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十三项核心制度之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医院十三项核心制度之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医院十三项核心制度之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医院十三项核心制度之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1. 讨论范围

1.1 疑难病例定义:指少见病和罕见病;或一些常见病由于表现不典型时,容易误诊或漏诊;或由于几种常见病并存时,呈复杂表现,不易诊断的病例。

1.2 凡遇疑难病例、入院三天内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佳、病情严重等均应组织讨论。

2. 由科主任或主任(副)医师主持,召集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3. 讨论前

3.1 负责床位的实习医师、住院医师、进修医师或主管医师须事先做好准备,将有关病例材料整理完善。

3.2 住院医师汇报病史,介绍病情和诊疗过程;

3.3 主治医师应详细分析病情,提出讨论目的;

3.4 主任(副)医师结合国内、外资料综合分析制定诊治措施。

4. 主管医师应作好书面记录,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姓名、专业技术职务、病情报告及讨论目的、三级医师发言、讨论意见等,确定性或结论性意见记录于病程记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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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难病例讨论制度30689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一、目的 为了使疑难病尽早确诊,并提出合理的治疗措施,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特制定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二、定义 凡科内遇疑难病例讨论的流程标准。 三、职责 1.医务部主任负责制定和修订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2.超声科医师负责执行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3.超声科主任负责监督和检查本科室对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的执行。 4.医务部主任监督和检查全院疑难病例讨论制度的执行。 5.医疗院长、院长负责监督检查医务部主任疑难病例讨论的 执行。 四、程序 1.讨论对象 各种疑难病例、诊断不明确的病例、病情复杂的病例。 2.讨论提出 疑难病例讨论由主管医师提出,科主任主持,本科医师参加,必要时邀请相关科室专家参加,特殊情况也可邀请医务部,医疗院长参加或者由医务部组织全员性讨论。 3.讨论前准备

讨论前由经治住院医师将相关医疗资料收集完备,必要时提前将病例资料整理提交给参加讨论人员,参加讨论人员应查阅相关医学资料,认真准备。 4.讨论程序 ①讨论时由经治医师简明介绍病史,病情及诊疗经过;主旨 医师应详细分析病情,提出开展本次讨论的目的及关键的难点疑点等问题;参加讨论的人员针对该病例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最后由主持人进行总结,并确定进一步诊疗方案。 ②科内疑难病例讨论由三级医师主持,负责介绍解答欧冠病 情、诊断、治疗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分析意见。病历由住院医师报告,会议结束时由主持人做总结。 5.讨论记录 疑难病例讨论应有记录,讨论由经治医师负责记录和登记,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 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病情报告及讨论目的、参加人员发言、讨论意见、考虑诊断和治疗方案、今后应当做哪些工作、有哪些经验教训、其它注意事项等等。 将讨论记录的全部或部分内容整理后另附页抄写,确定性或结论性意见。 如有侵权请联系告知删除,感谢你们的配合!

医院十三项核心制度

医院十三项核心制 度 1 2020年6月23日

十三项医疗核心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四、会诊制度 五、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六、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七、查对制度 八、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九、医生交接班制度 十、护理分级制度 十一、病历管理制度 十二、病历书写规范 十三、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 ( 一) 、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 首诊医 2 2020年6月23日

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 二) 、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 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 并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 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 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 三) 、首诊医师下班前, 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 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 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 四) 、对急、危、重患者, 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 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 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 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 需转院者, 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 院。 ( 五) 、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 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 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 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3 2020年6月23日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 一) 、医疗机构应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 实行主任医师( 或副主任医师) 、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 二) 、主任医师( 副主任医师) 或主治医师查房, 应有住院医师 和相关人员参加。主任医师( 副主任医师) 查房每周2次; 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 实行早晚查房。 ( 三) 、对急危重患者, 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 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 副主任医师) 临时检查患者。( 四) 、对新入院患者, 住院医师应在入院8小时内查看患者, 主 治医师应在48小时内查看患者并提出处理意见, 主任医师( 副主任医师) 应在72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 ( 五) 、查房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如病历、 X光片、各项 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要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 住院医师要报告病历摘要、当前病情、检查化验结果及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上级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 提出诊治意见, 并做出明确 的指示。 4 2020年6月23日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疑难危重病例讨论的目的是为了尽早明确诊断,制定佳诊疗方案,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是提高诊断率、治愈率和抢救成功率的重要措施,也是培养各级医师诊疗水平的重要手段。特制订本制度。 1.疑难危重病例讨论范畴: 1.1 入院 5-7 天不能确诊病例;住院期间不明原因的病情恶化或出现严重并发症、院内感染经积极抢救仍未脱离危险、病情仍不稳定者;病情复杂、涉及多个学科或者疗效较差的疑难杂症;病情危重需要多学科协作抢救病例;涉及重大疑难手术或需再次手术治疗病例;住院期间有医疗事故争议倾向以及其它需要讨论的病例。 2.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可由一个科室举行,也可以多个科室联合举行。 2.1 科内疑难危重病例讨论由科室定期举行,由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 术任职资格的医师主持,有关医护人员尽可能参加。多个科室联合或院内疑难危重病例讨论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由医务科召集举行。 3.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前应充分做好准备工作。 3.1 负责主治的治疗组应尽可能全面收集与患者病情相关资料,并提前将有关病例资 料整理形成书面病情摘要,提交给参加讨论人员。讨论时由经管医师简明介绍病情及诊疗经过。主治医师详细分析病情变化及目前主要的诊疗方案,提出本次讨论的主要目的、关键的难点疑点及重点要解决的问题等。参加讨论的人员针对该病例的病情进行全面分析,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可应用国内外学术理论、专业新进展,针对病情提出可行性的诊疗建议。后由主持人进行总结,尽可能明确诊断,确定进一步诊疗方案。讨论由经管医师负责记录。 4.院级疑难危重病例讨论。 4.1 院级疑难危重病例讨论由主治科室的科主任向医务科提出申请,并提前将有关材 料加以整理,做出书面摘要,提交医务科。由医务科确定会诊时间(一般提出申请的 24 小时内),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参加。若病情需要或因患者家属请求,也

13项核心制度内容

医疗核心制度 1、首诊负责制度 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3、分级护理制度 4、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5、会诊制度 6、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7、术前讨论制度 8、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9、查对制度 10、病历书写基本规X与管理制度 11、交接班制度 12、技术准入制度 13、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首诊负责制度 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一、医疗机构应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二、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三、对急、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 临时检查患者。 四、对新入院患者,住院医师应在入院8小时内查看患者,主治医师应在48小时内查看患者并提出处理意见,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应在72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 五、查房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要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住院医师要报告病历摘要、目前病情、检查化验结果及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上级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提出诊治意见,并做出明确的指示。 六、查房内容: 1、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急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患者,同时巡视一般患者;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核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

乡镇卫生院各级护士职责护理核心制度各班护士职责

护士岗位职责 一、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和不脱岗。 二、文明礼貌、仪表端庄、衣着得体,态度和蔼、工作耐心细致;严格遵守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对病人一视同仁。 三、做好并保持病区的全部清洁卫生,做到物品摆放合理整洁。 四、爱岗敬业,主动协助医生做好对病人及其家属的咨询、接诊和治疗工作。 五、积极认真地协助医生完成处方和各种表格的填写和登统工作。 六、主动病区财、物管理工作,严格管理抢救药品,按规定完成有关的登统记录。 七、负责医疗文件和物品管理,爱惜公家财物,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和各种用品。 八、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提高业务素质和护理水平。 九、下班前作好安全检查,查看水、电、门、窗是否关好,物品带齐与否。 十、凡因不遵守岗位职责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己负责。

护士长岗位职责 1、本科是各种护理工作制度、专科疾病护理常规、医德医风教育条例的健全,并定期组织学习、实施、检查和考核,对本科护理工作负有全面责任。 2、本科室工作安排合理有序,各种物品、药品及贵重仪器由专人管理。 3、有本科室工作年计划、月重点。 4、加强本科室的病房管理和基础护理,使病人安全、舒适。 5、定期组织护理业务查房,及时审阅护理病历、护理记录等,提出修改意见,并有记录。 6、对护士业务学习计划作具体安排,并定期组织考试。 7、牢记护士长岗位责任制。 8、定期考试、考核,检查教学质量。 9、落实护理部对护士素质、服务态度、服务质量要求,使本科护士做到:仪表整洁大方,讲话和气耐心,服务热情周到。 10、做好各种数据、信息记录,并及时上报。 11、协调医护、药剂师和护患各种关系,加强本科室工作人员团结,调动本科护士积极性,并与有关科室做好协调工作。

最新医疗十八项核心制度

最新医疗十八项核心制度 (1)首诊医师负责制度。(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4)会诊制度。(5)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6)手术分级分类管理制度。(7)术前讨论制度。 (8)死亡病例讨论制度。(9)查对制度。(10)病历书写与管理制度。(11)值班与交接班制度。(12)分级护理制度。(13)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14)危急值报告制度。(15)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16)手术安全核查制度。(17)临床用血审核制度。(18)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首诊负责制度 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查房实行正(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三级查房。危重者入院后当天要有上级医师查房;夜间病重者入院后,次日要有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二级医师

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病例讨论制度

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 病例讨论制度 一、临床病例讨论 (一)各科室应建立常规病例讨论制度。选择住院、出院、术前、疑难、危重、死亡病例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临床病例讨论会。 (二)临床病例讨论会可以单科进行,亦可多学科联合举行。有病理检查的病例,可邀请病理科医师参加。 (三)举行临床病例讨论会,主持科室要事先做好准备,将有关材料加以整理,尽可能写出书面摘要,事先发给与会人员,以便做发言准备。 (四)临床病例讨论会由主治科的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负责介绍和解答有关病情、诊断、检查、治疗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分析意见(病历由住院医师报告)。会议结束时主持人应做总结,主持科室要做好记录,及时整理,归入病案。 二、疑难、危重病例讨论 1、临床病例讨论:是解决临床疑难患者的诊断、治疗难题和以临床教学为主要目的,采取定期和临时两种形式。定期病例讨论由科室主任或副主任主持,至少每月1次;临时病例讨论则根据病区的患者情况,危重患者可随时进行讨论。 2、病例选择:入院3天以上诊断不明者、诊断明确但临床少见或在诊治过程中有较重要的教学意义者、入院1周以上治疗效果不佳者、危重患者紧急抢救后疗效不佳者。 3、讨论方式和讨论范围: (1)治疗组内讨论:由经治医师提出,治疗组副主任以上医师主持,包括治疗组的其他实习医师和住院医师,多采取临时讨论形式,着重解决诊断和治疗中的问题。 (2)全科病例讨论:由治疗组主治医师提出,科室主任主持,全科各级人员参加。先由经治医师详细介绍病史及各种检查结果,主治医师结合文献,以病

例诊断、治疗为重点,进行较全面的分析和介绍,提出诊疗过程中的困难,其他有关人员按年资由低到高顺序可就病例的某些方面,结合文献作较深入的分析讨论,最后形成统一的诊疗方案。 (3)多学科讨论或邀请外院专家参加的病例讨论会,则由经治科室主任提出,医务处负责安排、组织,由分管院长或医务处科长主持,讨论前应作好较充分的资料准备,有病理报告者可邀请病理科医师参加,必要时可提前将病历摘要印发到有关医师手中。 (4)各科临床病例讨论资料应全部或摘要记入《疑难、危重病例讨论记录本》中。病程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姓名、专业技术职务、讨论总结意见等。 三、术前病例讨论 1、手术科室每周定期进行术前病例讨论,由科主任直接领导,科主任或主任医师主持。 2、病例选择:对拟进行二级及以上的手术、有严重并发症的手术、新开展的手术、疑难手术进行讨论。 3、参加人员:全科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手术医师、护理及有关人员,必要时麻醉医师参加。 4、管床医生应准备必要、充足的材料,包括化验、造影、CT等,有重点地介绍病情,并提出自己或专业小组的诊断及治疗方案,必要时检索有关资料。 5、各级医师按职称由低到高顺序充分发言,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见解。 6、科主任或临床小组长最后指导,完善制定出手术方案、术中、术后观察事项、护理要求等。 7、各级医师必须遵守落实术前病例讨论制定的诊疗方案,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术前讨论记录”中随病历存档,术前讨论记录应在术前72小时内完成。 8、术前谈话应有术者或本院高年资医师参加,医师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诉患者,及时解答患者的咨询,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的后果。 9、手术前1天由各病区医师通过电子病历系统填写手术通知单,手术室审核,负责统一安排手术。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各科集合】

放疗科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 (1) 外一科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2) XXXX医院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 (2) 放疗科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 一、为确保医疗质量,防止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的发生,凡遇疑难危重病例,由主治医师或科主任提出,科主任主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并提出治疗方案。 二、疑难危重病例是指疗效不确切、预后较差和病危的病例,由于专业性特点,目前对疑难病例不作制度上的界定,由经治医师自行掌握,但原则是:从宽把握、宁多勿缺,特别是存在医疗隐患风险的病例。肿瘤晚期患者和临终关怀的病危患者可由经治医师自行掌握,病重病例鼓励进行讨论 三、科内疑难危重病例讨论由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主持,召集科内有关医师参加,讨论的内容应包括目前的拟似诊断,下一步需要进行的相关检查的治疗、是否转科(院)是否申请院内会诊或院外会诊。 四、科室疑难危重病例讨论时,由科室负责人主持。负责主治的医师应将有关资料加以整理,尽可能作出书面摘要,事先发给参加讨论的人员,预作发言准备。住院医师事先做好准备,报告相关病历,主治医师及时补充,参加会诊的人员必须详细进行询问病史和查体,对有关病情、诊断、治疗等方面提出分析意见,会议结束时由主持人作总结。 五、住院医师必须详细做好讨论记录,并按时完成讨论中决定的各种检查和治疗措施。 六、科内讨论仍未解决问题的,应及时上报医务科,由医务科组织全院大讨论,并将讨论结果向业务副院长报告。

外一科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一、本科出现疑难病例随时进行病例讨论,由科主任主持。 二、由科主任确认病例讨论时间、科内全部医务人员参加。 三、参加讨论的医师必须亲自查看病人,主管医师必须将病历相关资料准备齐全、汇报病历。 四、参加讨论的医师均应发言,并由打指定人员作好讨论记录。 五、从解决现存诊疗中的疑难问题入手进行全程讨论,讨论后的一天内,由主管住院医师完成讨论记录的整理,整理后的讨论记录由科主任决定记入病历中的部分。 六、讨论后的诊疗计划由科主任、主管医师负责实施。XXXX医院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 疑难危重病例讨论目的在于尽早明确诊断,制定最佳诊疗方案,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是提高诊断率、治愈率和抢救成功率的重要措施,也是培养各级医师诊疗水平的重要手段。 一、疑难危重病例讨论范畴:入院5-7天不能确诊病例;住院期间不明原因的病情恶化或出现严重并发症、院内感染

乡镇卫生院十三项核心制度

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的十三项管理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 1、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2、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3、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4、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5、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1、医疗机构应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2、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 3、对急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临时检查患者。 4、对新入院患者,住院医师应在入院8小时内查看患者,主治医师应在48小时内查看患者并提出处理意见,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应在72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 5、查房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要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住院医师要报告病历摘要、目前病情、检查化验结果及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上级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提出诊治意见,并做出明确的指示。 6、查房内容: (1)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急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患者,同时巡视一般患者;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核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询问、检查患者饮食情况;主动

新版疑难病例讨论模板文件.doc

疑难病例讨论工作手册 科别: 年度: 石嘴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1、需进行讨论的疑难病例:入院一周内不能确诊病例; 住院期间不明原因的病情恶化或出现严重并发症、院内感染 经积极抢救仍未脱离危险、病情仍不稳定者;病情复杂、涉 及多个学科或者疗效极差的疑难杂症;病情危重需要多科协 作抢救病例;涉及重大疑难手术或需再次手术治疗病例;住 院期间有医疗事故争议倾向;住院超过30天的病例以及其它需要讨论的病例。 2、凡遇疑难病例,均应组织集体讨论。讨论分为科内 讨论、科间讨论、全院讨论。 3、参加人员:本科室全体医师,相关护理人员(护士 长、责任护士),特殊病例、疑难病例可邀请医务科、其他 临床科室、功能检查科室人员参加。 4、讨论流程:组织讨论前,主管医师应事先做好准备, 将有关材料整理完善,讨论时介绍病情及诊疗经过;主治医 师详细分析病情变化及目前主要的诊疗方案,提出本次讨论 的主要目的、关键的难点疑点及需要解决的问题等;参加讨 论的人员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最后由主持人进行总结,尽 可能明确诊断,确定进一步诊疗方案。 6、讨论过程中,主管医师应做好书面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应记录的内容包括:

(1)讨论日期; (2)主持人及参加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 (3)病情报告; (4)讨论目的; (5)参加讨论人员的发言、讨论意见等; (6)讨论结果。 7 、讨论最后形成的确定性或结论性意见,主管医师应及时归纳入病案。 石嘴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务科 2017 年1 月修订

疑难病例讨论记录 患者姓名李新宁性别男年龄62 科别神经内科住院号236725 床号4-10 讨论地点医生办公室讨论时间年月日 主持人彭光耀记录者彭光耀 讨论题目: 参加人员(姓名、职称或职务):彭光耀主治医师,李雁副主任医师,杨治明主治医 师,成江副主任医师,吴胜军主任医师,焦妃住院医师,朱飞剑住院医师 讨论意见: 焦妃住院医师:姓名:李新宁,性别:男,年龄:62 岁,民族:汉族。主因“发现意识障碍 1 小时50 分钟”,于2017-04-16 13:40 以“意识障碍原因待查”由急诊收入。 病例特点:患者家属昨日下午电话联系不上患者,今日中午11 时50 分在家中发现患者坐在马桶上, 身体后仰,呼之不应,地上可见呕吐物,为胃内容物,家属急呼120 送来我院,急查颅脑CT 示: 多发脑梗死,遂以”意识障碍”收入院。患者既往糖尿病病史,否认高血压病史,否认药物过敏 史。入院查体:T35.4 ℃P76 次/分R22 次/ 分BP110/70mmHg,嗜睡,查体不合作,全身皮肤粘膜 无皮疹出血点,浅表淋巴结未触及肿大,口唇无紫绀,颈静脉无怒张,两肺呼吸音低,双下肺可闻 及湿性罗音,心前区无隆起震颤,叩诊心界不大,心率76 次/分,律齐,各瓣膜听诊区未闻及病理 性杂音,腹平坦无压痛反跳痛,肝脾肋下未触及肿大,双下肢无浮肿。神经系统查体:嗜睡,呼之 可睁眼,查体不合作。右利手,颈无抵抗,Kernig 征阴性、Brudzinski 征阴性。额纹正常对称、眼裂 正常对称,眼睑无下垂,双瞳孔等大等圆,直径约3mm,直接对光反射灵敏、间接对光反射灵敏。 鼻唇沟正常对称、口角正常对称,张口不合作。四肢肌力检查不合作,肌张力正常。双侧肱二头 肌反射+、双侧膝腱反射+、无髌阵挛,无踝阵挛,腹壁反射正常、肛门反射未查。双侧Hoffmann 征-、双侧Babinski征-、双侧Chaddock征-。辅助检查:颅脑CT示:多发脑梗.血糖波动在8.3-14.9mmol/l 。辅助检查示:血气分析:ph7.322;生化示:CK2313U/L CKMB59U/L ALT51.7U/L AST64.1U/L GGT128U/L ALB35.7U/L BUN14.9mmol/l GLU16.29mmol/l ;血凝示:D 二聚体 1.46mg/l ;血常规示:WBC9.97*10^9/L NEUT%86.45 NEUT#8.61*10^9/l CRP164.190mg/l hsCRP 大于5mg/l ;肿瘤标记物未见异常。复查血示: 血气分析:ph7.419 spo288.2%;生化示:CK2102U/L CKMB47U/L ALT71.0U/L AST101.0U/L GGT107.7U/L TP62.6g/l ALB34.6U/L BUN8.8mmol/l GLU11.6mmol/lK3.50mmol/l ;乙肝两对半各项均示阴性;肿瘤标 记物未见异常;甲状腺功能示:FT3 2.89pmol/l ;糖化血红蛋白59.25%;血凝示:FIB8.10g/l FDP15.03ug/ml D-二聚体 2.88mg/l ;肌钙蛋白17.48pg/ml ;患者血氧较低,再次复查血气分析:ph7.510 spo295.2%。胸部CT示:两肺炎症;两肺多发实性结节影,肿瘤性病变不除外,请密切随访;胸主 动脉及冠状动脉多发钙化斑块、肺动脉增宽;两侧胸膜增厚;肝右叶低密度病灶,建议增强扫描; 颅脑核磁示:右侧基底节区、双侧脑室旁枕角旁多发异常信号,首先考虑急性期脑梗,请密切追随, 必要时增强扫描排除脑病;脑内多发小梗塞。副鼻窦炎,血管核磁未见明显异常;颈动脉彩超提示

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

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 各位领导、各位同事大家早上好: 今天由我和大家共同学习一下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 1、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是执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疑难病例是指门诊患者就诊3次未确定诊断者;疑难危重病人是指住院患者入院7日未确定诊断者、涉及多脏器严重病理生理异常者、涉及重大手术治疗者。 2、遇门诊疑难病例,应当由主治医师以上进行诊察。必要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讨论。 3、遇住院疑难危重病例,由科室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主持,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4、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可以一科举行,也可以多科联合举行. 5、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前,应当做好准备,负责主治的科室应将有关材料加以整理,做出书面摘要,发给参加讨论人员,并作发言准备。 6、科内疑难危重病例讨论由主治科室的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主持,负责介绍解答有关病情、诊断、治疗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分析意见。病历由住院医师报告,会议结束时由主持人做总结。 7、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应有记录,记录包括:内容、地点、参加人员、主持人、是否存在问题、考虑诊断和治疗方案、今后应当做那些工作、有哪些经验教训、其它注意事项等等,将讨论记录的全部或部分内容整理后另附页抄写,科主任或主持人签字后,归入病历。 8、院级疑难危重病例讨论由主治科室的主任向医务科提出申请,将

有关材料加以整理,做出书面摘要,提交医务科,由医务科根据具体情况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参加病历讨论,必要时分管院长参加。 我科存在的问题: 1、科室从上到下重视程度不够; 2、由于手术病人较多,工作量大,未做到及时讨论; 3、专业水平欠缺,思路不够开阔,不能及早识别患者的危重程度; 4、对于危重病例与患者家属沟通不够;以致患者转上级医院治疗,失去了珍贵的学习机会; 整改措施: 1、加强重视,严格按照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进行; 2、争取每周抽取时间安排疑难危重病例讨论; 3、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4、对于疑难危重病人加强沟通,做好相关科室会诊及远程会诊,必要时可联系上级医院专家到我院会诊。

医院十三项医疗核心制度

十三项核心制度 1首诊负责制 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3分级护理制度 4疑难、危重病例会诊讨论制度 5会诊制度 6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7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8术前讨论制度 9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10查对制度 11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 12医师交接班制度 13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首诊负责制度 首诊负责制度是体现医院卫生技术人员对患者高度负责,防止因推诿病人而贻误救治时机,保证患者来院后得到认真、及时诊治、抢救的一项重要制度。为了认真执行首诊负责制,制定医院的相关规定,望各科室、部门遵照本制度严格执行。 一、凡来院就诊的患者尤其是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必须认真负责地进行诊治和抢救。 二、属于两科以上多科属疾病的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进行认真负责的诊疗,并根据病情需要请专科会诊。 三、必须转科治疗的患者,须经转入科室会诊同意。转科前,由首诊医师开写转科医嘱,并写好转科记录。转出科室需派人陪送到转入科室,向值班人员交待有关情况。 四、凡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收、拒治。 五、因技术力量、设备条件限制本院不能诊治,必须转院的患者,首诊医师在征得医务科、总值班、业务院长同意后方可执行,并提前与相关医院联系;如估计患者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若患者家属要求转院,要做好相关的医疗文书记载。转院途中,需有我院医务人员全程护送。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为了确保三级医师负责制的认真执行,各级临床医师有效履行自己的职责,保证患者得到连贯性医疗服务,不断提高医疗质量,提高各级医师的医疗水平,培养良好的医疗行为和医疗习惯,制定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一、查房频次及时限 1、科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至少1次,应有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护士长等有关人员参加。住院期间,对一般病情的新入院患者的首次查房应在其入院48小时内完成。对危重患者,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应即时查房,并有查房记录。 2、主治医师查房对一般病情患者的查房每日至少1次,由住院医师及有关人员参加,住院医师负责记录和落实诊疗计划。对危重患者应随时查房,但至少不少于每日两次。 3、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要全面负责,对一般患者每日至少查房两次,危重患者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检查处理,执行上级医师指示,书写整理病历,及时完成病程记录,汇总、归纳、整理、分析各种检查化验结果,出现情况及时报告上级医师。负责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参加科室值班。 二、查房基本规范 1、查房前,在交班会上应明确查房的患者及患者数,以掌握本次查房的概况并能对查房时间加以控制,避免故此失彼。 2、下级医师及参加查房的护理人员应做好相应准备工作,如病历、影像学资料、化验检查报告、所需检查器材等。

疑难病例讨论总结Word

消化科疑难病例讨论分析总结 (2012-1-1日至2012-6-30日) 为切实提高科室医务人员的临床诊断思维和技能,不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提升科室的整体医疗服务能力,对2011-1-1日至2012-6-30日消化科疑难病例讨论分析总结如下: 1、为保证我科的疑难重症病例讨论程序化、制度化,所有我科的疑难病例,均需进行讨论。其他科室涉及我科相关专业的疑难病例,也可进行病例采集、分析、讨论。 2、疑难病例选择一般是指入院一周内未能确诊或治疗困难或疗效不佳、病情加重的患者,除组织科内讨论外、部分涉及多专业及多学科的患者,必要时报医务科,由医务科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院内、外疑难重症病例讨论,同时也可应患者家属请求吸收院外专家参加。 3、全科病例讨论:由主管医师提出,科室主任、副主任主持,全科各级人员参加(包括护理人员)。 4、本科疑难病例讨论由主管医师详细介绍病史、诊疗过程及各种检查结果,以病例诊断、治疗为重点,陈述当前治疗方案、治疗后出现的病情变化,进行全面的分析和介绍,提出诊疗过程中的困难。讨论参与者对患者病历、当前病情进行全面分析,针对病情的可行性诊治方案做进一步讨论,最后由讨论会主持者归纳总结,尽早明确诊断,形成统一的诊疗方案。

5、对病情的分析,进一步诊疗方案,医患沟通建议经治医生必须认真记载在“疑难病例会诊讨论记录本”中,对有争议的学术观点不必记载在病程记录中(允许记录在科室保存的《疑难病例会诊讨论记录本》中)。 6、目前我科半年来疑难病例讨论进行得较好,疑难病例主要集中于不明原因消化道出血、重症肝功能衰竭、肝性脑病、急性重症胰腺炎。炎症性肠病与肠道结核、淋巴瘤及免疫系统疾病的消化道受累的鉴别是消化系统疾病诊治的重要课题,但目前本科类似相关病例数较少,今后需进一步采集、分析、讨论。消化道肿瘤目前有增多的趋势,患者大部分均诊断明确,疾病终末期虽病情危重,但诊断明确,治疗缺乏有效手段。随着老年化社会的来临,消化科老龄患者明显增多,此类患者基础疾病复杂,脏器储备功能差,病情进展快,易出现多脏器功能不全,治疗费用及重复住院率高,需科室医护人员进一步关注。 友情提示:本资料代表个人观点,如有帮助请下载,谢谢您的浏览!

(推荐)疑难病历讨论讨论制度

疑难病历讨论讨论制度 一、疑难危重病例讨论是解决临床疑难危重病人的诊断、治疗难题及临床教学的重要方法,为保证我院的疑难重症病例讨论程序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病例选择:疑难病例一般是指一周至十天未能确诊或治疗困难或疗效不佳的患者,需组织疑难病例讨论。七天内未能确诊的疑难病例应组织科内讨论,十五天内不能确诊者,组织院内讨论,紧急情况即刻组织讨论,非紧急的,在四十八小时内组织讨论。 三、各临床科室遇有上述患者,即刻报告科主任,决定讨论范围和时间,必要时报医务科,由医务科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院内疑难重症病例讨论,同时也可应患者家属请求吸收院外专家参加。 四、讨论方式和讨论范围: 1、全科病例讨论:由主治医师提出,科室主任主持,全科各级人员参加。 2、全院讨论或外院专家参加的讨论会,则由经治科室主任提出,医务科负责安排、组织,全院讨论由科主任主持;必要时由分管院长或医务科主持。 五、讨论程序:由主治医师详细介绍病史、诊疗过程及各种检查结果,经主治医师以病例诊断、治疗为重点,陈述当前治疗方案、治疗后出现的病情变化,进行全面的分析和介绍,提出诊疗过程中的困难。参加专家需对患者病历、当前病情进行全面分析,应用国内外学术理论、专业新进展及针对病情的可行性诊治方案做进一步讨论,最后由讨论会主持者归纳总结,尽早明确诊断,形成统一的诊疗方案。 六、经治科室讨论前应作好充分的资料准备。应先由住院医师与主治医师整理有关临床资料,尽可能写出书面摘要发到有关医师手中,有病理报告者可邀请病理科医师参加,报科主任决定讨论具体时间与地点,并通知参加讨论的有关人员。 七、专家讨论对病情的分析,进一步诊疗方案,经治医生必须认真记载在“疑难病例会诊讨论记录本”中,对有争议的学术观点不必记载在病程记录中(允许记录在科室保存的《疑难病例会诊讨论记录本》中) 八、讨论内容包括,病情分析,诊断意见,进一步检查意见,治疗方案,疗效分析及预后评估。 九、病程记录 1、讨论情况应及时摘要记入病程记录中,可另页书写,也可记录在病程记录中,内容包括:姓名,住院号,记录时间,讨论时间,主持人姓名及专业技术职务,参加人姓名及专业技术职务,讨论意见,签名等。

疑难病例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疑难病例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一)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 1、医院应选择适当的在院或已出院(或死亡)的病例举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临床例(临床病理)讨论会。 2、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会,可以科举行,也可以儿科联合举行。有条件的科室与病理科联合举行时,称“临床病理讨论会”。 3、每次医院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会时,必须事先做好准备,负责主治的科室应将有关材料加以整理,尽可能作出书面摘要,事先发给参加讨论的人员,预作发言准备。 4、开会时由主治科室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负责介绍及解答有关病情、诊断、治疗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分析意见(病历山住院医师报告)。会议结事时由主持人作总结。 5、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会应有记录,可以全部或摘要归入病历内。 (二)出院病例讨论 1、条件成熟的科室应定期(每月1~2次)举行出院病例讨论会,作为出院病历归档的最后审查。 2、出院病例讨论会可以分科举行(由主任主持)全科医师和实习医师参加;或分组举行(由学科组长或主治医师主持),经管的住院医师和实习医师参加。 3、出院病例讨论会对该期间出院的病历依次进行审查。 ①记录内容有无错误或遗漏。 ②是滞按规律顺序排列。 ③确定出院诊断和治疗结果。 ④是否存在问题,取得哪些经验教训。 4、一般死亡病例可与其他出院病例一起讨论,但意外死亡病例不论有无医疗事故争义,均应单独讨论。 (三)疑难病例讨论会:凡遇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四)术前病例讨论会:对重大、疑难及新开展的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护士长、护士及有关人员参加。订出手术方案、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1、每科室每2月至少1份病例。 2、病例选择:疑难病例一般是指一周内未能确诊或治疗困难或疗效不佳的患者,需组织疑难病例讨论。七天内未能确诊的疑难病例应组织科内讨论,十五天内不能确诊者,组织院内讨论,紧急情况即刻组织讨论。 3、各临床科室遇有上述患者,即刻报告科主任,决定讨论范围和时间,必要时报医务科,由医务科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院内疑难重症病例讨论,同时也可应患者家属请求吸收院外专家参加。 4、讨论方式和讨论范围: (1)全科病例讨论:由经管医师提出,科室主任主持,全科各级人员参加。 (2)全院讨论或外院专家参加的讨论会,详细见会诊制度。 5、讨论程序:由经管医师详细介绍病史、诊疗过程及各种检查结果,以病例诊断、治疗为重点,陈述当前治疗方案、治疗后出现的病情变化,进行全面的分析和介绍,提出诊疗过程中的困难。参加专家需对患者病历、当前病情进行全面分析,应用国内外学术理论、专业新进展及针对病情的可行性诊治方案做进一步讨论,最后由讨论会主持者归纳总结,尽早明确诊断,形成统一的诊疗方案。 6、经治科室讨论前应作好充分的资料准备。应先由经管医师整理有关临床资料,尽可能写出书面摘要发到参加会诊和讨论的医

师手中,有病理报告者可邀请病理科医师参加,报科主任决定参加讨论人员,经科室主任同意后报请医务科备案,由医务科通知相关参加讨论的有关人员。 7、专家讨论对病情的分析,进一步诊疗方案,经治医生必须认 真记载在“疑难病例会诊讨论记录本”中,对有争议的学术观点不必记载在病程记录中(允许记录在科室保存的《疑难病例会诊讨论记录本》中)。 8、讨论内容包括,病情分析,诊断意见,进一步检查意见,治 疗方案,疗效分析及预后评估。 9、病例中疑难病例讨论规定记录以下内容:病人姓名、 年龄、住院号、讨论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讨论者姓名、职务(职称)、讨论目的、病情摘要、参加讨论者发言纪要、下一步诊疗意见、主持人总结意见、记录者签名、科主任签名,不得缺少。 上述资料科室留底备查

乡镇卫生院18项核心制度

首诊负责制度 (一)患者首次就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接诊医师为首诊医师。首诊医师要及时对患者进行必要的检查、作出初步诊断与处理,并认真书写病历。 (二)诊断为非本科疾病,及时转至其他科室诊疗。若属危重抢救患者,首诊医师必须及时抢救,同时向上级医师汇报,杜绝科室间、医师间推诿患者。 (三)首诊医师请其它科室会诊,必须先经本科上级医师查看患者并同意,被邀科室须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人员参加会诊。 (四)被邀会诊的科室医师要按时会诊,认真执行医院会诊制度,形成书面会诊意见交申请科室医师。 (五)两个科室的医师会诊意见不一致时,须分别请示本科上级医师,直至本科主任。若双方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由首诊医师负责处理并上报主管院长或医务科协调解决。 (六)复合伤或涉及多科室的急、危、重患者抢救,在未明确由哪一科室主管之前,除首诊科室负责诊治外,各有关科室须执行危重病人抢救制度,协同抢救,不得推诿,各科室分别进行相应的处理并及时做病历记录。 (七)首诊医师对需要紧急抢救的患者,须先抢救,同时由患者陪同人员办理挂号和交费等手续,不得因挂号、交费等手续延误抢救时机。 (八)首诊医师抢救急、危、重症患者,在患者病情稳定之前不得转院,因医院病床、设备和技术条件所限,须由副主任医

师以上人员或科主任亲自察看病情,决定是否可以转院。对需要转院而病情允许转院的患者,须由经治医师(必要时由医务科或总值班)先与接收医院联系,对病情记录、途中风险及注意事项、护送等均须作好知情告知和妥善安排。 (九)首诊医师应对患者的去向或转归进行登记备查。 (十)凡在接诊、诊治、抢救患者或转院过程中未执行上述规定、推诿患者者,要追究首诊医师、当事人和科室的责任。

XX医院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XX医院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1、住院病人10天内不能明确诊断者或诊断尚明确但治疗效果不好者均视为疑难病人。凡遇疑难病例在诊断、治疗上有困难时应及时申请会诊。全院临床科室要高度重视疑难病人的全方位管理,确保医疗安全。 2、疑难病人经本专业三级医师查房仍不能明确诊断者,由主管医师在住院10天内提交本科室,由科主任负责组织全科医师进行科内病例讨论。主管医师根据科室讨论意见,积极认真实施治疗。对疑难危重病人应随时会诊、诊治。 3、疑难病人需要其它专业科室进行科间会诊,主管医师要陪同会诊。应邀会诊科室应及时安排副高职称以上人员会诊。 4、经科内讨论及科间会诊仍不能解决问题的病人,在病人住院两周以后,由主管医师以文字形式提出全院讨论申请,同时附一份疑难病人简介(包括:简要病史、诊疗过程、阳性体征、检查项目、初步诊断、讨论目的、邀请讨论科室),经科主任签字后,提前一天递交医务处,由医务处负责,组织全院讨论,同时报告主管院长,必要时主管院长参加讨论。 5、接到医务处通知参加全院讨论的医师,应提前查看病人,认真查阅有关文献、资料,帮助解决临床实际问题。 6、疑难病人经过病例讨论仍不能明确诊断者,由科主任和主管医师向家属或单位及时交待诊治方面的有关问题。对

经过全院讨论仍不能解决问题的病人,要向家属及单位提出转外地治疗或请外地专家进一步诊治等事宜,由科主任负责组织实施。 7、疑难病人讨论应由主管医师应作好书面记录,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病情报告及讨论目的、参加人员发言、讨论意见等。确定性或结论性意见记录于病程记录中。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2018版)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 二、三级查房制度 三、会诊制度 四、分级护理制度 五、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七、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八、术前讨论制度 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十、查对制度 十一、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十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十三、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十四、危急值报告制度 十五、病历管理制度 十六、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十七、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十八、信息安全管

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是指在诊疗活动中对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发挥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的一系列制度。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共18项。本要点是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实施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的基本要求。 一、首诊负责制度 (一)定义 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二)基本要求 1.明确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责任主体。 2.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诊疗服务的连续性。 3.首诊医师应当作好医疗记录,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 4.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二、三级查房制度

(一)定义 指患者住院期间,由不同级别的医师以查房的形式实施患者评估、制定与调整诊疗方案、观察诊疗效果等医疗活动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 1.医疗机构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查房制度。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 2.遵循下级医师服从上级医师,所有医师服从科主任的工作原则。 3.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各级医师的医疗决策和实施权限。 4.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明确查房周期。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2次,非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1次,三级医师中最高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2次,中间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3次。术者必须亲自在术前和术后24小时内查房。 5.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医师查房行为规范,尊重患者、注意仪表、保护隐私、加强沟通、规范流程。 6.开展护理、药师查房的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三、会诊制度 (一)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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