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区绿地规划设计

居住区绿地规划设计
居住区绿地规划设计

居住区绿地规划设计

一、居住区绿地的类型

1、公共绿地

2、宅旁绿地

3、公共设施绿地

4、道路绿地

二、居住区小游园规划设计基本要求

1、位置的选择密切配合小区总体规划,与周围绿地合理衔接,充分利用自然地形和原有绿化,结合公共场所设置方便居民进入。

2、合理的规模根据定额指标小区公共绿地面积平均每人1.0平方米,则小区游园面积为小区公共绿地面积的一半,另一半可以分散安排为居住组团绿地。充分考虑各种类型人群的需要。

三、组团绿地的位置、特点和设计

1、位置选择

(1)周边式住宅中间开辟绿地

(2)行列式住宅山墙间开辟绿地

(3)扩大住宅的间距开辟绿地

(4)居住组团的一角开辟绿地

(5)两组团之间开辟绿地

(6)一面或两面临街开辟绿地

(7)自由式绿地

2、组团绿地特点

(1)用地小,投资少,见效快,易于建设。

(2)服务半径小,使用率高。

(3)作用多样。

3、设计要点

(1)形式要简洁大方,开阔明快。

(2)建筑小品尽量减少,扩大绿地面积,丰富活动内容。

(3)种植尽量以低矮树木为主,不妨碍活动开展。

四、宅旁绿地的组成、类型和布置

1、宅旁绿地的组成

一般包括宅前、宅后以及建筑物周边的绿化

2、类型

底层住户庭院独院式花园住宅庭院汽车停车场

3、布置

(1)庭院绿化

选择耐阴树种,树种大小应与庭院空间、建筑层次相称,设计形式规则式居多,用通透式围墙或绿篱分割庭院内外,花木多孤植或丛植。

(2)住宅周围绿地

绿门的设计基础种植墙面的美化采光通风的要求屋顶绿化室内外和院内外绿化的结合

五、居住区道路绿化的特点

1、道路绿化充分考虑地下管线。

2、道路绿化结合消防和搬运。

3、道路绿化与建筑风格的协调。

4、道路绿化景观效果良好。

5、道路绿化改善环境作用明显

六、居住区植物配置原则

1、乔冠结合,常绿植物和落叶植物、速生植物与慢生植物,相结合,适当配置和点缀花卉草坪。

2、植物种类不宜繁多,但也要避免单调,更不能配置雷同,要达到多样统一。

3、在统一的基调基础上,树种力求变化,创造优美的林冠线和林缘线。

4、种植方式尽量多样,创造丰富的绿地景观。

5、充分利用植物的观赏特性,注意季相变化。

居住区绿地规划设计的要点

居住区绿地规划设计的要点 居住区绿地设计在内容设置上要健全,同时应充分考虑各级绿地的服务半径。除中心绿地,其他绿地应尽可能的均衡布置,点、线、面有机结合。另一方面还应注意方便居民前往,并尽可能和公共活动场所和商业中心结合。 平面布局与立面设计 (1)平面布局:平面布局在划分上可分为规则式和均衡自由式。规则式即有明显的主轴线、对称或不对称,或者呈规则的几何图形;均衡式则布局灵活,充分利用自然地形,自由分区,但在总体上要给人一种均衡合理的感觉,自由活泼但又不失严谨。平面设计中要注重色彩的处理,绿地虽然要以"绿"为主,但也不能太单一,可利用有色植物如红叶小檗、金叶女贞等或成片草花使绿地有一定的色彩变化。(2)立面设计:立面设计应以满足功能为基础,与平面布局有机结合。设计中可充分利用自然地形起伏(必要的可进行人为塑造)、乔灌木、建筑小品、花架立体绿化等来塑造立面效果。大片绿地则可利用成片乔灌木、竹林等来塑造。同时立面设计也应考虑到动态透视效果,以取得移步换景的良好效果。 植物的选择与配置 绿地的绿化效果主要靠植物来实现,为创造出舒适优美的居住区环境,植物选择与配置就显得尤为重要。

(1)以绿为主,采用常绿树与阔叶树、速生树与慢生树、乔木与灌木相结合,不同花期的草花与木本花卉相结合,使绿地一年四季都有良好的景观效果。 (2)植物栽植要避免过于杂乱,要有重点、有特色,在统一中求变化,在丰富中求统一。 (3)植物的选择要注意适合当地条件,便于日后管理。应选择病虫害少,有地方特色的树种,如法桐、白蜡、银杏、毛白杨、国槐、垂柳、女贞等。草花可选择宿根生及自播繁殖能力强的,如美人蕉、波斯菊、虞美人、葱兰等。在立体绿化面可利用地锦、紫藤、爬山虎等。

居住区绿地设计规范标准

居住区绿地设计规 1围 本标准规定了居住区绿地规划原则、居住区绿地设计一般要求、开放式绿地设计、封闭式绿地设计、和居住区道路和停车场绿化设计。 本标准适用于市新建和改建居住区绿地的规划设计和工程验收。 2 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 85 灌工程技术规 CJJ 48-92 公园设计规(1993-01-01) CJJ 75-97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1998-05-01)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居住区绿地 在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居住用地围的绿地和居住区公园。包括居住区、居住小区以及城市规划中零散居住用地的绿地。 3.2开放式绿地 引导居民进入,为居民提供休憩的绿地。一般包括居住区公园、小区游园、组团绿地以及按开放式绿地设计的宅间绿地等。 3.3封闭式(装饰性)绿地 以观赏为主,不引导居民进入,主要用于改善居住区局部生态环境和美化居住环境的绿地。一般包括宅间绿地和建筑基础绿地。 3.4居住区公园 在城市规划中,按居住区规模建设的,具有一定活动容和设施的配套公共绿地。 3.5小区游园 为一个居住小区配套建设的,具有一定活动容和设施的集中绿地。 3.6组团绿地 直接靠近住宅建筑,结合居住建筑组群布置的绿地。具有一定的休憩功能。 3.7宅间绿地 在居住用地,住宅建筑之间的绿化用地。通常以封闭式观赏绿地为主。 3.8建筑基础绿地 在居住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散水以外,用于建筑基础美化和防护的绿化用地。 3.9居住区道路 为居住区交通服务,并用于划分和联系居住区的各个小区的道路。 4居住区绿地规划原则 4.1居住用地的各种绿地应在居住区规划中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配套,并在居住区详细规划指导下进行规划设计。居住区规划确定的绿化用地应当作为永久性绿地进行建设。必须满足居住区绿地功能,布局合理,方便居民使用。 4.2小区以上规模的居住用地应当首先进行绿地总体规划,确定居住用地不同绿地的功能和使用性质;划分开放式绿地各种功能区,确定开放式绿地出入口位置等,并协调相关的各种

(地方标准)居住区绿地设计规范

(地方标准)居住区绿地设计规范 更新日期:2004-5-17 居住区绿地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Greenland in Resident Areas 前言 为加强对北京地区居住区绿地设计质量技术指导和监督,提高北京地区城市居住区绿化设计质量和水平,依据GB 50180-9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04-01)、CJJ 48-92《公园设计规范》(1993-01-01)、CJJ 75-97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1998-05-01)、CJJ/ T91-2002《园林基本术语标准》(2002-12-01)、《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北京市公园条例》,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地区城市新建和改建的多层、高层楼居住区和居住小区,包括城市规划中零散居住用地内的绿化设计。非城市地区的居住区绿化设计可参照执行。 居住用地内地下设施覆土绿化设计和屋顶绿化设计按照相关规范或指导书执行。 本标准附录A、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北京市园林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园林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韩丽莉、朱虹。 居住区绿地设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居住区绿地规划原则、居住区绿地设计一般要求、开放式绿地设计、封闭式绿地设计、和居住区道路和停车场绿化设计。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新建和改建居住区绿地的规划设计和工程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 85 灌工程技术规范 CJJ 48-92 公园设计规范(1993-01-01) CJJ 75-97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1998-05-01)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居住区绿地 在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居住用地范围内的绿地和居住区公园。包括居住区、居住小区以及城市规划中零散居住用地内的绿地。 3.2 开放式绿地 引导居民进入,为居民提供休憩的绿地。一般包括居住区公园、小区游园、组团绿地以及按开放式绿地设计的宅间绿地等。 3.3 封闭式(装饰性)绿地 以观赏为主,不引导居民进入,主要用于改善居住区局部生态环境和美化居住环境的绿地。一般包括宅间

关于居住区绿地率的规划控制

关于居住区绿地率的规划控制 1、关于居住区绿地率 绿地率(ratio of green space/greening rate)描述的是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的总和与居住区用地的比率(% )。绿地率所指的"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主要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等。其中,公共绿地,又包括居住区公园、小游园、组团绿地及其他的一些块状、带状化公共绿地。 2、居住区绿地率计算公式 城市绿地率=(居住区绿地总面积/居住区用地总面积)×100%。 3、一般新建区绿地率不应低于30%,旧区改造绿地率不应低于25%。 4、居住区绿地面积的计算 居住区绿地面积: 居住用地内公共绿地、宅旁绿地、公共服务设施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即道路红线内的绿地)等各种形式绿地的总称,包括满足当地植树绿化覆土要求、方便居民出入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的屋顶绿地,不包括其他屋顶、晒台的绿地及垂直绿化。 (1)公共绿地包括各级中心绿地、河、湖畔绿地和其它带状、块状绿地,同时满足宽度不小于8m,面积不少于400㎡,总指标不应少于1m2/人。。

(2)中心绿地与宅旁(宅间)绿地的主要区别为:有三分之一 以上的绿地面积在规定建筑间距范围之外。可作为中心绿地,否则作为宅旁(宅间)绿地。 (3)宅旁(宅间)绿地面积计算起止界为:绿地边界对宅间路、组团路和小区路计算至路边,当小区路设有人行便道时计算至便道边;沿居住区路、城市道路则计算至红线;距房屋墙脚1.5m,对其它围墙、院墙计算至墙角。 (4)道路绿地面积计算:以道路红线内规划的绿地为准进行计算(5)院落式组团绿地面积计算的起止界为:绿地边界对宅间路、组团路和小区路计算至距路边1m,当小区路设有人行便道时算到人 行便道边;沿居住区道路、城市道路则计算至道路红线;距房屋墙脚1.5m。 (6)块状、带状公共绿地面积计算的起止界同院落式组团绿地,沿居住区级道路、城市道路的公共绿地计算至红线。 (7)地下建设项目覆土深度大于0.6米,地表进行绿化的,可以计入地表绿地率。 (8)关于地面停车场,株行距在6×6米以下栽有乔木的停车场计算为绿化用地面积。边缘栽植有高大树木的停车场或只是铺设草地砖、从空隙处长满青草的停车场都不能作为绿地面积计算在居住区绿地 率中。

居住区绿地设计规(有附录)

居住区绿地设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居住区绿地规划原则、居住区绿地设计一般要求、开放式绿地设计、封闭式绿地设计、和居住区道路和停车场绿化设计。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新建和改建居住区绿地的规划设计和工程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 85 灌工程技术规范 CJJ 48-92 公园设计规范(1993-01-01) CJJ 75-97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1998-05-01)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居住区绿地 在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居住用地范围内的绿地和居住区公园。包括居住区、居住小区以及城市规划中零散居住用地内的绿地。 3.2 开放式绿地 引导居民进入,为居民提供休憩的绿地。一般包括居住区公园、小区游园、组团绿地以及按开放式绿地设计的宅间绿地等。 3.3 封闭式(装饰性)绿地 以观赏为主,不引导居民进入,主要用于改善居住区局部生态环境和美化居住环境的绿地。一般包括宅间绿地和建筑基础绿地。 3.4 居住区公园 在城市规划中,按居住区规模建设的,具有一定活动内容和设施的配套公共绿地。 3.5 小区游园 为一个居住小区配套建设的,具有一定活动内容和设施的集中绿地。 3.6 组团绿地 直接靠近住宅建筑,结合居住建筑组群布置的绿地。具有一定的休憩功能。 3.7 宅间绿地 在居住用地内,住宅建筑之间的绿化用地。通常以封闭式观赏绿地为主。 3.8 建筑基础绿地 在居住区内各种建筑物(构筑物)散水以外,用于建筑基础美化和防护的绿化用地。 3.9

居住区绿地规划设计与建设

居住区绿地规划设计与建设 居住区绿地规划设计与建设 摘要:居住区绿地规划设计与建设要精心设计每一个部分,给人们提供一个方便、舒适、优美的居住场所,将居住与建筑、社会生活品质相结合,使住宅区成为城市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点”。本文说明了居住区绿地规划设计与建设的基本要求,分析了居住区绿地规划设计与建设要点,探讨了居住区绿地规划设计与建设的促进策略。 关键词:居住区;绿地规划;设计;建设 中图分类号:S6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现代城市居住区的设计与建设要考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城市的总体规划,从城市用地、建筑布点、群体空间、结构造型、改变城市面貌以及远景规划等全局考虑,合理有效地利用城市的有限资源,在“以人为本”的基础上,利用自然条件和人工手段来创造一个有利于人们舒适、健康生活的环境,让居民区与城市自然地融为一体。 一、居住区绿地规划设计与建设的基本要求 1、以人为本 我们在进行居住区绿地规划设计时,要注意体现“以人为本,崇尚自然,营造和谐的人居环境”的理念。规划设计不仅要考虑植物配置与建筑物构图的均衡以及对建筑的遮挡与衬托,更要考虑居民生活对通风、光线、日照的要求。绿化苗木选择应按三季有花、四季常青来设计,乔、灌、花草复式栽植,小品的设计和位置要满足人的行为生理条件和心理条件,为人们创造一个可游可憩的理想空间。 2、园林设计全面介入 园林设计工作者全面参与居住区总体规划,提早介入总体规划设计,改变以往由建筑设计师和城市规划师在建筑、道路及绿地布局确定之后,再进行居住区绿地的具体规划设计的工作方式,这样

就有利于合理布局居住区绿地和完善其功能,最大限度地提高绿地率,充分利用规划建设用地内外的自然地形地貌,绿化基础等有利的生态、景观条件,不再把居住区绿地设计当成锦上添花,可有可无的东西。 3、充分选用居住区中原有自然生态因素 本着经济适用原则,因地制宜,巧于因借,充分利用原有地形地貌,用最小的投入,最简单的维护,达到设计与当地风土人情及文化氛围相融合的境界。在居住区设计时,居住区靠山、临水时,规划布局使居住区内的开放空间系统与周围山水环境取得有机联系;在丘陵、缓坡地上的居住区,建筑布局依山傍势,高低错落,在绿地规划设计时,充分结合丘陵、缓坡地的自然地形条件,使地形空间更加丰富。 二、居住区绿地规划设计与建设要点 居住区绿地应以植物造景为主,充分利用原有自然条件,因地制宜。以宅旁绿地为基础,以中心绿地为核心,以道路绿地为网络。既要保持格调的统一,又要在立意构思,布局方式、植物选择等方面做到多样,在统一中力求变化。最终使绿地均匀分布在居住区内部,使绿地指标,功能均得到平衡。针对不同的绿地类型要有具体的设计方法。 1、居住区外围绿地 居住区外围绿地应充分考虑其周围环境进行规划设计。例如有的居住区临近城市主干道,由于车辆多,噪声大,这时绿地的规划要重视防护林的布置,一般以冠大干高的落叶树,常绿树以及花灌木相互配植,增强其降低噪声,减弱灰尘以及安全防护的作用,行数以三行以上为好。如果用地充足,应考虑在防护林带内布置小型休息地,以尽可能的使居住区建筑远离城市主干道,使居民有一个良好的休息环境。同理,如果附近有工矿企业、喧闹场所等对居民有影响的休息单位,都要注意防护林的布局。 2、中心绿地 中心绿地位于小区的公共中心区域,为本居住区居民提供商业,文化,娱乐等服务。一般按面积大小,居民人数多少分为居住

居住区规划设计说明

居住区规划设计说明 一、总体概述 基地西侧、东侧为住宅区,北侧为田地,南侧则为河流。东侧及南北侧均为城市主干道,30m宽。规划用地约15公顷。本项目的目标就是建成一个环境优美,造型新颖,设施完善,设备齐全,使用方便的中高等档次的居住小区。 此方案共有居住建筑总计51栋,其中高层17栋,小高层14栋,多层20栋。会所2个,小学1所,幼儿园1所。其中东南步行入口处为商业街,向西、向北皆设有沿街商铺。 二、总体构思 本规划设计旨在面向未来、面向大众、创造一个布局合理、配套齐全、环境优美的新型居住小区,将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充分结合起来。(1)、通过设计丰富的住宅类型及富有现代气息的建筑立面造型,更好地契合了当今时代人们得需求,创造了现代化风格的居住小区。 (2)、设计了流畅而经济实用的贯通式小区主道路系统,在汽车驶入小区后,能就近地停靠,使小区内部靠近中心的道路做到了“人车分流”,保证了小区内部中心区的人流的安全与便捷。小区路及宅间小尽量做到流畅且方便使用,以满足人们对于小区内部的步行的要求。 三、设计构思说明 1、总体布局 本居住小区用地布局的分布主要为:住宅用地、公共建筑用地、道路用地、绿化用地。小区主干道以及中心绿地把小区分为六个大组团,每个大组团围绕中心绿地进行布置 2、规划结构 根据用地现状条件与规划用地布局,结合道路系统结构,小区分为六个大组团,每个大组团中的小组团围绕组团景观节点布置。 3、道路交通组织 本小区共设有4个主要出入口,其中三个车行出入口,一个步行出入口,满足了小区居民的就近进出。考虑到小区内主要人流方便乘车,南、北、东面各有一个车行出入口。道路网大致设置为S型,整体上瞧小区路网结构丰富活泼,充满变化。小区道路分为三级:小区干道路宽10米,为方便小区居民的晨练,散步与出行要求。;组团级道路路宽4-5米,满足了内部的一些日常出行,地面停车位主要布置在这片区域。宅间路宽2-3米,造型多变,活泼生动,与周边环境及建筑很好的结合在一起。 4、公建系统 本小区小学设在基地西南,为18班小学,设有250米环形跑道,满足本小区及周围孩子上学需求。会所以及幼儿园围绕中心绿地布置,拥有良好的环境,让住户有一个良好的休闲环境,让孩子有一个好的成长空间。 5、景观系统 小区以主入口广场与中心绿化广场为主景观节点,主景观节点不仅就是小区

道路绿化设计规范大全【最新版】

道路绿化设计规范大全 一、道路绿地率指标 道路绿地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得小于40%; ●红线宽度大于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30%; ●红线宽度在40—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5%; ●红线宽度小于4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0%。 二、道路绿带设计1 分车带绿地设计 ●分车带绿地包括行道树分车绿带、两侧分车绿带、中央分车绿带、路侧分车绿带 ●分车带宽度为方便用4·5—6·0m,最小的也有1·2—1·5m,这种最小的宽度只能满足分隔交通的要求。

●分车绿带宽度小于1·5m的,应以种植灌木为主,并应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 2行道树绿带 ●行道树绿带宽度不应小于1·5m。 ●行道树绿带种植应以行道树为主,并宜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形成连续绿带。 ●行道树定植株距,应以其树种壮年期冠幅为准。最小种植株距为4m,行道树树干中心至路缘石外侧最小距离宜为0·75m。 ●种植行道树其苗木的胸径,快长树不得小于125px,慢长树不宜小于200px。 ●道路交叉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行道树绿带应采用通透式配置。在此三角区内不能有建筑物、广告牌以及树木等遮挡司机视线的地面物。在视距三角形内布置时,要使其高度不得超过0·65—0·70m,宜选矮灌木丛生花草种植。 3两侧分车绿带

●两侧分车绿带宽度大于或等于1·5m的应以种植乔木为主,并宜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其两侧乔木树冠不宜在机动车道上方搭接。 4中央分车绿带 ●中央分车绿带应阻挡相向行驶车辆的眩光,在距相邻机动车道路高度0·6m 至1·5m之间的范围内,配置植物的树冠应常年枝叶茂密,其株距不得大于冠幅的倍。 5路侧绿带 ●路侧绿带应根据相邻用地性质、防护和景观要求进行设计,并应保持路段内的连续与完整的景观效果。 ●路侧绿带宽度大于8m时,可以设计成开放式绿地。开放式绿地中,绿化用地面积不得小于该段绿带总面积的70%。路侧绿带与毗邻的其他绿地一起为街旁游园时,其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园设计规范》(CJJ48)的规定。 ●濒临江、河、湖、海等水体的路侧绿地,应结合水面与岸

道路与广场绿地规划设计

8 道路绿化形式特点优点缺点备注 一板二带式常用,即在车行道两侧人行道分 割线上种植行道树。(即1条车 行道2条绿带) 1.操作简单 2.用地经济 3.管 理方便 1.车道过宽时行道 树遮荫效果差2.不 利于机动车与非机 动车混合行驶时的 交通管理,不安全。 二板三带式在分隔单向行驶的两条车行道 中间绿化,并在道路两侧布置行 道树 1.适于宽阔道路 2.绿带数量较大 3.生态效益较显著 不能完全解决不同 车辆混行时相互干 扰(多用于高速公路 和人城道路绿化 三板四带式利用两条分隔带把车行道分成 三块,中间为机动车道,两侧为 非机动车道。 1.绿化量大,夏季 遮蔽较好2.组织交 通方便,安全可靠, 解决了车辆混行时 相互干扰。 占地面积较大(是城 市比较理想的形式, 尤其非机动车多时) 四板五带式利用三条分隔带将车道分为四 条而规划为五条绿化带。 各种车辆上行、下 行互不干扰,利于 交通安全和限速。 占地面积较大(若不 宜布置五带,则可用 栏杆分隔,以节约用 地) 3 道路绿地规划设计 道路绿地规划设计原则 1.道路绿地规划建设应与城市道路规划建设同步进行 2.应满足交通安全的要求 3.绿地应与市政公共设施统筹安排,统一设计 4.植物选择应适地适树,充分发挥防护及安全功能 5.体现道路绿地景观特色 6.考虑远期与近期效果 (一)道路绿带设计 1.行道树绿带的设计 行道树是街道绿化最基本的组成部分,沿道路种植一行或几行乔木是街道绿化最普遍的形式,行道树的设计内容及方法是: (1)选择合适的行道树种 道路绿地的环境条件 道路绿地所处的环境与城市公园及其它公共绿地不同,有许多不利于植物生长的因素:(1)土壤(2)烟尘(3)有害气体(4)日照(5)风(6)人为损伤和破坏(7)地上地下管线 选择条件

居住小区园林绿化设计与规划

居住小区园林绿化设计与规划 摘要:居住小区绿化在城市生态系统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已受到了人们的普遍重视。因此,加强居住区绿化建设首要的任务是必须做好设计。提高设计水平应在尊重传统、尊重科学基础上摈弃原有落后的环境,着重注意生态及景观设计,才能使居住区绿化工作再上新台阶。 关键词:居住小区园林绿化景观设计 一、居住小区绿化的作用 居住小区绿化是建立居住小区众多因素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对居住小区绿地的合理绿化,能为居民创造良好的户外休息、活动环境,绿化树木能改善居住环境的小气候、调节气温、增加空气湿度、防止西晒、降低风速,也能组织空间,美化环境,丰富居住小区内容,对城市面貌和城市人工生态系统平衡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对居民的身心健康有着不可估量的影响,同时对防火抗灾也有着重要的作用。 二、目前居住小区园林绿化的存在的问题 (1)未能因地制宜。 未能对居住小区原有的立地条件进行调查,实地勘察、分析,对所选用植物本身的生长规律和对环境条件的要求未作细致的考虑,就盲目地

进行绿地规划设计,例如为渲染“热带风光”、“欧陆风格”,在南方地区盲目引种北方树种,导致植物生长不良、甚至死亡的现象时有发生。 (2) 绿化规划与快速发展的城市建设不相适应 一些开发商在报规划时, 各项指标均符合要求, 但具体到施工时, 一些配套设施就发生了“计划赶不上变化”的现象。待到投入使用时, 问题接踵而至。例如停车场问题、商业配套设施问题等。为了缓解矛盾, 开发商不得不考虑补扩建, 而补扩建的唯一办法就是挤占绿地。(3)苗木配置及质量问题。 小区绿化中常绿树种和落叶树种的比例不协调,常绿树种比较丰富而落叶树种偏少,导致绿地的季相景观变化不丰富,绿化艺术水平较低。有些承包商为了追求进度和节约绿化开支,选用的苗木不符合设计规格,质量差,不但没有达到预期设计的观赏效果和绿化的意境效果,直接影响工程质量,还给以后的养护管理增加了难度。 三、营造最佳人居环境的措施 (1) 严格执行规划设计要求 要想提高新建居住区绿化美化水平, 就必须做到规划设计合理, 使规划到位, 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规划设计要求。如执行居住区绿化面积占小区总面积的30% 。 (2) 配套设施完善, 综合功能齐全 居住区的基础设施除了绿地外, 还应包括教育设施、商业网点、卫生保健娱乐场所、行政管理、市政公用设施等。 (3)规划要有超前意识, 留出一定比例的待建用地

居住区绿地设计规范

居住区绿地设计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居住区绿地规划原则、居住区绿地设计一般要求、开放式绿地设计、封闭式绿地设计、和居住区道路和停车场绿化设计。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新建和改建居住区绿地的规划设计和工程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 85 灌工程技术规范 CJJ 48-92 公园设计规范(1993-01-01) CJJ 75-97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1998-05-01)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居住区绿地 在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居住用地范围内的绿地和居住区公园。包括居住区、居住小区以及城市规划中零散居住用地内的绿地。 3.2开放式绿地 引导居民进入,为居民提供休憩的绿地。一般包括居住区公园、小区游园、组团绿地以及按开放式绿地设计的宅间绿地等。 3.3封闭式(装饰性)绿地 以观赏为主,不引导居民进入,主要用于改善居住区局部生态环境和美化居住环境的绿地。一般包括宅间绿地和建筑基础绿地。 3.4居住区公园 在城市规划中,按居住区规模建设的,具有一定活动内容和设施的配套公共绿地。 3.5小区游园 为一个居住小区配套建设的,具有一定活动内容和设施的集中绿地。 3.6组团绿地 直接靠近住宅建筑,结合居住建筑组群布置的绿地。具有一定的休憩功能。 3.7宅间绿地 在居住用地内,住宅建筑之间的绿化用地。通常以封闭式观赏绿地为主。 3.8建筑基础绿地 在居住区内各种建筑物(构筑物)散水以外,用于建筑基础美化和防护的绿化用地。 3.9居住区道路 为居住区交通服务,并用于划分和联系居住区内的各个小区的道路。 4居住区绿地规划原则 4.1居住用地内的各种绿地应在居住区规划中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配套,并在居住区详细规划指导下进行规划设计。居住区规划确定的绿化用地应当作为永久性绿地进行建设。必须满足居住区绿地功能,布局合理,方便居民使用。 4.2小区以上规模的居住用地应当首先进行绿地总体规划,确定居住用地内不同绿地的功能和使用性质;划分开放式绿地各种功能区,确定开放式绿地出入口位置等,并协调相关的各

居住区绿地概述

居住区绿地概述 一、居住区绿地的组成 居住区绿地由居住区公共绿地、专用绿地、道路绿地和宅旁绿地等组成。 1.公共绿地根据居住区规划结构形式,公共绿地相应采用三级或二级布置,即居住区公园——居住小区中心游园;居住区公园——居住生活单元组团绿地;居住区公园——居住小区中心游园——居住生活单元组团绿地。 2.专用绿地指居住区内各类公共建筑和公用设施的环境绿地。 3.道路绿地指居住区各级道路红线以内的绿化用地。 4.宅旁绿地指居住建筑四旁的绿化用地,是最接近居民的绿地。 二、居住区绿地的定额指标 我国第一部城市规划技术法规《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筑用地标准》规定:居住区绿地率为30%;人均公共绿地为3m2/人,其中居住区级公共绿地为人均2m2/人,小区级公共绿地为人均l m2/人。 小区级公共绿地面积:小区中心游园面积+居住生活单元组团绿地面积。 建设部颁布的行业标准《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规定,新建居住区中绿地率不低于30%,旧区改造中不低于25%;居住小区公共绿地应不少于l m2/人,居住区应不少于1.5m2/人。 三、居住区绿地规划原则

1.统一布局,系统规划 2.以人为本,设计为人 3.以绿地为主,小品点缀 4.利用为主,适当改造 5.突出特色,强调风格 6.功能实用,经济合理 四、居住区绿地的植物配置 (一)、植物种类的选择 1.选择生长健壮、管理粗放、少病虫害、有地方特色的乡土树种。 2.在夏热冬冷地区,注意选择树形优美、冠大荫浓的落时阔时乔木,以利居民夏季遮荫、冬季晒太阳。 3.在公共绿地的重点地段或居住庭院中,以及儿童游戏场附近,注意选择常绿乔木和开花灌木,以及宿根球根花卉和自播繁衍能力强的l~2年生花卉。 4.在房前屋后光照不足地段,注意选择耐阴植物,在院落围墙和建筑墙面,注意选择攀缘植物,实行立体绿化和遮蔽丑陋之物。 5.允分考虑园林植物的保健作用,注意选择松柏类、香料和香花植物等; (二)、配置方式的确定 1.植物种类的搭配要在统一中求变化,变化中求统一。

道路绿化规划.

道路绿化规划 | [<<] [>>] 1.1 道路绿地率指标 1.1.1 在规划道路红线宽度时,应同时确定道路绿地率。 1.1.2 道路绿地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1.1.2.1 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得小于40%; 1.1.2.2 红线宽度大于20m 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30%; 1.1.2.3 红线宽度在40—20m 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2%; 1.1.2.4 红线宽度小于40m 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0%。 1.2 道路绿地布局与景观规划 1.2.1 道路绿地布局应符合下列规定: 1.2.1.1 种植乔木的分车绿带宽度不得小于1.2m 主干路上的分车绿带宽度不宜小于2.2m ;行道树绿带宽度不得小于1.2m ; 1.2.1.2 主、次干路中间分车绿带和交通岛绿地不得布置成开放式绿地; 1.2.1.3 路侧绿带宜与相邻的道路红线外侧其他绿地相结合; 1.2.1.4 人行道毗邻商业建筑的路段,路侧绿带可与行道树绿带合并; 1.2.1.5 道路两侧环境条件差异较大时,宜将路侧绿带集中布置在条件较好的一侧。 1.2.2 道路绿化景观规划应符合下列规定: 1.2.2.1 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中,应确定园林景观路与主干路

的绿化景观特色。园林景观路应配置观赏价值高、有地方特色的植物,并与街景结合;主干路应体现城市道路绿化景观风貌; 1.2.2.2 同一道路的绿化宜有统一的景观风格,不同路段的绿化形式可有所变化; 1.2.2.3 同一路段上的各类绿带,在植物配置上应相互配合,并应协调空间层次、树形组合、色彩搭配和季相变化的关系; 1.2.2.4 毗邻山、河、湖、海的道路,其绿化应结合自然环境,突出自然景观特色。 1.3 树种和地被植物选择 1.3.1 道路绿化应选择适应道路环境条件、生长稳定、观赏价值高和环境效益好的植物种类。 1.3.2 寒冷积雪地区的城市,分车绿带、行道树绿带种植的乔木,应选择落叶树种。 1.3.3 行道树应选择深根性、分枝点高、冠大荫浓、生长健壮、适应城市道路环境条件,且落果对行人不会造成危害的树种。 1.3.4 花灌木应选择花繁叶茂、花期长、生长健壮和便于管理的树种。 1.3.2 绿篱植物和观叶灌木应选用萌芽力强、枝繁叶密、耐修剪的树种。 1.3.6 地被植物应选择茎叶茂密、生长势强、病虫害少和易管理的木本或草本观叶、观花植物。其中草坪地被植物尚应选择萌蘖力强、覆盖率高、耐修剪和绿色期长的种类。

居住区绿地设计规范DB11

居住区绿地设计规范DB11/T 214—2003 [ 目次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居住区绿地规划原则 5 居住区绿地设计一般要求 6 开放式绿地设计 7 封闭式绿地设计 8 居住区道路和停车场绿化设计 附录A(资料性附录)北京地区居住区绿化常用园林植物种类一览表 附录B(资料性附录)适宜在北京地区应用的主要攀缘植物栽培管理一览表 前言 为加强对北京地区居住区绿地设计质量技术指导和监督,提高北京地区城市居住区绿化设计质量和水平,依据GB 50180-9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04-01)、CJJ 48-92《公园设计规范》(1993-01-01)、CJJ 75-97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1998-05-01)、CJJ/ T91-2002《园林基本术语标准》(2002-12-01)、《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北京市公园条例》,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地区城市新建和改建的多层、高层楼居住区和居住小区,包括城市规划中零散居住用地内的绿化设计。非城市地区的居住区绿化设计可参照执行。 居住用地内地下设施覆土绿化设计和屋顶绿化设计按照相关规范或指导书执行。 本标准附录A、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北京市园林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园林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韩丽莉、朱虹。 居住区绿地设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居住区绿地规划原则、居住区绿地设计一般要求、开放式绿地设计、封闭式绿地设计、和居住区道路和停车场绿化设计。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新建和改建居住区绿地的规划设计和工程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道路广场绿地规划设计

道路广场绿地规划设计 一、道路绿化的作用 1、卫生防护作用(净化空气、降低噪声、降低辐射热) 2、组织交通的作用 3、美化市容 4、防灾、减灾、战备防御作用 二、道路绿地断面布置形式 1、一板两带式(板:车行路面。带:绿化带) 简单整齐用地经济管理方便遮阴效果差不利于组织交通 2、两板三带式 美化效果较好双向交通解决但是干扰仍在多用于高速公路和入城道路 3、三板四带式 遮阴效果好组织交通方便、安全但是用地面积较大 4、四板五带式 保证了行车速度和行车安全用地面积大 三、立交桥绿地规划设计要点 立交桥绿地布置应服从该处的交通功能,使司机有足够的安全视距。出入口应有指示性标志的种植,使司机可以方便地看清入口;在弯道外侧,种植成行的乔木诱导司机的行车方向,同时使司机有一种安全的感觉。但在主次干道汇合处,不宜种植种植遮挡视线的树木。城市立交桥同时应该注意装饰效果和引导交通。 四、高速公路绿地设计原则 1、高速公路绿地要充分考虑高速公路的行车特色,以安全、实用、美观为宗旨,以绿化、美化、彩化为目标。 2、注意整体节奏,树立大绿地、大环境的思想。 3、满足行车安全要求,保障司机视线畅通,调节视觉。 4、高速公路分车带应采用整形结构,宜简单重复形成节奏韵律,并要控制适当高度。 5、防护林的树种应适当加以变化,并创造丰富的林冠线。 五、城市广场的类型及设计要点 1、集会游行广场 考虑与周围建筑布局协调,形状简洁开朗,不可通行货运交通。 2、纪念广场 标志物位于构图中心选址尽量远离喧闹市区视觉观赏效果要好绿化以常绿树为主 3、交通广场 解决好交通组织协调好周边环境可以创造景观节点 4、商业广场 符合整体设计组织好空间注意小品和娱乐设施的设置 5、文化娱乐休闲广场 考虑市民的参与性强调生态性空间形式丰富灵活 六、步行街绿地设计要点 1、要注意整体景观效果的协调。 2、要灵活运用各种造园手法,创造丰富多样的空间,满足各种步行者的需要。 3、园林空间要强调层次感和景深感。

居住区绿地的类型和各类绿地的布置

一、居住区绿地的类型 我国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规定,居住区绿地应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配套公用建筑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等。而居住区的公共绿地,应根据居住区不同的规划组织、结构、类型,设置相应的中心公共绿地,包括居住区公园(居住区级)、小游园(小区级)和组团绿地(组团级),以及儿童游乐场和其他块状、带状的公共绿地。 根据我国一些城市的居住区规划建设实际,居住区公园用地在10000㎡以上就可建成具有较明确的功能划分、较完善的游憩设施和容纳相应规模的出游人数的公共绿地;用地4000㎡以上的小游园,可以满足有一定的功能划分、一定的游憩活动设施和容纳相应的出游人数的基本要求。所以居住区公园的面积一般不小于1 hm2,小区级小游园不小于0.4hm2。我国各地居住区绿地由于条件不同,差别较大,总的来说标准比较低。各类公共绿地的设置容应符合表6-2的要求 。 居住区绿地规划应与居住区总体体规划紧密结合,要做到统一规划,合理组织布局,采用集中与分散,重点与一般相结合的原则,形成以中心公共绿地为核心,道路绿地为网络,庭院与空间绿化为基础,集点、线、面为一体的绿地系统。 二、居住区公共绿地 居住区公共绿地是居民公共使用的绿地,其功能同城市公园不完全相同,主要服务于小区居民的休息、交往和娱乐等,有利于居民心理、生理的健康。居住区公共绿地集中反映了小区绿地质量水平,一般要求有较高的设计水平和一定的艺术效果,是居住区绿化的重点地带。公共绿地以植物材料为主,与自然地形、山水和建筑小品等构成不同功能、变化丰富的空间,为居民提供各种特色的空间。居住区公共绿地应位置适中,靠近小区主路,适宜于各年龄组的居民前去使用;应根据居住区不同的规划组织、结构、类型布置,常与老人、青少年及儿童活动场地相结合。 公共绿地根据居住区规划结构的形式分为居住区公园、居住小区中心游园、居住生活单元组团绿地以及儿童游戏场和其他块状、带状公共绿地等。 (一)居住区公园 居住区公园为居住区配套建设的集中绿地,服务于全居住区的居民,面积较大,相当于城市小型公园。公园的设施比较丰富,有各年龄组休息、活动用地(图6-1)。 此类公园面积不宜过大,位置设计适中,服务半径500~1000m。该类绿地与居民的生活息息相关,为方便居民使用,常常规划在居住区中心地段,居民步行约10分钟可以到达。可与居住区的公共建筑、社会服务设施结合布置,形成居住区的公共活动中心,以利于提高使

道路绿化设计规范大全!

道路绿化设计规范大全! 一、道路绿地率指标 道路绿地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得小于40%; ●红线宽度大于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30%; ●红线宽度在40—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5%; ●红线宽度小于4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0%。 二、道路绿带设计 1.分车带绿地设计 ●分车带绿地包括行道树分车绿带、两侧分车绿带、中央分车绿带、路侧分车绿带 ●分车带宽度为方便用4·5—6·0m,最小的也有1·2—1·5m,这种最小的宽度只能满足分隔交通的要求。 ●分车绿带宽度小于1·5m的,应以种植灌木为主,并应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 2.行道树绿带 ●行道树绿带宽度不应小于1·5m。 ●行道树绿带种植应以行道树为主,并宜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形成连续绿带。

●行道树定植株距,应以其树种壮年期冠幅为准。最小种植株距为4m,行道树 树干中心至路缘石外侧最小距离宜为0·75m。 ●种植行道树其苗木的胸径,快长树不得小于125px,慢长树不宜小于200px。 ●道路交叉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行道树绿带应采用通透式配置。在此三角区内不能有建筑物、广告牌以及树木等遮挡司机视线的地面物。在视距三角形内布置时,要使其高度不得超过0·65—0·70m,宜选矮灌木丛生花草种植。 3.两侧分车绿带 ●两侧分车绿带宽度大于或等于1·5m的应以种植乔木为主,并宜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其两侧乔木树冠不宜在机动车道上方搭接。 4.中央分车绿带 ●中央分车绿带应阻挡相向行驶车辆的眩光,在距相邻机动车道路高度0·6m 至1·5m之间的范围内,配置植物的树冠应常年枝叶茂密,其株距不得大于冠幅的 倍。 5.路侧绿带 ●路侧绿带应根据相邻用地性质、防护和景观要求进行设计,并应保持路段内的连续与完整的景观效果。 ●路侧绿带宽度大于8m时,可以设计成开放式绿地。开放式绿地中,绿化用地面积不得小于该段绿带总面积的70%。路侧绿带与毗邻的其他绿地一起为街旁游园时,其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园设计规范》(CJJ48)的规定。 ●濒临江、河、湖、海等水体的路侧绿地,应结合水面与岸线地形设计成滨水绿带。滨水绿带的绿化应在道路和水面之间留出透景线。 ●道路护坡绿化应结合工程措施栽植地被植物或攀缘植物。

居住区绿地规范

[标准规范] 居住区绿地规范 居住区绿地设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居住区绿地规划原则、居住区绿地设计一般要求、开放式绿地设计、封闭式绿地设计、和居住区道路和停车场绿化设计。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新建和改建居住区绿地的规划设计和工程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 85 灌工程技术规范 CJJ 48-92 公园设计规范(1993-01-01) CJJ 75-97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1998-05-01)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居住区绿地 在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居住用地范围内的绿地和居住区公园。包括居住区、居住小区以及城市规划中零散居住用地内的绿地。 3.2开放式绿地 引导居民进入,为居民提供休憩的绿地。一般包括居住区公园、小区游园、组团绿地以及按开放式绿地设计的宅间绿地等。 3.3封闭式(装饰性)绿地 以观赏为主,不引导居民进入,主要用于改善居住区局部生态环境和美化居住环境的绿地。一般包括宅间绿地和建筑基础绿地。 3.4居住区公园 在城市规划中,按居住区规模建设的,具有一定活动内容和设施的配套公共绿地。 3.5小区游园 为一个居住小区配套建设的,具有一定活动内容和设施的集中绿地。 3.6组团绿地 直接靠近住宅建筑,结合居住建筑组群布置的绿地。具有一定的休憩功能。 3.7宅间绿地 在居住用地内,住宅建筑之间的绿化用地。通常以封闭式观赏绿地为主。 3.8建筑基础绿地 在居住区内各种建筑物(构筑物)散水以外,用于建筑基础美化和防护的绿化用地。 3.9居住区道路 为居住区交通服务,并用于划分和联系居住区内的各个小区的道路。 4 居住区绿地规划原则 4.1 居住用地内的各种绿地应在居住区规划中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配套,并在居住区详细规划指导下进行规划设计。居住区规划确定的绿化用地应当作为永久性绿地进行建设。必须满足居住区绿地功能,布局合理,方便居民使用。 4.2 小区以上规模的居住用地应当首先进行绿地总体规划,确定居住用地内不同绿地的功能和使用性质;划分开放式绿地各种功能区,确定开放式绿地出入口位置等,并协调相关的各种市政设施,如用地内小区道路、各种管线、地上、地下设施及其出入口位置等;进行植物

居住区道路绿地规划设计

居住区道路绿地规划设计 居住区道路绿地规划设计 1.道路绿化的工程要求。 在道路两旁进行绿化设计时,要充分了解街道的人、车流量、道路的宽度和结构、道旁的地质和土壤情况、电杆灯柱、架空线路、地下管道及电缆埋设物等情况,然后根据这些特点来选择绿化树种、配置方式和株行距,树干高度,绿带宽度及苗木大小等。应避免行道树和杆线在横断面上处于同一位置,要设法选择合适的树种,以减小树枝与电线相互干扰的矛盾,种在电线下的树应是耐修剪、容易整形的树种。绿带宽度视路幅的宽度而定,一般每侧1.5~4.5米,绿带长度以50~100米为宜,过短时易引起行人及非机动车穿越道路。 2.树木株行距的确定。 株行距要根据树冠及苗木树龄的大小来确定。要考虑树木生长的速度,一般在道路上种植的树木30~50年后就需要更新,壮龄期只有10一20年。要考虑市容、市貌等因素,在一些重要建筑前不宜遮挡过多,株距应加大,或不种行道树,以显示出建筑的全貌。此外,还要考虑经济因素,初始期以较小的株距种植,几年后间移,作为培养大规格苗木的措施,以节约用地。 3.人行道绿化带种植形式。 (1)落叶乔木与常绿绿篱结合。用侧柏绿篱将车行道及人行道隔离开,以减少灰尘及汽车尾气对行人的侵害,又防止行人随意横穿街道。 (2)以常绿树为主,种植常绿乔木及常绿绿篱,并点缀各种开花灌木,艺术效果较好,由于常绿树生长缓慢,初期遮荫效果差,故可在常绿树之间种植窄树冠的落叶乔木。 (3)以落叶乔木及灌木为主。在一些次要道路上采用以落叶树为主的种植较为经济,但冬季景观较差,可用常绿树点缀在视线集中的重要地段。 (4)草地和花卉。只种植草皮和花卉,艺术效果好,特别适宜于绿化带下管线多,有地下构筑物,土层薄不宜栽植乔、灌木的情况。 (5)带状自然式种植。树木三五成丛,高低错落地布置在车行道两侧,需要有较好的施工和养护条件,并有一定规格的绿化材料。 (6)块状自然式种植。由大小不同的几何绿地块组成人行道绿化带,绿地块间布置休息广场、花坛;绿地块按自然式种植,用草地衬托观赏树。 4.行道树种植带宽度。低灌丛宽为0.8米,中灌丛宽1.0米,高灌丛宽1.2米,单行乔木宽度为1.25一2.0米,双行乔木平列时宽度2.5~5.0米,并列时2.0~4.0米,草坡与花丛1.0~1.5米。 感谢您的阅读!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