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科学技术厅直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进入体检人员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直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进入体检人员

2014年度甘肃省科技进步奖公示名单

2014年度甘肃省科学技术奖建议授奖名单 ================ 甘肃省科技功臣奖================ 王栋 ================ 甘肃省自然科学奖================ 一等奖 2014-Z1-001 工程材料表面的润湿及其调控 推荐单位:中国科学院兰州分院 主要完成人:周峰、郭志光、王道爱、张招柱、刘维民 二等奖 2014-Z2-002 静态梁方程的分歧及带干摩擦的振荡子研究 推荐单位:甘肃省教育厅 主要完成人:马如云、代国伟、高承华、徐嘉、韩晓玲 2014-Z2-003 青藏高原高山植物的进化历史研究 推荐单位:兰州大学 主要完成人:刘建全、陈世龙、陈生云、王玉金、张茜 三等奖 2014-Z3-004 几类非线性动力系统的渐近行为研究 推荐单位:甘肃省教育厅 主要完成人:霍海峰、孙建平、王大斌、潘书霞、黄灿云 2014-Z3-005 可控纳米材料的光诱电子界面电子转移研究 推荐单位:甘肃省教育厅 主要完成人:卢小泉、杜捷、王志华、薛中华、刘秀辉 ================ 甘肃省技术发明奖================ 一等奖 2014-F1-001 藏药独一味新药创制与推广应用 推荐单位:甘肃省药学会 主要完成人:贾正平、李茂星、阙文斌、尹强、张汝学、张承忠

二等奖 2014-F2-002 芳烃抽提原料加氢精制催化剂开发及其应用 推荐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化工研究中心 主要完成人:梁顺琴、王宗宝、王廷海、吕龙刚、郑云弟、马好文 2014-F2-003 裂解碳五综合利用产品技术 推荐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 主要完成人:张霖、邓廷昌、王福善、潘广勤、张耀亨、曲云 2014-F2-004 聚苯硫醚纤维纺丝工艺研究与应用 推荐单位:酒泉市科技局 主要完成人:宋祥会、周文、胡原、周华、杨永红、宋立旺 三等奖 2014-F3-005 高效清洁化催化裂化催化剂制备技术开发及应用 推荐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化工研究中心 主要完成人:谭争国、刘从华、张海涛、孙书红、段宏昌、汪毅 2014-F3-006 螺旋滚筒式残留地膜清理机的研制 推荐单位:定西市科技局 主要完成人:潘卫云、李月娥、赵明 2014-F3-007 家畜布鲁氏菌病快速检测技术的建立与应用 推荐单位: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兽医研究所 主要完成人:邱昌庆、蔺国珍、曹小安、周继章、郑福英、宫晓炜 2014-F3-008 330kV超高压输电线路双分裂导线翻转器 推荐单位: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 主要完成人:李玉明、谢炜、成保、杨健、姚军、孔晨华 ================ 甘肃省科技进步奖================ 一等奖 2014-J1-001 口蹄疫O型缅甸98(MYA98)疫苗的研制及应用 推荐单位: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兽医研究所 主要完成人:才学鹏、刘湘涛、王超英、郭建宏、刘西兰、何继军、张云德、靳野、张军、郑海学、翟国元、陈涓、王国平 主要完成单位: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兽医研究所、中农威特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J1-002 复杂油气藏地球物理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

甘肃省科技计划业务管理信息系统

甘肃省科技计划业务管理信息系统——项目申报系统使用说明 甘肃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受理中心 北京志鸿中科科技有限公司 二OO七年

目录 第1章网上申报(注册、申报)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 网上申报流程 (1) 1.2 申报单位注册 (2) 1.3 申报软件下载 (2) 1.4 申报单位登陆 (5) 1.4.1项目申报 (7) 1.4.2单位信息维护 (11) 1.4.3密码更改 (13) 1.5 系统使用说明 (12)

第一章网上申报(注册、申报)申报单位登陆网站后,首先可以通过阅览申报流程的说明了解项目申报过程中每个步骤的具体操作,也可通过观看注册流程动画、申报流程动画来了解相应信息。对具体操作步骤和说明有所了解以后,申报单位就可以做下载申报录入系统、注册申报单位信息登录申报系统进行后续工作等操作了。 1.1网上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可以通过查看网上申报流程,了解项目申报过程的相关步骤: 点击“网上申报流程详细说明”链接,可查看每个步骤的详细说明。 本系统支持离线与在线两种申报方式。在线申报可直接登陆系统在网上填写申报内容然后进行上报和打印文本的工作。离线申报方式可以将申报软件下载到本机,然后通过使用申报软件填写项目内容并生成上报文件,最后在联网的情况下登录在线系统,将生成的上报文件导入。

离线录入方式主要方便网络条件不好的申报单位使用。申报单位在下载、安装了离线录入程序后,无须联通网络就可进行申报材料的录入工作,只是最终的打印、上报工作必须使用在线系统即可。 1.2申报单位注册 申报单位访问“甘肃省科技厅”网站首页,在“网上申报”栏中首先选择“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注册”,点击页面上的链接进入注册页面根据导航信息进行单位信息的填写注册。 注册之前须先仔细阅读《企事业单位用户注册承诺书》,了解相关信息后,再进行注册,点击“同意条款,下一步”按钮进入下一步。 首先必须录入自行设定的用户名和密码。验证码为必填,确认后点击“确认,下一

陕西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计划

陕西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计划 合同书 计划编号: 团队名称: 委托单位(甲方): 牵头单位(乙方): 团队带头人(丙方): 起止年月:2014年6月至2017年6月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14年制

填写说明 1.本合同书所列内容应实事求是填写,表达上要明确、严谨。 2.本合同书与申请书构成一套立项的原始资料,丙方承担任务以合同书内容为依据。 3.合同书中的各项规划应涵盖一个建设周期(3年),合同书中的“分年度(阶段)进度安排”,要根据主要任务和目标合理安排。各阶段的任务目标是年度(中期)检查的依据。 4.团队名称以“研究方向+创新团队”命名。文字尽量精简。 5.合同书中“单位性质”一栏应注明本单位是否属于高校、院所、除高校院所以外的其他事业单位或企业。如为企业应注明是否为国家创新型企业、省创新型企业或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6.建设经费中的“自筹”,指乙方配套支持及丙方自行筹措与本团队建设相关的资金。 7.团队在计划管理和经费使用等方面应遵照国家和省现行科技计划项目与经费管理的规定执行,不得违规使用专项经费。 8.创新团队内部各组成单位(人员)之间应有切实可行的协议,以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涉及人才培育、

平台建设、项目研发以及经费拨付、知识产权的权益分配等方面的约定应当明确且具有可操作性。创新团队内部各组成单位(人员)之间的协议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 9.合同书中所列表格如不敷填写可另行增加行数,或另附页填写。 一、团队基本情况

团队名称研究方向团队带头 人 本期建设开始时间年月本期建设 结束时间 年月 组成单位基本情况组成单位共家。其中参与单位家。 高校(家)院所(家)企业(家)其他(家) 牵头单位单位名称 组织机构 代码法定代表人 单位类别高校()企业()科 研院所()其他()主管部门单位地址邮编联系人 手机传真 电子邮 箱电话开户银行银行帐号 人员结构基本情况总人数核心成员 总数() 45岁 以下 核心 成员 副高 以上正高副高中级 博士硕士大学 国家级人才 计划入选者 省级人才 计划入选者 依托载体情况

甘肃省民生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 - 甘肃省科学技术厅

项目序号 立项编号 计划类别民生科技计划 项目类别 专项主管处室 甘肃省民生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 项目名称: 申请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推荐单位名称: 填报日期: 甘肃省科学技术厅制

编报说明 1.本项目申报书须经项目推荐单位(甘肃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甘单位、各市州科技局)审核同意。 2.填报要求: (1)项目目标符合申报指南的要求,定位准确,指标明确、可考核; (2)项目任务明确,要充分考虑经济、技术、示范推广等方面的可行性; (3)填写内容涉英文名称,应写明全称和中文。凡不填内容栏目,均用“/”或“无”表示。带□的条目,请根据条目后所列选项,请在“□”内打√。 (4)项目承担单位:指项目任务合同书的乙方,按公章的详细名称填写,不要填简称。单位地址应详细到县(区)、街(路)门牌号。 (5)项目组织单位:指项目任务书的丙方,按公章的详细名称填写,不要填简称。 3.本申报书一式二份, A4幅面,相关单位签章,报科技厅主管处室。

一、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实施周期(年) 所属领域 技术来源 已有知识产权情况 已获发明专利数项正在申请发明专利数项 已获实用新型专利数项正在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数项项目与重大工 程、重大装备、 行业重点业务工 作、科技惠民等 的结合性 项目与部门 (地方)科技需求的衔接需求提出单位:其它(请说明): 项目完成时 的应用类型 二、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组织机构代码通讯地址

所在地代码邮编法人代表 职工总数(人)大专以上人员(人)研究开发人员(人) 上年度主要经济指标(单位:万元) 总产值利税总额 销售总额年研究开发经费 其他主要 参加单位 序号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三、项目成员 项目负责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证件类型证件号职务 职称从事专业项目分工手机联系电话E-mail 项目联系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证件类型证件号职务 职称从事专业项目分工手机联系电话E-mail 项目组主要研究人员 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年龄职称学历从事 专业 项目 任务 分工 所在单位职务

陕西省科技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

陕西省科技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 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科技综合规定与体改 【发文字号】陕科计发[2011]148号 【发布部门】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发布日期】2011.09.23 【实施日期】2011.09.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陕西省科技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 (陕科计发〔2011〕148号陕西省科技厅)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关中统筹科技资源改革,率先构建创新型区域的决定》(陕发〔2011〕7号)和《关于印发<陕西省“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的通知》(陕科计发〔2011〕67号),实现资源主导型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技术领域的重大技术突破,强化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充分发挥陕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统筹科技资源改革中的载体作用,我厅根据《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暂行管理办法》(国科发计字〔1993〕060号),制定了《陕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陕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关中统筹科技资源改革,率先构建创新型区域的决定》(陕发〔2011〕7号)和《关于印发<陕西省“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的通知》(陕科计发〔2011〕67号),加强对陕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的运行管理,参照科技部《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暂行管理办法》(国科发计字〔1993〕060号),结合陕西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中心是陕西省统筹科技资源改革的重要载体,是陕西省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有益补充和后备军,是强化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平台,是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是促进重大科技成果在陕西转化和产业化的“孵化器”。 第三条工程中心是依托有关法人单位组建的具有工程技术开发能力的科研开发实体,实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和“定期考评、动态调整、分类支持”的管理机制。

甘肃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甘肃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甘肃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的管理,优化科技经费的配置,提高科技经费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56号)和国家科技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甘肃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以下简称项目经费)来源于中央和省级财政拨款,主要用于甘肃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内资或内资控股企业等,围绕国家和甘肃省《规划纲要》开展的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活动。 第三条项目经费管理和使用,坚持优化配置、突出重点、讲求绩效、加强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项目经费的配置方式以定额补助为主,积极探索配套经费、事后补助、奖励经费、贷款贴息、政府采购等多种配置方式。 第五条项目经费的管理逐步实行追踪问效机制。建立健全与项目申请、立项资助、项目实施、检查评估、结题验收等相适应的项目经费管理模式。 第二章项目经费的开支范围

第六条项目经费是指项目在研究与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一般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等。 (一)设备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项目经费要严格控制设备购置费支出。 (二)材料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三)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课题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四)燃料动力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五)中试车间、实验室建设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须建设的中试车间、实验室的建设费用。

甘肃省科技重大专项计划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 甘肃省科技重大专项计划 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甘肃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提出的实施科技重大专项的战略部署,加快我省科技创新和产业化步伐,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设立了甘肃省科技重大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为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甘肃省科技重大专项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和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项资金管理遵循鼓励创新、择优支持、注重效益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三条专项资金来源于省级财政拨款,由省财政厅、省科技厅共同管理。 第二章组织与分工 第四条省财政厅负责专项资金的管理与监督,主要职责是: (一)安排专项资金预算、负责项目资金拨付; (二)会同省科技厅负责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考评。 第五条省科技厅负责专项计划的编制和项目的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专项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组织项目申报、评审和论证;

(二)编制甘肃省重大科技专项年度计划; (三)会同省财政厅监督检查项目实施、管理及项目验收。 第三章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和方式 第六条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一)围绕《纲要》所确定的重大专项,紧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以产品开发为目的、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具备较强的市场优势和发展潜力,能够产生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项目。 (二)重点支持装备制造业、电子信息、生物技术、新医药、新材料、新技术、新能源、环境保护、现代农业领域和涉及国计民生的公益事业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项目。 第七条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式根据项目的特点分为无偿资助、贷款贴息。 (一)无偿资助:主要用于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项目的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的攻关。 (二)贷款贴息:主要用于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产业带动性强,有一定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能形成较大产业规模、且银行贷款已到位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按项目实际贷款额和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给予全额贴息或部分贴息。贴息期最长不超过3年。 第四章申报和审批 第八条申请专项资金的企业和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甘肃境内注册的中小型科技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 (二)企业应具有较高的资信等级和相应的资金匹配能力。 (三)申报单位须具有优秀的管理和研究开发团队及科技成果产业化

甘肃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甘肃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计划任务书 中心名称: 依托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传真: E-Mail: 填报日期:年月日 甘肃省科学技术厅编制 二O一五年十一月

填写说明 一、本任务书是甘肃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正式立项并实施的基本依据。 二、《计划任务书》由依托单位填写,并依据专家可行性论证意见修改完善后,经主管部门(或市、州科技部门)签署意见后,一式四份报送省科技厅。 三、填报单位应按本《计划任务书》中各栏目要求填写,要求字迹清楚,数字准确,在必要情况下可加附页说明或另附文字材料;填写内容涉及到外文名称,应写明全称和中文;一般不应留有空缺栏目,凡不填内容栏目,均用“/”或“无”表示。 四、本任务书必须A4幅面双面打印,中缝骑马装订成册(不允许单页打印左边距平订),相关单位签章。 五、本任务书所提要求解释权在甘肃省科学技术厅。

一、实施本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目的和意义 (一)在所属技术领域和行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组建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二)国内外技术发展趋势和省内行业发展需求 (三)依托单位及合作单位现有工作基础和优势

二、主要任务 (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总体设计、结构布局及机构(人员)组成 (二)工程技术研究开发的主要内容 (三)基础设施建设内容(场地、工程化实验条件、新增设备设施)(四)人才培养及开放服务 (五)采取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

三、预期目标及考核指标(从以下几方面对建设任务提出明确的目标和量化的考核指标) (一)工程技术研究开发能力和水平 (二)培训人员及开放服务 (三)内部运行管理、经济效益及自我发展能力 (四)技术成果对行业技术发展影响 (五)资金预算执行情况

陕西省科技厅关于陕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提升工作方案.doc

附件1 陕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提升工作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和《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精神,深化产学研合作,促进军民融合、央地融合和部省融合,推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成果转化的主体;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创新优势,使目标导向研究和自由探索相互衔接、优势互补,根据“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和《省委科技工委、省科技厅2016年工作要点》,依据《陕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建立目标导向、绩效管理、协同攻关、开放共享的运行机制,提升产业创新、企业创新、技术创新能力为目标,通过探索产学研深度融合新型工程中心建设模式,打造中试环境,促进工程中心产业链前后端链接等提升措施,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辐射和扩散,引领行业技术进步。 二、工作范围 本工作方案所称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指经省科技厅批准组建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 三、重点任务 1.探索产学研合作的新型工程中心建设模式。引导和鼓励企业作为四主体(需求主体、投资主体、管理主体和市场主体),联合高校在校园建立工程中心(即“四主体一联合”

工程中心)进行科技研发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双方以合作协议约定高校提供研发场地、组建研发团队优先为工程中心提供知识创新成果、技术创新成果及样品(样机);企业投入资金、安排管理人员及相应条件予以保障,构建“校企研发平台+校园众创空间+种子天使基金”三位一体深度合作模式。试点示范途径:一是在现有省级工程中心中选择条件相对成熟、以企业为主体进行改造提升。二是依托企业在高校新建。总结“四主体一联合”工程中心在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典型案例和成功做法,积极探索更多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新型工程中心建设模式。 2.加快高水平工程中心建设。针对我省战略需求,鼓励中央在陕大院大所联合在陕高校、科研院所新建省级工程中心,推动中央科技资源支撑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充分发挥军用先进技术的引领作用,加快“军转民、民参军”步伐,支持在陕军工单位联合在陕高校、科研院所新建省级工程中心,推进军民科技资源互动发展。重点在民用航空、民用航天、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信息、特种化工、新材料、新能源等特色主导产业择优扶持国防科技单位与高等院校建设省级工程中心,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对有条件的省级工程中心,鼓励其聚集优势资源,整合相关创新要素,创立具有较完备的工程技术综合配套试验条件,为规模化生产提供成熟的先进技术、工艺及其技术产品和装备,参与军品配套科研生产。对高水平人才聚集的重点产业领域,新建联合工程中心,形成省级工程中心联动机制。 3.实施“双导师制”,共建专业孵化器。引导高校、院

甘肃省科技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生产力促进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甘肃省科技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生产力促进中心管理办法(试 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科技综合规定与体改 【发文字号】甘科高[2010]32号 【发布部门】甘肃省科学技术厅 【发布日期】2010.12.13 【实施日期】2010.12.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甘肃省科技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生产力促进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甘科高[2010]32号) 各市(州)科技局、兰州高新区管委会、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生产力促进中心的管理,加快我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科技部《生产力促进中心管理办法》和《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认定和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甘肃省生产力促进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依照执行。 二0一0年十二月十三日

甘肃省生产力促进中心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全省生产力促进中心的规范化管理,使其更加健康有序地发展,根据科技部《生产力促进中心管理办法》和《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认定和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力促进中心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推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社会化科技中介服务机构。 第三条甘肃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省科技厅)和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全省及所在地区的生产力促进中心进行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 第二章主要功能与业务范围 第四条生产力促进中心的主要功能是在企业之间,企业与政府机构、科研机构、教育机构、金融机构等之间架起桥梁,通过整合社会科技资源,为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提供技术信息、技术咨询和技术转让服务,为中小企业产品研制、技术开发提供服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现企业技术、产品升级。

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暂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第五章评审 第二章奖励范围和评审标准第六章异议及其处理 第三章评审机构第七章授奖 第四章推荐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做好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保证陕西省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省科学技术奖)的评审质量,根据《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省科学技术奖的推荐、评审、授奖等各项活动。 第三条省科学技术奖励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鼓励自主创新,鼓励攀登科学技术高峰,促进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结合,促进科技成果商品化和产业化,加速科教兴陕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 第四条省科学技术奖的推荐、评审、授奖,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非法干涉。 第五条省科学技术奖授予在本省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以及产业化等科技活动,并为本省做出创造性突出贡献的国内外自然人和组织。本省的组织在省外取得拥有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成果,并为独立或第一完成单位的,可以按照奖励办法和本细则规定的程序推荐省科学技术奖。 在科技活动中仅从事一般组织管理和辅助服务的工作人员,不得作为省科学技术奖的候选人。 各级政府部门一般不得作为省科学技术奖的候选单位。 第六条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奖励委员会)负责评审省

科学技术最高成就奖和国际科学技术合作方面的省科学技术奖、审定省科学技术奖专业评审结果以及研究解决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省科学技术厅负责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组织和管理工作。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奖励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奖励办公室,设在省科学技术厅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管理处)负责日常工作。 第二章奖励范围和评审标准 第七条省科学技术最高成就奖的候选人应当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活跃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工作,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科学技术活动中取得重大技术突破,引起该领域技术的跨越发展,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成果实施后为本省创造了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二)在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取得卓越成就,为本省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对促进本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特别重大的贡献。 (三)在自然科学理论研究上取得重大进展,对科学技术发展作出卓越贡献,在国际上产生重要影响,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国家自然科学一等奖。 第八条省科学技术最高成就奖每年授奖人数不超过2人,可以空缺。 第九条省科学技术奖一、二、三等奖项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技术开发中完成具有市场价值的产品、技术、工艺、材料、设计和生物品种,经一年以上的实施应用,创造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该项目在技术上有重要创新,特别是在高新技术领域进行自主创新,形成了产业的主导技术和名牌产品;或者应用高新技术对传统产业进行装备和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增加行业的技术含量,提高产品附加值;或者技术难度较大,解决了行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和关键问题;或者在重大工程项目中,应用先进的科技成果并有所创新,保障工程达到国内先进或者以上水平的。对其中形成自主知识产权、获得专利的项目,重点予以倾斜。

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管理办法(暂行)

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管理办法(暂行)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建立健全省级科技计划管理制度体系,规范省级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的管理,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加强省级财政科技计划和项目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7〕22号)精神,我厅制定了《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管理办法(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管理办法(暂行)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5月8日 附件 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管理,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凝聚和培养科技人才,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加强省级财政科技计划和项目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7〕22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8〕38号)及中省有关政策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设立宗旨是:强化基础研究,瞄准科技前沿,推动原始性创新,培育自主知识产权,既出高水平成果,又出高层次创新人才;加强应用基础研究,提高科技持续创新能力,促进陕西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贯彻“尊重科学、发扬民主、促进合作、激励创新”的原则。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家和陕西科技创新发展战略,加强创新源头供给。 第四条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通过项目组织实施,主要包括:一般项目(含面上项目和青年人才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杰出青年项目和企业联合基金项目。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的组织由陕西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省科技厅”)和项目承担单位共同负责。 第六条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依托“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进行管理,采取“自由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资助”的组织方式。

甘肃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科技成果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甘肃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科技成果登记管理办 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科学研究与科技项目 【发文字号】甘科成[2014]2号 【发布部门】甘肃省科学技术厅 【发布日期】2014.10.29 【实施日期】2014.10.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甘肃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科技成果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甘科成[2014]2号) 各市(州)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全省科技成果管理工作,规范科技成果登记程序,促进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省科技厅制定了《甘肃省科技成果登记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甘肃省科技成果登记管理办法 甘肃省科学技术厅 2014年10月29日附件:

甘肃省科技成果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我省科技成果管理,规范科技成果登记程序,及时、准确、完整地获取科技成果信息,促进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及产业化,根据有关法规、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省级科技成果登记。 第二条科技成果是指由单位、个人或其他组织完成的各类科学技术项目所产生的具有一定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具备科学性、创造性、先进性等属性的新发现、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新产品、新品种和新工艺等。一般包括:基础理论成果、应用技术成果和软科学成果。 第三条科技成果登记以客观、准确、及时为原则,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促进科技成果信息的交流。 第四条科技成果登记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省科技厅负责省级科技成果登记管理并指导全省科技成果登记工作;各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或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对需办理登记的科技成果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科技成果应当及时推荐到省科技厅予以登记。 第五条省级科技

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及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及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陕财办建[2004]124号 一条为加快我省科技创新和产业化步伐,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省政府决定设立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创新项目专项)。为了保证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的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及资金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二条创新项目专项资金是指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用于支持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的资金。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以下简称创新项目指符合国家和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政策,以产品开发为目的,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具有较强的市场优势和发展潜力,能够产生显著和社会效益的项目。 三条创新项目专项资金由省财政按年度预算统一筹集,按规定用途统一安排,统一管理。创新项目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单得以任何理由挤占挪用。 四条创新项目由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创新项目办公室)管理。 五条创新项目专项资金使用范围 1、高新技术、能源化工、商贸物流、生态农业、旅游等具有比较优势和发展潜力的特色产业中的科技创新项目(包括引进国际先进技术转目)。 2、陕西省境内注册的中小型科技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即将进入产业化阶段的技术开发项目。 3、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关联度高的高新技术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和创新体系建设项目。 4、已获得国家立项支持,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作用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六条创新项目专项资金使用方式 1、无偿拨款。主要采取财政补助、资本金投入方式。单个项目的补助一般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 2、贷款贴息。贴息年限一般不超过3年。 七条创新项目申报条件 1、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科技创新项目范围。 2、符合省创新项目办公室公布的年度重点支持领域的科技创新项目。 3、申请项目如医药、农药等国家明确规定需要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的,必须获得相应的批准许可。 4、申报单位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上。 5、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银行贷款总额在500万元以上,并提供项目的贷款合同或付息单。 6、未通过创新项目验收的单位不得申报新项目。 7、项目申请单位三年内没有出现严重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 八条创新项目专项资金申报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按规定填报《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并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省级企事业单位申请创新项目专项资金,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查筛选并签署意见后,报省创新项目办公室,同时抄报省财政厅。 各设区市企事业单位申请创新项目专项资金,由各设区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查筛选并签署意见后,报省创新项目办公室,同报省财政厅。 项目受理时间为每年3-9月份。 九条创新项目评审和管理 1、省创新项目办公室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后,会同省财政厅对拟支持项目进行现场考察,并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进行论证、评估,由组提出具体的评审意见。省创新项目办公室、省财政厅在综合专家评审意见后,对项目进行综合排队,对符合要求的,纳入项目库管理。 2、创新项目实行项目库管理,项目库由省创新项目办公室管理,项目库与省财政厅联网运行;项目库实行滚动式管理。已完成并通过验收目,或因产业政策、项目实施必备的主要条件等发生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实施的项目,退出项目库。已入库项目因各种原因连续两年未列入项目计划的,退出项目库。 3、省创新项目办公室根据全省经济、科技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当年确定的重点支持领域,从项目库中提取项目,会同省财政厅研究对提出项支持方式和金额,编制年度《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计划》,由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领导小组批准后,由省科学技术厅、省财政厅共同。

2016年度甘肃省科学技术奖建议授奖项目名单

附件 2016年度甘肃省科学技术奖建议授奖项目名单 ================ 甘肃省科技功臣奖================ 贾正平 ================ 甘肃省自然科学奖================ 一等奖 2016-Z1-001 寒旱区遥感与数据同化的基础理论与方法 推荐单位:中国科学院兰州分院 主要完成人:李新、程国栋、黄春林、车涛、晋锐 2016-Z1-002 青藏高原高寒草甸植物群落构建与地上/地下反馈机制推荐单位:兰州大学 主要完成人:杜国祯、牛克昌、杨中领、王刚、刘永俊 二等奖 2016-Z2-003 高温下材料的摩擦磨损与润滑研究 推荐单位:中国科学院兰州分院 主要完成人:杨军、毕秦岭、喇培清、朱圣宇、薛群基 2016-Z2-004 C-C偶联反应的合成方法学及其在杂环衍生化中的应用研究推荐单位:甘肃省教育厅 主要完成人:王喜存、权正军、霍聪德、贾晓东、达玉霞 三等奖 2016-Z3-005 Ag/Cu/Fe掺杂ZnO纳米结构的制备及光电和气敏特性研究推荐单位:甘肃省教育厅 主要完成人:马书懿、陈彦、徐小丽、孙爱民、薛华 2016-Z3-006 高强韧金属玻璃基复合材料的制备、开发与性能优化推荐单位:甘肃省教育厅 主要完成人:赵燕春、袁小鹏、寇生中、李春燕 2016-Z3-007 样品色谱分析前处理方法研究 推荐单位:兰州大学 主要完成人:张海霞、刘晓燕、姜晓满、杨彩玲 2016-Z3-008 一氧化氮和过氧化氢调控植物不定根发生的功能研究推荐单位:甘肃省教育厅

主要完成人:廖伟彪、郁继华、张美玲 ================ 甘肃省技术发明奖================ 一等奖 2016-F1-001 马铃薯淀粉加工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与污染控制 推荐单位:中国科学院兰州分院 主要完成人:刘刚、周添红、曾凡逵、赵鑫、高祥虎、王亚洲 二等奖 2016-F2-002 “源-网-用”综合一体化节能降损关键技术及决策支持平台开发推荐单位: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 主要完成人:刘福潮、杨勇、韩永军、王维洲、张建华、杜培东 2016-F2-003 荒漠戈壁重盐碱地改良与造林植草技术的应用推广推荐单位:兰州大学 主要完成人:刘金荣、谢晓蓉、达军山、李春杰、张金林、杨有俊 三等奖 2016-F3-004 太阳能温控型恒温沼气池技术研发与示范推广 推荐单位:甘肃省教育厅 主要完成人:李金平、王燕、王昱、王春龙 2016-F3-005 一种电机制动器保护系统 推荐单位:天水市科技局 主要完成人:李维谦、刘克林、董全宏、张斌斌、王芳 2016-F3-006 祖师麻基源植物野生黄瑞香的人工种苗繁育关键技术及其应用推荐单位:甘肃省教育厅 主要完成人:闫芳、王勤礼、毛著鸿、高松、吕彪、许耀照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表彰2014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通知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表彰2014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获奖 项目的通知 【法规类别】科技综合规定与体改 【发文字号】陕交函[2015]259号 【发布部门】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日期】2015.03.20 【实施日期】2015.03.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表彰2014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通知 (陕交函〔2015〕259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度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陕政发〔2015〕7号),我省交通运输系统“沥青路面施工过程质量监控成套技术”等7项科研成果荣获2014年度省科学技术奖(见附件)。根据《陕西省交通运输厅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陕交发〔2013〕40号)第四十六条规定,对获得一、二、三等奖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为我省交通运输系统单位的分别给予伍万元、壹万元、伍仟元奖励,同时将省政府奖励资金转拨各获奖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 希望全省交通运输科技工作者向获奖人员学习,继续发扬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精

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努力创造更多支撑和引领陕西交通运输发展的科技成 果。 附件:2014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名单(省交通运输系统)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5年3月20日 附件: 2014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名单(省交通运输系统) 1 14-313 沥青路面施工 过程质 量监控 成套技术 长安大学、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永咸建设管理处、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凤永建设管理处 杨人凤、薛生高、乔怀玉、栾自胜、岳大浩、董鑫、顾仲飞、李剑平、米峻、雷军旗、屈仆 一 6 -

甘肃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甘肃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法规类别】科学研究与科技项目 【发文字号】甘科计[2007]6号 【发布部门】甘肃省科学技术厅 【发布日期】2007 【实施日期】2007.05.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甘肃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甘科计[2007]6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甘肃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建立和完善科学的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机制,提高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水平和实施成效,根据《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甘肃省科技计划改革的若干意见》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根据全省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省级科技经费支持或以科技政策调控、引导,由省科技厅组织具备条

件的省内外单位或科研人员个人承担,在一定时限内进行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项目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目的,以企业为创新主体,着力解决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关键、共性科技问题,实现科技资源的合理配置。 第三条项目管理遵循依法行政、明确职责、管理公开、精简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使用省级科技经费的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立项、实施管理、项目验收和专家咨询等项目管理工作。 第二章项目立项 第五条项目立项一般应包括申请、审批、签约三个基本程序。 第六条按照全省科技发展规划部署,结合年度工作重点,由省科技厅提出年度计划申报指南对外发布,明确申请项目的选择范围、领域、性质、规模、目标方向等,确定项目申报的时间、渠道、方式。 第七条申请项目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申报单位在甘肃省注册(招投标及需要委托省外单位承担的科技项目,遵照其它有关规定),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二)技术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 (三)在相关研究领域和专业应具有一定的学术地位和技术优势; (四)具有为完成项目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

陕西省科技进步奖

陕西省科技进步奖 中药分子新药研发“合策略”的构建及基础应用项目公示内容一、项目名称 中药分子新药研发“合策略”的构建及基础应用 二、提名者及提名意见 提名单位:陕西省教育厅 提名意见: 我单位认真审阅了该项目提名书及附件材料,确认全部材料真实有效,相关内容符合陕西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提名要求。 该项目聚焦心脑血管病等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重大社会和科学问题,基于传统中医遣方用药思路,以研发高效创新药物满足该类疾病防治需求为目标,以中医临床抗心脑血管病中药为对象,从概念、方法和实践三个层次对中药分子新药创制关键链条的共性问题开展了系统研究。 1)通过归纳分析历史记载、古迹文献和临床实践中中药的医法方药、配伍原则和成分组成,提出了基于中医药配伍理论的“良关系”新概念; 2)在“良关系”概念的指导下,以解析其药对等用药形式药效物质为目标,在色谱技术和体内药靶特异性识别作用的基础上,提出了受体色谱新概念,建立了一系列受体色谱固定相高活性制备方法,形成了复杂体系药效物质快速解析策略; 3)以受体色谱所得药效物质为前体,融合中西医药作用优势,结合现代药物组合手段,提出了“组合中药分子化学”新概念及“合策略”研究策略,用该策略研发了2类10个抗心脑血管病1类候选药物。 该成果在Science(The Art and Science of Traditional Medicine,传统医药的科学与艺术)专题,Journal of Chromatography A和Analyst等杂志共发表论文69篇,其中SCI收录37篇,代表性论文之一入选ESI前3%高被引论文,被国内外同行在British Journal of Pharmacology,The Plant Journal和ACS Appl. Mater. Interfaces等杂志进行了重要评述。获得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创新团队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科技惠民计划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科技惠民计划项目管理 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科技综合规定与体改 【发文字号】陕科社发[2013]71号 【发布部门】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发布日期】2013.09.02 【实施日期】2013.09.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科技惠民计划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陕科社发〔2013〕71号) 省级有关部门,各设区市科技局、杨凌示范区科教局、韩城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为了加强我省科技惠民计划项目的实施与管理,建立、健全科技惠民计划实施监督管理体系,提高项目的实施效果,确保项目实现预期目标,根据科技部、财政部科技惠民计划管理相关规定,特制订了《陕西省科技惠民计划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陕西省科技惠民计划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13年9月2日

附件 陕西省科技惠民计划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陕西省科技惠民计划项目的实施与管理,根据科技部《科技惠民计划管理办法(试行)》和《陕西省科技惠民计划工作方案》,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陕西省科学技术厅组织实施的国家和省级科技惠民计划项目。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省科学技术厅会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单位)作为省级组织单位,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成立省科技惠民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副省长任组长,省政府办公厅、省科学技术厅、省财政厅为副组长单位,相关省级业务主管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省科技惠民计划实施工作;对项目规划提出建议及意见;协调项目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和相关政策建议的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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