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史课程考核改革实施方案

中国法制史课程考核改革实施方案
中国法制史课程考核改革实施方案

中国法制史课程考核改革实施方案

一、本课程的考核改革思路

中国法制史课程的考核分形成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两种形式的考核并重。本课程的考核给学习者更多的自主权,他们可以自主组卷,在规定的期间内任选时间完成,并可以多次组卷,选择最好的成绩计入课程总成绩;小组讨论和撰写学后感评分标准比较灵活,更多地强调他们的积极参与和思考。本课程的考核另一方面减轻教师批阅的压力,尽可能地利用计算机自动组卷、自动评阅等功能。

表1:中国法制史课程考核形式及分数比例等

中国法制史考核改革的具体设计思想如下:

1?本课程分形成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各占课程总成绩的50%。形成性考

核成绩合格方能参加终结性考试,形成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均及格方为课程考核合格。

2?形成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均按照百分制计算,每次考核成绩按照比例折合后累计相加,总成绩为100分,及格成绩为60分。

3?形成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均在计算机及网络上完成,计算机自动组卷。

4?形成性考核分布在学期中完成,分6次考核。每次考核要求在一定的期限内完成,但可以多次组卷,每次组卷后在60分钟内做完,选择其中成绩最好的一次计入课程总成绩中。终结性考核安排在学期末,仅1次考核,考试时间为90分钟。

5?期末考试的内容在形成性考核试题中均有体现,因形成性考核采取题库形式,组卷次数越多,所涵盖的期末考试重点内容越全面。

二、本课程的考核改革实施细则

(一)总体说明

形成性考核分 6 次,其中四次是单元测试,按照中国法制史的发展阶段分成四个单元,按照学习进度要求学习者在一定期间内完成,采取题库方式,学习者随机自选,可多次选择,计算机自动阅卷,选取成绩最好的一次计入总成绩。在学期中插入一次小组讨论,要求每个小组对每个论题都分工论及到,但只要求学员选择其中的一个论题按照要求填写完成讨论记录。在学期结束时,学习者撰写一篇学后感,既对本课程有一个总结,同时也练习写作,为撰写毕业论文打基础。(二)实施细

则1.第一次形成性考核考核内容:夏、商、西周和春秋战国的法律制度(教材第一、二、三、四章)考核成绩:百分制计算,以10%计入课程综合成绩中。考核期间:学期第五周结束(4 月8 日-5 月4 日)考题形式:单元测试(题库)组卷方式:随机组卷。

考题分值:填空题10 空,每空 3 分;单项选择题10 个,每题 3 分;多项选择题10 个,每空 3 分;判断正误题10 个,每题 1 分。

考核时间:60 分钟评阅人:计算机2.第二次形成性考核考核内容:秦朝、两汉、三国两晋南北朝的法律制度(教材第五、六、七章)考核成绩:百分制计算,以10%计入课程综合成绩中。考核期间:学期第四周开始至第八周结束(4 月10 日-5 月12 日)考题形式:单元测试(题库)组卷方式:随机组卷。

考题分值:填空题10 空,每空 3 分;单项选择题10 个,每题 3 分;多项选择题10 个,每空 3 分;判断正误题10 个,每题 1 分。

考核时间:60 分钟评阅人:计算机3.第三次形成性考核考核内容:隋唐、宋元、明清的法律制度(教材第八、九、十章)考核成绩:百分制计算,以10%计入课程综合成绩中。考核期间:学期第七周开始至第十一周结束(4 月30 日-6 月1 日)考题形式:单元测试(题库)组卷方式:随机组卷。

考题分值:填空题10空,每空3分;单项选择题10个,每题3分;多项选择题10个,每空3分;判断正误题10个,每题1分。

考核时间:60 分钟评阅人:计算机4.第四次形成性考核考核内容:清末、中华民国、太平天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根据地的法律制度

(教材第十一、十二、十三、十四章) 考核成绩:百分制计算,以10%计入课程综合成绩中。考核期间:学期第十周开始至十四周结束( 5月19日-6 月20日) 考题形式:单元测试(题库) 组卷方式:随机组卷。。

考题分值:填空题10空,每空3分;单项选择题10个,每题3分;多项选择题10个,每空3分;判断正误题10个,每题1分。

考核时间:60 分钟评阅人:计算机5.第五次形成性考核考核内容:小组讨论

(1)中国古代法律思想的发展演变及其主要特征。

(2)春秋战国时期公布成文法的论争及其历史意义。

(3)如何认识和评价秦朝的经济立法?

(4)中国古代的肉刑种类及其汉朝废除肉刑的历史意义。

(5)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法律制度的发展变化及在历史上的重要意义。

(6)中国封建法律对官僚贵族特权的维护。

(7)如何认识“中国法制史就是一部刑法史”的说法。

(8)中国奴隶制和封建制时期土地立法和婚姻家庭立法的发展。

(9)中国奴隶制时期和封建制时期历朝主要法典的沿袭。

(10)明朝重典治吏的内容及对今天法律建设的借鉴意义。

(11)清政府立宪举措及对中国法律近代化的意义。

(12)中华法系“诸法合体”是如何走向“诸法分立”的?

(13)孙中山南京临时政府在法制建设上的建树。

(14)如何认识国民党的“六法全书”?

(15)共产党领导下的宪法性文件和土地立法。考核成绩:百分制计算,以5%计入课程综合成绩中。考核时间:学期第十三周开始至十六周结束( 6月7日-7 月3日)

考核要求:每个小组对15道题均应有所讨论,每个成员可以自主选择一个讨论题做主题发言,并按照要求填写讨论记录表。表格如下:

表2:小组讨论记录表

评阅人:教师

评阅原则:按照要求提交即给满分。如若雷同一律0分。

6. 第六次形成性考核

考核内容:学后感

考核成绩:百分制计算,以5%计入课程综合成绩中。

考核时间:学期第十三周开始至第十六周结束(6月7日-7月3日)

考核要求:字数800- 1200。

评阅人:教师

评阅原则:按照要求提交即给满分。如若雷同一律0分。

7. 终结性考核

考核内容:本课程的重点

考核成绩:百分制计算,以50%计入课程综合成绩中。

考核期间:中央电大统一规定

考题形式:综合测试(题库)

组卷方式:随机组卷。只有一次组卷机会。

考题分值:名词选配题15个,每题4分;问答题4个,每题10分。考核时间:90分钟

评阅人:计算机和教师

《中国法制史》课程形成性考核系统学生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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