹资综合年利率。筹资利率同预期收益成反比,也是不言而喻的。同样地,该指标也可以有上面所说的两种取值方法。

营业费用率。营业费用有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之别。但是,要严格加以区分并作出预测,是难以做到的。至多是,在权衡某合同条件的可否接受,以及在预测各已生效合同的收益时,采用直接费用;而在作全公司的预算时,则应包括公司的全部费用。这一指标的

取值,可以考虑采用本公司历年来的经验数据。当然,即使如此,仍会有一个难点,即,如果通过营业费用率来计算,则以何者为基数以租赁融资额为基数有所不妥,因为未考虑合同的期限长短。从理论上说,合同期限越长,经营成本越高。本文中是以折合占用一年的资金为基数的。但是,在特殊的合同条件下,这一取值方法也有缺陷。对此,有待识者指正。

营业税。依据我国现行的税法,融资租赁合同的营业税率,自2003年起是5%,其税基是租金中所含的收益扣除借款利息后的余额。

所得税。融资性租赁公司的所得税待遇,无异于其它工商企业,都是当期利润的33%。

所得税前收益。这一指标相当于利润表上的营业收入减去营业支出和营业税后的余额。

所得税后收益。这是所得税前收益扣除所得税之后的余额,相当于利润表上的不考虑营业外收支的利润总额。

收益净现值。上述两个指标虽然可以同财务报表的数据相互印证,但是无法在诸合同间作横向对比,因为没有考虑时间价值。以资金成本为折现率的收益净现值则可以弥补上述缺陷,从而既可以在诸合同间作横向对比,又可以相互累加而得出各部门以至全公司的这一指标。本指标反映该合同、该项目、各部门以至全公司预期税后收益的绝对规模。

资金年净收益率。这是所得税后收益折现值同折合占用一年资金的比值。这一指标可以反映预期税后收益的水平。诸合同这一指标的平均值可以构成各项目、各部门以至全公司的这一指标。作者认为,可以用所得税后收益净现值和资金年净收益率,作为衡量预期收益的规模和水平的指标。

(二)筹资综合利率和租赁综合利率的测算

任何借款合同和融资租赁合同都会约定据以计算利息或租金的利率。我们称该利率为合同利率。根据该利率,我们可以知道应付本息或租金的数额,可以据以衡量融资性租赁公司借入资金的成本水平和在融资租赁合同中的租赁收益水平。对于这样的在合同中明示的利率,显然是无需测算的。然而,无论是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还是相关的买卖合同,除了收取本息、租金或价款外,都往往还会附有其它的合同条件,导致融资性租赁公司借入资金的成本的提高和在融资租赁项下的租赁收益的提高。在融资性租赁公司的会计处理中,利息支出和租赁收益有单独的科目反映,是不会同其它名目的支出和收入混同的。而在内部核算中,为了测算某个借款合同的真实成本和某个租赁项目的预期收益,我们有必要通过这些条件所构成的现金流,来测算其各自的内部收益率。我们称在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人的内部收益率为融资性租赁公司的“筹资综合年利率”,称在融资租赁项目中内部收益率为“租赁综合年利率”。设定这样的两个指标,是为了便于对形形色色的合同条件的效果进行综合对比,从而或者是可以灵活地磋商合同条件,或者是可以预测已生效合同真实的成本和收益,据以对各承办人或部门进行考核。内部收益率的测算,是从事资金运作业务和融资租赁业务的人员的基本功。这里无需赘述。

(三)资金成本核算方法

应该说,融资性租赁公司所运用的全部资金,除了资本公积外,都有成本。但是,其中可以直接核算的,则仅是借入资金。核算借入资金的成本,是为了回答各会计期间的应付利息是多少和加权平均借款利率是多少,这样两个问题。而要回答后一个问题,就还要知道各会计期间的占用资金是多少。我们用三种表格来说明核算方法。

对于任何借入资金,首先要分币种。在各币种中,要分长期和短期。在长期借款中则还要分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在各月编制的《借入资金占用及利息支出》表中,各笔借款按借款号分列。其中,“借款额”是该借款合同项下至该月初的余额;“天数”是指该余

额在该月所占的天数;“应付利息”=该余额×该项借款的利率×天数÷本年天数;“积数”是指本借款额折合为占用一年的金额。积数=该余额×天数÷本年天数。在各月编制的《借入资金占用及资金成本月报表》中,项目按各币种的各类贷款分列。其中“占用额”是上表中该类别的积数的合计值,“利息支出”是上表中该类别的“应付利息”的合计值;“加权平均利率”= 本行的“利息支出”÷“积数”× 360÷本年天数。诸币合计折美元是采用该月月末汇率。“本年占用总计”对于1月份来说,是该月数据;对于7月份来说,是该年1-7月数据,对于12月份来说,是该年全年的数据。各月填报的《XXXX年借入资金占用及资金成本汇总表》,是对本年迄至该月末的各币种的“积数”、“加权平均利率”和“利息支出”的列示和汇总。本公司资金部门各分部的该表的汇总,就是全公司在各会计期间资金占用和资金成本的总表。这套表格的用途如下。

“积数”合计值确切地反映本公司在各会计期间所实际占用的借入资金规模,该数额同各该期间本公司的所有者权益的均值之和,就是本公司在该会计期间的总的资金占用额。

“利息支出”合计值确切地反映本公司在各该会计期间的应付利息,即资金成本规模。

“加权平均利率”则反映各币种在各会计期间的筹资成本水平。这一指标,一方面可以用于核算履行中融资租赁合同的真实收益;另一方面,则可用于同年初的预算指标对比,据以考核资金部门的业绩。

(四)已结束合同的效益核算

已结束融资租赁合同的效益核算,是融资租赁公司内部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此项核算的目的有二:一是总结项目开发和管理的经验教训,以提高公司的安全盈利水平;二是为对各部门和人员的业绩奖惩提供量化依据。本节所述“效益”,是指扣除资金成本后

的收益。该收益尚未扣除该项目的经营成本即营业费用以及营业税、所得税等税负支出。因此还不是可用以提取各项基金和供公司股东分配的净收益。

已结束融资租赁合同的效益核算方法与项目收益预测方法有相同之处,即所采用的指标和计算程序是一样的;其差别在于,这里排除任何假设因素,全部计算均采用实际发生的真实数据,而且必须采用精算法。

核算已结束融资租赁合同时的核心指标是可供各融资租赁合同之间横向对比的“净现值收益”和“资金年净收益率”。

相关的指标和关系式如下:

资金年净收益率=收益净现值÷折合年占用资金

∵租赁综合年利率=(流入和-期初成本)÷折合年占用资金

∴折合年占用资金=(流入和-期初成本)÷合同综合年利率

∴资金年净收益率=收益净现值÷〔(流入和-期初成本)÷合同综合年利率〕

=(收益净现值×合同综合年利率)÷(流入和-期初成本)在上述关系式中,

“期初成本”是本公司在该融资租赁合同项下以任何名目所实际支付的全部金额(流出额)的折现至期初日的折现值之和;

“流入和”是本公司在该融资租赁合同项下以任何名目从承租人以及/或者出卖人那里收取的全部金额之和;

“净现值收益”是本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各项流出流入的折现值之和;

“租赁综合年利率”是该融资租赁合同的内部收益率;

“资金年净收益率”是该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单位货币资金占用一年的净收益水平。

“收益净现值”是各次净流入的折现值的总和。

在进行本项核算之前,必须先求出适用于本融资租赁合同的净流入的折现率。这里有两个角度:一是,对于公司的实际效果而言,要采用公司在该期间真实的筹资综合利率;而对于考核项目承办人及承办部门的业绩来说,则在合同期限届满前,宜采用公司在该项目启动时作为指标下达的筹资综合利率,在合同期限届满后,则应采用公司的真实的筹资综合利率。

(五)保本概念和保本点测算方法

“保本”问题的提出,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由于种种事由所导致的融资租赁合同的不能正常履行,不得不提前终止。这里,既有仅仅更改支付条件,但并不减损出租人依原合同条件应得收益的终止,更有出租人不得不作出减让的终止,或者甚至是出租人不得不接受的将有巨大损失的终止。测算保本点,既是为了出租人在有自主选择或争取的机会时能适当地设定合同提前终止的条件,也是为了在出租人被动地接受某种导致合同提前终止的事态时,据以得知自己所实际蒙受的损失。在实务中,所谓“保本”,对于专营融资租赁单一业务的公司而言,可以有如下的不同理解或层次。

第一种理解或层次,是真正意义上的保本,即资金成本及经营成本的全部收回。这里说的“资金成本”,是指本公司在该融资租赁交易项下的实投资金(租赁融资额或会计成本)加上本公司因占用该资金所实际承担的或应承担的利息(即使该资金是股本或公司的自有资金,我们也应该以适当的筹资利息的形式来核算其机会成本)。这里说的经营成本,是指本公司为进行该项目所承担的营业费用(包括营业税)。我们可以称这一层次的保本为“完全保本”,因为它至少是没有导致在任何意义上的亏损。

第二种理解或层次,是仅就本合同所占用的资金而言的保本,也就是资金成本的全部收回,而不考虑其经营成本。我们姑且称之为“合同保本”。因为孤立地就某融资租赁合同而言,如果其租赁融资额及应付利息能全部收回,则收支是平衡的。固然,从严格意义上说,出租人在期初以各种名目收取的费用,其实是占用资金的减少。然而,既然在“合同保本”的概念中未考虑经营成本,我们也就似可不必考虑这些收入对占用资金的冲抵了。

第三种理解或层次,是在没有坏账损失的情况下,资产负债表上该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被“未实现租赁收益”抵扣后的“应收租赁款”(或“应收租赁债权”)科目的借方余额和“应收租赁收益”科目的借方余额均为零。我们称之为“本合同账面保本”。能使上述借方余额为零的数值称“合同账面保本点”。

“合同账面保本点”是当着承租人发生支付困难,融资租赁公司需要与之协商减让时,可以在该公司内部采用的一个指标。“合同账面保本点”的含义是,如果协商的结果是,该融资租赁合同以承租人支付不小于保本点的数额结束,则该公司可以不增加新的亏损。

融资租赁合同在什么情况下结束就会使融资租赁公司发生新的亏损呢有两种情况。一是,用减让后的承租人实付金额,去冲减(贷计)该融资租赁合同的“应收租赁收益”科目的借方余额时,冲不完,其余额仍大于零;二是,用减让后的承租人实付金额,去冲减(贷计)该融资租赁合同的“应收租赁债权”的借方余额同“未实现租赁收益”的贷方余额之间的差额时,冲不完,其余额仍大于零。

“该合同‘应收租赁收益’的借方余额”是指,自该融资租赁合同的起租日起直到保本点定值日该融资租赁公司已经贷计损益表上的“营业收入”中的“租赁收益”的金额中,至保本点定值日仍未实际收到的部分。一方面,这些金额已经在财务报表上作为该融资租赁公司的利润反映了;另一方面,这些利润却并未实现。这就是“虚盈”,是虚假的

融资租赁业务管理制度

XXX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租赁业务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租赁业务管理,科学、有序地开展租赁业务,保证资产的安全性、盈利性、流动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开展租赁业务,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宗旨性原则。立足于园区,服务于国有企业及优质民营企业,为社会发展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 2、安全性原则。开展租赁业务,必须坚持做好风险的预防、化解工作,以确保资金的安全; 3、合规性原则。租赁业务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业务开展须按照公司规定的操作流程进行; 4、效益性原则。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 第二章租赁业务的职能划分 第三条公司设立租赁业务部、风险控制部、法务合规部、资产管理部、财务部等机构,实行“审、放、查”相分离的原则,建立租赁项目调查、立项、审核、审批、决策、监督、检查的经营管理体制。 第四条各部门、机构的工作职责为:

1、租赁业务部主要职责:负责租赁业务的开拓和项目签约的各项准备工作,具体包括租赁项目的受理与初审,调查分析与谈判,撰写租赁项目调查报告,初步拟定租赁方案,调整租赁方案并报批,租金催收及贷后回访等相关事务。 2、风险控制部主要职责:负责对租赁业务部提交的租赁项目相关事实、风险性及租赁方案等进行复审,参与现场调查,撰写风险评估报告,组织项目评审,对租赁项目进行风险分类管理等相关事务。 3、法务合规部主要职责:参与租赁项目的合规性尽职调查,负责对租赁项目合规性进行审查;负责拟定全套法务文件和相关合同协议,督促、定期检查合同及文件的执行情况;负责风险资产处理过程的法律事务。 4、资产管理部主要职责:根据公司发展战略,拟定公司中长期融资规划;对融资活动、融资项目进行策划、论证与评估;负责组织实施融资的具体工作;对融资活动进行动态跟踪管理,保证融资活动安全、合法、有效进行;负责定期检查租赁标的物,有效管理风险资产等。 5、财务部主要职责:做好资金管理,对审批通过的项目办理放款,对租金回收情况及时反馈给租赁业务部、资产管理部及风险控制部。 第三章租赁期限、种类、费率 第五条租赁业务系指出租人将租赁财产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

租金收益权转让业务操作手册

租金收益权转让业务操作手册 (讨论稿) 银行 编制:MM租赁 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1年8月

目录 一、租金收益权转让业务介绍 (3) 二、租金收益权转让业务操作流程 (3) 三、承租人资料的审查标准 (8) 四、租金收益权转让业务相关事项说明 (9) 五、在操作过程中涉及的文件模板 (10) 模板1 出售回租设备清单 (10) 模板2 所有权转让证书(致出租人) (11) 模板3 租赁设备接受书 (12) 模板4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13) 模板5 法人授权委托书 (14) 模板6 应收租金债权转让申请书 (15) 模板7 债权转让通知书 (17) 模板8 债权转让通知书回执 (19) 一、租金收益权转让业务介绍 MM租赁(以下简称“MM租赁”)将融资租赁合同中尚未到期、分 期实现的租金债权转让给XX银行,XX银行根据应收租金情况给予MM 租赁的资金融通。MM租赁将债权转让事宜书面通知承租人(即债务人), XX银行作为债权人直接向承租人催收租金的一项融资性无追索保理业 务。 业务基本结构如下:

二、租金收益权转让业务操作流程 业务操作流程主要分为六个阶段:双方授信审批、合同签署、落实担保措施、放款、转让后续期管理和业务结束。 第一阶段:双方授信审批 1、XX银行对单一或批量承租人(即债务人)进行授信调查,同 时将承租人的信审资料和授信调查报告抄送一份给MM租赁 (承租人的审查资料见本操作手册第三条); 2、XX银行通过审批,确定单一或批量承租人名单和无追索保理 授信额度,并将审批通知书抄送一份给MM租赁; 3、MM租赁在收到XX银行审批通知书后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内 部审批,并将审批通知书抄送XX银行; 第二阶段:合同签署 4、MM租赁与XX银行就《租金收益权转让合同(模板)》进行协 商,并达成一致(需双方法律、财务部门确认); 5、MM租赁提供模板《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由MM租赁、

(完整版)融资租赁项目管理制度

融资租赁项目管理制度 (试行) 1. 总则 1.1为规范公司在融资租赁项目运营过程中操作流程,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明确融资租赁项目管理各阶段中各部分的职责分工、工作要点,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2融资租赁项目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要求融资租赁各部门员工深入理解各项管理制度, 严格遵守公司制度做到精简高效。 1.3 本制度自董事长批准之日起施行。 2.融资项目管理的阶段划分 本公司项目管理划分为以下5个阶段,每一项目阶段需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2.1 项目准备阶段。 2.2 项目调查阶段。 2.3项目审批阶段。 2.4项目执行阶段。 2.5项目租后管理阶段。 3.融资租赁项目各阶段管理工作要点 3.1项目准备阶段管理要求:

主要责任人为项目发起人和业务部主办人员,需按公司要求收集、整理承租人的资料,设计初步交易结构,制作项目日志,编制项目推荐书及项目立项申请,报总经理批准。 3.2项目调查阶段管理要求: 主要责任人为业务部主办人员和风险控制部人员。 项目立项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风险控制部编制项目《尽调计划书》,业务部人员根据《尽调计划书》开展现场尽调。 现场尽调需重点关注租赁设备的产权是否清晰、现金流是否充足,承租人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行业地位等,业务部根据现场收集的资料,编制《尽调报告-业务部》。 风险控制部根据业务部收集的资料和《尽调报告-业务部》,从企业财务指标以及控制红线角度进行分析评判承租人状况,编制《风险评估报告书—风险控制部》。 3.3项目审批阶段管理要求: 主要责任人为风险控制部人员。 《尽调报告-业务部》、《风险评估报告书—风险控制部》经总经理批准后,风险控制部负责整理相关资料,提供给项目审核委员会成员,负责通知和组织召开项目评审会,做好会议记录和保管好项目评审意见书等工作。 3.4项目执行阶段管理要求: 主要责任人为风险控制部人员。 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项目评审后,风险控制部要到承租人现场落实项目评审意见书中要求的落实事项,详细核查承租人的标的物、经营、财务等事项。

融资租赁业务管理办法

融资租赁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根植公司的信贷文化,使员工熟悉金融租赁的政策、规定,掌握业务技巧,不断提升判断能力,规租赁业务操作程序,改善业务管理水平,防与化解金融租赁风险,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租赁业务主要指金融租赁,金融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包括如下主要形式:直接租赁、回租、转租赁、委托租赁、杠杆租赁。 一、本办法所称直接租赁业务,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 卖人购买物件,提供给承租人使用,并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 二、本办法中所称回租业务是指承租人将自有物件出卖给出租人,同时与出租人签订一 份融资租赁合同,再将该物件从出租人处租回的租赁形式。回租业务是承租人和出卖人为同一人的特殊融资租赁方式。 三、本办法中所称转租赁业务是指以同一物件为标的物的多次融资租赁业务。在转租赁 业务中,上一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同时又是下一租赁合同的出租人,称为转租人。转租人从其他出租人处租入租赁物件再转租给第三人,转租人以收取租金差为目的的租赁形式。租赁物品的所有权归第一出租人。 四、本办法中所称委托租赁业务是指出租人接受委托人的资金或租赁标的物,根据委托 人的书面委托,向委托人指定的承租人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在租赁期租赁标的物的所有权归委托人,除租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风险。 五、本办法中所称杠杆租赁也即衡平租赁,在杠杆租赁中,租赁公司只付出租赁投资的 20-40%,其余大部分采取对外举债的办法,由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提供贷款,并以租赁物为贷款抵押,出租人将租赁物使用权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的一种租赁形式。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业务部门及办事处的金融租赁业务。 第二章租赁对象和基本条件 第四条租赁对象(承租人),主要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第五条申请租赁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持有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并经过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事) 业法人,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证(卡); 二、符合的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 三、根据有关规定,技改、基建项目批准立项列入或地方计划; 四、取得有关部门建筑许可证,投资许可证、开工许可证或进口批文; 五、生产工艺成熟,技术过关,所需原材料、燃料、动力有可靠来源,产品产销对路, 符合环保、消防等监控要求,在国、国际市场上有竞争能力,项目竣工后能正常生产,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六、企业有经营管理能力,守信用,能按期支付租金、手续费、租息及残值转让费,有 承担租赁风险的可靠保证,能落实具有法人资格、有偿还能力、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进行保证或提供财产抵押、动产权利质押作为偿还债务的担保; 七、承租人对外的股本权益性投资总额未超过其资产净额的50%; 八、承租人的所有者权益与项目投资额的比例不得超过规定比例。

企业会计准则租赁》指南

【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 《企业会计准则——租赁》指南 一、基本要求 (一)企业应视租赁的经济实质而不是其法律形式对租赁进行分类 一项租赁应否认定为融资租赁,不在于租赁合同的形式,而应视出租人是否将租赁资产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承租人。如果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那么无论租赁合同采用什么形式,都应将该项租赁认定为融资租赁。如果实质上并没有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那么应将该项租赁认定为经营租赁。 由于承租人和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是以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基础确定的,因此,通常情况下承租人和出租人对同一项租赁所划归的类型应当一致。即如果承租人将其划归为融资租赁,原则上出租人一般也应将其划归为融资租赁,而不应划归为经营租赁,从而避免同一项资产在承租人和出租人之间作不同的认定。 (二)企业应正确确定租赁开始日 租赁开始日的确定对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有着重要影响。确定租赁开始日的目的有两个:一是作为确定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和入账价值的基准日;二是作为进行租赁分类的基准日。租赁开始日应按照租赁合同规定的起租日加以确定。 (三)承租人和出租人应正确核算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业务 企业发生的租赁业务,无论是出租人还是承租人,均应按本准则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租赁业务对专门从事租赁的企业而言,属主营业务;而对一般企业而言,可能是特殊业务。本准

则从承租人和出租人两个方面,对租赁的会计处理作了规定。企业应当在对租赁进行恰当分类的基础上,正确地把握适用条款。 (四)企业应当设置和运用适当的会计科目 为了正确核算租赁业务,承租人一般需要设置以下会计科目: 1.“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科目。本科目核算企业采用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的原价,包括:(1)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所确定的金额;(2)企业为租入固定资产而发生的贸易手续费、银行手续费(包括出租人垫付的银行开信用证费,但不包括支付给出租人的开信用证的利息费用,后者已计入租金)、运输费、运输保险费、仓储保管费、财产保险费、增值税及其他税款、商检费、安装调试费等费用。如果租赁资产是从境外购入的,还应包括境外运输费、境外运输保险费和进口关税。在租赁期届满时,如果租赁合同规定将租入固定资产的所有权转让给承租人,承租人应将该项租入固定资产从“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明细科目转入有关明细科目。 融资租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应先通过“在建工程——××项目”科目核算,安装完毕交付使用时,再由“在建工程——××项目”科目转入本科目核算。 企业采用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应另设备查簿进行登记,不在本科目核算。 2.“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科目。本科目核算企业采用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而应付给出租人的各种款项。 3.“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本科目核算企业由融资租赁业务所产生的未确认的融资费用总额。

公司融资租赁风险管理办法

公司融资租赁风险 管理办法

风险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增强公司防范和控制风险的能力,加强风险管理的组织建设、机制建设和制度建设,促进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金融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含分公司、子公司,下同)及全体员工(含试用期员工和实习人员,下同)。 第二条术语 1.风险:是指对目标产生不利(负面)影响的事件发生的可能性。风险类型包括:战略风险、声誉风险、法律风险、合规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 2.战略风险:是指由重大事项的决策失误或战略规划的严重偏差所造成的风险。 3.声誉风险:是指由内部管理与服务的问题引起外部社会名声、信誉和公众信任度下降所造成的风险。 4.法律风险:是指由不当的法律文书、制度或违约行为或怠于行使自身的法律权利等所造成的风险。 5.合规风险:是指因没有遵循法律、规则和准则造成遭受法

律制裁、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和声誉损失的风险。 6.信用风险:是指由融资租赁申请人、债务人或市场交易对手违约所造成的风险。 7.市场风险:是指由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所造成的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8.操作风险:是指由员工操作不当或不完善,有问题的内部程序,以及系统或外部事件(如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风险。 9.流动性风险:是指由资金流动性状况出现不足及其波动性所造成的风险。 第三条风险管理的基本任务 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关于防范和处理金融风险的各项政策措施,树立全面风险管理理念,健全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改进风险管理监控方法,强化风险全程管理,增强识别、计量、预警、防范和处理风险能力,提高风险管理水平,确保风险在可控目标之内,确保安全经营稳健发展,确保风险收益的优化。 第四条风险管理的原则 风险管理遵循全面管理、制度优先、预防为主、职责分明的原则。 (一)全面管理原则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收入、支出、损益以及人员、薪酬、奖惩等经营管理的各项事务和每个环节,都全面地进行风险

融资租赁财务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财务人员的岗位职责 (1) 第三章会计政策 (3) 第四章会计报告制度 (4) 第五章资金管理制度 (6) 第六章存货管理 (8) 第七章固定资产管理 (8) 第八章收入管理制度 (9) 第九章成本费用管理 (10) 第十章利润及利润分配管理 (12) 第十一章财产清查制度 (13) 第十二章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3) 第十三章附则 (14)

第一章总则 1、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制定本制度。 2、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3、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3.1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3.2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3.3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3.4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3.5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4 、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财务人员的岗位职责 1 、财务部门的职能 1.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1.2、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1.3、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1.4、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1.5、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1.6、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1.7、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2、财务部门的岗位职责 公司财务部由财务经理、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 2.1财务经理的岗位职责 2.1.1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与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要随时检查各项制度在本公司的执行情况,发现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给予制止,并及时书面报告公司董事会. 2.1.2审核本公司的会计原始凭证是否符合会计工作规范的要求,是否符合国家

abs融资租赁证券化最全解析及操作手册

本文将主要探讨以融资租赁债权为基础资产的证券化交易中,有哪些值得关注的法律问题和交易机制。我们拟从两个方面开展前述探讨:首先,从融资租赁基本概念的界定出发,讨论融资租赁关系的形成及其性质;其次,针对融资租赁债权类基础资产,探讨其在证券化操作中涉及的核心交易机制。在此基础上,再结合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的交易结构,从法律视角对融资租赁证券化实务操作过程中的业务要点进行梳理和分析,以期为未来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的进一步规范化发展提供借鉴。 交易结构: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是什么 交易流程: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怎么做 1. 专项计划设立 资产管理人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专项资产支持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并发行资产支持证券。 2. 基础资产购买 管理人以认购资金向原始权益人购买基础资产,实现基础资产由原始权益人向专项计划转让。对于融资租赁债权类资产证券化项目而言,基础资产即指融资租赁公司依据融资租赁合同对承租人享有的租金请求权和其他权利及其附属担保权益。 3. 基础资产服务 管理人委托资产服务机构根据《服务协议》的约定,负责基础资产对应应收租金的回收和催收,以及违约资产处置等基础资产管理工作。资产服务机构在收入归集日将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划入监管账户。 4. 现金流的管控 监管银行根据《监管协议》的约定,在回收款转付日依照资产服务机构的指令将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划入专项计划账户,由托管人根据《托管协议》对专项计划资产进行托管。 5. 保证金的转付/归集 当触发特定的保证金转付/归集事件时, 作为原始权益人的融资租赁公司届时需将承租人向其交付的租赁保证金一并划转至专项计划账户,并计入专项计划账户项下的保证金科目,由托管人记录保证金的收支情况,具体可参见后文对保证金转付/归集机制的具体阐述。 6. 回收款的识别 专项计划端的收益分配主要来源于承租人在融资租赁合同项下支付的租金还款。当同一承租人对入池及非入池的多笔融资租赁债权同时进行还款时,则涉及对于入池及非入池基础资产回收款的识别和归集,具体可参见后文对回收款识别机制的具体阐述。 7. 专项计划收益分配 在相应的分配日,管理人根据《计划说明书》及相关文件的约定,向托管人发出分配指令,托管人根据分配指令,进行专项计划费用的提取和资金划付,并将相应资金划拨至登记托管机构的指定账户用于支付资产支持证券本金和预期收益。 8. 提前退租情况下专项计划端的提前终止 就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可能发生的提前退租情形,为避免提前退租项下大量租金提前偿付造成专项计划账户内过多资金流沉淀而带来的损失,基于管理人对提前退租风险等因素的判断,

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doc

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融资租赁企业监管制度,提升融资租赁行业监管水平,规范融资租赁企业经营行为,防范行业风险,促进融资租赁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商务部制定了《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下文是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完整版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我国融资租赁业健康发展,规范融资租赁企业的经营行为,防范经营风险,根据《合同法》、《物权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商务部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融资租赁企业是指根据商务部有关规定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 本办法所称融资租赁业务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交易活动。 融资租赁直接服务于实体经济,在促进装备制造业发展、中小企业融资、企业技术升级改造、设备进出口、商品流通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是推动产融结合、发展实体经济的重要手段。 第三条融资租赁企业应具备与其业务规模相适应的资产规模、资金实力和风险管控能力。申请设立融资租赁企业的境外投资者,还须符合外商投资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融资租赁企业应配备具有金融、贸易、法律、会计等方面专业知识、技能和从业经验并具有良好从业记录的人员,拥有不少于三年融资租赁、租赁业务或金融机构运营管理经验的总经理、副总经理、风险控制主管等高管人员。 第五条融资租赁企业开展经营活动,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六条商务部对全国融资租赁企业实施监督管理。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监管本行政区域内的融资租赁企业。 本办法所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第七条鼓励融资租赁企业通过直接租赁等方式提供租赁服务,增强资产管理综合能力,开展专业化和差异化经营。 第二章经营规则 第八条融资租赁企业可以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条件下采取直接租赁、转租赁、售后回租、杠杆租赁、委托租赁、联合租赁等形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第九条融资租赁企业应当以融资租赁等租赁业务为主营业务,开展与融资租赁和租赁业务相关的租赁财产购买、租赁财产残值处理与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向第三方机构转让应收账款、接受租赁保证金及经审批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第十条融资租赁企业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应当以权属清晰、真实存在且能够产生收益权的租赁物为载体。

融资租赁业务管理手册

融资租赁业务治理方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根植公司的信贷文化,使职员熟悉金融租赁 的政策、规定,掌握业务技巧,不断提升推断能力,规范租赁 业务操作程序,改善业务治理水平,防范与化解金融租赁风险,制定本治理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所称租赁业务要紧指金融租赁,金融租赁 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酬劳的租赁。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包括如下要紧形式:直 接租赁、回租、转租赁、托付租赁、杠杆租赁。 (一)本方法所称直接租赁业务,是指出租人依照承租人对 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物件,提供给承租人使用,并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 (二)本方法中所称回租业务是指承租人将自有物件出卖 给出租人,同时与出租人签一份融资租赁合同,再将该物件从 出租人处租回的租赁形式。回租业务是承租人和出卖人为同一 人的专门融资租赁方式。 (三)本方法中所称转租赁业务是指以同一物件为标的物 的多次融资租赁业务。在转租赁业务中,上一租赁合同的承租 人同时又是下一租赁合同的出租人,称为转租人。转租人从其 他出租人处租入租赁物件再转租给第三人,转租人以收取租金 差为目的的租赁形式。租赁物品的所有权归第一出租人。

(四)本方法中所称托付租赁业务是指出租人同意托付人的 资金或租赁标的物,依照托付人的书面托付,向托付人指定的 承租人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在租赁期内租赁标的物的所有权归 托付人,出租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风险。 (五)本方法中所称杠杆租赁即衡平租赁,在杠杆租赁中,租赁公司只付出租赁投资的20-40%,其余大部分采取对外举债 的方法,由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提供贷款,并以租赁 物为贷款抵押,出租人将租赁物使用权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的一 种租赁形式。 第三条本方法适用于公司业务部门及办事处的金融租赁 业务。 第二章租赁对象和差不多条件 第四条租赁对象(承租人),要紧是经工商行政治理机 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 织。 第五条申请租赁应当具备下列差不多条件: (一)持有国家工商治理部门颁发的并通过年检的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事)业法人,持有中国人民银 行颁发的贷款证(卡); (二)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 (三)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技改、基建项目批准立项列入国 家或地点打算; (四)取得有关部门建筑许可证,投资许可证、开工许可证 或进口批文;

融资租赁管理办法细则(共8篇)

共8篇 融资租赁管理办法细则(1) 一、公司管理办法总则 1.为加强融资租赁业务管理,规范租赁业务操作程序,提高租赁从业人员业务水平,防范与化解租赁业务风险,制定本管理办法。 2.本办法所称租赁业务指融资租赁业务。融资租赁业务是指公司作为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物件(或资产),提供给承租人使用,井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对租赁物保留所有权,承租人对租赁物具有占有、使用和受益的权利。 3.本办法所称的承租人是指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于承租人为国家行政机关、个人的融资租赁业务,参照本办法办理。 4.本办法所称出卖人或供货人,是指租赁物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在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中,租赁物的出卖人或供货人同时又是租赁项目的承租人。 5.本办法属子“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级机构。 ニ、公司组织结构、业务职责及决策权限 1、公司组织结构

2、业务职责 董事会:5人,由大股东委派3人,小股东委派2人。 统筹公司内部外部各项工作,负责公司対外合作、资本运作等相关重要事宜的决策。 监事:1人,有股东任命,负责公司业务执行情況监督。 董事长:1人,由大股东委派,负责公司重大事项的规划、决策与执行。 总经理:由小股东委派1人,负责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及统筹公司内部各项具体工作。 副总经理:根据需求1-2人(如2人由大小股东各委派1人)负责协助总经理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及统筹公司内部各项具体工作。 市场部:3人,财务总监1人(由小股东委派)高级业务经理,业务助理。负责营销项目、业务拓展、项目立项与承做、尽职调查、撰写项目报告、上报审批部门、签约租赁合同和担保合同、协助运营部做租后管理等工作。 资金部:2人,资金部总监1人(由小股东委派),业务助理一人。负责公司资金管理工作,主要负责筹措资金便于公司项目投放,资金主要来自资本市场和资金市场,现在行情下以资金市场为主,主要是获得银行授信,熟悉掌握各银行流贷、应收账款质押和应收租赁款保理业务的管理和流程以及后期产品设计。 产品部:1人,根据租赁项目设计金融产品。(资金部总监兼任产品部经理)。 风控部:3人,风控部总监1人(由大股东委派),风控经理,法务主管。成员由风险审查人员及法务人员组成。风险审查员主要负责项目风险的掲示分析、把控,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出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法务人员主要负责项目在操作过程中合规合法,避免出现法律纠纷。

融资租赁业务操作流程及管理办法

融资租赁业务操作流程及管理办法 融资租赁业务总体工作要求:所收集的资料要求真实有效,填写的内容必须规范准确;账务清楚细致,下账及时精确。 一、前期工作 1、诚信查询 根据承租人的具体情况,进行实地诚信调查,主要调查本人的信贷业务及支付偿还融资租赁业务的能力。 2、数据采集 收集承租人资料:承租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银行流水帐(存折复印件)、工程合同、房产证。注:该四项资料中必须有两个为原件。 收集担保人资料:担保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 承租人办理建设银行卡,作为融资租赁公司扣款专用账户。 二、具体业务操作流程 1、进行融资租赁系统申报建立客户档案、担保人档案(如下图)

2、申请单录入及提报:主要包括得分表、个人信审、信审材料、申请单、扣款清单。 3、信用经理、总经理审批 4、汇首付款:最迟不超过报车的次日 5、经销商信用经理下载并打印《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各五份,《租金支付表》四份。 6、与客户签合同 7、寄合同:《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各五份,《租金支付表》两份、完善的《信用文本》一本、扣款授权书一份、回购函两份、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授权书一份。 8、填写开票申请 四、后期工作 1、定期回收融资款项。 融资款项的回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回收。一般为每月1—5日给全部融资客户发短信提醒并告知月租金数额及回款时间,5—8日打电话具体落实客户租金准备情况,10日查看客户月租金到账情况,10日之后对没有及时到账客户进行上门催收至到收回为止,15日给山东融世华租赁公司汇款。 2、账务

每月十五号之后,根据客户实时到账情况,给客户下账,并跟财务账务进行核对,保证客户每次交款数目正确无误。 五、奖惩办法 1、一月之内融资租赁业务操作准确无误,主要负责人奖励50元;资料收集人员奖励30元。出现一次退单情况,负责人处罚30元,操作人员处罚10元。 2、信用文本资料、合同签订出现一次失误,主要负责人罚款20元,操作人员累计出现失误5次处罚10元。

融资租赁业务手册(仅供参考)

融资租赁业务手册(仅供参考) 一、项目初审 1.1.向企业介绍中小企业融资租赁的特征和优势。 1.2.调查项目是否符合中小企业融资租赁的要求。为了减少不必要的谈判,节省前期费用,承租人或出卖人首先要了解可以采取中小企业融资租赁的原则。 1.3.由准备承租的企业填写《租赁项目登记表》(或《承租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代替项目可研报告),租赁公司根据表内项目,按照项目评估条件对项目进行初步的定性和定量评估。 二、项目评估 2.1.对项目进行实地调查,取得项目论证第一手资料。 2.2.在租赁公司内部正式立项对,由市场人员撰写租赁项目评估暨申请报告。 2.3.将评估报告交市场部主管、项目(独立)审查部门评审,决定项目取舍。 2.4.将项目归档立案,以备今后对项目的进程和风险检测进行对比、控制和调整。 三、商务谈判 3.1.谈判原则。商务谈判的条件一定要和中小企业融资租赁的条件对应,并且不能脱离租赁本质特征。要求承租人对供货商的选择务必货比三家,特别在售后服务方面对供货商要有严格的要求。租赁公司以商务谈判为主,企业以技术谈判为主双方在供货合同上签字,作为企业认可商务条件的依据。 3.2.询价、比价。根据承租人的需要和双方共同掌握的供应商资料,向有关厂商发送询价单。对供货商的资信情况做充分的了解和调查,确定可能的合作对象。对拟合作的设备厂商至少要有三家在技术、价格、性能、科技含量、备件供应、售后服务和环境保护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选定最优厂商。 3.3.商务谈判。租赁公司根据项目条件和企业协调制定基本的商务条件和谈判方案。租赁公司办理内部购置租赁物件申请文件。由评估小组对上述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审批,选择合适的厂商,进行实地商务考察(如有必要),租赁三方当事人进行商务谈判。办理购货合同审批手续,申领购货合同号。如果租赁物件是从国外进口时,应由租赁公司向国家商务部申领进口许可证。 四、租赁谈判 根据商务条件确认租赁条件: 4.1.根据供货合同用款期,确定租赁合同起租日。没有宽限期的可以递交开证押金或直接付款日期为起租日即租赁开始日。有宽限期的以用款第一天为起租日,承租人希望以最后一次用款期为起租日的,需支付用款期额外利息或将利息摊入租赁成本。 4.2.将所需要的中小企业融资成本费用记录概算成本作为计算租金的基础,当供货合同执行完毕后,调整概算成本为实际成本。 4.3.根据当期的市场利率、加上合理利差确定租赁利率。 4.4.根据折旧规定、设备使用寿命和最低租期的限制,确定租赁期和租赁资产余值。 4.5.根据可行性报告的创造利润能力,通过租金测算,调整、确定每期租金的金额和支付方式。 4.6.承租人取得担保单位出具的担保函(如有必要)。 4.7.承租人到当地办理偿还外汇租金的换汇手续(如果租赁合同约定租金以人民币结算,则无必要)。 4.8.签定企业融资租赁合同 4.9.办理租赁合同审批手续,申请租赁合同号,批准后对外签字、盖章,并与购货合同

融资租赁管理系统(第一阶段)业务需求

成都神钢集团融资租赁管理系统(第一阶段)需求规格说明书 2008 年3 月 系统需求说明书 1﹑编写目的 1)由于融资租赁系统分为三个阶段进行开发,此文件描述的是融资租赁系统第一阶段功能需求,并作为 系统开发者分析与设计系统时的依据。 2)文件界定融资租赁系统的系统范围,说明在此范围内系统必须提供的服务。 3)文件首先会描述使用系统的各个角色((Actor),以及从角色延伸而来的使用模式(Use Case)。 4)文件接着会从Use Case 中建立系统架构(System Architecture)。说明架构中各个模块的服务内容, 以及模块之间的互动关系。 5)本文件作为融资租赁系统开发的需求依据及最终双方验收标准。 2﹑系统目标 1)系统提供融资租赁业务过程中相关基础资料:客户档案、产品数据库、租赁物档案、供应商档案、金 融机构等基础资料的管理。 2)供使用者对公司内容的组织、部分、职位、人员的管理。 3)系统提供在融资租赁业务流程中租赁项目的申请及审批流程的管理及控制。 4)系统对融资租赁业务流程中相关单据的存储及处理。 5)系统提供当前业务中的租金运算模型 3﹑风险因素 序号风险描述 1、 商业的经营模式与系统预 设置的模式有差异 目前的商业经营模式和以后的经营模式不一定保持不变。为了 尽量能够适应以后模式的变化,系统必须选择妥善的设计方案。 2、系统上线时间的紧迫 由于系统上线时间的紧迫,导致开发时间的压缩。为此必须系 统第一阶段需求进行严格明确,以避免由于需求不明确或变化 导致的项目开发时间的延长。 3、系统UI 设计系统UI 的表现形式、操作性直接影响到用户的接受程度。

融资租赁公司项目经理操作手册

融资租赁公司项目经理操作手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操作手册主要针对《租赁项目业务流程》中,在项目执行的各个阶段中项目经理需要完成的工作以及注 意事项做出说明。

第二章项目开发 第二条客户管理: 一、项目经理根据公司的经营安排,负责所在区域内的客户营销工作,挖掘客户需求并形成业务机会,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源、产品和服务满足客户需求,根据公司政策要求对业务机会进行甄别,进行项目操作,确保有价值的客户成为公司的成交客户; 二、项目经理在进行市场开发时,要依据公司目前的经营计划,对公司目前的几个重点方向进行重点开发。目前的重点营销方向为: (一)央企及其分子公司; (二)地方国企及其控股成员企业、现金流全覆盖的地方融资平台; (三)公司各股东方推荐的租赁及保理业务; (四)全民所有制的事业单位(主要为医院、学校、文广单位等; (五)具有强担保覆盖的民营企业项目。 三、项目经理应按月制定市场开发计划,就辖区内潜在的目标客户进行系统的营销工作,并及时将拜访记录在《业务机会台账》(附件二)中登记。每周五,业务部需将当周汇总后的业务机会台账发送给业务部负责人,并就当周

的拜访结果进行总结: (一)对符合我司政策的现有业务机会(三个月内的资金需求或设备购买需求),要及时反馈并跟踪,并迅速形成有竞争力的合作方案。对于重点项目,必要时还需及时向上级乃至公司总经理汇报; (二)对于未来的业务机会(三个月以外的资金需求或设备购买需求),需要在《业务机会台账》中登记备忘信息,并提前两周对客户进行后续拜访或者电话沟通; (三)对于目前不符合我司政策或暂时没有业务需求的客户,也需要根据其类型对其安排周期性的回访或者保持电话联系,及时发现其资金需求或者设备购买需求。 第三条渠道管理: 一、项目经理在进行市场开发的过程中,除了保持与目标客户的交往以外,需要对辖区内的渠道资源保持有效的交往和开发; 二、目前我司可交往的渠道资源重点为各区域的银行分支机构、大型担保公司、租赁公司。业务部应建立渠道信息登记制度,对目标市场中的可合作银行进行登记。对于已建立合作关系的银行,项目经理应该至少每月拜访一次,交流项目资源信息,并及时将获得的信息在《业务机会台账》中登记。对未建立合作关系的银行,也及时根据市场开发计划,安排拜访时间,建立交往记录;

融资租赁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二章 财务人员的岗位职责 (1) 第三章 会计政策 (6) 第四章 会计报告制度 (8) 第五章 资金管理制度 (10) 第六章 存货管理.............................................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七章 固定资产管理 (14) 第八章 收入管理制度 (16) 第九章 成本费用管理 (18) 第十章 利润及利润分配管理 (21) 第十一章 财产清查制度 (22) 第十二章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23) 第十三章 附则 (25)

第一章 总 则 1、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制定本制度。 2、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3、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3.1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3.2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3.3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3.4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行政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3.5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4 、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部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 财务人员的岗位职责 1 、财务部门的职能

1.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1.2、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1.3、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1.4、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1.5、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费用。 1.6、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1.7、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2、财务部门的岗位职责 公司财务部由财务经理、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 2.1财务经理的岗位职责 2.1.1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要随时检查各项制度在本公司的执行情况,发现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给予制止,并及时书面报告公司总经理。 2.1.2审核本公司的会计原始凭证是否符合会计工作规范的要求,是否符合国家的税务、会计法规及本公司的有关规定,对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规的原始凭证拒绝受理,并且退回经办人,坚持“收支两条线”的原则。 2.1.3审核上报的财务资料,确保上报资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准确性。编制公司经营费用的预算,并就经营费用预算的执行差异进行分析,然后报公司总经理。

【会计新资讯】《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应用指南(2019)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应用指南(2019) 一、总体要求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修订)》(以下简称“本准则”)规范了租赁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列报。本准则明确了租赁的定义和识别标准,并分别承租人和出租人对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规定。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与原准则相比,承租人会计处理不再区分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而是釆用单一的会计处理模型,也就是说,除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对所有租赁均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参照固定资产准则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采用固定的周期性利率确认每期利息费用。准则仍将岀租人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两大类,并分别规定了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应基于单项租赁应用本准则规范进行会计处理。为便于实务操作,如果企业能够合理预计,将本准则规定应用于具有类似特征的租赁组合与应用于该组合中的各单项租赁相比,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显著不同的影响,则企业可将本准则应用于该租赁组合。此时,企业应当采用能够反映该组合规模和构成的估计和假设。 二、适用范围 本准则适用于所有租赁,但下列各项除外:一是承租人通过许可使用协议取得的电影、录像、剧本、文稿等版权、专利等项目的权利.以及以出让、划拨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适用无形资产准则;二是出租人授予的知识产权许可,适用收入准则;三是勘探或使用矿产、石油、天然气及类似不可再生资源的租赁,适用其他相关准则;四是承租人承租生物资产,适用其他相关准则;五是采用建设经营移交等方式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的特许经营权合同,适用其他相关准则和规定。 三、应设置的相关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 企业通常应当设置以下科目,正确记录和反映企业发生的租赁业务。本部分仅涉及适用于本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时需要设置的主要会计科目、相关会计科目的主要核算内容以及通常情况下的账务处理。企业在进行具体会计处理时需依据本准则规定对相关事项判断并确定适用的会计处理方法。企业在不违反会计准则确认、计量和报告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分拆、合并会计科目。对于明细

XX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制度汇编(定稿)完整版

XX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制度汇编(定稿)完整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租赁业务操作程序,改善业务管理水平,防范与化解金融租赁风险,不断提升判断能力,更好的服务于销售市场,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各公司的销售部门及办事处,对客户的融资租赁需求,与融资租赁公司配合,对开展业务前的客户尽职 调查、法律风险防范的具体要求。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融资租赁业务主要指金融租赁,金融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所有 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受业务约束,集团融资租赁业务 包括如下主要形式:直接租赁、售后回租。 (一)本办法所称直接租赁业务,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 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物件,提供给承租人使用,并向承租 人收取租金的交易。 (二)本办法中所称回租业务是指承租人将自有物件出卖给出租人,同时与出租人签一份融资租赁合同,再将该物件从出租人处租回的 租赁形式。回租业务是承租人和出卖人为同一人的特殊融资租赁方式。 第二章租赁对象和基本条件 第四条租赁对象(承租人),主要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第五条申请租赁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持有国家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并经过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事)业法人,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证(卡); (二)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 (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技改、基建项目批准立项列入国家或地方 计划; (四)取得有关部门建筑许可证,投资许可证、开工许可证或进口批文; (五)生产工艺成熟,技术过关,所需原材料、燃料、动力有可靠来源,产品产销对路,符合环保、消防等监控要求,在国内、国际市 场上有竞争能力,项目竣工后能正常生产,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 济效益; (六)企业有经营管理能力,守信用,能按期支付租金、手续费、租 息及残值转让费,有承担租赁风险的可靠保证,能落实具有法人资格、有偿还能力、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进行保证或提供财产抵押、 动产权利质押作为偿还债务的担保; (七)承租人对外的股本权益性投资总额未超过其资产净额的50%; (八)承租人的所有者权益与项目投资额的比例不得超过国家规定比例。 第六条下列情况,不予租赁: (一)未列入国家或本地区投资计划,自筹资金不落实,资金有缺口; (二)未取得有关部门建筑、投资、开工许可证或有关批准文件的; (三)国家明文限制发展的企业及产品; (四)用租赁设备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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